企业管理的目的是什么意思?

国有企业改制的目的是什么?
国有企业改制的目的是什么?
可能是全民制改为私有制
国企改制中国有产权转让方式的政策解读 作者:王斌
19:16:48 一、 问题描述  客户公司是中国某著名电信运营商下属子公司,主要业务领域为电信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公司按照国资委、财政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三部委”)的批复进行改制,属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范围。公司在本次改制中,初步确定国有股全部退出,改制公司将完全由自然人持股。经初步测算,国有净资产在进行了必要的偿付后将有部分剩余,因此这部分国有产权必然要向包括管理层在内的公司职工进行转让,为了简化交易方式,尽早完成改制,那么这部分的股权转让是否可以不进入产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  对此,正略钧策项目组在深入分析研究国家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客户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相关政策进行了分析研究。  二、 相关政策阐述及分析  1、《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通知》(国资发分配[号,以下简称250号文件)  ——政策阐述  第一(一)条中规定:“对于改制企业国有净资产按规定进行各项支付和预留的剩余部分,采取向改制企业的员工或外部投资者出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具体交易方式可由所出资企业或其主管部门(单位)决定。具备条件的辅业企业,应尽可能进入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交易。”同时,第三条也规定:“管理层要取得改制企业绝对控股权的,国有产权转让应进入国有资产管理机构选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并在公开国有产权转让信息时对有关事项进行详尽披露。”  ——政策分析  作为对《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即859号文进行补充规范的政策性文件,250号文明确了在按照859号文进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情况下,国有净资产的转让可以有多种交易方式的选择。  2、《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号令,以下简称3号令)  ——政策阐述  第四条中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策分析  这一政策在明确规定企业国有产权应当进场交易的同时,也允许对部分特殊情况进行例外的处理。  3、《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号,以下简称268号文件)  ——政策阐述  第一条中规定:“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过程中,经国资监管机构及相关部门确定列入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范围企业的资产处置,应当按照《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号)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执行。对于改制企业的国有净资产按规定进行各项支付的剩余部分,采取向改制企业的员工或外部投资者出售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具体交易方式可由所出资企业或其主管部门(单位)决定。”  ——政策分析  这一文件是对3号令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予以明确的政策文件,其中明确将“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过程中”涉及到的国有产权转让作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的特殊情况而独立出来,并再次重申了250号文中的相关处理办法。  三、 结论及建议  从上述政策分析中可以看出,国家对国有产权的转让进行了越来越严格的规定,但对按照859号文进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情况进行了特殊处理,允许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转让方式进行相对灵活的选择。  根据正略钧策相关项目案例,在近几年国有企业主辅分离改制的实际运作中,普遍的做法是:中小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以及向企业内部员工转让时都是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而大型企业以及向外部投资者转让国有产权时部分采用了挂牌交易的方式。  客户公司本次改制中,国家三部委已经明确批复按照859号文进行主辅分离改制,同时也已初步确定剩余国有净资产全部转让给内部职工,所以在相关主管单位批准的条件下可以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国有产权的转让。但由于国家对管理层取得改制企业绝对控股权有相应的限制,因此如果进行协议转让,管理层购买本企业产权后在改制企业中所持股权比例应小于51%。  (作者系北京正略钧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顾问,任何发表、转载须先得到许可,联系方式:010-/376)
国企改制中国有产权转让方式的政策解读 作者:王斌
19:16:48 一、 问题描述  客户公司是中国某著名电信运营商下属子公司,主要业务领域为电信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公司按照国资委、财政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三部委”)的批复进行改制,属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范围。公司在本次改制中,初步确定国有股全部退出,改制公司将完全由自然人持股。经初步测算,国有净资产在进行了必要的偿付后将有部分剩余,因此这部分国有产权必然要向包括管理层在内的公司职工进行转让,为了简化交易方式,尽早完成改制,那么这部分的股权转让是否可以不进入产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  对此,正略钧策项目组在深入分析研究国家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客户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相关政策进行了分析研究。  二、 相关政策阐述及分析  1、《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通知》(国资发分配[号,以下简称250号文件)  ——政策阐述  第一(一)条中规定:“对于改制企业国有净资产按规定进行各项支付和预留的剩余部分,采取向改制企业的员工或外部投资者出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具体交易方式可由所出资企业或其主管部门(单位)决定。具备条件的辅业企业,应尽可能进入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交易。”同时,第三条也规定:“管理层要取得改制企业绝对控股权的,国有产权转让应进入国有资产管理机构选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并在公开国有产权转让信息时对有关事项进行详尽披露。”  ——政策分析  作为对《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即859号文进行补充规范的政策性文件,250号文明确了在按照859号文进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情况下,国有净资产的转让可以有多种交易方式的选择。  2、《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号令,以下简称3号令)  ——政策阐述  第四条中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策分析  这一政策在明确规定企业国有产权应当进场交易的同时,也允许对部分特殊情况进行例外的处理。  3、《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号,以下简称268号文件)  ——政策阐述  第一条中规定:“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过程中,经国资监管机构及相关部门确定列入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范围企业的资产处置,应当按照《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号)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执行。对于改制企业的国有净资产按规定进行各项支付的剩余部分,采取向改制企业的员工或外部投资者出售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具体交易方式可由所出资企业或其主管部门(单位)决定。”  ——政策分析  这一文件是对3号令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予以明确的政策文件,其中明确将“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过程中”涉及到的国有产权转让作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的特殊情况而独立出来,并再次重申了250号文中的相关处理办法。  三、 结论及建议  从上述政策分析中可以看出,国家对国有产权的转让进行了越来越严格的规定,但对按照859号文进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情况进行了特殊处理,允许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转让方式进行相对灵活的选择。  根据正略钧策相关项目案例,在近几年国有企业主辅分离改制的实际运作中,普遍的做法是:中小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以及向企业内部员工转让时都是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而大型企业以及向外部投资者转让国有产权时部分采用了挂牌交易的方式。  客户公司本次改制中,国家三部委已经明确批复按照859号文进行主辅分离改制,同时也已初步确定剩余国有净资产全部转让给内部职工,所以在相关主管单位批准的条件下可以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国有产权的转让。但由于国家对管理层取得改制企业绝对控股权有相应的限制,因此如果进行协议转让,管理层购买本企业产权后在改制企业中所持股权比例应小于51%。  (作者系北京正略钧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顾问,任何发表、转载须先得到许可,联系方式:010-/376)
国有企业改制涉及法律关系复杂、具体事项繁多,其中蕴涵着诸多的法律风险。尤其是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会涉及债权债务处理、职工安置、国有资产管理、国家对特定行业管理等多方面问题,如不能逐一妥善解决,就会功亏一篑、前功尽弃。改制方案设计无疑是国有企业改制的重要环节,改制方案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企业改制的成败。实践中,由于缺少专业人士的参与,拟改制企业设计的改制方案多漏洞百出,不具有可操作性。现根据改制工作的经验,就企业改制方案设计阶段应当注意的问题进行阐述,以期能对拟改制企业有所帮助。改制方案是企业改制的指导性文件,一经主管部门批准,将成为企业改制具体操作过程的“纲领性”文件。当然,改制方案也可细化到每一个细节操作。判断改制方案优劣的核心标准是其可操作性,具体而言,改制方案的可操作性主要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一、要符合国家有关国企改制的政策方针国家有关国有企业改制的主要政策依据有:1、日,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国企改制的方向是建立“产权清晰、责任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2、 日,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重申推进国企改制和发展任务的紧迫性;要推进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大中型企业实现规范的公司制改革等。3、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结合上述相关政策,改制方案设计过程中,必须要体现政策要求,把握正确的改革方向。国企改制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因此改制方案设计中就应充分考虑到改制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现代企业模式构建改制后企业的股权架构及法人治理结构。实际操作中,很多企业没有准确领会上述政策,认为改制只是股东人数及性质的简单变化,改制后企业股权依然相对集中,最终导致改制失败或不得不进行二次改制。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核心就是产权的流动性,但是不能片面追求所谓的“流动性”而将国有企业一卖了之。因此,改制方案中应当考虑到改制带来的种种负面影响,如应当妥善安置职工以避免影响社会的稳定。此外,改制方案中还应当充分考虑改制后企业的发展问题。国有企业改制后,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获得长久发展,各方应对改制后的企业后续发展事宜做出安排。二、要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国有资产管理是国有企业改制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涉及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国家出台过很多法律规定,国资委设立后又专门出台《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依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应当特别注意如下问题:1、改制方案应当依据现有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规范操作。实际操作中,很多改制方案并没有注意到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没有涉及甚至违反了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致使改制方案不具有可操作性。尤其是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在日生效后,很多企业依然沿用以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设计改制方案,改制方案自然无操作性可言。2、改制方案设计过程中,应当明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须形成相应内部决策文件(具体包括总经理办公会议/董事会审议意见以及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否则会导致转让行为无效。3、改制方案(包括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须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如未获得上述批准,有可能会导致转让行为无效。4、改制方案应当涉及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事项。资产评估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转让定价的参考依据。未经资产评估,不得直接确定交易价格。5、涉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须进入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如有竞买者还应进行拍卖或招投标。无竞买者时,可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实际操作中,很多改制企业考虑到时间成本并未进场公开交易,有国有资产流失之嫌。6、如企业改制后转让方不再控股,方案还应签署企业重组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等文件。7、应确保涉及改制企业的债权债务、职工安置等事项均能得到妥善解决,否则可能导致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无效。8、关于无形资产问题。转让时应充分考虑无形资产(包括品牌/商誉等)的价值。如交易价格中不能体现无形资产的价值,就会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9、关于付款方式问题。依据规定,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其余款项可在受让方提供合法担保的情况下,在产权转让后一年内付清。近期,媒体频频曝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之一就是未能依法公开转让,因此依据现有规定进行“阳光交易”是避免企业及责任人政策风险保证改制成功的唯一选择。三、要符合现行《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企业改制中经常会涉及改制操作中的细节问题,这些实施细节也将是未来签署改制相关协议的内容,也将涉及到不同法律主体(多为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改制方案应当符合《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主要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要注意是否违反公司对外投资超过公司净资产50%的限制。企业改制经常会涉及股权转让、新设公司(MBO)等方式,因此《公司法》有关公司对外投资比例的限制必须遵守。对于某些特定公司如创业投资公司则可做例外情形处理。2、方案涉及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应注意需要公司相应的权力部门做出决议。3、改制方案如涉及公司股权向非股东方的第三方转让,须以其他股东的放弃其优先购买权为前提,否则前述股权转让行为将无效。4、价款支付问题,应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以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5、改制方案中涉及债权债务转让问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的转让需通知债务人,债务的转让需征得原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将不发生转让的法律效力。6、企业改制过程中,如涉及合并、分立等事项,相关方案设计也要考虑《公司法》、《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7、改制方案中如附有相关合同文本,则应当符合《合同法》相关规定。四、要充分考虑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保护改制涉及国家、企业、企业职工、上下游企业等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能否兼顾到各方利益也是影响改制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之一。国有企业改制首先要充分保障企业职工利益,这是影响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要放到政治高度考虑。具体涉及改制方案过程中,应当注意如下问题:1、改制方案涉及过程中,首先应对改制企业职工现有状况进行明确如职工的基本情况、社会保障情况、安置费用预算等事项,这是设计职工安置方案的前提条件。2、对于企业改制前的遗留问题应当首先解决,即改制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和挪用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及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应当以改制企业现有资产清偿。3、劳动关系处理情况。包括:改制后的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人数及劳动合同期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总额)。4、原企业拖欠分流安置富余职工工资、医药费等债务情况及偿还办法。5、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情况。包括:原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改制企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情况。由于国家对于职工利益保护只有原则性规定,具体实施时带有极强的地方政策性,这也增加了实际操作的难度。此外,如何协调改制企业相关债权债务关系,尤其是保护债权人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实践中解决改制企业的债务问题有多种方法,如“债转股”、“债务转移”、“吸引投资资金还债”、“改变债务条件”等,具体方法要根据改制方式以及债权人的情况调整。
chromsep,您好:1、国有企业改制很复杂,各单位、各行业执行的改制重组的政策文件都是遵循国家有关部门的的原则规定再细化而来的,演变时必须考虑改制企业历史上存在的问题。因此,改制方案或文件很难满足各方面的愿望。2、法院不受理国有企业改制民事案件。在《民法》中也没有涉及改制中的民事问题如何定性,法院无可操作的法律、法典。3、你对资产评估报告中存在的上述两个问题,可以向改制企业的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投诉,他们应该受理。若不受理,你可提请行政诉讼,以“不作为”为案由起诉这个主管部门。当然,也可向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投诉,请他们监管。4、你无法起诉A单位,因为国企改制不是A单位能决定的,A单位仅仅是贯彻、执行了国家的规定,你不能也无法起诉国家或国务院。若A单位在改制工作中有偏差,只要不触犯刑法,也不会有民事责任的。5、国企改制是利益格局的重新分配,每部分人的获利或损益不可能一致,只要显示公正公开公平即可。改制方案(包括资产的转让、评估)的批准程序合法,就无可非厚。以上仅供参考你参考。 上传我的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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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战略管理其目的是什么?
日15:02:30来源:转载阅读数: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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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解。&&
  现代企业的生存环境随着市场的不断成熟更趋严峻,企业在成长与发展过程中承受着来自各方的压力。企业市场环境决定了企业盈利能力乃至生存能力,因此,每一个公司必须明确选择战略,以战略为核心,正确选择发展方向、占据最具有吸引力的竞争位置,协调在企业经营运转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及目标有序完成,保证企业的延着轨道稳定成长与发展。根据企业的不同,战略的制定思路也有所不同。总成本领先战略;差异化战略;专一化战略是现有战略制定中常用的三种通用战略制定思路。这些战略的目标是使企业的经营在行业竞争中高人一筹:在一些行业中,这意味着企业可取得较高的收益;而在另外一些行业中,一种战略的成功可能只是企业在绝对意义上能赢得微利的必要条件。任何一种战略在制定后,只要有效地贯彻,并全力以赴,为支持这一战略进行有效的组织安排,则该战略将对企业整体运筹中产生总体。&
  公司战略管理是以企业的全局为对象,根据企业总体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它所管理的是企业的总体活动,所追求的是企业的总体效果。虽然这种管理也包括企业的局部活动,但是这些局部活动是作为总体活动的有机组成在公司战略管理中出现的。具体地说,公司战略管理不是强调企业某一事业部或某一职能部门的重要性,而是通过制定企业的使命、目标和战略来协调企业各部门自身的表现,而是它们对实现企业使命、目标、战略的贡献大小。这样也就使公司战略管理具有综合性和系统性的特点。&
  1、公司战略管理的主体---是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
  由于战略决策涉及一个企业活动的各个方面,虽然它也需要企业上、下层管理者和全体员工的参与和支持,但企业的最高层管理人员介入战略决策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仅是由于他们能够统观企业全局,了解企业的全面情况,而且更重要的是他们具有对战略实施所需资源进行分配的权力。&
  2、公司战略管理涉及企业大量资源的配置问题&
  企业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实体财产和资金,或者在企业内部进行调整,或者从企业外部来筹集。在任何一种情况下,战略决策都需要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致力于一系列的活动,而实施这些活动需要有大量的资源作为保证。因此,这就需要为保证战略目标的实现,对企业的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合理配置。&
  3、公司战略管理从时间上来说具有长远性&
  公司战略管理中的战略决策是对企业未来较长时期(5年以上)内,就企业如何生存和发展等进行统筹规划。虽然这种决策以企业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当前情况为出发点,并且对企业当前的生产经营活动有指导、限制作用,但是这一切是为了更长远的发展,是长期发展的起步。从这一点上来说,公司战略管理也是面向未来的管理,战略决策要以经理人员所期望或预测将要发生的情况为基础。在迅速变化和竞争性的环境中,企业要取得成功必须对未来的变化采取预应性的态势,这就需要企业做出长期性的战略计划。&
  4、公司战略管理需要考虑企业外部环境中的诸多因素&
  现今的企业都存在于一个开放的系统中,它们影响着这些因素,但更通常地是受这些不能由企业自身控制的因素所影响。因此在未来竞争的环境中,企业要使自己占据有利地位并取得竞争优势,就必须考虑与其相关的因素,这包括竞争者、顾客、资金供给者、政府等外部因素,以使企业的行为适应不断变化中的外部力量,企业能够继续生存下去。&
  公司战略管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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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什么
随着社会主义的不断发展,经济的不断进步,企业发展与进步越来越离不开管理这一学科。无论是企业还是劳动者,薪酬问题无疑是诸多问题中较为敏感的问题,同时,薪酬问题也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竞争和对员工和激励的有效利器。薪酬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部分,也是建设现代企业的制度的一部分。是否能将企业薪酬管理运作灵活,直接影响到企业生产经营等日常活动,也会影响到企业的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的一些原因,尤其是劳动力市场管理方面发展的不够完善,以及企业内部发展不够成熟,造成我国企业在薪酬管理方面总是处于捉襟见肘的状态。本文通过分析和研究薪酬管理的制度的基本原则和注意事项,分析了薪酬管理模式和薪酬管理制度的方法,并通过分析和借鉴成功企业有关薪酬管理的方法和经验,得出了有关薪酬管理的一些方法和经验,明确企业薪酬设计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按照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根据设计的基本步骤设计了企业薪酬体系制度的重点,论文分析和提出了企业进行薪酬管理的一些措施和建议,构建新体系,创建新机制,通过建立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达到提高员工对薪酬的满意度,从而对企业薪酬管理进行创新,总之本文对企业的薪酬体系进行分析,研究薪酬的管理功能,阐述薪酬管理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以可口可乐公司为研究对象,分析存在的问题以及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建立科学的薪酬体系制度,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 企业管理的目的实现组织目标,管理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
  想知道管理的目的你首先要明白什么是管理:“管理是通过别人完成任务的艺术。”让经理:找到管理的感觉,让员工:知道怎样在企业中生存和发展。这就是“管理”。完善的企业管理模式要做到:管理无空白、无重叠、指挥流畅、上下贯通、事情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只要你一上弦,整个企业会象钟表一样动起来。科学的管理模式和专业的管理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关键。
  管理的目的,就是所有工作都能制度化,所有部门的运作都能按照“低成本、高效益”的这个目标进行运作,进而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更多的利润。因为一个企业无论你怎么管理,管理多么好,总会有存在这或多或少缺陷,管理的最高境界不是完美,而是残缺中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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