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服务出口贸易发展的特点微信是什么么?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较快,但总体上国际竞争力相对不足,仍是对外贸易“短板”。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是扩大开放、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着力点,有利于稳定和增加就业、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发展质量效率、培育新的增长点。为适应经济新常态,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鼓励创新为动力,着力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服务领域相互投资,完善服务贸易政策支持体系,加快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推动扩大服务贸易规模,优化服务贸易结构,增强服务出口能力,培育“中国服务”的国际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深化服务业改革,放宽服务领域投资准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破除制约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有序推进服务业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  市场竞争,政府引导。发挥市场在服务贸易领域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着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强化政府在制度建设、宏观指导、营造环境、政策支持等方面的职责,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  产业支撑,创新发展。注重产业与贸易、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协调发展。依托制造业优势发展服务贸易,带动中国服务“走出去”;发挥服务贸易的支撑作用,提升货物贸易附加值。夯实服务贸易发展基础,增强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  (三)发展目标。服务业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范围逐步扩大、质量和水平逐步提升。服务贸易规模日益扩大,到2020年,服务进出口额超过1万亿美元,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的比重进一步提升,服务贸易的全球占比逐年提高。服务贸易结构日趋优化,新兴服务领域占比逐年提高,国际市场布局逐步均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我国服务出口中的占比稳步提升。  二、主要任务  (四)扩大服务贸易规模。巩固旅游、建筑等劳动密集型服务出口领域的规模优势;重点培育运输、通信、金融、保险、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咨询、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领域发展,既通过扩大进口满足国内需求,又通过鼓励出口培育产业竞争力和外贸竞争新优势;积极推动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教育等承载中华文化核心价值的文化服务出口,大力促进文化创意、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新型文化服务出口,加强中医药、体育、餐饮等特色服务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提升中华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  (五)优化服务贸易结构。优化服务贸易行业结构,积极开拓服务贸易新领域,稳步提升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和特色服务等高附加值服务在服务进出口中的占比。优化国际市场布局,继续巩固传统市场,在挖掘服务出口潜力的同时,加大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进口力度;大力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提高新兴国家市场占比,积极发展运输、建筑等服务贸易,培育具有丝绸之路特色的国际精品旅游线路和产品,推进承载中华文化的特色服务贸易发展,提高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占比。优化国内区域布局,巩固东部沿海地区的规模和创新优势,加快发展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发挥中西部地区的资源优势,培育特色产业,鼓励错位竞争、协同发展。  (六)规划建设服务贸易功能区。充分发挥现代服务业和服务贸易集聚作用,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依托现有各类开发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规划建设一批特色服务出口基地。拓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服务出口功能,扩充国际转口贸易、国际物流、中转服务、研发、国际结算、分销、仓储等功能。   (七)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模式。积极探索信息化背景下新的服务贸易发展模式,依托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推动服务贸易模式创新,打造服务贸易新型网络平台,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各服务行业之间的融合发展。将承接服务外包作为提升我国服务水平和国际影响力的重要手段,扩大服务外包产业规模,增加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外包业务比重,拓展服务外包业务领域,提升服务跨境交付能力。推动离岸、在岸服务外包协调发展,在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的同时,逐步扩大在岸市场规模。  (八)培育服务贸易市场主体。打造一批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大型跨国服务业企业,培育若干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服务品牌;支持有特色、善创新的中小企业发展,引导中小企业融入全球供应链。鼓励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走国际化发展道路,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力争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都有进出口实绩。支持服务贸易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鼓励服务领域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  (九)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逐步实现高水平对内对外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积极参与多边、区域服务贸易谈判和全球服务贸易规则制定。建立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依托自由贸易区战略实施,积极推动服务业双向互惠开放。基本实现内地与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推动大陆与台湾服务业互利开放。  (十)大力推动服务业对外投资。支持各类服务业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合作等方式,在境外开展投资合作,加快建设境外营销网络,增加在境外的商业存在。支持服务业企业参与投资、建设和管理境外经贸合作区。鼓励企业建设境外保税仓,积极构建跨境产业链,带动国内劳务输出和货物、服务、技术出口。支持知识产权境外登记注册,加强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加大海外维权力度,维护企业权益。  三、政策措施  (十一)加强规划引导。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定期编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指导地方做好规划工作,确立主导行业和发展重点,扶持特色优势行业发展。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支持引导,制订重点服务出口领域指导目录。建立不同层级的重点企业联系制度。  (十二)完善财税政策。充分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政策,加大对服务贸易发展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资金安排结构,突出政策支持重点,完善和创新支持方式,引导更多社会资金加大对服务贸易发展的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改善公共服务。结合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鼓励扩大服务出口。  (十三)创新金融服务。加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展供应链融资、海外并购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在现有业务范围内加大对服务贸易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国际并购等业务的支持力度,支持服务贸易重点项目建设。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保险品种和保险业务,探索研究推出更多、更便捷的外贸汇率避险险种,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采取灵活承保政策,简化投保手续。引导服务贸易企业积极运用金融、保险等多种政策工具开拓国际市场,拓展融资渠道。推动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小微企业综合信息共享。加大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服务贸易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企业在交易所市场上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发行公司债和中小企业私募债等。   (十四)提高便利化水平。建立和完善与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口岸通关管理模式。探索对会展、拍卖、快递等服务企业所需通关的国际展品、艺术品、电子商务快件等特殊物品的监管模式创新,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便利跨境人民币结算,鼓励境内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扩大跨境支付服务范围,支持服务贸易企业采用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等方式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加强人员流动、资格互认、标准化等方面的国际磋商与合作,为专业人才和专业服务“引进来”和“走出去”提供便利。为外籍高端人才办理在华永久居留提供便利。  (十五)打造促进平台。支持商协会和促进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贸易促进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整体宣传“中国服务”,提升服务贸易品牌和企业形象。支持企业赴境外参加服务贸易重点展会。积极培育服务贸易交流合作平台,形成以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为龙头、以各类专业性展会论坛为支撑的服务贸易会展格局,鼓励其他投资贸易类展会增设服务贸易展区。积极与主要服务贸易合作伙伴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订服务贸易合作协议,在双边框架下开展务实合作。  四、保障体系  (十六)健全法规体系。加快推进相关服务行业基础性法律制修订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服务贸易各领域法律法规体系,规范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和经营秩序。研究制定或完善有关服务进出口的相关法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服务贸易地方性法规。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服务业标准化体系。  (十七)建立协调机制。建立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协调机制,加强对服务贸易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服务业对外开放、协调各部门服务出口政策、推进服务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各地要将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作为稳定外贸增长和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重要工作内容,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考核机制。  (十八)完善统计工作。建立和完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监测、运行和分析体系,健全服务贸易统计指标体系,加强与国际组织、行业协会的数据信息交流,定期发布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创新服务贸易统计方法,加强对地方服务贸易统计工作的指导,开展重点企业数据直报工作。  (十九)强化人才培养。大力培养服务贸易人才,加快形成政府部门、科研院所、高校、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加大对核心人才、重点领域专门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国际化人才的培养、扶持和引进力度。鼓励高等学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增设服务贸易相关课程。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开展服务贸易经营管理和营销服务人员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  (二十)优化发展环境。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良好氛围。清理和规范服务贸易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培育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推进行业诚信建设,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五、组织领导  (二十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的重要意义,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情况,制订出台行动计划和配套支持政策。各地区要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培育服务贸易特色优势产业。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促进产业政策、贸易政策、投资政策的良性互动,积极营造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的政策环境。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国务院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国际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依托现有各类开发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规划建设一批特色服务出口基地。
商务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参加
2015年上半年启动
拓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服务出口功能,扩充国际转口贸易、国际物流、中转服务、研发、国际结算、分销、仓储等功能。
海关总署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等参加
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
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
2015年3月实施
积极参与多边、区域服务贸易谈判和全球服务贸易规则制定。建立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依托自由贸易区战略实施,积极推动服务业双向互惠开放。基本实现内地与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推动大陆与台湾服务业互利开放。
商务部牵头,发展改革委、港澳办、台办参加
支持各类服务业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合作等方式,在境外开展投资合作,加快建设境外营销网络,增加在境外的商业存在。
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
支持服务业企业参与投资、建设和管理境外经贸合作区。鼓励企业建设境外保税仓,积极构建跨境产业链,带动国内劳务输出和货物、服务、技术出口。
商务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贸促会参加
支持知识产权境外登记注册,加强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加大海外维权力度,维护企业权益。
知识产权局、商务部牵头
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定期编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指导地方做好规划工作,确立主导行业和发展重点,扶持特色优势行业发展。
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支持引导,制订重点服务出口领域指导目录。
2015年上半年实施
充分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政策,加大对服务贸易发展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资金安排结构,突出政策支持重点,完善和创新支持方式,引导更多社会资金加大对服务贸易发展的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改善公共服务。
财政部、商务部
结合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鼓励扩大服务出口。
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商务部参加
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展供应链融资、海外并购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
银监会牵头,人民银行、商务部参加
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在现有业务范围内加大对服务贸易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国际并购等业务的支持力度,支持服务贸易重点项目建设。
银监会牵头,人民银行、商务部参加
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保险品种和保险业务,探索研究推出更多、更便捷的外贸汇率避险险种,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采取灵活承保政策,简化投保手续。
加大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服务贸易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企业在交易所市场上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发行公司债和中小企业私募债等。
证监会、发展改革委
建立和完善与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口岸通关管理模式。探索对会展、拍卖、快递等服务企业所需通关的国际展品、艺术品、电子商务快件等特殊物品的监管模式创新,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
海关总署牵头,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邮政局参加
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便利跨境人民币结算,鼓励境内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扩大跨境支付服务范围,支持服务贸易企业采用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等方式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
人民银行、外汇局
加强人员流动、资格互认、标准化等方面的国际磋商与合作,为专业人才和专业服务“引进来”和“走出去”提供便利。
商务部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质检总局参加
为外籍高端人才办理在华永久居留提供便利。
支持企业赴境外参加服务贸易重点展会。积极培育服务贸易交流合作平台,形成以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为龙头、以各类专业性展会论坛为支撑的服务贸易会展格局,鼓励其他投资贸易类展会增设服务贸易展区。
商务部牵头,贸促会参加
积极与主要服务贸易合作伙伴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订服务贸易合作协议,在双边框架下开展务实合作。
研究制定或完善有关服务进出口的相关法规。
商务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
建立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协调机制,加强对服务贸易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服务业对外开放、协调各部门服务出口政策、推进服务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
2015年上半年启动
建立和完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监测、运行和分析体系,健全服务贸易统计指标体系,加强与国际组织、行业协会的数据信息交流,定期发布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创新服务贸易统计方法,加强对地方服务贸易统计工作的指导,开展重点企业数据直报工作。
商务部牵头,统计局、外汇局、贸促会参加
鼓励高等学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增设服务贸易相关课程。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概览 && 最新资讯 && 正文
韩国:文化出口势头强劲 发展特点值得借鉴
文章来源:国际商报
  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文化贸易成为各国角逐的新领域。特别是文化出口兼具经济、文化和政治功能,是&软实力&建设的核心,对一国整体实力的提升意义重大。韩国作为一个资源匮乏的半岛国家,曾经较为封闭,文化消费对进口依赖性很高,对外文化贸易一直处于逆差状态。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为了应对亚洲金融危机,韩国政府开始大力扶植文化产业。文化产业在短短十多年间异军突起,超越传统的制造业成为经济发展核心动力,极大地促进了文化出口的发展,为韩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政治效益,也将韩国带入世界舞台,成为当今世界文化贸易市场的后起之秀。
  据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统计,年间,韩国文化产业出口规模以年均22.5%的速度飞速增长。2012年出口额达到46.12亿美元,同比增长7.2%,创历史新高,贸易顺差达29.38亿美元。其中,电影、音乐和游戏业增长最为显著,分别达到27.5%、19.9%和11%。出口产业中,游戏业多年来一直是主要行业,占据大半壁江山,2012年占文化产业出口总额的57.2%。据文化体育观光部与韩国未来创造科学部联手发布的《韩国文化产业对外输出促进方案》预测,韩国文化产业整体对外出口额将在2017年达到100亿美元。该部还表示,力争到2020年,将文化内容出口额提高到224亿美元,从2010年全球排名第9位(2.2%的市场份额)提高到2020年第5位(5%的市场份额),使韩国成为世界第五大文化强国。
  探究韩国文化贸易的崛起,其发展因素和模式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以&文化立国&的战略规划为统领。
  亚洲金融风暴后,为了重振经济,韩国在1998年提出&文化立国&战略,将文化产业作为21世纪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之后,政府陆续制定了《国民政府的新文化政策》、《21世纪文化产业的设想》、《文化韩国21世纪设想》、《文化产业发展五年计划》、《文化产业前景21》和《文化产业发展推进计划》等多部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以把韩国建设成为21世纪文化大国和知识经济强国为目标,明确了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计划。政府还专门设立了文化产业振兴院,统领支持全国文化产业发展,有力推动了文化产业沿着既定目标快速发展。
  在&文化立国&战略统领下,韩国把进军国际市场作为重要的战略目标,分阶段、战略性进行开拓。以中国、日本为重点的东亚地区是其规划登陆世界的基石,进而进军东南亚和欧美市场,并不断发展潜在的中东和中南美市场。在产品战略布局方面,韩国政府根据产业发展的深度以及目标市场的消费发展趋势,不断调整文化出口的主打产品。例如金融危机后,政府主推影视业,通过影像媒介向以东亚文化圈为主的海外市场宣传推销韩国文化,并迅速打开销路。
  二是不断完善法律保障,出台配套产业政策。1999年政府第一次制定了有关文化产业的综合性法规《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对文化产业进行界定,提出了振兴文化产业的基本方针政策,并首次规范文化产业的具体行业门类,奠定了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制基础。近年,政府又陆续对《影像振兴基本法》、《著作权法》、《电影振兴法》、《演出法》、《广播法》、《唱片录像带暨游戏制品法》等进行修订,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更加明确的战略方向、较为全面的政策依据与制度环境。法律体系的完善规范了文化产业市场的运行,避免了企业盲目操作。
  根据形势的变化,政府不断调整具体的产业支持政策。例如,为解救在金融危机期间饱受美国好莱坞冲击的电影业,1998年,韩国政府将电影产业作为扶植的重点对象,给予取消审查制度、税收优惠等多项扶持政策。在政府有计划的支持下,&韩流&电影在亚洲风靡,电影业成为韩国经济增长最强劲的产业。
  三是突破资源限制,打造国家特色&文化名片&。韩国特别注重运用有限的资源开发具有品牌价值的特色文化产品。当今,&鸟叔&、&都教授&等已成为韩国的代名词。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在《2013年文化艺术新趋势分析及展望》报告中总结了韩国文化出口的几张&名片&:韩流&1.0时代&是上世纪90年代末至2005年,主要以K-Drama即韩剧的形式走出国门;2005年到2010年,&韩流&进入&2.0时代&,以偶像组合为主体的K-Pop即流行音乐占据国际化主要地位;2010年以后,因骑马舞红遍全球的&鸟叔&为韩流国际化又开创了一种新的模式&&通过社交网站,以独特、有趣的内容吸引观众,以共享形式拓展影响力。K-Culture即韩国文化在韩流国际化过程中起到主要作用,韩流进入&3.0时代&。这些文化名片受到了世界特别是亚洲市场的广泛公认。
  四是建立完整商业链条,创造高附加值。
  韩国企业十分注重对文化产品的综合开发,善于以点带面发展,一旦某种文化产品或服务在市场取得成功,便进行后续或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开发,产生连锁的高效产业附加值。例如《江南Style》红遍全球后,演唱者PSY不仅活跃于音乐、舞台界,更进军广告、股票市场,与其相关的数十家企业的市价总额在两个月内上升了1万6400亿韩元。韩国电视剧更是获得了二次甚至多次收益,带动了旅游、餐饮、图书、语言培训、美容整形的一系列&商业链条&,创造了难以想象的连锁经济价值。新近播出的《来自星星的你》的拍摄地以及剧中提到的韩国的一些景点、咖啡馆、面馆都成为亚洲多国热议追捧的对象,剧中都教授的公寓、吃的乌冬面、喜欢的咖啡厅都成为韩国最新的旅游景点。
  韩国进出口银行海外经济研究所发表的&韩流出口影响分析与金融支援方案&通过对2001年至2011年十年间韩国对92个国家的文化商品和消费品出口情况调查指出,若将出口带动效果以美元折算,韩国文化产业出口每增加100美元,就能使韩国商品出口增加412美元,被称为&四倍效应&。
  五是集约化发展,提高产业化程度。为了扬长避短、优化资源组合、提升研发生产能力,同时形成合理的文化产业布局和文化产业链,韩国政府规划在年十年间,在全国建设10多个文化产业园区,承担研发、技术培训、信息交流和生产制作等任务。目前,富川影视文化园区、坡州出版产业园区、HEYRI艺术村、韩国民俗村、春川动画基地等园区已形成各自特色。政府还鼓励具有雄厚财力和经营管理经验的大财团,特别是传统大型跨国企业投资文化产业,采取规模化经营,集中力量开发特色产品。例如CJ公司是韩国具有代表性的食品生产与加工企业,20世纪90年代后开始进军娱乐产业,目前产品已销售至10多个海外国家。
  六是多渠道提供资金支持。在政府层面,韩国政府不断增加对文化产业的预算投入,每年投入文化事业的国家预算超过国家总预算的1.1%。国家还设立了多种专项振兴基金,如文艺振兴基金、文化产业振兴基金、信息化促进基金、广播发展基金、电影振兴基金、出版基金等。此外,还有以社会资金为主、政府和民间共同融投资运作的&文化产业专门投资组合&。很多地方政府也设立了专门的文化基金。在市场层面,大企业逐渐成为投资人,CJ文化财团、三星文化财团、LG文化财团等是主要由大型企业设立的文化基金,主要为某一文化行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或为有志于发挥文化才能的年轻人实现梦想提供平台。
  对于拥有着深厚文化资源的中国,发展绿色低碳的文化产业和文化贸易,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力提升意义重大,也更为紧迫。我国可以吸收借鉴韩国在发展中积累的经验,加快推动具有中国特色的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不断实现规模化、市场化和国际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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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手机产业对外贸易发展状况及特点
(图表略)
1、手机产业对外贸易发展概况
随着全球手机巨头在我国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以及本土手机企业的逐渐发展壮大,手机及零部件产品已成为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主力军。月,手机及零部件产品出口累计64.28亿美元,同比增长72.52%,占移动通信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为92.5%。进口45.81亿美元,同比增长103.41%,占移动通信产品进口的83%。
根据最新统计资料显示,月,我国手机及零部件进出口数量均大幅增长。从手机整机来看,1-8月,累计出口手机5481万部,同比增长72.56%;累计进口手机1608.32万部,同比增长103.5%。
从手机零部件来看,月,累计出口手机部附件882.93万套,同比增长67.97%;累计进口手机零部件527.85万套,同比增长56.82%。
2、手机产业出口特点
(1)出口主体:跨国公司主导出口,国内企业刚刚起步,主要集中于沿海
手机产业在国内市场属于跨国公司和民族企业共同主导型,在出口市场属于跨国公司主导型。
根据月的最新统计资料,从出口企业性质来看,手机及其零部件主要以三资企业为主,出口62.89亿美元,占全部手机及零部件出口的97.84%,其中外商独资企业出口32.65亿美元,占手机及零部件出口总额的50.79%;国有企业出口仅1.26亿美元,占手机及零部件出口总额1.97%(如表3)。这反映出本土手机企业主要在国内市场竞争,国际化程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虽然中兴通讯、波导等企业开始逐步走出国门,但与跨国公司还不在一个档次上。但从表3可以看出,国内企业从1999年的完全没有出口到2002年出口1.02%,在“走出去”方面有所进步。另外,从图8可以看出,我国手机出口企业主要集中于京津地区以及华东、华南沿海。
(2)出口市场:美欧是最大贸易伙伴
从出口市场来看,主要集中在美国、香港地区和欧盟。月我国手机出口美国14.88亿美元,占 23.15%,出口香港地区13亿美元,占20.23%,出口到欧盟14.88亿美元,占23.15%。三者合计占我国手机及零部件出口总额的66.52%。我国手机生产大多是为美国、欧盟等国或地区的企业进行加工贸易,如摩托罗拉、诺基亚、西门子等在中国组装加工然后再投放到国际市场,包括返回其本国市场。但目前国内企业在出口市场选择上也开始向亚非拉等地进军,如波导已开始进入印度市场。
(3)出口方式:进料加工占主导地位,一般贸易增长迅速
我国手机出口方式的一大特色是进料加工占绝对优势。例如月,我国手机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39.66亿美元,同比增长45.73%,占手机出口的97.52%;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0.83亿美元,占2.03%,但同比增长率达到117.23%(参见表4)。这一方面说明我国手机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元器件还依赖于国外,只能采取进料加工方式生产并出口;另一方面说明虽然跨国公司在中国大量生产手机,但只是利用中国丰富而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和巨大消费市场,核心及关键元器件没有在我国生产。
目前外商投资企业进料加工出口中,附加值高的产品比例大幅度提高,使其对国内配套需求的带动作用也明显增强。外商投资企业进料加工出口大于进口,且出口与进口的差值逐年大幅度增加。进料加工进出口差额的逐年增加直接反映了进料加工出口带动的内需量(包括国内配套的原材料、零部件及除生产所需原材料、零部件外的其它生产消费)的迅速扩大。
3、手机产业进口特点
(1)进口数量大幅增长
2003年以来,我国对手机整机产品进口实行零关税,再加上国内需求猛增,手机进口突飞猛进。1-8月我国进口手机零件21.72亿美元,同比增长123.74%;进口手机整机18.26亿美元,同比增长99.79%。
(2)进口来源地相对集中
今年1月份我国对手机进口实施零关税后,手机进口出现了大幅增长之势。从进口来源地上看,主要来自韩国、台湾地区、日本和欧盟。其中,从韩国整机进口1043.6万部,同比增长102.14%,进口零件131.45万套,同比增长97%;从台湾地区进口手机411.43万部,同比增长118.8%,进口零件45.2万套;从日本进口手机95.46万部,同比增长171.89%,进口零件70.8万套。从上述国家或地区共进口38.34亿美元,占进口总额的83.7%。韩国的手机设计符合我国消费习惯,价格又不高,因而成为我国最大进口国。
(3)进口平均价格走势平稳
从进口平均价格来看,手机整机进口平均价格变化不大,总体呈下降趋势。从2003年1月到8月,一直在129.95-133.02美元之间,波动范围在3美元左右。
(4)进口产品结构以高技术含量为主
彩屏手机、CDMA手机等具备摄像、上网功能的新型手机,成为进口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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