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转让的摊位城管你会不会会干涉

楼顶养鸽养鸡害苦楼下居民 城管说无权干涉信鸽饲养
来源:武汉晚报 日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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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居民在楼顶上搭建棚屋,养了不少鸽子和鸡,异味和噪声让楼下住户们苦不堪言。但城管部门调查后表示,信鸽饲养归体育部门管,他们无权取缔。有律师建议,受扰居民可依据《物权法》对养鸽人提出诉讼。
70岁的吴婆婆是台北二村3号门的居民。她说,从四五年前开始,有居民在6楼天台上搭建了一个大型的鸽子棚,不仅养了不少鸽子,还养了很多只鸡。整个楼道里气味难闻,且经常往下掉落羽毛和粪便,大家都不敢在窗外晾晒衣物。
上图为楼顶鸽棚
更让众多居民烦恼的是,每天天不亮,楼顶上的鸡就开始轮番打鸣,一直能持续到早上八九点钟。
昨天上午,记者爬上楼顶天台后看到,这个钢板棚屋面积大约在60平方米左右,里面的鸽子有50只左右。棚屋外还散养着近10只鸡,棚屋周围遍地都是鸡粪和羽毛,气味刺鼻。
街坊们称,这个鸽棚是相邻4号门6楼的住户搭建的。此前,深受其扰的居民与其交涉过多次,但对方一直拒不配合处理。他们将此情况反映给社区,也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
记者敲开4门6楼左侧住户的房门,向开门的男子告知了来意。男子称,自己是信鸽协会的成员,在屋顶豢养的都是信鸽,已经办理了相关手续。但当记者提到居民对此有颇多不满时,对方便迅速关上房门。
记者将此情况反映给了江岸区城管局台北执法中队。经过现场查看后,城管工作人员表示,居民饲养的信鸽由市体育局管理,他们只能进行规劝教育。而楼上饲养的鸡,他们已要求该住户在两天之内处理掉。
对此,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的邱华律师表示,依据《物权法》规定,楼顶属于该栋楼全体业主所有,不属于6楼住户所有,个人不得在未征得全体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楼顶。
具体到养鸽的行为,即使住户取得了相关部门允许在楼顶养鸽的证件,但如果造成扰民,即是对其他业主的相邻权造成了侵犯,其他业主有权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责任编辑:舒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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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 .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武汉亿房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转载]从小贩砸城管说起
最近不便说话,不想给自己惹更多的麻烦。主要和志同道合者私下交流彼此看法。但是有朋友强烈建议我把自己关于小贩砸城管的观点表达出来。想想还是决定听从朋友的建议。希望不要再惹更大的麻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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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出了一事情,引起大家的关注。
“日15时40分,广州大道南靠近客村立交处,城管执法试图赶走一带着小孩的女小贩。双方发生口角后,突然一名制服编号X080324的城管执法人员上去掐住女小贩脖子意图将其放倒。随后,小贩老公到场,发现妻子被警方强行扣押上警车,要求城管下车给出说法,对方不予理睬。”以上是南方新闻网的报道。配发的照片是一名城管对一名女小贩实施暴力,小贩被反剪双手,无法安慰自己被吓哭的孩子。公知哀叹民生不易,谴责暴行,网友群情激愤,同情者甚众。
不久,又有网友爆料小贩首先用水果砸向城管,并且配发了女小贩用水果猛击城管的照片。于是,一部分网友同情城管,谴责有关媒体倾向性报道,公知煽动民意。
还有后续的各种跟踪报道,不一一描述了。
对于这件事情,我并不想分析谁是弱势。某种意义上说,城管也是弱势。城管的工资并不高,有些是临时工,不在编,所谓“在编的不干活,干活的不在编”。他们只是在执行上级交办的任务,混口饭吃而已,而且这碗饭风险极大,并不好吃,冲锋在前,撤退在后。俗话说:“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双方肢体冲突是家常便饭,出了事情往往成为替罪羊。何况,如果没有工资,可能他也就业困难,也要去街头摆摊。刚才看到新闻,大学生毕业白天当城管,晚上做小贩。其实,小贩和城管,两者的经济地位是基本一样的。
我只想表达自己的看法:
不论是否承认,由于贫富分化,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不足,我们身边都存在大量的潜在失业人口。现在全球经济危机,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下降,中国必然受到影响。随着城市化和农业利润长期低迷(城市里蔬菜水果售价居高不下是另一回事情,后面会分析),大量农村劳动力放弃农业进城务工,使失业问题更加严重。今天有人爆料,女小贩一家住在20平方米的租屋中,两口子靠卖水果为生,养活两岁的孩子,并不富裕。今天还看到一条新闻,东北大姐小区门口卖茶叶蛋,年入40万。抛开城管会不会默许她卖,地方上会不会有人出来收保护费,单从收入上看,年入40万很励志,但是不能当真。不是说这条年入40万的新闻是假新闻,而是说如果这位大妈有这么高的收入,必然会有很多仿效者。她的茶叶蛋的售价必然下降,销量也会减少。小贩入行门槛很低,很难保持超额利润,大量涌入的仿效竞争者会让少数人的超额利润迅速摊薄。大多数的小贩,注定是中下层收入者。
在一定程度上,默许这样的摆摊行为,给许多潜在的失业人口提供了就业的机会。这样至少有三点好处:一部分失业、半失业人口通过小规模商品流通自我就业,缓解了就业市场的压力,保证了全社会一定的工资水平;为城市居民提供了相对廉价的蔬菜水果等副食品,降低了多数城市居民的生活成本;人总是要吃饭,不能自我就业又找不到糊口的工作,可能就要铤而走险,与之对应,各种刑事案件的发案率可能就要上升。
有人可能会说,现在是“用工荒”时期,女小贩完全可以去工厂就业。在我生活的城市,带一个孩子的妇女很难就业,尤其是很难从事体力劳动。许多企业只招收27岁以下的年轻女工:一方面好管理,说加班就加班;一方面那样的劳动强度也不是25岁以上的人能长期承受的。即使女小贩能够承受流水线的劳动强度,孩子谁来照顾?过去的工厂有托儿所、幼儿园,女工可以把自己的孩子送进托儿所和幼儿园,后来企业不要办社会,基本都砍掉了。现在送一个孩子去幼儿园的费用接近一个工薪阶层劳动者的工资。幼儿园显然不是女小贩的孩子的选择。当然,也可以把孩子交给长辈。不过,如果长辈因为自身原因不能照顾孩子的话,对她来说,街头摆个小摊,一边照顾孩子一边挣点钱,是最现实而可行的选择。
也有人可能会问,为什么她不去农贸市场卖水果而要四处流窜,她没去农贸市场,不就没有人干涉了吗?在我生活的城市,一个农贸市场的摊位一个月的租金在元之间,平均3000元。这是问题的关键。几平方米的空间,每天不论生意好坏,都要上缴100元左右的租金。更严重的是,这种租金不是按月缴纳,而是按年(最少是半年)一次性预先缴纳。想要卖菜卖水果,先要拿出元(半年减半),能不能挣钱另说。对社会中下层来说,这是一笔不小的投资,风险也不小。有一种说法,的哥每天一睁眼就欠多少钱,进入菜市场卖菜的小贩其实也一样,忙活一天就是给摊位费打工。
游荡小贩的存在为城市居民提供了大量廉价的水果蔬菜。我生活的城市经常有一些小贩骑着三轮自行车和城管打游击,兜售蔬菜水果。他们出售的蔬菜水果的价格往往只有正规农贸市场之中同类商品的一半,即使这样,他们还是获利颇丰。这是为什么呢?菜农生产蔬菜只有一季,也不会在农贸市场租摊位,不能进城自产自销,只能卖给收购商。对收购商来说,菜农爱卖不卖,不卖就只能烂在地里。菜农把自己种出来的蔬菜卖给收购商,价格之低往往出乎城市居民的想象。收购商把收购价压到极低,然后这些蔬菜卖给大型农贸批发市场的批发商。租摊位的菜贩长期生活在城市,虽然知道农村蔬菜价格便宜,但是并不能确定哪家菜农蔬菜哪天上市,显然不能到农村去乱跑,他们只能去大型农贸批发市场进货。于是,收购商和批发商就成为垄断性经营的不可或缺的环节。绝大多数的利润都被他们占有。一面是农村蔬菜烂在地里,一面是城市蔬菜贵得离谱。那些打游击的小贩和一些菜农,看到了其中的商机,跳过了中间环节,给城市提供了廉价的蔬菜。何况,就是从大型批发市场趸来的蔬菜,也比农贸市场便宜,因为这些小贩不必缴纳摊位费。这就如同京东商城比实体店便宜一样。
可能有人会说,小贩随便经营占道影响交通,怎么解决?如果没有解决之道,就是为了批评而批评,没有多大的意义。我生活的城市,许多道路的两边都画出了停车车位。有些是免费的,有些是收费。如果允许小贩占用车位卖菜卖水果,对交通的影响程度是否会比路边停车更严重呢?我个人认为不会。小贩的摊位和停车车位的面积基本接近。两者完全可以互通。在一些不影响市容观瞻的路段,把一些停车车位改成摊位,每天象征性地收取一些费用,作为保洁的成本。既减少城管与小贩之间的冲突,也可以为市民提供廉价的水果蔬菜,两全其美。我在国外生活期间,经常有一些集市,场地就是一些公共停车场。农民(我生活的地区还有渔民)不必租赁摊位,随到随卖,管理者象征性地收取一些摊位费,作为散场以后保洁的费用。集市上的东西非常便宜,为买卖双方提供方便,既能减少中间环节的剥削,又能有效平抑副食品价格。我们的城市规划之中,其实也有大量这样的空地,可以考虑利用起来。现在大面积修建草坪,养护成本并不低,完全可以考虑过把一部分草坪改建成临时集市。
这样的事情,其实并不难想出解决方案,那么为什么长时间没有实行呢?
说到底,涉及各方面的利益。
首先是与商业地租有关的阶层。小贩租赁农贸市场的摊位,摊位费哪里去了?这是问题的关键。这些地租收入者,不用辛苦劳作就可以坐享其成,而且没有风险,因为小贩要先付款后经营。经营情况好与不好,完全由小贩自己承担。如果小贩可以支付很少的管理费用去集市卖东西,谁还去租摊位?
基层往往也可以分一杯羹。街道、居委会等基层单位的重要经费来源之一是辖区内各种自有房产的租金和各种职权范围内的收费。某些沿海大城市的街道主任能够调动财力的能力不亚于某些内陆地级市市长。某些农贸市场,就是街道的财产。小贩缴纳的摊位费中的大部分,成为街道的重要财政来源之一。砍掉街道、居委会这部分财政来源,上级政府就要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否则街道的运转就会出现困难。
只有地租收入稳定而高昂,土地才能卖一个好价钱,手中的土地也才能升值。地租水平影响上级政府土地财政收入水平。商业地产的地租与住宅地产的地租和土地挂牌的价格是密切关联的,最终必然影响土地财政的收入。
进一步讲,也影响与土地相关的方方面面的利益。比如地产大鳄任志强、潘石屹、王石,比如“房姐”龚爱爱,甚至包括诗人赵丽华的老公。近几年各地土地财政维持各地基础设施建设。无论是买房子还是修桥补路或者屯地炒地,银行金融系统都获利颇丰。再进一步讲,城市化过程之中,地租价格上涨,房地产行业成为支柱产业,社会收入中上层,几乎没有不从中间接获得好处的。更进一步讲,地租收益成为财政重要来源,就减少了本来应该由其他社会成员(比如高收入阶层)承担的其它广义税负。
这些好处的最终来源,必然是隐形的工商业成本和居住成本。表现为最终商品价格的上涨,工商业活动利润的下降和房租的上涨。
长期、频繁、持续的冲突,必然涉及利益的纠纷:小贩流动叫卖,不愿意租赁固定的摊位,就是想回避这种成本。城管则是在维护这种成本。某种意义上说,城管是在维护地租收入者的利益。谴责城管的人,尤其是处于社会中上层的人,却往往是地租利益的直接或间接受益人。不许杀生,还要吃肉。
作为支付地租的一方,小贩完全有理由可以问一问,为什么自己的收入之中的很大一部分要成为地租交给别人?可以说土地有价值,使用就要支付成本,谁出钱多谁使用。那么为什么那些拥有土地的人可以不劳而获?如果这些地租上缴给街道,作为街道财政支出的一部分,成为广义税收的一部分,也是不合理的。因为社会主义社会是按劳分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收的再分配功能应该是弥补市场不足,抑制资产者,补贴劳动者。为什么税收负担要由劳动者的劳动所得承担而不是资产所有者的资本利得承担?
有人说,仅仅靠蔬菜水果摊位费就能支撑与地租有关的阶级的利益吗?这是不是危言耸听呢?实际上,与地租有关的阶级利益获得的收益和由此引发的冲突远不止这些。小贩与城管的冲突只是无数利益冲突之一,是我们能看到的最直接、最激烈、最容易引起注意的表象而已。
也有些朋友提出,反对流动售货最积极的往往就是租了摊位的正规菜市场的小贩。这是没错的。想想看,他们交了每年元的摊位费,能不能收回来投入,完全靠自己的蔬菜水果销售情况,怎么能不反对那些不用承担这些费用的同行呢?不过,如果换一种方式问他们,比如是不是愿意降低摊位费,他们肯定欢呼雀跃。这就如同的哥反对黑车,但是赞成减少车份钱。
当然,还有垄断蔬菜水果收购和批发环节的各种暴利。垄断这些环节的人,往往与黑道有关,只靠财大气粗是难以控制收购和批发环节的。这个环节不展开讨论。有兴趣的人,可以去研究某市的“打黑”。
如果要实施前面提到的改革方案,既要损害方方面面与地租有关的阶层的利益,也要理顺各级财政关系。从根本上解决小贩和城管的冲突,就要把小贩身上的地租负担转移出去,不论这种负担最终属于个人还是属于财政。街道控制的商业地产不再以谋求经济利益为目的,地方财政不再以土地出让金为重要来源,这并不容易。砍掉地租收入,就要开辟新的财政收入来源。
但并不是没有解决办法。一个贫富悬殊的社会向社会中下层征收财政收入补贴社会中上层,不如向社会中上层征收财政收入补贴中下层。社会贫富悬殊是动乱的根源。从长远看,一个长治久安的社会必然以少数人超额的财产为主要财政征收来源,而不是相反。也就说,累进的遗产税,豪宅房产税,超额收入所得税,代替流转税和地租成为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
小贩与城管的冲突过程反复上演。两者都没有能力把矛盾向其它阶层转移,于是不得不进行针锋相对的激烈斗争。谴责城管暴力的公知们往往也是直接或间接的受益人,不过他们是否愿意面对这样的解析呢?那些义愤填膺的人是否愿意剖析地租的来龙去脉呢?须知深究下去,自己也难免是城市地租直接或间接的受益人。是否能接受这样的解决方案呢?这样的解决方案,必然要公开财产和主要收入来源,这样才好确定税基,才有征收的标准。要求公务员公开财产的媒体,是否有勇气要求全民尤其是中上层收入的社会成员公开财产和收入来源呢?官是必然要公开的。商呢?公知呢?是否也要公开财产和收入来源?诸位豪商和公知是否有勇气公开自己的财产和主要收入来源呢?
看似不相关的事情其实都是有关联的。看起来是一件小事,实际上涉及全社会收入分配的再调节过程,也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
解析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争论,而是为了提供一种解决问题的思路。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小贩天桥上按时摆摊 提醒城管:该下班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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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贩天桥上按时摆摊 提醒城管:该下班了(图)
日 08:50:17
】 【】 【】&
&&&&20日下午5点过,上清寺天桥,小贩陆续开始摆摊。记者 胡杰 摄
&&&&他们算准了摊贩
&&&&“穿制服的城管,平时下午五点下班,周五稍早一点,我们不得怕这种。街道请的城管要‘凶’些,搞不好要收摊摊。”&&&&
&&&&“暂扣他们的货,要遭说‘不人性化’,不扣,又确实管不下来。脑壳都想破了,都想不到什么好办法。真的是两难。”
&&&&人行天桥上城管人性执法,小贩则笑嘻嘻地和城管“拉家常”,等待他们下班
&&&&“快五点半了,你们该下班了哦!”一名游摊摊贩搬来一个小板凳,准时在上清寺人行天桥上“占位子”,他把小板凳放在天桥上,对两名穿制服的城管队员笑嘻嘻地说。
&&&&这两名城管队员望着这个提着一个大包的人,叫他莫乱摆摊。10分钟后,城管下班离开,上清寺天桥变成了游摊的“天堂”。这一幕,几乎天天都要在同一时间上演。
&&&&穿制服的城管按时下班
&&&&“上清寺天桥是重庆最大,最重要的一座人行天桥。”市市政设施管理局路政处负责人武涛说,市市政设施管理局路政处有40名城管队员,“但这40人无法保证100%管好上清寺这一座天桥。”武涛说。
&&&&他说,这一年来,贯彻人性化执法的原则,这40位城管队员没有对上清寺天桥的任何一名摆摊者进行物品暂扣,更没有用过“掀摊子”的方法。
&&&&“这种人性化执法,已经陷入两难境地。”武涛说,市民对上清寺天桥摆摊设点投诉很多,而如果城管队员暂扣物品,又会有人站出来批评没“人性化执法”。
&&&&上周五下午四点,记者和一名在上清寺天桥上卖袜子的摊贩聊到了城管,他对记者说:“这些穿制服的城管,每天准时上下班,只动嘴不得动手,我们不得怕他们。”
&&&&他们摸清了
&&&&街道请的城管“吓人”些
&&&&“城管来了!”和记者聊天的摊贩忽然脸色大变,准备收摊。
&&&&记者看到,天桥上的摊贩都在赶着收摊,“不穿制服的城管要收摊摊!”卖袜子的摊贩望了望天桥的来路,很快,证明是虚惊一场。
&&&&摊贩们为何忽然又怕城管了?这名摊贩说:“穿便装的城管是属于街道的,他们把执法牌挂在衣服里面的,他们喊我们走,我们又不走的话,就只有到街道去取自己被缴的东西了!”
&&&&摊贩对城管的“分类”了解得相当透彻,知道哪些城管“可怕”。
&&&&“按规定,我们执法是要着制服的。”武涛说,“穿制服管不下来,不穿制服管得下来,执法行为本身有问题,这又是一个两难。”他说,街道的城管队员隶属街道管理,人事和财权在区和街道,市级市政部门和街道的城管严格地说并无隶属管理关系。
&&&&他们很无奈
&&&&摊贩收得慢故意拖时间
&&&&“快把摊摊收了,路都被你占了一半了!”上周五下午五时许,一名穿制服的城管队员出面干涉一名卖打火机、皮带的摊贩。
&&&&“要得!”这名男子嘴上答应快,可手上却不怎么利索,他把排成几排的打火机一个个拾起,用天鹅绒布逐一拭擦,再整齐摆放到盒子里面……这个过程看得人心急。
&&&&“麻烦你快点!”十分钟过后,摊贩还没有收拾好,城管队员催促。
&&&&“你着急啥子嘛,今天是星期五,你们马上就要下班了。”摊贩竟然笑了起来:“你们上班还是多辛苦的,你们每个月拿几个钱哟?”
&&&&城管队员无奈地离开了这个摊,摊贩收拾起包裹,也不走,死等城管下班。此时,又一摊贩搬来个小板凳,在上清寺人行天桥上“占位子”。他对城管作息时间了如指掌:“早上九点上班,下午五点半下班,周五的话,五点过点点下班,如果有‘任务’,要到六七点才下班,周六周日不上班。”
&&&&他们很心急
&&&&到底怎样才能根治游摊
&&&&据了解,按照我国和我市的法律法规,主次干道两旁、天桥地道里面都是不允许摆摊的。
&&&&“我们不晓得是不是非要用暂扣才管得住,按要求,暂扣能不用就尽量不用,容易引起老百姓反感。”武涛说。
&&&&他说,我市对摊贩设过一些背街的摊位,不要摊位费,但是上清寺这一带,没什么“背街小巷”。“背街小巷?生意都没得,谁去?”一名摊贩对记者说:“天桥就是最好的地方!”
&&&&“我们曾经想摆一排花钵在天桥上,又怕路窄、人多,会出现踩踏。脑壳都想破了,都想不到什么好办法来管好这个天桥,究竟有什么高招可以治好上清寺天桥的游摊?”武涛摇头,设问。
&&&&城管守到23点,就怕大排档“复出”
&&&&观音桥家乐福超市对面,今夏以来,夜啤酒摊位一度摆到干道上,深夜不收,引发了驾驶员和市民的投诉。江北区市政监察支队近期对此进行了整治,城管队员坚持守到23点,可人刚走,夜啤酒摊又摆到马路上了。
&&&&家乐福超市对面的人行道很窄,夜啤酒摊主一有机会,就把摊点摆到马路上,占据一个车道扩大经营面积,招揽出租车驾驶员吃宵夜,如果有几辆出租车顺势一停,两个车道就没了,夜啤酒摊位上传出的划拳喊声也让周围居民意见很大。
&&&&10月以来,江北区市政监察支队连续对这条街上的夜啤酒摊位进行了整治。记者从整治现场的组照看到,夜啤酒摊位抵触较大,“总算是整治下来了,晚上10点之前基本上没有人摆到马路上了。”江北市政监察支队负责人说,“我们派人守到晚上10点甚至11点。”
&&&&不过,就算守到晚上10点、11点,仍然不能完全遏制。记者上周六晚上12点在这里看到,夜啤酒摊点依然占据了一个车道,有摊主正在干道边上爆炒小龙虾,不少车辆开到这里都要先“刹一脚”再绕道行驶。
&&&&“我们只能守到这么晚了,第二天还要上班,耗不赢他们。”江北市政支队负责人无奈地说,“江北还不止这里有严重占道的‘夜啤酒’,不治理市民和车主意见大,治理起来又耗不赢,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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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商贩诈死抹黑城管 欲逼城管不再干涉他们摆摊
图为:一伙小贩推着躺有&尸体&的车子在闹市走动,吸引市民围观 资料图片
楚天都市报讯 备受关注的武汉小贩&诈尸&抹黑城管案,昨日有了最新进展
来 自 西 陆 军 事
图为:一伙小贩推着躺有&尸体&的车子在闹市走动,吸引市民围观 资料图片
楚天都市报讯 备受关注的武汉小贩&诈尸&抹黑城管案,昨日有了最新进展:江汉区法院一审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对组织策划者李某判刑一年。
去年8月3日,江汉区佳丽广场附近发生&诈尸&闹剧:因占道经营与城管发生冲突,一伙小贩竟当街上演&城管打死人,同伴披麻戴孝讨说法&的戏码向城管施压,后尸体扮演者难耐高温当场&复活&。
今年2月21日、4月21日,江汉区法院两次开庭审理此案,李某均当庭认罪。
&诈尸&团伙成员曾三次装死
前两次表演不成功未引起广泛关注
去年8月3日下午3点30分许,武汉烈日炎炎,一出闹剧在汉口佳丽广场背后的江汉路地铁站出口上演。十几名男子光着上身,披麻戴孝,跪在地上,声称城管在执法中打死了他们的同伴。旁边的平板推车上躺着一人,头部和躯干盖着白布。
这伙人情绪激动,手持高音喇叭大喊:&城管杀人,讨回公道&,数百围观者群情激愤。很快,警方出动,在人群中拉起了警戒线。
与此同时,网上不断有人发布伸冤者声讨城管的现场视频和照片。下午5点30分许,持续了两个小时的&伸冤&活动突然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推车上的&尸体&突然坐起来伸手拿水喝。围观群众一片哗然。
闹剧&穿帮&后,扮演&尸体&的韩某被送往医院救治,其他参与者到花楼街派出所配合调查,而组织策划者李某趁乱逃脱。
据了解,当日下午3时许,江汉区花楼水塔街道办事处组织40余名执法队员,对江汉路地铁A、B两个出站口的违规占道经营进行整治。附近一些商贩拒不配合,并与城管执法队员发生争执,进而上演&诈尸&闹剧,向城管施压。
此后,江汉警方对&诈尸&事件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韩某、陈某,分别处以治安行政拘留10日与7日,而王某等3人因未满18周岁,被处以治安行政拘留5日但不予执行。去年9月13日,为首在逃的李某在浙江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调查,该团伙在去年8月3日之前还曾上演过二次&装死&闹剧,只是表演并不成功,没有引起足够多的关注。其中一次发生在2012年10月。当时,由于摆摊货物被收,李某组织了10余人抬着花圈,到江汉区城管局执法三中队门前,大喊&城管打死人了&,但这一次没有人扮演&尸体&,没有达到他们所预想的效果。
看守所内李某详谈&诈尸&动机
欲逼城管不再干涉他们违章占道摆摊
商贩李某为何要演出&诈尸&闹剧?3月18日,第二次开庭前夕,记者随同办案检察官进入看守所采访了他。
据李某供述,事发当天下午3点,他与韩某等人在江汉路地铁站A出口摆摊。恰逢江汉区城管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清理违章占道经营。期间,因不满城管队员收缴物品,双方发生冲突并产生肢体接触,韩某头皮受伤。
&大家觉得东西被收了,人也吃了这么大的亏,要找城管讨个说法。但是,大家知道直接找城管没用。我就说要把事情弄大,让社会上的人都知道。&李某称,因韩某头部流了血,才让他躺在卖货的推车上装死人,只有把影响弄大一些,城管的领导才会出面。
见无人提异议,李某便出钱购买了花圈,又找来白布剪成布条,分给大伙缠在头上。十几个人推着盖有白布的&尸体&,首先在江汉路地铁站A出口跪喊&城管杀人、还我公道&的口号,后因警察制止,要送韩某去医院,他们便沿着中山大道步行来到了花楼水塔街道办事处。因当天是周末,街道办大门紧闭,几名商贩摘下门口悬挂的三块竖牌,将其中&花楼水塔街城管执法队&的牌子放在推车上,前往佳丽广场。途中,商贩们路遇一名执法人员,因怀疑他参与了清理行动,便追上去对其进行了殴打。抵达佳丽广场背后的地铁站出口后,其他参与者跪在推车前,李某则继续拿着喇叭散播谣言,引起数百群众围观。
李某称,小摊贩常遭城管督查,有时慌不择路,他害怕哪天在这种&猫捉老鼠&的游戏中发生意外,希望摆摊能有个保障。去佳丽广场是因为常有城管执法车在那里,只有闹出大动静,才能让城管赔偿、道歉,并不再干涉他们摆摊经营。
李某称事态超过他的预料
&如果知道会坐牢,我绝对不会去做&
李某出生于襄阳市谷城县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初中毕业后就外出打工,因个子小,找不到合适的工作,2010年开始在汉口民众乐园周边摆摊,主要卖袜子、雨伞等。刚摆摊不久,便因违章占道屡劝不改,货物被没收。为了泄愤,他跑到佳丽广场,把设于该处的城管执法亭玻璃砸了,后被行政拘留15日。之后,他在统一街租下一个门面,主营内衣,但生意不好,所以照旧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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