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修期间待遇及事后补签的租房合同法是有效租房合同法吗

在公司进行补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可以申请双倍工资吗

咨询电话: 回答数:1081 好评数:14

您好!可以申请赔偿,建议委托律师进行劳动仲裁。

咨询电话: 回答数:626 好评数:7

不一定可以,具体分析,可以来电!

  • 回答数:79 好评数:4

    答:你好,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方面需要注意,第一,劳动合同,有没有约定,社会保险...

  • 答:工作纠纷: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回答数:544 好评数:26

    答:工资应每月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由用人单位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如遇法定休假节日或...

  • 回答数:1422 好评数:25

  • 答:可以协商解决,不行的话,那么可以到你当地的劳动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答: 单位存在过错,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经济补偿以及未签合同的双倍赔偿,同时可以要求单位

  • 答: 经济补偿金应按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确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

  • 答: 您好!协商解除的话,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单位提出解除合同时才需要给付补偿金的。

  • 答: 你好,写完辞职报告再去起诉单位就很难获得补偿了,建议不写并要求单位出具续签通知,

  • 答: 公司可以与你老公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在经济补偿上应是2.5个月的工资补偿,提成是

}

专业文档是百度文库认证用户/机构上传的专业性文档,文库VIP用户或购买专业文档下载特权礼包的其他会员用户可用专业文档下载特权免费下载专业文档。只要带有以下“专业文档”标识的文档便是该类文档。

VIP免费文档是特定的一类共享文档,会员用户可以免费随意获取,非会员用户需要消耗下载券/积分获取。只要带有以下“VIP免费文档”标识的文档便是该类文档。

VIP专享8折文档是特定的一类付费文档,会员用户可以通过设定价的8折获取,非会员用户需要原价获取。只要带有以下“VIP专享8折优惠”标识的文档便是该类文档。

付费文档是百度文库认证用户/机构上传的专业性文档,需要文库用户支付人民币获取,具体价格由上传人自由设定。只要带有以下“付费文档”标识的文档便是该类文档。

共享文档是百度文库用户免费上传的可与其他用户免费共享的文档,具体共享方式由上传人自由设定。只要带有以下“共享文档”标识的文档便是该类文档。

}

答案1:补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只要补签的劳动合同,不违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便是有效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倒签合同是有效的,单位将抹除掉其之前未签劳动合同的违法事实,对劳动者权益保护不利。按照法律规定,未签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承担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单位的做法,目的在于逃避法律责任。当然,如果能够证明单位以“不考核”相胁迫,劳动者可以申请撤销该合同,不过事实上劳动者在举证受到胁迫是很困难的。
此外,是否补签合同影响的无外是单位是否要给予双倍工资的问题,如果劳动者并无追究单位该责任的想法,补签也无妨,如果希望单位支付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可以拒签。

答案2:广东省农民工无劳动合同在工作中致死者如何赔偿

一、高度重视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加强和规范劳动合同管理是巩固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劳动合同确立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的劳动关系,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从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把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狠抓落实,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指导各类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应签尽签”的原则,确保今年年底前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不低于75%;力争到2008年底,所有用人单位与农民工都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指导用人单位按照“公平对待,一视同仁”的原则,打破城镇职工与农村职工、“正式工”与“临时工”、本地职工与外来职工等身份界限,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各地可使用我厅印发的《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范本,也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农民工的特点,依法制定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要按照《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粤府[1995]22号)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制定的劳动合同文本进行审查,对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鉴证。
要指导用人单位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工资支付制度。要引导企业与农民工在劳动合同中依法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作为计算加班工资和其他有关待遇的基数。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未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要以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实际支付的工资高于当地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实际支付的工资视为与劳动者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对用人单位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后未续签劳动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应责令其与农民工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由其按照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的规定,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后故意不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对农民工造成损害的,还应由用人单位按《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号)的有关规定,赔偿农民工相关损失。要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内部劳动合同管理,依法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各地要以非公有制企业、建筑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要对象,以农民工为重点,建立健全录用登记备案和劳动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建立两项制度衔接流程,实行一体化运作。要指导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将劳动合同签订、解除(终止)情况定期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备案。有条件的地区,要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探索建立劳动合同签订、解除(终止)情况互联网登记备案制度。在劳动保障年审工作中,要把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特别是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列为年审的重点内容,发现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要责令限期补签。在办理流动人员招用工手续时,要对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重点核查,对未签劳动合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日常巡查、举报专查等,对用人单位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特别是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及时纠正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完善举报投诉制度,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地址、信箱和电子邮箱。对不按时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按照省政府《广东省违反招用工人规定处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的规定,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并按人数每人处以三十至五十元罚款。要把劳动合同作为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的重要凭证和办理录用备案手续的必备材料,对录用流动人员后逾期未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的用人单位,要按照《广东省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录用人员每人处以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要建立用人单位诚信守法和违法曝光制度,对故意不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节恶劣等严重违法的用人单位,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四、充分发挥基层劳动关系协调组织和工会的作用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广东的若干意见》(粤发〔2005〕13号)和我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劳动关系协调组织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通知》(粤劳社[号)的要求,积极推动村(居委)、镇(乡、街道)和行业(专业)等组织建立基层劳动关系协调机构,并充分发挥基层劳动关系协调组织在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要不断培育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通过谈判协商争取合法权益的意识,大力推动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广泛建立内部劳动关系调整机制,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要加强与工会组织的协调和沟通,充分发挥工会的监督作用,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工作。要大力推动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由基层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或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
    五、加强和改进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统计工作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按照《关于定期报送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情况的通知》(粤劳社函〔2005〕1445号)的要求,做好《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统计表》和《企业工资支付和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准确、及时掌握当地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我省从今年下半年起建立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季报制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每季度调查统计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并填报《企业工资支付和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宾栏第1至第4项内容。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部门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2日前向省厅劳动关系处报送《企业工资支付和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宾栏第1至第4项内容,每年1月12日前报送《企业工资支付和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全表内容。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地区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我厅从今年下半年起,将定期通报各地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各地在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劳动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反映。

答案3:补签劳动合同后可要求补偿吗?

你可以向公司主张补签劳动合同的同时必须支付前面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公司不同意而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3个月工资)以及违法解约的赔偿金(1个月工资)。

答案4: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视为用人单位已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立即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应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您好,用人单位应该是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按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答案5:在单位工作13个月后才补签劳动合同,补签后又干4个月,被单位辞退了,双方并签了解除劳动合同,现在

可以申请仲裁的,首先不管单位有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你与公司都已经是事实的劳动关系。如果公司未与你签订合同,公司已经属于违法了。虽然后面有补签合同和已签订了解除合同的事情。但是公司辞退你你依然可以申请仲裁的。换句话说,不管是哪种情况,你都可以申请仲裁,你等于说做了17个月,也就是一年半差一个月,应依法赔你一个半月的工资,你还可以申请补偿你的加班费、节假日加班费等等

不能了,你都认可补签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的劳动合同,只要是不存在《劳动合同法》26条规定的情况的,是有效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答案6:试用期三个月没有签劳动合同,转正补签的合同,是否应赔偿试用期双倍工资.

  1、“此合同可以作为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的证据吗?”:可以,但你还必须有证据证明,在9月1日前、6月1日你即已经到公司上班才行。
  2、“是不是可以要求赔偿三个月双倍工资.法律依据能附上吗?”:
  (1)不能要求赔偿三个月的双倍工资,只能要求赔偿7、8两个月的双倍工资。
  ①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②第八十二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虽然之后补签了劳动合同,但补签的合同并没有将6月1日至9月1日的实际劳动时间包括在内,而且事后补签,并没有对之前的违法不签定合同行为作出任何补救措施,所以仍然应当赔偿双倍工资,但应是从工作满一个月后开始执行双倍工资。
  4、“聘任书不是劳动合同,只是聘任通知书.或者叫任命书? ”:如果没有正式合同,聘任书中的相关条款可以视为合同;但如果有正式合同,应以合同为准。
  5、“补签的合同中规定已经过去的三个月是试用期,没有包括在劳动期限内,这也是违法的,如果我索赔应该以那个违法行为作为索赔依据呢? 是未签订劳动合同还是违法约定试用期? 还是一起?”:
  (1)如果公司后来签的合同中没有约定正式合同期限、只约定了试用期:属于违法,试用期不成立,约定的试用期视为正式劳动合同期限。可你的正式合同似乎是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从9月1日开始吧?
  (2)如果你以“试用期没有包括在劳动期限内”国由索赔,只索赔要求只能是“试用期应发正式合同期工资;如果你以前三个月未签合同索赔,可以索要2个月的双倍工资:哪个合算,你自己看看吧。

答案7:劳动合同可以补签吗?如果能补签单位是不是应该能补交养老保险?

1、首先,法律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同时,您与单位在用工之日起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而不是像您的单位说的那样“养老也是只能按劳动合同签订的月份交起”。
2、补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的,但需要注意您所享有的权利:
(1)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后的第二个月起计算(必须在用工后一年内向单位主张)。
(2)要求单位补缴相关的社会保险,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第10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82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9章第72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以及《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应该能补签,一般人是不可能办到的,补签完公司就得补交保险。

答案8:补签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能否要求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如果你与单位未签订合同的,可以申请双倍工资

这算是一个诡辩官司吧?!所有赔偿是指什么?没有具体说清,这是约定不明,因为劳动法类中赔偿金有好几种,但两倍工资算是补偿金?还是赔偿金?还是叫做两倍工资?你明白了吧?这算是违法解聘。但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所以你让他给你出证明是他不让干的…

答案9:未与公司签劳动合同,但公司给交了保险,现在我提前30天辞职,公司要求补签劳动合同,请问我需要补签吗?

为什么要补签,公司没有与你签定劳动合同程序是违法的,如果公司强行要你补签,你就去劳动站申诉(理由是公司未与你签定劳动合同)

双倍工资呀。未签期间。
如果你一个月1万,他就要付你2万/月。吓坏他了。
钱要不要在你了。我是被人骗了,一不小心就签了。哎。要不然也能多得个几万块。

答案10:补签劳动合同有效吗。违法吗

影响已发生的事实,违法责任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租房合同法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