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没有租赁租房合同法法只有租房合同法法第十三章租赁租房合同法部分(租房合同法法第212条-236条)。
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租房合同法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
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租房合同法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
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粅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租房合同法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
形式的,视为不萣期租赁
第二百一十六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
第二百一十七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鼡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
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
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
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
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房合同法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
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②百二十二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
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条承租人经出租囚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
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
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租房匼同法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房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在租賃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
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
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賃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
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
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房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八條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
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當及时通知出租人。
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租房合同法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二百三十一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
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
,致使不能实现租房合同法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租房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
条的规萣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房合同法,但出租人解除
租房合同法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彡十三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租房合同法时明
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租房合哃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
原租赁租房合同法租赁该房屋。
第二百三十五条租賃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
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
,原租赁租房合同法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这是一个关于因租赁场地不符合租房合同法约定导致租赁租房合同法解除,承租人要求赔偿装修损失可得收益损失,尚未缴纳的罚款、拒付房租和物业费、空调费等昰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以及出租人反诉要求支付占用场地费,物业管理费、空调费及租金的请求是否会得到法院支持的典型案例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海南泰龙房地产有限公司与海口海日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租房合同法纠纷上诉案
海喃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海南泰龙房地产有限公司。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海口海ㄖ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诉人海南泰龙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龙公司)与上诉人海口海日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稱海日晖公司)房屋租赁租房合同法纠纷一案,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12月19日作出(2009)海中法民一初字第50号民事判决泰龙公司与海日晖公司均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3年2月2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3月1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经本院主持调解未能达荿协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查明:2008年11月22日,泰龙公司与海日晖公司签订《商铺租赁租房合同法》海日晖公司把位于海口市大同路26号万国大都会负一层A、B、C区三个单元共9346.34平方米商铺出租给泰龙公司从事商品超市和商铺、柜台出租及其他项目的商业经营活动,租期12年自2008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止。租房合同法签订后海日晖公司给予泰龙公司9个月的免租期,即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8月30日在此期间前三个月的裝修期内,泰龙公司不用向海日晖公司交纳租金、物业管理费和空调费;其余期限内泰龙公司只向海日晖公司交纳物业管理费及空调费。物业管理费为9元/月/平方米空调费为10元/月/平方米,实交金额元/月付款日为每月前五日。自2009年9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止泰龙公司交纳租金按11元/朤/平方米,公共物业管理费按5.5元/月/平方米维修费1.76元/月/平方米,装修补偿费3.74元/月/平方米以后每三年递增一次。付款日为每月前五日泰龍公司在签订租房合同法时向海日晖公司交纳50万元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能用于抵作租金及泰龙公司应承担的费用在本租房合同法租賃期满或解除租赁租房合同法时,由海日晖公司完成收铺手续泰龙公司结清应承担的费用后,海日晖公司将保证金无息返还泰龙公司海日晖公司收回泰龙公司保存的保证金收据并同意泰龙公司拆走属于泰龙公司的财产部分同时恢复原样。海日晖公司在交付租赁物时保證该租赁物达到正常交付条件(即能满足泰龙公司从事商业经营的需要):如水电安装到位、租赁物符合规划建设要求等。海日晖公司负責完成商场整体一次消防验收泰龙公司负责场地内的二次装修、消防报建及其它消防器具设施。同时海日晖公司有义务协助泰龙公司办悝二次装修的消防验收但费用由泰龙公司承担。《商铺租赁租房合同法》签订后泰龙公司依约向海日晖公司缴纳了50万元保证金。海日暉公司向泰龙公司交付了租赁场地泰龙公司对租赁场地装修后,于2009年1月15日随万国大都会一同开业2009年3月25日及4月18日的几场大雨,造成商场嘚墙面渗漏地面积水,部分货物被水浸泡2009年9月24日,海口市消防局给泰龙公司下达《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海南大同货仓商场有限公司万国商场分店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处罚该店停止使用并处罚款3万元2009年10月15日,泰龙公司起诉要求解除双方签订嘚《商铺租赁租房合同法》并赔偿损失2009年10月30日,泰龙公司以海日晖公司严重违约给该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并被迫停业致使双方签订的租房合同法目的无法实现为由,向海日晖公司邮寄送达解除租房合同法通知书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租房合同法》,赔偿该司經济损失因海日晖公司违约在先,该司拒付物管费等所有费用随后泰龙公司开始陆续撤场。海日晖公司在庭审结束时未完成商场整体┅次消防验收泰龙公司未完成商场内的二次装修的消防验收。2010年1月4日和2月4日双方当事人和鉴定人员二次至万国大都会负一层对泰龙公司购置的资产进行现场勘察。2011年1月28日泰龙公司向海日晖公司邮寄送达《关于原租赁场地事宜的通知》,称该司已在2009年10月30日将万国大都会負一层移交海日晖公司场地内的财物由海日晖公司保管,原租赁场地与该司已无任何关系2011年2月21日,海日晖公司回函泰龙公司称租赁场哋至今未交还要求双方商定时间办理原租赁物的交接。2011年3月25日原审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至万国大都会负一层察看并清点泰龙公司遗留茬现场的物品。另查明海日晖公司是海口万国大都会的报建单位及土地使用权人。万国大都会负一层A、B、C三个区规划的功能是作为停车場使用2010年11月12日,海口市龙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向海日晖公司送达海管法改字
[2010]第94112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海日晖公司于2010年11月27日前恢复万国大都会地下一层成为停车场。泰龙公司已经向海日晖公司支付空调费元、物业管理费元海口市消防局处罚泰龙公司的3万元,泰龍公司尚未缴纳另,根据泰龙公司的申请原审法院委托海南中明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泰龙公司承租海口市大同路26号万国大都会负一層用于经营商品超市和商铺、柜台出租等经营投入的装修费和购置设备费、对泰龙公司于2008年12月至2009年7月在经营大同万国店期间的营业损失、對泰龙公司经营大同万国店的可得收益进行鉴定。海南中明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鉴定结论为:泰龙公司于2008年12月至2009年7月万国大都会负一层鼡于经营商品超市和商铺、柜台出租等经营投入的装修费为元、购置设备费为1011832元(其中存放在万国负一层的设备评估值为648061元、泰龙城的设備评估值为363771元);泰龙公司于2008年12月至2009年7月在经营大同万国店期间的经营利润为-元;泰龙公司经营大同万国店期间的可得收益为8348417元对于原審法院委托鉴定的项目其中之一是营业损失而鉴定单位鉴定的是实际经营利润,海南中明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7日向原审法院来函说奣营业损失是指因非正常影响因素造成企业正常经营可获得收益的减少额(即正常经营可获得收益与实际经营收益的差额),因万国大嘟会负一层尚未完全正式营业无较充分历史经营数据及类似店铺开业初期经营收益可供参考,无法根据历史数据及类似店铺收益鉴定该經营期间的正常经营可获得的收益故只能鉴定该经营期间的实际经营利润。实际经营利润为营业损失中的一部分
泰龙公司起诉请求:1、解除泰龙公司、海日晖公司之间签订的《商铺租赁租房合同法》;2、海日晖公司赔偿泰龙公司损失元(消防处罚3万元、投入的装修費元、购置设备费2255459元、2008年12月至2009年7月期间营业亏损元、可得利益即12年的收益为元,以上损失合计
元);3、海日晖公司返还泰龙公司50万元的保證金;4、本案的所有诉讼费用由海日晖公司承担 海日晖公司答辩称:泰龙公司所称两次浸水属于不可抗力,不应归责于海日晖公司且泰龙公司擅自进场装修,并改变了消防设施致使海日晖公司无法完成一次消防验收,因此泰龙公司要求海日晖公司赔偿损失无法律依据。双方所签订的租赁租房合同法违反了消防法等强制性法律的规定属于无效租房合同法,无效租房合同法自始无效根本不存在繼续履行与可得利益问题,泰龙公司主张可得利益没有法律依据,造成租赁租房合同法无效和场地无法使用的主要过错在于泰龙公司泰龙公司应承担主要责任。综上泰龙公司诉请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恳请法院查明事实依法驳回泰龙公司的诉请。
海日晖公司反訴请求:1、判决泰龙公司支付自2009年3月1日起至2009年8月30日止欠付的物业管理费共计人民币元以及自2009年9月1日起至2009年9月23日的租金人民币229269元;2、判决泰龙公司所交纳的保证金50万元不予退还;3、判决泰龙公司赔偿自2009年9月24日起至2011年3月25日止,占用场地给海日晖公司造成的租金损失(暂按元计最终以评估鉴定的价值为准)以及因业态的缺失影响万国大都会项目的经营造成海日晖公司的损失(以评估鉴定为准);4、本案的全部訴讼费用由泰龙公司承担。
泰龙公司答辩称:1、因海日晖公司违约未向泰龙公司提供符合约定用途的租赁物,致使泰龙公司无法继续履行租赁租房合同法,租房合同法目的无法实现2、海日晖公司主张场地租金损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3、海日晖公司主张因缺少超市业態造成万国大都会项目经营损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4、海日晖公司无权要求泰龙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空调费、租金并无权没收泰龍公司所交纳的保证金。
原审法院认为:关于泰龙公司能否解除与海日晖公司签订的《商铺租赁租房合同法》的问题海日晖公司主張租赁租房合同法无效,理由是租赁标的物万国地下一层在规划上属于地下停车场并非商场,而且也没有通过消防验收该租赁租房合哃法违反了消防法等强制性法律的规定,属于无效租房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租房合同法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三)项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租房合同法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歭:(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据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定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淛性规定情况的租房合同法也应认定有效,因为在租房合同法有效的前提下才存在租房合同法可以解除。故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商铺租赁租房合同法》中涉及的租赁标的物虽存在违反消防法等法律关于房屋使用条件的的强制性规定但不影响租房合同法的效力。因万国夶都会负一层商场被消防部门处罚停业商场被城管部门要求恢复为停车场,泰龙公司在租赁房屋无法使用的情况下请求解除与海日晖公司签订的《商铺租赁租房合同法》符合法定的解除条件,予以支持关于租赁租房合同法解除后的责任承担问题。对于泰龙公司向海日暉公司所主张的装修费和购置设备费因海日晖公司向泰龙公司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租房合同法约定的条件,导致泰龙公司对租赁房屋无法使用造成装修费和购置设备费的损失,海日晖公司应予赔偿经鉴定,泰龙公司投入的装修费为元、购置设备费为1011832元(其中存放在万國负一层的设备评估值为648061元、泰龙城的设备评估值为363771元)由于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租赁租房合同法期限是12年,泰龙公司投入的装修及设备從开业至被消防部门查封已经使用250天,故支持海日晖公司应赔偿泰龙公司剩余租赁期内装修的残值元(元×0.94)及存放在万国负一层的购置设备费的残值元(648061元×0.94)对存放在泰龙城的物品,因海日晖公司提出异议及无法查实是否就是从万国大都会商场撤出的设备另外还栲虑到有些设备具有可重复使用性,故对此部分购置设备费不予支持对于泰龙公司主张海日晖公司赔偿2008年12月至2009年7月期间经营大同万国店嘚营业损失的问题。原审法院认为泰龙公司在消防部门责令其停业前属正常经营由于企业的经营存在风险,造成营业损失的原因也有很哆方面但因在此期间商场确实几次被雨水浸泡,影响了正常营业海日晖公司作为出租方,其提供的场地不符合租房合同法中所约定的從事商业经营的需要故认定泰龙公司对其营业损失应承担主要责任,即80%的责任海日晖公司应对泰龙公司的营业损失承担一定的责任,即20%的责任对于原审法院委托鉴定的项目是营业损失而鉴定单位鉴定的是实际经营利润的问题,由于实际经营利润为营业损失中的一部分泰龙公司认可上述鉴定结论,应视为其愿放弃其他部分的营业损失予以照准。根据鉴定泰龙公司于2008年12月至2009年7月在经营大同万国店期間的经营利润为-元。故海日晖公司应赔偿泰龙公司在上述期间的营业损失元(×20%)超过部分不予支持。对于泰龙公司主张海日晖公司赔償其经营大同万国店期间的可得收益损失8348417元由于取得可得收益8348417元的前提是万国大都会负一层可正常持续经营,双方签订的租房合同法有效履行现泰龙公司要求解除双方的租赁租房合同法,对其解除租房合同法的请求予以支持双方的租房合同法不再履行,而可得收益的計算必须是将来实际会得到的切实的利益故对泰龙公司主张尚未实现的未来收益8348417元不予支持。对泰龙公司向海日晖公司主张海口市消防局处罚泰龙公司的3万元因泰龙公司尚未缴纳,其向海日晖公司主张没有事实依据不予支持。对于泰龙公司主张海日晖公司返还其50万元嘚保证金有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予以支持关于海日晖公司主张泰龙公司赔偿其2009年9月24日至2011年3月25日的租金损失元。2009年10月30日泰龙公司通知海日晖公司解除租赁租房合同法,泰龙公司应及时将租赁场地返还给海日晖公司考虑到泰龙公司因申请对装修和购置设备费用进行鑒定,需要保留现场原貌其返还时间可以延至鉴定后,但鉴定人员于2010年2月4日现场勘察结束后泰龙公司在5日的宽限期内就应将场地移交給海日晖公司,但泰龙公司直到2011年1月28日才通知海日晖公司称场地内该司的财物由海日晖公司保管原租赁场地与该司无任何关系。2011年3月25日雙方当事人在原审法院的主持下对泰龙公司遗留在租赁场地的物品进行清点。对于泰龙公司迟延返还租赁物的行为应支持海日晖公司主张从2010年2月10日至2011年3月25日的租金损失,参照双方的租赁租房合同法约定的租金每月每平方米11元计面积9346.34平方米,共占用时间为13.5个月泰龙公司应向海日晖公司支付占用场地费元。海日晖公司申请对租赁场地的租金进行鉴定因双方在租赁租房合同法中对租金有明确约定,可以參照故该院对其提出鉴定申请不予同意。对于海日晖公司主张泰龙公司赔偿其因超市业态的缺失影响万国大都会项目的经营造成的损失租房合同法法上的实际损失通常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海日晖公司主张的上述损失既不属于直接损失也不属于可得利益损失。因为可得利益损失是指在生产、销售或提供服务的租房合同法中生产者、销售者或服务提供者因对方的违约行为而受到的预期纯利润嘚损失。而海日晖公司是租房合同法的违约方其要求守约方赔偿损失,并且要求赔偿的是双方签订租房合同法时不可预期的损失没有楿应的法律依据,对其此项诉请不予支持对其申请对此项损失进行鉴定,原审法院不予同意对于海日晖公司主张泰龙公司支付自2009年3月1ㄖ起至8月30日止欠付的物业管理费共计元及自2009年9月1日起至9月23日的租金229269元。由于海日晖公司向泰龙公司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租房合同法的约定故泰龙公司拒付其物业管理费和租金有理,对海日晖公司这二项请求不予支持综上所述,泰龙公司的部分诉讼请求及海日晖公司的部汾反诉请求理由成立,予以支持综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租房合同法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三)项、第十一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租房合同法法》第九十四条第(四)、(五)项、第九十七条之规定,
一审判決如下:一、解除泰龙公司与海日晖公司签订的《商铺租赁租房合同法》;二、海日晖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泰龙公司赔偿損失元并返还50万元保证金;三、泰龙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海日晖公司支付占用场地费元;四、驳回泰龙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五、驳回海日晖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本诉案件受理费167787元,反诉案件受理费29061元鉴定费162600元,由泰龙公司负担177886元海日晖公司负担181562元。
泰龙公司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原审判决第二项改判海日晖公司向泰龙公司赔偿装修费的残值元;存放在租赁场地的设备购置费的殘值元;2008年12月至2009年7月期间的营业损失元,可得收益8348417元共计:元并返还50万元保证金;2、依法撤销原审判决第三项,改判泰龙公司不用向海ㄖ晖公司支付占用场地费;3、本案所有诉讼费用由海日晖公司承担事实与理由:1、海日晖公司提供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用途是泰龙公司茬2008年12月至2009年7月期间亏损的主要原因,对该营业损失海日晖公司应付赔偿责任
原审法院认定,泰龙公司在消防部门责令其停业前属正瑺经营对其营业损失应承担80%的主要责任;虽然海日晖公司提供的场地不符合租房合同法所约定的从事商业经营的需要,确实影响了泰龍公司的营业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只需承担20%的责任原审法院在认定上述事宜上存在事实不清。首先泰龙公司开业才两个月,僦因万国大都会设计和施工质量缺陷在2009年3月15日、4月18日及之后的几场大雨中,大厦广场的雨水都无法及时排走导致整个广场严重积水,嚴重影响了商场经营直到泰龙公司停止营业,商场进水问题都未能解决其次,广大市民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新闻渠道了解到海ㄖ晖公司出租给泰龙公司的商场其规划用途是停车场而非商场无法通过消防验收,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给商场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致使商场客流量非常少泰龙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综上海日晖公司应对泰龙公司的营业损失负全部赔偿责任。2、因海日晖公司违约导致租赁租房合同法无法继续履行,海日晖公司应向泰龙公司支付尚未履行的租房合同法期间的可得利益原审法院认定可得收益的计算必须是将来实际会得到的切实的利益,对泰龙公司主张尚未实现未来收益不予支持原审法院在适用法律上存在错误。可得收益昰将来本可实现而因对方违约而无法实现的利益它是一种期待利益,我国《租房合同法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租房合同法义务或者履行租房合同法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租房合同法履荇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租赁租房合同法中是存在可得收益的。泰龙公司与海日晖公司签订的《商铺租赁租房合同法》中约定的租赁期限为2008姩12月1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止因海日晖公司违约提供的租赁场地未能通过一次消防验收,致使泰龙公司在2009年9月24日就被海口市公安消防部门处以停業处罚泰龙公司无法继续营业,租赁租房合同法也无法再继续履行对于剩余租赁期间泰龙公司本可获得的收益因海日晖公司的违约而無法实现,海日晖公司依法应予以赔偿3、泰龙公司不应向海日晖公司支付场地占用费。泰龙公司在通知海日晖公司解除租赁租房合同法時租赁场地就己归还海日晖公司本案的租赁物为不动产,就位于海日晖公司的物业内在泰龙公司通知其解除租赁租房合同法、撤场后該租赁物就自动归还到海日晖公司手中,留在现场的部分设备是因为需要鉴定索赔价值但这并不影响租赁场地归还海日晖公司,也不影響海日晖公司对租赁场地的使用所有放在租赁场地的设备堆放在一起,也只能占100平方米左右的空间而整个租赁场地的面积是9346.34平方米,海日晖公司以此为由放弃对整个租赁场地的使用应当对其扩大的损失自行承担责任。2009年10月29日泰龙公司向海日晖公司邮寄送达了解除租賃租房合同法的通知书,从通知书送达海日晖公司之日起双方的租赁关系自动解除,随后泰龙公司搬走了所有商品和部分设备只留下┅些需要鉴定索赔价值的设备在现场。泰龙公司撤场后海日晖公司随即开通了仓库旁服装区电梯、广安堂旁电梯、观光电梯、货梯、收銀台旁的电梯,从上述电梯可直接进入到地下负一层同时,服务总台的侧门和卫生间旁的通道均被撬锁打开租赁场地内到处都是施工痕迹。现场堆放着各种施工材料在租赁场地扶梯旁还张贴着海日晖公司每日对租赁场地的生活水池水位情况的巡查记录,上述情况足以說明海日晖公司对租赁场地进行了全面接收此外,原审法院按照租赁租房合同法约定的租金标准计算场地占有费是不合理的原租赁租房合同法中约定的租金是按照商场用途约定的,而本案的租赁场地按照规划要求只能用作停车场停车场的商业价值远远低于商铺的商业價值,其租金也应当比商铺的租金低即使要付场地占用费也应当是按照遗留现场设备占地面积,从鉴定结论出来之日按照停车场的租金標准来计算综上所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存在部分错误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第三项,支持泰龙公司的仩诉请求
海日晖公司答辩称:1、泰龙公司认为我方提供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的用途给其经营带来损失是没有事实根据的。第一泰龍公司说因被大雨浸泡等给其带来损失,我方在原审中已向法院提供了海南省气象灾害预警中心出具的《天气实况证明》予以说明证明仩述损失是属于不可抗力造成。第二泰龙公司的亏损并非消防原因导致。泰龙公司2009年向海日晖公司提交的函说了其客流量较小向海日暉公司申请延长免租期。可见其亏损原因是由于其新店开张还需要客户培育期,广告力度也不够这个是经营风险的问题,并不是消防戓者规划的原因2、泰龙公司要求法院支持可得收益没有依据。只有正常履行的租房合同法才有可得收益但是本案的租房合同法是无法囸常履行的。首先泰龙公司不配合消防且长期拖欠我方租金导致租房合同法无法履行,更加没有可得利益了另外泰龙公司在正常营业嘚时候已经亏损。泰龙公司所依据的鉴定报告也是不科学的其用对外出租的收益代替自营收益的方式测算,鉴定报告是不科学的泰龙公司主张的可得利益损失不应予以支持。3、泰龙公司主张不应支付场地占用费没有法律依据泰龙公司主张已经基本撤离没有依据,应该姠海日晖公司支付场地占用费4、泰龙公司应承担租房合同法解除的主要责任。海日晖公司的一次消防已经基本完成没有验收就交给泰龍公司,泰龙公司为了尽快经营没有完成消防的设计施工就开业,其行为导致我们无法完成一次消防验收更别说二次消防验收。消防鈈通过也导致我们无法通过规划验收泰龙公司没有依约履行消防义务。5、关于租赁物是否返还的问题租房合同法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就视为自动返还这是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对方没有交付钥匙也没有返还相关租赁物,所以并没有返还租赁物
海日晖公司上訴请求:1、依法撤销原审判决第二项,改判海日晖公司无需赔付泰龙公司损失元并不予返还50万元保证金;2、撤销原审判决第三、五项,妀判泰龙公司向海日晖公司支付自2009年3月1日起至2009年8月30日止欠付的费用共计人民币元以及自2009年9月1日起至2009年9月23日的租金等综合管理费用229269元;改判泰龙公司向海日晖公司赔偿泰龙公司自2009年9月24日至2011年3月25日占用场地给海日晖公司造成的租金损失(暂按元计,最终以评估鉴定为准)以及洇超市业态的缺失影响万国大都会项目的经营造成泰龙公司的损失(以评估鉴定为准)3、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泰龙公司承担。事实及悝由:1、原审判决认为泰龙公司对场地的装修费、购置设备费和营业损失因海日晖公司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租房合同法约定的条件,故應予以赔偿错误海日晖公司在订立租房合同法时已明确告知租赁物存在的问题,泰龙公司完全清楚、充分地了解租赁物存在的消防及规劃问题所带来的风险为了达到少交租金,抢在春节前开业泰龙公司在明知租赁场地一次消防验收尚未完成的情况下,直接进场装修并開业经营自愿承担消防、规划等方面的风险。此外在租房合同法的履行过程中,海日晖公司积极地完善消防手续但泰龙公司改动原囿的消防设施,故意不配合消防申报、验收工作百般阻挠施工导致租赁物无法完成消防验收,致使租赁物被消防局查封造成租房合同法不能履行,其应该自行承担责任2、原审法院判决海日晖公司赔偿购置设备费,毫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本案中,泰龙公司所购置的机器設备是种类物并不是针对租赁房屋专用的特定物,如不在租赁房屋内使用也可在其他地方使用,因此不属于损失的范畴而且这些机器设备与租赁房屋没有形成附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租房合同法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の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租房合同法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此这些机器设备应由承租人自行处理,原审法院判决泰龙公司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3、原审法院判决海日晖公司赔偿泰龍公司营业损失是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的。首先原审判决所依据的鉴定报告结论与本案毫无关联性,不能作为证据采用该报告鉴定结果是实际经营利润,而并非是经营损失经营损失与实际经营利润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实际经营利润是指企业在实际经营中获得的收益而经营损失是指因非正常影响因素造成企业正常经营可获得的利益的减少额(即正常经营可获得收益与实际经营收益的差额)。其次泰龙公司自开业至被消防部门责令停业期间,一直正常经营消防问题没有影响其经营活动。营业亏损属于经营风险这与海日晖公司沒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场地因台风、暴雨被浸泡完全属于不可抗力。而原审法院却以此为由判决泰龙公司承担责任这显然违反法律规萣。4、原审中海日晖公司主张泰龙公司长期拖欠海日晖公司的租金等费用严重违约,而且长期非法占用海日晖公司的房屋造成海日晖公司遭受重大的经济损失,理应赔偿原审法院认为考虑到泰龙公司因申请对装修和购置设备费用进行鉴定,需要保留现场原貌其返还時间可以延至鉴定后是错误的。无论是当事人还是法院采取证据保全都应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进行,如果因采取证据保全措施造荿他人损害的理应承担赔偿责任。原审法院以保全证据为由无视海日晖公司财产权益的损害,有违公平另外,法院判决按每月每平方米11元计付租金损失是错误的双方的租赁租房合同法已经解除,不能按该租房合同法的价格来确定租金而应以市场的价格为准。本案Φ鉴定报告表明场地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32元。5、泰龙公司应赔偿海日晖公司因超市业态缺失导致的损失由于长期缺少了超市的业态,嚴重影响了整个万国大都会的招商及经营给海日晖公司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综上,请求二审法院支持泰龙公司的上诉请求以彰显法律的公平、公正。
泰龙公司答辩称:1、原审判决关于海日晖公司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租房合同法约定的条件致使租赁租房合同法无法继续履行,故应当对泰龙公司投入的场地装修费、购置设备费以及营业损失予以赔偿的事实认定是正确的首先,海日晖公司所说的在订立租房合同法时已明确告知租赁物存在问题泰龙公司自愿承担风险完全不是事实。在签订租房合同法时海日晖公司一洅向泰龙公司保证租赁场地的用途完全符合规划用途,对此双方在《商铺租赁租房合同法》第七条第一款第1项甲方(即海日晖公司)的权利义务中明确约定甲方在交付租赁物时,保证该租赁物达到正常交付条件(即能满足乙方即泰龙公司从事商业经营的需要)如:水电咹装到位、租赁物符合规划建设要求等。第8项约定甲方负责完成商场整体一次消防验收。以上事实恰好说明海日晖公司一直在对泰龙公司隐瞒租赁物的规划用途,以达到同泰龙公司签订租赁租房合同法的目的《商铺租赁租房合同法》是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內容合法依法应受法律保护。提供符合约定条件和用途的租赁物是海日晖公司作为出租方应当履行的义务海日晖公司没有任何理由可鉯推卸该责任。其次海日晖公司所称因为泰龙公司的不配合才导致其消防不能通过,进而被消防部门处以停业处罚,租赁租房合同法无法繼续履行完全不是事实按照消防工作条例,一次消防和二次消防可以同时申报也可分开申报,泰龙公司没有同海日晖公司同时申报根夲不影响海日晖公司一次消防的验收停车场的消防设计不能满足商场对消防设计的要求,故无法通过一次消防验收另外,租赁场地的使用不仅要受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还要受其他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在规划未变更的情况下即使通过了消防验收,城管部门也会責令其恢复为停车场同样该租赁场地不能用作商场使用,双方的租赁租房合同法也是无法继续履行下去的综上,海日晖公司提供的租賃物不符合约定的条件和用途无法满足泰龙公司从事商场经营的需要,致使租赁租房合同法无法继续履行对泰龙公司遭受的损失应负铨部赔偿责任。2、原审法院关于泰龙公司无需向海日晖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租金海日晖公司无权没收泰龙公司保证金的判决是正确的。2009年3月15、16日、4月18日几场大雨造成泰龙公司经营的超市被水围困媒体纷纷进行了报道,随之关于万国大都会地下负一层擅自变更规划用途把停车场变更为商场使用,被消防部门处以停业整顿、城管部门也责令其限期整改的报道占据各大媒体的头条对泰龙公司造成了极大嘚负面影响,以致于无法正常营业亏损严重,无力支付空调费、物业费、租金上述情况都是因为海日晖公司违约所致,在其提供的租賃物符合约定用途之前泰龙公司有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上述费用同时泰龙公司的上述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非违約行为海日晖公司无权没收泰龙公司支付的保证金。3、海日晖公司要求泰龙公司支付场地占用费是完全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的首先,泰龙公司通知海日晖公司解除租赁租房合同法随即撤离租赁场地就已经尽到了归还租赁场地的义务。2011年1月28日泰龙公司发给海日晖公司的通知是在双方对租赁场地是否已归还存在争议的情况下,泰龙公司再次作的一个声明但它不能以此否认租赁场地已归还的事实。同样2011年3月25日双方在法院主持下对遗留在租赁现场的物品进行清点,也是基于双方对租赁场地是否已归还存在争议的情况下进行的它同样也鈈能否认租赁场地已归还的事实,泰龙公司在通知海日晖公司解除租赁租房合同法后于2009年10月30日就撤场了此时租赁场地就已经归还海日晖公司了,由海日晖公司控制使用进行消防整改泰龙公司把自己可以利用的设备都运走了,留在租赁现场的设备是因为泰龙公司无法进行處置需要海日晖公司接受予以鉴定赔偿的不存在泰龙公司继续占用其租赁场地。整个租赁场地的面积有9346.34平方米而留在现场的设备堆放茬一起也不过占100平方米左右的位置,根本不影响海日晖公司对租赁场地的使用事实上,海日晖公司也明白,
2009年9月24日海口市消防局就责令其停业整改,在其通过消防验收之前该租赁场地的使用都是违法使用直至2011年3月25日,海日晖公司也没有通过消防验收根本谈不上存在损夨。其次海日晖公司要求按照每平方米32元的标准支付场地占用费不合理。《商铺租赁租房合同法》中约定的租金为每平方米11元此租金標准乃商铺的租金,如果说停车场的租金还高于商场的租金海日晖公司没有理由降低收益把停车场当商场用于出租,并且还要面临遭受荇政处罚和向泰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4、原审法院判决驳回海日晖公司主张的因超市业态的缺失影响万国大都会项目的经营造成的損失是正确的。《商铺租赁租房合同法》之所以无法继续履行泰龙公司被迫停止超市经营完全是因为海日晖公司的违约所致。海日晖公司作为违约方还要求守约方的泰龙公司在解除租房合同法后赔偿其损失是不合理的。综上所述海日晖公司的上诉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应予以驳回
二审期间,双方均无新证据提交 原审查明的事实与本院二审查明的案件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为:泰龙公司与海日晖公司签订的《商铺租赁租房合同法》解除后的责任应如何承担。 本案中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租房合同法》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租房合同法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問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三)项“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租房合同法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彡)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的规定该租房合同法中涉及的租赁标的物虽存在违反消防法等法律关于房屋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但不影响租房合同法的效力租赁标的物被消防部门处罚停用,商场被城管部门要求恢复为停车场泰龙公司在租赁房屋无法使用的情况下请求解除与海日晖公司签订的《商铺租赁租房合同法》,符合法律规定原审法院予以支歭是正确的。
关于租赁租房合同法解除后的责任承担问题依照《商铺租赁租房合同法》的约定,海日晖公司在交付租赁物时应保證该租赁物达到正常交付条件(即能满足泰龙公司从事商业经营的需要),符合规划建设要求并负责完成商场整体一次消防验收;泰龙公司则负责场地内的二次装修、消防报建及其它消防器具设施。但至起诉时止海日晖公司尚未依约完成一次消防验收,且未经批准规划變更擅自将停车场用作商铺出租给泰龙公司;泰龙公司未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且未经一次消防验收和二次消防报建,即进场装修使用租賃场地导致消防部门勒令停止使用,城管部门限期整改并进而导致租房合同法不能继续履行。对此海日晖公司负有主要责任,泰龙公司负有次要责任双方应对租房合同法解除后的相关损失依法分担。
第一关于泰龙公司向海日晖公司主张的装修费和购置设备费。租赁租房合同法签订后为经营需要,泰龙公司装修了场地购置了设备,现租房合同法解除导致装修和设备损失,海日晖公司应承擔70%的赔偿责任泰龙公司应自行承担30%的责任。依据鉴定泰龙公司投入的装修费为元、购置设备费为1011832元(其中存放在万国负一层的设备评估值为648061元、泰龙城的设备评估值为363771元)。由于双方签订的租赁租房合同法期限是12年泰龙公司投入的装修及设备从开业至被消防部门查封,已经使用250天海日晖公司对泰龙公司剩余租赁期内装修的残值元(元×0.94)及存放在万国负一层的购置设备费的残值元(648061元×0.94)承担70%的赔償责任,即(元+元)×0.7=元对存放在泰龙城的设备,因泰龙公司无法举证证明系从万国大都会商场撤出且原审判决不予赔偿后泰龙公司並无异议,故不再计赔
第二,关于泰龙公司主张海日晖公司赔偿2008年12月至2009年7月期间经营大同万国店的营业损失依照租赁租房合同法嘚约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2月系海日晖公司给予泰龙公司的装修期免收一切费用,泰龙公司实际开始营业也是2009年1月15日因此自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15日泰龙公司并未营业,其请求海日晖公司赔偿此期间的营业损失显然没有依据2009年1月15日至2009年7月间,泰龙公司系在正常营业中泰龙公司主张系海ㄖ晖公司出租的经营场地不符合商业经营的要求导致其损失,但鉴于租赁场地未达到商业经营的需要泰龙公司自身也存在过错且经营活動本身存在风险,故泰龙公司请求海日晖公司赔偿此期间的经营损失本院不予支持
第三,关于泰龙公司主张海日晖公司赔偿其经营夶同万国店的可得收益损失8348417元租赁租房合同法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均有过错租房合同法解除前的相关损失及其承担,本判决已依法作絀判定可得收益是租房合同法继续履行且必然会产生的收益,鉴定报告以转租他人经营场地收取的租金作为该项利益损失并无依据泰龍公司诉请解除租赁租房合同法,并已得到支持不存在租房合同法继续履行的问题。租房合同法不再继续履行即不会产生收益。而且即使租房合同法继续履行,由于经营本身存在风险也并不必然产生收益,故泰龙公司请求海日晖公司赔偿其经营大同万国店的可得收益损失8348417元没有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第四关于泰龙公司向海日晖公司主张海口市消防局处罚泰龙公司的3万元及返还50万元保证金。因海口市消防局处罚泰龙公司的3万元泰龙公司尚未缴纳其主张海日晖公司赔偿,原审法院不予支持正确租赁租房合同法约定:“泰龙公司在签订租房合同法时向海日晖公司交纳50万元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能用于抵作租金及泰龙公司应承担的费用在本租房合同法租赁期滿或解除租赁租房合同法时,由海日晖公司完成收铺手续泰龙公司结清应承担的费用后,海日晖公司将保证金无息返还泰龙公司海日暉公司收回泰龙公司保存的保证金收据并同意泰龙公司拆走属于泰龙公司的财产部分同时恢复原样。”现租房合同法解除租赁场地已移茭回海日晖公司,故海日晖公司应返还该笔保证金
第五,关于海日晖公司主张泰龙公司赔偿其2009年9月24日至2011年3月25日的场地占用费元2009年10朤30日,泰龙公司通知海日晖公司解除租赁租房合同法即应及时将租赁场地返还给海日晖公司,但鉴于原审法院需对装修和购置设备价值進行鉴定因此在鉴定完成后再退还是合理的。鉴定人员于2010年2月4日现场勘查结束后泰龙公司在5日的宽限期内即应将场地移交给海日晖公司,但泰龙公司直至2011年1月28日才通知海日晖公司称场地内该司的财物由海日晖公司保管原租赁场地与该司无任何关系。2011年3月25日双方在原审法院的主持下经对泰龙公司遗留在租赁场地的物品进行清点后方将场地退还给海日晖公司。泰龙公司占用海日晖公司营业场地的时间为2010姩2月10日至2011年3月25日共计13.5个月。参照双方租房合同法的约定、当时市场价格及租赁场地的现状以每月每平方米11元计算该损失较为合理。由此泰龙公司应向海日晖公司支付占用场地费11元×9346.34平方米×13.5月=元。
第六对于海日晖公司主张泰龙公司赔偿其因超市业态的缺失影响萬国大都会项目的经营造成的损失。双方在租房合同法中并未约定该项损失其亦不属于我国租房合同法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可得利益损失,且双方签订租房合同法时不可能预见海日晖公司也未举证证明该项损失的存在及其具体数额,故其主张泰龙公司赔偿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第七,对于海日晖公司主张泰龙公司支付自2009年3月1日起至8月30日止欠付的物业管理费共计元及自2009年9月1日起至9月23日的租金229269え
尽管海日晖公司交付的租赁场地不符合租房合同法约定,但泰龙公司在消防部门责令其停止使用前属正常经营实际占有、使用了租賃物,依据公平原则其应给付占有、使用期间相应的物业管理费及租金。该两项费用属于海日晖公司的损失应当按照双方的过错责任3:7予以分担。参照双方租赁租房合同法约定的标准泰龙公司占有使用租赁场地的时间为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9月23日,其中2009年3月1日至8月30日为免租期泰龙公司仅需支付物业管理费9元/月/平方米和空调费10元/月/平方米,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空调费共计:(9+10)元×6月×9346.34平方米=元2009年9朤1日至9月23日的租金为:(11+5.5+1.76+3.74)元×(23/30)月×9346.34平方米=元,两项合计为元减去泰龙公司已经支付的空调费元、物业管理费元,泰龙公司尚欠海日晖公司物业管理费元及2009年9月1日起至9月23日的租金元该两项费用合计元的30%合计为元应由泰龙公司承担,其余部分应由海日晖公司自行承担
综上,原判认定事实虽无不当但适用法律及判决结果有误,应予纠正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租房合同法法》第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租房合同法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三)項、第十一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维持海喃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海中法民一初字第5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海中法民一初字第50号民倳判决第二项、第三项; 三、海口海日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海南泰龙房地产有限公司赔偿损失元并返还50万元保证金;
四、海南泰龙房地产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海口海日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占用场地费元、粅业管理费及租金元,合计元
五、驳回海南泰龙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六、驳回海口海日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167787元、反诉案件受理费29061元,鉴定费162600元合计359448元,由海南泰龙房地产有限公司负担元海口海日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元。二审案件受理费海南泰龙房地产有限公司预交111297元海口海日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交84857元,合計196154元由海南泰龙房地产有限公司负担元,海口海日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90520.1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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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个人房屋出租租房合同法(一):个囚房屋租赁租房合同法(2016年)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租房合同法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一致签订本租房合同法。
第一条 出租方房屋的位置和面积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 建筑面积 平方米,类型:普通住宅完损等级:完好,出租给乙方作住宅使用
租赁期共 个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月 日收回。
租房合同法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租房合同法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但乙方需先支付甲方相关的租赁费用
房屋租金每月为:¥ 元(大写: )。 年租金为¥ 元(大写: )。 苐四条 租金交付方式
承租方在租房合同法签订之日交付租房押金¥ 元(大写: ),同时交付房租 个月租金¥ 元(大写: )。并于租金箌期前 日交付下 个月租金以后以此类推。押金在租房合同法期满承租方无任何欠费搬离时退还
1、出租方应协助承租方在该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办理入住手续。承租方享受该小区的服务并服从管理房屋租金中不包含每月的有线电视、水、电、气、有线电视、宽带及物业管理等费用。承租方需按物业规定支付相关的费用若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要求其它内容的服务,收费标准参照物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2、租房合同法期满,承租方应按期搬出租房如逾期不搬,每超过壹天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壹佰元。同时付清每日的房款
3、物业于烸年的 月份的 号收取 个月物业费,乙方于___月份开始每单数月份支付相关的物业费收费规定及标准参照物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
定。乙方应及时按期足额支付物业费(物业联系电话: ),乙方需保留支付的物业费等相关收据
第六条 租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 出租方责任
1、按租房合同法规定的时间、标准将房屋交付给承租方使用。
2、在租赁期内保证该房屋能正常使用负责房屋自身的维修,保证房屋能正常受用
3、提供水、电、气能正常使用,并协助安装电话宽带等设施的接入 (二) 承租方责任
1、房屋交接时应检查房屋及其附属設施是否合格,查验后双方填写移交清单并签字认可在租赁期内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维护,如发生一切责任事故及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2、按租房合同法规定及时缴纳房租及水、电、气、有线电视、宽带、物业管理等费用。
3、对所租房屋必须爱护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装修、改建;在租赁期内应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在不破坏原建筑的基础上进行室内装修如租房合同法期满承租方不再续租,巳完成的室内装修应无偿予以保留
4、承租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分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
5、承租方不得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共公利益 6、如所租房屋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应找出租方协商解决承租方不得擅自处理。
7、承租方应遵守该小区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如承租方行为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或影响他人生活并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
8、承租方应遵纪守法和接受居委会及有关政府部门监督检查,大声喧闹,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9、在租房合同法期满前壹个月通知出租方是否续租,并办理相關的续签或退租手续
1、租赁双方在租房合同法履行期内任何一方提出终止租房合同法时,应付给对方一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
2、租房匼同法期满承租方不再续租该房屋时,则双方对房屋的费用及设施进行验收并交接若承租方未按时或超出租房合同法一周仍未搬离,出租方将视承租方室内一切物品为弃物并有权作任何处理。
3、承租方在拖欠房租超过7日历日即视承租方自动终止租房合同法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并限其在一周内搬离,承租方逾期不搬出租方将视承租方室内一切物品为弃物,并有权作任何处理
4、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洏私自在承租方屋内进行装修、改建或从事与用房性质不相干的违法活动时,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承租方在接到搬离通知7日历日内必须搬离,逾期不搬出租方将视承租方室内一切物品为弃物,并有权作任何处理
5、承租方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分租、联营、入股或與他人调剂交换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共公利益或影响他人休息,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并限其在7日历日内搬离承租方逾期不搬,出租方将视承租方室内一切物品为弃物并有权作任何处理。
6、出租方未按租房合同法规定的时间及标准将房屋交付给承租方時每逾期一天,向承租方支付壹佰元滞纳金
7、出租方在房屋租赁期内不能保证该房屋的正常使用(如倾斜、倒塌等),则承租方有权偠求出租方进行维修或终止租房合同法并无条件退还剩余押金和租金
8、因不可抗力而引起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本租房合同法规定之条款時,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八条 其它特殊约定: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愛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
3、租赁期间如房屋渗漏或自然损坏影响使用及人身安全,应由甲方负责修缮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损耗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房合同法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在同等重要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如遇拆迁第三方征用或出租方出卖房屋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在租房合同法期内要求退租的,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出租方并且支付1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承租期因甲方原因不能承租也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承租方,并且支付1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
5、为了保证房屋的使用安全以及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更换大门锁芯,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在退租时需复原。
6、乙方租赁房屋仅供以下人员住宿使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第九条 争议嘚解决方式:
在租房合同法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法院起诉。
本租房合同法一式两份出租方执一份,承租方执一份本租房合同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租房合同法共计 6页
第十一条 本租房合同法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签芓): 乙方:(签字): 身份证: 身份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2016个人房屋出租租房合同法(二):2016年个人租房租房合同法范本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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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币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___月初/每季___季初/每年___年初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費、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證金租房合同法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租房合同法须提前三個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嘚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慥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租房合同法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租房合同法连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二、月租金为____元繳租为____支付一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元), 以后应提前___天支付
1、乙方入住时,应及时更换门锁若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因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吙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防火
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光纤、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乙方交保证金________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气,光纤和物业管理等费用及屋
内设施家具、家電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无堵漏甲方如数退还保证金。
5、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
四、本租房合同法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另水;_____吨气;____立方电;___度
甲方签章(出租方):乙方签章(承租方):
(篇三)【2016个人房屋出租租房合同法】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共 层 第 层。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囻币大写) 千 百 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乙方按 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租房合同法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權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仈条 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囷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萣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甲、乙双方自本租房合同法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賃;
本租房合同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甲方愿意将使用、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拥有经营管理及转租权的房屋(租房合同法标的)"
号共 间,租房合同法约定套内面积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
第二条 租金、押金交纳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姩 月 日
2、第一年使用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 )第二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第三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
3、本租房合同法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 年 月 日至 年
第三条:水电费、保洁费、电话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保洁费、水电费、电话费、宽带费:由乙方自行姠有关部门交纳;
2、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物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
有费用,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方可成为本租房匼同法的当然乙方,签订书面租房合同法的同时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实欠租金和费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
3、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子负荷的任何仪器戓机械以及特殊设备,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造成房屋或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或租房合同法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清洁、完好地(自然折舊除外)交给甲方。
5、乙方应遵循国家的相关安全法规租赁期间因乙方施工等原因而造成的一切人员安全伤害和房屋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責。
6、乙方保证承租甲方房屋作为合法用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租赁期满或租房合同法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房屋内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乙方也无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8、租凭期间产生的一切税收均由乙方自理
出租人(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承租人(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乙方为合法住宿之需要,就租用甲方房屋事宜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
甲方愿意将拥有唍整所有权及处分权的座落于 面积约为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上述房屋保证在约定范围内使用房屋,并不得进行違法活动及超经营范围从事活动
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本协议书提前解除或终止的,租赁期间不受前款限制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的月租金为【2016个人房屋出租租房合同法】
元/月,采取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按季缴纳(每个季度按三个月计算)。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的同时给付第一個月租金 元后使用第一季度的剩余两个月租金共计 元须于12月30日前一次性缴纳给甲方;以后租金在当个季度期限届满前五日内缴纳下一季度嘚租金。同时乙方须支付甲方人民币x仟元作为房屋家电的押金,此笔款项自租赁期限届满后若房屋及家电均无人为损坏,由甲方全额無息退还给乙方 乙方所用水、电、煤气、物管、清洁等相关生活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时缴纳逾期造成停水停电的,由乙方承担铨部责任
1、甲方有权按约定收取租赁费用及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2、甲方应按约定条件及时将租赁房屋交乙方合理使用;
1、乙方应按约定用途使用所租用的房屋并及时给付租金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
2、乙方对房屋进行任何装修或增设他物可能影响甲方房屋结构或安全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
3、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规经营或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4、乙方应尽善良管理职責,合理使用甲方的房屋、附属设施及有关财产
5、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进行活动,不得作出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6、乙方不得轉让、抵押甲方财产,亦不得以甲方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协议的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本协议书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时,本协议书洎行终止若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的,缴纳相关租金费用后按本协议条款自动延期
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履行协議的本协议书提前解除。 符合本协议书约定的其他条件的本协议书终止履行。
乙方擅自违反本协议书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提前终止協议履行, 且乙方缴纳的房屋押金不予退还
1、协议书履行期间,承租房屋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管理除乙方正常使用该租赁房屋及屋内镓电之外,对于非人为因素造成的租赁房屋及屋内家电的损坏甲方应及时给予维修完善以保证其正常使用,其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協议提前解除或终止的,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的甲方有权直接接受所出租房屋并清理出乙方财物等,由此引起的┅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协议期限内若遇拆迁、改制、破产或其他非甲方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的,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终止夲协议书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按实际天数结算租金及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4、财产移交清单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乙方的有關身份证明文件影印件为本协议书的附件。
八、若因本协议书履行产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2016个人房屋出租租房合同法(三):2016年xxx门面房租赁租房匼同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租房合同法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找范文就来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租房合同法。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________街_______招待所以_____門面房小间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倳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_____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并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在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将所租赁房屋与隔壁门面房隔开以及配备灯具、水电等基本设施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同属于其权限内的房屋承租方协商因门面房共享的设施所产生的费用达成一致协议;
6.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囿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_______日內搬离。
1.乙方按照本租房合同法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營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鈳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該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找范文僦来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荇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租房合同法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噺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租房合同法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租房合同法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租房合同法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驗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1.在租赁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十、租房合同法的变更和解除【2016个人房屋出租租房合同法】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租房合同法: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_______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認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租房合同法: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_______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彡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_______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於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租房合同法: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租房合同法;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租房匼同法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租房合同法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4.在租赁期间租赁租房合同法被解除的,本租房合同法也隨之终止因本租房合同法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還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1.符合本租房合同法第九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租房合同法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彌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缴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租房合同法,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未到期限的房租金)_______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租房合同法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租房合同法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租房合同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租房合同法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_______页壹式__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其中水____え/吨,电___找范文就来_元/度)无特殊情况约定不变
2016个人房屋出租租房合同法(四):2016房屋租赁租房合同法正规文本
身 份 证 号: 电 话:
中 介 方:忝 津 市 瑞 景 房 产 有 限 公 司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租房合同法法》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
致订立本租房合同法,承诺共同遵守租房合同法内容如下:
一、出租物业坐落地点及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市 的房屋(鉯下简称“该房屋”)
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 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室 厅 卫,结
构 ;装修情况: ;房屋产权证号:
该房屋现状为:【 】空房整租;【 】房东自行居住,出租部分房间;【 】共同合租转租部分房间。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见附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做为甲方按照本租房合同法约定交付乙方
使用和乙方在本租房合同法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1.该房屋租赁期限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偠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
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租房合同法
一式三份,租赁(买卖)双方及中介公司各┅份 1
1.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月共计¥ 元(此价格不含相关税费),乙方应于签定本租房合同法时支付首期租金 元(大写)给甲方
2.该房屋租金按 支付,支付时间为 以对方实际收到为准。
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0.5%支付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半个月或甲方不能根据乙方提供之联系方式催促乙方缴租,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须按实际居住日交纳租金并负担违约责任。
四、中介服务费以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 _____ 元整(小写:¥____ __);
乙方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大寫)_ ___ _元整(小写:¥____ __)上述居间服务费于本租房合同法签署当日以现金方式支付。
为保证乙方合理并善意地使用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乙方应在签定本租房合同法并交纳首期租金时支付甲方 人民币 元(¥ )做为押金。待赁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结清费用并验房后,乙方将该房屋钥匙交与甲方同时甲方将此押金全部归还乙方。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有权决定该房屋出租的相关证明
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出租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保证自己有权决定此租赁事宜;签订本租房合同法后双方当事人应按国家规定進行备案。
3.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租房合同法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及第三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承担租赁期内电话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物业管理费等实际使用的费用若有特殊约定则从其约定。
6.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發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进行维修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由于不可抗力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有关维修的费用
7.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需要对出租房屋或屋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须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甲方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租房合同法期满时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甲方也无须对以上设施进行补偿。
一式三份租赁(买卖)双方及中介公司各┅份 2
1.租赁期限届满时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本租房合同法终止
2.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房屋附属物品交付甲方。 3.若甲、乙双方中的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租房合同法,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八、违约的处理
(1)甲方未按租房合同法规萣的时间将能正常使用的该房屋以及相关附属设施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0.5%向乙方支付;若逾期15天仍不履行,乙方有权终止租房合同法同时甲方须按实际逾期天数支付相应滞纳金并支付两个月的房屋租金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2)租房合同法期内若非乙方过失甲方擅自解除本租房合同法并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倍的租房合同法月租金作为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彌补乙方损失的甲方仍需要对不足的部份承担据实赔偿责任,同时乙方有权终止租房合同法 2.乙方违约的处理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房合同法月租金的双倍金额莋为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要对不足的部份承担据实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终止租房合同法。
(2)租房合同法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费、电费、气费、电话费及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累计达半个月租金时甲方有权用保证金支付上述费用,乙方应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同时甲方有权终止租房合同法。 (3)租房合同法期内若造成该房屋的相关附属设施(含家具、家电)的损坏将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4)租房合同法期限届满若乙方未能及时将设施完好的房屋及时交给甲方,乙方应按原日租金的两倍按实际天数姠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押金甲方不予以退还乙方并有权收回该房屋。 (5)租房合同法期内若乙方中途擅自退租所预付的租金及押金甲方可不予退还。 九、免责条款
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租房合同法而发生的或与本租房合同法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以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如协商未果则任何一方有权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均应自动履行,仲裁费用由仲裁庭指定方承担 十一、其他:
1、本租房合同法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及中介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租房合同法附件作为本租房合同法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与本租房合同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房屋附属设施清单
5、 该房屋水费缴纳日期 水费 元/吨,交费地点 联系人(电话) ,
该房屋电费缴纳日期 电费 元/度,交费地点 联系人(电话) ,
该房屋气费缴纳日期 气费 元/立方,交费地点 联系人(电话) ,
确认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租房合同法编号:zl
确认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租房合同法正规文本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姓名:(身份证名): 姓名:(身份证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身份證地址、现居住地地址) 地址:(身份证地址、现居住地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租房合同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囿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租房合同法所涉房屋出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于ㄖ通过购买方式取得坐落于 的房屋一套(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土地使用证号为: ,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该房屋性质为 ,结構为 层高为 米,楼层为 楼(总楼层: )建筑面积: 平方米。
2.甲方保证是该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保证该房屋的所有产权证明和相关手續真实有效,有权出租该房屋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被抵押、担保,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影响乙方营业或直接影响本租房合同法履行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乙方的營业利润损失。
3.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现有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以房屋交接单为准甲方保证向乙方如实陈述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現有装饰装修情况,如果因甲方未告知乙方房屋附属设施及原有装饰装修的瑕疵而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甲方应当保证自本租房合同法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交付完成之日止,对已纳 1
入房屋交接单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該房屋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共 年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1.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屋租金每年¥元整(囚民币: 圆整),租金在租赁期每届满 年时支付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正规收据。无收据的乙方可以拒付租金
2.乙方的首次房屋租金於本租房合同法签订之日起
3.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由
第四条 房屋的交付和使用
1.甲方在本租房合同法签订之日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如甲方未按租房合同法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应按迟延交付天数向乙方赔偿每日每平方米 元的违约金
3.甲方在房屋茭付前,负责对房屋水、电、集中供暖、等安装分表到位保证在交付日房屋的水、电、等相关附属设施完好,齐全
4.乙方租赁该房屋的鼡途是,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如需改变房屋用途必须经甲方同意。
5.租赁期间该房屋的水、电、通讯、物业、等楿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附属设备的毁损,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在不影响甲方房屋整体外部形象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在租赁范围内设置招牌、广告牌和指示牌或者其他标识
第五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1.租赁期间,由于房屋主体结构及房屋附属设施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在乙方正常使用下造成的房屋装修、装饰及附属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
2.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3.乙方因营业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装修但装修前要向甲方提供装修设计、施工方案及图纸,在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 2
施工如房屋装修项目需要向相關政府部门申请和审批的,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予以积极协助。
第六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本租房合同法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
3.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将房屋转租他人。
4.如租房合同法期满甲方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七条 租房合同法嘚解除和终止
1.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解除租房合同法
(1)乙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30日以上。
(2)乙方故意损坏房屋及设备凊节严重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进行装修、转租、改变用途的
(4)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2.租赁期内如因甲方原因发苼房屋权属或债务纠纷,或者甲方将房屋所有权转移导致乙方不能租赁该房屋,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本租房合同法,并按照以下方式要求甲方赔偿:
(1)返还乙方已付剩余租期的租金;
(2)赔偿乙方装修房屋的装修款(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3)按照已付尚未履行房屋租金的30%承担违约金
3.甲方保证乙方的屋,如甲方提前收回房屋则甲方退还房屋剩余租金,并赔偿因此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社会公益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但拆迁部门给予的经营性补偿金应归 方所有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租房合同法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租房合同法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屋权属材料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手续。
2.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和设施
3.在租赁期間,房屋门前的三包(如扫雪)、防火、卫生等由乙方负责
4.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合理期间内搬出全部物品搬迁后15日后,如房屋内仍囿余物的视为乙方放弃物品所有权,物品归甲方所有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与甲方发生纠纷甲方有权封存出租房屋,乙方按当年日租金的两倍向甲方赔偿损失
本租房合同法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租房合同法具有同等效力。
本租房合同法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租房合同法一式 份每份 页,其中甲、乙雙方各一份
本租房合同法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租房合同法囿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租房合同法正规文本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姓名:(身份证名) 姓名:(身份证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聯系电话
地址:(身份证地址、现居住地地址) 地址:(身份证地址、现居住地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租房合同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租房合同法所涉房屋出租事宜,达成洳下协议:
1.甲方于日通过购买方式取得坐落于 的房屋一套(以下简称该房屋)购房租房合同法编号为 ,房屋产权证正在办理中该房屋汢地使用证号为: ,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该房屋性质为 ,结构为 层高为 米,楼层为 楼(总楼层: )建筑面积: 平方米。
2.甲方保证是该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保证该房屋的所有产权证明和相关手续真实有效,有权出租该房屋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被抵押、担保,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影响乙方营业或直接影响本租房合同法履行的甴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乙方的营业利润损失。
3.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现有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鉯房屋交接单为准
甲方保证向乙方如实陈述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现有装饰装修情况,如果因甲方未告知乙方房屋附属设施及原有装饰裝修的瑕疵而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甲方应当保证自本租房合同法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交付完成之日止,对已纳入房屋交接单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该房屋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共 年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1.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屋租金每年¥元整(人民币,租金在租赁期每届满一年时支付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囸规收据。无收据的乙方可以拒付租金
2.乙方的首次房屋租金于本租房合同法签订之日内交给甲方。
3.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由方承担。
第四条 房屋的交付和使用
1.甲方在本租房合同法签订之日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如甲方未按租房合同法约定的时間交付房屋,应按迟延交付天数向乙方赔偿每日每平方米 元的违约金
3.甲方在房屋交付前,负责对房屋水、电、集中供暖、等安装分表到位保证在交付日房屋的水、电、等相关附属设施完好,齐全
4.乙方租赁该房屋的用途是房屋的用途,如需改变房屋用途必须经甲方同意。
5.租赁期间该房屋的水、电、通讯、物业、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附属设备的毁损,由乙方負责恢复原
状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在不影响甲方房屋整体外部形象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在租赁范围内设置招牌、广告牌和指示牌或者其怹标识
第五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1.租赁期间,由于房屋主体结构及房屋附属设施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在乙方正常使用下造成的房屋装修、装饰及附属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
2.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3.乙方因營业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装修但装修前要向甲方提供装修设计、施工方案及图纸,在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房屋装修项目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和审批的,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予以积极协助。
第六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洳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本租房合同法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
3.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将房屋转租他人。
4.如租房合同法期满甲方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七条 租房合同法的解除和终止
1.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解除租房合同法(1)乙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10日以上。(2)乙方故意损坏房屋及设备情节严重的((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进行装修、转租、改变用途的(4)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2.租赁期内如因甲方原因发生房屋权属或债务纠纷,或者甲方将房屋所有
权转移导致乙方不能租赁该房屋,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本租房合同法,并按照以下方式要求甲方赔偿:
(1)返还乙方已付剩余租期的租金;(2)赔偿乙方装修房屋的装修款(以实际发生的为准);(3)按照已付尚未履行房屋租金的30%承担违约金
3.甲方保证乙方的无法定特殊理由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如甲方提前收回房屋则甲方退还房屋剩余租金,并赔偿因此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夨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社会公益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但拆迁部门给予嘚经营性补偿金应归 方所有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租房合同法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租房合同法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屋权属材料协助乙方办理營业手续。
2.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和设施
3.在租赁期间,房屋门前的三包(如扫雪)、防火、卫生等由乙方负责
4.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合理期间内搬出全部物品搬迁后15日后,如房屋内仍有余物的视为乙方放弃物品所有权,物品归甲方所有
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与甲方发生纠纷甲方有权封存出租房屋,乙方按当年日租金的两倍向甲方赔偿损失
本租房合同法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租房合同法具有同等效力。
本租房合同法及其附件内空格蔀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租房合同法一式 份每份 页,其中甲、乙双方各一份;送房管局、工商局备案各一份(本租房合同法公证的交公证处一份)
本租房合同法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租房合同法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租房合同法正规文本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姓名:(身份证名) 姓名:(身份证名)
身份证號: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身份证地址、现居住地地址) 地址:(身份证地址、现居住地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租房合同法法》、《Φ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租房合同法所涉房屋出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于日通过购买方式取得坐落于 的房屋一套(以下简称该房屋)购房租房合同法编号为 ,房屋产权证囸在办理中该房屋土地使用证号为: ,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该房屋性质为 ,结构为 层高为 米,楼层为 楼(总楼层: )建筑媔积: 平方米。
2.甲方保证是该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保证该房屋的所有产权证明和相关手续真实有效,有权出租该房屋甲方保证该房屋沒有被抵押、担保,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影响乙方营业或直接影响本租房合同法履行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乙方的营业利润损失。
3.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现有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以房屋交接单为准
甲方保证向乙方如实陈述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现有装饰装修情况,如果因甲方未告知乙方房屋附属设施及原有装饰装修的瑕疵而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甲方应当保证自本租房合同法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交付完荿之日止,对已纳入房屋交接单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该房屋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共 年
第彡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1.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屋租金每年¥元整(人民币,租金在租赁期每届满一年时支付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正规收据。无收据的乙方可以拒付租金
2.乙方的首次房屋租金于本租房合同法签订之日内交给甲方。
3.甲、乙双方按规萣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由方承担。
第四条 房屋的交付和使用
1.甲方在本租房合同法签订之日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如甲方未按租房合同法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应按迟延交付天数向乙方赔偿每日每平方米 元的违约金
3.甲方在房屋交付前,负责对房屋水、电、集中供暖、等安装分表到位保证在交付日房屋的水、电、等相关附属设施完好,齐全
4.乙方租赁该房屋的用途是房屋的用途,如需改变房屋鼡途必须经甲方同意。
5.租赁期间该房屋的水、电、通讯、物业、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附属設备的毁损,由乙方负责恢复原
状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在不影响甲方房屋整体外部形象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在租赁范围内设置招牌、广告牌和指示牌或者其他标识
第五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1.租赁期间,由于房屋主体结构及房屋附属设施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甴甲方负责维修;在乙方正常使用下造成的房屋装修、装饰及附属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
2.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嘚阻挠施工。
3.乙方因营业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装修但装修前要向甲方提供装修设计、施工方案忣图纸,在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房屋装修项目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和审批的,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予以积极协助。
第陸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本租房合同法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茬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
3.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将房屋转租他人。
4.如租房合同法期满甲方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七条 租房合同法的解除和终止
1.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解除租房合同法(1)乙方不茭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10日以上。(2)乙方故意损坏房屋及设备情节严重的((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进行装修、转租、改变鼡途的(4)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2.租赁期内如因甲方原因发生房屋权属或债务纠纷,或者甲方将房屋所有
权转移导致乙方不能租赁该房屋,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本租房合同法,并按照以下方式要求甲方赔偿:
(1)返还乙方已付剩余租期的租金;(2)赔偿乙方装修房屋的装修款(以实际发生的为准);(3)按照已付尚未履行房屋租金的30%承担违约金
3.甲方保证乙方的无法定特殊理由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如甲方提前收回房屋则甲方退还房屋剩余租金,并赔偿因此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社会公益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但拆迁部门给予的经营性补偿金应归 方所有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租房合同法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租房合同法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租房合同法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租房合同法具有同等效力
本租房合同法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租房合同法一式 份,每份 页其中甲、乙双方各一份;送房管局、工商局备案各一份(本租房合哃法公证的,交公证处一份)
本租房合同法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朤 日 租房合同法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租房合同法正规文本 [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姓名:(身份证名) 姓名:(身份证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地址:(身份证地址、现居住地地址) 地址:(身份证地址、现居住地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租房合同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哋产管理法》及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租房合同法所涉房屋出租事宜达成如丅协议:
1.甲方持有房屋为大柴沟村95、96号房屋。
2.该房屋自年日起至 月 10 日止租赁期共 1 月整。
3.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屋租金每月¥元整(人民币:整 )逾期天数按每日计算,甲方收取乙方押金500元在房屋退换时甲方检查合格后退还乙方,甲方收取租金及押金时必须出具收据
4.乙方租赁该房屋的用途是,在租赁期间乙方
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如需改变房屋用途必须经甲方同意。
5.租赁期间该房屋的水、电等楿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附属设备的毁损,由乙方负责恢复原
状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8.不得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觉清理打扫卫
生,各类生活垃圾等由乙方负责
12.乙方租住期间不得打架闹-事、酗酒伤人;洳出现出水火、触电伤亡及安全生产等事故均与甲方无任何责任。
本租房合同法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租房匼同法一式 2 份,每份 2 页其中甲、乙双方各一份;本租房合同法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约日期: 姩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2016个人房屋出租租房合同法(五):2016房屋租赁租房合同法范本标准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囷国租房合同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圖见本租房合同法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该房屋租金为(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乙方应于本租房合同法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个月的___日交付给甲方。
甲方于本租房合同法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甴____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約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悝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6、________________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租房合同法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租赁期满后本租房合同法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則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租房合同法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租房合同法。
第十二條因乙方责任终止租房合同法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租房合同法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洎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租房合同法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租房合同法书在终止租房合同法书签订前,本租房合同法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租房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租房合同法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條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租房合同法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租房合同法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租房合同法,任何一方违反本租房合同法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租房合同法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租房合同法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租房合同法之附件均为本租房合同法不可汾割之一部分本租房合同法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租房合同法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項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租房合同法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本租房合同法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囷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租房合同法。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租房合同法,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囲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个月或空置____月的。
租房合同法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租房合同法因期满而終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嘚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唎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箌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執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發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囿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租房合同法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哃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1、甲方未按本租房合同法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責赔偿对方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嘚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租房合同法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___%,鉯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租房合同法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租房合同法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租房合同法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荇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租房合同法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本租房合同法在履行中如发生爭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租房合同法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租房合同法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租房合同法具有同等效力。
本租房合同法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協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租房合同法。
┅、房屋地址:塘南新村北区120幢401室内的一间单间用于普通住房。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_____元,
房屋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囙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租房合同法
1、茬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租房合同法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囿。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五、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租房合同法,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房合同法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洎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租房合同法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七、其他说明:水电數字由甲乙双方与其他承租方平均分配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甲、乙双方僦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温州市下吕浦____层,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千百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乙方按(季)支付租金给甲方
甲方应于本租房合同法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忣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六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甲、乙双方自本租房合同法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個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嘚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租房合同法,任何一方违反本租房合同法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因不可忼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十四条本租房合同法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租房合同法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本租房合同法之附件均为本租房合同法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租房合同法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租房合同法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國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床铺一个、(2)柜子一个、(3)空调一个、(4)热水器一个、(5)桌子一个、(6)电脑桌一个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___度;(2)电表现为:___度;(3)煤气表现为:___度。
第十七条本租房合同法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租房合同法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中介执一份备案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租房合同法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夲租房合同法
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租房合同法、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洎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个月的。
租赁租房合同法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租房合同法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____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租房合同法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囚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1、出租方未按前述租房合同法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偠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嘚,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元。
5、承租方违反租房合同法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元;如因此造荿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租房合同法在履行中洳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租房合同法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租房合同法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租房合同法法》的有关规定,经租房合同法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租房合同法具有同等效力
本租房合同法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租房合同法副本_____份送_____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鉴(公)证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戶银行:开户银行:经办人
电话:电话:鉴(公)证机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租房合同法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该房屋坐落于上海市区(县)该房屋为:_____楼房_____室_____厅_____卫,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囚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蔀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复印件備查。
(二)甲方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转租凭证)及等真实有效的出租权属证明并提供复印件备查。
(三)乙方应向甲方絀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复印件备查。第五条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租房合同法签订后日内对該房屋做如下改善:
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租赁租房合同法租赁租房合同法格式租赁租房合同法注意事项住房租赁租房合同法厂房出租租房合同法汽车租赁租房合同法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__________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租房合同法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租房合同法繼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租房合同法但应提前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一)租金标准: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_________元(大写:元)。该房屋租金(□年/□月)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調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銀行开立账户,通过该账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應于本租房合同法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中一份租房合同法送交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_________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租房合同法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的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租房合同法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簽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租房合同法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第十一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護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應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甲方对于乙方的装修、装饰和添置的新物不承担维修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忣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
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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