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异地报销的各位领导您们好;我妹妹的烧伤为什么不能报销?

地方领导留言板?领导回复&&河南省领导回复
河南省委书记郭庚茂、省长谢伏瞻回复95条网友留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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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留言】
我是河南省驻马店遂平邮政储蓄的一名员工,我是2007年就签订合同至今已经八年,我深爱着这份工作,上班以来起早贪黑,兢兢业业,认真努力工作,没有过过节假日,没有给领导找过任何麻烦,没明没 夜的工作,就是为了老有所养养,可是现在一句不好意思把我们辞了,试问这就是社会主义的优越制度?企业没有担担当,逃避自己对一线职工责任,偷钻国家法律的空子,我们国家难道就是为了保护这些钻空子的公司,而损害一线职工的利益,伤了人民对党的情感,我希望领导能给我们伸张正义,还我们一个公道!我们怨啊,我们一生有几个八年,他们这样对待我们?天理何在?国法何在?
答复意见: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您的留言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 经查:此次邮政储蓄银行辞退员工6名,均于日由河南鸿福实业公司统一派遣到遂平县邮政局工作,每次签订三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承诺书,日合同到期终止。在系统内部对连续两次考核没有达到三星级银行柜员最低技能标准的员工不再续签合务合同,合同自行终止。 如果您在以后的生产生活中有什么困难和问题,请向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我们将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网民留言】
尊敬的郭书记你好:我的母亲是一位任教二十余年的原民办教师,任职期间工作勤恳,教学成绩优秀,可是由于历史原因,始终未能转为公办教师,可是每月只拿120元工资,与公办教师的收入差距甚大,就这样从高中毕业开始教学,一直工作到国家清退民办教师,如今老人已经年过半百,为教育事业奉献了整个青春年华,如今却只能黯然回家。前两年省里出台了关于给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助的政策,老人们十分高兴,虽说每任教一年只发放10元的补助政策实在是微不足道,但是确实政府第一次正式承认了广大农村民办教师对教育事业做出的贡献,也说明了政府始终没有忘记那些为农村教育事业奉献了整个青春年华的这样一群人。然而相比现退休教师和退休职工的养老待遇,广大民办教师的待遇与之相比真是天壤之别,与当今经济社会的物价水平和养老需求而言也是杯水车薪,而导致这种差距的正式特殊时期,劳动保障制度不健全的结果。如今,国家经济日益发展,党中央更加重视民生改善,一直强调要让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因此我想就原民办教师的养老问题提几点建议,供领导们参考。 1、比照国家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有关规定,为愿意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民办教师,比照政府机关临时工的有关政策,出台具体政策,准予其补缴养老保险金,将其纳入职工养老保险范围。 2、对不能纳入国家养老保险政策的,是否可以按照国家劳动法等有关政策,降低女性民办教师领取养老补助的年龄,按照国家政策,女性职工在年满50周岁即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而我省的补助政策确实男女一律60周岁,希望予以调整降低。 3、在发放养老补助政策方面,我省确定的每年10元的政策低于周边省市标准,且不能满足广大民办教师的养老需求,建议能否确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调整机制,出台有关规定,适当予以上调,让广大民办教师也切实感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成果。 以上建议是否妥当请领导们参考。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河南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已责成信访处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我省综合考虑了经济发展状况、原民办教师基数大等省情,出台了豫教人[号文件,对符合条件的原民办教师,年满60岁,按教龄每满一年每月10元的标准发放养老补贴。该标准与当时出台政策的省区相比,处于中游水平,符合我省省情。对于其他建议,我们会积极与相关厅局协调会商。 欢迎您继续关注教育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书记:我是住在咱河南邓州市古城街道办事处柳林,这边现在小产权开发严重。每天晚上加班赶工期,吵得我们无法睡眠,苦不堪言。因开发商势力太大,怕受到报复,我们是敢怒不敢言。而且邓州市城郊规划所的有一个叫杨超强的副所长,利用手中权利到处搞小产权开发,在柳林这里就有二十来处。反映到市长那里,一个月了,也没有答复。杨超强利用手中权利,他看中的地皮,别人不给他就盖不成房子,城建规划天天阻挡。只要给他,就能盖起来了。所以人们 只能给他让他来盖。望省领导做主,查明情况,让恶势力得到惩罚。还我们老百姓一个晴天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您于日在人民网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邓州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邓州市城乡规划局进行了认真查处。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查,城乡规划局城郊规划所有杨超强此人,但杨超强在柳林没有开发建设房屋。网友反映的古城办事处新西居委会柳林组,的确有一户违建户在夜间施工建房的,此户名叫胡艳玲,该户持有市指挥部发放的复工通知单,但超出审批内容仍在建设,该户利用夜间进行偷偷施工,城乡规划局执法人员在查处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已依法责令其停止建设。目前,该户处于停工状态。城乡规划局已派专人加强监管,杜绝违法行为的进一步发生。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书记:我是住在咱河南邓州市古城街道办事处柳林,这边现在小产权开发严重。每天晚上加班赶工期,吵得我们无法睡眠,苦不堪言。因开发商势力太大,怕受到报复,我们是敢怒不敢言。而且邓州市城郊规划所的有一个叫杨超强的副所长,利用手中权利到处搞小产权开发,在柳林这里就有二十来处。反映到市长那里,一个月了,也没有答复。杨超强利用手中权利,他看中的地皮,别人不给他就盖不成房子,城建规划天天阻挡。只要给他,就能盖起来了。所以人们 只能给他让他来盖。望省领导做主,查明情况,让恶势力得到惩罚。还我们老百姓一个晴天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您于日在人民网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邓州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邓州市城乡规划局进行了认真查处。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查,城乡规划局城郊规划所有杨超强此人,但杨超强在柳林没有开发建设房屋。网友反映的古城办事处新西居委会柳林组,的确有一户违建户在夜间施工建房的,此户名叫胡艳玲,该户持有市指挥部发放的复工通知单,但超出审批内容仍在建设,该户利用夜间进行偷偷施工,城乡规划局执法人员在查处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已依法责令其停止建设。目前,该户处于停工状态。城乡规划局已派专人加强监管,杜绝违法行为的进一步发生。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郭书记,您好,今向你们反映件事,我是咱河南省南阳市邓州市裴营乡裴营街,我姓裴,孩子在裴营乡中心小学上五年级今秋开学至今多次收费,9月底收取练习册,单元测试等课外书共交45元,11月份期中考试后收取考卷费,小学生学习报共交65元,前几天再次向每位学生收取考卷费及小学生学习报费25元,收款前一天每位学生发一张学习报,月未版那一期2张分开发给2个学生,按平时每学期要收取四次费,这已经交3次共135元,还有一次就是期未再大几十元,说是贺卡式通知书&邮局明信那种&费5元及考卷费,寒假作业等。国家三令五申一直说不允许收费。国家的惠民政策哪里去了,这么频繁的次数合并起来比一前未提出普及教育免去一切费用还高,苛政猛于虎也!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您于日在人民网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邓州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邓州市教体局进行了认真查处。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查,反映2014年9月份裴营乡中心小学收取练习册、单元测试等款项不属实;2014年11月份,裴营中心小学根据教辅征订学生自愿的原则,对已征订的五年级学生收取35元练习册款。另外,裴营乡社保所到校宣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续保政策,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交给社保所30元续保费;2014年12月邓州市裴营乡邮政支局工作人员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征订《小学生学习报》,对自愿征订的五年级学生由邮政支局收取25元报刊款。上述收费邓州市裴营乡中心小学未经手收取任何款项,故你反映的信息不属实。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郭书记,你好。我是河南省南阳市邓州市裴营乡裴营街,孩子在裴营乡中心小学上五年级,校长陈化典,今秋开学至今多次收费,9月底收取练习册,单元测试等课外书共交45元,11月份期中考试后收取考卷费,小学生学习报共交65元,前两天再次向每位学生收取考卷费及小学生学习报费25元,收款前一天每位学生发一张学习报。昨天再次收取20元,还有一次就是期未再大几十元,说是贺卡式通知书&邮局明信片那种&费5元及考卷费,寒假作业等。国家三令五申一直说不允许收费。国家的惠民政策哪里去了,这么频繁的次数合并起来比以前未提出普及教育免去一切费用还高,希望次问题给予解决!!!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您于日在人民网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邓州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邓州市教体局进行了认真查处。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查,反映2014年9月份裴营乡中心小学收取练习册、单元测试等款项不属实;2014年11月份,裴营中心小学根据教辅征订学生自愿的原则,对已征订的五年级学生收取35元练习册款。另外,裴营乡社保所到校宣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续保政策,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交给社保所30元续保费;2014年12月邓州市裴营乡邮政支局工作人员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征订《小学生学习报》,对自愿征订的五年级学生由邮政支局收取25元报刊款。上述收费邓州市裴营乡中心小学未经手收取任何款项,故你反映的信息不属实。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邓州市的CNG燃气价格不透明,且不断上涨,明显高于周边城市。长期以来邓州市的气价被几个民营企业垄断,价格明显高于周边城市,以前是按立方出售,现在改成按公斤出售,价格涨了将近一倍,我们投诉无门,敬请省领导关注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您于日在人民网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邓州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邓州市物价办进行了认真查处。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物价办因举报人在留言中未能提供具体加气站点(或地址),故无法进行调查处理。请您直接联系物价办举报中心告知具体情况,方便查处,联系电话:1-。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村支书“于号晚上组织黑社会。强行将我们村民的30余亩已经发芽麦田耕除。不是为了开发项目,只是因为他要占有这块地自己耕种。晚上20点得知我们的田地正在被毁。我们前去制止。被村支书的雇凶,无情的爆打。他们全是青年每个人都有武器,殴打我们手无寸铁的农民。我们被打住院要自己支付医疗费。 今年河南大旱,天灾毁了前半年的收入。后半年都在指望这点小麦。但是确被无情的毁掉。人均只有1亩多的耕地,他却毁了我们几十亩已经发芽的良田。我们只能找会上网向你们举报一下。希望你们能来实地看一下。给我们点关注,让我们有最起码的生存权利。 河南省邓州市彭桥镇时家村王洼南组。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您于日在人民网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邓州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邓州市彭桥镇人民政府进行了认真查处。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查,邓州市彭桥镇时家村王洼南组村民反映的麦田属于时家村村集体所有,面积为9亩多。2002年,经时家村村委同意,将该宗地向外承包,具体由张士会承包管理,承包期限为20年,用于种植速生杨树,2014年9月,张士会将该宗地上的杨树砍伐,恢复为耕地。时家村王洼南组村民见杨树伐倒后,未与承包管理人协商,私自将地分后种上了小麦,张士会发现后,予以制止,并对该宗土地重新进行耕种,双方因此发生了口角与肢体冲突,当时彭桥镇派出所出警后及时进行了制止。故时家村王洼南组村民与张士会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纠纷,与时家村支书无关。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我是原邓州市棉纺厂的一职工。近来去交劳动保险才在劳动局发现出生年月与身份证户口簿相差10年.劳动局微机显示是79年出生,而我是91年进的厂,93年领的独生子女证.劳动局说让去厂里找,现在厂倒闭,我怎么办?信访办让去工业局,工业局让去劳动局,互相推诿。我该怎么办?想进市委反映问题,又不让见领导....请问我的问题如何办理?我们下岗人员够伤悲的了。劳动局让找原始档案,我们厂倒闭,谁也不知道原始的在哪里?他们不是在刁难我吗?请见字的大领导为我指引迷津,给我个活儿路。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您于日在人民网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邓州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邓州市人社局进行了认真查处。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你所反映的问题邓州市人社局非常重视,人社局指派专人提取查阅了原棉纺厂孟红勤的职工档案,档案内原始招工表记载出生年月为1979年10月,身份证号码为01768,集资入厂时间为1995年10月,2000年7月办理招工手续。按照&档案法&规定,档案记载以原始人事档案为主,任何人无权更改、涂改档案内容。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邓州市文化路佳美超市对面加油站长期无证经营,并且在居民区,而旁边就是网吧,网吧每天都有近百人上网,如加油站发生意外,后果严重,请领导坚决予以拆除,还居民一个安静。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您于日在人民网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邓州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邓州市商务局进行了认真查处。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调查,文化路佳美超市对面的设加油机2台,地埋油罐2个,经营93#汽油、0#柴油,无任何成品油经营手续,属未经审批擅自建设加油站且无证经营。我们调查后,我们根据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下发了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商务油字号)],责令停业。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一名退伍军人退伍后安置在邓州市环保局工作,上班4、5年了三金到现在一分没给我们交,工资只给我们发放88%每月只有700元左右,连最低工资标准都达不到,让我们怎么生活,那12%的工资去哪里了?每月只有700元让员工怎么活?三金为什么不给我们交?为什么领导有钱买新的座驾却没钱解决我们的工资和三金问题?望领导关注此事,尽快解决我们员工的工资和三金问题。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您于日在人民网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邓州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邓州市环保局进行了认真查处。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1.环保局自费人员工资执行情况 环保局二级单位环境监察大队自1997年成立以来,一直属于自费事业单位。多年来,受我市企业发展的局限,排污费的征收额很有限,在编人员工资也一直是按市套改工资的百分比逐渐从75%、80%、85%发放至今;无编人员的工资从最初每人每月200元,逐渐提高至现在每人每月700―1200元不等(依据工作年限的长短工资待遇有所不同)。 2.环保局自费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落实情况 面对自费工作人员工资发放的困难,2004年环保局已将缴纳完善养老金、医疗金以《会议纪要》形式规定下来,不分有无编制人员并延续执行至今。一是环保局新上班人员到本单位上班之前的养老、医疗金由个人承担缴纳;二是到本单位上班之日起3年内以每年个人承担不同的比例缴纳。目前,到环保局上班4-5年的退伍兵养老、医保金都已缴纳,上班4-5年的退伍兵,不存在没有缴纳养老、医保金的情况。 3.采取措施及落实情况 环保局依据省豫直改办[2011]15号文件“对10个省直管县(市)的环保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要按照省辖市级标准尽快配置,环保部门人员经费、公用费用、各项运行费用要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使其尽快适应今后的工作需要”的要求和环保工作需要,环保局从2011年下半年、2013年及2014年上半年两任局领导连续三次向市委、市政府两任领导、市编委有关领导汇报情况,申请尽快解决增加机构,解决供给渠道,虽然也得到市有关领导的批示和重视,但至今仍未从根本上解决。二是为了尽快解决职工工资发放的问题,环保局新任领导也多次专题研究解决的办法,一方面争取上级领导对环保的支持和重视,尽可能把环境监察人员工资纳入2015年财政预算,另一方面通过多渠道的努力,开源节流,以缓解自费人员工资发放的压力,确保人员工资的不断提高。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我是邓州棉纺厂的一名工人,近期交劳动保险才在劳动局微机发现出生年月与我身份证相差10年。我是91年进厂去郑州培训,93年领的独生子女证,69年出生。而劳动局微机显示是79年出生。劳动局微机人员说以档案为主。我们现在厂倒闭,档案也不知道在哪里?去信访办,他们让去找工业局,工业局让去劳动局,想去市委找领导反映问题又不让见领导,我们下岗人员够可怜了,现在又出这样的事情....请大领导您给指个出来。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您于日在人民网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邓州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邓州市人社局进行了认真查处。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你所反映的问题邓州市人社局非常重视,人社局指派专人提取查阅了原棉纺厂孟红勤的职工档案,档案内原始招工表记载出生年月为1979年10月,身份证号码为01768,集资入厂时间为1995年10月,2000年7月办理招工手续。按照&档案法&规定,档案记载以原始人事档案为主,任何人无权更改、涂改档案内容。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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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教师维权诉求书 尊敬的上级领导: 您们好! 首先,感谢各位领导百忙之中来倾听我们的诉求!自黑龙江肇东教师8000余名教师罢课进行合理的诉求,虽然罢课维权不是合理途径,但却成为教师维权的唯一选项,纵观罗山县教育现状,反思肇东教师维权行为,罗山县教育现状让人堪忧。提高教师待遇是国家发展教育的举措,为什么执行力这么差?难道有的官员在其位不谋其政吗?难道有人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随意践踏教师的权利和尊严吗?我们有太多的疑问和不解。今天我们这次要求解决的问题如下: 1、公布最新工资标准文件并下发到各乡镇各学校,遵照执行最新教师工资标准,把近几年来所增部分如数补发,不该扣除的全部退换。 2、公布绩效工资实施文件并下发到各乡镇各学校,遵照执行绩效工资,把近几年来所增部分如数补发,要求取消按职称发放绩效工资。 3、要求公布教师各类补贴文件并下发到各乡镇各学校,遵照执行。足额发放第十三个月工资。 4、要求遵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4〕11号文件,重新修订《关于2014年度我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取消名额限制和按分数定职称的评审办法,建立科学、合理的职称评审方案。要求县教育主管部门在制度职称评审方案时严格按照国家和河南相关文件执行,并广泛征求教师意见。 5、取消教师、学生参加各类比赛的报名费、评审费等。如需收费项目请出示正规发票和收据由学校教育经费报销。 6、增加农村学校人员编制,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 7、及时通报相关政策文件及工资发放扣除情况。 以上各项,我们请求有关领导,能够本着对教师、对教育负责的态度,给予明确的书面答复。 我们恳请政府为全体教师做主,向各位领导深表谢意! 罗山县全体教师垂泪敬上!
答复意见:
经罗山县委调查,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相应查处,1、2006年以来,该县教师工资标准一直按豫人〔2006〕67号文件规定执行。2、日,该县人社局明确提出日起执行新的提高绩效工资标准。根据县政府研究意见,教师绩效工资该增补的按规定增补、该扣减的不再扣除。全县教师先后两次增补的绩效工资已于日前发放到位。3、该县教师津贴补贴标准一直严格按照国人部发〔2006〕56号、豫政〔2009〕57号文件要求执行。4、2014年,河南省职称评审办法进行了改革。该县在组织基层学校校长和教师进行座谈后,修订印发了《关于2014年度我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评审办法较以前更加公正、公平、公开。5、一般情况下,组织教师和学生参加省、市、县各类评比活动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但有些活动规定收取一定费用。凡是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收取的费用学校可以报销;凡是个人自愿参加的比赛,收取的报名费、评审费应由个人承担。所有收费均可以索要发票或收据。6、近年来,罗山县每年都招聘特岗教师、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教师,并全部分配到农村中小学任教。2014年招聘特岗教师100名,定点招聘教师120名,从县城选派40名教师到边远农村学校支教。在改善办学条件方面,先后实施了“薄弱学校改造”、“学校标准化建设”等工程,资源配置向农村学校倾斜,项目建设向农村学校优先,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持续得到改善。7、每次工资待遇调整,该县相关部门都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调资工作,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照上级政策,目前从教师工资中扣除的部分有两项:一是工资总额的8%为住房公积金,二是基本工资的2%为医疗保险金。 为了让教师知晓工资政策,明白工资收入待遇情况,2014年12月下旬,县教体局将2009年以来有关政策文件全部复印下发到各学校,并要求各学校在公开栏张贴;县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组成10个政策宣读组,分赴到各学校进行政策宣传,面对面解答教师疑问;县教体局派局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到各学校召开教师座谈会,广泛听取教师意见和建议,并将《教师工资政策问题解答》编印成册,发放到每一位教师手中,确保每一位教师都明白政策、理解政策。 、
【网民留言】
平顶山市新城区康馨苑小区12号楼下KTV每晚唱歌至凌晨,楼内住户都能清晰听到声音,空调风机噪音极大,震动不停,我们住户几次找到新华区环保局、文化局、派出所等单位,都是在互相推诿,至今未给出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最近,我们深夜不堪其扰,投诉至派出所,一位女性民警竟说我们没事找事,再闹将我们逮捕,其出言不逊,严重影响了党群关系!并且,该KTV明显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却依然获得了消防证,环保、文化、工商、派出所等部门却互相推诿,不得不让人怀疑其中猫腻,望郭书记指示有关部门详查!还人民一个干净、纯洁的居住环境和一个清正廉洁真正为民办事的政府!
答复意见:
经调查,华神酒吧位于新城区公正路康馨园小区东门面楼下负一楼,存在违反网民所提到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且未能提供出文化部门批准的设立娱乐场所的有关证件,目前该酒吧正在装修整改,期间仍正常营业,确实存在网民反映的噪音影响,对此,联合检查组已要求其停止噪音扰民,并责令按照市执法部门下达的整改要求整改到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您对我们的办理结果是否满意?如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联系 (电话:)
【网民留言】
因新阳高速冯寨收费站搬迁改道,挖断或阻塞了原来的进村道路,造成平舆县清河大道南段冯寨居委会几个村的出行难,现在村民都没路可走,影响生产生活,恳请抓紧给予解决。
答复意见: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您的留言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 经查:新阳高速收费站改造项目于2013年12月获得省有关部门批复。清河街道冯寨居委会前魏村对外连接道路为东西走向与清河大道相通,根据收费站施工图设计,需在该村对外连接路约400米处建一个收费站迎宾广场,因此,该项目自2014年5月份施工以来,给该村群众生产生活和交通出行造成不便。为解决群众出行问题,平舆县政府为该村重新规划出一条对外连接道路,目前基础处理已经结束,正在紧张施工,日前可完工。 如果您在以后的生产生活中有什么困难和问题,请向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我们将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网民留言】
书记好:无奈之下在您百忙之中打扰,恳请解决我村的出行难问题。我们是驻马店市平舆县清河街道办事处冯寨居委会前魏庄的村民,向您反映问题如下:2013年以来,新阳高速冯寨收费站开始改道,占用了我村的部分耕地。施工方在没有给我村留新路的情况下,把原来通向我村的两条道路一条挖断了,一条用施工土方堵上了,致使全村近四百口人出行无路可走,需要绕道其它村庄走很远的路才能出去,农忙时农业机械进不了村,严重影响到村民的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村民们多次向居委会、街道办、县里反映,至今没有解决。我村为县里重点工程建设做出了牺牲,有关部门却连我们最基本的出行权益都不保护,哪怕留一条土路出行也行呀。恳请领导百忙之中过问、解决,全村人感激不尽。谢谢
答复意见: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您的留言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 经查:新阳高速收费站改造项目于2013年12月获得省有关部门批复。清河街道冯寨居委会前魏村对外连接道路为东西走向与清河大道相通,根据收费站施工图设计,需在该村对外连接路约400米处建一个收费站迎宾广场,因此,该项目自2014年5月份施工以来,给该村群众生产生活和交通出行造成不便。为解决群众出行问题,平舆县政府为该村重新规划出一条对外连接道路,目前基础处理已经结束,正在紧张施工,日前可完工。 如果您在以后的生产生活中有什么困难和问题,请向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我们将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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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书记你好: 我是平舆县一农民,现在我县违法乱建非常严重。最为突出是我县东皇庙街道办事处,办事处领导收受开发商钱财,默许开发商无手续施工,现已建成5层,6层的太多了。城管局领导说,我们去停工停着停着建成的多了。请郭书记明查。
答复意见: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您的留言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 目前,东皇街道办事处和县城管局正在对违法建筑进行整治。 如果您在以后的生产生活中有什么困难和问题,请向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我们将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网民留言】
我是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郭楼乡曹寨村民,今年我们村交医保每个人90块钱,但是乡里和村里规定医保必须和养老保险一起交钱,否则,不给办理医保,我们这些村民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管管这件事。
答复意见: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您的留言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 经查:平舆县郭楼乡曹寨村委以往在“新农合”、“新农保”的征收过程积极宣传上级缴费政策,但仍有部分群众没有认识到“新农合”、“新农保”带给自己的好处,有的群众干脆错误的认为即使现在不交这个钱,到了六十岁之后国家一样会发养老金,由此造成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不高,参保率低。还有个别群众前几年没有参保,现在到了六十岁,申请表上报以后却发不下来养老金,只得重新补交前几年的钱,给群众造成很大不便。该村委为了能使群众到六十岁之后都能及时领到养老金,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经该村委研究决定满四十周岁以上的群众“新农合”、“新农保”一起交,其他年龄阶段群众未要求一起交。对于该问题,郭楼镇党委、政府已责成该村委立即进行整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如果您在以后的生产生活中有什么困难和问题,请向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我们将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网民留言】
我是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郭楼乡曹寨村民,今年我们村交医保每个人90块钱,但是乡里和村里规定医保必须和养老保险一起交钱,否则,不给办理医保,我们这些村民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管管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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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您的留言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 经查:平舆县郭楼乡曹寨村委以往在“新农合”、“新农保”的征收过程积极宣传上级缴费政策,但仍有部分群众没有认识到“新农合”、“新农保”带给自己的好处,有的群众干脆错误的认为即使现在不交这个钱,到了六十岁之后国家一样会发养老金,由此造成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不高,参保率低。还有个别群众前几年没有参保,现在到了六十岁,申请表上报以后却发不下来养老金,只得重新补交前几年的钱,给群众造成很大不便。该村委为了能使群众到六十岁之后都能及时领到养老金,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经该村委研究决定满四十周岁以上的群众“新农合”、“新农保”一起交,其他年龄阶段群众未要求一起交。对于该问题,郭楼镇党委、政府已责成该村委立即进行整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如果您在以后的生产生活中有什么困难和问题,请向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我们将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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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平舆县酒厂,日厂区“改造”中,在没有砍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原国有树木进行非法砍伐,1990年种植的黑松12棵,1980年种植的白杨树22棵,1978年种植的榆树8棵,1988年种植的泡桐树20棵、梧桐树5棵,以上这些树木直径都超过60厘米,最大的树木直径一米以上,一人无法环抱国;1990年种植的白玉兰、桂树、女贞和其他观赏树木50余棵,小型绿化灌木近百棵,绿化带东青树十余亩。他们趁国家休息日开始疯狂砍伐,经举报后林业部门23日来调查,非法砍伐暂停后趁夜间继续开工非法砍伐继续,速度惊人,已经砍伐了一半树木,现场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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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您的留言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 平舆县森林公安局组织警力进行了现场勘查,共砍伐树木23棵,其中杨树17棵(其中2棵已自然死亡,根茎已朽),构树2棵,桐树1棵,榆树3棵,现场未发现砍伐黑松和其他树木。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如果您在以后的生产生活中有什么困难和问题,请向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我们将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网民留言】
您好大领导: 我是一名常年在外打工的工人,由于孩子大了,在平舆要上中学,今天给领导咨询一下我县城现在的情况。我今年的10月份在驻马店平舆县城东金茂北区,按揭首付了一套房子,(毛坯房)现在要交钥匙了,但是开发商告诉说要交5600的入户费(水1400元,电1400元,燃气2800元)我看了我们相关的法律政策,给他们说这是不合理的收费,日就实施了商品房“一价清”制度了,但是他们说大城市是这样,我们这不是,我们这所有的商品房都要交入户费。请问领导这合理合法吗?这个费用我们应该交吗?我们该怎么办? 给领导添麻烦了。 跪求领导回复。 祝:领导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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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您的留言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 经查:平舆金茂北区位于解放街东段北侧,由驻马店市清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手续齐全。该小区由开发商自己打井供水,费用组成为凿井、进出水管网铺设及入户水表安装等,由房地产公司代收,共计费用约150万元,合计1108户,每户约为1400元;电入户费1400元费用组成为小区内变压器、公用路灯(走廊灯、小区内路灯)及电网、电表入户等,由房地产公司代收,共计费用160万元,合计1108户,每户约为1400元;燃气入户费由开发商根据驻发改审批〔号文件精神代县燃气公司收取,再由县燃气公司进行安装。 如果您在以后的生产生活中有什么困难和问题,请向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我们将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网民留言】
郭书记您好! 驻马店-平舆的地方铁路原有客运功能,但现在废弃已久,建议加以改造,并且结合大别山扶贫规划中的阜阳-新蔡铁路向东连接,哪怕普通铁路也行,不用太多投资即可解决汝南、平舆、新蔡等地不通火车问题,人们盼铁路太久了!
答复意见: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您的留言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 经查:大别山革命老区发展规划中包括南阳-驻马店-阜阳的铁路,但大别山革命老区发展规划是一个综合性规划,如果计划实施,还需要列入国家交通部的专项规划,目前该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还未启动。 如果您在以后的生产生活中有什么困难和问题,请向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我们将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网民留言】
驻马店高杨店一中在今年的暑假期间,全体老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每人缴费66元,至今学校还不报销这个培训费用,听说外校的都报销。
答复意见: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您的留言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 经查:2014年7月,平舆县人社局通知县教体局,要求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驻人社〔2013〕9号)文件精神,组织所有在岗教师参加网上继续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分为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参加学习人员在指定的继续教育网站个人注册,个人网上缴费每人66元。市人社局在文件中有各县、区要建立继续教育基地,“教育基地实行有偿培训服务,学习培训费用按照统一规定的标准收取。”,文件没有对教师参加此次培训的费用做出明确规定。 如果您在以后的生产生活中有什么困难和问题,请向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我们将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责编:杨高宇、韩月)
武汉长江大桥维护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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