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保胎新农合报销范围可以报销吗

我家宝宝早产34周然后住保温箱,听说只要妈妈买了新农保,孩子也可以跟着报销医药费,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是可以报的,我二宝早产住了28天用了快4万,报了两万多一点。我买的也是新农保,宝宝是跟我的报。
#1 休闲一刻
是可以报的,我二宝早产住了28天用了快4万,报了两万多一点。我买的也是新农保,宝宝是跟我的报。
宝妈家是在哪个医院?我家宝宝在人民医院保温箱呢,医生说用妈***新农合只能报几百块钱,我家宝宝没出生时婆婆也给入了新农合,医生说也只能报百分之四十
宝宝是在保健院吗?还是人民医院?我家的在人民医院呢
赶紧给宝宝办个医保卡,40元一年的,能报销不少呢!
#2 睿宝Mother
宝妈家是在哪个医院?我家宝宝在人民医院保温箱呢,医生说用妈***新农合只能报几百块钱,我家宝宝没出生时婆婆也给入了新农合,医生说也只能报百分之四十
我们是在当地妇幼生的,后来转院到广州的珠江医院。没出生就能买吗?不是要上户口才能买的吗?我们这里只要妈妈买了新农保,新生儿住院了就能跟妈***报销。而我的就没能报,因为二胎超生不属范围
#5 休闲一刻
我们是在当地妇幼生的,后来转院到广州的珠江医院。没出生就能买吗?不是要上户口才能买的吗?我们这里只要妈妈买了新农保,新生儿住院了就能跟妈***报销。而我的就没能报,因为二胎超生不属范围
没出生就可以买,我们这边说能报百分之四十,不管花多少钱,只要宝宝健康就好
#4 陶宝他妈
赶紧给宝宝办个医保卡,40元一年的,能报销不少呢!
好像说现在办,也只能报后面花费的,没办之前的报不了
#2 睿宝Mother
宝妈家是在哪个医院?我家宝宝在人民医院保温箱呢,医生说用妈***新农合只能报几百块钱,我家宝宝没出生时婆婆也给入了新农合,医生说也只能报百分之四十
我在保健院生的,保胎和破腹产花了一万多,但是没准生证不给报,宝宝出世就放保温箱了,现在还没出来,不知道能不能报销点,我自己和老公也是新农保
#1 休闲一刻
是可以报的,我二宝早产住了28天用了快4万,报了两万多一点。我买的也是新农保,宝宝是跟我的报。
宝妈二胎有准生证的吧
#3 睿宝Mother
宝宝是在保健院吗?还是人民医院?我家的在人民医院呢
我家的保健院,现在都花了一万了,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出啦,差不多一天一千块
#4 陶宝他妈
赶紧给宝宝办个医保卡,40元一年的,能报销不少呢!
我这一人一年70呢,现在宝宝没户口证明怎么办啊,也来不及呀
#8 小六月XX
我在保健院生的,保胎和破腹产花了一万多,但是没准生证不给报,宝宝出世就放保温箱了,现在还没出来,不知道能不能报销点,我自己和老公也是新农保
到医院问问清楚,我是在人民医院,医生说用我的新农合只能报几百块
#10 小六月XX
我家的保健院,现在都花了一万了,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出啦,差不多一天一千块
我家也是花了一万多了,宝宝没出生时婆婆花了70块入了新农合,好像说可以报百分之四十
#7 睿宝Mother
好像说现在办,也只能报后面花费的,没办之前的报不了
不是的,我同事的就是事先花的都可以参加报销,但是报销有比例的,她好像花了1万左右,报了一半左右。
#14 陶宝他妈
不是的,我同事的就是事先花的都可以参加报销,但是报销有比例的,她好像花了1万左右,报了一半左右。
那也蛮好的,是在哪个医院的?我家现在花了一万多了,还没出院呢
淮南市妇幼保健院
#9 小六月XX
宝妈二胎有准生证的吧
没有准生证的,是超生的。宝宝的就有得报,我的就没得报,我自己也花了差不多一万块。我们住院是自己先垫付先的,出院就拿宝宝住院时的清单,收据那些还有妈***农保医疗证去当地的合医办搞的报销
#17 休闲一刻
没有准生证的,是超生的。宝宝的就有得报,我的就没得报,我自己也花了差不多一万块。我们住院是自己先垫付先的,出院就拿宝宝住院时的清单,收据那些还有妈***农保医疗证去当地的合医办搞的报销
是吗,和我的情况差不多,我让老公去问问,今天婆婆去看小宝,医生又催钱了,小孩黄疸照蓝光,蓝光怎么收费的呀,我家宝宝其他是吗问题都没了,吃奶都吃35毫升了
出生就有落地险!!!我家宝住院报销百分之六十八!!!拿着出生证明等证件给小孩上户口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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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新农合补偿明年有重大调整
将惠及更多农民朋友
  淮南新闻网讯 在广大农村地区,因病致贫的现象时有发生,很多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的村民便抱着“小病不治,大病硬拖”的态度,往往耽误了最佳的诊疗时间。而政府实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为广大农民朋友解决了看病的后顾之忧。从明年起,淮南市新农合补偿标准又将有重大调整,让这一民心工程惠及更多的农民朋友。
  据了解,2013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为340元,比今年将提高50元。其中,农民个人缴纳60元,政府补贴280元,分别较今年提高了10元和40元。单次门诊医药费用限额由今年的60元,提高至100元,单次门诊补偿比例为50%(含对国家基本药物和安徽省补充药品目录增加的补偿比例),单次医药费用补偿封顶额由今年的30元提高至50元,人均60元封顶,较今年提高了5元。
  参合患者因病在乡镇卫生院、区级定点医院以及省立、市级、县级等定点医院住院,出院当日即可获得报销补偿;住院前五日内到上级医院所做的与病情相关的门诊检查费用,一并按下级医院补偿标准纳入住院补偿。常见慢性病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其可补偿费用的补偿比例为60%,较今年提高10个百分点,年度补偿总额上限为5000元。每季度结报一次,由乡镇卫生院受理;特殊慢性病的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其可补偿费用直接比照同级医院住院补偿政策执行,可随时结报。
  持准生证住院分娩(含剖腹产)将给予500元定额补助;尿毒症患者透析可在市第一人民医院、朝阳医院、新华医院3所医院门诊按80%比例直报。住院补偿封顶线(参合患者当年住院获得补偿的累计最高限额)由今年的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新生儿(出生至28天内)出生当年,随父母自动获取参合资格,按保底补偿享受新农合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参合费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病理性流产、引产、保胎等必须提供准生证方可享受新农合即时结报补偿待遇。
  参合患者在省外二级以下(含二级)公立医疗机构住院的,其起付线遵照省内三级医院最低起付线执行,省外三级以上(含三级)公立医疗机构起付线遵照省内省级医院最高起付线执行,政策性补偿比例参照IV类医疗机构执行;在省外二级以下(含二级)非公立医院住院的,其起付线3000元,减去起付线后的剩余总费用按20%予以补偿,封顶线1万元。参合农民到此类医院住院,首次住院的,按上述待遇补偿,再次住院的,不予补偿;市第一、二、四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朝阳医院在新农合年度考核中位居前6名,其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李舒韵)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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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内国际湖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特殊病种2013政策汇编
 时间: 14:49:11  来源: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的医保(新农合)服务,方便医务人员对医保(新农合)政策的掌握、宣传和执行,特制定此汇编。请在为参保人员服务过程中,严格按政策规定执行。
医保科电话:外线&&25023;
内线&&7018&&&8823
1.中药饮片使用的管理…………………………1
2.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政策解读………2
3.吴兴区新农合特殊病种门诊管理办法………4
4.吴兴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解读…………7
5.南浔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解读…………9
6.德清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解读…………13
7.长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解读…………17
8.安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解读…………21
中药饮片使用的管理
根据《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中药饮片使用管理的通知》(浙卫发[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中药饮片的合理使用,提高中医临床疗效,有效控制中药饮片费用,切实保障患者权益和用药安全,现就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中药饮片使用管理要求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中药处方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体现辨证论治和方剂配伍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要求,并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进行书写。
二、每张中药处方用药原则控制在20味以内,并严格掌握贵细药材的使用指征;对恶性肿瘤等医保规定病种的治疗方剂可适当放宽至25味。
三、中药饮片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天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可以延至2周,规定病种最长不超过1个月。
四、严格控制中药饮片费用,三级医院帖均费用不超过40元(膏方除外,但膏方不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需自费);原则上每帖费用不超过50元。
五、对帖均费用超标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连续两季帖均费用超标的取消医保医师资格。
六、连续两季帖均费用超标的医疗机构要督促整改或暂停医保服务协议,情节恶劣的取消定点资格。
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政策解读
一、特殊病种的种类
根据文件规定,以下病种作为特殊病种,在门诊治疗的费用可列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重性精神病、重症瘫痪、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
二、特殊病种的定点
患者自行确定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为补充(就医配药范围为第一家不具备才可)。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特殊病种结算。第二家定点范围也可选择慕韩斋药店(作为唯一一家特殊病种定点药店,凭定点医院外配处方)进行特殊病种结算。重症精神病选择第二家定点医院必须有精神专科医生的单位。(三院、中医院、织里医院、南浔久安)
三、特殊病种的管理
(一)恶性肿瘤
1.恶性肿瘤治疗所做的相关检查、化验及晚期肿瘤镇痛治疗、抗肿瘤的激素类药物治疗,中草药治疗按规定列入特殊病种范围。
2.抗肿瘤放疗或化疗的辅助用药(指使用抗肿瘤放射治疗或化学治疗药品期间或结束之日30天之内的用药)。一个抗肿瘤放疗或化疗过程,可以使用一个疗程的放疗或化疗辅助用药。非静脉或肌肉注射途径给药的化疗,一个结算年度内按一次化疗计算。抗肿瘤放疗或化疗用药疗程不超过30天;限定支付另有疗程规定的,从疗程规定。
3.针对肿瘤原发器官和转移部位的检查和用药也列入特殊病种。
4.患黑色素瘤、肾癌,在门诊使用α-干扰素实施抗肿瘤治疗,按特殊病种规定报销。
(二)尿毒症透析治疗
1.尿毒症透析患者以下并发症治疗用药可纳入特殊病种结算:肾性贫血、肾性高血压、肾性骨病、心衰抢救、抗感染、电解质紊乱、溶栓治疗(导管)、便秘、透析失衡综合症、胰岛素。
2.尿毒症透析患者以下检查项目可纳入特殊病种结算:血常规、透析前后的电解质、肾功能、肝功能、肝炎免疫、血甲状旁腺素等
(三)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
1.肾移植患者以下并发症治疗用药可纳入特殊病种结算:抗排异药物、强的松片、降血压药、胰岛素、保护心脏用药、护肝药、护肾药、百令胶囊等虫草菌制剂、4种抗生素(阿莫仙、阿奇霉素、罗红霉素、罗氏芬)、排便药、肾性骨病、肾性贫血
2.肾移植患者以下检查项目可纳入特殊病种结算:三大常规、血生化、心电图、胸片、移植肾B超、抗排异药物浓度测定等
(四)重性精神病
1.住院明确诊断精神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躁狂症和抑郁症);门诊明确诊断精神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躁狂症和抑郁症)持续治疗半年以上。
2.各种痴呆达到中期同时伴有精神症状,持续门诊治疗1年以上或经住院治疗后仍需门诊持续治疗的。
3.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经住院治疗后门诊持续治疗超过1年。
4.难治性神经症(广泛性焦虑和强迫症)经过住院治疗后连续门诊服药超过1年仍未好转。
(五)重症瘫痪
两肢或两肢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疾病确诊180天后)治疗原发病、并发症及其后续康复物理治疗。
吴兴区新农合特殊病种门诊管理办法
一、特殊病种种类
下列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费纳入住院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同住院: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尿毒症透析治疗)、结核病、重症精神类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儿童孤独症、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二、特殊病种认定标准和治疗范围
(一)恶性肿瘤门诊放疗化疗
1.认定标准:临床诊断明确并有下列辅助依据的恶性肿瘤(至少符合下列两项):组织学诊断、细胞学诊断、影像学诊断、出院小结。
2.治疗范围:门诊放化疗、抗肿瘤及并发症治疗、晚期镇痛及晚期支持对症治疗、相关必须检查。
3.药物使用范围:抗肿瘤药、调节免疫功能药、镇痛药、镇吐药、护肝药、升白细胞及抗贫血药、对本病直接感染的抗菌药。
(二)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
1.治疗范围:抗排异治疗、并发症治疗、抗感染、护肝、血药浓度检测及相关必须检查
2.药物使用范围:抗排异治疗、主要并发症治疗药(抗高血压药、降血脂药、降血糖药、高尿酸血症药)、抗感染药、护肝药。
(三)尿毒症的透析治疗
1.治疗范围:门诊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对症治疗及并发症治疗用药、相关必须检查。
2.药物使用范围:治疗肾功能不全、水肿药、对症治疗药(消化道药、升白细胞及抗贫血药、高尿酸血症药)、并发症治疗药(抗高血压药、降血糖药、降血脂药)、肾衰引起的肺部感染及尿路感染药。
(四)结核病
1.认定标准:传染病医院的专业医疗机构提供的诊断证明及辅助依据,如细胞学诊断(痰检报告)、影像学诊断(近一年内的X线报告或CT等报告)。
2.治疗范围:抗结核及对症治疗、相关必须检查。
3.药物使用范围:护肝药、治疗胃肠反应药、止咳、止血药、治疗周围神经、听神经和视神经损害药。
(五)重症精神类疾病
1.认定标准:由精神医疗专业结构提供的诊断证明。
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偏执型精神病:住院明确诊断或门诊明确诊断持续治疗半年以上。
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难治性神经症(广泛性焦虑症和强迫症)、郁抑症:住院明确诊断或门诊明确诊断持续治疗1年以上。
2.治疗范围:规范内抗精神病、抗癫痫治疗、相关辅助治疗、相关必须检查。
3.药物使用范围:抗精神类、抗癫痫类药、护肝药、升白细胞药、限于本病中成药。
(六)再生障碍性贫血
1.治疗范围:免疫抑制治疗、促造血治疗及对症治疗、相关必须检查。
2.药物使用范围:免疫抑制药物、促造血药物、抗贫血及升白细胞药、控制出血药物、护肝药、本病直接感染的抗菌药、限于本病的中草药。
(七)血友病
治疗范围:止血处理、替代疗法、药物治疗、相关必须检查、限于本病的中草药。
(八)系统性红斑狼疮
1.治疗范围:对症治疗及并发症治疗、相关必须检查。
2.药物使用范围:激素、免疫抑制剂、限于本病的中草药、并发心脑血管、肾、肺、消化道及眼对症治疗。
(九)儿童孤独症
治疗范围:规范内抗精神治疗、相关必须检查。
(十)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治疗范围:抗病毒(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机会性感染的控制(病源治疗、对症治疗)。
3.相关必须检查
三、处方剂量及支付范围
特殊病种门诊治疗每张西药(含中成药)处方药品不超过5种,最多不超过7种,用药量最多不超过30天,与指定特殊病种无关的治疗费用不列入住院基金支付。中草药不超过14帖。
2013年吴兴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解读
一、吴兴区新农合报销比例
(一)在本院住院报销比例(可报金额=总费用-丙类完全自理费用-乙类部分自理费用)
0~1500元(起付线以内)
30000元以上部分
注:按分级分段累计相加的办法报销。
(二)非定点医院可报医药费用自理50%后按市外定点医院补偿方法报销。
(三)报销封顶额。参合人员因病发生的住院医药费用全年累计最高报销封顶额由2012年的12万元提高到15万元。
(四)参保人员患普通疾病在本院就医的门诊费用不予报销。
二、吴兴区新农合住院医疗费报销范围
(一)甲类药品100%审报;乙类药品按80%审报;丙类药品不属于补偿范围。
(二)普通的检查费、治疗费、护理费、化验费、手术费、输氧费、一般诊疗费、诊查费全额审报。
(三)住院床位费按每日20元审报;普通的检查费、治疗费、护理费、化验费、手术费、输氧费、一般诊疗费、诊查费按100%审报;CT、磁共振、彩超、超声胃镜等按70%审报;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与心导管球囊扩张术等手术费按70%审报。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按90%审报。骨科脊柱内固定材料按70%审报,可报费用单项累计最高限额为2万元;非血管支架、心脏起搏器、血管支架、人工晶体、人工血管、人工喉、人工股骨头、人工髋、膝、踝、肩、肘、腕等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植入材料费按70%审报,可报费用单项累计最高限额为3万元;单价在200元以上的医用材料按70%审报。爱克司刀(X-刀)、伽玛刀(γ-刀)、光子刀、介入治疗、输血费等特殊治疗费按50%审报。
三、吴兴区新农合哪些不属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一)因违法、犯罪、故意自伤、自残、自杀、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交通事故、工伤等第三方赔付责任的医疗费用;
(三)挂名住院或冒名顶替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其它(略)。
四、吴兴区新农合特殊病种和重大疾病
特殊病种管理:将恶性肿瘤治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结核病、重症精神类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儿童孤独症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纳入特殊病种管理。如果患有上述特殊病种可申报特殊病种。
重大疾病管理:将终末期肾病做透析治疗、耐多药肺结核、乳腺癌、宫颈癌、艾滋病机会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血友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及14周岁以下的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纳入重大疾病管理。符合条件的参合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后在本院住院,发生的住院可报医药费用在原有补偿方案取得的实际补偿金额基础上上浮10%。
五、吴兴区新农合报销程序
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凭合作医疗卡在本院住院,符合新农合规定者出院时即可直接刷卡报销。特殊病种门诊就医需用合作医疗卡门诊挂号,再到医生处看病,最后用合作医疗卡直接刷卡付费,发生的门诊可报销医药费用按住院标准报销。
2013年南浔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解读
一、南浔区新农合报销比例
(一)我院作为南浔区新农合唯一区级定点的市级医院,门诊药品费和中医治疗费可以报销30%,其他市级医院无此项报销政策。
(二)住院报销比例(可报金额=总费用-丙类完全自理费用-乙类部分自理费用)
湖州市中医院
其他市级医院
0~1500元(起付下以下)
注:可报金额=总费用-丙类完全自理费用-, 乙类部分自理费用,按分段计算、累计相加的办法报销。报销最低限额为100元,最高封顶额为150000元。
(三)从2011年起对连续参保且没有享受到合作医疗住院报销的参合农民每续保1年住院报销比例提高0.5个百分点,最高可提高5个百分点。一旦享受合作医疗住院报销或断保,积分将全部清零。
二、南浔区新农合住院医疗费报销范围
(一)药费部分,包括中西药品,用药品规及用药范围参照《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版)执行,甲类药全额纳入报销范围,乙类药按80%纳入报销范围。
(二)医疗费部分,包括普通床位费、诊查费、普通治疗费、普通检查费、手术费、普通护理费、输氧费、化验费等。
(三)植入性材料国产按60%(其他市级医院按40%)、进口与合资按40%纳入报销范围(其他市级医院按20%)。&
(四)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且单项(单件、单个等)价格500元以上(含500元)的一次性医用材料按30%纳入报销范围。
(五)大型仪器检查、治疗,CT、彩超按总费用的60%纳入报销范围。其他如磁共振、同位素、γ-刀、X-光刀、直线加速器、介入治疗、各类大型镜等特殊检查费、治疗费按总费用的40%纳入报销范围。
(六)凡无法提供费用清单或不能区分用药类别(甲、乙、丙类),按总金额的50%纳入报销范围。
(七)跨年度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出院日期为准确认年度报销给付。
三、南浔区新农合哪些不属区大病报销范围
(一)因职业病、工伤、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等第三方赔付责任的医疗费用。
(二)因违法犯罪、自杀、自伤、吸毒、酗酒、打架斗殴、吸毒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怀孕、保胎、流产、堕胎、不孕不育、性功能障碍、性病及其它计划生育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一切自购药品及各种滋补、保健药品等费用,丙类药品。
(五)高档床位费(日费用40元以上)、出诊费、会诊费、伙食费、输血费、陪客费、煎药费、空调水电费、各种矫形整容费用、医疗美容费用、各种商业保险费、体检费等。
(六)单项价格500元以下的一次性材料费(除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输液器和真空采血器)。
(七)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八)有挂名不住院或冒名顶替等欺诈行为等。
(九)在营利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十)不属于报销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执行。
四、南浔区新农合特殊病种
尿毒症、恶性肿瘤、肺结核、精神病、输血性丙肝、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障碍性贫血等作为特殊病种,全年住院费用可累计相加,特殊病门诊发生的药费(未曾报销过的)、透析费、放疗费、化疗费用(不包括其他项目费用)也可累计结报按住院比例报销。
如果患有上述特殊病种,需要经治医生开具疾病证明,到医院医保科咨询申报特殊病种。
五、重大疾病的报销
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种疾病纳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
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等8个病种纳入特殊门诊统筹范围,补偿比例参照住院补偿标准。
上述12种疾病在原报销金额的基础上再增加30%。
六、南浔区新农合报销程序
(一)参合人员在本院实行实时报销,符合新农合规定者,凭南浔区农村合作医疗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医疗费用结算时刷卡报销。
(二)一年内多次住院可多次报销,但不能累计相加(特殊病种除外)。转诊转院病人或因同一疾病在同一医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相隔时间超过1个月即视为2次住院。
2013年德清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解读
一、德清新农合关于住院报销
(一)在本院住院报销比例(可报金额=总费用-丙类完全自理费用-乙类部分自理费用)
0~1000(起付线以下)
注:按分段计算、累计相加的办法报销。
(二)凡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的独生子女(需参保)及父母,凭独生子女证明在县新农合办进行登记申请,经审查通过后,其住院医药费用报销额上浮10%。
(三)每人每年最高给付额为15万元。
(四)参保人员我院就医的门诊费用不予报销。
二、德清新农合住院医疗费报销范围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范围参照省社保用药范围执行(如上级部门有新药品目录就按新目录执行)。甲类药品全额审报;乙类药品按80%审报;丙类药不予审报;中草药按规定的可报额120%纳入审报;县外定点医院住院费用未提供费用清单的按50%审报。
(二)检查费、治疗费、化验费、手术费、输血费、CT、彩超、磁共振、同位素、直线加速器、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等按70%审报,县、市、省级医院住院床位费按每日30元审报,乡镇卫生院住院床位费按每日15元审报。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一般诊疗费纳入报销(乡镇卫生院10元、社区卫生服务站5元)。
(三)爱克司刀(X刀)、光子刀、伽玛刀(γ刀)、介入治疗按30%审报。
(四)心脏起搏器、人工晶体、人工关节、人工喉、人工股骨头等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及植入材料费,价格权限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且单项(单件、单个等)价格500元以上(含500元)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含植入性材料,血透病人所用的血液透析器除外),按70%审报。
三、德清新农合不属区大病报销范围
(一)因公负伤、交通事故、第三者所致而伤、组织源和器官源、以及违法、犯罪、打架斗殴、酗酒、故意自伤、自杀、自残、吸毒、医疗事故等的医疗费用;涉及机动车事故所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
(二)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伙食费、空调费、煎药费、保险费、出诊费、救护车费、特需服务费、单项价格500元以下材料费(除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输液器和真空采血器)。
(三)各种美容、健美、减肥、增肥、增高等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如重睑术、斜视矫正术、近视矫正术、矫治口吃、兔唇、治疗雀斑、老人斑、色素沉着、腋臭、脱发、美容洁齿、镶牙、牙列正畸术、色斑牙治疗、种植牙、烤瓷牙等)。
(四)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如按摩器、轮椅、各种家用检测治疗仪器、皮钢背甲、腰围、钢头颈、胃托、肾托、宫托、疝气带、护膝带、提睾带、健脑器、药枕、药垫、热敷袋、神功元气袋等)。
(五)各种健康体检包括婚前检查、游泳体检、出境体检、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如各种疫苗、预防接种、疾病普查、跟踪随访等),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费用。
(六)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烧伤病人皮肤移植除外)。
(七)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八)发票遗失后自制、复印的医疗费用证件(参加商业大病保险和学生保险除外,上述人员可凭加盖保险公司有效印章的医疗费用复印件及其他所需凭证报销)。由于政策不明,多头参加政府医疗保险的,由本人选择一头报销。
(九)怀孕、流产、堕胎、不孕不育、性病及其他计划生育所需的一切费用。
(十)凡跨年度逾期三个月以上的医药费用。
四、德清新农合特殊病种
(一)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不包括门诊血透)、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重性精神病(以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名单为准)、儿童孤独症、血友病患者凭诊断证明、病历(包括病理报告、骨髓报告、血液检查报告等详细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及合作医疗卡在县新农合办办理“特殊病申请”,经审查通过后,上述病种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特殊病患者治疗非特殊病病种不能享受该政策);
(二)门诊化疗、放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重性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儿童孤独症、血友病和腹膜透析报销视同住院。
(三)尿毒症患者门诊血透的可报费用(其他疾病仍作普通门诊报销),全额给予报销;其中血透所用材料“血液透析器”不限单价,按70%比例纳入可报审批。
五、德清新农合报销程序
(一)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凭个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合作医疗卡在我院住院,出院即可刷卡报销。
(二)所有意外伤害包括取内固定不得刷卡,一律自费结算回去手工结报。
(三)门诊特殊病种一律自费结算回去手工结报。
2013年长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解读
一、长兴新农合报销比例
(一)在本院住院报销比例(可报金额=总费用-丙类完全自理费用-乙类部分自理费用)
0~1200元(起付线以内)
(二)县外县级(含县级)以上非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用扣除起付线1200元后,剩余可报额部分报销40%。非特殊病住院不累计报销。
(三)特殊病新农合住院在原来报销基础上再报销15%,其中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在新农合特殊病住院报销政策基础上再报销30%。特殊病在我院门诊不能直接刷卡报销,需将自费结算发票回村里报销。
(四)年度内因同种疾病转2家以上医院住院,出入院时间间隔7天以内视为连续住院。
(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住院费用最高实际报销限额为每人每年15万元,其中外伤报销最高给付额为4万元。
(六)参保人员我院就医的门诊费用不予报销。
二、下列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报销范围
(一)行凶斗殴、酗酒、自杀、自残、吸毒、犯罪等行为造成伤害所支付的医药费及由此引发的后遗症;&
(二)因公负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第三责任事故致伤所发生的医药费用。涉及机动车事故所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
(三)怀孕、流产、堕胎及其他计划生育所需的一切费用;
(四)工伤意外造成的伤害(含旧伤复发)所支付的医疗费用;
(五)将本人合医卡转借他人使用的;
(六)有挂名不住院或冒名顶替住院等欺诈行为的;
(七)非定点县级以下医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八)可以或已获得赔付的医疗费用;&
(九)累计报销超过发票面额部分(累计报销金额包括新农合报销金额和该发票的其他各类报销);
(十)出国、出境期间发生的医疗费。
三、长兴新农合用药管理
县级及以上的医疗机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范围参照《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版》(以下简称《药品目录》)确定。
(一)以下药品不能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范围:
1.营养、滋补、保健药品及《药品目录》中的丙类药品;
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血液及制品、蛋白类制品、果糖、转化糖、水(脂)溶性维生素、核黄素、丙氨酰谷氨酰胺、复合磷酸氢钾、口腔炎喷雾剂、复方维生素注射液、小儿复方氨基酸、&乳果糖口服液、丹参多酚酸盐注射液等;
6.合作医疗管理部门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住院使用《药品目录》中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以下办法支付:
1.&原则上《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中的甲类药品,其费用全额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乙类药品费用由个人自负20%,其中生长抑素、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前列地尔注射液、沙美特罗替卡松吸入剂、桂哌齐特注射液、复方甘草酸苷、异甘草酸镁、头孢他啶、氨曲南、奥美拉唑、泮托拉唑、氨溴索、哌拉西林舒巴坦、舒血宁注射液(银杏叶注射液)、磺苄西林、头孢哌酮舒巴坦、哌拉西林他唑巴坦(哌拉西林三唑巴坦)、丹参酮IIA、环磷腺苷、尖吻蝮蛇血凝酶等由个人自负40%后,再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规定的比例支付;
2.使用中药饮片所发生的费用,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予支付的药品外,均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规定支付。
(三)门诊处方用药剂量等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住院患者出院带药,一般不超过10天;中药处方配方一般不超过7贴(剂),慢性病、特殊病种不超过14贴。
四、长兴新农合诊疗项目管理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部分效果确定但容易滥用或费用昂贵的治疗项目,其费用个人自负一定比例后(白内障手术继续实行限价:人工晶体单价不超过800元,手术费不超过1085元),再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规定的比例支付:
1.CT、&MRI、直线加速器等自负20%;
2.化验费(含病理切片费),个人自负20%;
3.麻醉费一次金额超过300元(含300元),个人自负10%;
4.材料费个人自负20%,一次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的费用需完全自负(进口材料自负40%);
5.检查费一次金额超过100元(含100元),个人自负10%;
6.治疗费一次金额超过200元(含200元),个人自负10%;
7.手术费一次金额超过400元(含400元),个人自负10%;
8.血液透析个人自负10%;
9.应用立体定向放射装置&(r-&刀、&X-&刀、光子刀&)&诊疗项目的,其费用由个人自负&30%&后,再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规定的比例支付。&
(二)住院床位费按每日15元审报。
(三)监护病房(ICU、&CCU)个人自负20%,再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规定的比例支付。
五、特殊病种的管理
以下特殊病种的门诊药费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的报销范围(不含在各类门诊部、药店及个体诊所发生的费用):
恶性肿瘤的化疗、放疗;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液透析;(按规定的诊疗方案执行,超出部分不予支付);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抑制剂;耐多药性肺结核;重性精神病(抗精神用药);肝炎;
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肝、肾及各种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瘫痪(偏瘫肌力2级及以上);血友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孤独症;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六、长兴新农合报销与管理
(一)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凭个人身份证、合作医疗卡在我院住院,出院即可刷卡报销
(二)所有意外伤害包括取内固定不得刷卡,一律自费结算回去手工结报。
(三)门诊特殊病种一律自费结算回去手工结报。
2013年安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解读
一、安吉县新农合报销比例(可报金额=总费用-丙类完全自理费用-乙类部分自理费用)
(一)普通人员,在本院住院报销比例(普通病人在我院就医的可报金额按70%折算,到非定点医院就医的按50%折算)
可报金额×70%
501~15000元
(二)城乡低保人员、儿童两病(14周岁以下儿童中确诊为白血病的患儿治疗白血病和14周岁以下儿童中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的患儿治疗先天性心脏病),其每次住院的医药费扣除自负部分并按定点、非定点医院折算后,按以下办法报销:500元以下部分报销40%,501元到15000元部分报销90%,15000元以上部分报销100%。
(三)18周岁以下独生子女及18周岁以下在校学生和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每次住院的医药费扣除自负部分并按定点、非定点医院折算后,按以下办法报销:500元以下部分报销30%,501元到15000元部分报销75%,15000元以上部分报销85%。
(四)重大疾病保障:将尿毒症、儿童两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 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机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20类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补偿比例在住院原有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5%(城乡低保人员、儿童两病除外)。其中城乡低保人员、儿童两病按原有比例报销,不再重复提高报销比例。
(五)实行当年每次住院均执行同一个分段报销比例标准的报销政策,当年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的住院医药费均按第一次住院时的分段报销比例从零起报。
(六)交通事故(含电瓶车事故)、第三责任事故致伤、食物中毒事件、医疗事故、工伤事故等意外伤害引起的住院医疗费用,可报销医药费先由保险公司或责任单位(人)赔付,合作医疗扣除以上赔付后,余额按50%折算后再按普通人群报销比例给予报销;未得到保险公司或责任单位(人)赔付的,凭原始票据其可报销医药费按50%折算后再按普通人群报销比例给予报销。该项医药费各类特殊人群也按普通人群报销比例报销,不享受优惠报销比例政策。
(七)各类人群每人每年住院医药费的最高给付额均为120000元。
(八)参保人员我院就医的门诊费用不予报销。
(九)安吉县新农合在我院门诊、住院无特殊病种。
二、安吉新农合用药诊疗项目管理
药品、诊疗、特检项目的给付范围和原则,参照《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版)和《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2005年暂行)版,其中诊疗费、检查费、大型仪器检查费、特种诊疗费等按已定政策执行。如果省出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诊疗目录,则按省目录执行。
三、下列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报销范围
违法犯罪、行凶斗殴、吸(服)毒、不孕治疗、性病治疗、非疾病治疗等产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新型城乡合作医疗补偿范围。
四、安吉新农合报销与管理
(一)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在我院住院,实行信息化管理,一律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在出院时当场结报
(二)所有意外伤害包括取内固定不得刷卡,一律自费结算回去手工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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