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二医院)新农合异地报销的报销是多少?

  • 一、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由个人及各级政府补助两部分构成,具有个人缴费少,财政补助高的特点。2017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成年人240元/年、未成年人120元/年;持有我市颁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成年人和收入低于最低工资的老人150元/年、未成年人60元/年。 二、领取《社会保障卡》后需做以下工作,否则将影响后期缴费及待遇享受。 1、如果是在村委会领的卡,带上本人身份证到就近的发卡银行网点(农牧区一般为天山农商银行)办理激活社会保障、金融功能,并申报代缴代付银行账号。 2、如果是在银行领取的卡,可直接在领卡行
  • 各位乌鲁木齐市的市民: 你们好!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为减少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而建立的一项惠及全民的医疗保障制度,具有个人缴费少、财政补助多、待遇标准高的特点。近年来,各级财政逐年增加补贴力度,我市也先后出台了大额住院费用 “上不封顶”、生育享受医疗费报销等一系列惠民政策,参保人员享受待遇的水平显著提高。 然而,我们在工作中经常遇到,由于家长和子女的疏忽,没能及时缴费,导致他们的孩子和父母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有时高达四、五十万元的大病医疗费用无法报销,只能自行承担,给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在此,我们诚挚的提醒广大参保群众: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及时足额缴纳新一年度的城乡居
  • 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门诊看病也可报销 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就诊、健康体检的医疗行为及发生的医疗费用也可以报销了。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报销800元。 24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通过予以印发。 根据办法规定,门诊统筹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在门诊就医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分别承担。 单次门诊起付标准为10元;单次门诊统筹支付限额(含一般诊
  • 自2016年起,乌鲁木齐市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与乌鲁木齐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为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立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记者近日采访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对方就城乡居民所关心的医保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谁可以参保   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城乡居民及未参加户籍所在地医疗保险的,自愿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类学校学生(包括学龄前儿童、中小学阶段学生、大中专院校学生、技工学校学生、职业高中学生)。 2、办理时间   答:符合参加居民医保条件的人员按年缴费,每年9-12月为缴费期,缴费成功的,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医疗保
  • 我想咨询一下,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合并后,住院的报销比例到底是多少呢? 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答复 按照《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乌政办〔2015〕177号)要求,自2016年起,乌鲁木齐市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与乌鲁木齐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为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与原新农合政策相比,尽管门诊报销比例有所下降,但有升有降,总体保持平衡。 一、用药目录范围扩大了,可报销的药品由以前的1000多种扩大到3500余种,门诊慢性病住院后可报销的药品种类增加了。 二、门诊慢性病种由14种增加到了16种,报销总额也有所提高。高血压
  • 乌鲁木齐市从7月起提高职工医保保障水平,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  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   拟定医疗保险基本政策、实施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医疗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定医疗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政策、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政策;拟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和支付标准;组织拟定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审核,并实施综合管理;拟定补充医疗保险细则。   乌鲁木齐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变更程序   乌鲁木齐市基本医
  •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以下简称劳动保险条例)   第二条甲款关于“有工人职员100人以上”的规定,系指工厂、矿场本身的工人职员人数而言,其业务管理机关及附属单位人数不包括在内。在计算人数时,应包括工资制、供给制人员及学徒、临时工(临时性的建筑工人及搬运工人除外)、试用人员在内。   第二条 凡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其业务管理机关与附属单位,应与企业同时实行劳动保险条例。“业务管理机关”系指其全部经费由业务收入或基本建设费或事业费内开支的机构而言。“附属单位”系指企业中所附设的有关业务及职工文化教育、福利等机构而言。   第三条 凡在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附属单位内工作的工人职员及工会
  • 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99号 邮编:830000 电话:0991-8812333
  • 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99号 邮编:830000 电话:0991-8812333
  • 来源:亚心网 乌鲁木齐市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将全市参保城镇居民的最高报销限额从3万元调整至9万元,看病自付费超1.5万元的患者还能享受二次报销。以上措施自1月开始执行。 据介绍,今年,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被列为我区重点民生项目之一,确定在乌市、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克州、阿克苏地区进行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点。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再次补偿,并不低于实际支出比例的50%。乌市此次启动试点工作,正是对这一部署的高效落地。 2月17日,乌市第四人民医院医保办会计师鲁小丽介绍说,乌市参保居民住院,不同医疗机构基本医保报销比例也有不同。在合
  • 2014年1月1日起,参加乌鲁木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生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报销限额从目前的3万元调整到9万元,超过9万元的个人自付费用,还可享受大病保险二次报销,二次报销不封顶。   这得益于乌鲁木齐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障制度。   消息报道以来,许多参保居民咨询报销标准变化、报销怎么算账等,对此,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相关人员进行了进一步解答。   基本医疗保险   9万最高可报85%   问:新政策实施后,住院医疗费待遇享受有何变化?   答:2014年1月1日起,凡是参加乌鲁木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自然享受大病保险报销的资格,个人不需要再缴费参加大
  • 来源:新疆网 2014年1月1日起,参加乌鲁木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生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报销限额从目前的3万元调整到9万元,超过9万元的个人自付费用,还可享受大病保险二次报销,二次报销不封顶。 这得益于乌鲁木齐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障制度。 消息报道以来,许多参保居民咨询报销标准变化、报销怎么算账等,对此,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相关人员进行了进一步解答。 基本医疗保险 9万最高可报85% 问:新政策实施后,住院医疗费待遇享受有何变化? 答:2014年1月1日起,凡是参加乌鲁木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自然享受大病保险报销的资格,个人不需要再缴费参加大病保险。
  • 问:到外地看病能直接报销吗?   答:因病情需要确需转往外地就医的,要先由本地三级定点医院开具《转诊转院证明》,到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医疗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科办理医疗转诊备案手续。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出院结算后3个月内持住院发票及相关材料到备案科室申请报销。 [01] [02] [03] [04]
  • 问: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员住院怎么结算?   答:城镇居民实行住院首诊制,参保居民需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首诊定点医院就医,因病情需要到更高等级医院就诊的,由首诊医院开具《转诊转院证明》转住高一级定点医院就医。出院时可直接刷卡进行报销结算。   外地就医要备案   费用本人先行垫付,出院   三个月内再报销 [01] [02] [03] [04]
  • 问:新政策实施,具体的报销过程是怎样的?怎么算?   答:根据参保居民的用药、诊疗等不同情况,比如是否使用了需要先行自付的药品、自费药等,最后报销的金额会不同,但报销过程是一样的。   假如参保居民李某患病在一家三级医院住院,医疗总费用18万元,包括合规医疗费用17.7万元(其中先行自付8000元),自费费用3000元。   医保报销的账这样算:进入基本医疗保险金额9万元:基本医疗起付线600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额()×55%=49170元   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的合规费用为00=87000元,加上9万元以内的个人自付金额等,本次进入大病补偿的合规费用为
  • 新疆网讯(记者史传芝)2014年1月1日起,参加乌鲁木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生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报销限额从目前的3万元调整到9万元,超过9万元的个人自付费用,还可享受大病保险二次报销,二次报销不封顶。   这得益于乌鲁木齐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障制度。相关消息本网已作报道。》》 明年乌鲁木齐市试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消息报道以来,许多参保居民咨询报销标准变化、报销怎么算账等,对此,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相关人员进行了进一步解答。   基本医疗保险   9万最高可报85%   问:新政策实施后,住院医疗费待遇享受有何变化?   答:2014年1月1日起,凡是参加乌
  •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员如何就医? (一)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二)因病情需要到更高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由首诊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转院证明》转往高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三)出院刷卡结算。 提示: 因病情需要确需转往外地医疗机构就医的,先由本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转院证明》,到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医疗、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科办理医疗转诊备案手续,方可在外地就医。医疗费用本人先行垫付,待出院结算后3个月内持住院发票及相关材料到备案科室申请报销。 [01] [02] [03] [04]
  • 参保居民如何享受大病报销待遇? 例如:参保居民李某患病在三级医院住院,医疗总费用180000元,包括合规医疗费用177000元(其中先行自付8000元),自费费用3000元。医保报销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进入基本医疗保险金额:90000元 基本医疗起付线600元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支付额:()×0.55=49170元 超出基本医疗保险合规费用: 00=87000元本次进入大病合规费用: 600+()×0.45+元 因年度大病合规累加费用已达到补偿10-20万段,按对应比例60%报销。 大病保险补偿:(127830
  • 城镇居民大病保障制度实施后,住院医疗费待遇享受有何变化? 2014年1月1日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3万元调整为9万元(最高支付限额指一个自然年度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总和)。参保城镇居民患病后,年度内住院费用累计在9万元以内的,按照不同医疗机构等级享受医疗待遇:一级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85%,个人自付15%;二级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70%,个人自付30%;三级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55%,个人自付45%。 在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年度内参保城镇居民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的,可再次享受城镇居民大病
  •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乌政办[号)要求,我市从2014年1月1日起建立城镇居民大病保障制度。 一、城镇居民大病保障制度实施后,缴费有何变化? 2014年1月1日起,我市参保城镇居民按时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即可再次享受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补偿,参保城镇居民不需再缴纳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补助费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成年人150元/人/年、未成年人40元/人/年、低保人员和残疾人员按50%标准缴费。 [Ok3w_NextPage]二、城镇居民大病保障制度实施后,住院医疗费待
  • 来源:亚心网  12月8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农合办了解到,自2013年11月26日起,乌市在米东区人民医院开展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按床日付费试点工作。   据悉,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推进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新农合统筹地区的县、乡两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按病种和按床日付费改革试点工作。乌市农合办在乡级定点医疗机构试行按床日付费制度取得效果和经验的基础上,调取了13家县级定点医疗机构2009年至2011年的相关数据,并聘请相关专家对涉及的数据进行了分析、测算,报请乌市卫生局同意,决定在乌市米东区人民医院开展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按床
  • 参保的乌鲁木齐市城镇居民医保人员注意:要缴明年保费了。与往年不同,由于乌鲁木齐市将取消大额补助政策并建立居民大病救助制度,这次缴费居民无需缴大额医疗补充保险费。   11月14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社保局了解到,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正式启动,涉及全市58万余名参保人员。据介绍,2014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仍维持2013年的标准,即:成人150元/年,享受特殊补助政策人员75元/年;未成年人40元/年,享受特殊补助政策人员20元/年。   同时,2014年乌鲁木齐市将取消大额补助政策,同时建立居民大病救助制度,将大幅提高城居医疗待遇水平。   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将于1
  • 来源:亚心网 参保的乌鲁木齐市城镇居民医保人员注意:要缴明年保费了。与往年不同,由于乌鲁木齐市将取消大额补助政策并建立居民大病救助制度,这次缴费居民无需缴大额医疗补充保险费。 11月14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社保局了解到,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正式启动,涉及全市58万余名参保人员。据介绍,2014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仍维持2013年的标准,即:成人150元/年,享受特殊补助政策人员75元/年;未成年人40元/年,享受特殊补助政策人员20元/年。 同时,2014年乌鲁木齐市将取消大额补助政策,同时建立居民大病救助制度,将大幅提高城居医疗待遇水平。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将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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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伊宁市有关部门了解到,伊宁市已经进入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改革的最后冲刺阶段。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人员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所有伊犁州直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人员,全日制高校、中专、技校、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婴幼儿及未出生的新生儿等人员。 为更好地落实州直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伊宁市成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伊宁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伊宁市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定领导、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定人员,确保夯
  • 2018年起,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正式合并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照“六统一”(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要求,自即日起,尼勒克县城乡居民2018年度缴费开始啦! 一、征收范围及标准 (一)参保对象 尼勒克县内原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所有应参保人员,即覆盖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以下人员:1、农村居民;2、城镇非从业人员;3、全日制高校、中专、技校、中小学、幼儿园学生;4、婴幼儿及未出生的新生儿;5、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缴费标准 2018年个人缴费180元。城乡
  • (试 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6〕93号)、《伊犁州直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伊州政办发〔2016〕42号)精神,结合州直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以建立统一的州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目标,按照“六统一”要求(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一体化,建立更加完善、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
  •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6〕93号)、《伊犁州直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伊州政办发〔2016〕42号)精神,结合州直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以建立统一的州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目标,按照“六统一”要求(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
  • 据悉,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提高医保工作服务效能,近日,州政府印发了《伊犁州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2018年1月1日起,伊犁州直范围全面施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至2018年,州直将建立起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六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 《办法》明确,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所有州直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人员,全日制高校、中专、技校、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婴幼儿及未出生的新生儿等人
  • 伊犁州直医保异地门诊慢性病购药报销出台新规,即伊犁州直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门诊慢性病参保人员因探亲、出差、旅游等在异地发生的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因单位公派长期在异地培训学习的参保职工,凭组织部门的调训文件在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备案后,发生的异地门诊慢性病医疗费可在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予以报销。这一新规自今年9月起进入过渡期。 为方便州直门诊慢性病参保人员就医取药,在保证门诊慢性病处方总量不变的前提下,自2014年起,州直就放宽了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取药处方时间限制,处方每次限量由两周一个疗程调整为每次限量四周一个疗程。鉴于门诊慢性病处方量延长至一个月,已解决部分参保人员因探亲、出差、
  • 记者从新疆伊犁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10月1日起,伊犁州直将康复综合评定、截肢肢体综合训练、职业功能训练等29个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今后,参保人员可到伊犁州直具备开展康复项目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身体康复治疗,符合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可在医院实现即时结算。同时,开展医疗康复项目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项目内涵、限定支付范围进行费用审核和支付,康复治疗服务须由取得康复医学专业技术资格的医师或康复医学治疗技术人员提供,并严格按照康复项目内涵、限定支付范围进行相关费用结算。社保经办机构将加强对医疗康复项目的监管和费用审核管理,防止基金浪费和服务过度利用。
  • 记者从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积极稳妥推进我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整合工作,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居民医疗保障体系,近日正式出台《伊犁州直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 州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以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为目标,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统一城乡居民医保管理体制,实现基本制度、政策标准、支付结算、信息系统、经办服务的有机融合,进而取得制度更加完善、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
  • “在全国推进医保信息联网,实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这个惠民举措格外亮眼,它的出现能给患者带来哪些便利?会不会进一步加剧大城市看病难?普通老百姓又将受到哪些影响呢?快来跟一号君一起了解下! 1 “三步走”实现落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解决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问题,将分三步走。 第一步: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的直接结算。统计数据表明,省内异地就医的占比最大。截至2016年底,我国已有30个省份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持卡结算。 第二步:今年上半年实现异地退休安置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尹蔚民说:“把退休后的父母接到子女工作所在地,在异地直接可以看病就医结算。
  • 根据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2 次常务会议纪要(伊州政阅〔2017 〕5 号)精神,自2017年4月1日起,伊犁州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5.5 万元提高到6.5 万元!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指示、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奎屯市社保局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围绕各族群众安居乐业,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民生优先、民生先动,把各族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积极落实自治区和伊犁州各项“社保惠民”政策,努力让全市各族职工享受到快捷、便利、暖心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那么职工医疗保
  • 根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卫生局和人社局《关于印发提高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伊州财社[号文件)精神,为保障伊宁市城镇居民“病有所医,医有所保”,伊宁市积极稳步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2016年度,全市共有146273人参加了居民医疗缴费。 为确保参保人员能及时享受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带来的福利,保障居民及时看病就医,在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筹资水平不断提高,制度不断完善,受益面不断扩大,补偿水平稳步提高。2016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达到了人均42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00元,自治区
  • 10月17日,从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伊犁州直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台,意味着伊犁州直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大幕拉开。 基本原则 《方案》明确了伊犁州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基本原则: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统一城乡居民医保管理体制,实现基本制度、政策标准、支付结算、信息系统、经办服务的有机融合。 时间要求 《方案》对制度整合提出了明确时间要求: 2017年1月底前,完成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的审计工作; 2017年2月底前,完成有关经办管理职能、机构、编制人员移交; 2017年11月底前,完成有关业务系统、信
  • 为进一步落实社保惠民,扩大新疆各族群众医疗救助范围、提高保障水平,自治区将免费实施大病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普惠政策。这一惠民消息一发布,伊犁直各族群众纷纷为自治区的普惠举措点赞。 自治区将免费实施大病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普惠政策,不仅仅是让困难群体直接受益,也让所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都能受益,大家不用再缴纳大病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就能享受这项政策。 自治区免费实施大病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普惠政策提出,参保人员支出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个人自付部分超过起付线(上一年度城镇
  • 一、办理医疗费报销需提供材料(三楼4号柜台)(咨询电话4026090) 1、职工及居民异地就医无法即时结算的,需提供:医疗发票原件、出院小结、费用清单、病历复印件等材料并加盖医院公章,转院证或异地居住登记表复印件及身份证、社保卡(或参保地银行卡小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2、离休人员就医报销,需提供:医疗发票原件、出院小结、费用清单等材料并加盖医院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银行卡小票。 二、办理退个人医疗账户需提供以下材料(三楼2号柜台)(咨询电话4026090) 1、转往州直以外的参保人员需清退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需提供:调入单位所在地社保机构接收函复印件、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委托书、社保卡(
  •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退休待遇计算申报提供以下材料(二楼10号柜台)(咨询电话4023242)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申请: (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退休批复原件两份(提前退休需提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文件) (2)、职工退休审批表原件两份 (3)、《养老保险手册》 (4)、退休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5)、银行小票(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退休需提供农业银行小票,国有农牧场退休人员和离岗代课老师退休需提供农村信用社卡小票) 2、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申请:(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退休批复原件两份 (2)、退休待遇审批表原件两份 (3)、退
  • 一、企事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二楼2、3号柜台)(咨询电话4023242) 1、申报表 2、社会保险缴费花名册(调整缴费基数时提供) 3、如有人员增减,需提供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减明细表,人员增加需提供新参保登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新招录(聘)干部的相关文件复印件;人员减少需提供人员解除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死亡证明;人员退休需提供行政部门出具的退休批复复印件。 4、所有申报资料需本单位领导、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需提供材料(二楼4号柜台)(咨询电话4023242) 1、新参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 ,非本地户
  • 企事业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二楼7号柜台)(咨询电话4023242) 初次办理并参加社会保险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工商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开户银行账号相关资料 4、劳动部门鉴定的《职工劳动合同鉴证花名册》 5、提供职工花名册及职工工资发放表(当年) 6、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2015年新注册公司或企业提供信用代码证
  • 支付比例 90% 70% 60% 二、城镇居民住院支付起付线和支付比例是多少? 学生在校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无责任人的医疗费用,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同上,即参照基本医疗报销标准。 三、城镇居
  • 为进一步完善州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切实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协同互助作用,体现互助共济,促进社会公平,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新源县认真落实伊州政办发[2015]72号文件精神,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不变的情况下,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 保障范围:大病保险是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意外伤害)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符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服务设施目录》的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保障水平:大病保险设定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 1、起付标
  • 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待期的设立。 中断或初次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设立的有等待期。自缴费次月起可以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的待遇。 (一)连续缴费不满6个月的,其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从统筹基金和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50%。 (二)连续缴费6个月不满一年的,其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从统筹基金和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70%; (三)连续缴费满1年以上的,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特克斯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2001年1月1日开始运行、执行《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 基本医疗保险的三个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目录、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目录.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线标准是: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450元、三级医疗机构5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55000元. 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使用先行自费部分(起付线、自费药品、自费材料等)、乙类项目必须先自付10%、特殊材料先自付30%后再进入报销范围: 起付线:501至5000 在职 88%、 退休 90%报销. 5001至20000 在职 91%、
  •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在校学生在当年新学期开学9月20日之前统一在学校缴纳,其他居民当年7-11月30日前到所在乡镇、社区、村委会缴纳。 二、城镇居民住院支付起付线和支付比例是多少? 学生在校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无责任人的医疗费用,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同上,即参照基本医疗报销标准。 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包括哪些?如何办理慢性病卡? (一)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包括: 1、恶性肿瘤(含白血病) 2、肾功衰竭 3、肝硬化 4、肺心病(含心功能不全2、3级和肺功能不全2、3级) 5、I型糖尿病 6、高血压3级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理慢性病卡程序: 1、由参保人员
  • 近日,记者从伊犁州人社局医疗生育保险处了解到,州直有一些医疗保险新规将要施行。这些新规将能使广大居民更好地享受医疗保险政策带来的便捷及实惠。 从2016年1月1日起,州直医保疆内异地安置人员医疗费用在参保地不再受理报销事宜。此项规定是为进一步规范州直门诊特殊慢性病业务,方便群众在疆内看病就医报销。自2016年1月1日起,办理了疆 内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在当地医院即时结算,不用再回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事宜。2015年9月至12月为过渡期,参保人员可回属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此类慢性 病费用。 放宽了参保人员门诊特殊慢性病取药处方时间限制。在保证门诊慢性病处方总量
  •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何参保? 1、在校学生(含县幼儿园),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参保,由县教育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2、城镇低保人员由民政部门代扣代缴; 3、符合参保条件的其他参保人员由所在乡镇劳动保障站所具体办理。 4、新参保居民持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两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Ⅰ、Ⅱ级重度残疾人还须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各乡镇、社区和学校对材料进行初审后汇总造册,交社保局审核后缴费并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或社会保障卡。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什么? (一)成年人每人每年缴费180元; (二)少年儿童、中小学阶段学生每人每年缴费30元; (三)低保成年人每人每年缴费6
  • 我是多浪农场的退休职工,现跟随孩子定居内地。由于退休后就回到了内地,一直未能再回新疆,所以对个人工资等方面不是很清楚,想咨询几个问题,恳请予以解答为盼! 1、退休至今一直没有为我办理医保卡,不知县上是否为退休人员办理医保卡? 2、退休人员的工资按国家政策每次涨幅是什么标准?如何才能查询到明细账单? 3、不知给退休人员发放降温费和取暖费吗?各是多少钱? 4、内地退休人员如果需要在当地住院,具体如何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比例大概是多少? 对于信件中提出的第1、3、4问题我局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已在电话里做了详细的政策解释。 关于咨询其父亲退休工资待遇及发放明细问题,本人在电话里告知我们,未经其父亲授权,
  • 费用型医疗保险则是根据客户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按保单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目的是补偿客户的医疗费,理赔时需要客户出具门诊或住院发票,理赔范围与“社保”基本一致。   此外,社会医疗保险还有严格的限制。新药、进口药、贵药都不在社会医保报销范围之内。对于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医疗费用,社会医保是不报销的。除此之外,在疾病期间经常发生的费用,比如营养费、护工费、误工费等更不在报销范围之内。   所以,有医保的人投保住院医疗保险,可考虑购买费用型和津贴型互补,选择费用型住院医疗保险也是有益的补充。
  • 从伊犁州中医医院了解到,该院从5月下旬率先实行伊犁州直参保职工健康体检以来,每天都有多位患者来咨询相关事宜,并办理手续。该院医保科科长王芳说,只要有需求的职工开具申请单后,收费处医生根据该职工的医保卡号打开电脑,查阅其应享受的健康体检待遇,在其自主选择体检项目后,即可领取免费健康体检单体检。   据悉,按照相关规定:凡参保人员连续缴费超过3年未发生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的,允许做一次300元的健康体检;参保人员连续缴费超过5年未发生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的,允许做一次500元的健康体检;参保人员连续缴费超过8年未发生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的,允许做一次800元的健康体检。体
  • 中新新疆网5月13日电(曾照美 赵艳芝) 今年,新疆沙湾县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实际参合人数为131294人,参合率为100%,总筹资标准为每人400元。到4月30日实际到位资金共计4865.18万元。 沙湾县所有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都可以使用“一卡通”读卡结算,实现即时结报。加大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力度,积极试点门诊总额预付、住院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按项目付费、住院总额控制及次均费用控制相结合的混合付费方式,扩大支付方式改革覆盖面。 今年还将支付方式改革由县内医疗机构延伸到石河子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乌苏十五医院、石河子绿洲医院试点总额控制和次均费用控制的混合付费方式,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
  • 亚心网 4月28日,记者从新疆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生育保险处了解到,伊犁州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八县两市范围内异地就医,凭医保卡就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即时结算。   家住霍城县在新源县上班的陈学超以前回家看病,虽然口袋里装着医保卡,但是因为异地就医,只能现金结账。不久前,她因感冒在霍城县一门诊拿药时,看到门口贴着医保卡在八县两市范围内均可异地结算的通告,陈女士第一次在异地使用医保卡很高兴。   据了解,一直以来,伊犁州直各县市参保职工在州直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持医保卡就医购药受属地限制。为进一步方便各县市参保职工在伊犁州直范围内跨属地就医购药,伊犁州
  • 以下是大额疾病医疗保险条款内容:   (l)保险对象:   凡本市城乡居民、三资企业、民办高科技企业的职工及个体商户,年龄至16至60周岁,经指定医院体   大额疾病医疗保险   检,证明其身体健康并详实填写《健康告知书》后,均可投保。   投保方式可以分为个人投保和集体投保。若集体投保人数在10人以上,投保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   (2)保险责任:   ①该保险属于高额保障保险,保险人只对免赔额以上部分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个人投保绝对免赔额为1000元;集体投保绝对免赔额为500元。   ②该保险对初次投保的被保险人,实行90天健康观察期限制。保险人自承保后第91天承担保险责任。保险期满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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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灵活就业人员的定义? 灵活就业人员指的是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就业形式就业的人员,包括档案寄存在寄存机构的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辞职人员、自谋职业人员,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未就业人员,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 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条件是什么? 户籍在第五师:原则上男性不超过45岁,女性不超过40岁,实际参保时可根据个人意愿,只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了解政策后仍然愿意参保的,可办理新参保手续。 户籍不在第五师:如果在户籍所在地及别的地区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其他条件与户籍在第五师人员相同。 三、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
  • 我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是按照《国务院关 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精神,为了建立第五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制度,切实做好第五师居民基本医疗工作,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新兵发[2008]58号),结合我师实际情况,在2009年1月1日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什么是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它是社会医疗保险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以居民个人缴费为主, 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统筹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那么他与商业医疗保险有什么区
  • 一.申报条件 在2017年1月1日前参加七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按时足额缴费人员和已享受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本人患有七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门诊慢性病病种且需长期在门诊治疗或服药的均可申报。如同时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符合病种规定的疾病,应由本人选择一种主要治疗的重症疾病进行申报,另一种疾病可于次年申报,但最多只能享受两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二.报名时间 (一)2017年度门诊大病每季度鉴定一次,符合申报条件的参保人员在疾病确诊后,需进行长期门诊治疗时即可随时提出申请,届时由人社局按季度组织进行鉴定。 (二)2017年度门诊大病和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实行现场鉴定,全年集中鉴定一次,报
  • 新疆参保职工医疗报销标准提高   住院报销限额提高、一次性低值耗材取消先行自付......今年,自治区本级参保城镇职工,医疗报销标准提高。   14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人员表示,自治区本级参保城镇职工,一年内,住院的医疗费用累计最高可报销30万元,在以往的基础上,提高了 新疆医保网上查询 新疆医疗保险查询方法: 1、直接到当地的医保中心大厅查询; 2、到你缴费的医保定点医院、药店查询 3、本站查询,直接点击上面的各地市链接进入查询。 4、短信查询:发短信YB到09696,即可查询医保个人账户、药店划费查询、门诊划费查询、住院划费等信息内容 新疆医保电话查询 新疆医保局医疗保险统一查询电话:(),内容包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比例查询,医保卡余额查询等。 新疆医保窗口查询 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医保
  • 新华网乌鲁木齐3月2日电(记者潘莹)今年,新疆将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扩大实施范围。今年6月底前,所有地州市都将启动大病保险试点工作。   记者从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减轻大病重症患者个人医疗负担,新疆把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工作列入今年的重点民生工程,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缴费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再次补偿,并不低于实际支出比例的50%。大病保险由政府招标选定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   2013年,新疆首先在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乌鲁木齐市、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展开城乡居民大病
  • 来源:新疆日报 为了减轻大病重症患者个人医疗负担,自治区将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工作列入今年的重点民生工程,决定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城乡居民大病患者基本医疗保障之外自付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补助。 近年来,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经实现全覆盖,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9.7%,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参保率超过9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网已经建立,但大病保障仍然是医保体系中的“短板”,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时有发生。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2013年自治区决定在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乌鲁木齐市、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展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等22类重大疾病纳入大病
  • 新疆日报讯(记者赵春华报道)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2014年,为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受益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新疆将继续推进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 2013年,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要求,我区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建立和完善符合区情、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和待遇支付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2013年筹资水平较2009年提高了4%至5%。报销比例提高15%至20%,政策范围内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社会平均工资和可支配收入的4倍提高到6倍以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由每人每年2
  • 来源:新疆日报网核心提示: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2014年,为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受益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新疆将继续推进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  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2014年,为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受益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新疆将继续推进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   2013年,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要求,新疆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建立和完善符合区情、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和待遇支付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2013年筹资水平较2009年提高了4%至5%。报销比例
  • 来源:新疆都市报 2013年,新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待遇支付水平分别达到80%和70%以上,最高支付限额由社会平均工资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倍提高到了6倍……在过去的一年,新疆参保人员包括医疗保险待遇方面在内的各种社保待遇水平较往年稳步提高,2014年这一步伐不会停止。 1月22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上了解到,2014年将继续适度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 为了让参保人员的社保待遇更上一层楼,今年我区将结合自身实际,加快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 养老保
  • 天山网讯(记者王涛摄影报道)8月27日,新疆2013年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强调:要结合自治区“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把推进医改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   会议提出医改要重点做好“三项工作”、着力实现“三个转变”,即: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推动全民基本医保由“扩大范围”向“提升质量”转变;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促进基层医疗机构从“强筋健骨”向“持续发展”转变;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从“县级试点”向“全面推进”转变。同时,要统筹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医疗卫生信息化等相关领域改革。   自治区
  • 天山网讯(记者李敏摄影报道)即日起,新疆将在塔城、阿勒泰、乌鲁木齐、阿克苏、克州试点推行大病保险工作,城乡居民参报合)人员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时,在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将享受再次补偿,补偿比例不低于实际支付比例的50%。   8月6日上午,记者从新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大病保险是在城乡居民参报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五个试点地区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一年度当地城乡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为参考,并且原则上在支付范围内的费用报销不设最高限额。   据介绍,大
  • 天山网讯(记者李敏摄影报道)8月6日上午,在自治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就记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问:《实施方案》中提到的“合规医疗费用”怎样理解哪些是合理的费用,哪些是不合理的费用   答:《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合规医疗费用是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鉴于调研中反映出的过度医疗、大检查等问题,《实施方案》还提出了可规定不予支付事项,各地可从“各类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源及组织源;人工器官和体内置放材料,超过社会医疗保险限量价规定;新型昂贵的特殊检查”等方面设定不予支付内容。不予支付内容可视为不合理费用。   问:保障范围中所说的“各地也可以从个人负
  • 独山子区主管部门按照《克拉玛依城乡医疗救助办法》通知精神,认真开展了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医疗参保集中汇缴补助工作。目前,已完成全区170户297名低保人员和46户100名低收入人员的医疗参保集中汇缴补助(门诊补助金和参保资助金)工作,共汇缴补助金1375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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