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包括:
1)企业从发行者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持有至到期,其从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
2)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其按公告计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2、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指的是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所称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3、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内地居民企业持有符合规定要求的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科技园的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5、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清洁基金取得下列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cdm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上缴国家的部分;
2)国际金融组织赠款收入;
3)基金资金的存款利息收入、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
4)国内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收入。
6、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12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8、保险保障基金等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取得的下列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境内保险公司依法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
2)依法从撤销或破产保险公司清算财产中获得的受偿收入和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以及依法从保险公司风险处置中获得的财产转让所得;
4)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购买政府债券、中央银行、中央企业和中央级金融机构发行债券的利息收入;
6)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取得的收入。
9、北京冬奥组委、残奥委相关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北京冬奥组委、残奥委相关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北京冬奥组委免征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相关规定:对中国残奥委会根据《联合市场开发计划协议》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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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自由式滑雪女子坡面障碍技巧决赛结束,中国队选手谷爱凌凭借86.23分的高分摘得银牌!加上此前的自由式滑雪女子大跳台的金牌,谷爱凌已经收获一金一银!恭喜谷爱凌!
据央视新闻消息,今天,中国选手谷爱凌参加坡面障碍技巧决赛。第二跳失误摔倒的情况下,谷爱凌顶住压力,第三跳稳稳发挥,流畅落地,第三跳拿到86.23分,最终摘得一枚银牌。
尽管谷爱凌遗憾与金牌失之交臂,但她却帮助中国代表团创造了历史。谷爱凌的这枚银牌是中国代表团本届冬奥会的第11枚奖牌,追平了在单届冬奥会上收获的奖牌最高纪录。
此前,中国代表团参加冬奥会的奖牌数最高纪录就是11枚,分别是2006年都灵冬奥会(2金4银5铜)和2010年温哥华冬奥会(5金2银4铜)。如今,中国队在主场赛程过半的情况下,就追平了历史最佳战绩。而本届冬奥会中国的11枚奖牌分别为5金4银2铜,显然要比都灵和温哥华冬奥会时的奖牌“成色”更足许多。
在刚刚结束的北京冬奥会自由式滑雪女子坡面障碍技巧决赛中,谷爱凌夺得银牌。赛后,谷爱凌吃起了包子,补充能量。
谷爱凌表示,今天元宵节,我想吃汤圆,如果能吃上黑芝麻汤圆,就是非常好的一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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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考呀呀会计网校丨 09:06:21
企业所得税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减免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减免是指国家运用税收经济杠杆,为鼓励和扶持企业或某些特殊行业的发展而采取的一项灵活调节措施.企业所得税条例原则规定了两项减免税优惠,一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实行定期减税或免税;二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减税免税的企业,依照规定执行.对税制改革以前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中,属于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安定的,经国务院同意,可以继续执行.
企业所得税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以下简称《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为了便于纳税人准确理解和填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就报表的修订背景、修订原则和修订内容进行了权威详解.今天发布:
(二十)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
1.为优化表单结构,将原"其他专项优惠"填报项目类别取消,将该类别下的项目顺序排列.
2.根据政策调整情况,取消了3项填报项目.一是取消了政策已经执行到期的填报项目,包括原"受灾地区损失严重的企业""受灾地区促进就业企业";二是精简了重复填报的项目,包括原"其中:减半征税".
3.根据精准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需要,新增2项填报项目,包括"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北京冬奥组委、北京冬奥会测试赛赛事组委会免征企业所得税".
4.按照税收优惠的享受方式和表内的计算顺序,将"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调整至第29行~30行.
5.根据规范优惠事项管理的需要,对27项保留项目的名称进行了调整.
6.本表第27行"二十七、其他"填报行次,主要是为了满足今后新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的临时填报需要,应当提请纳税人注意,不得随意填报这些行次.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的相关内容,通过对相关政策的解读,希望您能够清楚的感受到国家的优惠力度,在工作中也能为企业申报税费作出相应的调整,顺利完成申报工作.其他问题还可以咨询考呀呀会计网校问答平台的专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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