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部门爱是什么么级别

阜阳市国家税务局 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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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国家税务局是主管阜阳市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级别为正处级。性&&&&质政府部门级&&&&别正处级
1.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3.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5.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
6.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7.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8.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9.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10.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11.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12.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13.承办上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市局内设11个行政处(室),级别为正科级;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组织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培训;负责贯彻、建立和推行规范税收执法的规章、制度;负责税收资料调查工作;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听证和赔偿等涉税法律事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会签把关、税收检查案件的复查复审以及配合审计、财政监督等部门的外部监督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贯彻执行流转税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有关流转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推广和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的日常稽核和检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对分管税种的具体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拟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企业所得税的日常检查;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国际税收协定的执行、反避税、涉外税务审计、情报交换、我国及外国居民跨国收益税收监管等国际税务事项管理;负责涉外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并对执行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国际税务事项;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国家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骗税检查;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制定综合性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负责税务登记等税收资料的管理;牵头负责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和除涉及增值税防伪税控以外的税控器具的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社会性协税护税,管理普通发票及协助司法机关打击伪造、倒卖、盗窃普通发票等违法活动;负责税款缓缴、呆账税金、死欠税款核销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综合性制度、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纳税服务、日常税源基础管理、日常管理性检查及其综合制度、办法的制定;负责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和信息数据的分析汇总;承担纳税人申报纳税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入、退库;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进行税收分析,监控重点税源;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装备和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管理机关财务;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录用、调配、交流、辞退、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后备人选的培养选拔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系统党建、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副科级,挂靠人事教育处) 负责市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本级管理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市局机关和直属机构、事业单位的党务、纪律检查、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市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市局设1个直属机构,即稽查局,级别为正科级。
稽查局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工作;对下级税收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市局设2个事业单位,级别为正科级。
1.信息中心
组织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机关服务中心
拟定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物品的采购、保管、分配和维修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房产管理、绿化和职工医疗保健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1]阜阳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戴海先
倪廷辉,男,汉族,安徽潜山人,1965年5月出生,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安徽财贸学院财政专业本科毕业,东北财经大学国际税收专业经济学硕士和美国金门大学税法学硕士。1990年下放宁国县税务局锻炼一年。历任安徽省税务局税政三处科员、副主任科员,安徽省国税局人事处副主任科员、征管处主任科员,所得税处副处长,涉外税收处(分局)副处长(副局长),国际税收处副处长,2005年12月任安徽省国税局正处长级纪律检查员,2010年1月任安徽省国税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
任。2011年12月任阜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阜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秦冠华
秦冠华,1963年12月出生,男,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2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临泉县税务局办事员、科员、股长、副局长,临泉县国税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阜阳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主任,阜阳市国税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2002年6月任阜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阜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炜
王炜,1963年6月出生,男,汉族,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82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阜阳市税务局中市税务分局专管员、副局长,原阜阳市国税一分局分局长,阜阳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工业科副科长、科长,阜阳市国税局一分局副局长,亳州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6年5月任阜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永强
张永强,1962年12月出生,男,汉族,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82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阜阳县税务局专管员、办事员,阜阳市税务局税政一股股长,阜阳市国税局流转税管理科副科长、科长(2000年11月挂职兼任市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2002年11月任阜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2010年12月任阜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阜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泰来
陈泰来,1964年9月出生,女,汉族,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84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阜阳地区税务局人办事员、科员,阜阳地区国税局涉外税收管理科副科长,阜阳市国税局涉外税收管理科科长,阜阳市国税局征管科科长,临泉县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05年4月任阜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2012年8月任阜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阜阳市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 韩卫东
韩卫东,1964年12月出生,男,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2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利辛县税务局潘楼、城关税务所专管员、副所长、监察室主任,阜阳地区国家税务局税检室副主任、助理检察员,阜阳市国家税务局监察室副主任、主任科员,阜阳市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主任、颍上县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局长,2010年12月任阜阳市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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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于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办事处,成立于1994年。局机关现有在职干部职工72人,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干部62人。局机关内设行政机构11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货物和劳务税科、所得税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财务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离退休干部科,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事业单位2个: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直属机构3个:稽查局、稽查一局、车购税征管分局。下辖永定区国税局、武陵源国税局、慈利县国税局、桑植县国税局,是张家界市国税征收与管理的领导机构。张家界市国家税务局是主管本地区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管理体制,机构级别与同级政府工作部门级别一致,其主要职责是:
张家界市国家税务局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数据为准。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本地区经济税源和上级国税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完成税收任务;充分运用税收杠杆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促进经济发展。
(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复议、诉讼和赔偿工作。
(六)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审计、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管理下一级国税局(分局、所)领导班子。
(十)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及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本系统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四)贯彻执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十五)负责本地区税务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1]张家界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内设行政科室11个、直属机构3个、事业单位2个;级别均为正科级。根据工作职责,市局相应设置内设机构、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市局内设机构为11个,级别为正科级。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2.政策法规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
3.货物和劳务税科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
4.所得税科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5.收入核算科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
6.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7.征收管理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联系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
8.财务管理科
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9.人事教育科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指导系统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11.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
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 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市局直属机构为:稽查局级别为副处级,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级别为正科级。另跨区设置第一稽查局,级别为正科级。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负责督办案件和协查案件的查处;对下级税收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和发票打假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稽查局内设4个机构,级别为副科级,分别是:办公室、综合选案科、检查科、审理执行科。
2.第一稽查局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辖区内的税收检查工作;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本辖区内除重点税源企业以外的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的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负责交办、督办、协查案件的查处;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和发票打假工作;负责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第一稽查局设4个内设机构,级别为正股级,分别是:办公室、综合选案科、检查科、审理执行科。
3.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
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承担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设3个内设机构,级别为正股级,分别是:综合科、业务管理科、税源管理科(办税服务厅)。市局机关设事业单位2个,级别为正科级。
1.信息中心
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2.机关服务中心
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的机构设置、领导职数按当地有关规定办理。县局为正科级全职能局,全市按照县、县级市、地级市区行政区划设置4个。分别是:永定区国家税务局、武陵源区国家税务局、慈利县国家税务局、桑植县国家税务局。(以下分别简称永定区局、武陵源区局、慈利县局、桑植县局)。根据工作职责,县局相应设置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县局内设机构不超过10个,级别为正股级。永定区局、武陵源区局不设稽查局,慈利县局、桑植县局分别设置1个稽查局,级别为副科级。县局设4个税务分局。税务分局级别为副科级。
税务分局主要承担税源管理工作。永定区局设置1个税务分局:永定税务分局;武陵源区局设置1个税务分局:索溪峪税务分局;慈利县局设置1个税务分局:零阳税务分局;桑植县局设置1个税务分局:澧源税务分局。永定区局、武陵源区局、慈利县局、桑植县局分别设置1个信息中心,级别为正股级。[2]张家界市国税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日上午,张家界市国税局召开了2013年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会上,市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曾豪武代表党组作了总结成绩客观实在、指出问题不避不讳、部署工作重点突出的工作报告。
他强调:一要准确把握形势,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责任感。二要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和依法行政。三要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要求国税干部严格遵守“七条规定”:必须按国务院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实行朝九晚五的办税厅按自己的规定执行),不准迟到早退;各基层单位必须按省市局的要求规范着装;上班时间不准炒股、玩电子游戏、打牌、下棋、打麻将、出入休闲场所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期间一律不允许使用公车参与非公务活动,领导干部不准驾驶公车;工作日中餐不准饮酒;凡违反上级规定被查处或通报的,有职务的一律免职,没职务的按照规定和管理权限进行处理,同时取消当事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区县局班子成员被查处或通报的,除个人受处理外,其所在单位一律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凡违反作风建设规定被查处或通报的,对当事人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和直接领导一律追究连带责任。
会上,各区县局党组书记、局长和市局各直属机构以及市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向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递交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市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邢祖元、市检察院纪检组长李世本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市局机关全体同志、各直属单位和区县局班子成员及中层骨干、特邀监察员共计180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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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8月,全区各地、市、县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自治区税务局分设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主要负责辖区内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证券交易税(暂未开征)、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各项税收以及外籍人员(华侨、港澳台同胞)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税种分别入中央库和地方库)、出口产品退税的管理、集贸市场和个体户的各项税收(按税种分别入中央库和地方库)、中央税的滞补罚收入、按中央税、共享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入地方库)、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共11项税的征收管理。固原、海原、西吉、隆德、彭阳、泾源、同心、盐池、惠农、陶乐等10县未设置地方税务局,地方各税由当地国家税务机构代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机关内设10个行政机构、3个党群机构、5个事业单位。
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数据为准。
2000年10月,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的职能进行了调整,内设机构进行了增、减、并,将行政处(室)由10个减为8个,设3个直属单位,3个事业单位。全区实有在职干部职工2922人。
2005年10月,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宁夏国家税务局对机构设置进行了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设15个行政处室,1个直属机构,5个事业单位,下设31个全职能局。[1](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宁夏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根据本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区国税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经济税源和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全区国税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区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区未分设地方税务机构的地县地方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
(六)负责全区国税系统税收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七)负责本区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区国税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九)负责全区国税系统的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十)负责全区国税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国税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及公务员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国税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国税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四)结合本区税收工作实际,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十五)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2]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厅级全职能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设12个行政处室,级别为正处级;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
制定局机关和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和外事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指导办公自动化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2、政策法规处
进行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培训;研究税制改革和完善税收管理体制的有关问题;拟定税收综合业务的规章制度;负责税收业务的协调和法律事务;对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法规文件的清理、鉴定及汇编工作;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负责规范性文件的会签把关;牵头配合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外部监督工作。
3、流转税管理处
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贯彻执行流转税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有关流转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推广和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稽核、检查和纳税评估工作。
4、所得税管理处
负责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对分管税种的具体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拟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企业所得税的日常检查和纳税评估工作;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
5、征收管理处
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研究制定有关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指导税务登记、征管质量考核、纳税申报和税收资料的管理;管理普通发票;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和除增值税防伪税控以外的税控器具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税款缓缴、呆帐税金、死欠税金的核销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综合性制度、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纳税服务、税源管理、日常性检查及其综合制度、办法的制定;负责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工作。
6、财务管理处
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制定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7、计划统计处
编制、分配税收计划,组织并检查税款入库工作;制定税收计划和会计、统计工作制度;对税收数据进行核算和分析;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管理重点税源;进行税收能力估算和税收宏观分析;负责税收票证的印制和管理。
8、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负责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计划管理工作;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骗税检查。
9、国际税务管理处
负责国际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涉外税务审计、情报交换、我国及外国居民跨国收益税收监管等国际税务事项管理;负责涉外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并对执行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人事处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调配、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及出国政审工作。
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副处级,挂靠人事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11、教育处
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税收宣传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负责税务培训机构和教育经费的管理工作。
12、监察室
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本级管理的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会、青年、妇女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计划生育。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设1个直属机构,级别为正处级。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对下级税收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设5个事业单位,级别为正处级。
1、信息中心
组织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负责计算机设备的维修、维护和调配管理。
2、机关服务中心
拟定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物品的采购、保管、分配和维修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房产管理、绿化和职工医疗保健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装备管理。
3、培训中心
负责系统国税干部的职务培训、岗前培训、业务培训等工作。
4、税收科学研究所
组织、指导、协调全系统的税收科研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调研课题任务;组织全系统税收科研成果的鉴定和推广;跟踪经济和税收形势发展变化,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组织有关税收调研成果的评选和奖励;编辑出版有关税收理论刊物;承担税务学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5、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年检等工作;负责税务师事务所机构的审核、报批并其对执业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检查;负责注册税务师的后续教育和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注册税务师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3]序号
驻地及地址
所属市(地、州、盟)国家税务局
银川市兴庆南区国家税务局
银川市新华西街197号
银川市国家税务局
银川市兴庆北区国家税务局
银川市民族南街44号
银川市国家税务局
银川市金凤区国家税务局
银川市北京中路504号
银川市国家税务局
银川市西夏区国家税务局
银川市北京西路149号
银川市国家税务局
永宁县国家税务局
永宁县城宁和北街
银川市国家税务局
贺兰县国家税务局
贺兰县城银河西路
银川市国家税务局
灵武市国家税务局
灵武市文化街
银川市国家税务局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国家税务局
大武口区朝阳西街
石嘴山市国家税务局
石嘴山市惠农区国家税务局
惠农区春晖南路20号
石嘴山市国家税务局
石嘴山市隆湖扶贫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隆湖开发区科工贸小区
石嘴山市国家税务局
平罗县国家税务局
平罗县城平大公路
石嘴山市国家税务局
吴忠市利通区国家税务局
吴忠市开元大道8号
吴忠市国家税务局
吴忠市红寺堡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红寺堡开发区光明大道
吴忠市国家税务局
青铜峡市国家税务局
青铜峡市小坝北苑
吴忠市国家税务局
盐池县国家税务局
盐池县城南街
吴忠市国家税务局
同心县国家税务局
同心县城长征西街
吴忠市国家税务局
固原扶贫经济发展试验区国家税务局
固原试验区新原路2号
固原市国家税务局
固原市原州区国家税务局
固原市政府街6号
固原市国家税务局
西吉县国家税务局
西吉县城中街30号
固原市国家税务局
隆德县国家税务局
隆德县城人民路123号
固原市国家税务局
泾源县国家税务
泾源县城百泉街1号
固原市国家税务局
彭阳县国家税务局
彭阳县城新彭路273号
固原市国家税务局
中卫市城区国家税务局
中卫市城区香山东街
中卫市国家税务局
中宁县国家税务局
中宁县城宁安南街
中卫市国家税务局
海原县国家税务局
海源县城建设路
中卫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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