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妈乐交5万每天返利叫我给她交信用卡的钱但我自己钱都每个月都刚好够用,这个月钱都没打进来,还要交保险咋办啊

未婚先孕17周
刚好敢上男朋友公司破产 信用卡都逾期 天天都在面对着银行电话? 追债 我家三个 哥哥跟弟弟就我一个女孩
哥哥搞了房子 欠了十来万的债
家人都知道我在外面找了一个开公司的男朋友,都想我早点跟他结婚就想着我的彩礼钱帮他还债 每次电话的第一句话就是什么时候回来结婚 ,也不问我身体怎么样 好不好 ,我就说 现在没有钱了, 后面就一个电话也没有 ,男朋友因为公司事情 现在根本就没时间管我
现在厂里又上夜班 晚上他就去厂里 看着
白天要到下午了 才回来看看我吃饭没有 没有吃饭 他也不会给我做 要嘛就是 给我叫外买 要嘛就让我去外面 真功夫吃
关心 沟通 都少了好多
最近我们动不动就为钱吵架得厉害
有时我说肚子不舒服 他也不怎么关心我
当初他给我妈妈说的彩礼钱 现在我都怀孕四个月 他每次跟我妈吃饭 一个字都没提 每次我妈她又不问他 都是来问我
我解释现在他没有钱 妈就说这么大个老板没钱 笑话 就觉得我管不住他 没事就一个劲的说我当初怎么 怎么的 心好累
。昨天因为阴道外 有细菌感染 我没有钱去医院 就跟我妈借了点钱 到时妈妈以为只要两三百块就行了,去到医院
女人不易呀
往往有困难的时候才能看出人的品质
问题没解决?
去同龄帮里和姐妹们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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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晚天欲雪
我当然还是知道酒会应该穿什么样的服饰的,好歹我也是曾经做过一段时间富二代的人,那样的高端酒会爸爸以前也会经常组织,有时我会缠着妈妈将我带去见世面,所以那样的场合我一点也不陌生,我知道如何在面部保持得体的微笑,如何虚伪地夸赞别人漂亮。
当我穿着一身黑色裙子出现在凌隽面前时,我分明从他眼神里看到了赞许。我不是那种特别漂亮的女孩,但肯定也不是糙到拿不出手的那一类,我穿黑色,一方面是为了搭配他衣服的颜色,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年纪太小,我希望能让自己看起来成熟一些,最好还能透出些高贵那就更好,酒会需要成熟高贵的气质,毕竟我要去的地方是名流聚集的高端派对,不是我在学校参加的迎新晚会。
司机为我打开车门,我提着裙摆弯身钻进了加长型的凯迪拉克,真搞不懂这个混蛋怎么会选择这样的车作为座驾,这样的车分明是年纪五十岁以上的土豪才喜欢的车,青年人当然应该开端跑车,真没品位,我坐在后排位置上,暗自腹诽。
派对在万华市最高的建筑星纪塔的楼顶花园举行,主题好像是一个什么显贵的女朋友生日,这样的派对总会有各种各样的借口,大家也不介意到底是以一种什么样的借口来举行派对,来这里的人,无非就是想扩大或巩固自己的圈子,然后利用圈子的人脉资源为自己谋利。
在凌隽的示意下,我不情愿地挽住了他的胳膊,小鸟依人般地跟随他走入酒会现场,我们挨得很近,但我却能清楚地感觉我们之间的疏离感,我们之间仿佛隔着一座山,而且是一座冰山,很难逾越。
也或许,我们压根就没准备要逾越。
隽哥,幸会。一个微胖的男子举着酒杯走了过来。
范总,幸会。凌隽微微点头致意。
我的个去,这个微胖男子少说也有四十五了,竟然也叫他隽哥?他在万华市到底有怎样的江湖地位?
最近该买什么股票?隽哥透露点消息呗。微胖男子谄媚地笑。
最近南海争端不断,火药味浓,可关注军工股版块,低价买进。凌隽说。
是吗,谢谢隽哥提醒。微胖男子说。
凌隽没有说话,牵着我继续往前走。
这不凌总嘛?好久不见了,最近在忙什么?一个娇艳的少*妇走了过来,迅速地贴近了凌隽,我都能闻到她身上的香水味了,香水味道虽然和法国某品牌的香水味道相近,但明显太过浓烈,我一闻就知道是国产的山寨货,要么她上当了,要么就是她是打肿脸充胖子,压根用不起原装货,只好选择山寨。
幸会。凌隽微微点头,他虽然礼貌得体,但我从他的表情来看,他显然不认识这个少妇。
少*妇可不管他认不认识,依然很热情地贴着。
听说凌总是万华市金融界第一奇才,不知道能不能约时间聊一聊,教给妹妹我一些选股绝招?少妇说。
我一听心里暗笑,这女的真有趣,人家都不认识你,第一次见面就要约人家见面,以凌隽这恶魔的脾气,她这是要自讨没趣了。
果然如我所料,凌隽面无表情:以后再说吧,我最近比较忙。
说完不等少*妇发话,牵着我离开。
我瞄了一眼那少*妇,发现她竟然不介意,笑咪咪地又和其他土豪搭讪去了。
第22章 酒会(2)
作者:晚天欲雪
隽?你还是那么帅。
这酒会上果然是各类人都有,这一句竟然是流利的英语。
虽然我学习成绩不怎么样,但从小爸爸就给我专门找了英语老师辅导,所以英语一直是我的强项,当这一句英语传到我耳朵里的时候,我根本不用思索就听得出是什么意思。
这样的场合,说话偶尔带一两个英语单词是很正常的,因为确实很多海归在国外生活得太久,会习惯性地带出一些英语单词,但是一整句都说英语,显然有卖弄的嫌疑。
眼光触及说英语的人,我也不仅暗喝了一声彩。
她应该是个混血儿,头发微黄,眼睛是棕色,身材很高,应该在一米七二的样子,加上极高的高跟鞋,比现场一些男士还要高出许多,五官秀美,身材丰腴,这样的混血美女,我以前也只在好莱坞大片中看到过。
凌隽对她笑了笑,伸出了手臂,他们两人拥抱在一起。
他们俩是什么关系?竟然当着这么多人拥抱?我心里暗想,不过转念一想,他们什么关系关我什么事?他们爱抱就抱呗。
不介绍一下你身边的小孩吗?混血美女改用中文说。
女人都喜欢别人夸自己年轻,但我本来就很年轻,所以不用别人夸我年轻,更不需要别人夸我年轻得像小孩,更何况她说我是小孩的本意并不是为了夸我年轻,而在贬我幼稚。
我是他家女佣。我没等凌隽说话,就自己先说了。
凌隽并不解释,只是简单介绍:这是露妮,这是齐秋荻。
他只是说了我和那个混血美女的名字,并不说明我们的身份,他显然是故意的。
带着女佣来参加派对?隽你这是怎么了?她继续用英语说。
凌隽还是没有解释,只是笑了笑。
小妹妹,家里很穷吗?这么小不念书就出来当女佣了?露妮用英语问。
我摇摇头,装出一副茫然的样子,你说什么?我听不懂。
她得意地笑起来,她笑的样子风情万种,别说男人了,连我看了都不得不赞她的确漂亮。
你们聊,我去那边坐一会,我有些累。我说完走开,向放甜点的地方走去。
找了一个位置坐下,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虽然对这样的场合我并不陌生,但我真心不喜欢这样的场合,每个人都装得彬彬有礼,脸上都挂着微笑,但其实内心各有各的煎熬,就如我一样,那么多的不幸让我的心千疮百孔,但我还得亲热地挽着那个混蛋的手,面带微笑地陪他应酬,我绝对有理由相信,这派对上面带微笑的人中,肯定不止我一个人其实心中悲苦。
不断地有土豪和美女走过去和凌隽打招呼,露妮一直跟着他,他走到哪跟到哪,看他们的样子应该很熟悉,到底是什么关系,我也无法猜测,也不想去猜。
坊间一直传凌隽低调神秘,以前没嫁给他之前还以为他是个老头,今天看来,其实还是有很多人认识他的,对于传他是老头的人,那肯定是没能融入他的圈子,所以从没见过他本人。因为他在投资方面作风老练,所以理所当然地被很多没有见过他的人判断为一个老头,真是可笑。
作者:晚天欲雪
我开始思考凌隽带我来这里的目的,他一向讨厌我,为什么要带我来这里?以他的条件,要想找个美女作为女伴参加应酬,只要他说一声,愿意来的人估计能排成长龙,那他为什么要带我来呢,他明明就不喜欢我,为什么要带我来参加这样的酒会?
我正想得出神,这时露妮走过来了。
她性感而成熟,是那种可以让男人称之为女神的类型,我和她相比,不管我怎么打扮,还是显得稍显青涩和稚嫩,有些气质和韵味,还真得需要时间和阅历才能修炼而成,如果我现在返回学校念书,我那些曾经的同学们和我相比,也一样会显得青涩而稚嫩,所以我不得不承认,我和露妮没法比,也许若干年后她人老珠黄我却芳龄正好时我会胜过她,但现在就单纯的女人的魅力而言,我确实输给她一大截。
她坐在我身旁,挑衅地看着我。
我并不接招,只是眼睛看向别处。一方面是因为我知道我和她魅力没法比,另一方面我也不想招惹她,我知道她对我没什么善意,从她看凌隽的眼神来看,她极有可能是凌隽众多的追求者之一,她视我为情敌,这是非常有可能的。
凌隽对我说了,你是她花钱买来的。她轻蔑地说。
其实她的国语说得不错,她实在没有必要在华人聚集的派对上说外语,在我看来,能说一口外语也不并见得有多高端大气上档次,外语也只是一门语言而已,只是用来沟通的工具,外语从本质上来说和鸟语猪语狗语并无区别,只是交流沟通的工具而已。
是。我只答了一个字。
她略显惊讶,她应该以为我面对她的挑衅会暴跳如雷,可是没想到我却直接承认。
如果换作以前,我对这样挑衅性的语言确实会暴跳起来,但是现在不了,和我受过的那些苦难相比,语言上的羞辱算什么?更何况她说的确是事实。
他说他其实一点也不喜欢你,你又土又幼稚,还是个太平公主,你甚至都还没有发育好,就你这样的身材,隽那样的男人怎么可能会喜欢你?她接着挑衅。
我瞄了瞄她丰满的胸脯,忽然笑了:是啊,像你这样的身材,别说男人了,连狗都会想扑上去啃两口的,最近街上流浪狗多,你要小心,别让狗把你当肉包子啃了。
我承认这样的反击幼稚得像小孩子吵架,但是对她却很有用,她马上气得脸都变了颜色。
你怎么说话呢?露妮叫道。
没怎么啊,我非常的羡慕你的身材,我只是提醒你别让狗给啃了而已。我笑道。
你真没教养,你看起来本身就像一条流浪的小母狗,全靠凌隽收养你。
她虽然很漂亮,但终究耐性和修养还是不够,就这么短兵相接两句,她就由挑衅开始转为漫骂了。
前一秒我还为自己粗鲁的反击语言有些自责,听她这么一骂出来,我才知道原来我说的话远远不够恶毒,她靓丽的外表下面,其实一样的丑恶不堪。
你不认识我?
作者:晚天欲雪
我确实没教养,但总比你没人性的好,我是凌隽收养了我,我知道你也渴望被他收养,所以你才嫉妒我,他那样的人渣,你如果想要,拿去便是,不用来找我的麻烦。我淡淡地说。
你敢这样说话,你胆敢骂凌隽是人渣?我现在就去告诉他!露妮说。
你不用去告诉他,一会他过来,我当着他的面骂他是人渣就行了,不用麻烦你跑去告状。我还是淡淡地说。
你倒是挺勇敢嘛,行,我把他叫过来,你要真敢当面骂他,就算你有种。露妮说。
你们在说什么?没等露妮去叫,凌隽已经走了过来。
隽,这个你用钱换来的女人一直不停地骂我,而且还骂你是人渣,他说你一文不值。没等我开口,露妮就开始告状。
我一言不发,静等凌隽的反应。不管他如何反应,我都无所谓。
好好的你为什么要骂人?凌隽冷冷地问我。
我喜欢骂。我都懒得解释是露妮先过来挑衅。
这是在酒会上,我知道凌隽不会像在家里一样对我施暴,所以我根本就不惧他,在家里我都不惧,更何况在这里。看着他生气的样子,我很畅快。
隽,看来这个小孩很不懂礼貌,还是把她送回家去吧,这样没教养的小孩,如果让她影响你的心情,那多不值得。露妮说。
确实,她说得没错。我淡淡地附和。
凌隽和露妮都很无语,很显然我说出的话都出乎他们意料之外,他们以为我会为自己辩解,但我他妈偏就不辩解,他们以为我会生气,我就偏不生气,看谁熬得过谁?看谁真正的生气?
我说完对着露妮笑了笑,她以为凌隽是男神,但我用行动证明,在我眼里,凌隽什么也不是,我根本就不惧他。
她视为男神的人物,我根本不当回事,虽然我气质和身材包括脸蛋都比不过她,但我气势上彻底压过了她,这让她很有挫败感,她的脸色越发的变得难看起来。
这世上犯贱的人很多,你不去招惹她,她就偏要招惹你,对于这样的人,最好的方式就是让她自取其辱,让她如吞下鱼骨一样难受,短时间内还吐不出来。
隽,我们去跳舞吧。露妮看出了凌隽的愤怒,柔声对他说。
像她这种熟知风月场的女子,对于男人的心理和需要自然是非常熟悉的,她懂得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样的方式能有效地讨好男人,现在凌隽已经被我惹得生气,她及时安慰,当然会非常取巧地让凌隽对她产生好感。
这样的伎俩我虽然不会,但我看的明白,我只是不屑去模仿而已。
凌隽果然搂着她的腰走开,我又一个人坐在了角落里。
这时一个穿着一身白色西服的男子走了过来,二十四五岁的样子,中等身材,发型讲究,脸很白,五官也算俊郎,算是少有的美男。
你好,我叫吴星星。他举着酒杯对我笑。
我微笑着点头,并没有站起身,我知道他是来搭讪的。
你不认识我?他接着说。
听他这话的意思,我不认识他是一件极为可笑的事,就像看世界杯不知道梅西和C罗一样的可笑。再反推回去,就意味着他应该是很有名的人物,至少是阔少一类的,而且经常出席这样的高端酒会,所以他认为我不认识他是有眼不识泰山。
你陪我喝?
作者:晚天欲雪
别忘了我以前也是富二代,只是爸爸管得严,所以我并没有融入那种颓废的富二代的圈子,但我对富二代还是有一些了解的,像他这样油头粉面的男子,不过是靠着父母的光环而寄生,就像当初的我一样,一但哪天家道中落,他们的生存能力几乎为负,也许比我还活得不堪,所以我真没把他当回事。虽然他长得确实挺好看的。
不认识。我实话实说。
虽然我知道这样的回答会让他尴尬,但我也总不能为了保全他的面子就违心地说我认识他。
我爸是昊天集团
我挥手制止了他,他要说的话在我听来实在无趣得很,一个男人,开口就说我爸是XX,这样的男人,肯定是没出息的男人,你爸是你爸,你妈是你妈,与你有什么关系?你又不是生在王室,你爸是国王你就是王储,你爸一商人,就算暂时有几个小钱,说不准哪天就垮了,有什么好炫的?
换作以前,我断不会有这样的想法,但自从爸爸去世后,我就明白了繁华如梦的道理。二叔以前在任何的场合也是开口就说我哥是谁谁谁,总打着爸爸的旗号装逼,爸爸一去世,他就露出无能的真面容,最后还得让我这弱女子出面来救齐家。
所以我从内心厌恶这种没有能力却又装逼的公子哥,他们以为他们无限荣光,但在我看来,他们就是三国时的刘阿斗。
我记住了,你叫吴星星。我淡淡地说。
你听过我的名字?朋友们都叫我吴少,我爸
别提你爸,如果你泡妞的时候还要打着你爸的旗号,那你爸泡妞的时候怎么办?打你爷爷的旗号?我打断他说。
他果然愣住,一时间竟然不知如何回答。想必在他以前漫长而辉煌的泡妞生涯中,没有任何女孩像我这样说过他,对于他这样的富二代,习惯了美女们的投怀送抱,应该极少遭遇我这样不解风情的女子。
你说话很有趣。他笑着说。
是吗?你如果不总是提你爸,你说话也会很有趣。我说。
你为什么一个人坐在这里?你不喝酒吗?吴星星说。
我忽然心里有了主意:喝呀,你陪我喝?
好哇。他开心地说。
来参加酒会的人都是来混圈子的,极少有真的喝酒的,就算是喝,也只是向征性地喝一点,绝不会有牛饮的。但今天现场出了一个例外,我和吴星星你一杯我一杯地喝,就像那种因为没有钱的酒鬼终于借到钱而拼命过酒瘾一样拼命牛饮。
齐秋荻,咱们真的要这样牛饮么?这样的场合这样喝很丢份,要不,我们换个酒吧喝?吴星星说。
你不喝拉倒,我一个人喝。我说。
行,我陪你喝,对了,你一个人来的吗,没有男伴?吴星星问。
好像有吧,我忘了。我说。
她是我带来的。这时一个冷冷的声音响起,凌隽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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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不住的富二代
作者:晚天欲雪
吴星星抬起头,看到是凌隽,脸上有些惊讶。
他应该是没想到我这么一个小姑娘,竟然会是凌隽的女伴,所以他说话都有些语无伦次了。
什么你我他的,咱们接着喝酒。我完全无视凌隽,看着吴星星说。
这吴星星有些犹豫。
这货果然在关键时撑不起,一看到凌隽板着脸,立马怂了。我猜想他爸可能也压不住凌隽,不然他肯定就把他爸的旗号打出来了。
我鄙视他果然是有道理的,他就是一靠着他爸的光环寄生的废物。
秋荻,我们回家。凌隽说。
没等我回答,他一把将我拽住就走,我穿了高跟鞋,被他这一拽,差点摔倒。
星星我装着恋恋不舍地回头看着吴星星,叫了他一声。
没想到我这一声叫竟然唤起了吴星星这个怂货的血性,他跑了过来,拦住了凌隽的前面。
秋荻正在和我喝酒,你凭什么带走她?吴星星虽然动作看起来异常生猛,但说话明显底气不足,也许是他出身优渥,从来都是美女主动投怀送抱,极少扮演英雄救美的角色,所以业务相当的不熟悉。
再说了,这样的富二代大多数内心本来就是缺乏自信的,离了父母的他们什么也不是。自然是纸***的多数。
滚开。凌隽冷冷地说了两个字。
我知道你是凌隽,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昊天集团
我知道你是吴昊天的独子,自称什么万华市四公子之一对不对?吴昊天在我面前尚且忍让三分,你算老几?给我滚远点。凌隽冷声道。
吴星星这个怂货在气势上完全被凌隽这个混蛋给压了下去,我心里一叹:果然是烂泥扶不上墙的主。
凌隽没理他,继续拽着我离开。
这事就这样算了我有些不甘心,于是又叫了一声:星星
吴星星看到我可怜的样子,似乎又激起了他作为雄性本能的保护欲,他再次冲上来拦住了凌隽,她不愿意跟你走,你放开她。
行,这才有点男人的样子,勉强打六十分的及格分,小子,你不用挂科了,我心里暗笑。
凌隽这一次没有再理会他,只是面向左前方比了一个手势,很快走过来两个穿黑西服的彪形大汉,硬生生地将吴星星给架开了。
真没劲,我很是失望,这戏一点也不精彩,根本没达到我想要的效果。
我几乎是被凌隽扔进车里的。
其实和吴星星那个怂货喝酒,我就只是想看看凌隽这个混蛋是不是会生气,如果会生气,那就说明他其实并不如他外表看起来的那么强大。他一向把我当佣人使唤,如果一个佣人和别的男人喝酒他都要生气,那他就太逊了。
当然,我最想要的结果还是希望他和吴星星爆发剧烈的冲突,然后我在旁边看大戏,一方面是为了报复他,另一方面也可以调剂一下这无聊的酒会。
只是没想到吴星星比我想像中还要怂,战斗力实在太差,这还没交锋呢,就完败给了凌隽,富二代真他娘的靠不住,腹诽吴星星的时候,我差点忘了自己也是个富二代。
回凌家的路上,凌隽一直没有说话,只是铁青着脸看着窗外。
下次如果你胆敢再和那小子纠缠,我就杀了你!他终于发话,声音冷到极点。
好,下次我换一个。我淡淡地说。
这话一下捅了马蜂窝,他转过身来,一只手狠狠地扼住了我的咽喉,似乎真要杀了我的架势。我呼吸困难,但我并不惊慌,他吓不住我,我知道他不会杀我,如果他真起了杀心要杀我,他就不会说出来。
他眼看我就要窒息得晕过去,放开了手。
那酒会上很多美女主动亲近我,你是不是吃醋了?他问。
我大笑起来,然后剧烈地咳嗽,刚才被这混蛋掐得狠了,呼吸至今没通畅,现在又大笑,当然会咳嗽。
我笑得前仰后合,好像听到天下最好笑的笑话一样,他愕然,呆呆地看着我发笑,然后脸色越来越怒。
他的话当然没有那么好笑,我只所以夸张地笑,自然也是为了气他。
好笑么?他冷冷地问,看得出来他抑制住了再次想掐死我的冲动。
嗯。我收住笑,认真地点点头。
他咬牙切齿,然后深呼吸,似在控制自己的情绪,他是聪明的人,应该是猜到了我所有的行为都是为了激怒他,所以他不想让自己上我的当。
看着他那极力控制自己情绪的样子,我心里畅快得像酷暑天吃了冰淇淋。
很多女人追我的,或者说,是倒贴,而且她们全都是美女,比如说露妮,她是名模,在时尚界也是知名人士,她追我一年多了,我都没答应她。他接着说。
他这话说的很奇怪,听起来好像是在炫耀自己有多招花一样,可是这有什么好炫耀的?如果一个男人认为自己有很多女人就算是本事,那就太可笑了,只有没有出息的烂人才会炫自己的女人多,因为烂人大多没出息,其他方面没什么成就拿得出手,只有拿自己的女人多来炫了。
佩服。我鄙夷地说了两个字,用嘲讽的语气。
你不吃醋?他再次问。
别闹了,就你?值得我吃醋?你是我老板,我是你仆人,但抛开老板这个身份,你在我心眼什么也不是。我淡淡地说。
他狠狠地盯着我,目光像一头狼,我知道我的这话对他很有杀伤力,他是骄傲的不可一世的男人,他这样的男人,更需要别人的认可,尤其是女人的认可。所以他才会问我是不是喜欢他,才会问我是不是会吃醋,在他的逻辑中,他这么优秀的男人和我朝夕相处,我当然要对他动情。
如果我给了他肯定的答复,他未必会有多欣喜,因为追他的女人太多,多一个女子喜欢他对他来说是不值一提,但若我给了否定的答复,则会刺伤他,这是什么样的心理我也解释不清楚,但从他目前的表现来看,事实就是这样。
自从爸爸去世,齐家衰败以来,我确实学会了细心去观察这个世界,看到了以前从没有看到的东西,看到了人与人之间的无处不在的博弈,大到争权夺利,小到感情纠纷,博弈不处不在。
要想在这无处不在的博弈中胜出,就得戒除掉人自身的弱点,人本身的弱点很多,比如说贪婪、恐惧、急躁、虚荣等等,人之所以会犯很多低级的错误,就是因为受自己的弱点所影响,才让自身的智商变低,如果能控制自己的弱点,那就能窥探出对方的弱点,然后找到致胜之道。
有一句话说的好,如果一个人一个月内不犯错,那他就能拥有全世界。当然,人非圣贤,又怎么可能不犯错,所以只能尽量地少犯错,尤其是像我这样寄人篱下的人,更要少犯错,我可以为了齐氏向凌隽下跪,但我不能将自己一直地放在卑微的角度让他欺负,如果自己把自己当垃圾,那这世上所有的人都会把你当垃圾,我需要适当的反击来确保我存在的意义,证明我是一个活人,而不是一堆可以随时扔掉的垃圾。
凌隽再没有和我说话,司机很快将车开回了凌家。
平时我极少穿高跟鞋,所以非常不习惯,回到凌家,我迫不及待地回房准备换掉高跟鞋和家居服,在我准备关房门时,凌隽闯了进来。
没等我有任何反应,他就将我抵在了墙上,用力地亲我,我始终紧闭双唇,有意抵触他的吻,他怒极,将我扔在了床上,剥掉我所有的衣物。
我木然地接受他***般的亲吻,然后照例接受他的一次又一次冲击。
你不是说我不值得你吃醋吗?你这个残花凭什么那么骄傲?你不过是我的玩物,我随时都可以要你,你牛什么?
办完事的他还不解恨,恨恨地盯着我说。
我又笑了起来,是啊,你随时可以要我,这屋子里你是主人,不仅是我,如果你想要阿芳阿进,你也都能要,你那么强大,连香草你都可以要。
香草是凌家养的一条哈士奇,是条母狗。
他再不说话,穿衣离开,我冷笑着目送他离开。
第二天凌隽再没有和我说一句话,我也懒得理他,我们相互视对方为空气。
两天以后,我正在琴房里弹琴,阿芳走了进来,神情有些紧张。
怎么了?要我帮着干活吗?我问。
太太,你多弹一会,暂时不要出去了。阿芳说。
我心里奇怪,阿芳这是怎么了,怎么还让我多弹一会?为什么不让我出去?
到底怎么了?你犯什么错了吗?你放心吧,凌隽那个混蛋没在,我不会告诉他的。我轻声安慰。
不是,凌先生回来了。阿芳神情怪异地说。
回来了?那就回来了呗,这是他家,他随时都可以回来,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我淡淡地说。
他总之你暂时不要出去了。阿芳说。
作者:晚天欲雪
我心里越发的奇怪了,阿芳今天到底是怎么了?怎么感觉她说话怪怪的?为什么一直叮嘱我暂时不要出去?她越是这样说,我心里越发的好奇,于是起身走出了琴房,来到一楼客厅。
凌隽坐在沙发上,怀里躺着一个女子,两人正在调笑,极为亲热。
原来如此,阿芳是担心我看到凌隽和别的女子公开调情我会生气,虽然凌隽当我是仆人,但在阿芳她们心中,我依然还是凌家的女主人。
我转身要走,凌隽叫住了我。
站住,过来给我们削苹果。
我停住脚步,走过去从桌上拿起一个苹果,若无其事地削了起来。
秋荻?凌隽怀里的女子看到我,竟然叫出了我的名字。
我一愣,只好看她,那是一张非常漂亮的圆脸,眼睛很大,鼻子上有一颗极小的痣,像某影星,这人我认识,她叫叶晴,是我高中时的同学,上高二时她辍学,后来再也没有见过,没想到今天在这里见到了,这世界真他妈的小。
她穿着勉强能包住臀部的超短裙,修长的玉*腿很是显眼,上高二时我们还在是青涩少女,她就已经出落得非常漂亮了,转眼两年多过去,她更显成熟和妩媚。
是你啊,真巧。你们继续,我给你们削水果。我淡淡地说。
叶晴从凌隽的怀里爬出来,理了理头发,你怎么会在这里呢?你们是亲戚吗?
她说的你们,当然指的是我和凌隽,我和凌隽相差了近十岁,而且我以前是富二代,她自然做梦也想不到我会嫁给凌隽,外界只知道我爸半年前去世,但齐氏企业的巨大财务危机,却极少有人知情。
在叶晴的眼里,我现在还是那个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齐家大小姐,她当然不会知道我现在已经变身女仆。她认为我和凌隽是亲戚,是过来做客的呢。
我是凌先生家的仆人。我坦然承认,并不觉得尴尬。
叶晴瞪大了眼睛,一脸的不相信:怎么可能??
也是,别说她不相信了,如果我不是亲身经历,我也不相信自己一个堂堂的大小姐会沦为女仆。
她说的都是实情,她就是我们家的女佣,你不用理她,和下人说太多话,会失了身份。凌隽一把揽过叶睛的腰,在她脸上亲了一口。
叶晴想再说什么,凌隽没让她说,忽然抱起了她,向卧室走去。我将削好的苹果放在桌上,回琴房弹琴去了。
到了晚饭时间,阿芳在外面叫我吃饭。
来到饭厅,只有凌隽一个人在喝汤,叶晴已经走了。我猜想凌隽应该是对她说了什么,所以她才连招呼都没和我打就走了。
其实我和叶晴以前关系非常的好,叶晴的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她父亲不务正业,经常喝醉,然后就打骂她,青春叛逆的她就和社会上各类混混结交,最后发现自己怀孕了,结果谁也不愿负责,她哭着求我帮她,我花钱陪她去医院做了人流手术,其实那点钱对当时身为富家千金的我来说不算什么,但对她来说却是大恩情了,所以我们就成了好朋友。
做过人流手术后她又回到学校上了一段时间的课,然后就忽然消失了,甚至都没有和我这个好朋友道别,我当时猜想的是道别只会徒增伤感,所以她索性决绝离开,这样对大家都好。
世事真是无常,没想到今天竟然在凌家碰上她了,从名份上来说,我在凌家虽然不受待见,但也算是正房,她现在扮演的角色,自然就是***了,我们以这样的一种方式重逢,上天真是要有多残忍就有多残忍。
我老同学叶睛呢?怎么不留下她吃晚饭?我还想和她叙旧呢。我故作轻松地问。
虽然没有指名问谁,但白痴也听得出来是在问凌隽。
凌隽阴沉着脸,一言不发地继续喝汤。
凌隽不说话,阿芳她们当然就更不敢发话了,饭桌上陷入死水一样的沉默,只听到大家嚼食物的声音,气氛沉闷得让人想要逃离。
她是你同学?凌隽终于还是忍不住说话了。
高中同学。我说。
人性是复杂的,有时心里的反应自己也搞不清楚,更无法把握。凌隽在酒会上和露妮一干美女亲热,我一点感觉都没有,但他和我以前的好朋友在家里公然苟且,我虽然表面上装得若无其事,但心里其实很上火。
那种情绪应该不算是吃醋,因为吃醋的条件是对当事人有爱意才会吃醋,但我对凌隽这个恶魔显然没什么爱意,如果她这么凌辱我我都还会爱上他,那我真是贱得不可救药了。
但我内心上火是真实的,我表面上可以装得云淡风轻,但其实内心真是不舒服。我知道我必须要强忍住自己的火,凌隽要找女人,随时可以找一大把,然后在外面的酒店开个房办事就行了,根本就没有必要这样张扬地带回家来,这完全不像是他一惯低调神秘的作风,所以我猜想他这是故意做给我看的。
我甚至怀疑他虽然抱着叶晴走进了卧室,但其实他对叶晴什么也没有做。这个恶魔并不是那种见了女人就迈不动腿的***人,叶晴虽然漂亮,但和混血美女露妮相比,不管是身材还是风情都差了一大截,凌隽面对露妮尚能稳住,更何况叶晴这样充满风尘味的女子?
这或许是我自我安慰,人在面对自己不愿面对的事实时,总能找到这样或那样的理由来自欺欺人。我也是凡人,自然也不例外。
她在床上的表现真好,痛快。凌隽得意地说。
是么?那你以后经常带她来啊,我也正好有个老朋友叙旧。我喝了一口汤,面无表情地说。
凌隽的脸色又变得难看起来,我猜想我但凡流露出一丁点的醋意,他都会很有成就感,但我却偏不!这让他很是沮丧,他精心安排的这出戏,对我一点杀伤都没有,他当然不甘心。
你是我妻子,我带其他女人回家,你竟然一点也不动怒?他果然不甘心地问。
是女仆。我用三字经纠正他的说法。
可你明明就是我妻子!他把碗筷重重地放在桌上,碗里的汤洒了出来。
阿芳她们低头吃饭,一句话也不敢说,谁也不敢相劝。
你说是什么就是什么吧,我无所谓。我冷冷地说。
他站起身来,阿进,备车,我要去朝会。
朝会是万华市最大的娱乐基地,是男人的天堂,那里有男人想要的一切,美酒美女美食,据说那里有岛国过来的女优,也有欧洲来的金发碧眼,还有全国各地筛选出的嫩模,据说持那里会员卡的男人都是成功人士,普通土豪根本没资格进那销金窟,如果一些小的私企业主非要打肿脸充胖子进去逍遥一下,最后都会脱层皮,不是被那里的赌场榨干,就是被美女们榨干,消费实在太高。
这些都是以前二叔他们喝酒时聊天我偷听来的,连二叔那样见过世面的人说起都亢奋的地方,自然是酒池肉林奢糜到极致,所以那地方叫朝会,暗喻只要有能力进去的男人,都能享受帝王般的待遇。
华夏男人骨子里或多或少都有帝王情结,都有高高在上让人三呼万岁的憧憬,那些宫廷剧不但女人爱看,男人也看得口水直流,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他们也意淫着哪天自己也能像古代的皇帝般三宫六院的伺候个爽,而朝会就满足了男人们这样的需求,所以全国各地都有慕名而来消费的客人。
当然,都是有钱的客人,没钱,就只能远远地站着看的份,大门都进不去。
凌隽当然是能进得去的主,以他的财力,就算是天天泡在朝会里也没问题,现在我没有按他的要求表现出醋意,他又不爽了,所以他要去朝会消费。
按常规的情况来说,老公要去那样灯红酒绿的地方鬼混,做妻子的当然要阻止,就算是敢怒不敢言,至少也要生气,但我不会,我依然津津有味地喝汤吃饭,完全没事一样。
凌隽回头看我还是毫无反应,气愤地砸门而去。
人性果然很复杂,我越是漠视他,越是鄙视他,越是无所谓,他就越希望我表现得很在乎的样子,这算不算是犯贱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很有趣,对付这种自以为是的混蛋,就是要加倍地漠视他,让他觉得他的存在对我来说根本就无所谓。
第二天我起来的时候,凌隽已经坐在客厅里看早间新闻。
他脸色正常,并没有宿醉后的颓废。也许他昨晚压根就没去朝会,不管他怎样混帐,但我直觉一直认为他是一个很自律的人,因为他每天都会早起晨练,然后规律地看新闻,读财经杂志,然后通过电话往他的公司发出各种指令。
他从不接受任何媒体采访,参加的酒会也是极少人参加的那种,认得他的人都是这个城市的上流社会中最精英的那一部份,所以外界才会流传他是一个老头的说法,而且报纸上也经常会有拍到凌隽在某处钓鱼这样的报道,报道上的照片就是一个老头,我有时会想,那些报道说不准就是凌隽本人花钱登的,为的就是误导大众,至于他为什么要这样做,我不得而知。
作者:晚天欲雪
虽然在网络社会信息交换是很快的,但大多数的信息都需要过滤,网上所谓的那些内幕消息,其实百分之九十都靠不住,在网上打出凌隽的名字一搜索,搜索出来的都是关于他是神秘老头的报道,因为大家都认为他是一个老头,所以就算是少数真正认识或者见过他的人提出反对意见,也会被大多数的声音所掩盖掉,这便是网络的悲哀,很多假消息的传播者成了红人,敢于说真话的却往往被网络暴民们狂喷。
如果我现在在网上发消息说凌隽其实不是老头,相信也会一样遭到一阵狂喷,人家会说我神经病,会说我颠倒黑白。
我今天和几个朋友约了打高尔夫,你准备一下,一会陪我去。凌隽忽然发话。
好。我只答了一个字。
他不管让我做什么,我都会尽力去做到,他让我穿得漂亮些陪他出去,那我就陪他出去就是,他要我换上女仆的衣服干家务,我也可以马上就做到。
以前爸爸和朋友打高尔夫的时候从不带妈妈出去,因为打高尔夫大多是商务应酬,而且万华市的高尔夫渡假村经营的也不仅仅是高尔夫,听说还有其他一些男人很喜欢的项目,具体是些什么项目我也不清楚,我只听说男人们除了可以在那里打球之外,还可以得到其他方面的享受。
所以凌隽说要带我去我有些惊讶,我和他虽然有夫妻之名,但事实上我们一直像两个刺猬一样不停地相互扎着对方,大多数的时候我会妥协不是因为我惧怕他的权威,而是因为齐氏企业还没有缓过劲来,我忍辱负重就是为了救齐氏,而他到底为什么要娶了我又虐待我,是我一直想不明白的事情,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他娶我不是因为喜欢我。
就像我嫁他不是因为我喜欢他一样。
难道他今天带我去打高尔夫,又有什么其他的主意要对付我?我心里暗自嘀咕。
他是那种征服欲极强的人,我现在对他的冷漠,毫无疑问已经激起他要征服我的决心,而他那种征服,不是指身体上的,而是灵魂上的征服,他要我依赖他,喜欢他,为他吃醋,为他发狂。
但我知道我不会,绝对不会。
我换了一身运动服正准备跟他一起出发,但他接了通电话后却又改变了主意。
你不用跟我一起去了,有人陪我去。他有些神秘地说。
哦。我并没多说,直接扭头就走。
你不问问是谁陪我去吗?他不甘心地问。
不用。我头都没回,简单地甩给也两个字。
然后他再没有说话,然后就听到洗车驶离的声音。
从他接电话的神态和故作神秘的样子,可以看出陪她去的当然是一个女人,而且是应该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我现在明白他的意思了,他就是有意说好带我去,然后又忽然说不要我去,而是带另外一个女人去,他这样是想让我感到失落,然后希望我能追问他到底是谁陪他去。
只可惜我根本没当回事,他的计划再一次落了空。他心里一定很失望,我心里暗笑。
从琴房里弹琴出来,我推了推琴房旁边另一间房门,但没推开。
这个房间是凌家有名的禁室,门上贴着一张字条,上面写着禁止任何人入内。据阿芳她们说,凌隽每隔段时间会让她进去打扫一下卫生,其实里面也没什么,就只是一个普通的卧室,但是凌隽为什么不让其他人进去,就没有人知道了。
人都是有好奇心的,我其实真的想进去看看里面到底有什么,如果只是一个普通的房间,那凌隽干嘛不让人进去?如果真是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那他又怎么会允许阿芳进去打扫卫生?
我推了几次推不动,这才发现门是锁上的,心里暗骂自己真是愚蠢,既然是那个混蛋划出来的禁区,他又怎么会不锁上呢?
我找到了阿芳,阿芳正在别墅的花园里收拾她亲手种的青菜,阿芳最喜欢摆弄的不是花草,而是各种瓜果蔬菜什么的,花园里有一小块空地,在凌隽的允许下,她在里面种上一些农作物,把家务干完的时候她就去摆弄,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休闲方式,这就是阿芳的休闲方式。对了,阿芳年纪比凌隽稍大一两岁,人也长得挺清秀的。
阿芳姐,你又在弄你的蔬菜呀,要不要我帮忙?我讨好地说。
太太,你快别叫我阿芳姐,我是凌家的仆人,太太这样叫,我受不起。阿芳惶恐地说。
什么呀,我也是凌家的仆人,我和凌隽的关系你又不是不知道,他几时把我当成是妻子过?我的地位和你们是一样的,有时还不如你们呢。我蹲在阿芳旁边,看她打理她种的菜。
那可不一样,你是齐家嫁过来的大小姐,虽然有时和凌先生会闹得不开心,但你们毕竟是夫妻,再怎么吵那也是夫妻,你们经常吵架,那是因为你脾气太倔了,你要是肯让着凌先生一些,你们就不会总是吵架了。阿芳说。
我也没和他吵架啊,我才懒得理那个混蛋呢。我说。
其实凌先生也没你想像的那么坏,他是大人物,是大老板,大人物有些脾气也是正常的,虽然他平时看起来冷酷,但他对我们这些下人其实很好啊,你也看到了,我们吃饭在一起吃,工钱也比人家开得高了许多
我心里一叹,心想那恶魔对你们倒是不错,可他对我不好呀,他不但要在我身上施暴,而且还经常说些难听的话来羞辱我,要是他对我那样对你们,恐怕你们也不会说他好了。
好了,我们不说这个了,阿芳姐,琴房旁边的那个房间,为什么被列为禁区啊?我试探着说。
哟,太太,我可提醒你,其他地方你可以进去,但那个房间你不能进去,虽然你是太太你也不能去的,凌先生对那个地方最在意了,他说过谁要是胆敢进去他就要打断谁的腿,这话他可不是说了玩的,你为了这事惹他生气不值得呀。阿芳紧张地说。
瞧你说的,我也没说我要去进去啊,我就只是好奇而已,我听说你进去过?难道里面关着什么恶魔?一打开就会被放出来?像电影里演的那样?我笑着说。
那倒不是,就是一个普通的房间而已,里面真没什么。阿芳说。
我不信,既然是一个普通的房间,那他为什么搞得那么神秘?没有必要呀。我说。
真的只是一个普通的房间,里面真没什么,至于凌先生为什么要把那个房间列为禁区,我不知道,但我确实去打扫过那房间的卫生,和其他的房间没什么两样,就只是长久时间没人住进去,灰尘多一些而已,但每个月先生还是会让我去打扫一次的。阿芳说。
既然是普通的房间,那我进去看看也无妨啊,你知道那房间的钥匙放在哪里吗?我进去看看去!我说。
别呀太太,你怎么好奇心那么重呢,都说了不能进去的,千万不能去呀,到时你会惹先生生气的,如果先生怪罪下来,那说不准会连我们一起责罚呢。阿芳更紧张了。
唉,看来那个混蛋在这家里的统治地位的确是不可撼动的,阿芳她们口口声声叫我太太,但在关键问题上,她们始终也只听凌隽的。
我叹了口气:瞧你紧张的,我也只是说说而已,这家是凌隽的,你们当然得听他的了,我其实也没想着要怎么着,就只是有些好奇而已。
阿芳应该是听出了我语气里的不满,作为下人,观察主子的脸色当然是必须要具备的技能之一,阿芳做了那么久的佣人,当然能很快觉察我心里的不满意。
太太,我们自然也是尊敬你的,只是那个房间凌先生确实很在意,我们谁也不敢帮你进去看的,再说了,每次我进去打扫卫生都是凌先生开的门,如果他不开门,我们谁也进不去的,就算我想帮你满足你的好奇心,我也是无能为力的。阿芳惶恐地说。
看到阿芳惶恐的样子,我于心不忍,她其实对我挺照顾的,我也不想太为难她,于是笑了笑:
算了,这事不提了,一个破房间而已,不看也罢,以后我实在想看,就让凌隽开门让我进去看就行了,你不要为难了,你也不要紧张,我不会乱来的。
阿芳这才松了口气,谢谢太太体谅我们下人,太太不生我的气就好。
换作以前的我,肯定会不依不饶逼着阿芳想办法帮我打开那个房间的门,但现在我不会这样做了。阿芳她们也不容易,俗话说端人碗受人管,意思就是说靠人家吃饭,当然得听人家的,凌隽是她们真正的老板,发给她们工钱,她们当然不敢违了凌隽的意,这一点我非常理解。
作者:晚天欲雪
就像我平时虽然也敢和凌隽叫板,但他真正要提出从齐氏撤资,我也一样会惶恐得跪下求他一样。人一但处于弱势,所谓的个性和尊严那些东西,要想保持就很困难了。
整天我都有些魂不守舍的,一直在想着那屋子的事,人的好奇心真是奇怪,阿芳都跟我说过了那屋子其实一点也没什么特别,但就因为凌隽那个混蛋将那屋子划成禁区,硬生生就把我的好奇心给勾起来,非要想着进去看看到底是什么样。
虽然很想,但显然我现在是做不到的,我总不能撬门进去,就算我有那心有那胆,我也不具备那种技能,那可是小偷一类的专业人士干的活,我一弱女子可干不了,像我这样的曾经的富二代,让我学会洗碗擦地已是不易,再要学会开锁一类的技术活,那就实在太为难我了,再说了,恐怕我还没成功,下面人就赶紧报告了凌隽,那混蛋一怒之下将我活活打死,也是极有可能的。
既然是禁区,不管有没有秘密,那至少说明对他非常重要,不然他也没有必要设为禁区了,也罢,这事暂时不想了,先消停一阵吧,以后再说。
晚上六点,凌隽回来了。
我本以为他会带个漂亮妞回来继续在我面前秀恩爱,可没想到这这混蛋竟然是一个人回来的,他走进门的时候,手里握着一束鲜红的玫瑰。
原来是送花让人拒绝了,所以才灰溜溜一个人回来了,真是活该,我心里暗自嘲笑起他来。
接下来发生的事,就是我做梦也没有想到的了。
凌隽捧着玫瑰,径直向我走过来,我以为他又要向我炫什么,只是冷漠地将眼光看向电视,其实那电视里正在播广告,实在没什么好看的。
秋荻,这是我送你的花,请笑纳。他柔声说。
我一时间愣是没反应过来,这么温柔地说话,是在向我说么?他会这样柔声对我说话?他不大耳光抽我已经是万幸了,居然还送花给我?这怎么可能?我今天早上看过了,太阳的确是从东边升起来的,晚上从西边落下去的,并没有什么异常啊?难道他喝醉了?还是我听错了?可是我应该不会听错啊,这屋子里只有我一个人叫秋荻。
秋荻,请你收下。他接着说。
我靠!真是在叫我!而且他说的是请你收下,他居然真的向我送花,这唱的是哪一出?难不成这花有毒,或者是在花里藏了定时炸弹什么的要取我性命?不然他怎么可能会给我送花?
凌隽见我傻愣愣地看着,略显尴尬,阿芳她们可都在旁边看着呢。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接过了他手里的玫瑰,我担心如果这样一直和他耗着,那他会一直举着花,当着下面的人一直让他举着,这混蛋要是举得怒了,将那花劈头盖脸砸我脸上,那就大大的不妙了。
好汉不吃眼前亏,我好女子也不吃那眼前亏。
我接过花后并没有捧在手里娇情地闻闻香味,而是随手放在了桌上,就算是过渡一下,给他留三分薄面。给他留薄面的原因,当然还是为了给自己留薄面。
凌隽见我接过花,竟然咧嘴笑了,露出雪白整齐的牙齿,这是他在我面前第一次真正意上的笑,以前虽然他笑,但多都是皮笑肉不笑,要么就是直接是冷笑甚至狞笑。
他现在这样正常地对我笑,反而让我觉得极为不适应,就像一只狼忽然发出狗吠的声音一样,总觉得不真实,总感觉那其中有阴谋,我并不是一个极端的阴谋论者,但太多的变故,确实让我成了惊弓之鸟,常常杯弓蛇影草木皆兵。
自从在森林公园被人强暴之后,我就一直处于一种严重的缺乏安全感的状态中,虽然我努力地让自己坚强,但我在这个世上毕竟只活过十八个春秋,以前一直在温室中成长,忽然温室垮了,将我推向室外,要我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就适应严酷的冰霜雨雪,着实为难了我这个十八岁的女子,所以我表面看起来镇定自若,其实内心惶惶,当然,现在的我,已经比前一阵好了许多。
极端恶劣的生存环境要么会将一个人彻底摧毁,要么就能让一个人变得坚强,至少现在我还没有被摧毁,所以我应该是在往坚强的方向发展。
我并没有说谢谢,而是转身回房。
我现在没有和凌隽睡同一卧室,我自己睡客房,我前脚刚进去,凌隽随后就从后面跟了进来。然后从背后搂住我,秋荻,我买花给你,你不开心吗?
每次他接触我的身体,我都会轻微地颤抖,当然不是因为兴奋,是因为我对他来自内心深处的畏惧,我虽然有多种方法和他对抗,但我内心其实还是对他有畏惧的,因为齐家的命运在他的手里,而我也在他的手里,他随时可以欺负我,羞辱我,在这个家里,他是绝对的统治者,是凌驾于上帝之上的真正上帝。
他应该误认为我的轻微颤抖是因为对于他身体的渴求,他认为我对他有兴奋的感觉,他开始在我的耳边轻轻地舔,温热的气息,熟悉而又陌生的动作,这一刻我们非常亲近,但内心还是遥远的,我清楚地感觉得到我们间的距离。
你送花给我,就是为了让我很好地配合你,让你更加愉悦?我轻蔑地笑道。
他松开搂住我的手,将我的身体扳转过来,面对着他。
秋荻,我们之前只是有些误会,今天我送花给你是真心的,我们已经是夫妻了,我们之间就算暂时没有爱情,但我们能培养起来,相信我。他认真地说。
我看着他的眼睛,想读懂他的内心,但我发现我什么也读不出来,他眼睛盯着我,尽力地表现出真诚,但那真诚好像是存在的,但又好像是飘渺虚幻的。
我读不懂他,我不得不沮丧地承认。
这也难怪,他大我近十岁,纵横万华市,号称万华金融界第一奇才,过的桥比我走过的路要多,吃过的盐比我吃过的米要多,他要认真起来和我斗,我哪是他的对手。
但有一点我很清楚,我们之前发生的那些事,或者说他对我做过的那些事,不可能是误会,他骂我是二手货,说我是残花败柳,还将我赶回齐家,我就算是小孩子,也知道那样的恶毒的行为不可能是误会,如果那样的伤害都能算是误会,我他妈捅他一刀也可以轻描淡写地说是误会了。
凌先生,不要说这些好话来诓我,你是不是记错我的年龄了,我今年十八岁,不是八岁,你的那些诓小孩子的行为,还是省省吧,不要让我鄙视你。我冷冷地说。
他叹了口气,捧起了我的脸,秋荻,你怎么不相信我呢?我说的都是实话,我以前是挺对不起你的,但我以后会对你好的,我们重新来过,好不好?
不好。我直截了当地回绝了他。
不管是他说的是不是真的,我都不会答应他,他对我的羞辱和伤害,岂是一束玫瑰花和几句蜜语就能修复得了的?
为什么?人家不是说嘛,夫妻吵架,床头吵架床尾和,我们是夫妻,没有隔夜仇的,对吗?他温柔地说。
他说话的语气和肢体动作都温柔至极,和平时寒冰一样的作风完全判若两人,让我非常的不适应,我更加惶恐,有种想逃离的感觉。
就像动物园的***哪天忽然不吃肉了,改吃青菜了一样让人难于置信。
他作势要吻上来,我伸出手一把挡住他的嘴。
我这两天不方便,请你收起你的兽性。我说。
他只好作罢,脸上虽有不甘,但并没有像往常一样的板起脸。
那你早点休息,我就不打扰你了,我先出去了。走到门口,又转过身来:对了,要不要让阿芳给你煮些汤补一下?
不用。我冷冷地回答。
他没有再说话,轻轻地将房门关上,就连关门的姿势似乎都变得人性化了,这他妈到底是怎么了?脑子进水了?
我躺在在床上,想着今晚发生的一切,心里越想越觉得不对劲。
那个混蛋出门之前都还想着耍我,怎么回来之后就忽然对我客气起来了?这鳄鱼没事就自己流起泪来了?难道他今天出门遇上了观士音菩萨,把这恶魔给感化了?还是在打高尔夫的过程中被人用球杆给打了,把脑子给打坏了,忘了他的本性了?
我不自觉地又想到阴谋论,这混蛋难道真的又在酝酿一个新的阴谋?他好歹也是金融巨子,没必要总花心思来对付我一个小女子吧?再说了,他如果要对付我,可以有很多招啊,打我骂我都行,还用得着送花给我?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正胡思乱想着,又有敲门声传来。
谁呀?我问。
是我。是凌隽的声音。
我一听是他,就不吭声了,房门没锁,从外面是可以打开的,再说了,如果他要进来,就算是锁了,他也能将门给拆了,别说是拆门,拆墙丫的也干得出来。
他见我不作声,竟然没有进来,我可以进来吗?
我靠!这混蛋真是脑子进水了么?以前他要进我房间,几时问过我同意否?别说进房间了,就是进身体,他也从不问我是否同意,今天还客气起来了?
远行的初恋
作者:晚天欲雪
我索性懒得理他,心想你丫不是要装礼貌么?你尽管装,我就偏不吭声,看你能装到几时?
我给你热了牛奶,喝了睡眠更好,我能不能进来递牛奶给你?他接着说。
我简直要崩溃了!我以前要吃什么,喝什么,他从一不管不问,今天他竟然要亲自给我送牛奶?而且没有我的允许就不进来!他这前后态度的转变落差大得惊人,我完全懵了!
我不想喝,你走吧,别烦我!我没好气地说。
怎么能不喝呢,来例假这几天要好好补身体啊,我放门口了啊,你自己出来拿一下,可一定要喝哦。他说。
我懒得回答,然后就听到他离开的脚步声。
等了一阵没动静,心想这混蛋真的走了?于是打开门,看到门口放着一张小凳子,上面铺着一张报纸,一杯热过的牛奶放在小凳子上面。
原来他早就料到我不接受他给我送牛奶,所以他早就准备好了将牛奶放在门口的准备,放在地上当然不行,于是他就搬来了一张凳子。
这可不是他一惯的作风!这样贴心的事不应该是他做出来的,我在心里大叫。
其实我并没有来例假,不过牛奶既已送来,倒掉太浪费,还是喝了罢。
当我举起牛奶准备要喝的时候,心里忽然想:这牛奶里面不会有毒药吧?
想想又不太可能,那个混蛋如果要害我,完全不需要用这样的手段,他更不会愚蠢地将我毒死在他的家里给他惹来麻烦,所以我应该是多虑了,于是将牛奶喝了下去。
虽然觉得他不会害我,但我喝了牛奶后还是忐忑了好一阵,最后既没有肚子疼,也没有其他不适的反应,我这才安心睡去。
梦里我竟然梦到凌隽了,他牵着我的手温柔地对我笑,笑着笑着,竟然忽然长出了獠牙,吓得我大叫一声醒来。
这个混蛋,现实中折磨我不够,连梦里都不放过我,我在心里咒起了他的十八代祖宗。
可能是白天太过闲了,身体缺乏运动,所以一点也不疲惫,被恶梦惊醒之后,就再也无法入睡,睡不着的感觉比吃不下饭还要难受几倍,于是索性不睡,拿过平板电脑躺在床上上网。
打开许久没有开的聊天软件,顿时跳出几十条未读信息。信息大多是周宣发的,因为我把以前的电话号码给换了,他无法联系上我,于是就在聊天信息里给我不断地留言,从时间来看,几乎每天都有留言,而且都是在深夜,想来他也是和我一样的睡不着,于是就打开聊天软件给我留言。
看着周宣的留言,我心里不禁又一阵伤感。
深夜四周静寂,本来心里就脆弱得厉害,看到他的那些留言,当然更加难受。
秋荻,你还好吗?你手机号换了,一直联系不上你,又没有勇气去你家找你,能把你的新号码给我吗?
秋荻,你为什么不回我话呢?你老公对你好吗?你幸福吗?
秋荻,不管你有什么事,可一定要记得对我说,我们还是朋友,我希望你开心快乐。
这样的留言很多,看了让人心酸。
我能想像周宣在电脑上打出这些字的时候,是怎样的失落和感伤,我这读的人都心疼不已,更何况写的人。
只是一切都已覆水难收。我和周宣学长,慢慢地形成了两根平行线,在我们各自的人生轨迹中无限向前延伸,演绎各自的悲喜,永远没有相交的可能。
这一刻,我仿佛能听到周宣心碎的声音,也或许,那其实是我自己心碎的声音。
留言在三天前结束,最后一条留言是这样写的:秋荻,我决定去法国留学了,本来我一直都在交换生的名单中,我一直没有决定,是因为这所学校里有你,现在你不见了,让我再没有任何眷恋,就算没有交换生的名额,我也会自费出国,我不想再呆下去,每个角落都有让人疼痛的回忆,我不想在这样的回忆中苦苦挣扎,再见,秋荻。
眼泪流了下来,还是和我最想珍惜的那段青春告别了,我的初恋还没开始,就宣告结束,我都不知道该如何去祭奠我那死在萌芽阶段的初恋。
我打出一行字:学长,祝你一路顺风,好好完成学业,我也祝你幸福。
打完之后又一个字一个字地删去,并没有发出去的勇气,删完最后一个字,我虽然用力咬住嘴唇,但还是哭出了声。
既然不能相恋,索性绝决,给别人留念想,是对别人的残忍,也是对自己的残酷。
我关掉平板电脑,侧身躺在床上,任眼泪在暗夜里无声地流淌。
第二天一早醒来,在镜中看到自己的眼睛红肿得厉害,昨晚哭的太久,所以眼睛肿了。
都说不经一夜长哭,不足语人生。也好,我好歹也算是经过一夜长哭的人了,周宣去了欧洲,而我留在万华市凌家的别墅里,我们从此天各一方,彻底地断了念想,唯有彻底告别,方能让伤口慢慢痊愈。
人间多少有情事,世间满眼无奈人。我的人生本来就充满残缺与苦难,夭折的初恋只是组成苦难的可以忽略的小部份,哭过就算是了结。
秋荻,赶紧洗漱吃早饭了。凌隽见我起来,放下手里的财经杂志,柔声对我说。
他脑子里的水果然还没抽净,他还是继续着昨天的反常状态,我心里在想。
我没理他,径直到洗漱间洗脸去了。
等我洗漱完毕,又听到他在叫我吃饭的声音。
他亲自给我盛上粥,亲自将煎好的鸡蛋用刀子切成一片片,然后放在我面前。这样的活我自己都能做的,洗碗擦地甚至除花园里的草我都能干,更何况是照料好我自己吃早餐的事。
他这样无耻地讨好我到底是为了什么?
阿芳和阿进她们也面面相觑,自我嫁入凌家,我和凌隽从来没有如此恩爱过,她们眼见到的,要么是我和他横眉竖眼的对峙,要么就是我被他欺负得孙子似的,像这样温馨的场面,恐怕在他们看来也是不可思议的,只是他们谁也不敢说话。
阿芳,秋荻这两天身体不舒服,你给她炖些汤补补,要上好的材料,不许马虎。凌隽说。
是,凌先生。阿芳赶紧答应。
邹兴,以后你就做太太的专职司机,太太出去逛街的时候,你负责接送她,我自己可以开车去公司。凌隽又对司机邹兴说。
是,隽哥。邹兴答道。
不用,我自己可以乘坐的士,我不喜欢别人跟着。我赶紧说道。
不管这个混蛋到底在玩什么诡计,但他松口允许我出去逛街那对我来说确实是个好消息,凌家虽然大,但长期的呆在这里,始终还是像个牢笼,能够出去走走至少也可以散散心,同时也可以去看看妈妈。
但我出去当然不希望邹兴跟着,从我第一次见到他起,我就不喜欢这个人,他虽然看起来对我也很尊敬,但我总觉得他身上的市井气太重,没来由地我总是认为他看我的眼神不怀好意,所以我不让他跟着我。
好吧,那我就不让人跟着你了,要不,你自己开车吧?你有驾照吗?凌隽竟然没有坚持要让邹兴跟着我,这又让我很意外。
我没有驾照。我说。
其实我也早就想考驾照了,只是以前年纪太小,国家规定要十八岁周岁以上才能申请驾照,等我满了十八岁以后,爸爸去世了,齐家开始衰落,我自然也没有了去考驾照的心情,不过驾驶我是早就会了的,以前我总缠着爸爸的司机吴叔叔教我开车,吴叔叔看着我长大,格外疼我,就背着爸爸教了我一阵子,虽然技术不是很好,但也勉强能上路了。
嗯,你又不喜欢有人跟着,自己又不能开车,那怎么办呢?凌隽认真的思考起来。
我说过了,我自己可以乘坐出租车。不用管我。我淡淡地说。
行,那你就自由活动,你也可以带你的朋友到家里来玩儿,你虽然嫁人了,但你年龄还小嘛,应该有你自己的玩伴,我就不过多的干涉你了。凌隽说。
说完又好像想起了什么,从包里摸出了一张卡,放在了我的面前。
出去购物的时候不用省钱,这卡的信用额足够你任意挥霍了,喜欢什么就买什么,要不,我陪你去
不用!我没等他的话说完,赶紧的拒绝,如果这个混蛋跟在我身边,那别说是逛商场了,就算是逛英国女王住的白金汉宫,我恐怕也没什么兴致了。
他似乎料到我会果断地拒绝他作倍,并没有生气,只是笑了笑。
这是我嫁给他之后他第三次对我友好地笑,看着他的笑,我终于觉得他有了些人性。
其实就算是他不给我卡,购物的钱我也还是有的,虽然齐家落败,但作为齐家的大小姐,爸爸当然会给我留下一些可以满足我基本生活的备用金,那些钱用来拯救齐氏企业是杯水车薪,但足够我消费了。
不过既然他已经给了我,我也没准备拒绝,他知道我是没落的富二代,齐氏也是靠他注资才活过来,对于钱方面,我在他的面前已经是没有什么自尊可言,我如果不收他的卡硬要装有骨气,那反而显得娇情和死要面子,我现在就是一没落富商家族的过气富二代,是个穷人,在金钱方面没必要在他面前打肿脸充胖子,于是我收下了那张金卡。
他见我收下,再次满意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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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味道
作者:晚天欲雪
我甚至连谢谢都没有对他说一声,因为我觉得没有那必要。他这样的人,要是表现得对他太过感恩戴德,他反而会觉得你活得太卑微,反而会更看不起你。他是强者,事实上很难要求强者会去同情弱者,强者一般都只会尊重更强者,在强者的世界,面对弱者他们大多数时候都会不屑一顾,有时甚至会说一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我依然还是读不懂他笑里的含义,于是我不再去揣摩他到底在笑什么,爱怎么的怎么的,反正我已经这样了,他还能把我炖汤喝了不成?
吃完饭,他乘坐他那辆黑色加长版凯迪拉克出去了,我心里一阵轻松,开始在衣橱里翻起衣服来。
不管际遇有多不堪,但我才十八岁,我在极度挫败的时候会心如死灰,但大多数缓过来的时候,我的心里还是有激情的,我远远还没有达到把一切看透的境界,那个混蛋答应我可以出去玩了,我当然得收拾一番,至少穿得稍微漂亮一些,让妈妈看了我也不至于会担心。
打扮整齐,走出凌家的别墅,我一下觉得像飞出笼子的鸟儿般有想飞的感觉。我被禁锢的青春在一这刻也想飞扬起来,毕竟,我才十八岁,我并不喜欢深闺怨妇的生活,虽然我一直在过着那种生活。
妈妈见到我的时候,叫了声心肝后将我搂在怀里嚎啕大哭。然后开始仔细观察我是否瘦了,看到我气色不错,这才放心。
姓凌的是不是又欺负你了?你怎么这么久都不回来看妈妈?妈妈擦着眼泪说。
他对我挺好的,只是最近他忙,我要替他打理家里的事,所以没有时间过来。我说。
是么?你们没吵架吧?妈妈问。
可怜天下父母心,妈妈最关心的,还是自己的女儿有没有爱委屈。
没有呢,我们挺好的,妈,你身体还好吧?妈妈显然瘦了一些。
我也挺好的,妈去给你做饭去。妈妈说。
好呀,我好久都没有吃到妈妈做的菜了,早就想吃了。我笑着说。
回家的感觉是真好,我躺在在沙发上看电视,也许是回到家有了安全感,我竟然睡过去了。
饭菜的香味将我唤醒,妈妈已经将饭做好,见我睡着了,也没叫醒我,只是将电视声音调低,静静地守着我睡。
饭好了?妈你应该叫醒我呀。我笑着说。
我看你睡着了,就想着让你多睡会儿,现在醒了,那就赶紧起来吃饭吧。妈妈说。
我给妈妈盛上汤,妈,最近公司还好吧?经营正常吗?
还好,公司大多数的时间都是你的两个叔叔在打理,我也没有过多过问,不过听他们说挺好的。妈妈说。
妈,你可是***董事长,公司是爸爸创下的基业,你应该多关注一些,两位叔叔虽然也不是外人,但毕竟他们一直都是给爸爸打副手,缺乏大局观,你应该多给他们提一些意见,你跟随爸爸打拼的经验是一笔财富,应该在公司里发挥更大的作用。我说。
妈妈愣了一下,然后笑了:我家闺女果然长大了,竟然能想到这些事情,不过我只是一个女人,在经营企业方面还是不如男人,如果我插手太多,反而会让人说我在你爸不在后就想独占公司,他们都是你爸的亲弟弟,我可不想让外人有闲言碎语。
你本来就是齐氏企业的***董事长,齐氏在摇摇将倾之时,也只有我们娘俩去努力挽救,你当然有资格取得对公司的控制权,不管别人怎么说,那是别人的事,不能因为害怕别人多说你就淡出决策层,这恐怕也不是爸爸所愿意看到的。我坚持说。
妈妈显然有些吃惊我会说这些话,秋荻,你怎么想得这么多?
这一阵我很闲,凌家大门也没出去过,整天就想着我们家事,然后就想通了很多以前想不通的事情,现在爸爸不在了,只有我们娘俩了,我们当然得照顾好自己,也要照顾好齐氏企业。我说。
好,我知道了,不说这些了,先吃饭吧,难得回家一次,好好吃饭吧。妈妈笑着说。
我见妈妈不愿意多谈,也没有再说。我能理解妈妈的为难之处,爸爸不在了,公司没有了主心骨,各方势力自然会有争权的行为,公司处于危难人人都想避而远之,但公司真正缓过来,又人人都想取得对公司的控制权,在利益面前,人性就是这般丑恶。
和妈妈刚吃完饭后,我还真是到市中心的金城商场逛了一阵,主要还是想给自己买两套成熟一些的衣服,现有的服装大多都是适合学生的淑女装,可我现在已嫁为人妻,再穿那种看起来稚嫩的服饰显然已经不适合。
和别的女人逛街走走看看能逛一天不一样,我缺乏那种慢慢逛的耐心,我一般都是想好要买什么,然后直奔目标区,三下五除二搞定后就打道回府,以前因为一直不缺钱,所以买衣服当然也不用去考虑价格的问题,看好就买了,不用货比三家,这样的结果当然是我经常当了冤大头,我花五千块买到的东西,可能其他店里才卖四千块。败家女大多这样,我也不例外。
该买的东西已经差不多了,正要回去,这时迎面却遇上了那天在凌家和凌隽调情的我的老同学叶晴,而且她不是一个人,她挽着一个男人的胳膊,那男的戴着墨镜,看不清真面目,但看样子应该年纪在四十岁以上。
我本来是想避开的,但因为是正面相遇,叶晴也已经看到了我,实在避无可避,只好硬着头皮向叶晴点头致意。
叶晴向身边的男人说了两句,男人就先走了。然后叶晴向我走了过来。
面对叶晴我心里的感觉其实挺复杂的,她是我以前的好朋友,但她偏又和凌隽有染,虽然我对凌隽没什么感情,但她当着我的面和我名誉上的丈夫调情怎么说对我也是一种羞辱,所以我只是看着她笑笑,竟然不知说些什么。
顶楼的那家冷饮不错,我们去坐会吧?叶晴对我说。
好。只好点头答应。
因为逛商场一向讲究效率,买完东西就走,金城商场我来过多次,竟然不知道这顶楼还有这么一家冷饮中心,我对冷饮店里的那些饮品一向持不信任的态度,总觉得那里面添加了色素一类的东西,所以我只要了一杯冰水。
叶晴还是那么漂亮,今天她穿了一身紫色的裙子,可能是今天她身边的男人年纪比较大,她为了和他相配,就弄了一个看起来很成熟的发型,看起来更加有一种说不出的风情,她是那种可以被男人称为尤物的女子。
气氛有些沉闷,我忽然有些后悔了,刚才叶晴叫我来这里坐的时候,我就应该找个借口拒绝才是,以前虽然是好朋友,但我们分开的时间太长了,彼此的人生都已经今非昔比,恐怕再难找到相似的频率。
你还好吧?叶晴说。
这恐怕也是她无奈之下憋出来的客套性话语了,从那天在凌家为她们削苹果的事,她也应该猜得出我过得不怎么样。
挺好的。我机械地答,既然大家都言不由衷,那就彼此客套应酬吧。
你和凌隽叶晴欲言又止。
我是他们家的女佣,平时负责打扫房间什么的。我淡淡地说。
到底发生什么了?秋荻,怎么会这样?你怎么会小小年纪就嫁人了?叶晴说。果然,凌隽是对她说了什么了。
你也没比我大多少,你不也
我本来想说你身边不也带着一小老头么,但转念一想这话太伤人,于是就打住。
凌总说,你是他用钱买来的小妻子,我想不明白,你们家不是很有钱么,怎么会缺钱到要卖
我妈没有卖女儿,是我自愿嫁过去的。
我生硬地打断了她的话,这事是我心里的痛,虽然妈***我,但用我来换取凌隽的注资这是事实,所以我不愿意去谈这个话题,说起这些,心里堵得厉害。
我不是那意思,我是说你们家不也是富
此一时彼一时,以前我们家是有钱,但后来没落了,因为我爸去世了。我说。
对不起秋荻,我不知道
没事。我平静地说。
表面平静,但其实我心里很酸,提起爸爸,心里还是很想他。
那天凌总叫我去,我不知道你是他妻子,所以我
叶晴终于说到正题,她应该是想为那天的事跟我道歉,我摆摆手,没事,我和凌隽虽然有夫妻之名,但我们之间没有感情,你和他怎样,我都无所谓。
从叶晴称呼凌隽为凌总来看,她和凌隽的关系肯定不会很近,如果她和凌隽之间关系非常好,那她肯定不会一口一个凌总地叫,现在凌隽不在现场,她大可以直接像我一样叫凌隽的名字,但她却一直叫凌总,这隐约之间就显示了她和凌隽之间地位的巨大差距。
温柔陷井?
作者:晚天欲雪
我和凌总其实也没什么,那天他虽然抱着我进了卧室,但他其实根本没有动我。叶晴说。
我心里竟然有些窃喜,当时我分析的就是凌隽没有动她,没想到还真让我猜中了。不过他动没动叶晴关我什么事?我有什么好高兴的?我自己都不明白。
你为什么叫他凌总?
我本来是想问她是怎么认识凌隽的,但又觉得这样问不太好,于是换了一种方式来问,其实最后想达到的目的都差不多。
我是朝会的客户经理,专门和大客户联系的。叶晴说。
我点点头,原来如此,凌隽当然能算是大客户。
叶晴面露惊讶之色:你说凌总是大客户?
是啊,他那么有钱,当然算是大客户了,难道他还排不上号?我也有些惊讶。
你真不知道?叶晴说。
知道什么?我问。
看来你和凌总的关系确实不怎么样,你连他是朝会俱乐部的幕后老板都不知道,别人不知道可以理解,但你不知道不应该啊。叶晴说。
我愣了一下,这我还真不知道!我只知道朝会是万华市最大的销金窟,是男人的天堂,可我不知道凌隽竟然是背后的老板。
这事恐怕不仅我不知道,大多数的人都不知道。
其实我也是偶然知道的,凌总几乎从不出现在朝会,更不参与任何管理,平时都是罗进尺在管理,所以人家都以为罗进尺是朝会的老板,要不是罗进尺那次喝醉说出来,我也是不知道的
叶晴说到这里,应该是觉得说漏嘴了,罗进尺喝醉后会对她说这些话,那说明当时她就伺候在罗进尺的旁边了。
其实这倒也不难理解,她高二就辍学,自然是没什么学历,要想进朝会那样高档的销金窟去做客户经理,没有学历,那就只有靠脸蛋和关系了,当然了,女人的关系,大多都是靠身体换来的,尤其是叶晴这样的女子。
她不过是想掩饰她其实和那个罗进尺也有染,但其实她不必掩饰,因为不关我事。
我和凌隽本来就只有夫妻之名,我们之间一点感情也没有,他的事我从来都不过问,所以我不知道也很正常。我说。
不过你和他其实挺般配的,绝对的郎才女貌,凌总绝对是男神级的人物,多金又帅,还冷酷
从叶晴脸上的表情来看,她心里真是对凌隽仰慕有加,我忽然不想再继续这个无聊的话题。
我有些累了,我先回去了。我说。
那好吧,那天的事,真是对不起,以后我知道凌总是你的丈夫,肯定不会
我说了没事,不过凌隽不是什么好人,别让他把你当枪使,那天他将你带回凌家,目的是什么你自己心里有数。我说。
我明白,凌总那样的人,又怎么可能会看上我,这一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叶晴说。
我先走了,再见。我站起来说。
秋荻,我们还可以做好朋友吗?像以前一样。叶晴怯怯地说。
当然,我们一直都是好朋友。
我心里忽然有些感动,自从齐家没落以后,除了周宣再没有人说和我是好朋友了,现在叶晴竟然这样说,真是不易。
那你能把你的手机号给我吗?叶晴说。
好啊,你记一下。
叶晴拿出手机,记下我的号码,然后拔了一下,她的号码便出现在我的手机上了。
先走了,拜拜。我说。
走出金城商场,我看到了凌隽。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穿休闲装,黑色体恤,黑色牛仔裤,黑色休闲鞋,配了一个黑色的眼镜,修长的身材,冷峻的面孔加上一身黑,在人群中确实卓尔不凡。
我没想到他竟然会在这里出现,愣在原地,看着他向我走来。
他伸手接过我手里的购物袋,这里的停车位都满了,车只好泊在那边,得辛苦你走一段路了。
我没说什么,只是沉默着跟在他的后面,他竟然是来接我的。
都买了些什么?他见我不说话,又靠近我,用没有提购物袋的那一只手握住我的手问。
几件衣服而已,怎么,担心我将你的卡刷爆了?心疼了?我冷冷地说。
他笑了起来,嘴角有轻微的嘲讽:我给你的卡要是那么容易就能刷爆,那我就不是凌隽了。
那你跟踪我干什么?我没好气地说。
我没跟踪你,只是路过刚好看到你进了商场,就想着等你逛完接你一起回家。凌隽说。
鬼才相信他说的话!哪有这么巧,刚好他就路过,然后就看到我进了商场?
骗鬼去吧,你分明就是跟踪我。我说。
你许久没出来逛街,女孩子都是爱漂亮的,当然会出来给自己买些衣服,金城商场是万华市最高端的商场,你当然会来这里购物,我不用跟踪你,也知道能在这里找到你。他伸手过来准备搭在我肩上,我毫不留情地拍落他的手。
我们和好吧,结束战斗,怎么样?他说。
我们本来也不是仇人,你是我老板,我是你的女仆,或者说是你用金钱换来的物品,我没有资格仇恨你。我说。
秋荻,不要这样说,以前我对你确实不够好,不过我从现在开始会努力对你好一些的。他说。
你对我其实已经不错了凌先生,你只要不从齐氏撤资,能让齐氏度过难过,那对我就是非常好的了,至于你对我的羞辱,我完全可以不计较,那是我的命,是我活该。我说。
这话半真半假,我自己也不是很能分得清到底哪些是真,哪些是假。他对于齐氏企业来说确实可以算是恩人,如果没有他的资金,那齐氏肯定就完蛋了,但他却又以我嫁给她为条件,这就让他的施恩彻底变味,我嫁给他之后,他对我百般凌辱,好像我和他天生有仇一样,他的行为至今我也搞不表楚到底出于什么动机和目的。
我说过,以后我会对你好,现在我们先回家,然后晚上我带你出去吃饭,然后看电影。他完全不管我的冷淡,继续热情地说。
他的热情甚至可以用反常来形容,他平时是一个极为冷酷的人,作风凌厉强势,很少会这样好好地跟我说一句话,但是他忽然就改变了,变得温柔而随和,而且耐心极好,不管我怎样刻薄他,他都不急不恼,真是让人奇怪之极。
我再不作声,只是跟着他来到附近酒店的停车场。
他为我打开车门,用侍者的姿势手扶车门让我上车,一瞬间我有些做梦的感觉,这他妈还是凌隽么?是那个对我百般凌辱,骂我破鞋二手货的恶魔凌隽么?
等我坐好,他这才笑呤呤地上车,打开了车里的音乐,是理查德的钢琴曲《梁祝》,这显然也是有意在讨好我,我时常在琴房里弹这首曲子,其实我是怀念爸爸,他以为我是非常喜欢这首曲子,所以特意在车里播。
不管怎么说,他都是用了心的。我心里确实不争气地被触动了一下。
女人就是这样,男人千般的不好总是记不住,只要男人放下姿态给点小温暖,女人就会不自觉地沦陷于他们伪装的温柔陷井之中。
我可不能这样,我发现自己内心柔软的地方被触动之后,赶紧在内心提醒自己:齐秋荻,你可不能被他的这些手段所迷惑,不要陷入他的温柔陷井。
秋荻,你那么喜欢钢琴,那你可以继续深造啊,我们虽然结婚了,但我肯定不会影响你做你自己喜欢做的事,如果你想继续练琴,我可以为你提供所有的条件。凌隽接着说。
他是绝顶聪明的人,我内心那一瞬间的感动,应该已经在我的脸上表现出来,而且已经被他给捕捉到了。
我不喜欢钢琴,我平时弹琴只是因为无聊。我冷冷地说。
可是你真的弹得不错啊,你其实是很有天赋的,只是以前可能没有用心去练,所以造诣不深,但你的琴声是有灵性的,音乐这种东西,后天的努力当然重要,但先天的悟性却是达到高境界的必要条件,在这方面你是有天赋的。凌隽说。
我不得不佩服这个男人确实能明察秋毫,我以前钢琴老师也说过,我如果要是能稍努力刻苦一些,我是有机会成为不错的钢琴师的,但是我当时确实是太不用功了。
我现在已经没有兴趣了,我只会无聊的时候才会弹一下,如果你觉得我弹得烦人,那我以后就不弹了。
我自己也承认这话确实有些娇情了,他其实多次要求我为他弹奏,但我都拒绝了,现在却说他烦我弹琴,这话是有些不讲道理了。
这一次他明明可以和我理论,但他却并没有说什么,而是笑了笑,我喜欢听你弹琴,这你是知道的,只是你不愿意给我弹而已,你对我心里有气我知道,以前都是我不对,所以我也不怪你恨我,我相信你的恨意会慢慢消融的。
我再没有说话,我担心我再和他交流下去,真的会跌入他的温柔陷井。
作者:晚天欲雪
在接下来的几天,凌隽对我好得让我自己都不敢相信。
只要是关系到我的事,他都会亲自去关注,包括我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体贴得像我妈一样。自从我长大后,我妈都没有这么细致地关注过我的每一个生活细节。
他这样做真让我惶恐,发自内心的惶恐。
我相信人是会变的,随着阅历和处境而变化,就像我一样,以前是个不懂事只知道吃喝享乐的富二代败家女,我自己也不曾料到后来会为齐家承担起那么重要的责任。但是人变也得有个理由,这个凌隽忽然间就变得温柔体贴起来,我实在是接受不了他的变化。
猫忽然不吃鱼了,狼忽然不吃肉了,而且都是突然发生的,当然令人生疑。
凌隽要是慢慢地变成这样,我倒也勉强能够接受,他忽然就由狼变羊,我就真是适应不了。
我当然不会那么轻易就被他软化,我倒不是一直在记恨之前他对我的凌辱,只是他忽然的改变实在太过蹊跷,我不得不防。
秋荻,我有礼物给你。他从外面回来,一进门就大声说。
我还是不冷不热地看着他,并没有任何的表示。
他从包里拿出一件东西递给我,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过来,竟然是一本驾驶执照,上面的名字和相片都是我的。
你弄一个***件给我干嘛?我冷冷地说。
什么话!这当然是真的,以后你就是有驾驶执照的人了。他得意地说。
可是我并没有去参加培训,更没有通过考试,怎么可能就能拿到驾照,还有,你到哪里弄到的我的证件照?我说。
我凌隽是什么人,要给自己的老婆弄一个驾驶执照有那么难吗?至于你的证件照,是我在你的房间里找到的,只是想给你一个惊喜。他一脸的得意。
没有参加考试就拿到驾照,那当然就是假的。我不屑地说。
这可都是由正规机关发的,上网也可以查到档案的,怎么可能是假的?这世上的真假本来就不好界定,有效的就是真的,没效的就是假的,从我凌隽手里拿出来的东西,当然都是有效的,所以就是真的,我是托关系办到的,你就放心吧,绝对的真证件。他说。
是真的我也用不上,我不要。我说。
其实我都觉得我有些太作了,这驾照其实对我来说很重要,有了这本本,我以后就可以自己驾车了,我心里其实蛮高兴的,但我不能表现得太高兴,不然他就会认为我很感激他了。
怎么能不要呢,你下个月就十九岁了,生日礼物我也提前为你准备好了,我的礼物可是配套的哦,你跟我来。他说着伸手过来拽住我的手就往外面走。
他力气太大,我想挣也没法挣脱,只好跟在他后面走出别墅。
一辆红色的崭新跑车停在别墅外面,这显然就是凌隽所说的配套的礼物了,所谓配套,就是驾照配新车。
他把钥匙递过来,老婆,要不要试试你的新座驾?你说你不喜欢别人跟着,现在你有了驾照和自己的车,你就想去哪就去哪了,又方便又自由,怎么样,很炫吧?
我并不喜欢驾车。我还是冷淡地说。
他眼里流露出失望,但脸上还是挂着笑容:没关系啊,慢慢地就会喜欢了,驾驶有很多乐趣。
虽然我已经隐隐感觉到他的不快,但他还是不发火,要换作以前,恐怕我早就挨揍了。
先放着吧。我转身回房,虽然我其实很想去试一试那新车,但我还是强忍住了。
好,那钥匙就给你了,这车以后就是你的了,你随时可以用。他跟在我后面说。
其实那一刻我心里充满喜悦,许久没有感受被人疼被人宠的感觉了,只是我还得装出无所谓的样子,不是不近人情,而是实在看不透温馨后面到底有没有什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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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晴打来电话,让我陪她周末去爬山。
自从上次森林公司的事后,我其实对山林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恐惧,那是一种心理阴影,我其实并不想陪叶晴去爬山,但她说约了高中时的几个老同学一起去,我想了想,如果心里有阴影,那恐怕还是得直接去面对,才能慢慢解开心结,日子本来也过得挺闷,于是就答应了叶晴的邀请。
和叶晴她们约在城北的广场集合,我开车赶到的时候,看到叶晴和另外两个女生正站在公交站台旁边说话,那两个女生我看起来挺面善,确实应该是见过,只是记不起她们的名字了。
我将车停在路边,在她们艳羡的目光中下了车。看到她们那样羡慕,我心里还是有一种舒畅的感觉,那是一种虚荣心得到满足的畅快,人都是有虚荣心的,我也不例外,相比以前来说也许对这种虚荣看得更淡一些,但并没有完全消除虚荣心的存在,貌似以后也不可能消除。
以前的我在同学们面前一向都是充满优越感的,自从爸爸去世以后,这种优越感就慢慢消失殆尽了,今天终于又找回了这种优越感。
之所以会开车来,那也是想炫一下,主要还是想炫给叶晴看,虽然她自己说和凌隽没什么,但作为女人,我心里还是有解不开的结,我把跑车开来,就是想告诉她,不管凌隽对我如何,我才是原配,凌隽为了讨好我,可以为我买豪华跑车,但是凌隽却不可能为她做这些事情,永远也不可能。
至于自己为什么非要和叶晴较劲,我也说不清楚。也许是那天在凌家她在场面上胜了我一次,我心里一直不能释怀,也或许是因为我缺乏自信,所以要通过这些手段来加强自己的自信心,还是那句话,人性是复杂的,有些自己做了的事,自己也说不清楚到底是为什么。
秋荻,你还是那么漂亮。其中一个胖女孩对我叫道。
我在脑海中努力去回忆她的名字叫什么,但任我再怎么努力,也还是想不起,女大十八变,这些高中同学都好久不见了,都变了样了,我又怎么可能认得出来,她们之所以认得我,也不是因为我真的长得有多漂亮,而是以前我当富二代的时候太嚣张了,自然给人留下的印象很深,我嚣张的意思,当然不是说我经常欺负人,而是我花钱如流水,非常义气,在班上是女生中的一姐。
换种说法,也就是二愣子的意思,就是小女生们谁要是缺钱了,就管我借,只要她们说得够可怜,马屁拍得我舒服,我一般都不会拒绝,这样的有钱的二百五一姐,当然会给人印象深刻的。
你肯定不记得我了吧?我是胖妞啊,以前你经常叫我馒头,有一次有个男生上体育课时碰我的胸,你还帮我揍了他,你忘了?那个女生说。
我是真想不起来了。这样的事在高中时经常都有发生,我仗着当时财大气粗,从来不买男生的帐,这种打抱不平的事自然没少干,这种行侠仗义的事太多,我哪里会记得住。
你变了许多,我都认不出来了。我礼貌性地笑笑。
你终于想起我来了,这是高蔓,还记得吧?咱们班的劳动委员,那时到你值日时你从不打扫,高蔓又管不住你,只好自己上。胖妞指着旁边一个穿牛仔裤的戴眼镜的清秀女生说。
这个我倒记得,那时我确实从不打扫卫生,倒不是我不愿意打扫,我是真他娘的不会,我本来一直都是花钱雇其他同学打扫的,可后来遇上个娇情的班主任,非要我自己动手,我又确实不会,只好委屈了咱们的劳动委员了。
呵呵,以前的事,真是抱歉,让姐们几个受累了。我心里忽然对她们有了一种说不出来的亲切感,好像遇上亲人的感觉。
老同学这种关系,虽然没有血缘亲戚关系,但却是那一路青春的相伴者,把那些在一起经历的破落故事一提,这关系忽然间便亲热起来,那些时光是真好,可惜永不再来。
秋荻,我们正愁着转乘车麻烦呢,正好你开车来了,那我们就可以搭你的车了。叶晴说。
好呀,没问题,这车双排座的,只是跑车的后排座都很窄,坐在后面恐怕会不太舒服,大家委屈一下吧。我说。
有跑车坐就不错了,哪里还计较那么多,上车吧。胖妞兴奋地说。
看到胖妞的兴奋劲,我心里竟然也高兴起来。情绪果然是会相互传染的,我这十八岁的青春之心在遭遇诸多变故后慢慢荒芜,今天在她们的带动之下,才又开始又有了些正常的悸动。
我们要爬的山叫白鱼山,因为此山像一条鱼,加上山上多有白色岩石,得名白鱼山,是万华市近郊最高的山了,山上有寺,起名叫归照寺。
将车停在山脚,我们便向山上爬去,胖妞的话挺多,一路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各种趣闻轶事不断,说得我们不时地大笑出声。
我竟觉得分外的快乐,那心里的沉重似乎消散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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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晚天欲雪
白鱼山上游人并不多。
风很大,在山顶的凉亭里远眺,心情顿时舒畅了许多。
我们去寺里烧香去,拜拜菩萨,求他赐我一个高富帅。胖妞说。
我心里暗笑,心想如果你不减肥,菩萨就算把高富帅赐给你了,恐怕你也留不住,哪个高富帅受得了你的那一身肉?
好呀,我也去烧香去。劳动委员高蔓也说。
你们去吧,我在这坐一会,我就不去了。我说。
以前妈妈跟我说过,女孩子来例假的时候不能进寺庙,会亵渎神灵,而我这两天刚好来例假,前一阵对凌隽说来例假,那是骗他的,这一次是真的。
一起去吧,心诚则灵哦。胖妞说。
我摇摇头,我今天就不去了,你们去吧。
秋荻要什么有什么,自然不用再拜菩萨了,我们自己去吧。叶晴这话虽然听起来像开玩笑,但我怎么都觉得有讽刺我的意思。
我心里一叹,心想我要是要什么有什么的话,我最先就想要回爸爸,再要回我大学校园的日子,可惜那些都要不回来。
不过我没有反击她,只是笑了笑,没有再说话。
叶晴她们去烧香去了,我一个人在亭子里吹风,周围很静,也不知道怎么的,今天这山上游人会这么少,周围几乎就没什么人,我心里忽然一阵不安,起身准备去追叶睛她们。
但来不及了,我看到了一个人向我走来,他手里竟然拿着枪,但他最令我恐怖的不是枪,是他脸上的银色面具!
森林公园,银色面具,我脑海中浮现那天被强暴的情景,身体一阵冰凉,开始发抖。
我正要叫喊,戴面具的人却将手竖起作了一个噤声的动作,然后摇了摇手里的枪,他的意思很明显,那就是如果我胆敢乱叫,他就开枪打死我。
我当然不可能会按他的意思去做,我怎么可能会能容忍让他再强暴我一次?
救命啊!有坏人!救命!我拼命地大叫,因为太过紧张,我的声音颤抖而沙哑。
面具人并没有因为我大叫而逃跑,而是接着向我逼近,并没有人回应我的呼救,这山上的人竟然好像都消失了一样,我的大叫并没有唤来任何人,我心里绝望之极,眼泪开始滚落。
不许伤他!这时响起一声大喝,这喝声犹如神音一样,瞬间将我从绝望中拉回,来的人更是让我怎么也意料不到,他竟然是凌隽!
在这关键时刻,他竟然在这里出现了!难道真是菩萨显灵了么?
面具人举枪对着凌隽,用很怪异的声音说:滚,不关你的事,不要妨碍我,不然我就杀了你!
但凌隽却并不惧,向面具人步步紧逼而去,奇怪的是面具人并不开枪,反而被凌隽逼得步步后退!
凌隽忽然飞起一脚踢在面具人的手上,枪被踢飞,面具人转身就跑!
眼前发生的一切在电视剧里我应该是不止看到过十遍,但今天却真实地发现在我面前,标准的英雄救美剧情,如果我能算是美的话。
凌隽并没有追,而是向我走过来:没事了,有我在,你就安全。
我被吓得魂飞魄散,一时间没缓过劲来,只是任他揽我入怀,然后我在他怀里终于大哭出声。
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么多的电视剧里一但出现英雄救美,那被救的美人总会有以身相许之心,原来那还真不是剧情需要,女人一但在绝望中被男人救起,对这个男的那种感激加崇拜再加依赖的感觉的确会让女人迷上这个男的,那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情绪,在那一刻,你真的会觉得他是世上最好的人,最可信赖最值得托付的人。
我那辛苦构筑的马奇诺防线就这样被摧毁,我对他心里的恨意,在被他救了之后彻底消融,我紧紧地贴在他的怀里,他伸出手轻轻拍我颤抖的身体,轻声安慰。
我们报警吧?凌隽说。
算了,肯定跑远了。山高林密的,等警察从市区赶来,人早就没了。我颤抖着说。
我说的是事实,这里离市区并不近,等警察赶来后面具人肯定早就跑掉了,到时我到底要不要对警察说我在森林公园被强暴的事,恐怕会变成让我更加为难的问题,案子破不了,反而再揭一次心里的伤疤,那又何必。
好吧,听你的,以后咱们小心一些就行了。凌隽说。
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是阿芳告诉你我来爬山了吗?你不怕他开枪打你吗?我说。
是啊,我回家听阿芳说你来爬山了,于是我猜你肯定是来爬这座山,反正我也没什么事,就也来了。哦,他的枪是假枪,所以我不惧。凌隽说。
啊?假的?我走过去捡起了地上被凌隽踢飞的枪,果然是假的,但外形做得真的很逼真。
你怎么知道是假的呢?我很困惑。
猜的呗,这大白天的,他敢真的开枪吗?他对付你一个弱女子,也用不着枪这么杀伤力很强的武器吧?所以我猜只是用来吓人的。凌隽说。
我想想好像也对。
谢谢你。我终于说了谢谢。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是我对凌隽第一次说谢谢,以前虽然他也为我做过许多的事,但我从来也没有谢过他,不是我不懂得感激,只是他对我的羞辱实在很难让我对他心存感激。
你是我老婆,我为你做一切都是应该的,谢什么呀。他笑道。
我第一次发现他笑起来的时候真的很好看,他平时表情冷峻,但笑起来的时候却很温柔,因为他平时很少笑,所以展颜一笑的时候,就像冬天里忽然见晴,让人惊喜的同时也会有微微的不适应。
哎哟,菩萨真的显灵了?真的来了高富帅了!这时突兀地响起一声尖叫,原来是胖妞她们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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