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不得抵扣的有抵扣有哪些条件?

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抵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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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未实际付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   问: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如果我有一张发票,未办理入库,也未办理付款,但发票已取得,可以先抵扣吗?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时间有什么规定?   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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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实际付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
&&& 问: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如果我有一张发票,未办理入库,也未办理付款,但发票已取得,可以先抵扣吗?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时间有什么规定?
  答: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条件:
  《》()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
  第十九条条例第九条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首先要取得符合规定的扣税凭证,其次所用用途不是属于第十条的不得抵扣范围。
  2、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时间:
  原来的《》()规定的工业入库、商业付款后才可抵扣的规定已在《》()文件中被废止。现行的增值税抵扣及时间的要求是按《》()的规定来执行: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抵扣时限,不再执行《》()中第二条有关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时限的规定。
&&& 根据最新文件:&&  
&&&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付款与销货单位不一致,进项税能否抵扣? (李晓波)
  问题:企业所支付款项的单位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销货单位不一致,可以抵扣进项吗?
  答案: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是不能抵扣的。专家解答如下&   
  政策依据之一:《》(条款失效)第一条(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如果认为192号文晦涩难懂的话,还可以参照自日起施行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公告。
  政策依据之二:《》()的规定:纳税人通过虚增增值税进项税额偷逃税款,但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
  二、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
  三、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
  受票方纳税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也许有的纳税人提出,如果存在三角债问题,三方通过签订协议且有真实的货物交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抵扣。
  如,有甲乙丙三家企业,甲销售货物给乙,乙销售货物给丙。甲企业欠乙企业11700元货款,乙企业又欠丙企业23400元,三方协议:甲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1700元给丙企业,货物直接运到丙企业以抵顶欠乙企业的11700欠款,丙企业减少乙企业的欠款。
  这个例子在实际经济活动中是再平常不过了,三方抵债没问题,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真得能抵扣吗?更有税务人员对此见怪不怪,认为只要纳税人能够提供充足证据证明事实就行&&这合乎&人情&,但无政策依据。无论是192号文还是39号公告实际都在强调开票方卖给受票方货物,且从受票方收取了款项或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发票开具的内容与实际相符。
  反观上例,丙企业从甲企业取得的发票没有支付款项,而是通过贷记&应收账款-乙企业&来减少乙企业的债务,从资金流无法直接看出与甲企业的关系。既然现行政策对此有明确规定,丙企业为何还要通过三方协议冒着风险取得抵扣发票呢?这在现实中往往都有&猫腻&。完全可以由甲企业把发票开具给乙企业,借记&应付账款-乙企业&抵顶欠账。涉及大宗货物不便运到乙企业也无妨,已售货物物权只要已转移给乙企业,放置甲企业代管完全没有问题。乙企业收到发票时在账务上贷记&应收账款-甲企业&,再开具专用发票给丙企业,借记&应付账款-丙企业&抵顶欠账。哪怕由甲企业代为运至丙企业,只要甲乙双方在账务上做了销购账务处理,也是符合现行文件规定的,这样丙企业取得的乙企业开具发票就可以抵扣。275被浏览34,350分享邀请回答4520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7添加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进项税额抵扣的七个“必须”,这些前提条件缺一不可!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需同时具备七个条件,并视情处理,以防范税务风险,提高税务遵从度。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在计算缴纳税款时对于以前环节缴纳的税款准予扣除的一种税收优惠。由于税额抵扣是对已缴纳税款的全部或部分抵扣,是一种特殊的免税、减税。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进项税额抵扣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七个条件,缺一不可。否则,其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予以抵扣。同时,建议纳税人从实操层面的具体要求出发,视情处理、谨慎操作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相关抵扣事项,以防范税务风险,提高税务遵从度。
一:必须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
一般纳税人按照适用税率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一般纳税人认定要注意新规则,应主动适应“营改增”试点的税务要求,正确选择“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身份,并及时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事项。
(一)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必须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明确: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含)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达到此标准的,应当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二)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符合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二:必须取得合法有效抵扣凭证
进项税额抵扣,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购进原辅材料、销售产品发生的税额后,在计算应缴税额时,在销项增值税中应减去的进项增值税额。对房地产企业一般纳税人来说,“营改增”最大的难点在难以取得合法有效的抵扣凭证。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票是为加强增值税抵扣管理,根据增值税的特点设计的,供一般纳税人抵扣税款使用的一种发票。增值税专票是一般纳税人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扣税凭证,是目前最主要的一种扣税凭证。
(二)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开具的发票。
(三)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纳税人进口货物时,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允许抵扣。
(四)农产品收购发票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五)农产品销售发票 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而自行开具或委托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
(六)完税凭证 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允许抵扣。“完税凭证”包括《税收缴款书》和《税收完税证明》两种票证。
(七)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外贸企业发生原记入出口库存账的出口货物转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以及已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并转内销的,外贸企业于发生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
(八)购进农产品核定抵扣无需扣税凭证 自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抵扣。
(九)收费公路通行费发票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三:必须符合规定的抵扣范围
下列七种情形的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服务,发生规定情形(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除外)的,应当将该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二)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
(四)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五)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六)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七)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用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所列项目。
四:必须执行规定的抵扣方法
增值税进项税额并非可以全额抵扣,是否可以抵扣需视情而论。
(一)以票抵扣
以票抵扣,就是一般纳税人凭借增值税专用发票到税务认证后按发票上的金额抵扣。即取得法定扣税凭证,并符合税法抵扣规定的进项税额。具体包括: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机动车零售商初购入新机动车时取得,用于车辆注册上牌照、缴纳车购税和增值税抵扣。
3.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4.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5.外贸企业应在取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纳税时,凭此抵扣进项税额。
(二)计算抵扣
计算抵扣,即没有取得法定扣税凭证,但符合税法抵扣政策,准予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1.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2.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3.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比率抵扣
比率抵扣,就是拿购进商品或劳务的发票经税务核准后根据使用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核定抵扣
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方法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以下方法核定扣除: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3%/(1+13%)
(五)比例抵扣
不动产进项税抵扣,第一年为60%,第二年为40%。
1.分2年抵扣,第一年为60%,第二年为40%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2.新增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可以抵扣
纳税人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依照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六)差额抵扣
“营改增”差额征税,是指“营改增”纳税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规定范围纳税人的规定项目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为销售额进行征税的方法。增值税支付价款扣除,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差额征税的政策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规定范围纳税人的规定项目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为销售额的征税方法。为适用“营改增”试点的需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部分行业或某些业务,规定了可以实行差额征税政策。具体包括22个项目。
(七)全额抵减
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来源:中国税务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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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没懂你的意思。是所有的都可以还是有个别情况?如果有个别情况麻烦您给我举一些常用例子,谢谢。
于,18:05:13补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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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的除非是取得防伪税控系统 及维护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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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个别情况,比如取得防伪税控系统 及维护费的普通发票是可以抵扣的,其他是不能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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