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职工怎样仅37款车享受补贴生育一次性补贴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女职工、男职工生育津贴怎么计算
[导读]:女职工生育津贴怎么算?男职工生育津贴如何计算?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职工个人不缴费。
社保&全面保障
免费获取保险计划
为您人生全面&体检&
给谁投保:
出生年月: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selected="true"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option value="年
  女职工生育怎么算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1、生育津贴:
  (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晚育假增加30天;
  (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2、生育医疗费
  生育津贴
  (1)在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备注:生育津贴要在生小孩后,五个月内办理.
更多精彩尽在社会保险频道
的更多内容
本周精彩推荐
·上海市医保余额查询
·不同人群都要如何办理医疗保险
·理财和保险两回事 理财型保险要
·珠海医保卡余额查询网和其他查询
·保险理财让资产安全有保障
·养老理财靠不靠谱?
·北京医疗保险具体报销流程是怎样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重回至5%
·济南市医保办地址具体在哪
·揭穿万能险的阴谋 并不是所有人
·一度最风光的万能险开始退市了
·聊城市医保卡余额要怎么查询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难点和重点
·科学的购买保险 规避人生三大风
·医保卡不见了怎么办?怎么补办?
·办理生育保险参保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报销须知
· 济南企业职工生育险规定
·北京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材料是什么
·社保津贴和产假工资为何不能兼得?
·生育女职工自何时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南京没有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生育津贴
·山东淄博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最低为1484元/月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成都出台生育保险办法 男职工也可享受补贴
&首页 -& >> -&
成都出台生育保险办法 男职工也可享受补贴
华夏经纬网
&&& 0.6%60%60%0.6%
&&& 12()365
&&& 30002000
&&& 121250%
【& &&】【 】  一、女失业人员一次性生育补贴  1.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女失业人员,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⑵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且最近一次中断生育保险缴费前,原用人单位已为其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满10个月以上。  2.符合上述条件的女失业人员,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的400元;顺产的24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4000元。  3.符合条件的女失业人员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保险联系单》或《生育状况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卡》(以下统称就医证卡)、原始发票等材料,到原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失业女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结付表》,女失业人员签字确认后领取补贴金额。  二、男参保人员一次性生育补贴  1.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男参保人员,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⑵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本人参加生育保险并已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  其中:单位参保职工的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纳2010年4月后医疗保险费的,视同其缴纳同期生育保险费。  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  2.符合上述条件的男参保人员,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  3.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男参保人员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保险联系单》或《生育状况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就医证卡、原始发票、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到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结付表》,参保人员签字确认后领取补贴金额。  三、注意事项  1.上述女失业人员或男参保人员配偶的生育或流产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除按上述规定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外,不享受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生育津贴等其他生育保险待遇。  2.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的女失业人员,按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加生育保险且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待遇;不重复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1、2、3、4、5、6、2015江苏男职工生育津贴新规定
《2015江苏男职工生育津贴新规定》是有志坤教育()为你整理收集,希望2015江苏男职工生育津贴新规定这篇文章对你有帮助! 江苏男职工可享10天生育津贴  南京市政府公布了贯彻《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实施意见,增列了享受生育津贴的七类情况。其中,男职工也可以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  该实施意见明确,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这次的文件提出,增加职工下列休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  1.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2.实行输卵管结扎或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  3.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4.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5.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  根据规定,生育津贴低于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高出的部分用人单位不得截留。这一实施意见规定的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自日起享受。女职工妇科专项检查的费用自日起,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你可以点击下一页查看更多《2015江苏男职工生育津贴新规定》相关文章!
  佛山生育津贴调整最新消息:难产发多15天  人社局发布通知,日起,因妊娠期合并症、并发症住院的参保职工,住院医疗费用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核报,难产享受的待遇有提高,加发天数由原来的15天变成了30天。  ――――通知原文――――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通知禅城、南海、三水、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为贯彻执行《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以下简称《规定》),依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3〕2号)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日起执行,如国家和省有新规定,从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女职工分娩住院前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住院费用,按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核报。  二、分娩、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日期在日(含)之后的,参保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及生育津贴的核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女职工生育津贴享受假期天数: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津贴享受假期天数: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施行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三)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三、以上通知事项自日执行。
享有生育津贴的条件和支付方式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生育津贴已成为一种对职业妇女表示关注的重要国际性措施,其宗旨在于向生育女职工提供基本经济保障,使她和她所生产的婴儿能够在产假期间按照适当的生活标准维持无所匮乏的健康的生活。享有生育津贴是生育的职业妇女的一项基本权利。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保险是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基本权益,其根本目的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进行保障。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江门女职工顺产生育津贴11665.27元  近日,江门市人社局组织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该意见拟定,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其生育费用的基金支付比例从50%至100%不等,顺产假期天数98天,生育津贴金额11665.27元。  据了解,该意见由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生育保险待遇、待遇支付管理规定、外国人和港澳台地区人员参保规定、待遇调整和配套文件制定、经费保障和实施时间等七个部分组成。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根据该意见对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的规定,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0.8%,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该意见明确了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并且在就医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范围内费用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二级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为10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75%。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而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者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但在就医确认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基金支付比例为60%。因急诊、抢救而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基金支付比例为60%。非因急诊、抢救而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每次生育一次性生育保险医疗费用补贴,基金支付50%,最高限额3000元。  该意见还拟定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待遇标准,女职工顺产假期98天,生育津贴11665.27元;难产128天,生育津贴15236.27元;多胞胎每生多1个假期增加15天,生育津贴增加1785.50元。  此外,该意见还拟定了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假期及津贴金额。  另外,外国人和港澳台地区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按规定享受最多两次分娩的生育保险待遇。外国人和港澳台地区人员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应提供就业证和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证明,并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视同规定的计划生育相关证明。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盐城男职工也将享有10天生育津贴补助   11月21日下午,盐城市政府就近日出台的《盐城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和市人社局有关领导出席了此次发布会,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吴奎就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此次新闻发布会传出的最大喜讯是,男职工也将享有10天生育津贴补助了。   记者在发布会现场获悉,2000年,盐城市下发的《关于贯彻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实施意见》,在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妇女平等就业,促进企业公平竞争,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生育保险面临覆盖范围窄、统筹层次低、各地待遇不均衡、基金总体结余较多及一些地区基金支出不规范等情况和问题。为从制度层面上对上述情况问题进行有效解决,6月30日,江苏省政府颁发了《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盐城市人民政府按照此规定,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该市生育保险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出台《盐城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并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记者了解,《实施办法》分为总则、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管理和监督、法律责任、附则6章共41条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在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获得经济补偿和基本医疗服务,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妇女的就业。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三个方面。职工在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后,其生育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即时补助;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后才可由生育保险基金补助。   吴奎向记者介绍到,《实施办法》的最大亮点是,改变了原《实施意见》规定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只是城镇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将覆盖范围扩大到盐城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使职工的生育保险制度与该市城乡居民的生育医疗保障政策以及去年出台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生育医疗保障政策,共同构建起覆盖全市城乡育龄妇女的生育保障体系。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本《实施方法》对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男职工,也规定了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补助,这是首次保障男职工在护理假期间获得用人单位同等报酬的经济补偿。
  武汉生育津贴怎么算   在正规的公司里,女职工生育一般有生育津贴。在武汉生育津贴怎么算呢?详细细则及流程一览。   在武汉,生育保险是只能经由工作单位或挂靠单位办理,连续参保6个月后,可以享受。   生育保险基金统筹到当地社保问问才好。因为挂靠单位办理社保,是五险合一,全部一起办理,不能只办理生育保险,而且,挂靠单位,意味着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都得自己出的。月度至少得交500多元,要是半年可以享受生育保险,你至少得交3000多元。生育保险在分娩住院报销上,自费费用除开最多报3000元左右(固定费用),然后是生育津贴三四千元钱。   你需要先办理&生育服务证&就是准生证,再带上结婚证、准生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填表登记并指定分娩医院等,经审批合格的,到时候凭登记表、医保卡办理住院手续,直接减免生育基金统筹部分,至于   生育津贴程序:出院后,凭出生证明、出院小结、填表登记(单位社保经办人办理),等社保把生育津贴打到单位账户上,就可以到单位领取了。   职工符合规定的门诊产前检查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实行限额支付,其中,在规定限额以内(含限额)的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实际费用支付;超过限额的部份由个人自负,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向个人收取。   日起除剖宫产外,武汉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支付标准均上调。在不同等级的医院报销比例分别如下:  时间:日起   报销:   顺产一、二、三级医院调整为   三级医院2500元、二级医院2200元、一级医院2000元。   助娩产一、二、三级医院分别调整为   三级医院28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2100元。
  &生育津贴&该怎么发更合适   11日,广东省政府官网发布了新修订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从日起施行。《规定》相比现行规定将会提高相当一部分女职工的生育津贴。改变了此前都按照社会平均工资作为基数的方式,变为与本单位工资挂钩。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的单位,生育津贴将更高。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单位,生育津贴也会相应降低(据11月12日《南方都市报》)。   生育津贴从缴纳方式看,按照人力资源部颁发的《生育保险办法》第六条规定,目前各地都是以用人单位职工年工资总额作为计费基数,&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0.5%,具体缴费比例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测算后提出,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后实施。&   从发放标准看,按照《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计算方式为: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很明显,生育补贴和养老金、公积金等最大不同的地方在于,不管是缴纳还是发放,它都不与职工个人的社保缴费基数挂钩,只与单位平均工资有关。   另外,生育津贴也并不是员工生育期间的工资收入,只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于生育保险支付的部分。包括广东省在内,各地都规定了&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高出的)余额部分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这也就保障了员工在生育期间的收入,至少不低于自己的月平均工资。   现在我们再来看,这次政策调整对个人实际收入的影响,大约可以分成三类:一是,对于那些个人工资既高于单位平均工资、又高于社会平均工资的人来说,经过这次调整后,个人的生育期间收入其实并没变。对于那些个人工资低于单位平均工资但高于社会平均工资的人来说,经过这次调整后,收入会有提高。而对于那些单位平均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人来说,经过政策调整之后,生育期间的收入则减少了。   客观地说,如果以社会平均工资作为基数发放生育保险津贴,出现征缴与发放双重标准,尤其对于那些高缴低领的单位,会感到权利缩水,义务与权利不对称,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部分用人单位缴纳职工生育保险费的积极性。如今从&平均&走向&差异&,也可以说是一种公平的体现。   关于公平和公正的含义,康德说过,&公平只需要按照现实秩序确立分配规则,而公正则需依据道义的理念要求对现存秩序提出批判。&在我看来,公共政策本身除了实现&公平&之外,同样还存在&依据道义的理念&的诉求。而生育津贴作为一种公共性民生福利,其本身也应该具有更大的普适性和普惠性。   从国外发放生育津贴的情况看,这个特征尤其明显。在日本,不管是哪国人,只要加入日本的社会保险或国民健康保险,只要住所是在日本国内,租的房子就行,生一个孩子,就能拿到42万日元的补贴,之后每个月政府会发给父母5000日元的育儿金,直到小孩满12岁为止。瑞士规定,本国妇女生育后,可以获得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瑞士法郎,之后每个月小孩子有200瑞士法郎的补贴,一直到16周岁。澳大利亚略有不同,原来规定年收入低于15万澳元的家庭,在第一个孩子出生时领取5000澳元,此后生孩子每个领取3000澳元。2015年宣布废除原有的育儿补贴政策后,调整为年收入低于10.1万澳元的家庭,才可以享受第一胎生育的补贴政策。   从新闻中提到的广东省对生育津贴的政策调整来看,无疑更符合&现实秩序&的公平,但在这样的制度设计下,结果就是越强势的单位,生育补贴越高。就目前来说,生育津贴不再&被平均&,在承认差别的同时,或许更要完善兜底的制度设计,一方面生育共同的基本费用,在待遇的设计中要有显性提高;另一方面公共财政应当给予一定反哺,对于低收入群体生育也要给予附加补贴,筑实兜底的缝隙。
  咨询生育津贴低于工资的处理   我公司在产假期间不发工资,只领取生育津贴。但是我的生育津贴低于我的工资。我在办事指南上看到这样一条,符合规定的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后,在国家法定产假和奖励产假期间内由发放工资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每日津贴标准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之商。用人单位的女职工生育津贴标准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灵活就业人员每日津贴标准按本人年缴费工资除以360天计发。那么工资与生育津贴的差额是不是要我单位补足?盼答复,感谢!  信件回复:  王小姐:   《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9号)第十条规定:女职工每天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之商;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单位补足。   回复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信时间: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 你了解多少?   虽然一直缴纳社保,但是对于生育保险的各项规定,她并不熟悉,以前听别人提到过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但到底自己能享受到怎样的福利待遇还有些茫然。   杨女士今年30岁,是一家公司的职员,目前工作稳定,已经工作了5年时间。考虑到工作、家庭等各方面情况已经趋于稳定,杨女士和丈夫计划在今年要一个孩子。不久前,杨女士到医院检查时,发现自己已经怀孕,即将做妈妈的她,兴奋之余,多少有些手忙脚乱。一方面,因为怀孕,不管做什么事都变的格外紧张小心,生怕肚子里的宝宝出现什么问题;另一方面,由于公司按期为员工缴纳了社保,杨女士开始着手办理生育保险的相关手续,以保证自己怀孕期间能够享受到社保的福利待遇。虽然一直缴纳社保,但是对于生育保险的各项规定,她并不熟悉,以前听别人提到过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但到底自己能享受到怎样的福利待遇还有些茫然。   和公司负责社保的同事沟通后,杨女士了解到,根据国家有关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缴纳生育保险累计满1年的职工,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在产假期间可享受社保中心发放的生育津贴。   平时谈到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这两个概念时,很多人表示有疑问,不清楚二者之间的区别,也不知道具体怎样发放。据杨女士了解,其实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的性质相同,但实际发放形式不同。若所在单位已经为本单位员工缴纳了生育保险的,则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而单位未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则由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因为杨女士所在的单位按期为员工缴纳了生育保险,这意味着,在她领取生育津贴期限内,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只有当产假时间超过生育津贴的发放时间,此期间的工资由公司按有关规定发放。另外,如果员工所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本应享受的工资性收入的,差额部分还需由所在公司发放。   而每个员工最终能获得的生育津贴的多少,是根据该员工现有的工资水平和产假天数计算的,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一般来说,正常的产假天数为98天,其中包括15天的产前检查,如果有特殊情况会有相应天数的增加,例如难产可增加15天,晚育假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增加15天/人。除生育津贴外,员工在生育期间还能享受到生育医疗费用的福利,包括产前检查费、住院费、手术费、药费以及因生育引起的疾病的医药费用等。这两项费用构成了生育保险的基本福补贴。   由于杨女士丈夫所在的单位也为员工缴纳了生育保险,在杨女士生育期间,同样能够按规定享受生育补贴。一般来说,男性享受的生育补贴是一次性的,且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已为男职工按规定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为生育的第一胎。一般男性员工可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补贴200元;顺产补贴1200元;难产或生育多胞胎补贴2000元。   此外,领取了《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职工在妻子生育后还能享受10天假期,假期内的工资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计发。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10天。
  生育津贴申领流程   1、参保职工于分娩出院后每月(最早为生育次月)的1日至15日,由参保单位或参保职工(本人或委托人)到参保缴费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申领。   2、参保单位或参保职工(本人或委托人)需先到各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或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职工生育津贴审批表》一式二份。   3、参保单位或参保职工携带以下材料到参保缴费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领:   (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职工生育津贴审批表》一式二份;   (2)参保职工本人的《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身份证、《青岛市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开具的《生育一孩优惠政策告知单》或《生育证》(二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3)参保职工本人在青岛市开户的个人结算账户(注:按各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的银行提供。)   (4)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
????????????
?12-31?12-31?12-31?12-30?12-30?12-30?12-30?12-29?12-29?12-29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退休人员物价补贴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