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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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水平全国最高
发布者: 时间: 07:18:00 来源:解放牛网&解放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宋国梵&记者&孙刚)市卫生局昨天通报,上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去年人均筹资达980元,为全国最高,沪郊农民&大病有保障、小病就近看&已成现实,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得到有效缓解。
&&&&据介绍,本市郊区乡镇、行政村新农合覆盖率继续保持100%全覆盖,农民参合率达99%,五保户、低保户和残疾人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去年各级财政为此投入扶持资金10亿元,为农民个人缴费的2.4倍。保障水平也不断提高,门诊、住院保障水平均达政策范围内70%以上,各区县封顶补偿额提高至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平均为7万&8万元,最高达10万元,并建立大病减贫补助基金,对高额医疗费用进行二次补偿。
&&&&为进一步方便就医,本市从2009年开始推进&新农合费用实时报销&项目,如今农民在全市540所村卫生室和145家郊区县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都可现场结算,不必垫付费用。长期&人户分离&的参合农民,也可在其居住地就近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跨区的定点医疗单位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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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刚/宋国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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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崇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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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崇明报 [ 字体:&& ]
  一、新农合参合对象、条件和参合手续   1、本县范围内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门诊大病基本医疗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具有本县农业户口的农村常住居民为应参加对象。要求以家庭为单位,一人参加必须该居民所在家庭的其他应参加对象均需参加。   2、沪府办(2012)45号文件实施前本县已参加“镇保”的人员,可根据文件规定自愿参加新农合,享受普通门、急诊待遇,但不得重复参保。   3、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乡镇的村委会主动提出申请,缴纳个人费用并签定参合协议,缴费标准为270元,逾期视作自动放弃。非参合对象违规参合一经查出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回。   二、投保时需携带的相关证件   1、续保人员进行投保时,应携带身份证和合作医疗门急诊就医记录册(卡)进行确认登记。   2、新参加人员进行投保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进行确认登记,无任何医疗保障的外来媳妇或外来女婿参加合作医疗时还需携带结婚证。   三、合作医疗补偿与不予补偿的范围   1、合作医疗补偿和支付范围:基本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执行,因各类政策因素,部分病人的门诊和住院医药费用先已减免的,合作医疗结报时应去除减免部分后按医疗机构级别比例补偿。   2、合作医疗不予补偿和不予支付范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的范围与项目;违反“四合理”原则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就医的费用(包括已列入医保范围的机构,上海兴岛医院、上海娄氏中医医院除外);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内设的特需门诊和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本市公立医疗机构以协作名义转入下级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外省市就医发生的费用(急诊除外);脏器移植发生的费用;各种非疾病因素(车祸、酗酒、服毒、犬咬伤、打架、工伤、职业病、自残等)造成的费用;非医保格式发票、住院无医保格式用药明细的,合作医疗不予补偿。   四、新农合禁止行为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伪造、变造和出借就医凭证;任何定点医疗机构和个人不得伪造或者变造账目、资料、门诊急诊处方、医疗费用单据等。任何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医疗费用的都属违法违规行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肃查处。   五、2014年本县合作医疗补偿比例   1、门诊补偿:   门诊补偿中间设自付额:补偿满300元设自付额200元后再进入统筹报销。   补偿比例:在村卫生室就诊,补偿80%;在镇(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补偿70%;在县级医疗机构就诊,补偿60%;在市级医疗机构就诊,补偿50%;县级(二级)医疗机构门急诊费用单日限额150元,市级(三级)医疗机构门急诊费用单日限额300元,全年门急诊补偿累计封顶额为5000元。   2、住院补偿:   住院补偿设自付额。首次住院镇(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200元,县级医疗机构为500元,市级医疗机构为800元。第二次起住院自付额减半,年累计800元后,不再设自付额。门诊大病和精神病人住院补偿不设自付额。   补偿比例:在镇(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补偿比例为80%;在县级医疗机构就诊,补偿比例为75%;在市级医疗机构就诊,补偿比例为50%;全年累计补偿封顶额为8万元。   六、大病减负补偿政策   参合农民年度内住院(含门诊大病)经新农合基本医疗基金补偿后,当年累计自付政策范围内费用仍超过本辖区内农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超出部分给予70%补偿,大病减负封顶补偿8万元。   七、门诊大病申请和补偿   1、申请对象:各类恶性肿瘤、尿毒症、肾移植术后、血友病患者;   2、治疗范围:放疗、化疗、介入疗法、中医药抗肿瘤,透析治疗,抗排异,凝血因子输治;   3、申请时限:肿瘤自发病日(初发或复发)起18个月内,中医药抗肿瘤五年内。办理申请登记一次有效期六个月,登记期间发生的门诊大病按住院比例补偿,到期后根据疾病情况可续办或终止。   八、合作医疗就诊程序   就诊时(除急诊外)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门急诊就医记录册(卡),可在市县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但必须按医疗机构级别从低到高实行逐级转诊。未按规定执行转诊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补偿比例下降50%。   九、合作医疗补偿手续   1、在本县已开通实时结报的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内门诊和住院所发生医疗费用,实行刷卡实时就医报销制度,未携带就医卡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视为自费,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因疾病原因急诊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现金支付后,可以在1个月内,凭本人就医卡(册)、身份证、银行卡、医药费收据以及相关病史资料原件,到所在乡镇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申请报销。   2、符合规定县外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当年医保格式的医药费专用收据联(包括住院、门诊)、出院小结、医保格式的医药费用清单等材料原件,携带个人门急诊就医记录册(卡)、身份证、银行卡到所在乡镇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办理结报手续。委托他人报销的必须提供委托人身份证。   3、长期在本县以外本市以内居住和工作一年以上者,本人需要长期在县外就医的,可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办理就医转移手续后按规定逐级转诊。但转往县外后再回本县就医时按非定点医疗机构处理。   十、逐级转诊的具体规定   参合人员一次转院原则上限一所(平级转诊无效)。转院证明自开具之日起,有效期为3个月(恶性肿瘤、门诊大病有效期为6个月)。超出规定时间后需继续转院的,参合人员应当重新办理转院手续。补开转诊单、转诊单上无新农合转诊专用章或转诊日期涂改者无效。   十一、当年所发生的医药费截止日期   实行合作医疗实时结报制度的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截止12月31日,未实行合作医疗实时结报的医疗机构所发生的医药费报销截止日期为次年1月底,过期不予报销。   十二、《就医保障卡》《就医记录册》的补发与换发   参合人员《就医保障卡》《就医记录册》遗失、损坏、用完的,应当及时向所在乡镇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进行书面报备。报备后可凭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损坏卡、用完的《就医记录册》申请补发。   十三、签约新华-崇明区域医疗联合体的就医优惠条件   签约参合居民可享受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包含一、二、三级医院)诊疗信息的健康档案;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预约新华医院崇明分院专家门诊、大型医疗检查;每年享受一次免费的专家健康咨询;在医联体医疗机构内所做的影像、检验结果可以互认。   十四、2014年本县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1)本县所属乡镇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兴岛医院、上海娄氏中医医院。   (2)二级医疗机构:崇明县第二人民医院(堡镇人民医院)、崇明县第三人民医院(庙镇人民医院)、崇明县传染病医院、崇明县精神卫生中心、崇明县妇幼保健所、崇明县康乐医院。   仅对长兴镇,横沙乡参合农民开放的二级医疗机构: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宝山分院、上海市宝山区宝山中心医院、上海市宝山区精神卫生中心、宝山区传染病医院、宝山区妇幼保健院。   (3)三级医疗机构: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崇明分院(按二级医院补偿)、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华山医院、上海华东医院、肿瘤医院、眼耳鼻喉科医院、妇产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仁济医院、瑞金医院、新华医院、胸科医院、第一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第六人民医院、第九人民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曙光医院、龙华医院、岳阳医院。第二军医大学附属东方肝胆医院、长海医院、长征医院。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上海东方医院、第十人民医院、上海市肺科医院。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中国福利会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上海市皮肤病医院、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上海市公共卫生中心。      以上内容依照2014年崇明县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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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人民政府 地址:崇明县城桥镇人民路68号 邮编:202150 电话:
建议使用 IE 6.0 以上版本、 屏幕分辨率浏览网站市卫生局等印发上海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市卫生局等印发上海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上海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区县卫生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绩效考核工作,现将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制定的《上海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财政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上海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精神,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等五部门关于加强和完善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08〕55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沪财社〔2009〕22号)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通过对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日常管理和年度重点工作的绩效考核,进一步健全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促进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均衡发展。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合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多层次、多方位、多角度的综合评价。
  三、考核方法
  采取抽样调查和全面考查、专家评审和社会测评、自我考评和组织评定等考核方法,对各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基金筹集、支付、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农民参合和参合农民受益,基础管理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进行定量和定性综合评价考核。具体考核评价指标、标准及时间等,年初由市卫生局会同市财政局确定后下达。
  四、组织实施
  市卫生局会同市财政局、农委、信息委、发改委相关部门组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考核工作组,负责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考核,组织对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专家评审和社会测评等工作;各区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区县相关部门本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自我考评,按要求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考核工作组提供自我考评报告等相关资料。
  五、考核奖励
  考核得分,按百分制计。市财政在对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中安排部分资金,根据考核所得分值给予考核补助。计算公式如下:
  某区县考核补助金额=考核分值×每分值的考核补助资金(万元)
  每分值的考核补助资金(万元)=市财政考核补助资金总额÷各区县考核得分总和
  考核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风险、大病减贫补助基金。经区县卫生局审核、财政部门批准,至多5%可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性支出,不得用于人员经费补助。上海?崇明_农村合作医疗怎么个报销法?
农村合作医疗怎么个报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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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住港沿镇的陆女士,参加了本县今年的农村合作医疗。前段时间因为腰椎盘突出,陆女士去市区医院就诊,回来后却因为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规定不甚了解而有点犯难。那么,农村合作医疗究竟怎么个报销法呢?记者日前走访了县卫生局相关部门。   门诊补偿分为四级 中间设有自付额度   “参合的农村居民,门诊就医时,可获一定比例的补偿,补偿额度分为四级。”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在村卫生室就诊,补偿80%;在镇(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补偿70%;在县级医疗机构就诊,补偿60%;在市级医疗机构就诊,补偿50%。”   该工作人员还提醒,农村合作医疗的门诊补偿设有一个自付额度,补偿满300元后,参合对象需自付200元,之后才能继续享受报销补偿。另外,门诊报销设有限额,村卫生室门诊费用单日限额为4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县级(二级)医疗机构门急诊费用单日限额为120元,市级(三级)医疗机构门急诊费用单日限额为300元,累计每月就诊不得超过10次,全年门急诊补偿累计封顶额为5000元。   住院需先自付数百  全年累计6万封顶   陆女士在去市区就医过程中,曾住院过一天,花费500元,回来却被告知,这500元不在报销范围内,这是为什么呢?   有关工作人员解释,参合农民如需住院治疗,首次住院需自付一定额度的费用,超过这一额度的花销,才能享受住院补偿。首次住院镇(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200元,县级医疗机构为500元,市级医疗机构为800元。第二次起住院自付额减半,年累计满800元后,不再设自付额。门诊大病和精神病人住院补偿不设自付额。   该工作人员还告知,住院补偿分为三级:在镇(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补偿80%;在县级医疗机构就诊,补偿70%;在市级医疗机构就诊,补偿50%;全年累计补偿封顶额为60000元。   就医必须逐级转诊 未按规定补偿减半   采访中,工作人员提请广大参合农民注意,除急诊外,在市县一、二、三级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必须按医疗机构级别从低到高实行逐级转诊。未按规定执行转诊,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补偿比例下降50%。   同时,长期在本县以外、本市以内居住和工作一年以上者,本人需要长期在县外就医的,可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办理就医转移手续后按规定逐级转诊,但转往县外后再回本县就医时,按非定点医疗机构处理。工作人员还提醒,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内设的特需门诊和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外省市就医发生的费用(急诊除外)等不在合作医疗补偿和支付的范围。   实时结报方便百姓 办理报销带好凭证   “目前,本县卫生系统基本都能对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补偿费用实施当场结报。除急诊外,参合农民如果去可以实时结报的定点医院就医,必须带好农村合作医疗就医保障卡,否则所花销的费用将无法报销。”县卫生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道,“本岛以内未实行实时结报的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住院费用和本岛以外定点医疗机构以及非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仍然由各乡镇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予以结算。个人必须凭身份证、银行卡、就医卡和住院发票、用药清单、出院小结原件等相关资料(委托他人办理者必须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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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 玉山的有农村医疗合作!要 去上海长海医院看病回来怎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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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到所在镇的农医所办理报销手续,起付线为600元一,其余属于非定点医疗机构。该咨询者如果在远大心胸医院住院治疗的,以《户口薄》为依据,就可以携繝弥辟惶转耗凋侵带住院发票,起付线为800元;如果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为35%,且全家人口全部参合才能享受医药费报销、合作医疗证,在上海医院住院三天或以上的。
二,报销比例为45%、农业人口参加了玉山县合作医疗并且全家参保、上海只有一家上海远大心胸医院是属于我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三、医药费用清单、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对象是全县农业人口
我是浙江湖洲人有农保到上海长海看肿瘤回来可以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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