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知道么国际贸易融资纠纷最有效的解决方式?

  •   核心内容:国际贸易经常发生贷款外结算,以结清买卖双方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建立在商品交易货物与外汇两清基础上的结算,又称为有形贸易结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国际贸易结算形式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1.汇付  (1)汇付定义:remittance,又称汇款,是最简单的国际贸易货款结算方式。采用汇付方式结算货款时,卖方将货物发运给对方后,有关货运单据由卖方自行寄送买方,而买方则径自通过银行将货款交给卖方。  (2)汇付风险表现形式:  ①赊销(O/AOpenAccount):是出口商将货物发送给进口商,在没有得到付款或付款承诺的情况下,就将货物运输单据交给进口商,让进口商提取货物的一种结算方式。这种先货后款的方式是一种给了进口商较大信用、较长融资时间的结算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出口商能否得到货款,完全依赖于进口商的信誉,一旦进口商违约,就会出现钱货两空的局面。而进口商则在没有支付任何货...

  • 国际间因商品交换而发生的、以货款为主要内容的债权债务的清算方式。不同的支付方式包含着不同的支付时间 、支付地点和支付方法。  订货付现和装船前付现 前者是指买方须于合同签订或订货时,或其后指定的时间内,按约定的方式,一般是通过银行,将全部货款汇付给卖方。后者是指买方应在货物装船前若干天,付清全部货款,作为卖方装船的条件。这种支付方式对卖方最为有利,但买方却要因此承担较大的风险,并积压资金,因此使用范围较窄,大都限于专为买方加工的特种商品或是买方急于求购的畅销商品的交易。  交货付款 作为一种原则,指买方只有在卖方按指定地点交货时才承担付款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卖方交货和买方付款互为条件。这种原则普遍适用于以实物交货为特征的各种买卖合同。例如,工厂交货合同、目的港船上交货合同 ,等等。作为一种支付方式,常见的“交货付款”条件是交货付现,指买方在卖方交货时即付现金。如合同...

  •   核心内容:国际贸易的结算票据种类有三种,分别是汇票、本票和支票,其中与使用汇票为主。三种票据都可按不同的概念或属性再次进行划分。国际贸易的结算方式一共有四种:信用证结算方式、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银行保证函及各种结算方式的结合使用。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国际贸易的结算票据种类以及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经常发生货款结算,以结清买卖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这种结算称为国际贸易结算。国际贸易结算是以物品交易、货钱两清为基础的有形贸易结算。

      一、结算票据的种类  国际贸易中使用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以使用汇票为主。  (一)汇票 是由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书面无条件支付命令,要求对方(接受命令的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向某人或指定人或持票来人支付一定金额。汇票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按出票人的不同──银行汇票、商业汇票。  银行汇票(banker’s draft...

  • 我们都知道,一般要进行工程建设,所涉及的工程款项都是比较大的。而公路工程又是我们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工程,关于公路工程我们有很多不了解的地方,比如,公路工程的工程价款用什么方式结算呢?下面就为大家带来的公路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公路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1、按月定期结算。按月定期结算是指每月由施工企业提出已完成工程月报表,连同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经建设单位签证,交建设银行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方法。2、分段结算。分段结算是指以单项工程为对象,按施正形象进度将其划分为不同施工阶段,按阶段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分阶段结算的一般方法是根据工程的性质和特点,将其施工过程划分为若干施工进度阶段,以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基础,测算每个阶段的预支款数额。在施工开始时,办理第一阶段的预支款,在该阶段完成后,计算其工程价款,经建设单位签证,交建设银行审查并办理阶段结算,同时办理下一阶段的预支款。3、竣...

  • 工程的采购到底应采取何种形式? 笔者认为主要取决于五个主要方面的因素:工程的性质、业主的选择、承包商的能力与可用资源、资金来源以及法律规定。 1.工程的性质   一般说来,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适 适合于石油、化工、电力、冶炼和交通等部门的项目。这些项目的技术特点,决定了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合同方式要比其它方式好得多。另一方面,上述项目,业主即使参与,作用也不大,必须依赖承包商的经验与专业特长。   高技术项目,例如生物制药、微电子、医疗设备、洁净车间、智能建筑等项目也特别适合采用设计-施工合同。因为这类项目有技术秘密要保守,善长此类项目施工的承包商也不多。   我国的一些大公司,例如中国寰球化学工程公司、中国成达化学工程公司等在海外就承包过若干这样的大项目。   有些简单、重复的项目,不论大小,只要无须业主过细地参与设计和施工过程,就适合采用设计—施工合同。例如成排的住房、快餐店、停车...

  • 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会计核算就必须先了解一些国际贸易条件(也称为价格条件),否则是无法作好会计核算工作的。本文简单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常识。

      (1)离岸价(FOB):也称为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条款。这是指当货物于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其交货义务。这意味着买房从此时起,应负担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及损坏的风险。也就是说在货物于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该货物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就转移给买方了。

      (2)成本加运费(CFR或者C&F):也称为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条款。这是指买方必须支付成本和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必须的运费,但货物交到船上以后的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因故而发生的任何额外费用,则自货物越过在装运港的船舷时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也就是说在货物于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该货物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就转移给买方了。

      (3)到岸价(CIF):也称为成本加运保费(指定目的...

  •   我国国际贸易融资及风险防范

      世界经济全球化、一体的发展,加剧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和银行业的竞争,国际贸易融资因独特的优势而成为银行和企业重点发展的一项金融业务。但是银行和企业必须认真分析和研究其中存在的风险,特别是在当前金融危机肆虐的环境下,更应树立起融资风险意识,努力探索出一些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以有效规避风险,帮助我国银行和进出口企业获得资金支持,进而推动我国国际贸易融资发展,实现稳定外需的目标。

      1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趋势

      近几年来,随着高新科学技术的发展,加快了国际贸易供应链的形成和电子商务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步伐,促进了国际贸易融资的发展,使得国际贸易融资在方式上和市场组织形式上均发生了一系列的深刻的变化

      1.1积极参与国际贸易供应链的各个环节

      为了顺应国际贸易供应链的新的发展趋势,一些国际大银行已不再只是对客户在国际贸易中的某个环节或阶段进行局部的融资,而是更加关注...

  •   汇付、托收、国际保理和出口信用保险是国际中最为常见的贸易结算方式,每一种支付方式都各有优势和劣势,通过详细分析这四种结算方式的内涵、特点和意义,我们可以得出在相同支付环境下,哪一种支付方式的优势最大,但在实际的国际贸易中,只有四种支付方式合理的综合应用,才能更好的应对多变的金融市场并获得最大的收益。

      汇付又称汇款,是国际结算方式中最基础最常见的支付方式,这种支付方式是付款人通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将钱款汇入收款人的账户,银行对汇付业务只提供类似于转账的服务,因此,汇付对银行的信用无任何影响,该支付方式的交易过程完全由收款人和付款人自行约定。汇付最常用于国家与国家、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贷款结算或各种贸易之间的从属费结算中。

      对于提前付款的卖方或预付贷款的买方来说,贸易往来的信用约束在付款和发货后完全消失,最终贸易是否能顺利完成,主要取决于贸易双方是否言而有信,如...

  •   我们的城市高楼林立,这都要归功于大量的工程的建设和辛苦工作的工人。但是,工程是一种比较有危险的工作,建筑工人经常会受到意外的伤害。因此,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将关于“工程索赔方式有哪几种”这一问题进行具体的介绍,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一、工程索赔方式有哪几种

      1、因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问题引起索赔。施工合同是在投标后经双方充分协商、修改确定的,如果修改时双方已将投标前后承包方与业主或招标委员会的来往函件澄清后写入合同补遗文件并签字确认,就应当做出“合同正式签字以前的各种来往文件均不再有效”的声明。如果没有这个声明,当来往函件内容与合同内容发生矛盾时,双方容易发生争执而导致索赔。再如,双方签字的合同中表明业主已经接受了承包商的投标书中某处附有说明的条件,这些说明就可能被视为索赔的依据。

      2、设计图纸或工作量表中的错误引起索赔。由于人为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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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最开始找外贸工作在面试的时候,一个经理就问过我:如果客户的付款方式是前30%TT,余款见提单复印件,但是最后客户弃货该怎么处理当时的那个经理说,有风险的订单,宁可放弃也不能冒着风险接单。...

  最开始找外贸工作在面试的时候,一个经理就问过我:

  如果客户的付款方式 是前30%TT, 余款见提单复印件,但是最后客户弃货该怎么处理

  当时的那个经理说,有风险的订单,宁可放弃也不能冒着风险接单。

  可以理解,毕竟有时候一个订单就有可能把一个小公司搞垮。

  随着国际贸易的迅猛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中国企业国际贸易经验少,信息渠道贫乏等特别,利用各种手段进行诈骗,并且不时的成功,给我们的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危害和损失。

  我找了几个常见类型,希望大家擦亮眼睛,识破骗局,避免损失。

  骗局一:放长线钓大鱼

  这种骗术一般采取的策略是先以几笔小单赢得出口商的信任,一旦取得信任便立即提出签订大额合同,之后便狠咬一口致人半死,随后开始人间蒸发、渺无音信。有些大骗局甚至能够潜伏1~2年,忍让数十笔小额生意,等到出口商已经完全没有了警惕心理,便实施大额的诈骗计划,这种欺诈的隐蔽性很强、识破骗局的难度比较大,因而危害性也很大。

  浙江一生产水平尺的厂商在展会上结识了一个非洲的采购商后,感觉不错。该非洲客户开始下了几笔小单,付款也相当及时,之后定期稳定地加大了订单,付款依然及时。期间双方多次在展会上相见,浙江厂商去过对方公司,也在自己工厂接待过这一外商。浙江的出口企业也逐渐信任这个客户。不久非洲客户突然下了一笔大单,同时以资金周转困难、交货期紧为由,要求货到付款。由于货物数量很大,浙江厂商又联合多家同行一起供货,但不幸的是,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就杳无音信了。因为损失巨大,几家工厂联合出资聘请了国际律师去当地寻访,结果发现货已经如数卖给了当地的一家大公司,此前一直与浙江厂商联系的非洲公司已经注销,早就人去楼空了。

  骗局二:内外勾结暗藏杀机

  在进出口贸易中,大多数外商的资信都很好,但也存在一些不法分子从一开始就居心不良,图谋不轨。他们利用中国中小企业缺少国外销售渠道和信息的劣势,以投资或融资救世主的身份亮相,博得暂时信任便立即引诱企业上钩,速战速决,企业入套便立即收网提款脱身,随即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广东省一进出口公司由于存在着出口创汇指标和利润指标,庞大的出口任务压得公司上下为难。面对这样的困难,公司上下四处寻觅渠道,八面寻找商机。正在焦虑之际,一位好心的“朋友”突然出现了。他得此信息后主动登门拜访,告知他了解的某某工厂有固定的出口渠道,就是因为与原有的外贸公司闹翻了,至今仍关系紧张,很想断绝这一供货关系,另换一家外贸公司做出口代理。

  进出口公司的人了解到,该厂的确是一个常年出口玉器的老厂,具有相当的出口玉器经验,但效益不好,工人的工资较难发出,下岗者较多。据该玉器厂介绍,有一外商询价大件玉器雕刻品,双方价格已经谈好,但厂家要求公司不做代理出口,而做自营出口。

  进出口公司考虑到该厂是一家常年出口老厂,有丰富的出口经验并熟悉国际规则,商品质量一般均有保障,包装也无需出口公司过分操心,同时自营出口盈利高于代理,又可完成出口创汇指标和利润指标,于是欣然接受并同工厂签订了。

  由于公司对出口大件玉器雕刻品的生产、质量和该项商品国际市场的作法和包装均一窍不通,加之对这一传统出口老厂的肃然起敬和莫名其妙的信任,也就欣然接受了他们的外商,一段时间后便很快与外商也签订了出口合同。

  时间不长,外商非常积极快速地开来,一切进展顺利。该合同项下的出口玉器共计19件,总额2100万元,进出口公司预付货款30%,贷款630万元交给了工厂,玉雕经过一月有余便按期交货。但非常奇怪的是,外商在信用证上额外强调:“大件玉雕要运至卖方港口复验,买方代表必须在卖方港口参与复验”。也就是说货物运往出口装运港后,必须再进行第二次商检才能装船。按其要求,玉雕运至了上海码头,买卖双方在上海港口碰面共同面对第二次商检。开箱后,发现玉雕破损,外商当场表态拒收和拒付。

  经调查,这是一起厂家和外商蓄谋已久编制的骗局,是二者蓄意勾结和串通一气上演“转嫁危机”的一个圈套。原因可能有两种,一是工厂有意把外商订做后不要的东西抛给一个公司接纳,用“假出口设套”摆脱双方的经济损失,保住自己的长期渠道,二是可能该库存玉器滞销原本就与该外商无关,但外商愿意以一份假出口合同“空手套白狼”,不用任何本钱,不费任何力气就可与厂家白手分利。

  厂商与“境外骗子”串通的手法一般是,结合本厂产品的自身特点,瞄准非专业企业对该产品专业知识的缺乏下手,内外勾结的同时再与律师联合作套,一般中标率较高。

  骗局三:双重合同自吞苦果

  所谓“双重合同”,是指中方一些企业出于获取违规利益的目的,与外方签订两套合同,即一套是正常加工费的合同,一套是向海关办理通关手续时压低、虚报加工费的虚假合同。对于申报合同涉及的加工费外方正常付汇,对不足部分外方则通过地下钱庄或携带现金出境、借用雇用社会闲杂人员的名义或以公司职员个人名义,在个人用汇限度内电汇等非正常方式补齐。一旦资金紧张就拒付或拖欠上述的不足部分,此时中方由于涉嫌协助虚假报关,往往对此类欠款无法正常追索。本来中方企业是想借此获得利益,但往往被一些不法外商利用,进行欺诈,这些企业不但没有获利,反而陷入外商的圈套,只能自吞苦果。此外,外方一般利用中国企业相互间竞争激烈的特点,要求先交加工货物、后付加工费,一步步地拖欠货款,逐渐套牢中方,或突然给一个大订单,中方发货后外方就杳无音信。此外,个别中小企业与某些外国公司不签合同,一旦出现问题,中方往往提不出未正常付汇的证据,同时涉嫌协同逃漏关税,加大了追讨货款的难度。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进口方为了达到减少关税的目的,要求签定两份合同,一份合同的交易金额低于实际交易金额,用来报关,另外一份合同显示的是真正交易的金额。大多数情况下,出口商都是抱着与人方便的想法,同意签定双重合同,但这样做却包含着很多的风险,万一在贸易中进口商的情况发生了变化,恶意拖欠或拒绝付款,出口商所签定的实际交易金额的合同是不被法律承认的,出口商这时往往很被动,甚至只能承担损失,自吞苦果。

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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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两个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不论是个人间的、单位间的、企业间的或政府间的,因为商品买卖、服务供应、资金调拨、国际借贷而需要通过银行办理的两国间外汇收付业务,叫做国际结算。汇款,是最简单的国际贸易货款结算方式。货到付款是指出口商先行将货物出运,在进口商收到货物后再将货款汇付给出口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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