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600一欧元等于多少人民币美元

东海期货:铜、铝盘前评述0313_机构看盘――工业品_新浪财经_新浪网
this.container = $("ScriptLoaderContainer_" + rnd);
this.start = function () {
this.stop();
this.load();
this.thread = setInterval(this.load, this.interval);
this.stop = function () {
if (this.thread != -1) {
clearInterval(this.thread);
this.thread = -1;
this.load = function () {
var loader = arguments.callee.
var element = document.createElement("script");
element.type = "text/javascript";
element.language = "javascript";
element.charset = "gb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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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ment[document.all ? "onreadystatechange" : "onload"] = loader.
element.callback = loader.
element.value = loa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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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load.load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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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document.all && this.readyState != "loaded" && this.readyState != "complete") {
if (this.callback) {
this.callback(this.value);
this.callback =
this.value =
this[document.all ? "onreadystatechange" : "onload"] =
this.parentNode.removeChild(this);
var Suggest = function (stringUrl, key) {
this.stringKeySpliter = ":"
this.stringRecordSplite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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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arraySystemKeys = new Arr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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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intPrepareKeysMaxLength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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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r suggest = arguments.callee.
suggest.stringData = suggest.stringRecordSpliter + window[valueKey];
var arrayStringSystemKeys = suggest.stringSystemKeys.split(",");
for (var i =0; i < arrayStringSystemKeys. i++) {
var stringNearestData = suggest.getNearestData(arrayStringSystemKeys[i]);
var arrayResult = stringNearestData == "" ?
suggest.getResult(suggest.stringData, arrayStringSystemKeys[i]) : suggest.getResult(stringNearestData, arrayStringSystemKeys[i]);
arrayResult = arrayResult == null ? new Array() : arrayR
suggest.arraySystemKeys.push(new Array(arrayStringSystemKeys[i], arrayResult.join("")));
this.processData.suggest =
this.loader = new Loader(stringUrl, "@RANDOM@", 0, this.processData, key);
this.loader.load();
this.getOffsetPos = function (element) {
var flag = element.tagName.toUpperCase() == "INPUT" ? true :
var posTop = 0, posLeft = 0;
posTop += element.offsetTop || 0;
posLeft += element.offsetLeft || 0;
element = element.offsetP
} while (element);
if (navigator.appVersion.indexOf("MSIE 6.0") != -1 && flag) {
posLeft++;
return [posLeft, posTop];
this.getResult = function (stringData, stringKey) {
var stringRegExpSystem = "$()*+.[?\^{|";
var stringKeySpliter = (stringRegExpSystem.indexOf(this.stringKeySpliter) < 0 ? "" : "\\") + this.stringKeyS
var stringRecordSpliter = (stringRegExpSystem.indexOf(this.stringRecordSpliter) < 0 ? "" : "\\") + this.stringRecordS
var arrayMatchResult = stringData.match(new RegExp("" + stringRecordSpliter + (isNaN(parseInt(stringKey)) ? "" : "(s[hz])?") + stringKey + "[^\\" + stringRecordSpliter + "|" + stringKeySpliter + "]*" + stringKeySpliter + "[^\\" + stringRecordSpliter + "|" + stringKeySpliter + "|\n]*", "igm"));
return arrayMatchResult == null ? new Array() : arrayMatchR
this.getNearestData = function (stringKe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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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turn new String();
var arrayContainers = new Array();
for (var i =0; i < this.arraySystemKeys. 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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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turn this.arraySystemKeys[i][1];
if (stringKey.match(new RegExp("^" + this.arraySystemKeys[i][0], "igm")) != null) {
arrayContainers.push(this.arraySystemKeys[i]);
for (var i = 0; i < this.arrayPrepareKeys. i++) {
if (this.arrayPrepareKeys[i][0] == stringKey) {
return this.arrayPrepareKeys[i][1];
if (stringKey.match(new RegExp("^" + this.arrayPrepareKeys[i][0], "igm")) != null) {
arrayContainers.push(this.arrayPrepareKeys[i]);
if (arrayContainers.length == 0) {
return new String();
arrayContainers.sort(
function (arrayA, arrayB) {
return arrayB[0].length - arrayA[0].
return arrayContainers[0][1];
this.getQuickResult = function (stringKey) {
stringKey = stringKey.split(this.stringKeySpliter).join("").split(this.stringRecordSpliter).join("");
if (stringKey == "") {
return new Array();
var stringNearestData = this.getNearestData(stringKey);
var arrayResult = stringNearestData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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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rayResult = arrayResult == null ? new Array() : arrayR
var booleanIsInSystemKeys =
for (var i = 0; i < this.arraySystemKeys. i++) {
if (this.arraySystemKeys[i][0] == stringKey) {
booleanIsInSystemKeys =
var booleanIsInPrepareKeys =
for (var i = 0; i
this.intPrepareKeysMaxLength) {
this.arrayPrepareKeys.sort(
function (arrayA, arrayB) {
return arrayA[0].length - arrayB[0].
this.arrayPrepareKeys.p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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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load = function (stringKey) {
if (stringKey.indexOf(",") != -1 && stringKey.indexOf(",") != 0 && stringKey.indexOf(",") != stringKey.length - 1) {
var arrayStringKey = stringKey.split(",");
stringKey = arrayStringKey[arrayStringKey.length - 1];
if (stringKey.indexOf("\\") != -1) {
return new Array();
var stringRegExpSystem = "$()*+.[?^{|";
for (var i = 0; i
10 ? 10 : arrayQuickResult.
return arrayQuickR
this.show = function () {
var element = arguments.callee.
if (!element.booleanScan) {
if (element.stringLastValue != element.value && element.value != "基金股票代码/拼音") {
element.line =
element.stringLastValue = element.
var arrayResult = element.suggest.load(element.value);
if (arrayResult.length > 0) {
element.divHint.style.display = "block";
var arrayPosition = element.suggest.getOffsetPos(element);
element.divHint.style.top = arrayPosition[1] + 3 + "px";
element.divHint.style.marginTop = element.clientHeight + 1 + "px";
element.divHint.style.width = element.clientWidth > 200 ? element.clientWidth : 200 + "px";
var tableContainer = document.createElement("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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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Container.cellPadding = 0;
tableContainer.cellSpacing = 0;
var trHeader = tableContainer.insertRow(0);
trHeader.className = "trHeader";
var tdKey = trHeader.insertCell(0);
tdKey.innerHTML = "选项";
var tdCode = trHeader.insertCell(1);
tdCode.innerHTML = "代码";
var tdName = trHeader.insertCell(2);
tdName.innerHTML = "名称";
for (var i = 0; i
200 ? this.clientWidth : 200 + "px";
this.intThread = setInterval(this.show, 10);
element.onblur = function () {
if (this.value == "") {
this.value = "基金股票代码/拼音";
this.style.color = "#999999";
this.divHint.style.display = "none";
clearInterval(this.intThread);
this.intThread = -1;
element.setLine = function (line) {
var stringKeyFore = "";
if (this.value.indexOf(",") != -1 && this.value.indexOf(",") != 0 && this.value.indexOf(",") != this.value.length - 1) {
var arrayStringKeyFore = this.value.split(",");
arrayStringKeyFore[arrayStringKeyFore.length - 1] = "";
stringKeyFore = arrayStringKeyFore.join(",");
if (this.line != null) {
this.line.className = this.overLine == this.line ? "overLine" : "";
this.line =
line.className = this.overLine == line ? "overSelectedLine" : "selectedLine";
this.value = stringKeyFore + line.stringFullC
element.onkeydown = function () {
if (this.value == "基金股票代码/拼音") {
this.value = "";
if (!this.tableHint) {
var stringKeyFore = "";
if (this.value.indexOf(",") != -1 && this.value.indexOf(",") != 0 && this.value.indexOf(",") != this.value.length - 1) {
var arrayStringKeyFore = this.value.split(",");
arrayStringKeyFore[arrayStringKeyFore.length - 1] = "";
stringKeyFore = arrayStringKeyFore.join(",");
var event = arguments[0] || window.
switch (event.keyCode) {
case 38: //up
this.booleanScan =
if (this.line == null || this.line.rowIndex == 1) {
this.setLine(this.tableHint.rows[this.tableHint.rows.length - 1]);
this.setLine(this.tableHint.rows[this.line.rowIndex - 1]);
case 40: //down
this.booleanScan =
if (this.line == null || this.line.rowIndex == this.tableHint.rows.length - 1) {
this.setLine(this.tableHint.rows[1]);
this.setLine(this.tableHint.rows[this.line.rowIndex + 1]);
case 13: //Enter
this.booleanScan =
this.stringLastValue = stringKeyFore + this.
this.divHint.style.display = "none";
this.booleanScan =
this.getCode = function (value) {
var result = this.load(value);
if (result.length == 1) {
var stock = result[0].split(":")[1].split("-");
return stock[0] + stock[1];
function changeViewInputs(key) {
$("suggestInput_cn").style.display = "none";
$("suggestInput_cnfund").style.display = "none";
$("suggestInput_hk").style.display = "none";
$("suggestInput_us").style.display = "none";
$("suggestInput_" + key).style.display = "";
function checkSuggest() {
var value = document.getElementById('suggestInput_'+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untrySelect').value).
if (value=="基金股票代码/拼音" || value=="") {
document.getElementById('suggestQ').value = document.getElementById('suggestInput_'+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untrySelect').value).value.replace(/^s[hz]/, '');
document.getElementById('suggestCountry').value =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untrySelect').
function main() {
$("countrySelect").value="cn";
window.suggestStock = new Suggest("http://finance.sina.com.cn/iframe/js/suggest.js", "SuggestData");
window.suggestFund = new Suggest("http://finance.sina.com.cn/iframe/js/suggest_fund.js", "SuggestFundData");
window.suggestStock.bind($("suggestInput_cn"));
window.suggestFund.bind($("suggestInput_cnfund"));
东海期货:铜、铝盘前评述0313
&&&&()铜、铝:(海外快递 )
LME期铜受紧俏市况和库存下降推动上升,期锡触及纪录高点
伦敦金属交易所(LME)期铜周三受基本面紧张和库存下滑推动上升,期锡则触及纪录高点,受益于印尼和刚果的供应问题.LME三个月期铜收报每吨8,400美元,上升125美元.LME铜库存自今年初以来已经下降约35%至仅略低于12.9万吨,不足三日的消费量.现货铜较三个月期铜的逆价差每吨超过90美元,市场的紧俏状况由此可见一斑.12月时其还为正价差.分析师认为强劲的铜市基本面最终将再次推升期铜价格至上周触及的纪录高点8,820美元.分析师称,中国和南非的铝供应中断亦在上周将其价格推升至每吨3,255美元,较2006年5月触及的纪录高点3,310仅低55美元.长期而言,期铝料受到创纪录的油价支撑,因该金属属于能源密集型.期铝收高50美元,报每吨3,115美元,稍早曾触及2,998,为2月27日以来的最低点.交易所预期铝价将进一步下跌,因作多期铝的商品交易顾问在停损位触发後将削减多头部位.期锡微升至每吨19,600的纪录高点,收在19,400/19,450,周二收报19,250/19,300,其年内迄今已累计上涨近20%.期锌收报每吨2,620美元,周二报每吨2,550美元.期铅报3,115/3,120,周二收报每吨3,035美元.期镍上涨325美元至31,875.
如下为基本金属1723GMT报价:
合约 最新买价 变动 涨跌幅% 2007年收盘 今年以来涨跌%
LME期铜 .00 +1.39 .79
SHFE第三个月铜 20.00 -1.65 .05
LME期铝 .00 +1.63 .63
SHFE第三个月铝 0.00 -3.81 .20
COMEX现货月铜 385.15 5.25 +1.38 303.50 26.90
LME期锌 .00 +2.94 .76
SHFE第三个月锌 5.00 -2.37 .97
LME期镍 .00 +0.79 .68
LME期铅 .00 +2.31 .76
LME期锡 .00 +1.84 .29
注:SHFE为上海期货交易所;COMEX:纽约商品期货交易所.
COMEX期铜收高,因美元兑欧元再创新低
纽约商品期货交易所(COMEX)期铜周三收复早盘失地,终场收高,分析师指因美元兑欧元创新低激发此间市场空头回补.5月期铜结算价涨5.15美分,报每磅3.8370美元,盘中在3.75至3.8445之间交投.期铜最终成交量预估为9,905口,周二最终成交量为15,784口.截至3月11日,期铜未平仓合约增加340口,至103,107口.美元周二大涨後,周三迅速回落,首次升穿1.55美元,因投资人对美国联邦储备理事会(FED,美联储)注资计划是否足以激活信贷市场,并提振美国经济感到质疑.根据Reuters Dealing数据,欧元兑美元触及1.5515高位,之後回落至约1.5488,当日升1%.汇率相关买盘扶助期铜升势保持完整.基本面而言,期铜市场继续从伦敦铜库存减少以及供应受扰忧虑中获得支撑.伦敦金属交易所(LME)铜库存周三减少1,275吨,至128,975吨,年初以来大跌约35%.
()铜、铝:(盘前评述 )
东 方:铜:昨日LME3月铜收于8400美元/吨,较上一交易日上涨125美元,波动范围在元/吨,受美元走软激励,市场观望美联储是否会在下次会议上降息。近期有可能进入区域振荡整理的可能,之后有望回落。国内铜进口成本,以伦敦3月铜8275计大致在69600一线。昨日伦敦铜库存128975吨,减少1275吨。昨日长江现货价格为元/吨,上涨60元。
铝:昨日LME3月铝收于3119.5美元/吨,较上一交易日上涨84.5美元,波动范围在美元/吨。伦敦铝库存963550吨,增加12325吨。昨日国内长江现货为元/吨,下跌150元/吨。
锌:昨日LME3月锌收于2630美元/吨,较上一交易日上涨85美元,波动范围在元/吨。伦敦锌库存123800吨,减少100吨。昨日国内长江现货为元/吨,上涨350元/吨。
刘 云:周三沪金属延续调整走势。cu0806短期支撑66500,压力69500;zn0806短期支撑,阻力22200;al0806短期支撑19800,阻力2。期铜内外盘实时比价8.11;铜现货贴水50-升水100。
周三LME基本反弹 ,期锡触及纪录新高,引领仗势。LME铜库存减少1675吨至130250吨。综合铜上涨120收8410美元/吨,铝上涨104收3119,锌上涨65收2635(与前交易日北京15时沪金属收盘时刻对比)。原油期货上涨及美元疲软激励一些涨势,市场观望美联储是否在下次会议上降息。
操作上,背靠支撑少量买入各金属6月,注意控制止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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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镍行情评论(午评)
时间: 13:19:46 &
一、国外期市盘点
据外电12月1日消息,伦敦金属交易所(LME)期铜期铜周二上涨,受助于最大金属消费国中国的减产计划,但期铜价格涨幅受限,因数据显示中国11月制造业活动放缓,突显需求面临压力。伦敦时间12月1日17:00(北京时间12月2日01:00),三个月期铜收涨1%,报每吨4632美元。期铜价格在11月下滑10%,为1月来最大月度跌幅,且今年迄今下跌近27%。中国10家主要铜生产商周二发布联合倡议书,一致同意2016年将减少精铜产量35万吨,并联合要求政府收储铜。此前已有其他金属业要求政府干预,以支撑跌至数年低点的金属价格。中国镍和锌生产商之前也发布了类似的减产消息。“这些因素合力至少可遏止铜价下跌,但市场希望看到生产商正在减产的证明,而不仅是口头干预(市场),”瑞士宝盛集团分析师Carsten&Menke说。“中长期而言,金属供应充足,我们没有看到价格可持续反弹的理由。(中国)制造业和楼市表现仍向市场施压,”他补充说。中国国家统计局和物流与采购联合会(CFLP)周二联合公布,11月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降至49.6,创2012年8月以来最低水准,当时为49.2。财新/Markit同日公布11月中国制造业PMI则小幅回升至48.6,但仍是连续第九个月处在荣枯线下方。必和必拓表示,公司计划在旗下铜业务采取降低生产成本,增加产出的举措,对长期需求增长仍然感到乐观。美元下跌也扶助期铜价格。欧元区经济数据强劲,令欧元空头重新考虑欧洲央行会否在本周稍晚放宽政策,带动欧元兑美元上涨。美元走低,使美元计价的金属对非美国投资者来说较便宜。铜市人气整体仍然疲弱。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数据显示,在最新一周,对冲基金和货币基金经理增加所持铜空头头寸。期镍收涨1.1%,报每吨8980美元。期锌收升0.8%,报每吨1575美元。期铝收涨1.6%,报每吨1469美元。期铅小升0.2%,报每吨1649美元。期锡升0.5%,报每吨15125美元。
二、现货市场概述
▲&SHMET现货
镍:昨日,伦镍亚盘开8900美元/吨,一度盘整运行,但上冲9000美元无果,欧美时段伦镍弱势下行,晚间受美元回落影响,伦镍企稳后有所上扬,尾盘重上9000美元,收盘报8975美元/吨,涨幅1.36%,伦镍短暂企稳,料今伦镍5日均线附近震荡。三个月期镍收涨1.1%,报每吨8980美元。隔夜盘沪期镍大涨,夜间主力合约盘开69000元/吨,开盘后迅速上冲,高点触及70280元/吨,收盘报于69650元/吨,今日早盘开70140元/吨,开盘后沪期镍继续上涨,最高触及70940元/吨,之后迅速回落。今日上海现货镍报元/吨,较前一交易日上涨1100元/吨,金川镍成交于70200元/吨左右,俄镍成交于69600元/吨上下。今日金川公司上调金川镍出厂价至70300元/吨,上调幅度300元/吨。国内现货市场,今日镍价上涨,镍价企稳,部分贸易商持货待涨,金川镍和俄镍现货价差有所拉大,下游观望为主,市场成交较平淡。
▲&SHMETX价格指数
上海金属价格指数上涨103.96点,涨幅0.64%,报16371.60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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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废通Feijiu网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意见书_金田铜业(834178)_公告正文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意见书
公告日期:
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
BEIJINGX.H.LAWFIRM
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关于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太平街6号富力摩根中心D座918室
邮编:100050
电话:(86-10)
传真:(86-10)
网址:www.xhlaw.cn
引 言......1
一、简称含义......1
二、律师声明事项......4
正 文......6
一、本次挂牌的批准和授权......6
二、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6
三、本次挂牌的实质条件......7
四、公司的设立......10
五、独立性......14
六、发起人和股东......15
七、股本及演变......22
八、业务......33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36
十、公司的主要财产......53
十一、重大债权债务......84
十二、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89
十三、公司章程......89
十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90
十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91
十六、公司的税务......92
十七、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95
十八、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96
十九、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97
二十、结论性意见......99
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关于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
法律意见书
致: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铜业”)与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签订的《专项法律事务顾问合同》,本所接受金田铜业的委托,作为金田铜业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以下简称“本次挂牌”)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简称含义
如无特指,本法律意见书中的简称含义如下:
指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集团公司
指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公司
指 宁波科田磁业有限公司
指 宁波金田冶炼有限公司
指 宁波市江北大创铜线有限公司
金田新材料
指 宁波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
杰克龙精工
指 宁波杰克龙精工有限公司
指 宁波金田铜管有限公司
金田无氧铜材
指 宁波金田无氧铜材有限公司
指 江西金田铜业有限公司
指 宁波金田铜材有限公司
指 宁波江北金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指 宁波金田贸易有限公司
金田进出口
指 宁波金田进出口有限公司
指 上海金田铜业有限公司
指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上海物贸有限公司
指 宁波市江北五联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指 金田铜业(美国)有限公司
指 香港铭泰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杰克龙水表
指 宁波杰克龙水表有限公司
指 北京金田日盛阀门有限公司
指 上海金慈阀门有限公司
指 宁波江北金涛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指 宁波市江北五星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指 福安市金田铜业有限公司
指 永康市金正铜业有限公司
指 中山市金田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指 宁波金田远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指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指 上海金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指 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金田铜制品
指 宁波金田铜制品有限公司
指 宁波金田广告有限公司
指 宁波金田置业有限公司
指 香港金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雅戈尔投资
指 雅戈尔投资有限公司
指 浙江省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指 北京环球银证投资有限公司
指 浙江红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指 宁波思美投资有限公司
指 宁波瑞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持股会
指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
农行宁波江北支行
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
农行宁波慈城支行
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
中信银行宁波分行
指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建行宁波二支行
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第二支行
建行宁波江北支行
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
宁波银行灵桥支行
指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桥支行
指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宁波分行
指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工行宁波分行
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华夏宁波分行
指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监管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公司章程》
指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慈城镇政府
指 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
指 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
三港会计师事务所
指 宁波三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211258号《审计报
《审计报告》
金田铜业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 2013年度、2014年度、月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
指 人民币元
二、律师声明事项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审查了金田铜业提供的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并听取了金田铜业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本所律师对该等事实的了解及对有关中国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2、金田铜业已向本所保证,金田铜业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声明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均真实;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本所律师已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及证言进行了核查,并据此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3、本法律意见书仅就金田铜业本次挂牌所涉及到的中国法律问题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对其他专业机构出具的意见的援引,并不表明本所及本所律师对该等意见的任何评价。
4、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金田铜业及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5、本法律意见书仅供金田铜业为本次挂牌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同意金田铜业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挂牌的法律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所同意金田铜业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部分或全部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金田铜业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7、本所承诺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金田铜业本次挂牌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基于上述,本所现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本次挂牌的批准和授权
日,金田铜业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相关事宜的议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金田铜业股东大会已依法定程序做出同意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决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上述决议内容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有关具体事宜,授权范围、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挂牌尚需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审查同意,除此之外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
2.1依法设立
金田铜业的前身是宁波金田铜业(集团)公司,为集体所有制企业。金田铜业系经宁波市人民政府甬政发[号文批准,由股份公司持股会和楼国强等9名自然人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于日由原集团公司整体改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2有效存续
金田铜业现持有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076),住所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城西西路1号,法定代表人为楼国强,注册资本121,496.9万元,经营范围为有色、黑色金属压延、加工;砂轮、电线、电机、五金、阀门、电子元件、紧固件的制造、加工;漆包线、电解铜,铜棒、板、带、丝、管,磁性材料、不锈钢制品的制造、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
机电设备(除轿车)、包装材料、五金、交电、百货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废铜、废不锈钢、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的回收;金属测试、计量、仓储服务;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经营本企业来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金田铜业系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金田铜业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金田铜业不存在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解散的情形,或法院依法受理重整、和解或者破产申请,依法有效存续。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金田铜业为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而需要终止经营的情形,具备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挂牌的实质条件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监管办法》、《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其他规定,对金田铜业挂牌所应具备的实质条件逐项进行了审查。
3.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金田铜业系经宁波市人民政府甬政发[号文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于日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股份中不存在国有和外资股权。自金田铜业设立以来,公司已持续经营两年以上,符合《业务规则》第2.1条第(一)项之规定。
3.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2.1业务明确
金田铜业主营业务是有色金属加工,主要产品包括铜产品和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两大类。
3.2.2业务合法合规
3.2.2.1金田铜业已取得从事主营业务所需的资质、许可。
3.2.2.2金田铜业从事相关的业务能够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环保、质量、安全的要求。
3.2.3持续经营能力
3.2.3.1金田铜业的业务在报告期内有持续的营运记录。
3.2.3.2金田铜业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披露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已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2.3.3金田铜业不存在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解散的情形,或法院依法受理重整、和解或者破产申请。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金田铜业符合《业务规则》第2.1条第(二)项之规定。
3.3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3.3.1治理机制健全
3.3.1.1金田铜业已按照《公司法》、《监管办法》等规定建立“三会一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并依法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公司治理制度。
3.3.1.2金田铜业“三会一层”能够按照公司治理制度进行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3.3.1.3金田铜业董事会已对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进行了讨论、评估。
3.3.2合法合规经营
金田铜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24个月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3.2.1金田铜业最近24个月内未因违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行为
而受到刑事处罚或适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的行政处罚,也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3.3.2.2金田铜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24个月内未受刑事处罚,未受到与金田铜业规范经营相关的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也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3.3.2.3金田铜业的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和遵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不存在最近24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3.3.3截止日,金田铜业不存在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
3.3.4金田铜业设有独立财务部门进行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根据《审计报告》,金田铜业的相关会计政策能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金田铜业符合《业务规则》第2.1条第(三)项之规定。
3.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3.4.1股权明晰
3.4.1.1金田铜业的股权结构清晰,权属分明,真实确定,合法合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或实际支配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3.4.1.2金田铜业的股东不存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宜担任股东的情形。
3.4.1.3金田铜业不存在国有股权转让和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的情形。
3.4.2股票发行和转让
金田铜业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股票发行和转让合法合规,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的情形,不存在违法行
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金田铜业符合《业务规则》第2.1条第(四)项之规定。
3.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3.5.1金田铜业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推荐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财务顾问协议书》,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办券商推荐金田铜业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3.5.2作为主办券商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对金田铜业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推荐报告。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金田铜业符合《业务规则》第2.1条第(五)项之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金田铜业具备《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规定的挂牌条件。
四、公司的设立
4.1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
金田铜业的前身系宁波金田铜业(集团)公司,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其主管部门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工业办公室。
4.1.1改制批准
日,慈城镇政府以慈镇政[2000]27号文同意原集团公司整体改制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日,原集团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将原集团公司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
4.1.2产权界定及变更
4.1.2.1资产评估
三港会计师事务所于日出具了宁三会评报字[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止日,原集团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55,111,491.83元。
4.1.2.2产权界定
慈城镇政府于日以慈镇政[2000]19号文对原集团公司评估后的净资产55,111,491.83元进行了界定,界定给慈城镇资产经营公司47.67%的产权,计2627万元;界定给宁波金田铜业(集团)公司职工持股会52.33%的产权,计2884万元;尚余的1491.83元,作为改建设立后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于日出具了北区政发[2000]85号文,同意原集团公司整体改组为股份公司,其存量资产按净资产的15%奖励楼国强,按净资产的52.33%设立职工持股会,慈城镇政府集体股占资产的32.66%。
4.1.2.3产权奖励
慈城镇政府于日以慈镇政[2000]23号文,同意从其下属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资产经营公司在原集团公司所拥有的产权中奖励给楼国强827万元。
4.1.2.4产权转让
日,慈城镇政府出具了慈镇政[2000]30号《关于转让宁波金田铜业集团公司产权的批复》,同意慈城镇资产经营公司将持有的原集团公司32.66%的产权转让给原集团公司设立的职工持股会。产权转让价格依据三港会计师事务所于日出具的宁三会评报字(号资产评估报告确定,为1800万元。
日,慈城镇资产经营公司与股份公司持股会签订了《产权转让协议书》,慈城镇资产经营公司将其拥有的原集团公司1800万元的产权转让给股份公司持股会。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股份公司持股会共计拥有原集团公司4684万元的产权。
根据慈城镇资产经营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系集体所有制企业,
其按评估值向股份公司持股会转让原集团公司32.66%的产权已经慈城镇政府同意。因此,本所律师认为,上述产权转让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4.1.2.5产权界定的确认
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确认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宁波金田铜业(集团)公司产权界定结果的批复》,对金田铜业前身原集团公司产权界定结果确认如下:截止日,宁波金田铜业(集团)公司所有者权益为55,111,491.83元(含金田冶炼厂、妙山砂轮厂、金田电工材料厂、杰克龙阀门厂4家分厂资产),其中宁波金田铜业(集团)公司职工持股会拥有经界定的净资产2884万元和经受让慈城镇资产经营公司净资产1800万元,合计4684万元,楼国强个人拥有827万元。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对原集团公司的产权界定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已经宁波市人民政府确认,不存在潜在纠纷。
4.1.3名称预核准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日以(甬工商企)名称变核[2000]第038699号文核准了原集团公司企业名称变更为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1.4设立批准
宁波市人民政府于日以甬政发[号文,同意由股份公司持股会和楼国强等9名自然人共同发起,通过整体改建原集团公司,设立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567.4万元。
4.1.5创立大会
日,金田铜业召开了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等议案,并选举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中的股东代表监事。
三港会计师事务所于日出具了宁三会验[2001]22号《验资报告》,验证截止日,金田铜业已收到其股东投入的资本6567.4万元,包括货币资金1056.4万元,净资产折股5511万元。其中,股份公司持股会出资5490.4万元(包括原集团公司产权4684万元和现金806.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3.6008%;楼国强以原集团公司产权出资82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5925%;陈贤芳、曹利素、方友良、王世硕、杨建军、陈金德、朱新昌各以现金出资35万元,分别占注册资本的0.5329%;王红波以现金出资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0761%。
4.1.7工商注册
金田铜业于日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金田铜业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符合当时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2《发起人协议》
金田铜业的十名发起人股份公司持股会、楼国强、陈贤芳、曹利素、方友良、王世硕、杨建军、陈金德、朱新昌和王红波于日签署了《发起人协议》,该协议约定共同发起设立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就拟设立股份公司的名称、宗旨、经营范围、公司股份总数、股本设置和出资方式、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金田铜业在设立过程中所签订的《发起人协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金田铜业的设立行为不存在潜在纠纷。
4.3资产评估和验资程序
三港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原集团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并于日出具了宁三会评报字[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三港会计师事务所于日出具了宁三会验[2001]22号《验资报告》,对金田铜业设立时注册资本的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评估和验资机构三港会计师事务所没有证券从业资格许可证,金田铜业已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许可证的浙江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三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进行复核并出具了《对“宁波金田铜业(集团)公司评估报告书”的复核意见书》(浙源评核字[2007]第0077号),浙江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认为三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号评估报告符合出具报告时国家对资产评估报告的有关规定,评估方法选用恰当;金田铜业已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许可证的信永中和对三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进行复核并出具了《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复核意见书》(XYZH/),信永中和认为通过实施核对、检查及函证等复核程序,未发现宁波三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1]22号验资报告与验资事项存在不符的重大事项。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金田铜业设立过程中有关资产评估、验资等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4创立大会
金田铜业于日召开创立大会,全部发起人出席了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筹备工作报告》、《公司章程》、《关于公司发起设立费用的报告》及《关于抵作股款的财产作价情况的报告》,选举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中的股东代表监事。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金田铜业创立大会的程序及所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金田铜业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了资产评估、验资等必要程序,金田铜业的设立合法有效。
五、独立性
5.1业务独立
金田铜业主营业务是有色金属加工,主要产品包括铜产品和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两大类。金田铜业的上述业务独立完整且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5.2 资产独立
金田铜业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金田铜业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公司控股股东占用的情形。
5.3 人员独立
金田铜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5.4 机构独立
金田铜业建立了“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制定了完善的内部制度。
金田铜业的组织机构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具有健全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能够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5.5 财务独立
金田铜业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金田铜业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金田铜业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均独立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备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
六、发起人和股东
6.1 发起人的情况
金田铜业是由原集团公司整体改制而来,金田铜业设立时的发起人共十名,分别为股份公司持股会、楼国强、陈贤芳、曹利素、方友良、王世硕、杨建军、陈金德、朱新昌和王红波,各发起人的情况如下:
6.1.1股份公司持股会
经日召开的金田铜业(筹)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宁波市江北区总工会同意成立,股份公司持股会在宁波市江北区总工会进行了登记。
6.1.2楼国强,男,日出生,身份证号为:25****,住址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高塘路129弄。
6.1.3陈贤芳,男,日出生,身份证号为:***,住址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毛家巷。
6.1.4曹利素,女,日出生,身份证号为:21****,住址为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日新路。
6.1.5方友良,男,日出生,身份证号为:18****,住址为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民丰村。
6.1.6王世硕,男,日出生,身份证号为:16****,住址为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妙山村。
6.1.7杨建军,男,日出生,身份证号为:12****,住址为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三联村。
6.1.8陈金德,男,日出生,身份证号为:09****,住址为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镇安新村。
6.1.9朱新昌,男,日出生,身份证号为:28****,住址为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五湖村里夹岙。
6.1.10王红波,女,日出生,身份证号为:12****,住址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高塘路129弄。
经核查,发起人的人数、住所、出资比例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股份公司持股会未取得社团法人资格证书,不具备担任股份公司发起人的主体资格,鉴于金田铜业的设立已取得宁波市人民政府的批准,且股份公司持股会已转让了所持有的全部股份,并已解散,金田铜业的股东情况已得到规范,因此,本所律师认为,股份公司持股会担任金田铜业的发起人事宜不构成本次挂牌的法律障碍。除此之外,金田铜业的九名自然人发起人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发起人的资格。
6.2发起人出资
金田铜业设立时,股份公司持股会系以经界定和受让的原集团公司的产权和现金作为出资认购股份的,楼国强系以奖励取得的原集团公司产权作为出资认购股份的,其他发起人均以现金认购股份。
经核查,原集团公司原拥有三块集体土地使用权,面积分别为9927.40m、
1677.62m和64.78m,土地证号分别为北集建(1998)字第0015号、北集建(1998)字第0016号和北慈土集建(1995)字第1741号,在原集团公司改制成金田铜业的过程中,上述三项集体土地及地上房屋作为出资被注入了金田铜业。因此,金田铜业应享有上述三项集体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的所有权。金田铜业成立后,上述三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已过户至金田铜业名下,但上述三项集体土地未能过户至金田铜业名下。
根据三港会计师事务所于日出具的宁三会评报字[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该三项集体土地在进行评估时并未计入评估价值,当时地上房屋的评估值为3,313,020.00元。截止2007年10月,地上房屋的账面净值为2,034,074.59元。
基于上述情况,金田铜业于日与金田投资签订了《资产转让合同》,将上述三块土地及地上房屋以该等资产账面值溢价20%的价格即2,440,889.51元转让给了金田投资,金田投资已以现金方式向金田铜业全额支付了转让价款。同时金田投资承诺自合同价款支付完毕起,标的资产的所有权由金田铜业转移至金田投资,由金田投资负责办理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金田投资承诺,其承担标的资产无法过户产生的风险,且不向金田铜业追
究相关责任。
鉴于金田铜业已按高于该等土地使用权和房产账面值的价格剥离给了金田投资,相应风险已转移至金田投资,作为出资的瑕疵资产已以现金方式进行了替换,上述解决出资瑕疵的行为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金田铜业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也未受损害。本所律师认为,上述三块土地使用权未能过户的情形不会给金田铜业带来纠纷或潜在风险,不构成本次挂牌的法律障碍。
除此之外,发起人已投入金田铜业的资产的产权关系清晰,发起人投入金田铜业的资产或权利的权属证书已由发起人转移给金田铜业,不存在法律障碍或风险。
6.3控股股东
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金田投资持有金田铜业42180万股股份,占金田铜业总股本的34.7169%,持有的股份虽然不足50%,但已超过30%,且为第一大股东,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金田投资为金田铜业现时的控股股东。
金田投资成立于日,现持有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943),法定代表人为楼璋亮,注册资本为2280万元,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实业项目投资。(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许可经营的项目。)
金田投资现有股东38名,其中,楼国强和陆小咪夫妇共计持有金田投资78.95%的股权。
本所律师认为,金田铜业的现时控股股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金田铜业股东的资格。
6.4实际控制人
楼国强和陆小咪夫妇通过金田铜业的控股股东金田投资间接控制金田铜业34.7169%的股份,同时,楼国强直接持有金田铜业29.3930%的股份,系金田铜业第二大股东。楼国强、陆小咪夫妇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共计控制金田铜业
64.1099%的股份,系金田铜业的实际控制人。
经本所律师核查,金田铜业的实际控制人近两年未发生过变更。
6.5对机构股东的核查情况
6.5.1金田投资
金田投资系于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持有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943),法定代表人为楼璋亮,注册资本为2280万元,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实业项目投资。(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许可经营的项目。)目前金田投资持有金田铜业34.72%股份。
本所律师通过查阅工商登记资料对金田投资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金田投资出具了《声明函》,“本公司系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38名中高级管理人员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未担任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也没有担任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计划或安排”。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金田投资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规定所认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不需要履行相应的登记、备案手续。
6.5.2雅戈尔投资
雅戈尔投资系于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持有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黄浦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137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李如成,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服饰、皮革制品、家用纺织品的设计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雅戈尔投资持有金田铜业3.05%股份。
本所律师通过查阅工商登记资料对雅戈尔投资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雅戈尔投资出具了《声明函》,“本公司系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出资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是以自有资金
对外投资,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未担任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也没有担任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计划或安排”。综上,本所律师认为雅戈尔投资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规定所认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不需要履行相应的登记、备案手续。
6.5.3再生资源
再生资源系于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持有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110号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闻利华,注册资本为16300万元,经营范围为再生资源回收,金属材料、建筑装饰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及其易制毒品)、橡胶及塑料制品、纺织原料、汽车配件、机电设备、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油毡、焦炭的销售,闲置设备调剂。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再生资源持有金田铜业0.44%股份。
本所律师通过查阅工商登记资料对再生资源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再生资源出具了《声明函》,“本公司系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是再生资源回收,不是以进行投资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本公司是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未担任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也没有担任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计划或安排”。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再生资源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规定所认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不需要履行相应的登记、备案手续。
6.5.4思美投资
思美投资是于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持有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68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楼静静,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实业项目投资。目前思美投资持有金田铜业1.23%股份。
本所律师通过查阅工商登记资料对金田铜业的非自然人股东思美投资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思美投资出具了《声明函》,“本公司系自然人楼静静出资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是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未担任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也没有担任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计划或安排”。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思美投资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规定所认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不需要履行相应的登记、备案手续。
6.5.5环球投资
环球投资是于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066号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时丽,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矿产品。目前环球投资持有金田铜业0.99%股份。
本所律师通过查阅工商登记资料对环球投资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环球投资属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持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核发的编号为PI002996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
6.5.6红石创投
红石创投是于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持有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96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宗佩民,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目前红石创投持有金田铜业1.32%股份。
本所律师通过查阅工商登记资料对红石创投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红石创投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已按
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持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6.6股东主体资格
金田铜业现时的股东共计189名,经本所律师核查,该等股东不存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宜担任股东的情形。
七、股本及演变
7.1金田铜业设立时的股本结构
金田铜业设立时的总股本为6567.4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股份公司持股会
7.2金田铜业设立后的股份变动
7.2.1日,陈贤芳和徐兰芬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陈贤芳将持有的金田铜业35万股(占总股本的0.5329%)以3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徐兰芬。
7.2.2股份公司持股会转让股份
7.2.2.1股份转让的授权与批准
日,金田铜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关于集体股份转让事宜,通过以下决议:同意一次性全部将集体股权2884万股转让给公司内的骨干和优秀员工,决定每股以1.5元的价格进行溢价转让。
日,股份公司持股会召开会员大会,同意解散股份公司持股会,同意持股会将持有的金田铜业5490.4万股转让给公司职工,其中,经政府界定给持股会的2884万股按每股1.5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职工,公司职工可自愿认购,其余的2606.4万股按每股1元的价格转让给原出资人。
日,慈城镇政府原则同意金田铜业职工代表大会意见。
依据《宁波市企业职工持股会试行办法》的规定,持股会会员(代表)大会是持股会的权力机构,有权决定持股会持股份额调整事宜。股份公司持股会在转让股份前,经过了金田铜业职工代表大会、持股会会员大会的同意和慈城镇政府的批准。因此,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股份转让的授权和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因此产生纠纷或潜在风险。
7.2.2.2股份转让协议的签订
日,股份公司持股会与楼国强等283人签订了《企业产权转让合同》,股份公司持股会将持有的5490.4万股(占总股本的83.6008%)以6932.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楼国强等283人,其中,界定给股份公司持股会的2884万股的转让价格为1.5元/股,转让价款为4326万元,其余的2606.4万股的转让价格为1元/股,转让价款为2606.4万元,二项合计转让价款为6932.4万元。
本次股份转让后,金田铜业股本结构如下: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其他275名股东
本所律师注意到,现行《证券法》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视为公开发行,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鉴于上述股份转让是为解决职工持股会问题而实施的,发生在2005年初,现行《证券法》尚未实施,原《证券法》并未对公开发行进行明确规定,且通过股份转让金田铜业目前的股东人数已低于200人。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股份转让行为不构成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证券行为,不构成本次挂牌的法律障碍。
7.2.3日,李学知与姚立红签订了《企业产权转让合同》,李学知将持有的金田铜业1.3万股(占总股本的0.0198%)以1.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姚立红。
7.2.4日,郎勇、张森木与丁星驰签订了《企业产权转让合同》,郎勇、张森木将持有的金田铜业8万股(占总股本的0.1218%)以1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星驰。
7.2.5日,楼国强与其妻子陆小咪签订了《企业产权转让合同》,楼国强将持有的金田铜业1050万股(占总股本的15.9880%)以10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陆小咪。
《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楼国强作为金田铜业的董事长和总经理,上述股份转让时持有金田铜业3618.3万股,根据《公司法》的上述规定,其2006年只能对外转让904.575万股,而上述向陆小咪转让1050万股超过该限额145.425万股。为此,楼国强和陆小咪已于日签订《企业产权转让合同》,陆小咪将多受让的金田铜业145.425万股退给楼国强。
鉴于楼国强和陆小咪已就2006年超限额转让股份的事宜进行了纠正,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超限额转让股份的行为不构成本次挂牌的法律障碍。
7.2.6日,桂建红与桂建强,沈韩林与曹国利,徐志能、吕新民、周春红与曹利素,金水斌、金志成、吕明东、徐小辉、屠宝辉、章忠水与郑敦敦签订了《企业产权转让合同》,桂建红将持有的金田铜业1万股(占总股本的0.0152%)以1.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桂建强,沈韩林将持有的金田铜业1万股(占总股本的0.0152%)以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曹国利,徐志能、吕新民、周
春红将持有的金田铜业15.8万股(占总股本的0.2406%)以23.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曹利素,金水斌、金志成、吕明东、徐小辉、屠宝辉、章忠水将持有的金田铜业10万股(占总股本的0.1522%)以1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郑敦敦。
7.2.7日,鲍秦勇、邹恩亮、兰天翔、李波、楼浩力、邓春荣与丁星驰,丁良坤与王华峰、方伟国与何君明签订了《企业产权转让合同》,鲍秦勇、邹恩亮、兰天翔、李波、楼浩力、邓春荣将持有的金田铜业15万股(占总股本的0.2284%)以2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星驰,丁良坤将持有的金田铜业2万股(占总股本的0.0305%)以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华峰,方伟国将持有的金田铜业1万股(占总股本的0.0152%)以1.5万元的价格转让何君明。
7.2.8日,陆仁标等83人与陈佩英等48人签订了《企业产权转让合同》,陆仁标等83人将持有的金田铜业84万股(占总股本的1.2790%)以16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佩英等48人,转让价格除2万股的价格为每股1元外,其余82万股的价格均为每股2元。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金田铜业股东人数为182人。
在上述股份转让中71万股的转让方与受让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不是转让股份,而是转让方委托受让方持有相应的股份,因此71万股股份转让实际为委托持股,股份转让行为不真实;其余13万股的转让是转让方与受让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转让行为真实、合法。为规范上述委托持股行为,红石创投、再生资源、雅戈尔投资对金田铜业股份进行了收购(详见本法律意见书7.2.15条)。经委托方同意,相关受托方已将受托持有的42万股(对应增资后的777万股)转让给了红石创投、再生资源、雅戈尔投资,剩余的存在委托持有的29万股(对应增资后的536.5万股)已由相关受托方退还给原持有人(详见本法律意见书7.2.16条)。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金田铜业上述委托持股的情形已得到清理。据金田铜业现时股东承诺以及本所律师核查,金田铜业股东中现时不存在委托持股的情形。
鉴于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金田铜业按1:17.5的比例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了公司股本,为维护转让双方的利益,10万股真实转让的转让双方于日签订了《企业产权转让合同补充协议》,约定提高
股份转让价格,由原来的每股1元提高至每股18.5元或15元,其余3万股真实转让的转让双方系夫妻关系,未协议提高股份转让价格。
7.2.9日,李惠中与陆小虹、曹利素,赵红军与楼国君、楼平萍、王世硕签订了《企业产权转让合同》,李惠中将持有的金田铜业2万股转让给陆小虹、曹利素各1万股(占总股本的0.0152%),赵红军将持有的金田铜业10万股转让给楼国君8万股(占总股本的0.1218%),转让给楼平萍、王世硕各1万股(占总股本的0.0152%)。上述股份转让的价格均为每股2元。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金田铜业股本结构如下: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其他170名股东
7.2.月18日,楼国强和陆小咪签订了《企业产权转让合同》,陆小咪将2006年多受让的金田铜业145.425万股退还给楼国强,并将持有的金田铜业4.65万股(占总股本的2.2852%)转让给楼国强,转让价格为每股1元。
7.2.月18日,楼国华与陆小咪签订了《企业产权转让合同》,楼国华将持有的金田铜业250万股(占总股本的3.8067%)以2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陆小咪。
7.2.月18日,彭建勇与魏亚萍签订了《企业产权转让合同》,彭建勇将持有的金田铜业10万股(占总股本的0.1523%)以1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魏亚萍。
7.2.月18日,楼国强等38名自然人与金田投资签订《企业产权转让合同》,楼国强等38名自然人将持有的金田铜业2280万股(占总股本的34.7169%)以228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金田投资。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金田铜业股本结构如下: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其他170名股东
7.2.14金田铜业增资情况
日,金田铜业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决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公司注册资本,将注册资本由6567.4万元增加至万元。信永中和于日出具了XYZH/号《验资报告》,对金田铜业新增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金田铜业于日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上述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金田铜业股本结构如下: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其他170名股东
121,496.90
7.2.15规范股东人数和委托持股
为规范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和委托持股问题,金田铜业引进了三家法人机构收购了公司部分股份。
7.2.15.1股份转让协议的签订
日、28日,黄国昌等36人与红石创投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黄国昌等36人将持有的金田铜业共1600万股(占总股本的1.3169%)以576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红石创投,转让价格为每股3.6元。上述转让的股份中,包括日股份转让中委托持股的222万股(对应增资前的12万股)。
日、28日,何君明等22人与再生资源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何君明等22人将持有的金田铜业540万股(占总股本的0.4445%)以194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再生资源,转让价格为每股3.6元。上述转让的股份中,包括日股份转让中委托持股的499.5万股(对应增资前的27万股)。
日,楼国君等52人与雅戈尔投资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楼国君等52人将持有的金田铜业3700万股(占总股本的3.0453%)以133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雅戈尔投资,转让价格为每股3.6元。上述转让的股份中,包括日股份转让中委托持股的55.5万股(对应增资前的3万股)。
7.2.15.2委托持股转让的授权
上述三项转让的股份中,共计包括委托持股的777万股(对应增资前的42万股)。委托持股的转让均取得了委托方的书面同意。
7.2.15.3声明函
转让方就上述股份转让签署了《声明函》(如转让的股份系委托持有的股份,则由股份委托方签署上述声明函),就股份转让事宜声明如下:本人自愿将持有
的金田铜业全部(部分)股份进行转让,不存在误解,也不存在受欺诈、胁迫的情形;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3.6元,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本人认为该价格公平合理并自愿接受该价格;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本人即不再享有与该等股份相关的权益,且不会以任何方式主张与该等股份相关的任何权益。
7.2.15.4股份转让款的支付
雅戈尔投资于日将转让款共13320万元存入金田铜业指定的账户;红石创投于日、日将转让款共5760万元存入金田铜业指定的账户;再生资源于日、日将转让款共1944万元存入金田铜业指定的账户。
在金田铜业收到红石创投、再生资源、雅戈尔投资支付的股份转让款后,金田铜业向转让方支付了转让款,同时代缴个人所得税并出具完税凭证,转让方在收到转让款项后,签署《收款凭证》,确认股权转让款金额,其中个人所得税已由金田铜业代扣代缴并出具完税凭证,其已收到税后转让款。如转让的股份系委托持股,则股份受托人作为名义收款人,在收到转让款并签署《收款凭证》后,向委托人支付转让款,委托人在收到转让款后签署《收款凭证》,确认已收到税后转让款。
7.2.15.5工商变更登记
日,金田铜业完成了上述股份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部分股东向红石创投、再生资源、雅戈尔投资进行股份转让过程中,转让双方意思表示真实,股份转让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转让真实、合法。
日股份转让中共存在委托持股71万股(对应增资后1313.5万股),上述三项转让的股份中,共计清理委托持股777万股(对应增资前的42万股),该777万股的委托持股关系已解除,尚有536.5万股(对应增资前29万股)存在委托持股关系。
7.2.16为规范上述536.5万股(对应增资前29万股)委托持股,受托方已将该等股份按原转让价格退还给委托方。日,许美芳等21人与
叶祖德等28人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许美芳等21人以58万元的价格将于日从叶祖德等28人处受让的29万股和增资形成的507.5万股(共计536.5万股)退还给叶祖德等28人。
7.2.月28日,楼国强与环球投资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楼国强将持有的金田铜业1200万股(占总股本的0.9877%)以43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环球投资,转让价格为每股3.6元。
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金田铜业股本结构如下: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雅戈尔投资
其他176名股东
121,496.90
7.2.月16日,步敏儿与陈琦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步敏儿将持有的金田铜业37万股(占总股本的0.0305%)以3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琦,转让价格为每股1元。
7.2.月10日,楼国强与思美投资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楼国强将持有的金田铜业1500万股(占总股本的1.2346%)以1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思美投资,转让价格为每股1元。
7.2.月15日,楼国君与王红波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楼国君将持有的金田铜业1000万股(占总股本的0.8231%)以1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红波,转让价格为每股1元。
7.2.月15日,曹利素与曹国利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曹利
素将持有的金田铜业295万股(占总股本的0.2428%)以29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曹国利,转让价格为每股1元。
7.2.月8日,宁波市信业公证处出具了(2011)浙甬业证民字第4378号《公证书》,证明姚翼平已死亡,并对其持有的金田铜业647.5万股(占总股本的0.5329%)进行了继承公证,成津敏继承433.5万股(占总股本的0.3568%),姚克勤继承107万股(占总股本的0.0881%),俞美英继承107万股(占总股本的0.0881%)。日,成津敏与姚克勤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成津敏将其持有的金田铜业200万股(占总股本的0.1646%)以200万的价格转让给姚克勤,转让价格为每股1元。
7.2.月10日,宁波市信业公证处出具了(2012)浙甬业证民字第1204号《公证书》,证明鲍忠明已死亡,并对其持有的金田铜业37万股(占总股本的0.0305%)进行了继承公证,由鲍荣华继承上述股份。
7.2.月26日,胡碧虹分别与胡红波、齐国萍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胡碧虹将持有的金田铜业111万股(占总股本的0.0914%)以11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胡红波,将持有的金田铜业18.5万股(占总股本的0.0152%)以18.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齐国萍,转让价格为每股1元。
7.2.月25日,宁波市天一公证处出具了(2015)浙甬天证民字第2513号《公证书》,证明叶祖德已死亡,并对其与其配偶杨业水共同共有的金田铜业18.5万股(占总股本的0.0152%)进行了继承公证,由叶倩继承上述股权中叶祖德的份额,继承后,杨业水、叶倩各占上述股权的50%份额,因此,杨业水、叶倩分别持有金田铜业9.25万股(占总股本的0.0076%)。杨业水与叶倩签订了《赠与合同》,杨业水将其持有的金田铜业9.25万股(占总股本的0.0076%)无偿赠送给叶倩。
上述股份变更完成后,金田铜业股本结构如下: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雅戈尔投资
其他179名股东
121,496.90
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股本结构未发生变更。
7.3股东股份受限情况
7.3.1经金田铜业现时所有股东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金田铜业现时所有股东所持金田铜业股份未设定质押,也不存在委托或受托持股的情形。。
7.3.2金田铜业股东王志刚因与上虞市精良铜材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其持有的金田铜业的股份124.875万股被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以(2014)绍虞商初字第1144号民事裁定书冻结,限制其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查封期限为两年(自日起至日止)。除此之外,金田铜业其他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未被冻结或查封。
本所律师认为,王志刚持有金田铜业股份比例很小,不是金田铜业的控股股东,其股份被冻结不构成本次挂牌的法律障碍。
7.4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7.4.1金田铜业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合法有效,金田铜业设立时产权界定和确认不存在纠纷及风险。
7.4.2除本法律意见书7.2.5条所述的楼国强向陆小咪转让股份超过《公司法》规定的限额和本法律意见书7.2.8条所述的存在委托持股的情形外,金田铜业的历次股权变动合法、合规、真实、有效。鉴于楼国强和陆小咪已就2006年超限额转让股份事宜进行了纠正,委托持股情形也得到了清理,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超限额转让股份和委托持股的情形不构成本次发行申请挂牌的法律障碍。
7.4.3金田铜业现时股东所持金田铜业股份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形,也不存在
委托或受托持股的情形,小股东王志刚股份被冻结不构成本次挂牌的法律障碍。
8.1经营范围
8.1.1金田铜业的经营范围
根据金田铜业现持有的《营业执照》,金田铜业的经营范围为:有色、黑色金属压延、加工;砂轮、电线、电机、五金、阀门、电子元件、紧固件的制造、加工;漆包线、电解铜,铜棒、板、带、丝、管,磁性材料、不锈钢制品的制造、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机电设备(除轿车)、包装材料、五金、交电、百货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废铜、废不锈钢、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的回收;金属测试、计量、仓储服务;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经营本企业来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1.2金田铜业的业务资质
金田铜业目前拥有如下业务资质证书:
8.1.2.1全国工业产品许可证
(1)金田铜业现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编号为XK10-001-00022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涉及产品为“铜及铜合金管材”,有效期至日;
(2)金田新材料现持有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管局颁发的编号为(浙)XK06-001-00027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涉及产品为“电线电缆”,有效期至日。
8.1.2.2杰克龙精工现持有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编号为TS7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获准从事阀门(铜闸阀PN≤2.5Mpa、DN≤100mm,铜球阀PN≤2.5Mpa、DN≤100mm,铜截止阀PN≤2.5Mpa、DN≤100mm,铜止回阀PN≤2.5Mpa、DN≤100mm)和锻制管件
(铜弯头、铜三通、铜管接头DN≤100mm)的制造,有效期至日。
8.1.2.3杰克龙水表现持有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管局颁发的编号为浙制号-12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计量器具名称为旋翼式湿式冷水水表、旋翼式立式冷水水表、水平螺翼式冷水水表、旋翼式液封水表,有效期至日。
8.1.2.4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书
(1)江北五星现持有宁波市供销合作社颁发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许可证》,编号:甬再生资源许字第。
(2)江北金涛现持有宁波市供销合作社颁发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许可证》,编号:甬再生资源许字第。
(3)江北五联现持有宁波市供销合作社颁发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许可证》,编号:甬再生资源许字第。
8.1.2.5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杰克龙精工
金田无氧铜材
金田新材料
金田进出口
8.1.2.6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证书
国内利用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
验检疫总局
金田进出口
国家质量监督检
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
验检疫总局
宁波出入境检验
8.1.2.7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证书
美国金田现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进出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证书》,证书编号:A,有效期自日至日。
本所律师认为,金田铜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8.2境外经营情况
金田铜业目前拥有美国金田和香港铭泰两家境外子公司。美国金田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商合批[号文批准并颁发[2008]商合境外投资证字第000955号《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于日在美国洛杉矶成立的公司,经营范围为市场调研、信息咨询、建立销售网络、进出口贸易等。
香港铭泰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商境外投资证第2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批准,于日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经营范围为各类有色金属贸易。
8.3主营业务
金田铜业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加工,主要产品包括铜产品和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两大类。金田铜业的主营业务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
8.4主营业务突出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金田铜业确认,金田铜业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7,904,602,306.96元,其他业务收入为6,408,464,010.25元;2014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9,391,076,800.00元,其他业务收入为8,128,856,838.33元;月的主营业务收入为5,662,331,233.73元,其他业务收入为3,239,355,471.35元。本
所律师认为,金田铜业的主营业务突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金田铜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目前所从事的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金田铜业的主要关联方为:持股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金田铜业控制的企业、金田铜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方,具体情况如下:
9.1.1持股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9.1.1.1金田投资持有金田铜业42,180万股股份,占金田铜业股份总数的34.7169%,为金田铜业的控股股东。
9.1.1.2楼国强持有金田铜业35,711.55万股股份,占金田铜业股份总数的29.3930%。
9.1.1.3楼国君持有金田铜业7,584万股股份,占金田铜业股份总数的6.2421%。
9.1.1.4楼国强和陆小咪夫妇通过金田投资间接控制金田铜业34.7169%的股份,楼国强直接持有金田铜业29.3930%的股份,楼国强、陆小咪夫妇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共计控制金田铜业64.1099%的股份,系金田铜业的实际控制人。
9.1.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金田铜业实际控制人楼国强、陆小咪夫妇除控制金田投资及其子公司(包括金田铜业)外,并无控制其他企业。
金田铜业的控股股东金田投资的控股子公司如下:
注册资本(万元)
金田铜制品
3500(港币)
9.1.2.1金田置业是于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持有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283),法定代表人为梅应雄,注册资本7512.2万元,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1.2.2金田广告是于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持有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09),法定代表人为楼璋亮,注册资本150万元,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广告业、建筑装饰、网页设计、企业营销策划、营业性音像制作服务;工业旅游点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1.2.3金田铜制品是于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持有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北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002),法定代表人为楼璋亮,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金属工艺品的制造、批发、零售;塑料及塑料制品、建材的批发、零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9.1.2.4香港金田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颁发商境外投资证第5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批准,由金田投资于日在香港注册设立的有限公司,股本为3500万港元,金田投资持有全部股权,陆小咪任个人董事,经营范围为一般贸易。
9.1.3金田铜业的控股子公司
金田新材料
杰克龙精工
金田无氧铜材
金田进出口
200(美元)
3000(美元)
杰克龙水表
杰克龙精工持股100%
杰克龙精工持股100%
杰克龙精工持股100%
杰克龙精工持股40%,金田新材料持股60%
杰克龙精工持股40%,金田新材料持股60%
金田新材料持股100%
金田冶炼持股100%
江北大创持股100%
金田铜业持股80%,杰克龙精工持股20%
杰克龙精工持股50%,金田铜管持股50%
杰克龙精工持股50%,金田铜管持股50%
金田铜业持股51%,金田冶炼持股34%
金田贸易持股15%
9.1.3.1科田磁业是于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现为金田铜业的全资子公司。
日,金田铜业和陆小咪等12名自然人签订了《关于发起设立宁波科田磁业有限公司协议书》,约定共同出资设立科田磁业,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日,三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宁三会验[2001]40号),对科田磁业的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科田磁业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万元)
(2)金田投资收购科田磁业
日,尤君德与楼国君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尤君德将其持有磁业公司3%的股权以1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楼国君。日,陈贤芳、陈金德分别与郑敦敦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陈贤芳、陈金德分别将其持有磁业公司0.2%的股权以人民币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郑敦敦。日,吕新民与郑敦敦签订了《企业产权转让合同》,约定吕新民将其持有磁业公司1%的股权以人民币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郑敦敦。
日,金田铜业与金田投资签订了《企业产权转让合同》,金田铜业将其持有的科田磁业79.4%的股权以人民币19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金田投资。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科田磁业的股权结构为:
出资额(万元)
日,科田磁业股东会作出决议,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万元增加到人民币5000万元,并吸收倪建浩、王育平、董千里、陈君良、张龙、邓银洲成为科田磁业的新股东。日,三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宁三会工验[号),对科田磁业的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日,张龙与倪建浩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张龙将其持有的科田磁业0.2%的股权以人民币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倪建浩。本次转让完成后,倪建浩在科田磁业的出资额为40万元,持股比例为0.8%。
日,科田磁业股东会作出决议,以公司未分配利润中的4000万元转增到实收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加到人民币9000万元。日,宁波威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威远验字[号),对科田磁业的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本次增资完成后,科田磁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万元)
(4)金田铜业收购科田磁业
日,金田投资与金田铜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金田投资将其持有的科田磁业77.5%的股权以人民币8,914.0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金田铜业;同日,陆小咪等14名自然人与金田铜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科田磁业22.5%的股权以人民币2587.9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金田铜业。本次转让完成后,金田铜业持有科田磁业100%的股权。
科田磁业现持有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035),法定代表人为徐子荣,注册资本9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磁性材料、零件制造、加工、销售,稀土材料及产品的研究开发;金属及制品的批发、零售;稀土材料、磁组件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1.3.2金田新材料
金田新材料是于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现为金田铜业的全资子公司。
金田新材料成立于日,当时的注册资本2000万元,金田铜业为其唯一股东,持有其100%的股权。日,三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宁三会工验[号),对金田新材料的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日,金田铜业就金田新材料增资事宜作出股东决定书,决
定将金田新材料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万元增加至7000万元,新增的5000万元注册资本由金田铜业以货币方式一次性缴纳完毕。日,宁波威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威远验字[号),对金田新材料的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3)吸收合并
日,金田新材料与金田铜业的全资子公司宁波金田电工材料有限公司签订《吸收合并协议》,约定金田新材料吸收宁波金田电工材料有限公司,宁波金田电工材料有限公司解散;吸收合并后宁波金田电工材料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200万元并入金田新材料的注册资本,金田新材料的注册资本增加至2200万元;金田新材料无条件享有或承担宁波金田电工材料有限公司的所有财产及权利义务。
日,金田新材料与宁波金田电工材料有限公司就上述吸收合并事宜在报纸上进行了公告。
日,金田新材料与宁波金田电工有限公司签订《吸收合并补充协议》,补充约定,由于金田新材料于日注册资本增加到7000万元,因此金田新材料与宁波金田电工材料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后,金田新材料的注册资本增加至7200万元。
日,宁波威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威远验字[号),对金田新材料通过吸收合并方式新增的200万元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宁波金田电工材料有限公司注销,金田新材料注册资本增加到7200万元,金田铜业仍为其唯一股东。
金田新材料现持有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97),法定代表人为郑敦敦,注册资本为7200万元,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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