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有那些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分为哪几个方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至45条规定,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分以下几个方面:
1. 因工负伤待遇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医疗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从工 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 费到统筹建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 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可以适 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 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也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2. 因工致残待遇
因工致残的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领 取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 理三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劳动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至45条规定,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分以下几个方面:
1. 因工负伤待遇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医疗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从工 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 费到统筹建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 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可以适 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 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也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2. 因工致残待遇
因工致残的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领 取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 理三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劳动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劳动岗位,享受一次性伤 残补助金和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 除或是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 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 因工死亡待遇
劳动者因工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 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4. 因工下落不明待遇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 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 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因工死亡 的规定处理。
答: #三亚晴天玉滩海景度假酒店#已经提前付款的
到店后 提供什么材料才可以证明已经定了房间并已经付款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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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律是什么?虽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用到法律一词,但是它的用法如此之多,使这个问题没有简单的答案。法律的定义取决于我们如何看它的目的和功能。在社会中法律的一个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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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我国工伤保险待遇包含哪些内容?
作者:安全管理网 来源:安全管理网 点击:
 评论: 更新日期:日
&&& 我国有关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方面的规定中,所规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从结构上可分为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职业病待遇、职业康复待遇和因工死亡待遇。
&&& (1)工伤医疗待遇
&&& 工伤医疗待遇规定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应支付的医疗费包括:①职工因工负伤医疗;②职工因工患职业病所需的诊断、治疗和复查费用;③职工因工负伤停工医疗期间的生活费用或工资。
&&& (2)伤残待遇
&&& 生产经营单位职工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经伤残鉴定委员会评残,然后按照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享受不同的伤残待遇。费用包括补偿金、残废补助金、护理补助金,这些费用依伤残级别不同而异。
&&& (3)职业病待遇
&&& 职工患职业病的待遇主要有:①调换工种待遇,对于职业病人要求调做轻便工作的,不要降低他们原来的标准工资;②休养待遇,应根据职业病严重程度安排休养,在休养期间应按规定发给工资或生活补助费;③职业病职工调动工作的待遇处理。
&&& (4)职业康复待遇
&&& 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造成伤残时,需要安装假肢、假眼、镶牙和配置代步轮椅等康复器具的,其所需费用应由保险机构或单位报销。病情严重,饮食起后需人扶助的,应发给一定的护理费。
&&& (5)因工死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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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政策解读
职工发生工伤的医疗待遇有哪些?
&&&&本报讯(YMG记者 夏丹 通讯员 崔桂臻 巴磊)工伤的医疗待遇有哪些?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怎么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何计算?……连日来,不少读者致电本报咨询有关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相关政策,市社保中心有关工作人员对此进行了一一解答。  工伤的医疗待遇有哪些?  根据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患职业病、旧伤复发、工伤康复、职业康复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那么,工伤职工住院的伙食补助费,异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包括哪些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凭住院发票按天数实行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烟台市境内每人每天15元、境外每人每天20元。无住院发票的,不享受伙食补助费。  异地就医的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普通级(火车硬席、硬卧;动车、高铁二等座;轮船三等舱;不包括出租汽车等其他交通工具)票价,凭据报销。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超标部分费用自理。  异地就医的食宿费用,凭住宿费发票按实际天数实行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50元,最长补助时限为5天。办理住院手续的,按每人每天20元的标准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不再享受食宿费定额补助。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怎么算?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至四级的伤残职工,自鉴定次月起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一至四级伤残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何计算?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老工伤人员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那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呢?根据规定,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支付本人22个月、18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36个月、3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七级13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7个月,十级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七级20个月,八级16个月,九级12个月,十级8个月。  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所需资金,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丧葬补助金等咋补偿?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注:本文所称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  201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955元;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44元。  2013年烟台市职工平均工资为477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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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险条例》第29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具体包括:
1、第29条第3款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之赔偿项目及标准:
1、医疗待遇:凭医院出具的收费单据主张
2、工伤人员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单位按本单位因工出差伙食标准70%发放伙...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
工伤保险待遇的特点  
1、强制性,国家立法强制执行的。
2、非营利性,即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权利。
3、保障性,是指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对劳动者或其遗属发放的工伤待遇要保障其基本生活。
4、互助互济性,通过强制征收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由社保机构在人员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对费用实行再分配,调剂适用基金。...
应由保险基金支付项目
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以下项目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工伤医疗费: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全...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0个月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享受何种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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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是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或者职业病确诊之后,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填写的格式...
根据《保险条例》第29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具体包括:
1、第29条第3款规...
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与其存在(或)的用人单位,应采取措施确保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并按规定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事宜,以保障工伤职工及时享受保险待遇。
劳动保障部门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及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手续。社保经办机构支付待遇时,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算工伤职工的有关待遇。被鉴...
记者从市社保服务中心了解到,因为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工伤职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并不影响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工伤职工产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去年12月,外地人孙某经老乡介绍,在某建筑工地上谋得一份搬运水泥的工作。今年4月,李某在搬运水泥过程中不慎摔伤,造成肋骨多处骨折。
李某受伤住院后,该建筑企业为李某支付了医药费,但拒绝为其承担其他费...
应由单位支付的项目  
(1)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2)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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