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募捐平台不得竞价排名 个人求助不属于某慈善机构募捐募捐

民政部:加强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管理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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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图片推荐民政部:网络求助不属于慈善募捐 平台应加强审查甄别且设置求助上限 18:31:34 &&
民政部30日公布了两项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的行业标准,明确网络求助行为不属于慈善募捐,其信息真实性由提供方负责,信息平台对个人求助应加强信息审查甄别、设置救助上限、做好风险防范提示和责任追溯。
这两项标准是《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和《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于2017年8月1日起实施。
两项行业标准强调,在平台上进行募捐的主体应是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他组织、个人包括平台本身没有公开募捐资格。平台应验证慈善组织的登记证书、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不应为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个人提供公开募捐信息发布服务。
两项行业标准规定,公开募捐信息不应与商业筹款、网络互助、个人求助等其他信息混杂。平台应明确告知用户及社会公众,个人求助、网络互助不属于慈善募捐,真实性由信息提供方负责。个人为解决自己或者家庭困难,提出发布求助信息时,平台应有序引导个人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对接,并加强审查甄别、设置救助上限、强化信息公开和使用反馈,做好风险防范提示和责任追溯。
两项行业标准要求,平台应平等、公正地对待公开募捐活动,建立统一、公平的信息发布机制,为全国范围内的慈善组织提供服务,不因慈善组织的地域或规模发生服务差异,不应拒绝服务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应对公开募捐信息进行合理排序和展示,并提供公平公正服务,不应有竞价排名行为;应履行信息公开义务,至少每半年向社会公告一次平台运营情况,接受社会质询。(原标题:民政部:网络求助不属于慈善募捐 平台应加强审查甄别且设置求助上限) 来源:&&&&作者:记者罗争光&&&&编辑:陈东&&&&责任编辑:方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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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Special column民政部:8月1日起个人不得在网络公开募捐!遭遇意外、大病,我们怎么办?
第1674期|编发/保险论坛
8月1日,民政部最新颁布的两项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行业标准正式实施。规范要求,募捐平台不应竞价排名,捐赠资金应直接进入慈善组织的银行账户或安全的第三方支付账户,不应截留或代为接受捐赠资金,个人没有公开募捐资格,网络求助行为不属于慈善募捐,信息真实性由提供方负责,信息平台对个人求助应加强信息审查甄别、并设置救助上限。国家对于网络募捐这一新的慈善方式逐步向规范、健康的方向引导。
▲互联网募捐新规出台并实施
在对象选择上,新规5.1.1规定:“在平台上进行募捐的主体应是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他组织、个人包括平台本身没有公开募捐资格。平台应验证慈善组织的登记证书、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平台不应为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个人提供公开募捐信息发布服务。”那么对于个人来讲,如果万一不行遭遇疾病、意外,无法承担的巨额医疗费用该如何求助?是否就意味着无法通过互联网来获得相应的帮助呢?
网络求助不属于慈善募捐
第1种网络募捐
尽管新规要求平台上进行募捐的主体必须为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但在第5.2.6条中“个人为解决自己或者家庭困难,提出发布求助信息时,募捐平台应有序引导个人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对接,做好风险防范提示和责任追溯。”这也就意味着是否属于慈善募捐,取决于是否有具备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参与其中。我们以腾讯公益为例,在腾讯公益的乐捐项目的发起流程如下:
▲腾讯乐捐的流程
●腾讯公益的乐捐项目发起人并没有具体的资格要求。个人、非公募机构和慈善组织(公募机构)都可以是发起人,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资料、说明图文。在第三步时,有具备资格的慈善组织(公募机构)来审核认领。
▲发起人和认领慈善机构
●由具备已在民政部获得募捐资格的慈善机构认领后,项目会进入公募状态。整体项目的资金状况、公示和后期金额的处理都会纳入监管当中。
▲慈善机构的信息公示
所以,个人可以通过具备资质的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发起募捐项目,但需要平台引导相关具备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参与其中。
第2种网络求助
在去年慈善法刚刚出台的时候,保险论坛的专题解读中就提到过个人求助是指:个人或者近亲属遭遇重大疾病、困难,需要求助,这是一个正常公民的权利,任何法律也不能剥夺。至于有没有人愿意捐给他,信息是否正确,是捐赠者自行判断。遇到纠纷也是遵照合同法等法律进行协调。以轻松筹平台为例:
▲轻松筹个人求助的说明提示
上图标红部分,也是此次新规中“5.2.6平台应明确告知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用户(以下简称“用户”) 及社会公众:个人求助、网络互助不属于慈善募捐,真实性由信息提供方负责。”由此,只要是本人或者近亲属关系,发布符合平台规范的求助项目也是可行的。
求助募捐,难免杯水车薪
“因病返贫、因病致贫”一直是近几年被全社会高度关注的话题。意外和重疾高发,由于大病保险尚未完善、由于基本医疗保险存有限制。互联网时代,为了帮亲人、朋友治病筹款,朋友圈发起求助也成为一种见方式。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求助和募捐项目都能达到预期效果,相比募捐求助的方式筹钱救助,商业保险才应该是我们抵御各种风险的第一道防线。翻阅众多的求助、捐助医疗费的案例,10个中8个并没有买商业保险。这就导致了近几年大量求助案例
▲某朋友圈的求助案例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你会为自己和家人计划健康保障吗?所以千万记住了,如果一个家庭的某一成员发生风险(意外致残或身故、罹患重疾)会导致这个家庭陷入经济困境,生活无法维系原有水平,那么他就属于必须要购买保险的人群。保障性保险产品具有风险转移、避免对家庭造成更大的二次伤害作用。
不遭遇风险,不会觉得保险有用
在孩子眼里,你是他们的守护神!在妻子的心中,你是家庭的顶梁柱!在父母的生活里,你是他们安享晚年的保证。可面对日益高发的疾病和不断高涨的治疗费用。如果没有足够的保险规划,你能撑多久?就像老话说的一样:没有意外、不生病就永远不知道保险多重要。风险管理需要对未来有预见性,你要问问自己下面的几个问题。
●去肿瘤医院看一看大病罹患的概率有多高?
●找个病人问问每天医疗费用要多少?
●问问医生,那些项目社保报销自己还得掏多少?
●查查自己的存款,你能承担起多少?
●问问亲戚朋友,有几个人能借给你这笔钱?
●打个电话给老板,如果生病治疗中间康复的五年时间,工资给不给照发?
●没有收入一家老小吃什么?车贷、房贷怎么还?
慈善是临时的保险,保险却是永恒的慈善。保险不能阻止风险的发生,但一定能阻止风险发生后悲剧的蔓延!换句话来讲:慈善解决的是治病的问题,保险还可以解决生活问题。与其含泪筹款,不如微笑投保。远离贫困,从一份保障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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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网络个人求助信息真实性由发布者负责,你还捐款吗?_凤凰公益
网络个人求助信息真实性由发布者负责,你还捐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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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慈善法》正式实施。互联网公开募捐行为将受到从发起、发布、捐赠到善款使用等整个流程的全方位监管。于此同时,由于个人求助不属于公开募捐,因此并没有得到相关监管,而且相关办法还规定,其真实性由信息发布个人负责。那么,面对网络个人求助,你还会捐款吗?
网络图片9月1日,《慈善法》正式实施。互联网公开募捐行为将受到从发起、发布、捐赠到善款使用等整个流程的全方位监管。于此同时,由于个人求助不属于公开募捐,因此并没有得到相关监管,而且相关办法还规定,其真实性由信息发布个人负责。那么,面对网络个人求助,你还会捐款吗?8月31日,民政部正式对外公布了首批13家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慈善组织如果要发布公开募捐信息,则必须在这13家中进行选择。而个人求助则没有限制。9月2日,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与新闻媒体见面会在京召开。13家平台共同发起了自律承诺:平台不代为接受慈善捐赠财产,直接进入各公募慈善组织账户;进一步完善技术水平,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能力,真实、准确、全面、及时地披露募捐信息;充分尊重和维护募捐对象的合法权益,绝不恶意泄露捐赠人、受益人个人隐私等。公开募捐及相关信息会受到平台、发起慈善组织的多重核实、监管,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捐赠的真实和善款的合理使用。而网络个人求助则没有这些监管。8月30日发布的《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个人为了解决自己或者家庭的困难,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发布求助信息时,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在显著位置向公众进行风险防范提示,告知其信息不属于慈善公开募捐信息,真实性由信息发布个人负责。真实性由信息发布个人负责,也就意味着发布平台本身只需履行了风险防范提示义务,并不需要对真实性、后续善款处理负责。而从法律上来说,对个人求助的善款属于赠予,行为一旦产生,善款就属个人所有,如何处理、是否公开完全取决于个人。一方面,网络个人求助真实性缺少核实,骗捐事件屡屡发生,或者善款处理不尽人意;一方面,个人求助的需求巨大,谁都难免碰到身边亲朋需要个人求助的时候。究竟该如何面对呢?公益时报联合问卷网、新浪公益、凤凰公益联合推出益调查:网络个人求助,真实性由信息发布个人负责,你还会捐款吗?
[责任编辑:马明月 PP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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