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12年北京市村官2012年企业退休职工工资调整方案满意吗

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3〕70号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省级各单位:
  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适当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调整范围和对象
  全省企业(包括行业单位)中,凡于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和按国发〔1978〕104号、浙劳险〔1993〕185号、浙政〔1997〕15号、浙政发〔2006〕48号等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
  2013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按月人均230元的额度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在此基础上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师和高龄人员等群体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一)普遍调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
  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实行&双挂钩&办法。具体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退休人员按月人均110元的额度,根据2011
年各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平均养老金水平确定调整标准。具体调整标准如下:杭州市113元,宁波市113元,温州市109元,湖州市109元,嘉兴市109元,绍兴市109元,金华市109元,衢州市105元,舟山市109元,台州市109元,丽水市105元。
  在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参保的企业退休人员按113元标准执行。
  退职人员全省统一按每人每月82元标准调整。
  第二部分,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长短确定调整标准。具体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5元。
  (二)适当提高部分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退休(退职)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
  1.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技师资格的退休(退职)人员。其中,教授级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0元;其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增发400元。
  2.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70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缴费年限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是指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或按国家和省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起点时间在1953年12月31日前的退休(退职)人员。
  3. 2012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 , 每人每月增发30元。
  同时符合上述增发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以重复享受。
  三、有关人员的待遇处理
  (一)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 按照浙委办〔2004〕30号文件规定,予以补足。
  (二)企业退休的劳动模范和省先进生产(工作)者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照浙政办发〔2007〕88 号文件规定,予以补足。
  劳动模范是指获得省及省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和按规定享受省及省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个人;省先进生产(工作)者是指1956年至1964年获得省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个人。
  (三)退休的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浙劳社老〔2002〕150号文件规定,予以补足。
  上述(一)、(二)、(三)类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如当地此次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低于2012年的,按2012年水平确定。
  (四)执行&低门槛准入、低标准享受&养老保险办法的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退休(退职)时计发基本养老金所确定的缴费系数,乘以调整额(含特调部分)确定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
  (五)2012年12月31日前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生产岗位按月享受定期伤残津贴的职工,按本通知办法增加伤残津贴。如增加金额低于当地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平均额度的,可按平均额度予以补足。工伤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金额低于当地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平均额度的,也可按平均额度予以补足。
  (六)企业离休人员、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 号文件规定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以及企业退休的&两航起义&人员,不列入本次调整范围。
  四、资金来源
  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费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从统筹基金中支付;未参加社会统筹的,从原渠道列支。工伤职工调整伤残津贴所需费用,按原渠道列支。
  五、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各地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在2013年3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 江 省 财 政 厅
&&&&&&&&&&&&&&&&&&&&&&&&&&&&&&&&2013年2月27日
  抄送:省社保中心。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13年2月27日印发
发布机构:
省人力社保厅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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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ICP备号&&&&关于北京市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关于北京市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京人社养发[2014]48号
&&&&&&&&&&&&&&&&&&&&&&&&&&&&&&&&&&&&&&&&&&&&&&&&&&&&&&&&&&&&&&&&&&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企业主管局、总公司劳动处,各中央在京企业,各计划单列企业:
  为保障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范围内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下同)的基本生活,经市政府批准,现对2014年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3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2014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退休人员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773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50元;月养老金在2773元及其以上,低于377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月养老金在3770元及其以上,低于477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养老金在477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按绝对额增加养老金后(不含按本通知第二条增加的调整金额),上一档养老金水平低于下一档调整后上限的,按下一档调整后的上限确定(具体标准见附件)。
  四、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SPAN&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精神,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3050元/月的,补足到3050元/月。
  五、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战部、财政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解决原工商业者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9号)精神,原工商业者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3050元/月的,补足到3050元/月(不含退职的原工商业者)。
  六、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3050元/月的,补足到3050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
  八、在按照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 65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再按照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1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30元;年满80周岁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50元。
  九、按照本通知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作为享受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每年增发1—3个月生活补助费的基数。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执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额发给。
  十、按照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SPAN&关于中央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参加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1]74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正常事业费的中央转制单位,转制前已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仍执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财政部、科技部、建设部《关于转制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等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5号)的规定。
  十一、自2014年1月1日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调整为1463元;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退职人员,月退职生活费的最低标准调整为1331元;按月领取退养生活补助费的人员及按月领取养老生活补助费的原临时工养老人员(原签定短期劳动合同的人员),月退养生活补助费、养老生活补助费的最低标准调整为1210元。
  按照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调整后仍不足上述最低标准的,补足到最低标准。
  十二、本通知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按绝对额普调标准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七日
北京企退养老金上调10% 最低工资涨至1560元
& 4月1日起,北京最低工资标准将由目前的1400元调整为1560元。昨日,北京宣布集中上调7项社保待遇标准。
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上调的社保待遇包含城乡居民低保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保险金标准。7项待遇标准调整后将惠及300余万人。
  其中,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总体按照10%幅度作调整,具体方案待春节后公布,但调整部分会自今年1月起补发。
  城乡低保标准也将再次提高,城市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580元调整为650元,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从家庭月人均460元调整为560元。
  城市低保标准提至650元
  【调整内容】与去年相比,城市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580元调整为650元,上调70元,调整幅度为12.07%。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从家庭月人均460元调整为560元,上调100元,调整幅度为21.74%。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从家庭月人均740元调整为850元,上调110元,调整幅度14.86%。
  【执行时间】 2014年1月起
  【解读】本次低保标准的调整,主要以统计部门提供的全市居民基本食品费用支出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费用支出为基础进行测算,并综合考虑了物价上涨等因素。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城乡居民低保标准的调整将进一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加大对低收入家庭的救助力度,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
  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共16.55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0.19万人,农村低保对象6.36万人。
  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
  两类养老金月增加40元
  【调整内容】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390元增加到430元,福利养老金由每人每月310元增加到350元,增长幅度分别为10.3%和12.9%。
  【执行时间】 日
  【解读】与职工养老保险相似,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是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另外,北京无保障老年居民目前享受福利养老金,个人不用缴费。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自2011年起,北京市建立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今年是第四年第五次调整待遇标准,随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其他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同步实施。
  2014年,全市享受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人员达到34.63万人,享受福利养老金的人员达到50.56万人,此次调整需增加财政支出4.09亿元,由区县财政承担。
  企退养老金
  企退养老金总体上调10%
  【调整内容】 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幅度,为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
  【执行时间】 日
  【解读】 调整前,北京市企退养老金水平月人均为2773元,居全国前列;全国月人均水平为近1900元。
  今年1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提高10%。北京今年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将参照这一幅度上调。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关于企退养老金调整的具体方案待人社部、财政部批准后向社会发布,预计要在春节之后出台。企业退休人员所涉及的养老金上调部分,会从今年1月1日起补发。
  近年,北京市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上调幅度都略超10%,其中2011年增幅10.79%;2012年增幅10.22%;2013年增幅为10.35%。
  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160元
  【调整内容】 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每月1400元调整为1560元,增加160元,增幅为11.4%。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5.2元提高到每小时16.9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36.6元提高到每小时40.8元。
  【执行时间】 日
  【解读】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
  按照规定,北京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的是“净收入”,其中不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如果用人单位在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再扣除劳动者的社保费用,属违规行为。
  同时,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高温、有毒有害等特殊环境条件下工作领取的津贴,在节假日或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从事劳动所得的加班、加点工资,也不应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劳动者依法享受的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冬季取暖补贴等保险福利待遇,也须由企业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外,另行支付。
  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伤残津贴人均月增313元
  【调整内容】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由月人均3081元调整为3394元,增加313元,增幅10.2%。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目前的月人均1669元调整为1819元,增加150元,增幅9%。
  【执行时间】 日
  【解读】市人力社保局称,北京市自2001年起,对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逐年进行了调整。2014年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其中,生活护理费目前人均每月1882元,待2013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再进行调整。目前,北京市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护理费待遇人员共1.2万人。三项待遇调整后,社保基金全年预计增加支出0.26亿元左右。
  失业保险金
  平均每档上调120元
  【调整内容】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012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039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066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093元;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21元。
  【执行时间】 日
  【解读】失业保险金通常按照累计缴费时间的不同,分为5个档次标准。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档上调120元,增长幅度为12.7%。
  统计显示,北京市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约2.6万人,此次调整将增加支出0.37亿元。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温薷 闫欣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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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2012年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企业退休职工涨工资_百度知道
2012年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企业退休职工涨工资
有没有文件?
提问者采纳
黑龙江为什麽这么滞后呀,全国各地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细则都发到网上了,并且在日开始发放保证春节发到退休人员手中。而黑龙江却连动静都没有,请问负责该事物的父母管们最近都忙啥呢?心里有百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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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调整本市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沪人社养发(2011)63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保障本市城镇企业退休(职)人员的基本生活,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本市自日起调整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本市2011年底以前已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照企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人员,按照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 1、每人每月增加190元。 2、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补足到30元。 3、2011年底前男性年满65周岁、女性年满60周岁的人员,按下述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 男性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日~日期间出生)、女性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日~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日~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日~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年满80周岁及以上(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 二、2011年12月底前男性年满65周岁(日及以前出生)、女性年满60周岁(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后,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不到1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增加后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不超过1500元。 三、建国前参加**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两航起义人员、招商局驾船起义人员(指持有中国海员工会核准颁发的起义船员证书者),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四、按本通知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所需费用由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黑龙江的石油被抽没了,森林被采光了。煤炭运往各地,粮食占全国的10%,是中国的老工业基地,为国家做出了不可没灭的贡献,为什么工资倒数第三?过去有一句话,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毛主席说;‘正确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黑龙江的官员好好地反省吧,有尊严的生活,是龙江人的期盼,改革的成果,龙江人应该共享。黑土地的森林、煤炭、石油、粮食、贡献给了全国各地,贡献巨大,可是如今的工资待遇全国倒数第三。勤劳善良的龙江人民啊,我们可怜,我们悲惨。取消地区差距、官民差距、贫富差距、行业差距、还全国人民、公平公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绝不是口号、、、、、、、、、、
现在呀,就是工人最困难,看看吧公务员,还有老师,农民们给这补贴那补贴的,他们都挣多少钱啊?工人就该受穷啊,就拿有病来说吧,同样都是中国人一些县级城市企事业单位的人得了大病,同样的病,市里的人报销比例都不一样,工人的退休工资1000多点,这年头真可怜,奋斗了一辈子,都为新中国奉献了,到头来看病都看不起,悲哀,付出的和回报的不成正比,多的多死,少的少的可怜,就是2012再涨工资也就是涨个百八十元的,再涨工资能达到1500一大关了,都不如大商场的保洁员挣的的多,这生活质量,哼,悲哀!这几年改革的老师,农民,待遇都挺好,可怜了企事业单位的工人,可怜巴巴的生存着!
退休“双轨制”是最不得人心的政策,是对广大劳动人民的歧视和不尊重。改革开放三十年了,企业退休人员没有享受到改革成果,这种分配不公的现象,听说两会代表提出过,可是到现在还没有得到解决,现在是和谐社会,强调科学发展观,这种分配制度,正是对和谐社会一个嘲笑,它是封建社会的残余,是等级观念的体现,是劳心者治人,劳力者制于人的翻版。强烈要求两会拿入议题,尽早解决这种不合理现象,还这些企业退休人员一个公正。企业退休人员工资这么低,与行政事业单位少了三四倍,他们这一代人为国家奉献了一生,最后丢在贫困线上煎熬。请问什么时候能还这些“企业退休人员”一个公道,过去的领导阶级现在沦落为最弱势的群体,太悲哀了。2012年不要让他们再悲戚,尽快废除祸国殃民的黑暗“双轨制”早日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
涨!!!!!!!!!!!!!!!!!!!!!!!!!!!!!!!!!!!!!!!!!!!!!!!!!!!!!!!!!!!!!!!!!!!!!!!!!!!!!!!!!!!!!!!!!!!!!!!!!!!!!!!!!!!!!!!!!!!!!!!!!!!!!!!!!!!!!!!!!!1
现在农民比工人好过多了,国家政策年年惠民。农民有宅基地工人没有,农民有钱到城里买房,把房价推高,工人买不起房,农民有自留地种的菜就够吃了,可工人就得花高价买菜,那点工资都不够看病的,苦。
国家很难,企业职工30多岁就退休了,有的人一天班都没上过也办退休了。总涨工资国家那有这些钱。再说了这些人大都是工伤,(双鸭山市企业15前全都破产了)办理退休时平均每人拿钱81.400多元。所以要理解领导。话说回来当领导辛苦拿自己的钱买权再征大钱真辛苦啊!你明白了呢?理解万岁!
2012年企业退休职工涨工资还没有接到通知,就连物价补贴60元也不给了,但干部退休物价补贴60元给了。原因很多,比如双鸭山市花钱就能办退休,30多岁退休工资1.500多元,我去劳动局问他工资为什么比我高(55岁),劳动局工作人员说人家退休花钱了,你花了吗?你没花钱所以工资少贝,我家邻居一天班没上也退休了36岁也开1.600元,这社会完了。所以政府没钱给我们涨工资。真希望政府能认真处理此事。还百姓一片兰天。。。。。。
企业退休人员被国家边缘化了,没能享受到国家改革的成果,实际上这拨退休人员对国家的贡献最大,有的退休职工已经到了最困难的群体了,不如农民还有耕地可以做生活补贴。工资双轨制实际上就是一部分人剥削一部分人的制度。
请问2012年的企业退休工资涨不涨了
请问2012年的企业退休工资涨不涨了
2012年涨工资文件
省领导你们好:今年企业退休人员能不能涨退休金
听说2012年企事业工人及退休人员涨幅工资,有文件吗
今年涨工资吗
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黑人社发[2012]25号 各市(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绥芬河市、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中直行业、煤炭、军工和养老保险省直接管理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号)和《关于黑龙江省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复函》(人社部发[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及时间 日前按规定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以及其他参保人员(“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从日起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及标准 (一)普遍调整 1、日前正常退休人员,增加102元/月; 2、日前退职及其他人员,增加70元/月; 3、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增加1元/月,其他人员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其中城镇个体劳动者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 (二)特殊调整 1、高级职称人员再调整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再增加600元/月。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工人高级技师的再增加500元/月。 2、高龄人员再调整 日前已满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普遍调整和以上特殊调整的基础上再增加20元/月。 3、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再调整 在设立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地方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的基础上再增加5元/月。 4、未达到平均标准的军转干部再调整 军队转业干部,按上述规定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三、资金列支渠道 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有省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 四、几点要求 (一)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网上调整。省社保局接到调整文件后,按文件规定标准和范围,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提出业务需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根据需求在网上进行操作。省、市(地)、县(市)社保经办机构按文件规定标准对调整后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后进行确认起动并按规定给予社会发放。 (二)没有进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信息平台的大庆油田社保中心、省农垦总局社保局和省森工总局社保局,参保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应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和省社保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三)由于原始信息错误而影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按原规定核改程序逐级进行审批核改(见附表二)。 (四)基本养老金网上调整完成后,省社保局及时将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情况在4月28日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见附表一)。 (五)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要加强领导,精心安排,搞好协作,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不得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调整范围。特别要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档案进行认真审查,采取县(市)行政、经办联审,市级复审的办法进行,并将复查结果进行公示。对违规操作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表一: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情况汇总表 附表二: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信息错误核改名册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希望采纳
我父亲原籍山东,18岁时随我爷爷转到黑龙江生活,在户口转移到黑龙江省桦南县曙光农场后,档案与户口都比实际年龄小了2岁,当时也都没在意,到90年(还是哪年记不大清了)人口普查的时候,向场里有关办理人员提出年龄不符等事宜,要求更改档案和户口,当时办理人员也说可以更改过来,可事情过了几月后我父亲再次去查,还是没有更改,问了办理相关人员后得到答复,他们事情那么多,给忘了,让人很是不理解,当提出还有什么办法可以更改时,得到答复是,相关档案都入档了,也录入国家系统了,没法改了,要求调档也不给调,说是多少年了,不好找了,找不到 了,不知道是不是这样,个人有没有权力要求调档和改正,还有什么办法可以更改回来,直至今天都经过不停的去咨询,得到的答案还是改不了,真的是这样吗?(实际上应该是他们不想给办,怕办起来很麻烦,反正农民的意思淡溥,知识文化少,以为告诉他们办不了就死心了),在我们那地方不单是我父亲有这样情况,很多都是从山东和外省转来的,当时都是参加东北什么建设兵团的,也有很多人都是这种情况,有的多次去找,人家也不给办,实在没办法,也有很多人都放弃了,国家就是这样对待老百姓的,我父亲是国家正式职工,享有国家社保待遇,照这样下去,我父亲就得晚2年退休,晚拿2年退休工资了,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国家或地方政府为了省这点钱,故意弄的。
黑龙江退休职工2012年不涨工资了。原因是公务员还没涨完呐。。人力资源部门和社保部门兜还没满呐。。等他们都够了的时候就给企业退休的涨了。。。等吧。。。。黑龙江主管部门就是应该被人民讨伐掉。。。工作太没有力度了。。你们看吉林就是比黑龙江强。。。多快呀。。这样的领导才能受欢迎呐。。。黑龙江的领导快让位吧。。光当和尚不撞钟 。。留着还有用吗?
到目前已出台的14个省 按缴费(即工龄)l黑龙江1元;新疆5元; 浙江5元; 陕西4元; 宁夏4元; 北京3.5元; 上海3元; 江西3元; 河南3元; 重庆3元; 四川3元;青海2元; 辽宁2元;贵州2元;吉林1.5元。
为何退休职工涨工资的方案还不出台,你们这些官老爷们每天都干些什么啊,4月了,难道要等到12月吗。干点工作吧。
102元是基数,补三个月306元,其它特殊增加额度据说四月份出台,等着吧。但是按照噌噌高涨的物价,102元的基数也太低了吧,即使加上所谓特殊调整额度看样也多不到哪儿去,别抱太大希望了,黑龙江啊黑龙江你是不是太黑了?
哈尔滨退休职工2012年4月份是喜笑颜开,5月份就是愁眉苦脸了。为什么呢?
黑龙江涨工资2012文件看不到
黑龙江真黑,双鸭山市老人都58岁,因退休时,办的是退职,才涨70元,太黑了。我家邻居34岁,花钱办病退,涨102元,这和理吗??????
哈尔滨社保局2012年6月份是否还给退休职工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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