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准则文章

所得税会计最新比较:美国、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
- 所得税会计最新比较:美国、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
所得税会计最新比较:美国、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
其他新准则  加入时间: 10:38:37     点击:2633
所得税会计最新比较:美国、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
文章来源:会计研究,作者:孙永尧&
本文简要列示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i]、美国公认会计原则(US GAAP)和中国会计准则关于所得税会计之间的一些主要差异。作者就IAS(国际会计准则)、US GAAP和中国会计准则截至2006年3月的差异做一些比较。就这些差异来说,其重要程度会因公司经营的性质、公司所在的行业、所的会计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要充分理解这些差异,参考相关的会计准则和国家规章。比较基础:FAS109――所得税,及与其相关准则、公告和解释[ii];IAS12―所得税, 及与其相关准则和解释[iii]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iv](简称ASB18,下同)。 &&& 1.目标比较。FAS109,所得税会计为了达到二个目标:一是确认当期应付税款或返回所得税金额,二是确认由于已在企业财务报表中或纳税申报表中确认的事项对纳税影响而产生的递延资产和负债。IAS12,规范所得税的会计处理。ASB18,为了规范企业所得税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在所得税会计目标方面,FAS109规定比较具体,而IAS12和ASB18比较抽象。 &&& 2.范围比较。FAS109,规定当前应付所得税和未来纳税影响额的会计核算和报告标准。FAS109规定,未来纳税影响包括三部分内容:早于或迟于会计收益的包含在应税收益中、费用,利得或损失;产生税基差异的其他事项;以前年度经营损失或者返回已付所得税贷项和未来应付所得税抵免。IAS12,适用于财务报表中对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包括对一个会计期内有关所得税支出或减免金额的确定以及这项金额在财务报表中的列示。不涉及政府补助金或投资税款抵免的会计处理方法。下列税款也未考虑包括在范围之内:退还给企业的所得税款(仅限于当据以计税的收益金额以股利形式分配时);企业在分配股利时缴纳的、可抵减企业应交所得税的税款。ASB18,所得税包括企业以应纳税所得额为基础的各种境内和境外税额。不涉及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但因政府补助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应当按照本规定确认和计量。 &&& 3.所得税会计基本原则比较。FAS109规定了所得税会计四项基本原则:根据纳税申报表,估计应付所得税或返回所得税,确认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根据暂时性差异和未来所得税抵免估计未来纳税影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根据税法计量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不预计税法变化未来影响;根据税收优惠,计量预计没有实现的递延所得税资产。IAS12和 ASB18没有所得税会计基本原则规定,而是在具体条文中部分地体现了这些原则。 &&& 4.所得税会计方法比较。FAS109规定了资产负债法来核算所得税,美国财务会计委员会认为,资产负债法最符合FASB第6号概念框架定义,能产生最有用和最可理解的信息。IAS12, 规定了损益表法来核算所得税,ASB18与FAS109相同,资产负债法来核算所得税。ASB18规定,企业在取得资产、负债时,应当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应当按照本准则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中抵扣的金额。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 5.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比较。IFRS,不允许确认交易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但不是企业合并和不影响会计利润或应税利润的交易的初始确认情况除外;对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后续变化也不予以确认。FAS 109没有类似的初始确认豁免。 FASB 和IASB 正在其短期趋同中 IAS 12 和FAS 109 的一些差异。ASB18规定,企业应当确认符合条件的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企业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满足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当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6.所有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的其他特殊豁免。IAS12规定,在附属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分配给母公司时,既不确认母公司应付的税款,也不确认子公司应付的税款,因为可能是母公司为了长期再投资而将这些利润保留并且有权力保留在附属公司中。如果没有确认有关的未分配利润的税款,有时应揭示这些利润的累计金额。对于用权益法核算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在向投资者分配其在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中的份额时,应付的税款应在投资者确认利润时,确认为费用和负债。当有理由假定这些利润将不再分配或分配不会引起纳税负债时,可以例外。FAS109,对确认递延所得税提供了一些特殊豁免,包括税收影响会在对租赁进行计量时直接包括在内的杠杆租赁、子公司的大部分未分配利润、油气行业的无形资产开发成本。IFRS,没有与FAS109相对应的豁免。ASB18规定,企业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当确认相应的所得税负债。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除外: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 7.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税率。IAS12,递延法下,发生在本期的时间性差异的纳税影响,应用现行税率确定。发生在前期而在本期转回的个别时间性差异的纳税影响一般用原先采用的税率确定。为了便于应用这个方法,相似的时间性差异可以进行归类。在负债法下,本期发生或转回的时间性差异的纳税影响,以及对递延税款余额的调整,均应使用现行税率加以确定,除非有其他信息表明采用另一种税率更为适当。IFRS,使用已执行税率或实质上已执行税率。FAS109,使用已经执行税率。ASB18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应当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税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除直接在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应当将当期影响数计入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8.对子公司未分配盈余的递延所得税的计量比较。IFRS,必须使用未分配利润适用的税率。FAS109,使用已分配利润和未分配利润中所适用税率的较高者。ASB18规定,按照税法规定税率。 &&& 9.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比较。IFRS规定,只有当所得税利益“很可能”实现时才确认。 FAS109,确认所有递延所得税资产,但需要计提估价准备,除非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实现比不实现更有可能。此外,在估价准备中采用“比不发生更有可能”的标准亦导致IAS 12 和SFAS 109 在披露上存在差异。ASB18规定,企业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满足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当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0.原本借记或贷记入权益的递延所得税的改变比较。IAS 12 和SFAS 109 都要求当年直接借记或贷记入权益的项目的所得税影响应同时直接记入权益。原本直接借记或贷记所有者权益的递延所得税可能会因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收回性的、税率和法律的改变及其他计量特征的改变而改变。IAS 12 要求递延所得税改变的结果也应直接借记或贷记入权益。FAS 109,要求将其分配到当年损益中。ASB18规定,与直接计入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应当计入权益。 &&& 1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分类比较。IFRS,总是作为非流动项目。FAS 109,根据其对应资产和负债的分类划分为流动或非流动项目。ASB18规定,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分别作为非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 12.在企业合并后才确认企业合并时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比较。IFRS,首先将商誉减少至零,剩余部分直接贷记入当其损益。 FAS 109,首先将商誉减少至零,剩余部分冲减其他无形资产至零,还有剩余时直接贷记入当其损益。ASB18没有类似规定。 &&& 13.实际和预期所得税费用的调节比较。IFRS,以适用于会计利润的税率计算,同时披露适用税率计算的基础。FAS 109,以持续经营的税前收益乘以国内联邦法定税率计算。非公司必须披露调节项目的本质而不是金额。ASB18,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税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除直接在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应当将期影响数计入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 &&& 14.与基于股权支付相关的所得税利益确认比较。IFRS,将所得税利益超过报酬费用部分贷记权益。根据预期适用的所得税抵扣计算递延所得税。 FAS 109,直接贷记权益。根据GAAP 所确认的费用来计算递延所得税,在所得税利益实现时调整为实际发生数。ASB18,企业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当确认相应的所得税负债。 &&& 15.因集团公司间交易产生的与未实现利润相关的暂时性差异影响比较。IFRS,按照买方的税率确认递延所得税的影响。FAS 109,按照卖方的税率确认递延所得税的影响。ASB18没有类似规定。
&&& 结论。通过比较以上这三套准则,我国的所得税会计更接近美国,与国际会计准则较远,但它们之间还存在着不少差异。我国和美国所得税会计都使用资产负债表法与都没有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豁免;而在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都作为非流动项目分类与都没有递延所得税的特殊豁免上,我国和国际会计准则所得税会计则相同;美国和国际会计准则所得税会计在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方面都使用已执行的税率,我国则使用税法规定税率。但这三套准则在对子公司未分配盈余的递延所得税的计量方面,在企业合并后才确认企业合并时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方面,在实际和预期所得税费用的调节方面,在与股权支付相关的所得税利益确认方面,在因集团公司间交易产生的与未实现利润相关的暂时性差异影响的所得税核算方面并不相同。从我国会计准则趋同美国方面来看,体现了会计准则制定中的资产负债观理念。 参考文献: ______________________[i]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IASs) were issued by the IASC from 1973 to 2000. The IASB replaced the IASC in 2001. Since then, the IASB has amended some IASs, has proposed to amend other IASs, has proposed to replace some IASs with new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IFRSs), and has adopted or proposed certain new IFRSs on topics for which there was no previous IAS. [ii]FAS No. 109――Accounting for Income taxes. Issued: February 1992.[iii]IAS 12: Income Taxes, issued by October 1996. Effective Date of IAS 12: 1 January 1998. In October2000,Limited Revisions to IAS 12. Effective Date of IAS 12 (2000) Income Taxes: 1 January 2001.[iv]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2006年2月公布,日生效。(Accounting Standard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No. 18 CAccounting for Taxes on Income 输入您的搜索字词提交搜索表单
没有相关信息2015新会计准则下坏账准备的财税差异及所得税处理
更新时间:&&&&&&&&来源:&&&&&&&&阅读:&&&&&&&&
【看准网()】会计论文频道小编整理的范文“2015新会计准则下坏账准备的财税差异及所得税处理”,供大家阅读参考,查看更多相关论文 ,请访问会计论文频道。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是针对“部分长期资产”的资产减值制定的准则,并不是全部长期资产,不适用于在其他具体准则中规范的减值。该准则规范的长期资产减值视同永久性减值,一经提取不得转回。只能在处置相关资产后或资产离开企业时,再进行资产减值的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规定,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后,可以转回。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准则第六章第四十二条规定,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可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引入资产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计税基础、暂时性差异等概念。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  财政部发布的《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附录》规定,一般企业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是: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应收款项。计提范围较旧准则有所扩大。  旧准则体系计提8项资产减值准备形成的损失分别计入不同的损益类科目,比如计入“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投资收益”等。新准则体系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要求统一记入新设置的“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计提时,应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减值准备类科目。资产价值回升时,借记有关减值准备类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规定: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了减值的,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坏账,一般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但经税务机关批准,也可提取坏账准备金,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坏账损失时,应冲减坏账准备。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已提取坏账准备金的部分,可在当期直接扣除。  由于财税处理的差异,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就存在“可抵减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应采用债务法计提或冲回计提的坏账准备。  例:某企业27年应收款项余额2万元,当年计提坏账准备1万元。28年发生坏账12万元,收回前期已核销的坏账3万元,28年年末应收款余额22万元,计提坏账准备5.5万元。29年发生坏账15万元,29年年末应收款余额26万元,计提坏账准备13万元。假设企业年末计提坏账准备,其发生的坏账损失已全部经过税务部门审批。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每年会计利润为5万元,无其他调整项目,税法允许的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5%。预计在未来3年内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以抵扣。转贴于 看准网
  27年:年末计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1  贷:坏账准备1。  年末计算所得税:坏账准备的账面价值=1(万元);  坏账准备的计税基础=2×.5%=1(万元);  累计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1-1=9(万元);  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9×3%=2.7(万元);  应交所得税=(5+1-1)×3%=152.7(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15递延所得税资产27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27。  28年:发生坏账及收回已冲销的坏账:  借:坏账准备12  贷:应收账款12。  年末计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55 贷:坏账准备55。  年末计算所得税:坏账准备的账面价值=1-12+3+5.5=6.5(万元);  坏账准备的计税基础=22×.5%=1.1(万元);  累计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6.5-1.1=5.4(万元)  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5.4×3%=1.62(万元);  应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2.7-1.62=1.8(万元);  应交所得税=[5+3-12+5.5-(22-2)×.5%]×3%=148.92(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15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489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  29年:发生坏账:  借:坏账准备15  贷:应收账款15。  年末计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13  贷:坏账准备13。  期末计算所得税:坏账准备的账面价值=6.5-15+13=4.5(万元);  坏账准备的计税基础=26×.5%=1.3(万元);  累计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4.5-1.3=3.2(万元);  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3.2×3%=.96(万元);  应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1.62-.96=.66(万元);  应交所得税=[5-15+13-(26-22)×.5%]×3%=149.34(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15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4934  递延所得税资产66。 转贴于 看准网
会计论文相关栏目
看了这篇文章的还看了
摘要:目前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主要有两种,即购买法和权益法,本文首先较深入地探讨购买法和权益法各自的定义、会计处理方法上的差别,然后论述了由此导致对会计报告不同的影响,最后分析、评价了我国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对对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的主要规定。26年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
陕西省会计核算中心成立于二年七月一日,是全国首家省级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中心成立后,在全国的反响较大,财政部部长助理冯淑萍同志专程从北京来中心参加开业典礼,从中央到地方各大报刊及新闻媒体对陕西成立会计中心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从不同的角度都进行了报道。在此我将中心成...……[
摘 要:文章以我国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重要性的变化为切入点,比较了国外报告全面收益的方式,指出了我国新会计准则中在报告全面收益方面取得的进步,并预测了未来报告全面收益的模式。关键词:企业会计准则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全面收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列示了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动情...……[
2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开始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与上市公司原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以下简称旧《债务重组准则》)会计核算方法不同,造成会计信息差异较大,笔者现就四川...……[
2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由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组成的新会计准则,该准则于2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率先实施,也鼓励其他企业提前执行。  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公允价值的广泛使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日前,房地产上市公司华业地产年报显示,在新会计准则下采用成本模式对...……[
论文热门标签
友情链接链接合作QQ:新会计准则对所得税会计的改革_励志成长-牛bb文章网您的位置:&>&&>&新会计准则对所得税会计的改革新会计准则对所得税会计的改革(原作者:于长春)新所得税会计准则沿用了谨慎性的会计原则,并将其加以丰富。但是,如果已确认并记入“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的借方余额,以后被证实没有足够的利润可供其递减,即无法全部转回的时候,按照新准则的规定应该结转资产减值损失。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是经济领域中两个不同的概念。此前,对于按照会计制度计算出来的“会计利润”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出的“应税所得”,企业在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时,可以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这两种方法。两种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都不影响本期应交所得税的计算和交纳,即对国家所得税收入没有影响。差别则在于企业财务报表中的“所得税”费用项目不同。在实务中,我国相当多的企业采用了应付税款法,即在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所得税的同时,以相同的数额确认所得税费用。显然,按照这种方法计算出来的所得税费用不是依据会计利润所应该负担的本期所得税费用;继而根据本期利润总额减去本期所得税费用而求得的净利润,也不是真正的可供分配的利润,其后果是最终导致利润分配的不准确。所以,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要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反映企业当期创造的收益中应负担的所得税费用:“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税法规定的计税基础,对税前会计利润进行调整,按照调整后的应税所得计算应交所得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新会计准则充分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的规定,指明了中国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发展趋势。在该准则中,应付税款法不再是备选的方法,企业核算所得税费用也不能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中的“递延法”或“债务法”(收益表债务法)核算,而一律改为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以便剔除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真实反映企业的净利润。一、所得税会计的特殊概念(一)时间性差异与永久性差异所得税会计的特殊概念首先应掌握两类差异:一是时间性差异,二是永久性差异。永久性差异是某一期间发生,以后各期不能转回或消除,即该项差异只影响当期,不影响其他会计期间的差异,其成因是由于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与税法在收入与费用确认和计量的口径上存在差异;时间性差异是应税所得额和会计利润的差额,在一个期间内形成,可在随后的一个或几个期间内转回,其成因是由于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与税法在收入与费用确认和计量的时间上存在差异。时间性差异的产生是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法对同一会计项目的确认时间不同所导致的。永久性差异则是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法对收入,费用等会计项目的确认范围不同所引起的。(二)暂时性差异分为应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是从资产和负债看,一项资产或一项负债的计税基础和其在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该项差异在以后年度资产收回或负债清偿时,会产生应税利润或可抵扣金额。时间性差异一定是暂时性差异,但暂时性差异并不都是时间性差异。以下情况将产生暂时性差异而不产生时间性差异:(1)子公司、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没有向母公司分配全部利润;(2)重估资产而在计税时不予调整;(3)购买法企业合并的购买成本,根据所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分配计入这些可辨认资产和负债,而在计税时不作相应调整;(4)作为报告企业整体组成部分的国外经营主体的非货币性资产和负债以历史汇率折算;(5)资产和负债初始确认的账面金额不同于其初始计税基础。暂时性差异是以资产负债表中一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认定的,具体地说,一项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按照税法的规定在销售或使用该资产时,允许作为成本或费用在税前列支的金额。例如,企业持有存货的总额400万元,当年计提了100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则此时该存货的账面价值为300万元。由于该存货未来可作为成本或费用在所得税前列支的金额为400万元,即存货的计税基础是400万元,因此有100万元的暂时性差异产生。一项负债的计税基础是其账面金额减去该负债在未来期间可税前列支的金额之间的差额。例如,企业预提下年度的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利息10万元,则预提费用账面价值为10万元。由于税法规定预提费用只有待实际支付时方可在税前列支,因此该项负债的计税基础应该为0元,即以10万元预提费用的账面价值减去该负债在未来期间可税前抵扣的金额10万元,此时预提费用的暂时性差异为10万元。可见,暂时性差异的确认方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上面的一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来确认的,强调的是差异的内容,其目的在于使资产负债表的递延税款余额更加富有实际意义。暂时性差异又分为应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税暂时性差异,将导致使用或处置资产、偿付负债的未来期间内增加应纳税所得额,由此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将导致使用或处置资产、偿付负债的未来期间内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由此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差异。(三)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即暂时性差异,是运用资产负债表观念,导致分析和计算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额之间差异的基础,是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所得税会计处理的重要概念。账面价值是指一项资产或负债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其备抵调整科目的对方余额后的差额。例如,一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就是“固定资产”科目的借方余额,减去“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的贷方余额,再减去“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后,得到的差额。计税基础是指按照税法的规定,一项资产或一项负债当前应该具有的金额。按照资产负债表上的要素分类,可以分为资产的计税基础和负债的计税基础。资产的计税基础,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的过程中,就计税而言可从流入企业的任何所得利益中予以抵扣的金额。负债的计税基础,指各项负债账面价值减去其在未来期间计算应税利润时可予以抵扣的金额。二、暂时性差异的处理程序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导致永久性差异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相等,不存在暂时性差异。由于永久性差异一旦发生,不会在未来期间转回,故此,不论采用哪一种方法核算所得税,永久性差异均采取纳税申报前进行账外调整的办法处理,在确定应税所得时将永久性差异直接从会计利润中扣除或加回,以消除该差异对企业所得税费用的影响。因而,永久性差异不会使税款费用与应纳税额发生差异。但时间性差异的存在导致税款费用的跨期摊配,从而使税款费用与应纳税额不尽一致,此时会计上宜采用一定的会计法进行调整处理。(原作者:于长春)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理论基础是依据业主权益理论,即认为对企业收益的计量就是对业主权益的计量,递延税款代表着未来应付或应收的所得税款。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用资产负债观定义企业收益,即全面收益,注重暂时性差异,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原因出发,分析暂时性差异的内容及其对期末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因此,剖析暂时性差异是研究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切入点。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认为资产负债表是一种最可能提供有用决策信息的报表。因此用“资产负债观”定义收益,从而提出了“全面收益”的概念,用公式表示就是:全面收益=期末净资产-期初净资产-本期业主投资和分派业主款。这就要求收益的定性与定量(包括所得税费用)都要服从于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等概念框架结构的要求,进而,在确认财务报表项目时,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与损益表中债务法的顺序完全相反,首先确定资产负债表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然后倒挤出损益表当期所得税费用。其计算公式为: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应缴税款+(期末所得税负债-期初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对暂时性差异采用跨期摊配法进行处理。其基本程序为:(1)确定产生暂时性差异的项目:(2)确定各年的暂时性差异;(3)确定该项差异对纳税的影响:(4)确定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加减纳税影响等于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的总金额。在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递延所得税时,如果预计转回期的税率能够合理确定,发生时按预计转回期的税率核算。另外,不论发生或是转销期间,如果税率变动,均应按其进行调整。三、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核算(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新准则规定的原则是:除某些特殊情况以外,对于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实例1]企业于日购入某项生产设备,会计上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税法则规定允许采用加速折旧。其取得成本为200万元,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0,计税时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列折旧。不考虑中期报告的影响,企业在2004年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的折旧额为20万元,计税时允许扣除的折旧额为40万元,则该时点上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180万元与其计税基础160万元的差额构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其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应确认6.6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二)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1、商誉初始确认的不可抵扣部分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商誉价值的确定是合并成本减去所取得被并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而根据税法规定外购商誉的计税基础为0。会计准则要求不确认商誉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实例2]A企业以600万元购入B企业100%的净资产,该项合并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改组条件,购买日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及其计税基础如表1所示:假定B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30%,则该项交易中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商誉金额如下: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504递延所得税负债(135×30%)-40.50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463.50商誉136.50企业合并成本600如果确认由商誉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136.50×30%),则会进一步增加商誉的价值40.95。这显然是不合理的。2、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交易中,如果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由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不予确认。3、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不予确认:(1)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2)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实例3]X公司持有Y公司30%的股权,对该项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购入该项投资时,X公司支付了1000万元,取得投资当年年末,Y公司实现净利润300万元,X公司按其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90万元。按照权益法的核算原则,X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增加90万元,同时确认投资收益90万元。但税法规定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不变,从而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但是该差异对应纳税所得额没有影响,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因为一旦确认,则无法转回。如果×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Y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则甲公司应按适用税率的差额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19.06万元{[300/(1-15%)]×(33%-15%)×30%}。四、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核算新准则规定的原则是:对于所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实例4]N企业于2000年12月购入一套生产设备,当月安装调试完毕,投入使用,原始价值800万元。该企业采用平均年限法分4年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率为0。然而,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该套设备的平均折旧年限应该为8年。假设N企业从2001年至2008年每年实现的会计利润都是1000万元,现行所得税税率33%;并假设日,根据该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和生产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等进行综合测试,N企业对该固定资产提取了100万元的减值准备。假定提取减值准备后,该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不变。又假设从2003年初开始企业所得税税率调整为30%,所得税年末一次交纳。此例处理的第一步程序,确定产生暂时性差异的项目为固定资产折旧和减值准备;第二步至第四步程序均体现在表2中。在表2中,形成对所得税影响的暂时性差异有两项:一是包括2003年初进行的税率调整在内的折旧期间差异,二是在2003年末进行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前者属于时间性差异,后者属于非时间性差异。如果此后每年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以保证该项时间性差异得以转回的话,则在2008年末以前每年都需要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30万元。2008年以后,该项递延税款转平。但是,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则在2004年至2007年的期间内不能转回,需要等到该项固定资产处置时(此例为2008年末)才转销。非时间性的暂时性差异目前在我国企业中主要体现为公司制改造、企业合并或清产核资中的资产评估增值。以固定资产为例,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以后,原先预计的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都可能发生变化,为此应当按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原作者:于长春)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按照税法的规定,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如果在申报纳税时已经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提取减值准备前的账面价值确定可扣除的折旧,即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按照会计方法重新确定当期计提的折旧额与按照固定资产原价计提的折旧额之间的差异额不予承认。由此,便产生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对此后备期计提的折旧额与可从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的折旧额之间的暂时性差异。当然,如果长期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未用到报废就出售或转让处置了,则视为税法规定的损失实现处理,此时需要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将尚未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在资产处置当期全部转销。五、亏损弥补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我国现行税法允许企业亏损向后递延弥补五年,旧制度关于所得税处理规定中对可结转后期的尚可抵扣的亏损,在亏损弥补当期不确认所得税利益。新准则要求企业对能够结转后期的尚可抵扣的亏损,应当以可能获得用于抵扣尚可抵扣亏损的未来应税利润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一般称之为当期确认法,即后转抵减所得税的利益在亏损当年确认。使用该方法,企业应当对五年内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否能在以后经营期内的应税利润充分转回作出判断,如果不能,企业不应确认。[实例5]w企业在年间每年应税所得额分别为:-100万元、40万元、20万元、50万元,适用税率始终为25%,假设无其他暂时性差异。除了仍然编制结转“本年利润”到“利润分配”科目去的亏损及以后的补亏分录以外,2001年末还要确认和计量未来可抵扣所得税利益: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5贷:所得税 252002年同样:借:所得税 0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02003年同样:借:所得税 5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52004年亏损弥补完毕,并有应纳税所得额,所以:借所得税 12.5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0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2.5六、新所得税会计准则要求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要贯彻谨慎性原则递延所得税资产是一项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对本期所得税的影响金额,以后转回时是通过抵减应交所得税的金额来实现的,从而能够减少以后时期的应纳税金额。但以后转回时需要具备会计利润大于应税所得的前提条件,如果预计未来会计利润不能大于应税所得,那么,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就是虚增资产、少计了费用。所以,新所得税会计准则设定了可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上限:“企业应当以可能获得的应税所得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如没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予以转回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就应于发生当期视同永久性差异处理。新所得税会计准则沿用了谨慎性的会计原则,并将其加以丰富。例如,在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上限的规定中,剔除了一个例外情况:“企业对能够结转后期的尚可抵扣的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可能获得尚可抵扣的亏损和税款抵减抵扣的未来应税所得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如果已确认并记入“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的借方余额,以后被证实没有足够的利润可供其递减,即无法全部转回的时候,按照本准则的规定应该结转资产减值损失。个人简介于长春,男,1952年生于吉林。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务部主任、会计学教授,1997年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成本研究会理事、中国会计教授会理事、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及常务理事、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特聘教授。欢迎您转载分享:热门励志成长好评励志成长}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