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所归哪个单位内部审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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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部门预算和执行管理存在问题的新变化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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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审计中发现,当前部门在预算编制、批复预算以及预算执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已发生新变化。需要审计等部门研究新情况,找出新对策,提出完善部门预算和执行管理的新建议。具体表现在:
一、作假方式新变化
一是虚报人员支出预算。个别部门对所属分流外出自业、未在岗和死亡等职工的人员支出预算不予以剔除,虚报冒领财政资金。二是重复列报预算。一部门由自收自支转变为全额预算管理后,社保机构仍对该部门拨付退休职工养老金,该部门2011年至2012年未剔除社保机构拨付的退休职工养老金,向财政重复申报退休费预算骗取财政资金113万元。三是隐瞒、截留、座支国有资产收益。部门对国有资产处置收益常通过下属单位或工会账户核算、挂账往来科目座支和直接列作部门收入等方式,不解缴财政,留归单位使用。四是常采取虚列支出、支出挂往来、人为调整结余资金等方式向财政骗取预算资金。部门常用的方式是:在收入科目列支出、在支出科目列收入或在往来科目核算收入和支出,达到虚减部门收入和支出的目的;虚列支出或支出挂账,达到会计账面支出数与预算的一致性;在编报部门决算时,为不影响来年预算,事业结余直接冲减其他应收款,随意调整结余,向财政掩盖、隐藏大量结余资金的真实情况。
二、资金使用管理空心化
在审计中我们发现有的部门和单位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财政资金,擅自改变用途,将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弥补机关经费或人员等基本支出,影响项目实施效果。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预算实际用于工作经费占比较大,平均占2012年安排专项资金预算的30%左右。在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后,仍有部分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的规定,擅自提高标准、扩大开支范围列支费用。表现在:一是超标准列支职工住房公积金;二是超标准提取工会经费,通过工会向职工发放过节费、购物卡;三是公款旅游;四是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保险;五是违规发放慰问费;六是违规发放劳保费用;七是违规发放加班、未休公休假和电话费用。
三、预算编制、批复抽象化
部门年初预算编制内容不完整、不精准,太过粗略,对经费支出未明确预算到目级科目,上年结余未纳入次年预算。批复下级预算不规范。表现在:一是批复直属单位预算支出不细化;二是未按财政批复标准批复下级预算,截留公用支出和专项支出预算资金;三是未经财政部门批准擅自调整专项支出预算;四是未及时批复预算。
四、财务管理基础放松化
一是有的部门未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擅自购买设备和服务。有以下几方面行为:基本建设施工队伍的确定未经招标或比选;未经审计核实支付工程款;基本工程未完工超合同总额支付工程款;未实行政府采购购置设备。二是资产管理不规范,账实不符。经审计发现有的部门资产已处置变现未下固定资产账,个别单位基本建设早已竣工并交付使用多年不办理竣工决算和列固定资产账反映。三是会计基础工作较差,财务管理不规范。主要存在以下情形:会计凭证、账簿摘要表述不明,无法真实的反映经济业务性质;无任何附件资料等原始凭证随意调账、列账、冲减往来;自制票据收费、白条列支费用;出借银行账户和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现金管理不规范,大额提取、支付现金。
部门在预算和执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部门遵守财经法纪意识淡薄,二是财政年初预算特别是公用经费预算严重不足,三是财政等部门对预算编制的复核和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不到位。应切实加强部门预算和执行的管理与监督,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制度,规范部门预算执行行为,促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几点对策建议:
(一)加大对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贯彻力度。政府及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单位领导及财务人员遵守《预算法》等财经法规意识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会计继续教育等方式强化财务人员对财经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其遵守财经法规的认识和水平。
(二)加大会计基础工作力度,规范财务管理。部门要建立材料物资及固定资产的登记、定期盘点,公务用车与公务接待管理、现金支付与管理等完善的行之有效的财经管理制度;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有效履行资金管理使用审批程序,严格会计核算,确保会计资料和会计核算的真实、完整和可靠;切实加强银行结算账户和现金管理,确保单位物资和财产的安全。
(三)加强科学完整编制、批复部门预算力度。加强部门对预算编制工作的认识,提高预算编制的严肃性和科学性;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单位的各项收入与支出应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加强预算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增强预算的透明度;推行规范化的&零基预算&,增强预算的准确性。
(四)强化一是严格按财政批复的部门预算批复下级,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截留财政资金;二是要严格执行预算;部门的国有资产等预算收入应上缴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应将该收入优先用于对单位新增资产配置;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水平,加强差旅、会议和劳保福利等费用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费用支出标准,堵塞支出漏洞,严禁提高标准、扩大开支范围列支费用;根据概、预算和国家的规定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加大基本建设项目及设备购置管理工作力度,切实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制度。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工程价款结算、政府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
(六)加大监督和惩处力度。对部门申报的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财政、审计和监察等部门应加大复核、监督检查和惩处的力度,不断健全和完善部门预算和执行管理办法和控制制度。坚决制止部门停薪留职、在编不在岗吃&空饷&和多头重复列报人员支出虚报冒领财政资金以及截留、座支预算收入等不法行为,让公共财政秩序更加良好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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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特色百科用户权威合作手机百科?专业学科???? 收藏 查看&审计(专业学科)[shěn jì]
审计是对资料作出证据搜集及分析,以评估企业财务状况,然后就资料及一般公认准则之间的相关程度作出结论及报告。进行审计的人员必需有独立性及具相关专业知识。常见的财务审计有以下3种:运作审计(作业审计):检讨组织的运作程序及方法以评估其效率及效益;履行审计(遵行审计):评估组织是否遵守由更高权力机构所订的程序、守则或规条;财务报表审计:评估企业或团体的财务报表是否根据公认会计准则编制,一般由独立会计师进行。资讯科技审计:评估企业或机构的资讯系统的安全性,完整性、系统可靠性及一致性。外文名audit;comptroller类&&&&别专业学科拼&&&&音shěn jì注&&&&音ㄕㄣˇ ㄐㄧˋ
1、周密谋算
三国 魏《&孙子&序》:“后百岁馀有,是 武 之后也。审计重举,明画深图,不可相诬。” 宋《救灾议》:“有司建言,请发仓廪与之粟,壮者人日二升,幼者人日一升……然有司之所言,特之法,非审计,见於众人之所未见也。”《哭阮啸仙贺昌同志》诗:“审计呕心血,主政见威严。”
2、宋代中朝官署中的六院之一
为会计之府。
宋《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官制一·六院官》:“六院官,检、鼓、粮料、审计、官告、奏进也,例以京官知县有政绩者为之。”参阅《文献通考·职官十四》。
3、对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的审查
《》第九一条:“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的财政和企业的财务收支,进行。”[1]
4、审查后仔细的统计
实质就是一个重复的考核过程。为的是达到一个非常准确、具体详细的真实情况和数据。审计是由国家授权或接受委托的专职机构和人员,依照国家法规、审计准则和会计理论,运用专门的方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监督,评价经济责任,鉴证经济业务,用以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
审计是指专业审核,涉核实公司的会计文件及相关凭证,以便就公司帐目的公正性、一致性和符合一般认可的会计原则上表达意见。
审计是一项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独立性是审计区别于其他经济监督的特征;审计的基本职能不仅是监督,而且是经济监督,是以第三者身份所实施的监督。审计的主体是从事审计工作的专职机构或专职的人员,是独立的第三者,如国家审计机关、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审计的对象是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这就是说审计对象不仅包括会计信息及其所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还包括其他经济信息及其所反映的其他经济活动。审计的基本工作方式是审查和评价,也即是搜集证据,查明事实,对照标准,做出好坏优劣的判断。审计的主要目标,不仅要审查评价会计资料及其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而且还要审查评价有关经济活动的效益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2条对审计所下的定义是:&审计是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的行为&。最具代表性的是美国会计学会()审计基本概念委员会于1973年发表的《基本审计概念说明》(A Statement of Basic Auditing Concepts),将其定义为:“审计是一个系统化过程,即通过客观地获取和评价有关经济活动与经济事项认定的证据,以证实这些认定与既定标准的符合程度,并将结果传达给有关使用者。”任何审计都具有三个基本要素,即审计主体、审计客体和审计授权或委托人。
审计主体,是指审计行为的执行者,即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为审计第一关系人;
审计客体,指审计行为的接受者,即指被审计的资产代管或经营者,为审计第二关系人;
审计授权或委托人,指依法授权或委托审计主体行使审计职责的单位或人员,为审计第三关系人。
一般情况,第三关系人是财产的所有者,而第二关系人是资产代管或经营者,他们之间有一种经济责任关系。第一关系人----审计组织或人员,在财产所有者和受托管理或经营者之间,处于中间人的地位,这要对两方面关系人负责,既要接受授权或委托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会计资料认真进行审查,又要向授权或委托审计人(即财产所有者)提出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评价受托代管或经营者的责任和业绩。为此,审计组织或审计人员进行审计活动,必须具有一定独立性,不受其审其他方面的干扰或干涉,这是审计区别于其他管理的一个根本属性。审计本质具有两方面涵义:
其一:指审计是一种经济监督活动,经济监督是审计的基本职能;
其二:指审计具有独立性,独立性是审计监督的最本质的特征,是区别于其他经济监督的关键所在。审计按照主体可划分为
政府审计(国家审计机关)
国家审计机关是指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的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审计机关。它具有宪法赋予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国家审计机关的种类
国家审计机关主要有以下两种:
1.中央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署是最高国家审计机关,它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和领导全国的审计工作。
2.地方国家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上一级审计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
国家审计机关的基本任务
根据《审计法》规定,各级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 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应进行审计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国家审计机关的设置
国家审计机关是代表政府行使审计监督权的行政机关,它具有法律赋予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各国国家审计机关在整个国家机构中的组织地位主要有以下几种体制:
(1)立法体制;
(2)司法体制;
(3)行政体制;
(4)财政体制;
(5)独立体制。
审计机关分为国务院和地方两级。
国务院设审计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国家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法组织领导全国的审计工作,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署对国务院负责,向其报告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组织领导本行政区的工作,负责本级审计机关范围内的审计事项,对上级审汁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负责 并报告工作。
审计署设置派出机构,对重点地区和部门实行审计监督。
国家审计机关的职责
1、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等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3、审计署对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4、审计机关对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5、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6、对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审计监督,由国务院规定。
7、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8、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9、审计机关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10、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11、除《审计法》规定的审计事项外,审计机关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依照《审计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审计监督。
12、审计机关有权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13、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其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14、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单位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审计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有权对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国家审计机关的服务职能
1、促进被审计单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国家审计机关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其实就是审查被审计单位开展各项经济活动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和各项财政政策,通过审计,找出被审计单位不遵守财政纪律的方面,并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处理和处罚来达到促使被审计单位及时更正错误,以更好地遵守国家的法规。
2、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国家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审计,主要是看国有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资产、负债的真实性以及损益的计算是否符合国家的财政法规和税法的规定,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股份制企业,其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否相分离。如何监督国有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赋予了国家审计机关通过对国有企业的审计,可以及时发现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并通过审计手段,依法收回流失的国有资产,促进国有企业及时更正经营决策方向,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3、促进被审计单位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财政审计是国家审计机关永恒的主体,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收支效益性的审计,主要是审查政府各部门使用各项财政性的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将有限的资金使用在刀刃上;财政支出的结构是否优化、合理、科学;财政收入的构成比例是否科学;财政所投放的项目资金是否达到了投放的预期目标,特别是财政支农资金。政府对“三农”的投入逐年加大,资金总额每年不少于亿元,如何监督财政资金拨付的层层渠道和环节?如何监督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特别是资金的最终使用是否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农民是否从中真正受益,从而改变了农村的面貌。这些都需要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层层把关,履行好自己的职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拨付、分配和使用上存在的各项问题,当好经济卫士,促进资金使用的单位严格按国家政策法规办事,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促进廉政建设,为地方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国家审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依法开展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可以作为对领导干部权力进行有效制约与监督的重要环节和机制,已经成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对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其认真履行职责具有重大意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设计和制定应该以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为指导,评价某一位领导干部在任职期内是否能够正确地、科学地、很好地履行了自已的职责,既要看任职期内本区域的经济发展的成果,又要看本区域内社会的进步;既要看本区域内城市的变化,又要看本区域内农村的发展;既要看本区域内硬环境的加强,又要看本区域内软环境的建设;既要看本区域内经济的总量,又要看本区域内百姓的实惠;既要看本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又要看本区域内党的建设情况。通过建立科学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从侧面积极引导领导干部正确地、科学地、履行自已的职责,从而促进廉政体系的建设,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加强国家审计机关的保密工作
一、提高保密意识是加强保密工作的基础
要使保密工作落实到位,首要问题是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树立保密工作无小事的观念,增强全体审计人员的保密意识,提高遵守保密法律制度的自觉性。要提高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的保密意识,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经常性的保密教育。通过教育,不断增强保密意识,使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清醒认识到保密工作的重要性,深入了解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深刻领会新时期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自觉地转变思想观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审计工作越发展,审计技术越先进,越要加强保密工作,做到平时学保密,审前讲保密,审中促保密,审后查保密。此外,还可以通过组织观看保密教育录像片和集中学习通报的泄密案例,使大家从案例中汲取教训,提高警惕,强化保密意识。
二是组织审计人员系统学习《保密法》、《档案法》、《信访工作条例》和《审计法》等法规中有关保密的规定。通过全面系统地学习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提高审计人员的保密法律意识和素养,做到自觉学习保密知识,自觉遵守保密制度,自觉规范保密行为。
三是要重点提高审计机关领导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的保密意识。领导干部除了掌握和涉及秘密事项比较多,理应做好保密工作外,领导干部对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这个单位对保密工作的重视程度。因此,要提高审计机关的保密意识,就要求审计机关的领导干部提高自身的保密意识,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重视程度。此外,机要、文秘、档案、计算机室等部门工作人员因工作岗位的性质,决定了他们会经常接触涉密文件,因此加强对他们的保密教育应作为重中之重,常抓不懈。
四是要切实做好审计方案、审计报告、重要审计信息、移送处理等文书的保密工作,严格按程序审批、定密、报送、归档,确保审计成果信息的安全。此外,在特殊项目审计中,还要重点进行保密宣传,加强保密工作。面对一些特殊项目就要重点强调不仅要保守审计工作秘密,还要对涉及到企业的重要商业秘密和财务数据严格保密,要求在审计期间采集、使用和管理电子数据时,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审计结束时销毁不需要存档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做到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二、建立健全保密机构和制度是加强保密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保障
做好保密工作的关键是强化对保密工作的管理,只有建立一套坚强有力的保密工作领导体制,健全一系列保密管理制度,才能有效的保证保密工作的顺利实施。因此,加强保密工作管理,建立健全保密机构和制度是做好保密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保障。为此,审计机关应注重从完善保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等方面入手,重点抓好保密管理工作。
一是审计机关应当健全保密工作领导体制,成立保密工作机构,由这个机构主要负责审计机关日常的保密工作。通过科学管理,不断提高保密管理的水平和层次,把保密工作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真正建立起保密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是要不断完善保密管理制度。要对秘密文电、档案等涉密资料的借阅、保管、归档或销毁,对电子计算机的使用、维修以及办公室的保安等制定一整套专门的管理办法和制度规范。
三是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加强信息化条件下的保密工作。随着审计工作电子信息化和网络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计算机及其网络的保密管理工作就成为摆在审计人员面前的一个新的重要问题。审计机关就网络管理、存储介质的使用、计算机维修、电子文档的使用等除了常规性的管理外,还需要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加强规范管理,使保密工作制度更加完善。
三、合理分工、明确职责是加强保密工作的有效手段
为了将保密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防止出现保密管理的“空白点”,必须实行保密管理责任制,结合审计机关各部门的工作范围和特点,合理分工,明确责任,从而有效地保证审计机关保密工作的落实到位。
一是审计机关综合部门作为全面协调审计机关各项事务的部门,应负责审计机关保密工作的综合协调以及档案保管等具体保密工作。重点要抓好机要、档案、信访举报、计算机网络安全、信息安全、人事信息等方面的保密工作,同时对上传网络稿件的审核把关。这些工作常常涉及到几个处室,因此也要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除了配备高素质的工作人员外,还要不断加强工作规范和管理,查找薄弱环节予以充实,发现空白点予以完善。使保密意识不断强化,保密措施不断完善,保密手段不断创新,保密效果不断提高。
二是业务部门应负责审计现场有关资料的保密管理工作。由于审计工作本身的特性,审计机关在进行现场审计过程中,办公地点往往不固定,而且收集的资料数量多、种类杂,审计组不可能设专门的保密工作人员,所以审计现场保密工作就成为审计机关需要研究和完善的重要环节。除了加强现场保密管理工作,完善资料借阅、存放、移交等手续,确保万无一失外,由于审计人员的所有审计资料大都存放于计算机、移动硬盘等电子存储设备,所以审计人员应在审计期间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计算机、移动硬盘等,并不得接入互联网,以免造成审计资料的泄露。除此之外,审计机组还应特别加强审计人员住宿、旅途车辆、办公场所等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审计现场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四、注重研究新技术、新方法是新形势下加强保密工作的重要途径
随着信息化不断推进,计算机及其网络已经涉及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领域,各种审计信息资料在加工、整理、传递、管理等过程中常常以计算机数据、电子文件等形式存储与传输。如何加强信息化下审计保密工作是审计机关面临的新的课题,为此,审计部门要不断加大新形势下做好审计保密工作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的研究。
一是要重点探讨信息化环境下如何提高审计保密技能、如何加强现场审计保密管理、如何有效防范审计保密风险等问题。通过对这些新问题的研究,提出一些信息化下保密工作的新方法,从而更好适应新形势下对审计保密工作的新要求。
二是加大研究如何将现代管理知识应用到保密工作中。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保密管理工作从凭经验上升到依靠现代管理技术,如何将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以及目标管理等现代管理方法应用到保密管理工作中,是信息化下提高保密工作水平的一个新的课题。因此,应加大对这方面应用技术的研究,提高保密工作水平。
三是加大对信息安全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审计机关在进行在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应加大对信息安全的建设,通过采取对涉密网络和非涉密网络实行物理隔绝、IP地址和机器物理地址绑定、身份识别技术、加密技术等手段,使电子信息的储存、处理、传送等更加安全,从而有效的防止保密资料的泄露。
独立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或社会审计、民间审计)、
运作审计(作业审计):检讨组织的运作程序及方法以评估其效率及效益。
履行审计(遵行审计):评估组织是否遵守由更高权力机构所订的程序、守则或规条。
财务报表审计:评估企业或团体的财务报表是否根据公认会计准则编制,一般由独立会计师进行。
信息科技审计:评估企业或机构的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完整性、系统可靠性及一致性。
在香港,财务报表审计亦称为核数,而会计师事务所则俗称为会计师楼。 在台湾,财务报表审计亦称为查核、查账。[2]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独立审计均有其准则。
审计师在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必需遵守公认的审计准则。每个国家及地区均由不同组织订立独立审计准则:
中国: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香港:香港会计师公会 (Hong Kong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Hong Kong Standards on Auditing (HKSAs)
台湾:财团法人会计研究发展基金会
美国:美国会计师公会 (The American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英国:财务报告局 (The Financial Reporting Council)
日本:日本公认会计师协会
纳税审计,是指有权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所进行的审计监督。审计所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人遵守国家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和依法纳税的情况,有无欠税、偷税、抗税及骗取减免税、退税的行为等;纳税人遵守国家税收征管制度的情况,有无违反税收征管制度、不按纳税程序办事的行为等;纳税人有无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而影响应纳税款的行为。
纳税审计与财务审计都是以国家的有关法律规范、制度等为依据独立的审查被审计对象的会计核算等相关资料所进行的社会监督职能。从审计对象来看,纳税审计主要审查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财务审计重点审查被审计人的财务状况;从审计目的来看,纳税审计的目的是通过审计工作来监督纳税人执行税法、依法纳税,以保证国家的税收收入及其他设税目标的实现,而的目的在于判定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地反映审计对象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以及会计处理办法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纳税审计与纳税检查一样都是以有关的税收法律规范、制度等为依据,对纳税主体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的一项管理行为。但二者相比较,从审计对象来看,纳税审计的对象包括对纳税人纳税行为的审计,还包括对征税行为的审计;纳税检查仅包括对纳税主体纳税行为的检查。从审计主体来看,纳税审计的主体主要是独立的,公正的第三方。纳税检查的主体主要是税务机关,此外还包括纳税人内部的纳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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