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地区地地税综合纳税申报表表申报错了,并且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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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
发文单位:沧州市国税局 发布日期:执行日期: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办税规则
  第三章 服务标准
  第四章 内务管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全国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服务要求》和省国税局关于争创最佳办税服务厅的要求,结合我市国税系统行业文明创建工作实际,使创建工作更加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办税服务厅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日常税务事宜和提供税务服务的场所;是纳税人检验税务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的窗口,也是征纳双方直接沟通的重要枢纽。一般纳税人实施集中征收后,办税服务厅文明窗口作用逐渐增强,它对于增强法制意识,改善征纳关系,规范税收管理以及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国税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 办税规则
  第三条 认真履行依法行政的职责,严格按税定执行税收政策,对纳税人实施有效的管理监督,宣传税法,监督纳税申报,将纳税申报情况及时反馈给稽查部门,打击偷、骗税,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促进纳税人在公平、平等的条件下依法纳税,从根本上提高全社会税收法制意识。
  第四条 工作人员要认真按照《办税服务厅操作规程》中规定的职能和标准办理涉税业务,做到文明、公正、高效。
  第五条 为方便纳税人集中统一办理涉税事宜,办税服务厅实行一条龙式服务,一般设置以下窗口:
  (一)税务登记:负责纳税人开业、变更、注销、停业和复业登记,办理验证、换证。
  (二)发票管理:负责纳税人发票的领购、代开、查验、缴销等项工作。
  (三)申报征收:负责受理审核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表及相关纳税申报资料;负责纳税人申报的各项税款和滞纳金及罚款的征收入库。
  (四)报税管理:负责所辖防伪税控企业报税数据的接收和处理工作,按规定时间及内容向稽核系统传递数据。
  (五)发票认证:负责对所辖防伪税控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进行防伪认证,按规定时间和内容向稽核系统传递数据。
  (六)咨询服务:负责税收、法规、规章和税收实务知识的宣传、答疑及各项涉税的管理。
  第六条 工作人员要按照市局征管科的统一要求,把好申报资料关,及时、准确录入传递数据信息。各环节相关窗口要互相配合,衔接紧密,达到资料传递流畅快捷准确的服务标准。
  第七条 严格执法程序。工作人员在处理纳税人违反税法行为时,要严格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稽查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程序行使职权,实行统一的税务执法文书,对于超过职权的案件,按程序上报。
  第三章 服务标准
  第八条 实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时服务制。凡纳税人进厅办税,第一个接洽的工作人员必须负责为纳税人答疑或指引,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工作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优质高效地完成涉税事宜,做到热心办、马上办、办得好。
  第九条 建立定期税法公告制度,在办税服务厅常备各种纳税指南和宣传手册,及时向纳税人提供现行有效的税法资料和纳税实务知识简介。遇有政策性调整变动要及时通知并广泛宣传。
  第十条 大厅内设值班主任台。办税服务厅主任轮流值班,指导涉税事宜,协调征纳关系,受理纳税人的意见。并配备不同业务层次的咨询人员,采取面谈、电话、信函等多种形式为纳税人释疑解惑。
  第十一条 设置电子网络装置和税法宣传台。利用计算机网络、多媒体等技术,积极开发计算机辅助服务系统,用于电子公告、纳税人自我查询。要配有税收宣传资料,纳税指南、办税服务厅管理制度等宣传资料,及时传达税收政策信息。
  第十二条 公布办税流程,陈设各种表格的填写式样,设置必要的服务设施和办公用品。如:热水、水杯、笔墨、纸张、眼镜、雨具、花镜等物品,为纳税人提供方便。
  第十三条 推行文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做到“五个一”,即:说好每一句话,办好每一件事,接好每个电话,接待好每一位同志,干好每一天的工作:“五快”,即:咨询解答快、办事手续快、审批分文快、呈办批复快、处理问题快:“五办”即:重大事情认真办、份内的事情积极办、份外的事情想法办、能办的事情马上办、难办的事情尽量办。
  第十四条 公开办税,接受监督。
  (一)在大厅内以合适的形式公布。公开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公开各办税窗口的职责范围;
  (三)公开纳税人办理各项涉税事务的时限、步骤和方法;
  (四)公开服务标准,让纳税人清楚服务项目、标准和范围;
  (五)公开收费标准,凡是收费的项目要公开收费标准和依据;
  (六)公开违章处罚,定期将纳税检查情况、对纳税人处罚结果和依据进行公开;
  (七)公开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将税务人员守则、税务人员职业道德、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政规定进行公开;
  (八)公开受理纳税人投诉的部门和监督电话,设置举报箱,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内务管理
  第十五条 办税服务厅内务管理要推行半军事化模式。实行岗前训导,每天上岗前由值班主任点名,对所属人员的仪表、着装和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布置当日工作,强调注意事项。
  第十六条 加强工作纪律。工作期间不准玩游戏、不准从事娱乐活动、干私活和聚众聊天,不准在大厅内会客、吸烟、吃零食、乱扔杂物、大声喧哗。与纳税人在涉税事宜上发生分歧时,要耐心解释,不得争吵。
  第十七条 每天上班后,首先查看网络信息,及时有关文件进行处理。每天工作结束前,要进行服务器、工作站备份。非微机操作人员,不得随便使用微机、不准利用大厅微机玩游戏、不得将系统外的资料拷入大厅微机内。
  第十八条 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各项规定,遵守税务干部“十五不准”,利用走出去、请进来,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监督。
  第十九条 工作人员要按照省局下发的《文明服务用语》规范自己的言行,微笑服务,严禁工作忌语。
  第二十条 严格税容风纪,工作人员上岗必须身着税服,系领带,佩带文明服务卡(青年文明号服务卡),严禁税服、便服混穿。女同志严禁浓妆艳抹,男同志严禁留长发,蓄胡须。
  第二十一条 上级领导和兄弟单位来检查工作、参观指导时,工作人员应做到举止端庄,文明礼貌,认真回答问题。
  第二十二条 环境幽雅、文明。办公用品摆放有序,值班室整洁卫生,被褥见棱见角,窗明几净,地面、柜台无尘土、杂物,痰盂、纸篓勤清理。
  第二十三条 建立轮流值日制度。认真做好工作日记登记,记录每天工作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办税服务厅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按照执法程序规范、办税手续简便、服务热情高效、环境美化整洁的标准抓好落实。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二00三年实施。
  沧州市国税局二○○三年二月二十日沧州市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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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市地税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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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市地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党组提出的总体工作思路和核心要求,结合全市地税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创新创优、提质提效”活动,以依法行政为主线,以基层规范化管理为统揽,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保障,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文化引领,推进信息管税,转变工作作风,求深、求新、求实、求精、求效,确保税费收入实现持续稳定增长,税源专业化管理取得新突破,综合治税大格局建设取得新进展,纳税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税收执法和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取得新成果,领导班子建设得到新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取得新成效,为建设沿海强市、构建和谐沧州做出贡献。
一、贯彻优质税收理念,提高组织收入工作水平
(一)扩大收入规模。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研究制定强化税源管理的有效措施,落实税收收入倍增计划,努力构建多点支撑的增收格局,不断提高地税收入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确保全年税收收入、社保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等其他费(金)征收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提高收入质量。加强收入从税源、应征到入库各环节的监控,探索税收质量考核评价方法。加强税收收入情况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占压、挪用、混库、转引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清缴陈欠,严格控制新欠。开展对重点税源、行业和企业的分析,突出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占比较高的行业和税种管理,做好收入进度的分析预测,加强对组织收入工作的指导和调度。开展税收预测预警分析,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科学性。开展政策效应量化分析,组织开展好全国减免税统计调查,提高结构性减税政策效应量化分析水平。
(三)加强社保费管理。与社保部门联合开展宣传、培训、扩面、检查,建立互动机制,促进社保费收入稳定增长。完善《重点费源监控管理办法》,建立重点费源监控体系,强化重点费源管理。推行社保费联网征收,提高社保费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强化政策落实,提高行业税种管理水平
(四)落实重点行业和单税种管理政策办法。加强营业税管理,认真落实《河北省建筑业、房地产业税收管理工作规范(2011版)》和省、市局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税收管理办法,严格落实项目登记、集中专业管理、账户申报、自开票纳税人认定、发票管理和信息采集比对等制度,规范行业管理;运用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税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数据、全方位、全过程监控;加强农村新民居建设营业税管理,规范建筑环节和销售环节税收管理,减少执法风险;落实《沧州市租赁业营业税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租赁业营业税管理。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国际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和《非居民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售付汇审批监督管理,提高国际税收管理水平。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组织开展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扩大汇缴软件应用范围,提高汇缴水平;强化预警和纳税评估,提高重点企业、亏损企业、微利企业和重组企业管理水平;加强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巩固企业所得税税基;加强高收入者税收管理,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税源监控能力;全面推进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工作,扩大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覆盖面,提高明细申报质量;继续加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管,巩固部门协作成果,确保实现增收。加强地方税管理,继续做好城建税与“两税”的信息比对工作,做好国税代开发票环节代征城建税工作,确保税款足额征收;加强与国土、房管部门的信息传递和信息比对,落实契税“先税后证”模式,推广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工作,7月1日全市全部上线运行;完善土地增值税预征制度,贯彻《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加强清算方式认定管理,逐步提高核实清算比例;完善沧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监管系统,加强差异信息的整改和反馈,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管理水平;继续巩固房产税税源普查成果,加强出租房屋房产税管理,加大房产税征缴力度;落实《河北省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实施分类管理,提高印花税管理水平;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实施条例、《河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和《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等税收新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三、深化信息管税,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五)深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加大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力度,以促进税法遵从为目标,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纳税评估为重点,以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信息管税为依托,以完善制度机制为保障,在全系统建立“征收、评估、管理、稽查”相互协调的税源专业化管理运行机制。深化业务重组,在省局提供技术支撑前提下,改变现行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在管理与征收之间实现税收业务重组,确保税收管理员有时间和精力从事税源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岗责体系,按照征、评、管、查四个序列协调运转和税收管理员分岗管事要求,明确岗责分工,制定工作标准,细化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市、县两级税源监控组织在风险分析、应对和处置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税收风险管理。推进机关职能实体化和扁平化运作,提高工作效率。扩大基层分局专业团队在税源管理中的突出作用,拓展税源管理的深度和广度。逐步推广流程管事,实现对各类税收管理事项的分环节管理。在巩固东光县局、青县局、孟村县局试点成果的基础上,在黄骅市局、海兴县局、河间市局加以深化进而在全市地税系统全面推开。
(六)加强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依托征管应用系统和市局数据管理平台,定期对全市税源与征管状况进行监控、分析和评价,建立数据分析、问题发布、整改反馈、制度防范的征管状况监控分析运行机制。在指标分析的基础上开展税收流失风险分析,针对发现问题积极整改,并建立完善制度和措施,提高征管质量。改进考核办法,先行下发整改数据,根据整改情况下发通报,减轻基层负担。
(七)推进综合治税大格局建设。提请市政府召开全市综合治税工作会议,对综合治税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和推进,激发成员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综合治税的社会认同度。完善综合治税信息采集平台和信息分析平台功能,提高第三方信息采集数量和质量,同时拓展信息分析比对指标项目,增强信息分析应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第三方信息分析应用和成果转化,提高税源管理水平。全面落实《沧州市综合治税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提高成员部门信息共享水平,推广南皮县建立奖励基金、泊头市政府督导部门信息传递、东光县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等做法,继续完善源泉控管、委托代征、协税护税等有效手段,深化综合治税大格局建设。
(八)强化纳税评估工作。结合综合治税信息分析,市局继续完善已建立的政策效应类和预测预警类共80项指标,各县(市、区)局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税收风险指标库。试点建立纳税评估专业人才库,通过组织业务培训、案例讲评、模型研讨等活动,提高评估人员专业技能。继续组织全市复评和专项评估,在已评估企业中按5%比例抽取进行复评,验证评估成效,同时抽取部分重点税源(行业)组织专项评估,扩大评估成果。建立印刷电路板制造、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模具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百货零售等五个行业税源管理指南和纳税评估模型,将评估成果固化为管理经验,12月份组织全市优秀评估模型案例评选。发挥税源监控分局职能,落实《河北省地税系统税源监控分局工作规范(试行)》,发布建安、房地产、饮食等重点行业数据巡查报告和数据质量监控报告,对电力、银行、管道装备制造、交通运输四个行业及市区重点纳税人进行风险管理,对市区内风险级别高的重点税源开展纳税评估,提高税源监控水平。
(九)加强发票管理。巩固机打发票管理成果,定期开展监控检查,减少管理风险。按省局工作部署,根据纳税人性质,分行业适时推广使用发票开具一体机。加强货运发票管理,做好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工作,通过及时复核、实地检查等措施加强管理。在巩固东光县局推广委托代开发票试点做法的基础上,做好在全市保险、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推广工作,减轻征收前台工作压力。继续开展有奖定额发票活动,适时推行机打有奖发票,实现以票控税。
(十)完善数据管理平台应用。规范基本数据,完善数据采集、录入工作,加强数据质量控制,提高现有数据的真实度、准确度。利用征管应用系统、数据管理平台、综合治税平台提取涉税数据,开展数据分析,提高利用水平。
四、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十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全国税务依法行政会议精神,全力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按照《沧州市地税系统年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利用新闻媒体、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开展日常政策宣传;开展税收宣传月和个人所得税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活动,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
(十二)强化执法和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开展风险防范教育,加强《执法廉政执法风险防范手册》学习、宣传、教育和培训,提升税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积极推行行政权力运行监控软件,对软件设置的32项税收执法风险点和行政管理风险点实施动态监控,通过廉政预警,加强警情分析,提高监督效果。将风险防范工作与重点执法监察、税收执法检查相结合,抓好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源头治理,防范执法风险发生。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增强执法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做好税务规范性文件的把关、审查和备案工作。加强重大案件审理工作,开展优秀案卷评比。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强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管理,全面落实省局《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和《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完善税务争议调解处理机制,促进税务争议得到合法、合理解决。
(十三)深入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落实省局《税收执法岗位职责》和《全省地税系统税收执法考核评议和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规范执法行为。抓好省局新版执法监控考核系统的运行和管理,通过软件监控,查找解决问题,促进工作改进。继续深入开展税收执法自动考核零过错活动,加强执法考核结果的转化和运用,规范执法行为。做好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制定《2012年税收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开展市、县两级税收执法检查和复查,年内对1个县局进行解剖式执法检查,对5个单位自查情况进行复查,强化问题整改,严格责任追究,实现以查促规范目的。
(十四)强化税务稽查。抓好建筑业房地产业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分级分类稽查,大力查处大案要案,打击发票违法行为,发挥稽查的威慑作用。发挥稽查选案软件效能,增强案源的准确性。积极探索推动税务稽查现代化,在市区试点实施电子查账。做好案件复查,积极推进“一案双查”。加强管查联动,落实信息反馈和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合力。
五、牢固树立优质服务理念,大力优化税收服务
(十五)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着力在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构筑区域经济发展新格局、帮助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等方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开展经济税收关联分析,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咨询、当好参谋,切实发挥以税资政作用。
(十六)切实服务纳税人。继续抓好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等有效的服务方式,巩固完善“一窗式”服务模式、纳税人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方式、涉税事项“同城通办”、24小时自助办税等成果,不断提高服务质效。加强国地税协作,落实《关于国地税进一步加强协作的意见》,明确工作重点;开展联合宣传,共同为纳税人提供宣传、辅导、纳税咨询等多元化服务;推广肃宁县局“一方受理、两家认可、一证两章、信息共享”办证机制,方便纳税人;实行“互联互通、互派人员”的国地税联合办税以及共驻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等模式,减轻纳税人负担;联合对共管户开展查前告知、专项检查和联合发票检查,提高工作效率。完善服务机制,以省局年度星级办税服务厅评定活动为契机,在全市开展争创星级办税服务厅活动,推广黄骅市局五星级办税服务厅先进经验和服务厅办税模式,促进全系统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上水平;探索建立纳税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对纳税服务进行量化考评,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六、加强基础基层建设,提高基层规范化管理水平
(十七)积极推进基层规范化管理三年上水平工作。以“巩固、完善、提高”为方针,进一步提升基层规范化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制定《2012―2014年基层规范化管理再上新水平工作规划》,明确基层工作的任务和方向。结合实际修订考评细则,完善重点项目考评。加强协调联动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实行星级考评,评选标杆单位,力争在全省地税系统创名牌。着力给基层减负,统筹市、县、分局责权配置,明晰各级职责要求,确保本级应负的责任不层层下派,确保职责横向不交叉、纵向不重叠;统筹机关各部门工作安排,建立调研、检查和督导事项统一安排制度;减少会议数量,减少发文数量,减少重复上报数据。
七、以精神文化建设为引领,全面深化地税文化建设
(十八)加强地税文化建设。以精神文化建设为引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体系教育,学习实践地税核心价值理念和新时期沧州地税精神,全面推进“四位一体”的地税文化建设。出台2012年地税文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文化建设的任务和要求。通过主题讲座、演讲、事迹报告以及评选先进等活动,深化“感恩敬业,履职尽责”主题教育活动。利用市局文化室对年轻干部和近年新调入人员进行地税发展史教育。利用沧州11处重点文化资源开展传统和红色教育活动。将4月份定为“读书月”,深化读书学习活动。充分发挥兴趣小组的作用,丰富文化建设载体。适时召开深化地税文化建设研讨会。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出台实施意见,积极探索民主治局方法途径,建立关爱机制,开展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着力提升干部职工幸福指数。
八、突出部门特点,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开展
(十九)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制定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计划,明确第三阶段下半段和第四阶段的主要任务。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实施好“三化一创”工程,开展“共产党员示范岗”岗位奉献活动和党员志愿者活动,推进创先争优在基层落实。通过组织“一先两优”评比表彰、在党员中开展“比技能、比服务、比业绩”主题活动和开展“纳税服务满意窗口”、“纳税服务标兵”、“纳税服务品牌”评比等系列活动,提升地税部门服务水平。与市电视台开办专栏,大力宣传典型,发挥带动引领作用。开展向党的十八大系列献礼活动,掀起创先争优活动高潮。
九、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打造优秀团队
(二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两抓一带”(抓好市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县局领导班子建设,带动分局长队伍管理)工作思路,加强各级特别是县局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市局党组《关于加强县局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加强领导干部政治理论、税收业务学习,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驾驭全局和执行政策的能力。制定《县(市、区)局和直属单位“一把手”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管理措施,通过抓好“一把手”带动整个县局班子队伍建设。落实《领导班子日常管理手册》,开展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提高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制度的严肃性和自觉性。深化审计工作,规范内部审计制度,开展专项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审计结果的运用。加强分局长队伍管理,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更新知识培训,提高人员素质;督导落实分局工作规则和分局长办公会议制度,确保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
(二十一)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干部监督四项制度,持续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制度,在全系统树立重视学习、重视实干、重视基层的导向。落实正科级领导干部民主提名办法,修订完善《竞争上岗暂行办法》,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分局局长聘任制,多岗位锻炼培养干部。加大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力度,完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机制,促进年轻干部更快成长。
(二十二)推行绩效管理制度。围绕建立指标体系、评价体系、奖惩体系三个主要环节,着力完善县(市、区)局有限目标考核,积极探索机关标准化建设的方法途径,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机制,总结河间市局能绩双核制度做法,在对学分制管理办法、实绩考核办法和能绩双核办法进行整合的基础上,制定《县(市、区)局和直属单位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推行以量化分级分岗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切实提高系统公务员考核水平。
(二十三)加大干部培训力度。深化“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不断完善培训工作机制。结合新的形势和要求,制定政治业务培训计划,提高干部培训工作针对性。充分利用高校、培训院校的教育资源,组织科级领导干部更新知识培训、分局长工作能力培训、业务骨干专业知识培训和税收业务专题培训,培养一批专业人才。发挥兼职教师和业务骨干队伍作用,通过现场教学、分岗位办班等形式提升岗位技能。组织开展业务大比武活动,检验学习培训质量。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系统实行以税收业务为主要内容的学分制办法,增强学习动力。
(二十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落实领导干部下基层工作制度,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开展。落实《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分包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责任,提高抓落实水平。深入开展“爱沧州、做贡献、干成事、出亮点”活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使命感、责任感。加大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力度,改善基层办公生活条件,满足一线征收管理的工作需求,使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条件得到保障。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抓好财物装备管理,规范经费支出审批,避免浪费。
十、坚持惩防并举,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十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省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细化责任分解,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单位正职对领导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分管科室、分管联系县(市、区)局的责任。坚持反腐倡廉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落实和考核。
(二十六)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开展法制、政策、纪律“三个观念”教育、风险防范教育、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制定《纪检监察工作操作规程》,加强规范管理,提高标准化建设水平。强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确保权力规范运行。认真查办案件,对执法、税收征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一案双查”。完善行风评议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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