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前,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可能对
面临的风险因素与募集说明书中“第二节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或上海 上海宝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宝龙地产(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代码:
(六)报告期内公司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控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控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与募集说明书披露情况一致。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情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更 与募集说明书披露情况一致。
上海宝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联系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二)中介机构变动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有为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第四节 财务和资产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息税折旧摊销前净利润(EBITDA)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二、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对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所有权受限制的资产明细如下:
除此以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任何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 ,本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安溪宝龙资产经营管理有
富阳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
天津骏龙商业管理有限公
厦门华龙商业地产管理有
天津宝龙金骏房地产开发
天津宝龙金骏房地产开发
杭州萧山宝龙置业有限公
阜阳宝龙展耀置业有限公 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虹桥开发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民生银行厦门分行金榜支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中国银行上海浦东开发区支行 工商银行上海市虹桥开发区支行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 第五节 公司业务和公司治理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的经营业务主要是房地产开发、商业物业经营和酒店经营。
立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对各个项目进行开发。同时上海宝龙实业为宝龙地产控股
坚持深耕上海,聚焦长三角的方针进行战略布局,制定并实现销售 二、报告期内的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
分业务板块来看,出售物业销售业务板块,由于出售物业销售毛利额在公司
本公司着眼自身发展,结合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制定“五年计划”,为
公司经过不断发展,已经成为覆盖全国、具有较强规模和品牌优势、成长性
战略;在土地获取方面,严格控制地价
在商业运营方面,公司坚持打造商业运营为公司第一竞争力,突破经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发生过严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控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不存在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的情形,或者违规为控
期内本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不存在违反
一、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 二、报告期内公司破产重整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破产重整事项。 三、公司债券面临暂停或终止上市风险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债券不存在面临暂停或终止上市风险的情况。
四、公司及其控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东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 五、报告期内其他重大事项 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 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 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发行人不能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支付本息;
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甲方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 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本次债券可能被暂停或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发生可续期公司债约定的强制兑付事件的; 第七节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请参见附件。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四、按照境内外其他监管机构、交易场所等的要求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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