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占股51.5%乙方占股34.2%丙方占股16.3%试问乙方撤股甲方和乙方的区别丙方的占股比例是多少

非限售股应为大小非限售股,大小非限售股是:

以前的上市公司(特别是国企),有相当部分的法人股。这些法人股跟流通股同股同权,但成本极低(即股价波动风险全由流通股股东承担),惟一不便就是不能在公开市场自由买卖。后来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实现企业所有股份自由流通买卖。 


小,即小部分。 非,即限售。 

小非,即小部分禁止上市流通的股票,占总股本5%以内。反之叫大非,即大规模的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5%以上。

 解禁,即解除禁止,是非流通股票已获得上市流通的权力。

小非解禁,就是部分限售股票解除禁止,允许上市流通。 当初股权分置改革时,限制了一些上市公司的部分股票上市流通的日期。也就是说,有许多公司的部分股票暂时是不能上市流通的。这就是非流通股,也叫限售股。或叫限售A股。其中的小部分就叫小非。


限售股与非限售股的区别

大家都知道了限售股就是不能在市场上自由流通的股票,据小编了解,很多大型的上市公司中,限售股占整个股本的比例非常大,这也是为了稳定企业的股价稳定,那么限售股票和非限售股票的区别是什么?

以前的上市公司(特别是国企),有相当部分的法人股。这些法人股跟流通股同股同权,但成本极低(即股价波动风险全由流通股股东承担),唯一不便就是不能在公开市场自由买卖。后来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实现企业所有股份自由流通买卖。


非限售股也叫流通股是指上市公司股份中,可以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数量。其概念,是相对于市场而言的。在可流通的股票中,按市场属性的不同可分为A股、B股、法人股和境外上市股。与流通股对应的,还有非流通股,非流通股股票主要是指暂时不能上市流通的国家股和法人股。

目前我国A场的限售股,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类是股改产生的限售股;另一类是上市(IPO)产生的限售股。

股改限售股是指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由原非流通股转变而来的有限售期的流通股,市场俗称为“大小非”。所谓“大非”指的是大规模的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5%以上;所谓“小非”指的是小规模的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5%以内。


股权分置是中国资本市场特有的情形,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另一部分股份暂时不上市流通。

前者主要称为流通股,主要成分为社会公众股;后者为非流通股,包括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内资及外资法人股、发起自然人股等。股权分置改革之前,非流通股虽然不能在两市自由交易,但经批准后,可以通过拍卖或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流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要求,2005年,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5]80号),随后,证监会又下发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证监发[2005]86号),解除了非流通股上市流通的限制,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采取对价的方式平衡相互利益。


同时,对股权分置改革后非流通股出售作出了若干限制性规定,这样,原非流通股转变为有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限售的流通股,即股改限售股。股权分置改革股票后,股改限售股于解除限售前历年获得的送转股也构成了限售股。

为保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公司法》及交易所上市规则对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IPO)并上市的公司,于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都有一定的限售期规定,由于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段后不再有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划分,这部分股份在限售期满后解除流通权利限制,构成了新股限售股。

这类限售股目前已经占到全部限售股的大多数,将来还会有更多的新股限售股出现。新股上市后,新股限售股于解除限售前历年获得的送转股也构成了限售股。


除股改限售股和IPO限售股外,目前市场上还有一些有限售期要求的股票,主要是机构配售股和增发股。机构配售股是指IPO的时候,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人获得的股票,这部分需要锁定3个月到半年,然后才可以上市交易。增发股类似机构配售股,是指定向增发后的股票,需要锁定1年,然后才可以上市交易。

流通股是指上市公司股份中,可以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数量。其概念,是相对于证券市场而言的。在可流通的股票中,按市场属性的不同可分为A股、B股、法人股和境外上市股。与流通股对应的,还有非流通股,非流通股股票主要是指暂时不能上市流通的国家股和法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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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能源汽车:8月新能源汽车销售10.1万辆同比增49.5%荐3股类别:行业研究机构: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李文静日期:本期新能源汽车板块表现强于大市。本期上证综指下跌0.76

  :8月新能源汽车销售10.1万辆 同比增49.5% 荐3股

  类别:行业研究 机构: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李文静 日期:

  本期新能源汽车板块表现强于大市。本期上证综指下跌0.76%,新能源汽车行业下跌0.27%,强于大市。本期板块内个股涨跌互现。其中坚瑞沃能、【、】等涨势居前,大东南、赣锋锂业等本期相对跌幅较大。

  行业及公司动态 中汽协:8月新能源汽车销售10.1万辆,同比增长49.5%; 乘联会:8月新能源乘用车销售8.4万辆,帝豪EV/【、】唐分获纯电、插混板块销量冠军;蔚来纽交所挂牌上市 每股报价6.26美元;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8月动力电池产量6.69GWh;广东发布扩大对外开放新政,汽车飞机制造允许外商独资;充电联盟:8月新增公共充电桩3959 个,同比增长50%;北京研究公共充电桩考核奖励政策。

  产品价格继续下调。本周正极材料市场价格下滑,钴酸锂现市场报价在37.5 万元/吨左右,较上周下调0.5万元/吨,下游需求两极分化,钴酸锂市场供应集中度提升,大厂订单稳中有升,小厂出货艰难只得低价出货以求回款,市场交易价格受上游钴锂原材料价格下滑影响进一步下跌。三元材料市场市场价格小幅下滑,三元材料523市场报价19.2万元/吨,部分企业小幅波动下调至19万元/吨。

  2018年是新能源汽车由政策扶植向市场化方向迈进的转型之年,在政策稳定后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动力强劲,今年以来销售表现继续火爆,增长较大。长远来看,国家支持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长期不变,传统燃油汽车逐渐被取代是大势所趋,这将长期利好新能源汽车行业。

  随着传统燃油车的扩张受阻,加上双积分政策压力,预计未来会有更多传统车企加入新能源汽车领域,新能源整车行业的竞争也将更为激烈,这也是行业的必由之路。从2018年上半年来看,各大车企双积分比例相较去年同期有较为大幅度的提升。我们认为在此背景下,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龙头型企业将凸显竞争潜力。我们认为产业投资机会主要集中在产业链龙头型企业:(1)资源优势突出的锂电上游材料企业;(2)拥有规模优势、技术门槛高并进入新能源乘用车供应链的标的;(3)具有规模竞争优势的龙头型整车企业。 继续推荐关注投资标的:杉杉股份、【、】、比亚迪。

  风险提示:政策落实不达预期;新能源汽车政策收紧;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带来的负面影响。

  传媒行业:电影线上票补取消 行业成长持续规范 荐8股

  类别:行业研究 机构:广州广证恒生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 研究员:肖明亮 日期:

  板块行情走势:传媒行业指数最近一周(-)下跌3.39%,落后沪深300指数2.31个百分点;在申万28个一级行业指数中,传媒单周排名第二十四位,子版块估值小幅下降。 行业动态:电影票停止一切线上票补,包括第三方和影院自有渠道,但不包含影院线下售票;“大师课”学习平台MasterClass完成8000万美元D轮融资;51Talk2018年Q2营收2.82亿元,哈沃小班课成重要业务线;安徽省教育厅:今年暂不启动新高 考改革;天天德州”退市,多家棋牌类上市公司谋转型;傲梦获1.2亿B轮融资,构建“竞赛升学”和“素质培养”双体系课程;综合育儿品牌年糕妈妈完成B+轮过亿元融资,全力发展学前教育产品;安永成立国内首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标中高层管理人员;国家版权局约谈抖音、快手等15家短视频平台企业;培生发布BIG ENGLISH新版课程,携手纳米盒打造数字化解决方案;大麦联合演协发布演出市场报告:年轻“告知女”引领剧场消费新风尚,95后成消费新贵。

  公司要闻:艾格拉斯全资子公司新疆艾格拉斯与天津久柏等合作方共同参与投资天津华泽智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恺英网络计划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回购公司股份;力盛赛车全资子公司力盛体育文化国际有限公司拟以现金1.56亿港元购买Top Speed 51.00%的股权;三六五网股东胡光辉先生、章海林先生、李智先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蓝盾股份发行5.3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蓝盾转债”;利欧股份拟以现金23.4亿元收购苏州梦嘉75%的股权;视源股份拟投资3.5亿元在重庆两江新区设立西南区研发中心和结算中心。森马服饰拟以每股0.70美元认购JWU, LLC.新发行股份710.41万股,合计500万美元,公司将持有JWU, LLC. 11.00%的股权;*ST凡谷拟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武汉载瑞科技有限公司。科斯伍德控股子公司龙门教育拟与中迪投资共同投资设立教育产业并购基金;天山铝业拟作价236亿元借壳紫光学大。

  行业投资逻辑 投资逻辑:本周传媒行业指数下跌较大,板块PE处于历史最低水平,子版块估值小幅下跌,有线电视网络板块相对表现较好,推荐关注具有业绩确定性的龙头标的。①营销板块:线下媒 体迎来价值重估,关注生活圈媒 体龙头标的分众传媒;②游戏板块:版号通道即将放开,关注具备领先自研能力的成长性标的完美世界;③精品内容板块,行业规范及版权保护有望进一步深化,关注图片运营龙头视觉中国以及A股视频网站标的芒果超媒;④教育板块:相关行业政策将加速行业集中,龙头有望强者恒强,A 股关注内生稳定的细分教育龙头视源股份、新南洋、科斯伍德、百洋股份,港股短期关注确定性更高的高教标的中教控股、希望教育。

  风险提示:政策风险、大盘震荡风险、上市公司业绩不达预期风险。

  化工行业:磷矿减产逻辑依旧 磷肥存巨大预期差 荐3股

  类别:行业研究 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郭荆璞,张燕生,李皓 日期:

  磷矿减产逻辑依旧。2018年1-7月,我国累计生产磷矿石6133万吨,去年同期为8721万吨,下降2588万吨,同比下降30%。2018年7月初,湖北低品位矿石价格上涨30元/吨;2018年7月下旬,贵州高品位矿石价格上涨50-60元/吨,目前市场正在观察新价格的落实情况。未来磷矿石产量下降是趋势,价格将持续强势运行。

  国际磷肥新增产能不足为惧,中国磷肥产量将持续受到压制。当下磷肥行业是存在比较大的预期差的,一个是国际磷肥新增产能不足为惧,一个是中国的磷肥产量将持续受到压制。我们更新了年全球磷肥供需平衡表,做了两处修正,一是修正了沙特二期项目的产能释放进度(MWSPC项目虽已于2017年8月投产,但因选矿遭遇较大困难,产量提升非常缓慢,原本预计2019年年中投产,预计投产时间推后1-2年),二是更新了Nutrien关闭Redwater工厂,结果显示2019年国际市场大体供需平衡,并不存在过剩,不会对中国的磷肥出口造成挤压。而受六大因素影响,包括环保、磷矿整合、磷肥企业的搬迁改造、磷石膏“以渣定产”、渣场陆续到服役期、瓮福以及开磷的深度协同,中国磷肥产量将持续受到压制,将会是国际市场的一个新变数。

  看好拥有磷矿资源的垂直一体化企业。全球除中国之外磷肥需求依然稳健增长,新增产能建设放缓,叠加中国磷肥产量下降,未来几年国际磷肥市场将处于紧平衡,我们将会观察到除中国以外的其他磷肥企业开工率上行,看好产业链景气至少延续至2020年。未来中国的磷肥出口可能会下降,但并非源于国际新增产能的挤压,而是来自于中国磷肥自身产量的下降。我们看好拥有磷矿资源的垂直一体化企业,建议关注云天化、兴发集团、以及新洋丰。

  风险因素:国际磷肥需求增长不及预期;新增产能投产进度超预期;农产品价格持续低迷;渣场政策放松。

  食品饮料:双节将至 期待旺季提振 荐4股

  类别:行业研究 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周颖 日期:

  1、上周SW食品饮料指数下跌0.42%,年初至今下跌14.96%,板块表现优于沪深300。

  2、近期板块市场表现较弱,与半年报向好的业绩相背离,板块估值水平下挫较多。2018年上半年SW食品饮料行业营业收入合计同比增长16.44%,归母净利润合计同比增长31.87%,表现优于A股整体。行业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有所加强,营运能力和现金流情况维持稳健。上半年食品饮料板块业绩增速仍然稳健,板块市场表现的羸弱主要是估值下挫导致的,年初至今板块绝对估值和相对估值均有所下调。

  3、在基本面没有恶化的前提下,板块上市公司中报数据总体向好,加之行业即将迎来中秋、国庆消费旺季,我们认为板块行情仍然存在支撑、不乏投资机会。我们较为看好白酒和食品综合子板块,建议关注蓝筹品种和优质高成长个股,推荐白酒一线品种贵州茅台、五粮液、洋河股份,关注食品加工行业细分成长股克明面业。

  休闲服务:行业稳增长 估值有优势 荐5股

  类别:行业研究 机构: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研究员:汤峰 日期:

  上周(9月10日-14日)各大指数继续下探,其中上证综指、深证成指和创业板指分别下跌0.76%、2.51%和4.12%,周成交124.97亿股,环比继续减少4.94%;成交额11975.89亿元,环比减少7.19%,量能继续维持地量水平。上周28个申万一级行业指数中除家用电器(+0.42%)、汽车(+0.17%)、采掘(+0.16%)和银行(+0.01%)略有上涨外,其余板块均有不同程度的下跌,跌幅前3位的分别是医药生物、建筑材料和电子,分别下跌5.46%、5.02%和4.89%;跌幅后3位的分别是电气设备、公用事业和房地产,分别下跌0.01%、0.01%和0.10%。上周休闲服务板块下跌1.91%%,居涨跌幅榜第19位,跑输沪深300指数0.82个百分点。

  行业信息回顾:1)海航创新回应3亿元信托借款逾期:目前公司流动资金紧张;2)波音发布报告:中国未来20年将需要7690架新飞机;3)首旅如家与春秋集团战略合作共同打造机场连锁酒店新品牌;4)各地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有望继续下探;5)三大酒店集团业绩增速放缓,中高端业务仍是主战场;6)旅游消费升级,旅游投资向重质量增长转变;7)监管缺位、质量问题频发,民宿市场竞争进入“深水区”。

  2018年上半年申万一级休闲服务板块总实现营收649.92亿元,同比增长26.95%,归母净利润总额为52.88亿元,同比增长30.63%,作为目前A股市场业绩较为确定的板块之一,且估值已是近3年的历史最低点,具备了一定的抗风险能力,因此我们认为当市场情绪进入冰点,板块龙头急剧下跌的同时也是配置的最好时机。中长期我们依旧看好周边游市场(中青旅、宋城演艺)、自然景区龙头(黄山旅游)、出境游龙头(众信旅游)及免税龙头(中国国旅)等。

  风险提示:宏观经济意外下滑、相关行业政策低于预期、客流增速低于预期、自然灾害及安全事故等。

  电力行业:8月份全国发电量同比增长7.3% 荐11股

  类别:行业研究 机构: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研究员:杨欧雯 日期: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8月份,全国发电量6404.9千瓦时,同比增长7.3%;1-8月份,发电量同比增长7.7%,全国发电量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火电、水电、核电、太阳能发电8月份分别同比增长6.0%、11.5%、16.9%、12.2%,其中水电继续维持较高出力,发电量增速同比提高了6.5个百分点。广东省近日发布了《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通知要求扩大售电侧改革试点,到2020年电力市场交易电量占比例不低于60%;2018年将参加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范围扩大到核电,用户范围扩大到全部省产业转移工业园。2018年上半年,广东省电力市场化交易占比达43.9%,随着市场化交易规模的扩大,行业优胜劣汰或加速,优质发电企业有望受益。火电方面,可关注华能国际、华电国际、皖能电力、粤电力A等;水电方面,可关注长江电力、桂冠电力、国投电力、川投能源等;核电方面,可关注中国核电、浙能电力、福能股份等。

  本周川财公用事业指数下跌0.19%,电力行业指数上涨0.43%,沪深300指数下跌1.08%。各子板块中,火电指数上涨1.32%,水电指数块上涨0.18%,电网指数上涨0.82%。个股方面,周涨幅前三的股票分别是华电国际、华能国际、大唐发电,涨幅分别为8.47%、6.21%、5.28%;跌幅前三的股票分别是绿色动力、华通热力、嘉泽新能,跌幅分别为23.56%、13.92%、10.22%。

  1、山东省经信委日前发布了《关于全面放开煤炭、钢铁、有色、建材行业企业进入市场的通知》,2018年9月起,山东省全面放开煤炭、钢铁、有色、建材行业企业进入电力交易市场。(北极星电力网)2、吉林省日前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加快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到2020年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大力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北极星电力网)

  天富能源:公司收到2017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资金3,225万元;甘肃电投:根据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对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凉州区境内水电站停产整顿的通知》,公司杂木寺水电站于2018年9月14日起停产。

  风险提示:电力需求不及预期;行业政策实施不及预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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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博兴县经济开发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 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同时刊载于 .cn 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 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 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1-2-1 招股说明书摘要 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名词: 本公司、公司、发行 人、先达农化、股份 指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指山东先达化工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前身,2011 年 12 月 22 日先达 先达有限、有限公司 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潍坊先达 指潍坊先达化工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指山东锐创化工有限公司,潍坊先达之前身,2009 年 5 月 26 日更 锐创化工 名为潍坊先达化工有限公司 济南先达 指济南先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指济南盛信达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先达之前身,2009 年 4 月 7 日更 济南盛信达 名为济南先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艾迪尔 指济南艾迪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指山东博兴县科农化工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1 月被先达有限吸收合 科农化工 并后注销 无锡中科 指无锡中科汇赢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韶关中科 指韶关市中科丹霞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财富联合 指北京财富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南通松禾 指南通松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松禾 指深圳市松禾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指 ADAMA Agricultural Solutions Ltd,其前身为马克西姆-阿甘 ADAMA (Makhteshim-AGAN),系国际知名的农药生产企业 Nufarm 指 Nufarm Limited(纽发姆),系国际知名的农药生产企业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工信部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 1-2-2 招股说明书摘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指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前身立信大华会计师事 发行人会计师、大华 务所有限公司 会计 中伦律师事务所、发 指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行人律师、中伦律所 北京大正、发行人评 指原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北京大正海地人 估师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元 指人民币元 指 2013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 《公司法》 次会议修正,自 2014 年 3 月 1 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指 2005 年 10 月 2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 10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证券法》 务委员会第 18 次会议修正,自 2006 年 1 月 1 日施行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现行的《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指《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经公司 2014 年第二 《公司章程(草案)》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生效) 指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即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报告期 月 31 日 最近一年 指 2016 年度,即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指财政部自 2006 年 2 月起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 《企业会计准则》 项具体准则 申报财务报表 指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本次发行编制的财务报表 社会公众股、A 股 指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的面值为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公开发行/本次 指本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不超过 2,000 万股 A 股的行为,全部 发行 为新股 上市 指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行为 专有名词: 指工信部颁发的《产品生产批准证书》或在质检总局颁发的《生产 三证 许可证》;农业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产品质量标准证书(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 以化学加工或生物发酵等手段获得的农药物质,是供应生产成品药 原药 (制剂)的主要原料 原药经加工复配后,成为具有一定的形态、组分、性能、规格和用 制剂 途的产品,可以经稀释后直接施用于农作物 农药中间体 以石油、煤、焦油为原料,制造农药原药的中间产物 除草剂 用以防除农田杂草的农药 选择性除草剂 对杂草或作物起到选择性灭杀作用的除草剂 1-2-3 招股说明书摘要 杀菌剂 用以防治植物病原微生物的农药 杀虫剂 用以防治有害昆虫的农药 指在化学反应或相关的化学工业生产中,投入单位数量原料获得的 收率 实际生产的产品产量与理论计算的产品产量的比值 傅里德-克拉夫茨反应,英文 Friedel–Crafts reaction,是一类芳香 傅克反应 族亲电取代反应,与之相关的催化剂称为傅克催化剂 折百 按原药有效成分 100% 含量统计 悬浮剂 将农药原药以极小的微粒均匀分散于水中形成的制剂 由原药、有机溶剂苯、二甲苯等和乳化剂配置加工而成的透明状液 乳油 体制剂 烯草酮 除草剂的一种,属于环己烯酮类 异噁草松 除草剂的一种 咪草烟 除草剂的一种,又称咪唑乙烟酸 灭草烟 除草剂的一种,又称咪唑烟酸 烯酰吗啉 吗啉类杀菌剂的一种,用于作物病害的防治 PDE 5-乙基-2,3-吡啶二羧酸二乙酯,咪草烟的中间体 ADBA 2-氨基-2,3-二甲基丁酰胺,咪草烟的中间体,又称丁酰胺 ADBN 2-氨基-2,3-二甲基丁腈,灭草烟的中间体,又称丁腈 碘酰氯 3-氨基-2,4,6-三碘异肽酰氯,医药中间体 胺醇 2-氨基-1,3-丙二醇,医药中间体 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2-4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方案 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 通过了《关于》 的议案。 根据上述议案,本次拟发行股份总数量为不超过 2,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 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拟采取全部新股公开发行的方式,存量股本次不进行公 开发售。 二、上市后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 (一)启动条件 1、自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第三方恶意炒 作之因素导致本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第 20 个交易日构成“触发稳 定股价措施日”)的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值(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指 公司最近一次公告的每股净资产值,公告后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 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下同)。 2、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证券交易所关于业绩发布、增持或回购的相关规定,且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 上市条件,亦不会迫使控股股东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在满足上述条件时,公司及控股股东王现全、股东陈绪潇、非独立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将依据本预案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股票收盘后,宣布启 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并在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后 2 个交易日内,将本次稳 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 1-2-5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及控股股东王现全、股东陈绪潇、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稳定 公司股价的义务。公司及控股股东王现全、股东陈绪潇、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应以定性或定量的方式区别分析资本市场系统性变化、行业周期系统性变 化、公司业绩波动等不同因素对公司股价所产生的影响,并按照如下顺序顺次执 行相关措施: 1、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5 个交易日内,由本公司组织业绩发布会或业 绩路演,积极与投资者就本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进行沟通。 2、公司回购股票 (1)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5 个交易日内,经有提案权的人士或股东提 案,本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并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由股东大会依法就前述议案进行表决。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公司方可实施回购股份。 (2)回购股份的议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回购目的、方式、价格或价格区 间、定价原则,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其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用于回购 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回购期限,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 况,管理层对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的影响的分析报告。 (3)本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原则上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的 5%,但不高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回购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回购行为发生时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回购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回购行为发生前 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 (4)本公司回购股份后,将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要求,对回购股份予以 处置,包括但不限于注销或用于员工奖励。 (5)本公司控股股东王现全、主要股东陈绪潇、全体董事均承诺将在审议 稳定股价措施相关议案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就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3、控股股东王现全增持公司股票 1-2-6 招股说明书摘要 (1)在本公司履行上述回购义务后的首个交易日,公司股份的收盘价格仍 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则自本公司履行完毕回购义务之日起 5 个交易 日内,由控股股东王现全书面通知董事会其增持公司 A 股股票的计划并由本公 司公告,增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公司 A 股股票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 及完成期限等信息。 (2)控股股东王现全增持本公司股份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①单次增持资 金不低于 300 万元,或增持公司股份总额不低于增持行为发生时股本总额的 1%; ②连续十二个月内王现全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应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③增持价格不低于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 4、公司第二大股东陈绪潇增持公司股票 (1)在控股股东王现全履行上述增持义务后的首个交易日,本公司股份的 收盘价格仍低于每股净资产,则自控股股东履行完毕增持义务之日起 5 个交易日 内,由陈绪潇书面通知董事会其增持公司 A 股股票的计划并由本司公告,增持 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公司 A 股股票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及完成期限等 信息。 (2)陈绪潇增持本公司股份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①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 300 万元,或增持公司股份总额不低于增持行为发生时股本总额的 1%;②连续 十二个月内陈绪潇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应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③ 增持价格不低于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 5、除独立董事、王现全、陈鸣宇外的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 票 (1)在陈绪潇履行上述增持义务后的首个交易日,本公司股份的收盘价格 仍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则自陈绪潇履行完毕增持义务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由 除王现全及陈鸣宇以外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书面通知 董事会其增持公司 A 股股票的计划并由本公司公告,增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 增持的公司 A 股股票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期限,以及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增持股份的比例划分原则等信息。 1-2-7 招股说明书摘要 (2)除独立董事、王现全、陈鸣宇外的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十二个 月内增持资金原则上不低于该等人员上一会计年度税后年薪及现金分红(如有) 之和的 30%,但前述人员共同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3)本公司已将做出履行上述稳定公司股价义务的相应承诺作为未来聘任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必要条件,并在将来新聘该等人员时,要求该等就此 做出书面承诺。 6、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稳定股价方案 本公司及相关主体将根据公司及市场情况,采取按照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顺 序维护本公司股价稳定。上述具体措施实施时应以维护公司上市地位、保护公司 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为原则,遵循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应按照证券 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其他监管规定履行其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目的及终止条件 本公司宣布启动稳定股价的措施,但尚未实施时,或实施过程中本公司股票 收盘价已连续不少于 10 个交易日大于等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则公司或相关 义务主体可以终止实施稳定股价的措施。 (四)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公司未按本预案要求启动或执行股价稳定措施,且公司控股股东王现全 未能积极履行督促义务的,则公司应当向投资者公开道歉并说明未能积极履行承 诺的原因,并应当自应付控股股东王现全的税后现金分红及应付薪酬中暂时扣留 与本公司拟回购股份总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款及薪酬,直至公司已履行回购义务 和本预案项下其他义务。 2、如控股股东王现全未按本预案要求履行股价稳定义务的,则控股股东王 现全应当向投资者公开道歉并说明未能积极履行承诺的原因。同时,公司应当自 应付控股股东王现全的税后现金分红及应付薪酬中暂时扣留与该控股股东通知 的拟增持股份总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款及薪酬,直至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 1-2-8 招股说明书摘要 3、如陈绪潇未按本预案要求履行股价稳定义务的,则陈绪潇及陈鸣宇应当 向投资者公开道歉并说明未能积极履行承诺的原因。同时,本公司应当自应付陈 绪潇的税后现金分红及应付陈鸣宇的薪酬中暂时扣留与陈绪潇通知的拟增持股 份总金额相等的陈绪潇的现金分红款及陈鸣宇的薪酬,直至陈绪潇履行其增持义 务。 4、除独立董事、王现全、陈鸣宇外的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按本 预案要求履行股价稳定义务的,则该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投资者公开道 歉并说明未能积极履行承诺的原因。同时,公司应当自应付该等人员的税后现金 分红或税后薪酬中暂时扣留与该等人员通知的各自拟增持股份金额相等的现金 分红款和薪酬款,直至该等人员履行其增持义务。 5、除公司回购外,承担股价稳定措施义务的相关主体应当在采取相关措施 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依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告,并在相关 公告中公开承诺:如达到实施条件而无合理、正当理由拒绝履行的,相关主体将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发行人及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及约束措施 (一)持股 5%以上的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1、控股股东王现全承诺: 本人计划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在本人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经发行股 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的要求减持所持有股份,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减持当年年初持有的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 行价格。前述本人关于减持价格的承诺在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后仍然有效,不因 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而拒绝履行有关义务。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的,因此所取得的相关利益(以下简称“减持 所得利益”)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前述减持所得利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 扣留应付给本人的现金分红、股利分红、任职薪酬的相应款项,直至本人实际履 1-2-9 招股说明书摘要 行上述各项承诺的义务为止。 2、深圳松禾承诺: 本单位在所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无重大股价异常情况的,将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相关规定所允许的方式;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前 5 个交易日 股票均价的 90%。 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的股份时,本单位因此取得的减持所得利益归 公司所有,如本单位未将前述减持所得利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单 位现金分红、股利分红,直至本单位实际履行上述各项承诺的义务为止。 3、陈绪潇承诺: 本人在所持有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经发行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将严 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所持有股份,不超过本人减持当年年初持有的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或者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相关规定所允 许的方式;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的发行价格。本项承诺在本人配 偶陈鸣宇离职或职务变更后仍然有效,不因陈鸣宇离职或职务变更而拒绝履行有 关义务。 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的股份时,本人因此取得的减持所得利益归公司 所有,如本人未将前述减持所得利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 红、股份红利及应付本人配偶陈鸣宇的薪酬等相应款项,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 各项承诺的义务为止。 上述股东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 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并由其及时予以公告,待公司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再 按照公告所记载的内容进行减持。 1-2-10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股份限制流通、自愿锁定承诺及锁定期的自动延长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现全及其配偶孙利娟、王现全亲属王现国、 侯万富共同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陈绪潇、深圳松禾、南通松禾、李壮、贾玉玲、姜洪章、刘增祥、 姚长明、谢海春、顾南君、徐波勇、王培德、孙海文、姚刚、王兴林承诺:自发 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王现全、李壮、姚长明除分别遵守上述承诺外,还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公司股东陈绪潇、贾玉玲、孙利娟、王现国、侯万富除分别遵守上述承诺 外,还承诺:在其亲属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 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其亲属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王现全、孙利娟、陈绪潇、贾玉玲除分别遵守上述承诺外还承诺:所持发行 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市后 6 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发行人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且不因其本人 或其亲属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变更、离职而放弃履行承诺。(在公司上市 后至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 除权行为,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承诺人违反上述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所得利益归公司所有,如承诺人未将 前述减持所得利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给承诺人本人以及其担任董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的现金分红、股利分红、任职薪酬。 1-2-11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三)本次公开发行上市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如中国证监会等主管监管部门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 质影响的,发行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本 次发行上市后如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股利、股份拆细、配股或 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 理,下同)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如中国证监会等主管监管部门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 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以及资金利息。 (3)发行人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等主管监管部门的最终认定结果发布之日 起 5 个交易日内,按照章程规定启动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程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 5 个交易日内实施上述回购及赔偿措施。 (4)控股股东有义务督促公司履行上述回购及赔偿义务。若因控股股东原 因导致发行人未履行上述回购及赔偿义务的,本公司应当扣留全部应付给控股股 东的现金红利、股份红利、任职薪酬。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如中国证监会等主管监管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 响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现全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 为发行价(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如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股利、 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2-12 招股说明书摘要 (2)如中国证监会等主管监管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王现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 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 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以及资金利息。具体赔偿方案,包括赔偿标准、赔 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 方案为准。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现全承诺将督促公司履行回购新股和赔偿义 务,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回购相关股份的议案、因上述事 宜审议回购公司股份议案时在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等。 (4)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现全未履行回购存量股或赔偿义务,或因 王现全原因导致公司未履行上述回购及赔偿义务的,王现全承诺不转让本人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且公司有权扣留全部应付给王现全的现金红利、股份红利、任职 薪酬,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各项承诺的义务为止。 3、除王现全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中国证监会等主管监管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 的直接损失为限,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以及资 金利息。具体赔偿方案,包括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 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如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赔偿义务,则该等人员或其配偶不 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且公司有权扣留全部应付给该等人员或其配偶的现 金红利、股份红利、任职薪酬,直至该等人员实际履行上述各项承诺的义务为止。 4、中介机构承诺: (1)保荐机构长城证券承诺:本保荐机构为先达农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所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保 1-2-13 招股说明书摘要 荐机构为先达农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会计师大华会计承诺:其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按照相关 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无过错的除外。 (3)发行人律师中伦律所承诺:中伦律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 具的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中伦律所过错致 使相关法律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 直接损失的,中伦律所将依法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发行人资产评估师北京大正承诺:北京大正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 法按照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37, 经营范围:农药原药合成、制剂复配;工业自产副产品硫酸铵、氯化钠、醋 酸钠、三水醋钠的销售;精细化工中间体的生产、销售(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以安 全生产许可证的产品为准);本企业自产副产品硫酸铵、氯化钠的销售;经营本 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 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全部经营 项目中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专项审批的未获得审批前不得经营)(有 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2011 年 11 月 27 日,经先达有限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先 达有限以截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母公司扣除专项储备后的净资产 25,。 1-2-84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 要》之盖章页)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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