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障费房地产企业如何做会计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与会计实务大全》 樊剑英, 段文涛, 王骏【摘要 书评 试读】图书
iPhone/iPad/Mac
Android手机或平板电脑
请输入您的手机号码,获取Kindle阅读软件的下载链接。
通知出版社:
没有Kindle设备?,或者下载免费 。
出版社: 中国市场出版社; 第1版 (日)
平装: 698页
语种: 简体中文
25.8 x 18.4 x 3.6 cm
品牌: 中国市场出版社
ASIN: B078Y2TWTN
亚马逊热销商品排名:
图书商品里排第7,788名 ()
名人推荐
读书识人。樊剑英老师以其精湛的业务操作能力主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营改增后税收与会计全流程操作实务》一书,见微知著,深计远虑,涵盖了房地产开发全程各个环节,是房地产财税人员必读书,也是房地产经营管理人员案头必备的工具书。——尤长生
新疆世纪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喜见一部营改增后以房地产项目开发流程为主线、集会计核算与税法实务于一身、对房地产财税领域具有指导性意义的实用工具书问世。厚积而薄发,本书是作者多年从事房地产财税研究的心血结晶,对于广大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提升实践操作能力大有裨益。——陈玉琢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教授 税收经济教研室主任 因税结缘,樊剑英老师是我多年的良师益友,其主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营改增后税收与会计全流程操作实务》一书提炼了项目开发全流程营改增后的财税疑难问题,政策解析与实操经验心得相结合,有深度、有广度、有提醒、有方案,是房地产投资、开发、销售、财务人员非常实用的工具书。——周丽函
恒大地产集团华东公司财务经理 卷置案头,蓬荜生辉,开卷解惑,老师犹在身边。财税智库的专家们忠实于税法,磨练于实践,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紧紧把握时代脉搏,用心撰写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营改增后税收与会计全流程操作实务》读得懂、用得上,一定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财税人员的好帮手、好老师。——李炯梅
财税智库创始人 立足实务乃本书极大特点,本书根据房地产、建筑业营改增及其他全新法规政策诠释房地产开发全流程的会计与纳税实务,政策解析与案例分析、问题解答相辅相成,由点及面、由表及里,精准剖析,逻辑严谨,能让初学者有方向,让实践者有顿悟,让非财税人员有发现,让税务管理人员有依据,可快速帮助读者洞悉业务疑点难点,体悟大道至简智慧。——宋宁
中税咨询集团、艾特密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读此书,感觉像是一位慈爱的非遗传承人不厌其烦从房地产各个环节循循教授,尽全力而不肯有一丝遗漏疏忽。对于涉及税收业务的律师而言,此书是一本非常不错的教材,可以很快找到相关的知识点深入学习,并能促使站在法律的角度独立思考。——寇毅敏
国际税务律师
认识樊剑英老师时我还在从事房地产财务工作,尚未把税务做为主业,当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实务与风险防范》解决了实务中遇到的很多税务问题。营改增后,樊剑英老师与时俱进,奔波于全国各地授课加了解各地地产企业遇到的新问题,终于心血凝结成书,《房地产开发企业营改增后税收与会计全流程操作实务》正好可以系统解决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在新形势下遇到的新问题,为勤劳高产的樊老师点赞!——李良平
华夏幸福基业税务总监
看过此商品后顾客买的其它商品?
5 星 (0%)0%4 星4 星 (0%)0%3 星3 星 (0%)0%2 星2 星 (0%)0%1 星1 星 (0%)0%与其他买家分享您的想法
查看产品详情页面完毕后,在此处了解返回您感兴趣的页面的方式。
查看产品详情页面完毕后,在此处了解返回您感兴趣的页面的方式。关于社保缴缴费会计分录?_百度知道
关于社保缴缴费会计分录?
我公司为新办单位,2013年10月份申请了社保账户并添加7位员工信息,其中有4位员工补缴7、8、9三个月社保,11月6号收到社保缴费单金额为13912.8元,我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行为建设银行,社...
我公司为新办单位,2013年10月份申请了社保账户并添加7位员工信息,其中有4位员工补缴7、8、9三个月社保,11月6号收到社保缴费单金额为13912.8元,我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行为建设银行,社保开户行为工商银行,请问我11月7号缴费后怎么做会计分录?
答题抽奖
首次认真答题后
即可获得3次抽奖机会,100%中奖。
累得像猪一样
来自科学教育类芝麻团
累得像猪一样
采纳数:1231
获赞数:31520
参与团队:
1、支付社保时借:管理费用——社保费 8000元其他应收款——张三 300贷:银行存款 8300元2、计提工资时,借:管理费用——工资 10800贷:应付职工薪酬 10500其他应收款 3003、支付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 10500贷:现金10500
我结婚了52520
来自企业管理类芝麻团
我结婚了52520
采纳数:62
获赞数:194
参与团队:
1、银行对转借:银行存款-工行  13912.80贷:银行存款-建行  13912.80交社保的分录应区分单位缴费的部分和个人缴费的部分分别处理2、计提社保费,个人的社保是直接包含在应付职工薪酬——工资里面,已经全部进入成本费用了,不需要单独计提,只需在发放工资的时候代扣代缴,也不需要将代扣的个人社保部分结转到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中。借:管理费用-社保费  单位缴费部分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  单位缴费部分3、缴纳社保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  单位缴费
其他应付款-社保费
贷:银行存款
单位和个人合计缴费4、发工资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含个人缴费部分的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费
个人缴费部分
银行存款或现金
实际发放的工资,不含个人缴的社保费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来自经济金融类芝麻团
采纳数:8421
获赞数:25725
参与团队:
银行对转借:银行存款-工行  13912.80 贷:银行存款-建行  13912.80交社保借:应付职工薪酬-劳动保险费  13912.80 贷:银行存款-工行  13912.80
乖乖宝贝妈咪
乖乖宝贝妈咪
采纳数:21
获赞数:105
企业部分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员工部分计入其他应收款;二级科目可根据自己或公司习惯设计。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
企业应缴部分
其他应收款—员工社会保险
员工应缴部分
贷:银行存款—工商银行
其他1条回答
为你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近日,国务院发布了《》。该决定从日实施。这意味着我国多年来的双轨制养老制度被取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企业职工一样实行缴费养老制度。为此,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必须不折不扣地做好此项核算工作,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养老保险金的计提、代扣代缴和缴付等情况,保护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养老资金的安全。
行政单位养老保险金核算
行政单位会计应在总账科目下设置社会保险费和职业年金明细科目,用以记录和反映单位部分养老金和职业年金的计提和缴付情况。在其他应付款总账科目下设置代扣个人养老金和代扣个人职业年金明细科目,用以记录和反映工作人员个人部分养老金、职业年金的代扣和缴付等情况。
行政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个人部分养老金和职业年金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离退休费)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养老金、个人部分职业年金科目。行政单位分配(计提)工作人员工资时,借记经费支出&&基本支出&&工资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离退休费)科目。行政单位为工作人员按月向社保机构缴付养老金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养老金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行政单位为工作人员按月向社保机构缴付职业年金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职业年金、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职业年金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1:某行政单位属于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单位。2015年2月采取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工作人员工资。
该单位收到财政部门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工资结算载明:本月应付工资24.6万元,代扣个人养老金1.968万元,代扣个人职业年金0.984万元,实付工资21.648万元;单位为工作人员缴付养老金6.888万元,其中单位部分养老金4.92万元、个人部分养老金1.968万元;单位为工作人员缴付职业年金2.952万元,其中单位部分职业年金1.968万元、个人部分职业年金0.984万元。
要求:编制行政单位相关会计分录(单位:万元,下同)。
行政单位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支付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离退休费)21.648
&&& 贷: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拨款&&人员经费21.648
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个人部分养老金和个人部分职业年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离退休费)2.952
&&&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养老金1.968
&&&&&&& &&个人部分职业年金0.984
&&&&&&& 行政单位分配(计提)工作人员工资时:
借:经费支出&&基本支出&&工资24.6
&&&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离退休费)24.6
行政单位为工作人员按月向社保机构缴付养老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4.92
&&& 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养老金1.968
&&& 贷: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拨款&&人员经费6.888
行政单位为工作人员按月向社保机构缴付职业年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业年金1.968
&&& 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职业年金0.984
&&& 贷: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拨款&&人员经费2.952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核算
事业单位养老金的核算方法和与使用的会计科目与行政单位基本相同,只有支出列支的科目不同。行政单位发生的支出在经费支出科目列支,事业单位发生的支出则在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列支。
事业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个人部分养老金和职业年金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离退休费)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养老金、个人部分职业年金科目;事业单位分配(计提)工作人员工资时,借记事业支出&&基本支出&&工资或经营支出&&工资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离退休费)科目。
事业单位为工作人员按月向社保机构缴付养老金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养老金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事业单位为工作人员按月向社保机构缴付职业年金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职业年金、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职业年金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2:某事业单位属于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单位。2015年3月采取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工作人员工资。付款凭证和工资结算凭证表明:本月应付工资50万元(其中,从事经营业务的人员工资20万元),代扣个人养老金4万元,代扣个人职业年金2万元,实发工资44万元(其中,从事经营业务的人员工资17.6万元);单位为工作人员缴付养老金14万元,其中单位部分养老金10万元、个人部分养老金4万元;单位为工作人员缴付职业年金6万元,其中单位部分职业年金4万元、个人部分职业年金2万元。
要求:编制该事业单位相关会计分录(单位:万元,下同)。
事业单位根据授权支付凭证支付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离退休费)44
&&&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44
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个人部分养老金和个人部分职业年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离退休费)6
&&&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养老金4
&&&&&&& &&个人部分职业年金2
事业单位分配(计提)工作人员工资时:
借:事业支出&&基本支出&&工资26.4
&&& 经营支出&&基本支出&&工资17.6
&&&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离退休费)44
事业单位为工作人员按月向社保机构缴付养老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10
&&& 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养老金4
&&&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4
事业单位为工作人员按月向社保机构缴付职业年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业年金4
&&& 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职业年金2
&&&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6【】
责任编辑:泥巴姐
&&&&&&&&&&
实务课程分类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重要提示:本月纳税申报截止日期为 5月15日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
主题: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热点辅导
时间: 09:00:00
嘉宾:所得税处欧宗华副处长、吴庭玮主任科员、陈骞主任科员
摘要:正值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高峰期,为帮助纳...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办公室主办&&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标识码bm&&闽公网安备 71号
版权所有: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318号鹭滨大厦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当前位置:首页&>&市社保事务局&>&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
市社会保障事务局
关于印发《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社保基金财务内部控制办法》等五个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
  《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社保基金财务内部控制办法》等五个内部管理制度已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社保基金财务内部控制办法
  为了加强社保基金财务的内部控制和监督管理,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内部控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金财务内部控制目的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分工明确的岗位责任制,按照社保业务流程规范财务经办工作,对基金财务处理的全过程实施监督,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二、基金财务内部控制要求
  包括法规制度执行控制、会计系统控制、审批权限控制、岗位分工控制、财务核对控制等要求。
  (一)法规制度执行控制
  1、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
  2、基金财务部门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要定期进行内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局领导汇报。
  3、财会人员对违法违规的要求或指令应予以抵制,并有权越级向上汇报。
  (二)会计系统控制
  1、要建立严密的、符合内部控制要求的会计控制系统,对会计控制系统的内容、执行、监督检查等做出明确规定。
  2、会计建账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不同险种分账核算,各险种基金、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不得相互调剂、挤占。
  3、会计账务处理要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要有符合规定的有效会计凭证,更正会计记录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
  (三)审批权限控制
  1、要制定合理的财务审批权限管理制度,建立财务收支审批程序,明确各级权限范围。
  2、财务人员要在权限范围内处理业务,不可越权和未经审批程序自行做主。
  (四)岗位分工控制
  1、按照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严格岗位分工,明确岗位职责,严禁一人完成基金业务全过程。
  2、对岗位分工控制情况要定期进行检查,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工作。
  (五)财务核对控制
  1、建立财务定期核对制度,对核对的内容、核对的方法、核对的时间等做出规定。
  2、对会计账务,坚持&六个核对&,做到&六个相符&,即账账、账据、账实、账款、账表、内外账相符。
  三、基金财务内部控制内容
  包括基金账户控制、基金征缴控制、基金拨付控制、基金核算控制和财务人员岗位控制等。
  (一)基金账户控制
  2011年随着金财工程-社保资金管理系统的上线运行,从7月起除社保资金零星支付通过授权零余额帐户外,其他社保资金的各项收支均通过财政专户进行结算,不再保留收入户和支出户。
  (二)基金征缴控制
  根据《嘉兴市本级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暂行办法》,由市地税部门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人员增减变动、个人应征数据的核定并报送地税部门、个人帐户记录等。
  1、地税征收方式:建立财务、业务、信息三方核对机制,根据财政提供的基金征收报表、地税返回的基金征缴数,经核对后由财务会计人员计入相应险种基金收入。
  2、自主征收方式:对目前由我局核定、财政征收的被征地农民养老基本生活保障费、中断人员补缴社保费、破产解体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等业务,财务部门应按照业务部门核定的金额和单据,以及财政部门的收款凭证,按险种及时办理记帐手续。
  (三)基金拨付控制
  社保基金支付要根据社会保险的统筹范围,按照政策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出。业务部门按岗位职责、经办流程及内控制度,办理、审核各项支付业务;财务部门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支付凭证,经过信息系统核对无误后,按照职责、权限和有关规定、流程,及时、准确将款项支付给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
  根据《嘉兴市本级社会保障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暂行办法》,社保资金通过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进行。
  1、企事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被征地人员生活保障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离休干部&两费&、精减退职和企事业供养以及农婚知青生活补助费等的社会化发放、&两定机构&医疗基金拨付、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拨付、异地就医资金的结算和清算等:由业务部门按规定结算并生成支付汇总表,分别经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初审、业务部门负责人复核、稽核部门工作人员稽核、分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后提交财务部门,财务人员核对结算数据和支付汇总表无误后,通过系统接口将支付数据发送财政部门,按照国库直接支付流程,由财政支付(核算)中心将资金拨付到代发银行,代发银行在规定时间内(社会化发放为每月12日) 将资金分解记入个人(或收款单位)账户。
  2、工伤、生育保险基金拨付,养老、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转移支付等:由业务部门按规定结算,业务单据经业务部门初审、复核岗位(工伤、生育待遇支付的汇总表还需再经处室负责人审核、分管局长审批) 签字后提交财务部门,财务人员通过系统核对结算数据无误后,在财政社保资金管理系统的授权支付帐户中选择对应基金,在取得授权支付令后,每月批量拨付给参保单位、人员和转入地社保机构。
  3、门诊、住院医疗费手工报销,养老、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一次性支付,丧葬抚恤金支付等日常零星业务:由业务部门按规定结算,业务单据经业务部门初审、复核岗位签字后提交财务部门,财务人员通过系统核对结算数据无误后,结算起点以下的直接支付现金给参保人员;结算起点以上的,在财政社保资金管理系统的授权支付帐户中选择对应基金,在取得授权支付令后,实时开具现金支票给参保人员。
  现金、支票的使用应遵守《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现金、支票以及印章管理办法》。
  (四)基金核算控制
  社保基金会计核算是以社保基金为会计主体,以货币为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方法对基金收入、支出、结存及资金运用等进行全面、完整、连续地核算和监督,防止各种账簿记录不真实、不准确,确保账账、账据、账款、账实及内外账务核对相符。按照社保法、社保基金财务制度的规定,按险种分账核算,不得相互挤占和调剂。
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填制和取得原始凭证,及时、准确传递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会计人员应依据合法、真实、正确的原始凭证、相关资料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上应有相关人员签名或盖章。应正确使用会计科目,会计科目核算的细度应与会计报表项目一致,符合制度要求和管理需要。
月末、季末、年末社保机构反映的财政专户余额、基金结余与财政报表反映的存款余额、基金结余进行核对,如有差异,由差异方出具书面说明,并调整一致。
  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会计核算资料编制,会计报表必须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手续完备、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本期会计报表与上期会计报表之间有关数字应当相互衔接。年度终了前,应根据决算编制工作要求,核对各项收支,清理在途及往来资金,核对各种账簿,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不能随意调整收支数字、转移资金,以保证财务决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会计报表须经逐级审核,审核无误后方可签字盖章上报。
  (五)财务人员岗位控制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录工作。会计人员轮岗或调离时,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各个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应定期不定期的相互调换职务,避免一个人在一个工作岗位上长期滞留,特别是涉及货币资金收支和财产实物收发的岗位,应尽可能地经常调换,形成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的关系,建立起合理的责任分离制度。
  现金的保管与账务处理相分离,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与使用相分离。财务信息数据存储与业务办理以及会计处理相分离。运用信息技术建立控制系统,减少和消除人为控制的影响,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财务工作规则
  为规范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基础管理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确保社会保险资金的安全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一、财务人员应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局领导应支持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二、财务人员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按规定对社保资金的收支业务进行核算和监督。
  三、财务人员必须具备应有的专业知识,并取得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证》,持证上岗。
  四、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与交接人员按规定办清交接手续,不得中断会计工作。一般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负责人监交;财务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局领导监交。移交后如发现原经管的会计业务有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等问题的,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五、建立财务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财务业务工作岗位设置:养老、医保、居保、经费会计,养老、医保、居保、经费出纳。各岗位设置在保持财务人员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实行定期轮岗。
  六、财务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局各项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水平。
  七、财务人员应按各自职责、权限和程序处理业务,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及分析等。财务人员要依据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制证、记账。任何人员不得授意、指使财务人员篡改、伪造、毁灭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八、社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帐,分帐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九、财务人员应及时准确记载与银行、财政专户的往来账务,发现未达账项要及时查明原因进行调整。定期或不定期与银行、财政专户进行对帐。
  十、财务人员应遵守票据及印鉴管理规定,规范使用和保管各类票据、印章。
  十一、财务人员应根据单位财务档案管理办法,对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按月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专人保管。
  十二、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社保基金财务内部控制办法》等各项制度。各项财务工作应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现金、支票以及印章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单位财务现金、支票以及印章使用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社保基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办法。
  一、管理目的
  防止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社保基金,防止遗失和盗用现金、支票,防止一人办理基金业务的全过程,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基金业务。加强现金、支票的管理,规范财务印章的使用,保证基金款项及时、准确的拨付和入账。
  二、管理内容
  (一)现金管理
  1、根据财政部门要求,鼓励采取转帐等方式进行结算,逐步减少使用现金。对涉及社保基金现金收付类业务,加强管理。
  2、为方便参保人员办理结算起点以下的支取业务,目前核定养老帐套每天库存现金限额15000元、医疗帐套每天库存现金限额15000元、城乡居保(含农保)帐套每天库存现金限额2000元,结算起点定为500元。今后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报经局领导后对库存现金限额和结算起点适时进行调整。
  3、建立现金核对制度。出纳人员根据现金付款原始凭证,在社保业务信息系统&财务凭证制证&模块中逐笔选取并汇总,生成用友财务系统中的记帐凭证,计算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会计人员在社保业务信息系统&财务制证数据汇总&模块中生成&现金结算拨付单汇总表&,并与用友财务系统中的记帐凭证进行核对,保证社保业务信息系统与用友财务系统中现金支付数据的一致。
  4、非上班时间,库存现金须存放入保险箱内。
  (二)支票管理
  1、现金支票由各帐套出纳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到银行购买并妥善保管。以个人名义办理社保支付业务时,使用现金或现金支票;以单位名义办理社保支付业务时,原则上应通过转帐方式。
  2、支票应按顺序使用,不得跳号使用。签发支票时应填写签发日期、用途、付款金额。签发对个人结算的现金支票时,要核对结算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其在存根栏签名。填错的支票,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
  3、严禁在空白支票上预盖印章。养老、医保出纳对外结算开具的支票需经过对方审核并加盖授权支付帐户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后才可使用。对不符合业务规定、手续不完善的,审核人有权拒绝盖章。
  4、每日终了,出纳人员应对自己保管使用的支票进行盘点。非上班时间,支票须存放入保险箱内。
  (三)印章管理
  1、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印章由不同的人员分开保管,其中:养老出纳负责授权支付帐户财务专用章的管理,医保出纳负责法人章的管理,经费出纳负责经费财务专用章的管理。
  2、印章必须按规定使用,严禁在空白票证上预盖印章。超出权限使用财务印章时,须逐级报经处室负责人、分管局长、局长审核及审批。对不符合财务规定、手续不完善的,印章保管人员有权拒绝盖章。
  3、非上班时间,印章须存放入保险箱内。印章和票据应分开保管。
  4、印章损坏、丢失时,保管人员应及时向处室负责人报告并采取必要补救措施。
  计划财务处负责人应定期、不定期组织对现金、支票及印章的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财务档案管理办法
  为加强社会保险财务档案的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号令)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财务档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社会保险基金业务工作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二、会计资料的保存和销毁
  (一)会计档案由相应的主管会计负责整理、保管,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二)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三)主管会计要对财务会计凭证、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定期整理,装订成册,根据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集中保管。
  (四)档案保管期限严格按国家规定,未满规定保管期限的一律不得任意销毁。到期销毁时,编制会计资料销毁清册,局长签署意见,并由财政局、审计局派员监销,销毁后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列入档案保存。
  三、会计档案的借阅
  (一)查阅会计资料档案,需在借阅会计资料登记簿上进行登记,说明利用目的,经同意后方可查阅。
  本局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资料的,应征得主管会计同意,且只允许查阅其所属处室资料,非该处室范围的一般不予查阅。
  (二)会计档案资料原则上由主管会计进行查找,情况特殊的,需在主管会计的陪同下查阅,查阅者一律在计划财务处或局档案室查阅,不得擅自带走资料。任何会计档案资料需复印的,必须征得主管会计及财务负责人的同意。
  (三)会计档案资料一般不予外借,外单位查阅时,必须持介绍信,经计划财务处同意,分管局长批准,方可借阅或复印。
  (四)借阅会计档案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保证档案的完整和清洁,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四、会计人员变动,须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由财务负责人监交,填写移交清册,并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数据报送发布管理办法
  为加强社会保险数据对外报送和发布的管理,确保社会保险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安全,发挥社会保险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规制度,制定本办法。
  一、计划财务处为局对外报送和发布社保数据的责任处室。
  二、计划财务处负责全市及综合性数据资料的采集和整理工作,业务处室负责本级各自业务相关数据资料的采集和整理工作。
  三、计划财务处应按照工作职责定期向省社保中心、省医保中心以及市财政、人社部门报送会计、统计报表。
  四、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因工作需要我局提供有关数据的,原则上需持介绍信并注明所需数据的用途,经分管局长签字同意后,由计划财务处存档并负责书面提供;对特殊情况下通过电话或其他口头方式要求提供数据的,报经分管局长同意后,由计划财务处记录备案再行提供。
  五、南湖、秀洲、经开三区人事劳动行政部门因工作需要我局二个分局提供对应辖区的社保有关数据时,应报经分管局长同意,并就有关数据与计划财务处核对统一后,由分局记录备案、负责提供。其他处室不得自行对外提供社保数据。
  六、办公室、业务处室对外报送的各类工作总结、经验介绍等文字材料中,凡涉及全市及综合性的社保数据,须事先与计划财务处进行核对后方可采用。
  七、各处室接受各类媒体采访,或向其提供稿件时,凡涉及各类社保业务数据的,须事先与计划财务处进行核对,并报经分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后,方可对外提供。
  八、对外报送发布的社保数据资料,要按照非受限类、受限类和保密类的分类,遵守有关规定。
  九、其他事项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统计管理工作的通知》(嘉社保〔2008〕5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社保基金财务内部控制办法》等五个内部管理制度已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社保基金财务内部控制办法
  为了加强社保基金财务的内部控制和监督管理,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内部控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金财务内部控制目的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分工明确的岗位责任制,按照社保业务流程规范财务经办工作,对基金财务处理的全过程实施监督,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二、基金财务内部控制要求
  包括法规制度执行控制、会计系统控制、审批权限控制、岗位分工控制、财务核对控制等要求。
  (一)法规制度执行控制
  1、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
  2、基金财务部门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要定期进行内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局领导汇报。
  3、财会人员对违法违规的要求或指令应予以抵制,并有权越级向上汇报。
  (二)会计系统控制
  1、要建立严密的、符合内部控制要求的会计控制系统,对会计控制系统的内容、执行、监督检查等做出明确规定。
  2、会计建账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不同险种分账核算,各险种基金、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不得相互调剂、挤占。
  3、会计账务处理要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要有符合规定的有效会计凭证,更正会计记录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
  (三)审批权限控制
  1、要制定合理的财务审批权限管理制度,建立财务收支审批程序,明确各级权限范围。
  2、财务人员要在权限范围内处理业务,不可越权和未经审批程序自行做主。
  (四)岗位分工控制
  1、按照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严格岗位分工,明确岗位职责,严禁一人完成基金业务全过程。
  2、对岗位分工控制情况要定期进行检查,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工作。
  (五)财务核对控制
  1、建立财务定期核对制度,对核对的内容、核对的方法、核对的时间等做出规定。
  2、对会计账务,坚持&六个核对&,做到&六个相符&,即账账、账据、账实、账款、账表、内外账相符。
  三、基金财务内部控制内容
  包括基金账户控制、基金征缴控制、基金拨付控制、基金核算控制和财务人员岗位控制等。
  (一)基金账户控制
  2011年随着金财工程-社保资金管理系统的上线运行,从7月起除社保资金零星支付通过授权零余额帐户外,其他社保资金的各项收支均通过财政专户进行结算,不再保留收入户和支出户。
  (二)基金征缴控制
  根据《嘉兴市本级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暂行办法》,由市地税部门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人员增减变动、个人应征数据的核定并报送地税部门、个人帐户记录等。
  1、地税征收方式:建立财务、业务、信息三方核对机制,根据财政提供的基金征收报表、地税返回的基金征缴数,经核对后由财务会计人员计入相应险种基金收入。
  2、自主征收方式:对目前由我局核定、财政征收的被征地农民养老基本生活保障费、中断人员补缴社保费、破产解体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等业务,财务部门应按照业务部门核定的金额和单据,以及财政部门的收款凭证,按险种及时办理记帐手续。
  (三)基金拨付控制
  社保基金支付要根据社会保险的统筹范围,按照政策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出。业务部门按岗位职责、经办流程及内控制度,办理、审核各项支付业务;财务部门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支付凭证,经过信息系统核对无误后,按照职责、权限和有关规定、流程,及时、准确将款项支付给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
  根据《嘉兴市本级社会保障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暂行办法》,社保资金通过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进行。
  1、企事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被征地人员生活保障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离休干部&两费&、精减退职和企事业供养以及农婚知青生活补助费等的社会化发放、&两定机构&医疗基金拨付、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拨付、异地就医资金的结算和清算等:由业务部门按规定结算并生成支付汇总表,分别经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初审、业务部门负责人复核、稽核部门工作人员稽核、分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后提交财务部门,财务人员核对结算数据和支付汇总表无误后,通过系统接口将支付数据发送财政部门,按照国库直接支付流程,由财政支付(核算)中心将资金拨付到代发银行,代发银行在规定时间内(社会化发放为每月12日) 将资金分解记入个人(或收款单位)账户。
  2、工伤、生育保险基金拨付,养老、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转移支付等:由业务部门按规定结算,业务单据经业务部门初审、复核岗位(工伤、生育待遇支付的汇总表还需再经处室负责人审核、分管局长审批) 签字后提交财务部门,财务人员通过系统核对结算数据无误后,在财政社保资金管理系统的授权支付帐户中选择对应基金,在取得授权支付令后,每月批量拨付给参保单位、人员和转入地社保机构。
  3、门诊、住院医疗费手工报销,养老、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一次性支付,丧葬抚恤金支付等日常零星业务:由业务部门按规定结算,业务单据经业务部门初审、复核岗位签字后提交财务部门,财务人员通过系统核对结算数据无误后,结算起点以下的直接支付现金给参保人员;结算起点以上的,在财政社保资金管理系统的授权支付帐户中选择对应基金,在取得授权支付令后,实时开具现金支票给参保人员。
  现金、支票的使用应遵守《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现金、支票以及印章管理办法》。
  (四)基金核算控制
  社保基金会计核算是以社保基金为会计主体,以货币为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方法对基金收入、支出、结存及资金运用等进行全面、完整、连续地核算和监督,防止各种账簿记录不真实、不准确,确保账账、账据、账款、账实及内外账务核对相符。按照社保法、社保基金财务制度的规定,按险种分账核算,不得相互挤占和调剂。
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填制和取得原始凭证,及时、准确传递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会计人员应依据合法、真实、正确的原始凭证、相关资料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上应有相关人员签名或盖章。应正确使用会计科目,会计科目核算的细度应与会计报表项目一致,符合制度要求和管理需要。
月末、季末、年末社保机构反映的财政专户余额、基金结余与财政报表反映的存款余额、基金结余进行核对,如有差异,由差异方出具书面说明,并调整一致。
  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会计核算资料编制,会计报表必须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手续完备、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本期会计报表与上期会计报表之间有关数字应当相互衔接。年度终了前,应根据决算编制工作要求,核对各项收支,清理在途及往来资金,核对各种账簿,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不能随意调整收支数字、转移资金,以保证财务决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会计报表须经逐级审核,审核无误后方可签字盖章上报。
  (五)财务人员岗位控制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录工作。会计人员轮岗或调离时,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各个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应定期不定期的相互调换职务,避免一个人在一个工作岗位上长期滞留,特别是涉及货币资金收支和财产实物收发的岗位,应尽可能地经常调换,形成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的关系,建立起合理的责任分离制度。
  现金的保管与账务处理相分离,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与使用相分离。财务信息数据存储与业务办理以及会计处理相分离。运用信息技术建立控制系统,减少和消除人为控制的影响,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安乡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