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总监 英文迟到该不该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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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望公司管理制度 (草稿)(各级领导审议无误后参照执行)1&&&&目录第一部分:公司基础架构...........................................................................3 第二部分:公司基本制度………………………………………………………….4 第三部分:日常管理制度………………………………………………………….9 第四部分:经营管理制度……………………………………………...............26 第五部分:财务管理制度………………………………………………………..29 第六部分:技术管理制度……………………………………………...............34 第七部分:安全管理制度……………………………………………………..…44 第八部分: 员工日常行为规范…………………………………………….……91 第九部分:保安、保洁、食堂管理制度…………………………………….95 第十部分:行政管理制度……………………………………………………..1132&&&&第一部分:公司基础架构董事会董事长 总经理常务副总 经理行政部财务部业务部行政总监财务总监 会计业务经理人事主管资料后勤主管出纳技术文员安全生产客服主管预决算3&&&&第二部分 企业基本制度 第一章 董事会工作条例 第一节 总 第一条 则为规范董事会工作行为和秩序,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和承担义务,科学决策,准 确执行股东会的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关规定。 第二节 董事的职责和权利 第三条 第四条 董事必须品行端正,具有企业管理、行业技术经验、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规章 法律知识,并且具有较强议事决策能力等多方面优秀素质。 制度,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除公司 章程规定不得行使的以外,并保证: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三)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 的财产。 (四)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贷给他人;不得将公司 资金以本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人的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不得以 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五)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 司的商业秘密。 (六) 亲自行使被合法赋予的公司管理处置权, 不得受他人操纵;4董事会议事规则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非经法律、行政法规允许或者得到股东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 将其处置权转授他人行使。 (七)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或者未经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 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 时, 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 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 (八)违反本条(二) 、 (三) 、 (四) 、 (五)规定的,则自动丧失 董事资格。 第五条 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 进行表决时不受其 他任何干涉。 第六条 董事有权对提交会议的文件、材料提出质疑,并有权要 求作出合理的解释。 第七条 为了完成董事会的专项工作,董事有权调阅公司档案、 文件或约见经办人员了解情况。 第八条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解除其董事职务;自动辞 职者除外,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的辞职报告。 第九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谨慎、 认真、 勤勉、忠实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并保证: (一)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 经济政策的要求。 (二)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三)认真阅读公司的各项商务、财务报告,及时了解公司业务 经营管理状况。 第十条 董事个人或者其所任职的其他企业直接或间接与公司 已经有的或者计划中的合同、交易、安排有关联关系时(聘任合同除 外) ,不论有关事项在一般情况下是否需要董事会批准同意,均应当 尽快向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的性质和程度。 第十一条 董事不能按约定及时清偿其向本公司借贷款项的, 董 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将其董事身份予以撤换。 第十二条 未经董事会许可,连续三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的, 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5&&&&第十三条 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 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 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 以及任期结束 后的合理期间内并不当然解除, 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 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第十四条 董事在执行职务时超越权限或没有依照董事会决议, 其非法所得归公司所有。 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 按造成损失额的 30% 进行赔偿,因董事个人行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责任人全额赔偿,公司 保留向责任人追偿的权利。 第二节 董事会的职权 第十五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除按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以 外,还应行使下列职权: (一)拟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二)制定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 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拟定公司合并、分立、收购、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终止 等方案。 (六)提出公司破产申请。 (七)在股东会授权下,制订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担保 事项。 (八)决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根据总裁提名,聘任、解聘副总裁、副总经理、三总师、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职员,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听取和审议总裁、公司负责人的工作报告并检查其工作。 (十一)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议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领导董事会工作,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实施执行情况, 向董事会提出报告。6&&&&第三节 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第十七条 董事会实行会议制,每年不定期召开会议。董事会决 议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人一票表决。 第十八条 董事长有权临时召开董事会议 第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 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荐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信函、传 真或电子邮件。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 下进行表决。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六条 在董事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 关联董事应执 董事会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方式。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决定作成会议记录, 记载议 行回避制度,不参加表决。 召开董事会会议, 应当于会议召开七日前将载明会 列席会议人员经董事会同意可以就相关议题发表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 议事由、时间、地点、议程的书面通知送达全体董事。 意见,但没有投票表决权。事经过及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 录指定专人妥善保存。会后整理出会议纪要分发各参会人员。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载明赞成、反 对或弃权的票数) 。 第二十八条 结果,有通报。7董事会应贯彻、检查、跟踪会议通过的决议,并在下次董事会会议上汇报执行情况,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有&&&&第二十九条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政府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 议的董事应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如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 记录的,该董事可免除责任。 第三十条 董事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决议原则: (一)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方案,制订公司合并、分立、 收购、变更、解散、终止等方案,须经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后报 股东会通过。 (二)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或弥补 亏损方案, 须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后报 股东会通过。 (三)决定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审议原则。 (四)制订公司议事规则,制订公司规章制度,须经参加会议的 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五)其他表决事项采取简单多数法则通过,即出席董事的过半 数同意即为有效。 (六)董事会不同意见对等时,对该项决议不通过。 第三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董事会会议在有关议题未作决议以前, 全体董事可提出各自不同的看 法、观念、意见、建议。但一旦该议题通过表决形式形成决议后,所 持的不同意见只能保留。 在决议贯彻执行过程中任何人都必须无条件 的执行,不得擅自改变。 第三十三条 关于赞助、馈赠的规定 (一)公司资产一律不准用私人名义赞助和馈赠。 (二)公司名义一次性赞助和馈赠价值 2 万元以内的必须经董事 长同意, 价值超过 2 万元的必须经董事会同意, 未经同意擅自赞助和 馈赠的,折合成原价由当事人承担。8&&&&第三部分 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各项行政办公管理,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节 公文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文种类包括请示、报告、批复、通告、通知、通报、 决定、意见、函、会议纪要等。 第三条 公文处理必须坚持“准确、及时、安全、高效”的原则。 公文由行政部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用印和归口管理,必须严格执 行有关保密规定。 第四条 公文格式及行文原则 (一)公文一般由标题、发文序号、 、主送(报)机关、正文、 用印、发文时间、抄送(报)机关、附件等部分组成。如有附件,应 在正文之后注明附件名称和顺序。 (二)请示性公文,一般一文一事。除领导直接交办的事情外, 请示一般不直接送领导个人。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上级单位,如需同时 呈送其他单位,应用抄报形式。非特殊情况,不要越级行文请示。 (三)公文纸一般用 A4 开型,左侧装订。行文格式注意做到词 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规范有序,文字要逻辑清晰,表述清 楚。原则上均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GB/T)标 准执行,常用格式:标题用二号小标宋体字,正文用 3 号仿宋体字, 一般每面排 22 行。 (四)文字中标题编号规范,依次为章—节—条—(一)—1、 —(1)—①。 第五条 发文管理。发文包括拟稿、审核、签发、复核、缮印、 校对、用印、分发等程序。 第六条 收文处理。收文包括对公文、传真电报、信函以及其他 文字材料的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传递、承办、催办等程 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网站上发布的与公司有关的信息、 文件、通知应及时下载,视同公文收文处理。承办人应根据文件规定 的传阅范围或领导批示,及时传阅或办理。9&&&&第三节 资料报送、接收管理制度 第七条 各级单位必须加强公司资料管理, 规范公司员工在资料 报送、接收中的职务行为,严格资料报送、接收的程序要求,确保资 料报送、接收工作合法、真实、完整和及时,防止因资料报送、接收 工作不当给公司经营管理带来各种风险。 第八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 司所有对外资料的报送 和外部资料的接收工作。 第九条 对涉及合同当事人双方法律行为的文件、协议,公司对 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数据、文字、图纸等依据,以及作为财务结账、收 款的重要凭据等,均为公司资料管理的范畴。 第十条 公司经办人员应与需报送和接收资料的政府行政主管 部门保持工作联系,及时做好有关资料的报送和接收工作。 第十一条 凡涉及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同资料, 须以合同协议 为依据,及时、准确地进行报送和接收。 第十二条 报送、接收的资料主要包括: (一)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申请资料、批复文件、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证照、与此有关的会议纪要等; (二)涉及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维修合同、材料采购、 (买卖)合同、保管合同等涉及双方合同行为的一切资料; (三)涉及到公司经营管理的对外数据资料; (四)报送和接收的文件及其它资料。第四节 员工保密制度 第十三条 各级单位必须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公 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做好所有保密事项的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秘密是指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 依照特定程序确 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十五条 秘密事项包括: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有关发展战略、经营方向、经营项目 及经营决策等方面的重要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可行性报告、重要 会议内容及决议。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内审报告、各类财务报表及相关会 计资料、统计报表。10&&&&(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人事档案、年度考评、尚未公开的人事任免以及各种 事件的举报、证明等敏感材料。 (七)保密的工程图纸、技术资料、招投标书、工程预决算等文 件材料。 (八)其他经公司确定应保密的事项。 (九)涉及以上(一)至(八)项内容的电脑文档。 第十六条 对于保密的文件、 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 措施: (一)公司内发行的有保密要求的文件(右上角明确注明保密), 应限定传阅范围,任何人不得向范围以外的人传播和泄露。 (二)起草、打印、复印保密材料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涉密人 员须严守秘密,对发出的草稿、讨论稿、草图或底图等,要限期收回 保存或销毁。 (三) 有保密要求的文件材料在打印和保存到计算机时应设置打 开和修改密码。不得将保密材料随意堆放在桌上或其他醒目位置。非 职责范围人员不得翻阅保密材料。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用专柜存放保密 文件,不得将保密文件私自带出或借阅他人。 (四)保密档案管理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不再管理档案 时,必须进行交接手续,并建立移交清册,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 都须在移交册上签名或盖章。 (五)具有属于公司保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应根据工作需 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 指定;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确定会议内容是 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七条 保密纪律 (一)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 (二)不得擅自携带密件外出; (三)不得在公共场合谈论公司秘密; (四)不得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公司秘密; (五)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放置密件; (六)发现泄密及时报告,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并视情节轻重 予以当事人 50—200 元罚款。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 、档案管理人员失职,将保密文件、材料或电子文件遗失、 损坏的; (三)信息管理人员私自调阅扩散保密信息的。11&&&&第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赔偿经济损失。 (一)故意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保密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 的。第五节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接待事务分类 A 类:公司领导的接待。 B 类:部室负责的业务接待。 C 类:一般礼节性接待。 第二十一条 接待标准 根据实际情况及来宾级别而定,由行政部审批备案。 第二十二条 接待要求 (一)参与接待的工作人员要增强工作责任性,热情服务,紧密 配合,认真做好客人的迎来送往工作。 (二)一切的接待工作必须按制度、程序运作,做到规范化、标 准化,符合礼仪要求,克服随意性。 (三)陪同人员仪表整洁,文明礼貌,既要高质高效做好接待工 作,又要保守企业秘密,维护企业形象。 (四)严格执行接待规定和标准,未经事前审批同意的招待费用 一律不予报销。特殊情况,事后须及时补办手续。 (五)要确保公司正常接待,减少和控制非正常招待开支。第六节 办公物品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各级单位的办公物品的申购、入库、保管、领用程 序必须管理有序,责任明确,节俭节约,避免浪费。 第二十四条 办公物品的分类 按使用的性质分为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两类。 办公用品主要指:签字笔、圆珠笔、铅笔、笔芯、白板笔、钉 书机、美工刀、剪刀、胶水、胶带、橡皮擦、涂改液、刀片、夹子、 大头针、图钉、回形针、订书针、记事本、便签纸、计算器、电话机、 拖线板、装订机、文件夹、文件盒、文件架、复印纸、垃圾袋等; 固定资产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文件柜、照相 机、摄像机、投影仪、办公桌椅等。 第二十五条 办公物品的管理责任部门 公司办公物品的管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12&&&&第二十六条 办公物品的购置与管理 需求申请得到批准后,应由行政部统一采买。行政部根据公司日 常办公需要,可对一些常用的办公用品进行批量购买,在行政部保持 一定库存,以保证正常办公需要的及时满足,提高供给效率。 第二十七条 办公物品的入库登记管理 行政部对办公用品进行登记和管理。 第二十八条 办公物品的领用、保管 备用的办公用品由行政部指定专人统一保管。 公司为行政部划定 相应的存放区域,实行封闭保存。由各部门申请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 发放。发放出去的办公用品应当做好相应的《办公用品领用表》,明 确领用部门,领用人,领用日期和领用物品。 第二十九条 对于固定资产实行部门保管责任制, 行政部将编订 各部门《固定资产登记表》,明确资产种类、数量和责任人。 第三十条 对因个人工作失误、 非正常使用而对办公物品造成的 重大异常损耗,将根据个人责任的程度,由责任人承担所造成相应损 失部分的赔偿。 第二十一条 考虑实际工作需要,在公司内部调动人员,办公室 电脑 (特别是笔记本电脑) , 实行内部调拨使用, 原则上物品跟随人。 工作中涉及的电子版资料做好交接,财务部配合做好相关手续完善。 第七节 办公场地卫生管理制度 各级单位必须做好办公场地环境卫生管理,树立良第二十二条 好的公司形象。 第二十三条 办公场地环境卫生管理范围主要包括:公共卫生、 个人卫生。 (一)公共卫生:分室外公共卫生和室内公共卫生。 室外公共卫生是指公司办公楼的走道、大厅、大门、楼梯、屋面、 窗户等公用地点和设施的卫生。 室内公共卫生是指员工办公地点的门 窗、地面、灯具、开关、地角线等公用地点和设施的卫生。 (二)个人卫生:是指员工个人办公地点和个人办公设施、物品 的卫生,如:办公桌椅、计算机、文件夹、文件柜等。 (三)宿舍公共卫生及个人卫生也在管理范围内。 第二十四条 办公场地的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均应勤打扫勤擦 洗,做到办公场地干净整洁,无脏物、无杂物、无灰尘、无痰迹。 第二十五条 办公设施、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无灰尘、无脏物、 无杂物。13&&&&第二十六条 办公现场的环境卫生管理的监督由行政部负责,定 时牵头组织卫生检查、评比,对卫生环境较差的情况进行通报批评。 第八节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各级单位必须规范公司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 车辆使用管理 降低车辆费用,确保行车安全。 (一)行政部负责对本单位所属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日常管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各部门用车应遵循“先急后缓”的原则,按照同一方向集中 派遣,尽量压缩车辆使用频率。 2、 行政部负责车辆钥匙的统一管理, 并指定驾驶员负责指定车 辆的日常管理。 3、如需使用过公车,应提前向行政部申请,由行政部记录。 4、驾驶员根据出车安排,须到行政部领取车钥匙,并由行政部 记录车辆借出和归还时间。 5、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公 司规定的地点,不得私自用车,若有违反给予 200 元罚款。特殊情 况除外。 6、未经行政主管领导批准,一律不得外借车辆。行政部如私自 外借车辆,每次处以责任人 300 元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车辆用油管理 (一) 行政部负责对公司车辆用油费用的监督和控制, 节约用油, 降低开支。 (二)车辆加油管理 1、所有车辆加油,办理加油卡,实行专车专卡管理,禁止驾驶 员为非指定所管的车辆加油。 2、 驾驶员每次出车前后、 加油须认真填写 《汽车费用统计表》 , 对未严格填写数据的驾驶员予以 100 元/次的罚款。 3、车辆未出车但需要加油备用时,在备注栏予以说明。 4、禁止驾驶员为其它车辆(含外来车辆)报销油费,一经核实, 将予以责任人 500 元/次的罚款。14&&&&5、驾驶员每次报销油费时,附上《汽车费用统计表》、加油小 票一起报销。 第三十条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一)职责 1、行政部负责保存维修保养相关的评定、维修记录等资料。 2、驾驶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3、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到期里程的保养,驾驶员填写《车辆维 修申请单》到行政部审核后执行;其它维修,须严格按《车辆维修申 请单》上的审批流程逐级批准后执行。 4、驾驶员在每次保养、维修之后发生的费用须及时在《汽车费 用统计表》中填写相关数据。 (二)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1、驾驶员应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4、 驾驶员经常对检查电瓶使用情况, 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 有效工作能力。 5、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6、 车辆管理负责人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 7、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车辆维修单位进 行,取得正规发票,禁止抵票报销。 (三)定期保养 1、 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 严格按照车辆保 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 2、驾驶员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维修。 3、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严 禁先斩后奏,违者费用自行负责。 4、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若自身无法排除,须估算费 用并征得行政部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15&&&&5、 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 行政部对车辆修理 原因进行鉴定、审核。 第三十二条 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一)车辆罚款管理 1、 驾驶员应在行车过程中有意识的避免超速罚款的发生, 当发 生时,每年累计不超过 2 次并且不超过规定速度的 50%,经行政部 审核后,常务副总裁审批同意后,可用根据情况冲抵报销。 2、 驾驶员超过上述规定的可报销次数的违章费用外, 其它所有 违章,公司不予报销,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二)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1、 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首先向行政部汇报备案, 并及时联 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2、 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理, 不 要耽误正常工作, 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 向公司借款支付。 3、 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 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 单交于驾驶员,驾驶员应妥善保管理赔号码。 4、驾驶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 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账号。 5、 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 驾驶员应凭载有理赔号 的受理单或理赔号到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6、 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 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 第二章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 第二条 则第一条 为了依法实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中所称员工,系指公司正式录用的全体从业人 员。公司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行政命令,按照本制度对 员工实施管理,所有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16&&&&第三条 人力资源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统一管理的原则。凡是公司机构设置和调整及人员编制管理 和员工的招聘、调动、任免、奖惩等重大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必须按 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由行政部按规定程序和 办法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背。 (二)系统实用的原则。围绕构建一个既具有系统性、前瞻性, 又具有实用性、可操作性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必须突出需要加强的 方面,解决人力资源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不断完善、健全和提升人力 资源管理体系。 第二节 用工管理 第四条 公司实行定编定员, 员工配备依据人员编制和岗位职责 实施。定编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实施。既要提高工作效率, 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转,又努力降低用人成本。 第五条 如有职位空缺或新增,应遵循“先内部调整,后外部招 聘”的原则,内部没有合适人选,方可考虑外部招聘。 第六条 实施。 第七条 公司招聘的管理人员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或大专 学历且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第八条 招聘程序 (一)行政部负责应聘人员资格把关,筛选后将简历递交对口部 门或用人单位进行预选。预选合格后,由行政部组织面试。 (二) 面试过程中, 行政部负责审核应聘人员资料的证书真实性, 专业对口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素质和岗位技能知 识,填写面试记录和结论意见。 第九条 招聘高级管理人才时, 应聘人员经行政部和用人单位面 试后,由公司领导进行最后一轮面试确定是否录用。 第十条 面试通过人员,由行政部组织体检,体检合格的人员, 方可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录用审批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由行政部统17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市场拓展和项目开发对人才的需求,提出人才需求计划报行政部,经相关领导批示后,由行政部负责&&&&一办理录用手续。 第十一条 规范用工管理, 严禁擅自招聘。 (一)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继续使用的人员,均须按制度办理续签 手续。 (二)严禁私招乱雇,随便进人,一经发现,公司责相关负责人 对违规录用的人员于以辞退,并承担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经确定录用的人员, 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个人资料到行 政部报到。由行政部为其办理登记,签订劳动合同,核定薪酬、参保 等有关事项。 第三节 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凡经公司录用的员工 均须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聘用的社会兼职人员、退休返聘 人员及超过企业法定退休年龄的其他录用人员除外) 。 第十四条 所招聘的人员原则上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等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 公司使用统一的劳动合同格式文本。 劳动合同主件系 以国家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格式文本为基础修订的格式文本,符合 《劳动合同法》的规范要求。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 无固定期限及以完成 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类。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针对不同对象协 商确定不同的合同期限。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 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 特殊情况,合同期限按法定代表人批准执行;续签期限一般为 3~5 年;依法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员工本人意愿可签订无 固定期限合同。 第十八条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 月;合同期限三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三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 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约定试用期。18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签署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劳动合同,行政部负责劳动合同文本准备、报批、鉴证、归档整理&&&&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第十九条 公司紧缺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特殊人才 等,视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可免除试用期。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由公司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 合同 内容以印制文本为准,双方另有约定的,需在合同文本中注明。劳动 合同签订后,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培训协议、竞业协议等专项协议及变 更合同,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附件,同具法律效力。如专项协议与劳 动合同发生冲突,以合同或协议中订立日期较晚的为准。 第二十一条 用工。 第二十二条 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确立劳动关系, 明确权利和义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之外, 还包括《劳动合同书》 、 《聘用协议书》 、专项协议、变更合同的约定 及公司经法定程序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三条 告知用工者。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内,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公司规 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 (不含)以下员工劳动合 章制度相关规定,对员工可解除劳动合同。 同期满前 60 天,行政部向员工主管领导征询续签意见,在此基础上 将续签人员名单报公司领导审定。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满前 30 日,行政部应向员工书面告知 是否续订劳动合同。 员工在接到书面告知后的 15 天内书面作出答复。 逾期不答复的,视为主动辞职。 第四节 第二十七条 岗位编制数进行。 第二十八条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聘(任)用,由公司领导层19公司对聘用的社会兼职人员、退休返聘人员、超过企业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及非全日制工作的员工,签订聘用协议,依法公司招聘的培养生根据公司安排, 应到基层不同岗位锻炼一至两年,此安排不视为劳动合同的变更,签订劳动合同前须聘(任)用管理公司配备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机构设置和&&&&统一管理,并交由行政部实施。 第二十九条 管理人员聘(任)用条件 (一)各单位新聘(任)用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身体健康、忠诚敬业、并且在遵章守纪、团结协作、专业水平、 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勤奋开拓,维护集体利益、管理能力、成本观 念、学习创新等方面有较好表现的在册职工。 少数特别优秀、有专业特长,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大专以上 文化程度,能胜任管理岗位的公司在册职工,表现突出,工作需要, 可适当放宽。 经公司考核录用的应届大专以上相关专业毕业生。 凡聘用须持证上岗的岗位人员, 必须具备相应有效的职业资格证 书、上岗证等岗位技能证书。 未经公司批准,各单位不得聘用与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夫妇关 系、 直系血亲关系或与其配偶有直系关系的人员从事项目经理、 财务、 材料、安全等岗位的工作。 (二)新聘下列岗位的任职条件和要求: 正副总工程师任职条件和要求: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高级工程师, 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 5 年以上,对行业技术有较深的认识和理解, 在专业方面有所建树,有重大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的经验,忠诚敬 业,身体健康。 正副总会计师任职条件和要求: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高级会计师, 从事财务管理工作 5 年以上,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忠诚敬业,身体健 康。 各部室正副职负责人任职条件和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较 高的(专业)管理水平,忠诚敬业,身体健康。 技术负责人任职条件和要求:大专以上本专业学历, 5 年以上 本行业技术工作经验,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创新意识,有良 好的职业道德,忠诚敬业,身体健康。 各科室负责人任职条件和要求:大专以上学历,5 年以上工作经 验,熟悉本专业的管理及规范,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忠诚敬业,身体健康。20&&&&第三十条 竞争上岗 (一)竞争上岗,有利于拓宽用人视野,彰显“重德才、重实绩、 重公认”的用人导向。 (二) 适用范围: 各部门正副职负责人以上管理人员 (按企业 《章 程》规定由选举产生的除外) ,如有特殊需要,也可对其他管理人员 实行竞争上岗。 (三)竞聘程序:竞争上岗,一般分为拟订简章,发布公告、宣 传发动、 报名和资格审查、 适岗评价、 笔试面试 (特殊情况可只面试) 。 面试测评中,对竞岗人选的岗位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 力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评。最终根据适岗评价、面试、测评得分按 权重折算成综合成绩,确定入围人选,最后由领导小组确定聘(任) 用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也可以简化竞争上岗流程或不经过竞争上岗 流程,直接按聘任用流程聘任管理人员。 第五节 员工流动管理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二条 员工流动管理包括: 员工入职、 调动、 待岗、 辞职、 新员工入职管理 辞退、退让、退休等管理。 (一)新员工经正式录用后,由行政部通知并统一安排入职。 (二)公司对新员工采取指导人管理。即试用期间,新员工所在 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帮助和指导, 试用期满指导人应有试用期评定 和是否转正的建议意见。评定必须详细、真实、客观、有针对性。 (三)试用期员工必须每月向指导人提交工作总结,行政部及时 听取用人部门对试用期人员的评议,了解其思想及工作情况。 (四)试用期评定结果,须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在试用期满 一周前报行政部,经公司领导研究批准后办理转正或辞退手续。 第三十三条 部负责备案登记。 (二)其他员工的调动,由行政部直接负责。 (三)奉调人员接到调任通知后,属单位中层的应于 15 日内,21员工调动管理(一)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任职、调职以公司文件为准,行政&&&&一般人员应于 5 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到新单位报到; 特殊情况, 由本人 申请,可酌情批准延宽期限。 (四)所在部门或单位负责人指定工作移交接收人和监交人。交 接工作须本人亲自办理,移交内容包括工作事项(包括未完工作) 、 文件、电子档案、资料、客户关系、信息平台权限、办公用品等。交 接须有详细的书面材料说明, 不留后遗症。 交接单一式三份 (可复印) , 行政部留存原件,移交人、接收人各留存一份。 (五)在员工调任过程中,新任员工未到职前,人员暂缺的岗位 工作原则上由直属上级代理。 第三十四条 员工辞职管理 (一)员工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情况离开公司,而与公司终止劳 动合同关系的行为。 (二)员工辞职必须提前 30 日(试用期员工提前 3 天)向所在 单位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本人亲笔签名。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的,应 在报告上签署意见后报行政部,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应在两天内通知 单位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三)中高层管理人员辞职的,由公司领导层磋商。公司对其离 任审计,对其任期存在问题保留追究责任或法律诉讼的权利。 (四) 员工提报书面辞职报告 (本人手写签名) 后仍须继续上班, 直至辞职批准或提出辞职报告满 30 天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否则按 旷工处理。若连续旷工 3 天以上,经催促未到岗,视为自动离职,公 司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追究其违约责任,员工按照月工资标准的两倍 支付赔偿金。 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必须退还公司为其支付的专项培训 费,违反竞业限制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应当根据约定向公 司支付违约金。 (五)员工离职时,所在单位应督办有关工作事项、文件、电子 档案资料等交接手续,在离职当日通知行政部,若因管理不善或工作 失职,离职人员带走公司财物和技术秘密,由所在单位负责人承担责 任。 (六)员工辞职手续办完后,由行政部代表公司与其签订《解除 (终止)劳动关系协议书》或《解除(终止)聘用关系协议书》 。22&&&&第三十五条员工辞退管理(一)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公司给予辞退: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2、不能胜任应聘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工作者。 3、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 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4、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予续签合同者。 5、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 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上述 1 款提前 3 天通知员工本人,2—5 款提前 30 天通知员工 本人。 (二)员工违反公司惩处规定,符合开除情况的,予以辞退,立 即解除劳动关系。 (三) 被辞退的人员须按照规定妥善办理工作移交和电子档案资 料移交等手续,否则不予结算工资和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节 员工培训管理 第三十六条 工培训计划。 第三十七条 为主的原则。 第三十八条 员工培训分新员工入职培训和在岗培训两种类型。 员工培训原则上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前提, 注重对 个人工作能力和操作技能的培养,坚持以短训为主、业余为主、自学 行政部负责公司员工培训管理, 制订和实施公司员(一)新员工入职培训。入职培训内容分为“企业文化”和“岗 位知识”两个部分。 1、企业文化培训:由相关领导主讲,内容包括公司历史沿革、 公司组织架构、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基本制度等。 2、岗位知识培训:由岗位对口部门的负责人主讲,内容包括岗 位职责、工作流程、岗位要求及岗位技能知识等。23&&&&(二)在岗培训。在岗培训分为内部培训、外派培训、员工自学 三种形式。 1、内部培训:由公司组织,内部中高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 员、优秀员工或外聘专业培训师实施主讲。 2、外派培训:因工作需要由公司安排参加的政府部门、社会专 业机构组织的培训。 3、员工自学:员工在岗参加与工作相关的各类学习。参加考试 时,公司给予假期,并视为正常上班。 第三十九条 被指定接受培训的员工必须服从安排, 如因公或其 它紧急事务不能参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第七节 员工考勤与假期管理 第四十条 每天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6 天,实行岗位 轮休制。每月轮休不超过 4 天。 作息时间: 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 8:00——17:00,午休 12:00—13:00 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 8:00——17:30,午休 12:00—13:30 第四十一条 员工考勤 (一) 必须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 请假制度和相应经济处罚规定。 一月中迟到早退一次扣 50 元,第二次扣 100 元,三次以上取消当月 考核工资。旷工一天,按两倍日工资标准扣发。 (二)必须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每月 3 日前 向行政部报送上月考勤表。 (三)员工请假前均须填写“请假申请单” ,由行政部负责处理。 (四)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制,但是个人工作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 成者,需自行加班完成该部分工作,此时段不计入加班范畴。 (五)如因工期或其他非个人原因而确需加班的情形,则依照国 家法律规定实行加班费考核。 第四十二条 各种假期及待遇 (一)事假:事假扣发当日工资。 (二)病假: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核定岗位的,病假期间发岗24&&&&位基本工资。 (三) 婚假: 员工本人结婚享受 3 天婚假, 晚婚再增加 10 天 (含 节假日) ,发放基本工资和岗位固定工资,不发岗位绩效工资和奖金。 (四)产假:产假一般 98 天(14 周) ,其中产前可休 15 天。 晚育增加 30 天,难产或剖腹产增加 15 天。男同志陪产假 7 天,晚 育再增加 3 天(含节假日) ,工资照发。哺乳时间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丧假: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死亡,丧假 10 天; 旁系亲属死亡, 视情况丧假 1 天, 往返路途假按实际计算, 工资照发。 (六)带薪年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发放基本工资,不发 岗位工资和奖金。 (七)驻外员工或外地员工每年可探亲一次(探亲对象指在国内 但不在同一城市的父母、配偶、子女,当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 1 个月 的除外)或者家属前来探亲一次。 (八)考虑行业特殊性,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法定节假日, 按照国家规定的加班条款执行。 第四十三条 请假手续 请假必须填申请单,其中病假、产假、陪产假提供医院证明,婚 假凭结婚证,正常上班后进行销假。25&&&&第四部分 经营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各级经营管理人员职责,规范公司经营活 动,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确保管理不失控,决策不失 误,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节 工程投标管理 第二条 项目承揽前,公司须核算成本,测算利润,对没有利润 的工程一般不予承接。 第三条 项目招投标前需报公司进行标前评审, 并要求承包人按 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标前承诺。 标前评审及标前承诺经公司批准同意后 方可进行投标。 第四条 按招标文件要求安排投标及开标参加人员。 开标负责人 应填写好开标情况,详细记录投标单位、商务报价、得分情况,以便 于事后分析、总结竞争对手的投标策略。 第五条 在投标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给公司声誉造成影响的, 对经办人处以 2000 元的经济处罚;在招投标过程中由于恶意投标造 成低价中标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对责任人处以损失部分 10%以上的 罚款。如因我方投标活动组织不当。 第六条 应建立招投标台帐,保存招投标文件资料,事后跟踪是 否中标,统计中标率,并进行标后分析,积累经验,以供借鉴。 第三节 合同管理 第七条 凡新接项目, 在合同签订前, 由公司先行组织合同评审。 第八条 对工程发包方提供的格式合同和草拟合同文本, 合同承 办人要对合同的主要条款和违约责任进行审查, 如存在对我方不利的 苛刻条款或“霸王”条款应在合同签订前及时提出修改。26&&&&第九条 严禁为牟取私利签订账外合同,一经发现,对相关责任 人给予处罚,如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第十条 为保障合同的履行及如果项目出现问题能够得以及时 解决。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地点、往来函件 的回复期限等事项,明确公司指定账户帐号和合同签订日期,工程竣 工验收后的决算期限等;为保障公司权益,所拟合同文本必须写明一 旦发生争议时须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我公司所在地管辖。 第十一条 关于公司总承包工程的分包合同文本, 必须明确集团 公司履行工程款支付义务的时间与发包方履行支付义务的时间保持 一致,并且载明只有发包方支付工程款后,公司方可向分包方支付工 程款。 第十二条 每一个工程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档案材料,包括:采 购合同、租赁合同、我公司与分包队伍签订的专业(劳务)分包等所 有合同,合同评审前已有的资料如标前承诺、标前协议,以及合同履 行过程中的所有对内对外协议、函件、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等。 第十三条 合同必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或由法定代表人授 权的委托代理人在法人授权范围内签订。 委托代理人不得超越代理权 限签订合同, 有关经办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以委托人的名义与其它 单位签订合同。 第十四条 合同承办人在合同签订前, 应审查对方的法人营业执 照、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及各项资格证明等资料,特别是要审查对方当 事人授权委托书的内容、权限范围、有效期限。合同承办人应收集留 存上述资料,作为合同档案重要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项目部以公司名义签订的采购、租赁、专业分包、劳 务分包等合同,内容格式要参照公司下发的合同范本。并由分公司指 定专人把关,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台帐。 第十六条 施工合同签订后,项目承包人必须组织项目经理、材 料、财务、预算员及相关工长进行合同交底,合同交底内容:双方承 担的责任与义务,合同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的确定、支付、结 算及违约责任等,并填写《合同交底记录》,由被交底人员签字,使 其熟知合同相关约定,规范管理行为,确保合同履约。27&&&&第十七条 项目部必须派专人组织收集、 留存和保管合同履行过 程中经对方签字确认的各种原始资料、手续(如不是原件,应注明原 件的存放处) ,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一并归档,作为合同完整档案的重 要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的,尤其 是我方利益需要做出较大让步的,公司必须严格把关,重大的变更须 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与甲方签约变更。 合同履行完毕后, 项目部应组织商定对遗留问题的解决方案和期 限。 第十九条 合同签订、 履行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 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合同签订、履行等过程中假公济私、谋取私 利,违者严惩。 对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将对有关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具体 如下: (一)对私自签订合同的责任人每发现一次处
元 的罚款,并由其承担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对明显低于市场价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成公司经济损 失的,处以相关责任人损失部分 10%以上罚款。 (三)合同经办人员未经授权以委托人的名义与其它单位签订合 同、超越代理权限签订合同的,发现一次处以相关责任人 50000 元 罚款,并由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法人委托书必须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遗失法人委托书、 将法人委托书转借他人或用作其它证明的, 发现一次处以相关责任人 2000 元罚款。 (五)因未及时汇报情况或重要资料缺失,对我公司造成不利后 果或者其他损失的,发现一次处以相关责任人 2000 元罚款和损失部 分 10%以上赔偿。 (六)发生合同纠纷后,公司人员不履行职责或疏于履行职责给 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对相关责任人处以 2000 元罚款和损失部分 1%以上赔偿。28&&&&第五部分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内部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管理行 为,有效防范资金风险,追求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的最大化,结合公 司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求,制订本制度。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 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公司资 源,加强资金日常管理,合理分配各方效益,依法实施财务监督,确 保公司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二节 财务管理机构及会计人员管理 第二条 公司按统一管理、分级核算的原则,设置和健全财务会 计管理机构,配置相应的财会人员,并按岗位责任制从事财会工作。 根据企业管理流程,公司设财务部,具体负责资金调度、银行融资、 财务核算、成本核算,参与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和经济合同的研究, 负责指导、监督分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第三节 费用管理 第三条 公司的成本费用指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 关的支出。所有成本费用必须实行预算管理,不得超支。 (一)费用的报销必须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财 务部审核发票真实性和数据准确性, 原则上超过二个月以上的发票不 予报销。 (二)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办理业务等需在公司借款时,借款人 应填写借款单, 部门负责人签字, 借款须在出差或办完业务后 7 天内 结报费用归还。 (三)复印件、假发票、白条均不能报销。如经发现,经办人必29&&&&须退还报销金额。 (四)业务招待费用的报销,原则上需一事一报,不得将多张不 同事由的招待费发票混贴。 (五)办公费用的报销,由行政部归口管理,报销时应附原始明 细单据作为报销依据。单价 2000 元以上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办公用 品,须附“固定资产申购单” ,记入公司固定资产核算。 (六) 差旅费及车辆报支费用, 差旅费的报支参照办公管理办法, 车辆报支要有派车单,长途用车发生的费用需一事一报,不得将其他 发票混贴在一起,具体参照车辆管理办法。 第四节 会计核算办法 第四条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 为了提供更可靠、标准的本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等资料,也使整体会计报表能更好的遵循合法、公允、一贯性、可比 性原则,本公司统一选择如下会计政策: (一)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 。 (二)公司采用公历制,即会计年度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四)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原则,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五)固定资产核算方法:本公司固定资产标准为:使用期限超 过一年、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上的所有有形资产。 第五节 现金管理 第五条 货币资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 1、现金使用范围。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现金只 能用于:支付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各种劳保、福利费用 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 费;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可以用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2、库存现金管理。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公司库存现金限额30&&&&定为 10000 元。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超过部分必须于当日存入银行。每 日下班前结余现金都要放入保险箱。 出纳人员应确保保险柜内的现金 不超过公司规定的限额,否则视情况罚出纳人员 100-2000 元,若因 保险柜被盗,造成损失由财务人员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3、现金收、付管理。现金收付由专职出纳负责。现金收付必须 根据合法的凭证由出纳人员认真审核后办理。对于违反规定的收支, 应当拒绝办理;对于内容不详、手续不全、数字差错的凭证,应当予 以退回,要求补办手续、更正错误;出纳人员收付现金后,应在原始 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 、 “现金付讫”戳记。 4、现金账务管理。建立健全现金日记账,由出纳员逐笔登记现 金收付,以结出当日余额,库存现金应每日盘点、核对和检查,保证 做到账款相符。每月月末出纳员应将现金日记账与总账核对相符。 5、不准私自挪用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 取现金;不准白条抵库;不准保留账外公款、私设小金库。一经发现 处以金额 15%以上的罚款,并限定三日内收回,如收不回就地免职, 并追究相关责任。 6、支票管理。按规定支票密码与支票要分别保管,不得将支票 密码直接填写在支票上,防止支票遗失时造成经济损失。如有支票遗 失,未造成损失的处罚
元,如造成经济损失的,除罚 款外,由当事人及主管人员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应收款项的管理 (一)财务部应建立日常往来的账账核对工作,并建立对账记录 制度,对形成的差异落实人员协同核对,使财务部能在事后监督上对 公司资产的安全性实施有效监督和管理。 (二)坏账核销的处理,坏账一经确认,财务即采用备抵法进行 会计处理,对需报税务部门批准的,及时办理报批手续。同时做好账 销案存的记录,并保留继续要求有关人员作出进一步催讨的权利。如 已核销的坏账收回,则相应冲回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第六节 固定资产的管理31&&&&第七条 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按月提取。 (二)固定资产采用谁使用谁管理的办法,财务部登记固定资产 的分类账、明细账,并设置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财产登记簿,使用 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保管,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 (三)固定资产平常可根据需要进行盘查。固定资产的盘盈、盘 亏、失窃、报废,均由使用部门书面说明原因,及时上报财务部门。 对盘亏、失窃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落实责任,由相关责任人承 担。 (四)固定资产的修理,由使用部门提出修理计划和费用预算, 向公司报告,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七节 财务报告 第八条 财务部设置以下财务报表 会计报表名称 资产负债表 损益表 科目余额表 编报期 月报、季报、年报 月报、季报、年报 月报、季报、年报第九条 编制会计报表应符合如下要求 (一)编制的会计报表要求正确及时,月报、季报及内部报表在 次月 15 日前上报。年报在下一年度 45 个工作日内上报。 (二)编制的会计报表清晰易懂,所提供的数据必须真实可靠。 (三)编制会计报表时,在会计计量和填报方法上,应保持前后 一致,不能随意变更以保证各期会计报表的可比性。 (四)在编制会计报表时,应该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报,不 得漏报错报, 编制的会计报表必须全面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五)公司经营产生收益应当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利润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但不得超过税法规定的弥补期限。 2、缴纳所得税。 3、弥补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之后仍存在的亏损。32&&&&4、按税后利润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5、提取任意公积金。 6、向股东分配利润。 第八节 会计档案管理和财务保密制度 第十条 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会计凭证、 账簿和会计报表, 以及会计工作有关的专业资料, 均应存入会计档案。按照归档的要求,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 会计凭证不准随意复制、外借或带出本单位,如有特殊需要,须 经财务负责人同意。会计账簿不准随意借阅或带出本单位,如因工作 需要查阅时,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后,在会计部门内查阅,未经部门负 责人批准,不得外借或抄录。 第十一条 公司财务保密制度 公司的财务机密是关系着公司的权利和利益, 在一定时间内只限 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公司每一名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 务。 公司财务机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 经营意向、决策资料、财务安排、财务会议记录;财务部的收款、付 款、存款、现金流量、项目利润上缴额、费用支出、员工工资福利及 期奖金情况,会计凭证、账簿、报表、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 未经公司高层领导同意,财务人员不得将其掌握的公司财务机密 透露给其他任何人知晓。凡违反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 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或追究其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33&&&&第六部分 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规范工程质量管理行为, 预防和减少质 量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依据现有质量管理法 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 装饰装潢工程、房地产开发工程、劳务公司及所有与本公司签订施工 合同的工程项目部及其下属单位。 第三条 集团公司质量技术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制度, 认真履行 各自职责,抓好工程质量管理,加强对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质量的管 理,明确施工过程中各道工序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及各级管理人员 的工作职责,严格技术、质量控制的奖惩措施,确保施工质量达到预 定标准。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无论集体、个人均应承担相应的责 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二节 图纸会审 第四条 项目部接到图纸后, 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技术 员、施工员、质量员、预算员及各专业负责人对图纸进行内部阅图审 查并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共同讨论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并 将意见整理归类以便于在三方会审时提出。 图纸自审过程中发现的问 题应在图纸会审中与甲方、设计单位协商解决,并要做好图纸会审纪 要。 第五条 对会审中提出的问题涉及到需要补充和修改施工图纸 的,应由设计单位负责出图且在 15 个工作日内转交施工单位,逾期 者要主动催要。 第六条 在施工过程中, 如发现设计图纸中存在问题或因施工条34&&&&件变化必须变更或补充设计图纸时,应及时向设计人员(监理)提交 变更联系单。工程变更联系单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设计单位同 意并出具书面变更通知单后方可施工。 第三节 施工组织设计 第七条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组织建筑施工的重要管理文件。 所有承包的建筑安装项目必须依据国家、地方规范标准、设计图纸、 招投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结合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 全管理体系要求及公司在本项目的质量目标、投入资金状况、技术装 备、技术条件编制科学先进,符合现行国家、地方、行业规范标准和 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八条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一)施工组织总设计编制:大型公共建筑(10 万平方米以上) 工程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工作;多个工 程的建筑群体工程应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由公司技术部会同项目部 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工作。 (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中小型工程、技术难度小的 单位工程可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编 制。 (三)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水暧卫、通风空调、强弱电、 智能化等专业施工,季节性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 设备,关键工序、特殊过程以及独立性强、结构复杂、技术难度大的 分部、分项工程要针对其特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技术负责 人组织专业人员编制。 (四)专业分包施工方案由分包单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如 深基坑支护、土钉墙支护、深层搅拌桩等必须由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 实施的项目,交总包单位按相关规定组织评审审批。 第九条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评审与审批 (一)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核、审批程序:编制→论证 (项目部)→修改完善→审核(职能部门)→审批(技术负责人)→ 监理工程师会签。35&&&&(二)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质量技术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审 核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有: 单体公共建筑工程项目建筑面积超过 6 万平米(含 6 万平米)或建筑总高度超过 100 米(含 100 米)的 超高层建筑的施工组织设计; 综合楼建筑总高度超过 100 米 (含 100 米)的施工组织设计;群体住宅楼(小区)建筑总建筑面积超过 20 万平米(含 20 万平米)或单体住宅楼总高度超过 120 米的总施工组 织设计。 (三)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审批 1、公司安全生产主管组织评审临时用电、施工消防、安全防护、 内外架子、操作平台、通道、料台、环境卫生、文明施工、安全措施、 施工机械的装拆、运行作业、基础防护、机电等施工方案。 2、公司技术部组织评审基础、主体、装修、防水、土方、护坡 降水、建筑电气安装、水暖卫、通风空调、智能化、建筑消防等方面 的施工方案。 3、经评审修改后的施工方案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四)季节性施工:季节性施工前项目部应成立季节性施工领导 小组;编制的季节性施工方案由公司技术部审核、审批。 (五)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 案包括: 1、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 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 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 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 8m 及以上; 搭设跨度 18m 及以上; 施工总荷载 15kN/㎡及以上; 集中线荷载 20kN/m 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 点集中荷载 700Kg 以上。36&&&&3、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 50m 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 提升高度 150m 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架体高度 20m 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其它 (1)施工高度 50m 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跨度大于 36m 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 60m 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开挖深度超过 16m 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 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以上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中必须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 专家 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项 目部应严格按照专项方案内容组织施工。 第十条 会签: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经评审、审批完后应交 业主(监理)审批会签,并留存。 第十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批后, 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施工 员(工长) 、技术员等管理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并督促实施。 第十二条 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管 控,特别把材料采购、进场验收、复试、使用、分承包的控制作为重 点。对关键工序或特殊过程,要根据其特点,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实行全过程控制,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十三条 每项工程施工前都要编制进度计划,计划包括总计 划、月计划、周作业计划,各种资源采购供应计划、培训计划,计划 中应详细标明施工部位、工作内容、工程量、完成时间、编制人、审 批人。 第四节 技术交底 第十四条 技术交底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技术交 底。37&&&&(一)施工组织总设计技术交底:由编制单位进行交底,项目经 理组织, 公司技术负责人参加。 项目技术负责人向质量、 安全、 资料、 各专业施工员(工长) 、材料、等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交底。项目技术 负责人必须将有关工程项目的重要结构、 施工工艺和有关技术措施等 要求向各级交底贯彻。 其目的是使参与施工的技术人员和操作工人熟 悉工程各阶段的特点、设计意图、施工措施等,确保整个施工过程的 顺利进行,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二) 分部工程的技术交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施工员及专业施 工作业队负责人进行交底。 (三)分项工程的技术交底,由各专业施工员(工长)根据分项 工程的特点向本工种作业队、大班(组)长、施工人员进行交底。 (四)技术交底内容有:施工方法、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安全 措施、环保要求、可能出现意外的措施及应急方案。所有的技术交底 必须形成书面材料,并且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时间签名确认。 第五节 技术复核 第十五条 技术复核是指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为避免发生重大差 错,保证工程质量,对各部位重要的技术工作,按设计图纸要求和施 工组织设计,进行的复核和校正。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过程(如钢 筋翻样、测量放线、配合比、计量、预留预埋等)必须进行技术复核。 第十六条 技术复核应在下道工序施工前进行; 属于技术复核的 项目,未经技术负责人同意,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十七条 技术复核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会同技术员、 施工员及 相关人员一起进行, 对于重大复杂的技术项目应要求分公司技术质量 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共同参加复核。 第十八条 技术复核后应立即填写复核意见落实, 复核人员必须 认真填写记录(必要时附图) ,参加复核人员必须签字。 第十九条 对于在复核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处理纠正, 然后再次 复核,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第二十条 技术复核中有些项目可以与分项工程质量检查一起 进行,但应根据重点的不同而分别填写技术复核单和质量评定表。38&&&&第二十一条技术负责人、 各专业施工人员复核中发现工程量结算中漏算、错算的,应及时提供给预决算员,并要求预决算员签字。第六节 签证与索赔 第二十二条 签证。 第二十三条 如果出现下列原因, 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及时配合预 决算员办理经济费用索赔签证: (一)原合同中未包括的工作内容,及后期增加的工作内容。 (二)因图纸设计变更引起我方额外支付费用的。 第二十四条 各类签证的办理,必须及时有效,一般在事情发生 后 14 日内办结,并妥善保管。 第七节 资料管理 第二十五条 项目施工日记由施工员(工长)进行记录。资料员 及时做好施工日记的备份工作。 各专业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提供各种资 料和数据,由资料员统一汇总整理,形成记录。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完整性、正确性。 第二十八条 施工技术资料是城建档案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是 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重要资料, 要按照归档要求将图 纸、文字、表格、照片、录像带等技术文件作为历史资料归档保存, 且要指派专人负责,以确保资料收集、整理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 第二十九条 施工技术资料填写要求: (一)工程资料每个单位工程至少一式三份,建设方、施工单位 和城建档案馆各一份。39如果出现额外的或附加的工作,如增加建筑面积、增加合同工作范围等, 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及时组织办理工期索赔的记录的内容必须及时、详细、完整、真实,形成档 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施工日记的及时性、案,作为工程追溯和索赔的依据。&&&&(二)资料用纸一般使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表 格,不得随意用纸。如要求同时使用电子表格的,按当地要求执行。 (三)签字手续要完备,严禁代签,不得使用私章。 (四)各种文字材料必须做到同步填制和整理,严禁出现事前无 准备,工程完工无记录,事后补编,甚至伪造文件材料的现象。 (五)已经形成的文字材料,不得随意涂改或乱写乱涂,应妥善 保管。 第三十条 工程资料分别由施工员(工长) 、放线员、试验员、 技术员、质量员编制填写,资料员收集整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审定加 盖公章,报建设(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签字盖章后根据城建档案馆要 求移交,并送有关单位存档。 第三十一条 手续。 第八节 竣工验收 第三十二条 单位工程施工完成以后, 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施 工、质量、技术、资料等相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自查合格后向监理 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第三十三条 验收报告。 第三十四条 项目负责人须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第九节 分部分项 第三十五条 为了使项目部自我把关、 互相监督, 确保工程质量, 提高施工效益, 项目施工必须进行严格的过程控制, 实施自检、 互检、 专检制度,并做好检验记录。 (一)自检:每一检验批、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由班组长按照 施工员(工长)技术交底要求对本组作业段进行自检,在检查中发现 不合格点必须责令工人立即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并报请施工员40技术负责人和技术员负责工程资料、 安全资料及各种质量记录的检查与督促,有关人员调换工地时,必须办理所有移交项目部应通知公司负责质量、技术的相关人员,参加监理单位组织的竣工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工长)验收。 (二)互检:经自检合格的检验批、分项工程,由施工员(工长) 组织各工序的班组长进行互检,如发现不合格点,应责令班组立即整 改,直至符合质量验收标准,并形成记录,有关人员签字后,报请项 目质量员进行验收。 (三)专检:自检、互检合格后,由施工员(工长)向质量员报 验,质量员会同技术员严格按照国家、地区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和公 司内部质量验收标准对施工段进行验收, 技术员对重点部位进行技术 复核,对验收不合格点,责令整改直至符合验收标准,并填写检验批 工程质量评定表,报请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施工。 第三十六条 材料检验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 准》 (GB)中“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 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 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业主 (监理)检查认可”的规定,对材料检验特作如下规定: (一)材料采购人员采购的产品(包括建设单位采购的材料)使 用到工程上时应具备如下资料:产品合格证书; (生产许可证(复印 件) ;有的产品须提供准用证或交易凭证;进口材料应有中文说明书 和进口商品检检验报告;产品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 (二)上述产品的质量文件资料收集完整后,由专业技术人员向 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进场检验申请。 (三) 专业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对进场的 材料、构配件或设备进行检验。 (四)检验时按下列要求进行: 1、检查检验产品的有关质量文件资料是否完整、有效,是否符 合本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2、用目测的方法检查进场的产品是否有缺损现象; 3、采用量测的方法检查进场的产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4、 涉及安全和功能的构配件或设备按同一生产厂家的同一品种、41&&&&同一类型按国家规定抽取样品进行复验; 5、抽取复试样品应按见证取样制度的规定执行,并选择具有相 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复试。 第三十七条 见证取样送样 (一)专业技术人员在材料取样时,试验人员在制作试块、试件 时,必须有见证人员在旁见证。 (二)在见证人员的监护下,和试验员一起将试件和样品送检验 单位。 (三)送检时,应认真填写试验委托单,送样员、见证人(监理) 应出示相关资格证书,并在试验委托单上签字。 第三十八条 以说明。 第三十九条 通过隐蔽验收检查,如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参检 人员应及时办理签字手续,意见必须是肯定性的,不能无检查意见。 第四十条 在隐蔽工程验收时, 发现不符合设计、 规范要求之处, 需立即纠正,并在纠正后,由质量员再次复检,直至合格。未经甲方 (监理)签字认可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第四十一条 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工长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 减少 工序的交叉作业,上下工序之间应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记录。如下 道工序的施工可能对上道工序的成品造成影响时, 工长应组织人员做 好防护措施,避免造成破坏或污染。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下道工序操 作者及管理人员负责。 第十节 分包方管理 第四十二条 分包单位应严格按合同约定控制工程质量、安全、 进度等。项目部应对分包单位施工的工程进行全过程监控,如发现工 程质量、安全、进度等不符合合同约定,项目部应立即予以制止,按 合同约定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应解除其合同,并向分 公司汇报。对于由业主指定分包的,如出现上述问题,应及时与业主 进行沟通、协商解决。42在隐蔽工程验收时, 项目质检员必须详细填写工程名称及分部分项名称,被验收的轴线、标高、数量,必要时用简图加&&&&第十一节 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 第四十三条 工程发生质量事故,项目部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 事故扩大,做好事故现场抢险及保护工作,减少事故损失。并迅速向 公司报告事故情况。公司按事故性质、损失程度确定是否向当地质量 监督机构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但必须向公司技术部汇报。对事 故上报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节 奖惩措施 第四十四条 未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的,罚责任人 300 元, 对施工组织设计未严格审查把关的,罚责任人 300 元,未对专项施 工方案(大型设备基础方案、新技术新工艺方案、危险性较大工程的 施工方案)进行审批的,罚责任人 1500 元。 第四十五条 发生质量事故,未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及处理工 作、事故隐瞒不报的,罚责任人 5000 元;质量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 失和社会信誉的,罚责任人 10000 元。 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八条 对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未完成、未及时完成、完 对于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 每项罚 项目部必须设置技术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 人 成质量差,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每项罚 500 元-2000 元。 500 元-2000 元。 员配置应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必须持证上岗,部门人员设置应满 足项目规模要求,不符合上述要求设置的,罚 500 元-2000 元。 第四十九条 及时完成技术台帐工作,按类记录,因台帐混乱或 无记录,视情节处罚相关责任人员100元-200元。43&&&&第七部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的方针,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公司员工生 命财产的安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条例》 、 GB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 《生 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JGJ59-2011《建筑安全生产检查 标准》 、JGJ160-200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等法律、法 规及行业标准》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装饰 装璜、房地产开发、材料设备租赁、劳务公司及所有与本公司签订施 工合同的工程项目部及下属单位。 第三条 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本制度,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 责,抓好安全生产。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权制止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有权反映、投诉和举报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及事故隐患。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无论集体、个人均应承担相应 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二节 基本规定 第四条 各单位应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合理分工,互相 衔接” 的原则, 落实各管理层与职能部门或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实施安全生产体系化管理。 第五条 严格进行安全预评价, 确保安全生产条件。 选择队伍时, 要对该队伍的社会信誉、 安保体系、 安全管理模式、 人员的安全意识、 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以往及在建工程安全管理情况进行预评价, 确保安全生产条件。 第六条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调整技术人员、施工员(工长)44&&&&及班组长等的安全管理职责,增强其安全管理责任,提高其安全考核 比重,建立新型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模式。 第七条 公司每半年对集团总部进行一次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辩 识、评价;确定为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因素的要张贴公示牌,并制 订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 第三节 安全生产、环境目标管理 第八条 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一)伤亡事故控制目标: 1、较大及其以上等级事故为零; 2、因工死亡率为零; 3、因工负伤率控制在 1‰以内; 4、职业病发病率控制在 1‰以内; 5、杜绝发生重大火灾、爆炸、机械设备、中毒、中暑等事故; 6、杜绝重大交通事故。 (二)环境控制目标: 1、水、气、声、渣做到达标排放; 2、杜绝能源和资源的浪费。 (三)项目部必须足额配备各类管理人员并 100%持证上岗;特 殊工种必须 100%持证上岗。 第九条 各项目部每年必须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进 行分解细化,并应定期进行考核。第四节 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 第十条 机构设置 (一)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二)必须设置安全部门。 第十一条 建筑工程、 装饰工程项目部按建筑面积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土木工程、机电设备安装项目部,应配备专职安全管45&&&&理人员 第十三条 所有双包项目部项目经理必须持有 “建筑施工企业项 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建筑 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 第十四条 配置有起重机械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 机等) 的项目部必须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 理人员(机管员) ,机管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五条 分包单位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 专业分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 1 人, 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 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 50 人以下的,应当配备 1 名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 人-200 人的,应当配备 2 名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200 人以上的, 应当配备 3 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并根据所承包的分部分项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 施工人员总人数的 5‰。 第五节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 第十六条 小组的领导。 第十七条 对于各层次的管理者, 除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生产 经营管理职责外,还应负责其运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管理 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正常运行和安全业绩的持续改进。 第十八条 各级管理层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以 便于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保障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第十九条 各级除必须按本制度第四章 《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设置专职安全机构外,还应根据企业组织 管理体系要求,制定各职能部门(或岗位)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和责 任体系。一个职能部门(或岗位)可能承担单项或多项职责,也可能 一项职责由多个职能部门(或岗位)承担。职能部门(或岗位)的具 体职责应与责任相对应。如: (一)单位法人(或委托法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46下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须服从上级安全生产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 范; 2、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3、组织制定安全工作实施计划; 4、组织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奖惩办法;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领导、组织考核工作;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7、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或带班安全检查,及时 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领 导、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 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二)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安全生产 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实施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 3、领导、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4、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5、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6、领导、组织对分包方、供应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资格考核与审 查; 7、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安全生产保障 体系的正常运转; 8、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三)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在本单位安全 生产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并 做出决定性意见;47&&&&3、领导开展安全技术攻关活动,并组织技术鉴定和验收; 4、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使用前,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 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5、负责或督促技术部门、生产部门做好施组及方案的安全交底 工作; 6、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 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7、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建立台帐,每月进行督查、 指导工作,直至该工程结束,消案为止。 (四)工程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均衡生产,保证安全工程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 2、科学合理组织生产,保证施工人员劳逸结合。 (五)技术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2、组织编制、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抽查实施情况; 3、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使用前,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和安全操作规程; 4、负责做好施组及方案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分析伤亡事故和重大已、未遂事故中技术原因,从技术上提 出防范措施。 (五)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经理是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 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 范; 3、掌握本项目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4、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工作实施计划; 5、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项目部各部门各类 人员(包括分包方)的安全生产职责并领导、组织考核工作; 6、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项目安全生产投 入;48&&&&7、每周带班检查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 8、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及时、如实报告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 下,领导、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防范 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第六节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审批制度 第二十条 案。 第二十一条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严格按建质 [2009]87 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执 行。对于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的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 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 由项目技术部门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专项施 工方案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并附有设计计算书或安全验算结果、详 图和文字说明,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组 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第二十二条 特殊工程在高温或冬季施工时应单独编制季节性 安全生产措施。 一般建筑工程可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中编 制季节性安全生产措施。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 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六条 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作业, 不 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确需调整方案的,必须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及项 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49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由项目技术部门或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以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在 5 台及 5 台以上或设备总容 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 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部门编量 50KW 及 50KW 以上时应由项目部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定批准并签字盖章,再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第二十七条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由技术部门负责编制,生产、安全部门参与会签。由技术部门向生产、安全 及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由生产管理人员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 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签字记录。由作业班组负责实施,安全部门监 督检查。 第七节 安全技术交底 第二十八条 各项目经理部应根据“谁主管谁负责” 、 “谁审批谁 负责” 、 “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好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制,建立健全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第二十九条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要及时组织开工前和有关重 要工序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向施工管理人员详细说明施工工艺、 质量要求、技术措施等情况。 第三十条 项目分部分项工程由技术部门、 生产部门以文字形式 按分部、分项、分工种,向各班组(或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专职安全员在场,并各自履行签字手续。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二条 安全部门(安全员)根据交底内容对施工部位安全 施工现场的机械驾驶员(包括塔吊、升降机、装载 防护、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操作规程实施监督检查。 机、挖掘机、翻斗车、运输车等)和施工机具操作人员由安全生产部 门(设备负责人)定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 第三十三条 安全交底的具体要求 (一)交底类别 1、按工程部位分部分项进行交底; 2、 对施工作业相对固定, 与工程施工部位没有直接关系的工种, 如起重机械、钢筋加工等,应单独进行交底; 3、对工程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应进行以安全施工方案为主要内 容的交底。 (二)交底流程、责任人 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部门):把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中的安全 技术措施交底给施工员,施工员根据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按各工种50&&&&施工过程中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交底给工长或班组长, 工长或班组 长根据本工种的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当日的施工环境、气候状况、 使用的材料等作为班前讲话内容,每天交底给工人,接受交底后办理 签字手续,认真遵照安全交底的内容去施工。 (三)交底时间 1、分部分项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应根据施工进度、不同的施工部 位(可分段、分层) 、不同的施工内容分别进行交底; 2、专项安全生产技术交底每月不得少于 2 次; 3、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在每天的上班前和改变作业内容或部位时 随时交底; 4、特殊、危险部位施工作业随时做好补充交底; 5、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要详细,有针对性、时效性。 (四)各类交底要切合实际,项目技术负责人做好把关工作。 (五)在办理安全交底过程中,双方要进行签字确认,安全员须 监督并签字。 (六)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合理安排工作,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 规程和安全交底,严禁违章指挥。 (七)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遵守现场 各种规章制度,按要求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积极参加安全活 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 (八)施工管理人员经常检查安全交底执行情况,对拒绝执行安 全交底,野蛮施工人员应依据处罚条例予以相应的处罚。 第八节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三十三条 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巡回安全检查活动。检查内 容:责任制落实、进场职工的安全教育、现场安全设施的投入、制度 的执行情况、 隐患及整改情况、 应急管理措施的落实、 安全事故处理、 查队伍管理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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