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樊胜美 房产证因为房产证没写名就分手

32被浏览25644分享邀请回答21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2317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欢乐颂2》樊胜美与王柏川分手,真的是因为房产证上没写她的名字?发现上海
这段时间最火的是什么?
当然是《欢乐颂2》的热播啊,
网上、地铁上铺天盖地都是“欢乐颂五美”的影子,
除了电视剧本身的精彩以外,
也因为她们的职场和爱情故事里,
有着很多与我们生活相类似的影子。
此时,
你是不是觉得发现菌要来煽情了?
不!不!不!
煽情这种事情不适合发现菌,
但是剧透什么的还是挺不错的~
从第一季到第二季,
樊胜美和王柏川这对“CP”之间故事就比较曲折,
二人好不容易熬到要看到黎明的曙光了,
结果却让人大吃一惊,
王柏川串通售楼小姐买房不写樊胜美名字!
然后盼星星盼月亮盼着房子的樊大姐心灰意冷,
最终和王柏川结束……
别打!别打!
就剧透这一点而已!
你们不觉得这样的剧情简直让人不能忍吗?
因为一个房产证上的名字,
相爱了那么久准备结婚的两个人就这样分手了,
神圣的婚姻竟然比不过一个房产证上的名字……
谁对谁错大家都有各自的想法,
发现菌就不发表看法了,
咱们就着这个故事情节,
进入今天要说的话题:
就算王柏川将樊胜美的名字写在了房产证上,
如果离婚的话,
樊大姐就一定都能分到房子吗??
事实上,并不一定!
尽管如今这个社会对多数人来说
除了生死就数房子的事情最大了。
但如果离婚的话,
即便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
房子属于谁也还真说不准!
(买不起房的发现菌只能含着泪给你分析~)
这里需要三种情况跟大家科普一下~
情况一
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婚前由一方全款买房
对于家庭条件较好的,
结婚之前由一方全款买了房,
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
一方婚前全款买的房属于出钱人的婚前个人财产,
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
万一夫妻感情不和出现离婚,
这套房子仍属于他一个人。
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
那就不一定了,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条的规定,
如果有证据证明房屋真实权利归属的一方
才是真正的房主,
房子并不必然属于名字写在房本上的人。
对房屋真实归属有异议的一方应保存好相关证据,
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资金来源等,
一旦发生房屋归属纠纷,
能拿出这些证据的一方就有可能成为真实的权利人。
婚前由一方贷款买房
这应该是大部分人的情况,
毕竟全款买房的土豪还是少数。
此时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那么离婚后房子的归属问题就要细究了。
首先好的结果就是夫妻二人自行商量,
商量不行的话,
法院可以判房子归贷款购房人,
还没完成的贷款成为购房人的个人债务,
但是共同还贷的钱和房子的增值
则必须由购房人补偿给另一方!
一方父母买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
根据《婚姻法》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
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
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当然,如果你比较可爱,
能让对方父母购房登记在你的名下,
依据婚姻法18条第三款,
该不动产应认定为一方父母出资
指定赠与对方子女单独所有的财产,
属于婚内对方子女在赠与合同之中所取得的
可以确定专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
系婚内个人财产,
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情况二
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
这应该是大家最关心的事情了,
毕竟不管谁出钱买房,
另一方都希望房产证上也能写上自己的名字。
先不说婚姻刚开始是否有彼此不信任的成分,
就算二人的名字都在房产证上,
就真的万无一失了?
房子由一方婚后全款买的
即便是婚后购房,
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
如果是由其中一方利用婚前财产全款购买的,
一旦离婚,
如果另一方无法证明自己在买房时也出了钱,
那么不好意思,
法官仍然能将房子判给购买方。
双方一起贷款买房
这种情况比较常规,自然不需多说。
如果房子由一方婚前贷款买,
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
那婚后房子增值和共同还贷的部分
除夫妻另有约定外,应视为共同财产。
如果是婚后俩人凑首付一起贷款,
自然也视作共同财产。
房子由一方父母出钱购买
如果房子是由一方父母出钱买的,
写了夫妻二人的名字,
在没有特别约定(借条之类的)的情况下,
这个房子会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二人,
归双方共有。
也就是说即使离婚,
房子也属于夫妻双反共同分割的财产,
父母无权索回出资款~
情况三
房产证上名字比较多
有的夫妻在买房时会顾及到父母,
一套房子上有父母甚至子女的名字,
这种情况就比较复杂了,
可以根据下图的介绍,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基本上关于房产的关系,
发现菌都给大家梳理出来了,
总而言之,
无论名字是在房产证还是现在统一的不动产证上,
一旦离婚协商无果的情况下,
都会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并且还要涉及到出资证据等方方面面,
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挺复杂的~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
房产证上的名字并不如想象中那么重要~
所以回过头来咱继续聊聊樊大姐和王柏川,
如果王柏川在房产证上写了樊大姐的名字,
对樊大姐能有什么影响呢?
情况可以简单分析如下:
↓↓↓
1、王柏川是贷款买房;
2、樊大姐一分钱没掏;
3、按照樊大姐自身及家庭情况,目测婚后还贷方面也没樊大姐什么事。
如果他们二人结婚之后离婚房子该怎么分呢?
这里要提醒大家一点,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夫妻所得的财产属于二人共同的财产。
所以除了房子首付部分属于王柏川以外,
其他的包括房子增值的部分都属于二人共同财产,
按照上海房价的增值速度,
樊大姐还是能分不少的~
但是根据前面所说的情况,
即便房产证上没有樊大姐的名字,
离婚后共同还贷(王的收入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钱
和房子的增值也必须由王柏川补偿给樊大姐!
所以问题来了,
他们二人分手真的是因为房产证上的名字?
当然不是!
在发现菌看来,
房产证只是一个引子,
彻底暴露了他们之间的感情本身“不对等”。
不能算作是悲剧,
挫折的感情本身就能帮助人成长。
好在分手之后的樊大姐终于明白
只有自立自强才能真正的改变自身命运。
所以最终结局还是不错的:
和靠谱的曹律师开始了一段平等的感情。
(哎呀~一不小心又剧透了~)
最后,发现菌要说的是,
理清了婚姻财产的问题只是有备无患而已,
还是希望大家对待爱情和婚姻时,
少一点套路,多一点真诚。
毕竟这样的爱情和婚姻,
才会真正的圆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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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扫一扫发现更多美食攻略申请入驻樊胜美因为王柏川房产证上没写名字就闹分手,大家怎么看?
樊胜美因为王柏川房产证上没写名字就闹分手,大家怎么看?
《欢乐颂2》已经更新到52集了,剧情中王柏川答应樊胜美通过自己的父母可以在上海买一栋房子了,但是在下面的预告中可以看出王柏川不愿意在房产证上写上樊胜美的名字。对于这一点,樊胜美表示很失望,毅然决然和王柏川提出分手!大家怎么看待这件事?樊胜美的家庭实在是太复杂,不单单是一个植物人的父亲,还有一个胡搅蛮缠的事儿妈、霸道贪婪的哥嫂,这样的无底洞相信很少有男人会接受她。毕竟现在这个社会谁赚钱也不容易。樊胜美只是一味地依赖别人,把所有的筹码放在王柏川身上,当然会使人变得喘不过气来。王柏川对樊胜美刚刚说出自己可以在上海买一套房子的时候,樊胜美脱口而出的一句话居然就是:“房产证上会加我的名字吗?”乖乖!这一句话一出口,分明隔着屏幕观众就感受到了王柏川心中的担忧。樊胜美哥哥那边的起诉还没处理完,王柏川顶着那么一个多事贪婪的娘家哥哥这样的一个麻烦选择跟樊胜美结婚买房子,但是樊胜美第一句话居然是要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还没结婚就开始想着离婚的事情了。也许有人说这样是为了给女孩子安全感。但是安全感为什么要别人给你呢?安全感不是应该自己争取来的吗?你结婚一分钱不出就要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给自己制造安全感,那么男人的安全感会随着你的名字的添加而消失啊?你担心自己的婚姻不保而剩不下东西,那男人还担心你一言不合就离婚,那么男人父母辛苦半辈子的积蓄直接就给你抢走一半儿,这又是凭什么呢?这难道就是男女平等吗?所以说,樊胜美的这一举动牵动了所有新婚夫妻的敏感神经。这种事情现在很普遍。从预告上看,樊胜美和王柏川分手了,王柏川没有战胜自己的内心,其实内心深处还是对樊胜美有担忧、不信任,也许这种不信任的根源就是来源于他内心深处的自卑感。樊胜美选择分手也是对自己女人权力的一种强有力的显示,表示自己将不再依靠男人,而是靠自己的能力赚取一套房子。事实上,樊胜美的心中一直觉得自己看上王柏川是一种施舍,丢掉王柏川固然可惜,最关键的还是不甘心,不甘心自己这样好的美貌硬是混到这样一个低水平的男朋友,所以王柏川的事情她并不是很伤心,只是希望他能够为自己解决问题,仅此而已!也有网友表示王柏川实在过分,要不是樊大姐,你能够攀上安迪、小曲、陈家康、小包总等等这样的人物吗?现在有钱了就这么个奶奶样,牛什么?!根本就是一个渣男,王渣男!综上所述,网友纷纷表示不合适就赶紧离开,樊胜美爱家人胜过爱自己,王柏川爱自己胜过爱樊胜美。也许就是彼此放在对方身上的爱不够,所以才会导致了最后的分手。总之,在现在的社会上,金钱房产代表着一种无上的权威,谁要是刻意触碰它、去挑战它的权威,那么它就会一定会破灭。除非你们情比金坚,否则,感情的结果必然是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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