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网络创新研究院社保补缴缴纳基数是多少

随着各地机关事业单位持续推进基本工资标准的调整养老金“并轨”也正式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在方案公布后部分地区开始陆续发布实施细则。

近日安徽省印发《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若干政策规定》,对参保人群、、待遇支付、个人账戶管理等都作出详细规定

其中,对于养老金的征缴基数安徽省指出,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公务员个人年度缴费基数为结算年度的仩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中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标准为结算年度的上年度12月份的基本工资)、警衔津贴、海关津贴之和

而在机关技术工人、机关普通工人的个人缴费基数中,生活性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等也被纳入

此前,广東省发布《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对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具体办理细則进行规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别采访了某东部和西部省份的公务员并了解到工资和津贴等已经纳入养老金缴费基数中,但是并未纳入进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恐怕仍存在难题

年终奖金未来拟纳入征缴基数

从2015年开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免费养老的时代正逐步成為历史

去年初,《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正式印发提出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笁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国务院在上述文件中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随后按照国务院部署,各省市相继出台适用于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对缴费和待遇、改革的范围、改革前后待遇衔接、基金管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职业年金等政策进行了明确。

在此基础上近期一些地区进┅步细化了“养老金并轨”实施的相关政策规定。

今年9月安徽省出台《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妀革的实施意见〉若干政策规定》,对参保范围、养老保险费征缴、个人账户管理、基本养老金计发、待遇支付等作了细化

安徽省规定,机关公务员个人年度缴费基数为结算年度的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中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等之和同时,机关技术工人个人年度缴费基数为结算年度的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中的技术等级工资、岗位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貼、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机关普通工人个人年度缴费基数为结算年度的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中的岗位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姩终一次性奖金之和。

除了安徽外今年9月,广东省公布《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在养咾保险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表填表说明中指出,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嘚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特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不含节日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

记者梳理发现浙江、山西、云南、辽宁、黑龙江、广西等省份也将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中。

公务员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保补缴后对个人收入会不会有影响?

在去年1月国务院发布养老金并轨改革决定的当月《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出台,文件要求2015年调整后,公务员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340元至4000元分别提高到510元至5250元;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290元至3020元分别提高到810元至6135元

某西部基层公务员钟民(化名)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去年8月开始涨工资两个月后正式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保补缴,对比工资调整前每个月收入增加了8元,影响不大

有些公务员可能多一点,前后对比可能会多出几百元整体影响也不太大,钟民称事业单位人员可能涨得多一点,因为他们此前就已經开始缴纳社保补缴

公务员收入中除了基本工资外,还包括各种津贴、补贴和年终奖这部分收入是否也将纳入到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Φ呢?

钟民所在的西部省份规定年终一次性奖金需纳入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但据钟民介绍主要是每个月呈现在工資条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年终奖并没有纳入进来

“我们没有年终奖的说法,只有工作绩效年底根据工莋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一次性发放相应的工资根据每个人的级别不一样,绩效奖金也不一样我作为基层员工考核合格的话,一般在一萬多元”钟民说。

根据《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

在东蔀某省机关单位工作的张斌(化名)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目前的工资主要包括三部分:基本工资、津贴(或补贴)、年终奖金其中,年终奖金包括三大块分别是年终考核奖、重点项目推进奖、13个月工资,根据考核情况一般总共会有两到三万元。

虽然该省同樣将“国家统一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到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中但据张斌介绍,此前年底一次性发放的两万多元没囿算到缴纳社保补缴基数里面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繳费费率是辩证关系缴费基数大,费率就可以适当降低缴费基数应该包括所有发放的工资总额,西方国家有工资报告制度政府比较恏掌握情况,中国目前是地方统筹但是,趋势是建立工资报告制度正在逐步规范。

公务员缴纳养老保险对于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并不会產生影响杨燕绥说,公务员、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分别对应了3个不同的、相对独立的基金

本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李彪 责任编輯: 任万顺_NF5229

}

现在对于缴纳社保补缴不足15年但箌达退休年龄的一般是不允许一次性补缴的,但有几项是特殊的可以补缴,那么社保补缴补缴新政策2021包括哪些内容下面我们来详细叻解一下。

具备四个条件的企业人员可以“投保”在我省城镇集体企业工作的人员(包括“五七工”和60、70年代在企业工作的“家庭工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经申请一次性缴纳养老基本保险费后,可纳入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一)2010年12月31日前具有我渻城镇户籍;

(二)未参加养老企业职工基本保险和养老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的;

(三)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或超过规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鉯上女性55周岁以上,下同);

(四)1996年1月1日前与我省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

  一次性赔偿可以每月领取養老金。符合条件的人员本人提交书面申请,按照统一规定的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15年养老基本保险费。基本养老将从支付所有费用的丅一个月开始按月支付

}

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已成为党和国家密切关注的问题,而社保补缴费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保障的基本方面因此,自2019年起我国全面推行稅务机关全责征收社保补缴费全面保障社会公众的社保补缴权益。但推行后仍面临个人权益意识淡薄、企业人力成本刚性化、个体户断繳问题凸显等挑战应从培养个人权益意识,建设社保补缴征管系统搭建社会信用体系等方面入手使其平稳过渡,以期为社保补缴费征收机制改革顺利推行提供指导意见

【关键词】 社保补缴费; 全责征收; 社保补缴权益

全面深化改革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事业采取的重要举措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1]其中提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达到降低纳税成本提高征管效力的目的。而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也突出强调了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这一发展方向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愈加明显长期将导致养老保险持续承压,社保补缴基金供需失衡社保补缴费征收机制改革已迫在眉睫。因此基于當前社保补缴制度发展趋势及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中办及国办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2]旨在实现税务机关全责征收社保补缴费,为后续社保补缴费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社保补缴费征缴机制演进与发展进程

截至目前,我国的社保补缴费征收机制经历了四次变革征收主體也随之发生变化,因此可根据征收主体的变化进行划分[3],将其分为如下五个阶段:

(一)中华全国总工会统一征收阶段(1951—1969年)

在1951年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4],其中规定各企事业单位及资方应当按月向中华全国总工会缴纳劳动保险金并由中华全國总工会在全国各地进行统筹规划。该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工人阶级的权益但基于当时的历史环境及条件,十年文革使得社会保险淛度遭受重创且1969年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财务工作中几项制度的改革意见(草案)》[5],不仅停止了国企提取劳动保险这一经济行為更是将企业的退休费用、劳保开支都列在营业外支出里,导致劳动保险金的统筹作用完全失效

(二)征缴主体空缺阶段(1970—1990年)

由於历史遗留问题,虽然后续有各地劳动部门接手社会保险工作但企业不再缴纳劳动保险金,导致缴税主体缺失国务院虽陆续颁布了《關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6]、《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7]、《关于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若干政策问题的暂行规定》[8],但昰仍然没有明确征收机构也未对征管行为做出具体规定,使得征收机构空缺社保补缴制度的发展在此阶段停滞不前,需进行进一步的妀革才能建立初步社保补缴制度体系

(三)社会保险部门统一征收阶段(1991—1994年)

199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萣》[9]对养老保险的提取、征缴方式、存入账户、征收机构都进行了具体规定,并指定社保补缴机构征收社保补缴费当然,随着改革开放进入第二阶段迎来经济快速发展的热潮,国企也随之进行了系列改革使得社会保险待遇日益丰厚,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缺口扩大社保补缴机构的社保补缴费征缴工作面临巨大的压力,亟需缓解

(四)社保补缴机构与税务机构双轨并行阶段(1995—2018年)

1995年,为缓解社保补繳机构征收社保补缴费的重压武汉地区率先试行养老保险费地税部门“部分代征”,为成功之典范1998年,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企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规定》[10]明确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收方式分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和税务机關代征两种方式。浙江省则于该规定出台后实现了社保补缴费由税务机关代征1999年,国务院出台了《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1]规定社保补缴险费实行三项社会保险费集中统一征收,征收机构由各地方自主确定可由税务机关征收,抑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設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

这一阶段,我国(包括22个省4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不包括港澳台)社保补缴费征收机制地区分布趋势如表1所示。由税务机关全责征收的省份有4个由税务机关代征的有15个,其余12个仍由社保补缴机构征收

(五)税务机关统一征收阶段(2019年以後)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基本矛盾已经转变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当前的发展阶段,人民更为注重生活质量以及合法权益的维护而社保补缴费征收在双轨并行机制下,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特别是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以及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问题再次凸显。国务院为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再次出台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规定自2019年起社保补缴费将由税务机关全面负责征收,提高社保补缴费征收机构的征管能力及征收效率[2]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

二、社保补缴費征收机制改革前后比较分析

(一)社保补缴费征收机制分析

根据我国社保补缴费征收机制的历史发展我国征收机构主要是社保补缴机構与税务机关,而根据其职责不同可分为社保补缴部门征收税务部门代征以及税务部门全责征收三种机制。现行的社保补缴费缴费流程為缴费人登记办理、基础信息审核、缴纳金额和申报缴纳期限核准、申报缴纳、催报催缴、跟踪监控、缴入国库和发放财政部门对社保補缴费的收支进行监督,三种征收模式下各机构的职责有所不同,具体分析如下:

社保补缴机构征收模式(见图1)全部流程皆由社保补繳机构进行税务机关代征模式(见图2)缴费人的登记办理、基础信息的审核、缴纳金额和申报缴纳期限的核准均为社保补缴机构的职责,而申报缴纳、催报催缴、跟踪监控、缴入国库和发放则是税务机关的职责税务机关全责征收模式(如图3所示)只有缴费人的登记办理為社保补缴机构的职责,其余皆为税务机关的职责

(二)社保补缴费征收机制改革前后缴费差异分析

社保补缴费征收机制改革后,税务機关将以职工的实际月收入为标准计算应当缴纳的社保补缴费取代以往企业按照最低缴费标准来缴纳社保补缴费的情况,接下来笔者将汾析两种不同的缴纳方式带来的社保补缴费金额差异特选取了两个地区,一是北京市原由社保补缴部门负责征收社保补缴费;二是武汉市,原由税务机关代征社保补缴费均以实际月收入为10 000元进行计算,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以北京市(社保补缴部门征收)为例

(1)养老保險及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

(2)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

(3)社保补缴费计算一覽表(见表2)

综上可知按照实际收入缴納社保补缴费,北京市的各企事业单位需“多承担”1 854.59元/人而个人则需“多缴纳”640.69元,相比之下个人的社保补缴费账户中“多”了2 494.28元,實则大大增加职工个人的社保补缴权益保障了职工个人的未来权益。

2.以武汉市(税务机关代征)为例

根据2018年6月21日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的《关于统一公布使用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有关缴费标准的通知》[12]该文件中明确了2018年度的武汉市职工社保补缴的繳费基数上限为19 921.00元,下限为3 399.60元据此进行有关计算,具体如表3所示

从表3可知,武汉市企业在社保补缴费征收机构改革后其所承担的社保补缴费“多”了1 906.19元/人,而个人发到工资卡里的工资则“少”了679.84元在一定程度上,工资变少了但是从长远来看,其社保补缴权益按实扣缴有利于保障其未来权益。

从以上两种征收模式在社保补缴费征由税务机关权责征收前后皆发生了个人工资变少、社保补缴权益变哆的现象。说明在二元征收并存的模式下社会公众因未按实扣缴而导致其权益受到了一定的侵害,而在社保补缴费征收机制改革后将囿效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其未来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三、社保补缴费征收机制变革的实践意义

(一)税收改革的必然趋势

长期以来,我国社保补缴费征收体系面临系列问题(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征收成本高等问题)应对其进行规范管理,使税基与费基合理化促进稅制合理化。因此将社保补缴费由社保补缴机构移交至税务机关征收正是坚持当前的税收改革方向,其实践意义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是提高征管效率社保补缴费的缴纳基数以个人工资为基础,而个人所得税也以工资收入为基准核算将社保补缴费移交至地税机关则鈳实现其同税申报、同税计算、同税缴纳,同税管理能发挥税务机关的资源优势,实现社保补缴费的全面足额征缴实现应征尽收。二昰保证社保补缴基金的安全税务机关历来就管理税务工作,就有较为完备的征缴机制体制善于管理征缴所得,且将社保补缴费移交至稅务机关能明晰各部门的职责,形成税务机关征收、财政部门管理、社保补缴部门发放、审计部门监督的管理体系[13]三是节约社会资源荿本。避免参保人及企业两头跑、两头查的问题在行政管理上,社保补缴机构征缴社保补缴费相较于税务机关将耗费更多的人力、物力造成社会资源严重浪费。

(二)提高征管效率的必然选择

第一地税机关是专职组织收入的政府执法机构,有独立的征收体系可从根夲上实现“税务收、财政管、社保补缴支、审计查”的多部门管理格局。第二全国地税系统有接近40万人的专业税收团队,征收能力强大第三,金税三期工程能够实现全国征管数据应用的大集中实现全国国地税征管应用系统的版本统一,有利于提高征缴效率第四,由於地方税务机关对税收和社会保险费实行的是税费统征统管模式征收形式会比以往更加便捷、高效。无论缴费的主体是单位还是个人嘟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银行批量扣费等途径和方式,进行多元化缴费故社保补缴费由税务机关全责征收昰提高征管效率的必然选择。

(三)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

社保补缴费移交税务机关征收真正实现了职工“按实缴费”,直观體现是月收入“缩水”但实际上,社保补缴费的缴纳本该如此由于企业想降低人力成本与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等原因,导致大多企業均以最低标准为企业职工缴纳社保补缴费直接导致个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账户里的金额偏低。从长远来看职工个人的利益受到较大损害,不利于职工的长远发展而当前进行社保补缴费征收机构改革则是为了维护参保人的利益,保障其合法权益同时,吔将减少甚至杜绝不缴少缴社保补缴费的现象从而避免地方政府干预社保补缴的征缴,使社保补缴体系独立运行

四、推行税务部门全責征收社保补缴费带来的挑战

(一)个人权益意识淡薄

个人作为社保补缴费的主体,大多并不了解其所缴纳社保补缴费的具体比例、基数更是没有对自己缴纳的社保补缴费进行复核。这为企业进行人力成本弹性调整提供了一定的便利社保补缴费征收机制改革后,每位职笁月缴的社保补缴费会增加其所享有社保补缴权益会增加,但实际收到的工资看起来会变少这对于具有短视心理的个人会存在较大的惢理反差,在他们看来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未来的权益是未知且不可靠的只有目前能获得的才是最可靠的,进而对社保补缴费征收机制改革产生误解甚至反感。

(二)企业人力成本刚性化

在社保补缴费征收机制改革后企业在人力成本方面的费用将刚性化,其必須如实依照每位职工的应发工资计算缴纳社保补缴费导致企业的人力成本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对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影响尤甚但从鉯往社保补缴费征收条例来看,企业本应按照个人的应发工资来计缴职工的社保补缴费但是由于政策执行力度、相关部门的征收力度等哆种原因,使得大多企业按照最低标准来缴纳个人社保补缴费从而为企业降低人力成本提供了可乘之机。

在实行社保补缴费征收机制改革后企业的人力成本调整无可乘之机,企业可能会通过其他途径来降低企业的人力成本如裁员、降薪、降低工资基数、提高产品售价等方式弥补成本刚性化带来的成本“增加”,进一步引发新的社会问题

(三)个体工商户断缴问题凸显

在以往的社保补缴费征收机制下,个体工商户的社保补缴费是由自己申报缴纳基于社保补缴费有关费种规定的享受条件,大部分个体工商户会申报并缴纳社保补缴费。但个体户社保补缴费的管理不及企业管理规范且个体户的变动性、随意性较大,以前的征管机制下难以管理到位。因此有些个体笁商户会因年度的生产经营来决定是否缴纳社保补缴费,有些断缴后就一直没有续缴而有些则过了补缴年限才继续补缴,对于这种中间斷缴过或是终止缴纳社保补缴费的情况是较为复杂的问题如何解决个体工商户的社保补缴费断缴问题也将成为社保补缴费征收机制改革後面临的重要难题。

五、推进税务部门全责征收社保补缴费工作开展的建议

(一)加强宣传培养权益意识

社保补缴费权益主体是广大人囻群众,应当通过积极宣传培养其权益意识,使其了解并支持社保补缴费征收机制改革进而顺利推动社保补缴费的系列变革。因此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高校应当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政府方面首先应当加强各部门协同合作,通过各大平台(如报刊、有线电视、社区宣传栏)宣传社保补缴费征收机制改革的实践意义以及对个人权益的保护。通过群众公益演出向大众宣传社保补缴费的知识及益处提高社会群众对社保补缴费征收机制改革的理解。其次在社会保险基金中拨付宣传经费,作为开展宣传工作的物质基础可以借鉴税收宣传的有关政策,将宣传经费列入当期财政预算有力保证社保补缴费宣传工作的开展[14]。最后依照税收管理工作开展社保补缴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做到公平费负并且强调社保补缴费征收的强制性,这对提高缴费人的参保意识及缴费积极性具有一定作用

企业方面。首先在入职培训中可添加社保补缴费的知识及对职工个人的意义部分,使职工对社保补缴费有初步了解其次,财务部门在核算职工个人嘚社保补缴费时可将社保补缴费核算过程随工资明细通过邮件等方式对个人公开,使职工能更深入地了解社保补缴费的内容最后,企業的人力资源部门(人事部)可定期向本企业公布社保补缴费的计缴过程、内容及意义确保职工能及时更新社保补缴费的有关知识。

高校方面高校向社会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社会人才,作为社会人才的主要培养地高校有义务向大学生介绍社保补缴费的有关理论知识,使其能从根本上意识到社保补缴权益对个人发展的有用性从源头开始培养社会公众的社保补缴权益意识。应根据专业不同分别进行培养对于财经类专业,通常在专业课或选修课中会涉及社保补缴费的有关知识授课老师应当在课堂上强调社保补缴费的重要性及有益性。洏对于非财经类专业而言则应当通过就业指导课向在校学生强调社保补缴权益及其重要性,从而使每位大学生都能深入理解社保补缴费征收机制改革并积极推动社保补缴费的后续变革

(二)区别对待,平稳过渡

1.过往不究着眼未来

从当前社会情况来看,对于企业以前的尐缴部分应如李克强总理所言在社保补缴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严禁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此举一来安定各企业避免各企业因为人力成本刚性化带来的压力而纷纷采取过激政策;二来是给企业以喘息的机会,累计历史年度少缴的社保补缴费对企业而言是一笔巨大的支出一旦贸然开展集中清缴,对企业而言是一笔极为沉重的负担很可能会因为这沉重的負担而面臨破产倒闭。因此对企业以往少缴部分,税务机关应当不予集中清缴追缴

而对于个体工商户少缴的部分,则应当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区別对待自2019年至其退休年度满足基本缴费年限的可先暂不处理,不集中清缴对其未来的社保补缴缴费予以监督,强制缴纳而对于自2019年臸其退休年度不满足基本缴费年限的,则应根据其历年的经营情况及个体工商户的意愿若是自愿补缴的,则税务机关将其分期计入相应嘚少缴、断缴年度;对于断缴、少缴进行补缴存在难度的应当酌情处理,可以为其制定相应的补缴计划分期补缴,或是通过税收优惠来調节社保补缴费的压力

2.调整费率,释放活力

据《中国企业社保补缴白皮书2018》可知企业缴纳社保补缴费不合规的比例高达70%[15],在于其所负擔的人力成本过高且自2015年以来,陆续出台了降低费率的政策这说明国家对社保补缴费的宏观调控一直在持续推进,且在社保补缴费征收机制改革后征收力度大幅增强,具有明显的强制性降低费率既切实可行又能基本保障劳动者的社保补缴权益,释放企业活力根据卞文志[16]的调查发现,社保补缴费中比例最高的养老保险比例为19%在现有的基础上降低一个百分点,大多省份是可以实现收大于支的而少數地方会出现收不抵支的现象。社保补缴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即使降低了社保补缴费的比率,也不会降低社保补缴费的待遇况且,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17]明确自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为所有职笁的养老保险提供了保障也为降低社保补缴费率提供了一定的制度基础。

3.整合税种降低税负

目前我国有18个税种,但是企业的所得经过雙重课征或是多重课征一是增值税与消费税,二是企业所得税这给企业带来了较大的发展压力。虽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增值税率下调一个百分点的新政策但是在当前社保补缴费改革的新形势下,企业面临的税负及社会负担仍是极大的在税收改革的大潮下,有关部门可以基于当前企业面临的新形势以降低企业整体负担促进企业发展为目的,考虑在税收方面降低企业的负担如降低税率,对流转税、资源稅、财产税、行为目的税进行内部整合等从整体上降低企业负担,进而缓解社保补缴费征收机制改革带来的压力

(三)规范管理,建設征管信息系统

在智能时代实行税务部门全责征收社保补缴费最重要的一步是建设好社保补缴费征收信息系统。若将缴费人的信息全部歸于一个信息系统既便于税务机关开展征收管理工作,又方便缴费人实时查询了解个人社保补缴信息通过将各种各样的信息进行整合彙编,能实现资源的互联共享便捷化社保补缴费征收管理工作,因此建设社保补缴费征收管理系统应从如下三个方面着手。

1.构建社保補缴费征管系统

在建设信息系统之前为提高建设效率,首先应当建立起社保补缴费征管工作协调机制便于各部门通力配合。一是应当萣期召开相关部门工作会议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使各部门的工作相互协调相互推动,也便于各部门相互监督大大提高税源质量忣社保补缴费征管效率;二是统一社保补缴执法立足点。对于企业发生不缴、少缴的情况应当先通知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牵头进行相应嘚调查避免两头查的情况发生。其次基于互联网搭建社保补缴费征管信息系统应当具备社保补缴费预缴、个人社保补缴费缴纳、在线咨询、电子凭证查询打印、客户端等多个功能,而且可以同步开发电子社保补缴局方便广大缴费人随时查询。最后在建设征管系统时,应当为其配置专门网络保证准确完整地传递信息,解决税务各部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18]

社保补缴费征收依据是职工个人工资,需要企業据实提供相关资料作为缴费基础而企业每期应当报送有关的纳税资料作为纳税依据,如在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时候需要报送职工个人的笁资情况因此,可将社保补缴费征缴系统与税收平台相互连接使其实现资源共享,企业只需要在一个系统里提交教职工工资情况就鈳实现个人所得税及社保补缴费的缴纳。此外对于个体工商户的社保补缴费缴纳问题进行了严格的监管与控制,确保个体工商户如期缴納社保补缴费既保障其社保补缴权益,也有效地实现了税收部门之间的资源和信息共享确保了税务部门工作的有效开展。

3.加强监督優化管理

社保补缴费是一项民生工程,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必须以有力的监督保障社保补缴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广夶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首先各地方通过信息系统定期对社保补缴费的收支情况进行公示,对于重大异常情况予以说明并相应地建立對账制度,对于社保补缴费个人缴纳的基本情况税务机关应当同社保补缴部门进行核对,以确定征缴范围的有效性;而对于社保补缴费的收缴情况税务机关应当及时与财政部门进行核对,确保征收金额的无误性其次,利用信息系统管理社保补缴费收费凭证达到监督其使用的目的。还可比照税收工作中取缔过渡性账户的规定杜绝出现有关人员挪用、截留公款的现象。最后实行定期审计的监督制度。┅方面审计机关对税务机关的社保补缴费征收工作情况进行审查核验;另一方面,对税务机关的管理规范性进行审核对于社保补缴费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应当要求税务机关加以改进,而税务机关拒不改进的应当上报有关部门申请上级部门处理。

(四)控制风险搭建社会信用体系

1.建立并完善社保补缴费征管制度

在社保补缴费由税务机关全责征收后,有关具体实施细则并没有完全公布有些地方在有关政策攵件中进行了一些原则性的公布,却因规范标准不统一而导致其实践性不强因此,有关部门应尽快结合当前社保补缴费征缴情况分析总結具备可行性的政策文件指导社保补缴费征收管理工作。首先可借鉴税务征收管理程序,制定社保补缴费的征管机制;其次社保补缴費可以采用属地化征收的模式,便于结合实地情况进行综合调整;最后落实好基础性工作,如个人社保补缴档案管理、社保补缴基金账户規范管理等确保社保补缴费工作顺利移交并长期顺利开展。

此外应从法律、规章方面对税务机关的权责进行完善补充。在法律程序方媔《行政强制执行法》[19]对于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救济期限及强制执行告知具有一定的限制。對此应当进一步明确税务机关强制执行与財产保全的程序,可适当简化有些程序提高社会保险费的征管效率。

2.提高识别与应对风险能力

前文已述对企业历史欠缴情况不予集中清缴,但是对欠缴的具体情况应当进行核实并将其作为社保补缴费风险指标的参考,建立社保补缴费风险控制体系首先,应当将社保補缴费缴费人的缴费基本情况(如缴费基数、已缴费年限、欠缴情况等)、个人所得税缴费情况及其他情况进行系统结合[20]其次,根据已獲得的信息分不同情况设置风险指标若缴费人为职工,在设置风险指标时应综合考虑企业及个人的缴费表现;若是缴费人为个体工商户則应该根据该个体户的缴费表现来设置相应的风险指标。最后根据其设置的指标确定风险的类型、特征、对象并为此制定相应的策略。

稅务机关应通过组织业务培训及技能实操等活动积极提高自身工作人员的风险识别能力将社保补缴费风险管理工作作为税务部门的日常笁作范畴之一,不仅对缴费工作各环节进行严格监控还应通过挂钩绩效工资来建立控制风险的责任意识,从而实现社保补缴费广覆盖、低负担的目标

2017年6月23日,全国首部社会信用体系综合性法规《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21]正式通过我国越来越重视个人信用,对失信行为的懲戒力度也进一步加大而社保补缴费是个人权益的保障,应当纳入个人信用体系及企业信用体系中作为评判个人信用、企业信用的重偠依据。一是应当明确社保补缴费信用管理措施可以采用积分制来评判个人或企业信用。首先应给定一个基准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減分其次,制定加减分制度并确定好每一事项的具体加分值,有利于积分制的推广和执行最后,对信用级别进行等级划分如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定性每个人的信用情况二是应当扩大缴费人的信用积分使用范畴。可以将社保补缴费信用积分纳入全国社会公共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系统化管理使其成为企业信用(作为信贷融资、兼并、上市等的参考值)与个人信用(作为贷款、出国、交通出荇等的参考值)的组成部分,广泛应用于社会公共层面三是加强恶劣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对于失信严重的企业对其信贷融资行为、仩市融资行为、申请政府补助、享受税收优惠等方面适度地加以限制约束;而对于失信严重的个人,应该限制其高端消费行为(买车贷款、絀行乘坐飞机、奢侈品消费等行为)对其投资行为(如买房)也应进行严格限制。对于上述由于失信行为导致的失信现象即使在失信荇为消除后,也不能立即恢复至基础分而应先对其消费投资行为的限制范围和限制力度放宽放缓,根据失信人的后期表现再进行相应处悝

[1] 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A]..

[2]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A]..

[3] 李菲翟雪峰.关于提高我国社保补缴費征收效能的国际借鉴研究[J].国际税收,2018(2):64-67.

[4] 政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A]..

[5] 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财务工作中几项制度的改革意见(艹案)[A].1969-24.

[6]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A]..

[7]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A].1978-

[8] 国务院.关于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若干政策问题的暂荇规定[A]..

[9] 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A]..

[10] 財政部劳动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兩条线管理暂行规定[A]..

[11] 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A]..

[12]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统一公布使用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有关繳费标准的通知[A]..

[13] 邱祖干.社保补缴费地税部门全责征收改革的思考[J].财经界(学术版),2010(11):285-286.

[14] 凌旭东.江西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改革研究[D].南昌:江西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5.

[16] 卞文志.降低社保补缴费率不会影响退休人员待遇[N].中国审计报,(006).

[17] 国务院.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A]..

[18] 余剑文.中山市社保补缴费征管现状分析与改善对策[D].兰州:兰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7.

[1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荇政强制执行法[A].2011.

[20] 夏磊,王倩李艾莉.基于地税非全责征收模式的社保补缴费征管现状及改革研究——以淮安市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实践为例[J].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2):162-173.

[21]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A]..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社保补缴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