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p2p银行存管p2p平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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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最全P2P平台银行存管名单曝光:129家仅占8%
  2015年7月,人民银行联合10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今年8月24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银行存管被正式写入该办法,成为网贷平台运营的标配之一。  据零壹研究院数据中心统计,截至2016年11月底,全国共有正常运营P2P平台1613家,完成银行存管系统上线的P2P平台共有129家,仅占正常运营平台的8%,其中有4家平台的存管模式为银行直连,32家平台为联合存管,其余平台为银行直接存管。  从签约银行来看,恒丰银行签约并完成存管系统上线的平台最多,共有29家,但多为联合存管;其次为华兴银行,共有25家;至于今日再次传出暂停银行存管协议的(),其签约并完成上线存管系统的平台仅有6家。  据观察,P2P平台的存管模式近年来主要有以下几点趋势:  1、逐渐由银行直连和联合存管模式向直接存管改变,将资金流动全程交于银行进行监控。  2、2016年上线银行存管系统平台明显增多,其中在6月份完成存管的平台最多,达到了19家。  3、城商行在对接银行存管方面更加积极,其中江西银行对接的平台就有16家。  有P2P业内人士曾撰文表示,P2P平台想要完成存管的难度不止在于大型国有银行不愿意提供存管,另一方面银行对平台提出的“门槛”要求也使得部分平台望而却步。  据此前获悉,民生银行资金存管准入门槛要点包括:“网络交易平台”实缴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平台实际控股股东为政府、大型国有国企、主板或中小板上市公司、大型金融机构、知名互联网企业或该平台已获得知名股权投资机构的投资;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民生银行要求平台“如有监管要求,已按照监管政策在监管部门或监管部门认可的自律性组织完成审计备案”。  而在技术对接方面,不同的平台、业务模式和操作习惯均不一样,平台与银行的存管系统几乎要量身定制,通道上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的高要求,也使得对接进程缓慢。  北京大学新金融和创业投资研究中心研究员陈文认为,长期看,真正能解决互金行业存管难题的还是P2P存管生态链的落地:由P2P业内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前期尽调,把关该生态链中互金平台的准入门槛,多家银行在该生态链内竞相提供账户体系服务,而由数据公司搭建各个模板的账户体系,并在做好银行前端数据处理服务的同时,承担起对于系统维护工作。  陈文称,理论上,1家银行可以为多家平台提供存管服务,而1家平台可以与1家或多家银行发生存管业务合作,双方的合作关系会更加平等。  已完成银行存管系统上线的P2P平台汇总  当前P2P平台银行存管模式  第一种,直接存管模式。这种模式是最普遍也是最能得到认可的模式,银行为投资人和借款人分别开设独立账户,实现资金与平台隔离,避免平台自行操作资金挪作他用,同时,也为平台开设风险备付金独立账户,这笔资金的流动将受到银行的全程监控。  第二种,第三方支付+银行联合存管。这种模式在对接上更有优势,联合存管的主体是银行存管,即平台与银行、与支付公司签订协议,第三方支付提供成熟的技术支持和个性化的解决方案,能使得平台与银行之间进行快速对接,有降低成本和节约时间的好处,这种存管模式在规定出台以前很受推崇,但同时也受到了质疑,因为第三方支付在这个流程中充当了资金操作者,这样一来,无非就是监管对象从平台转移到了第三方支付上罢了,显得多此一举。随后,《暂行办法》的规定似乎将这种模式否定了。  第三种,银行直连存管模式。网贷平台在银行开通直接支付结算通道,不需要先充值再投资,在交易上,投资人直接通过银行在线操作,同账户进出,可以理解为平台和银行是内嵌关系,使用这类存管模式的平台相对较少。  近期文章精选  1互金整治“现场检查取证”细节曝光 律所、会计事务所进场  210月份P2P平台成交额百强榜  3“区块链+跨境支付”的风继续吹,SWIFT应该颤抖吗?  4毕马威发布2016年Fintech全球百强榜 涉及17个国家、11个行业  5独家 |《消费金融技术驱动洞察报告》 附完整版PPT  6独家 | 网贷资金存管指引已定稿 允许“大账户+小账户”模式  7再造一批BAT、重建国际货币体系,物联网金融凭什么?  8致命的网贷限额:5000亿贷款退出,抽贷引发生死劫?  9网贷监管细则白话版:900字看清问题实质  10深度 | 中国P2P借贷行业十大趋势:窗口期基本关闭 科技应用加深   更多新金融原创资讯与分析,点击最后阅读原文进入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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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经综合报道
  8月13日至14日正值周末,却发生了两件大事,一件是霸占各大娱乐头条的宝强离婚,一件是霸占P2P网贷行业新闻头条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出台,这两件大事分别迅速在网民和P2P网贷行业从业人员中掀起讨论热潮。从征求意见稿中,可以看出不仅对接入的P2P网贷平台和存管行的资质和职责做出高要求,还对存管业务规范作出详细的要求,也因此在行业中引起热议。笔者将在下文对征求意见稿进行解读。
  平台接入资金存管门槛高
  征求意见稿对接入资金存管的网贷平台的资质作出五点要求,简单概括为取得营业执照、在工商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取得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具备完善的内部业务管理、运营操作、稽核监控和风险控制的相关制度以及监管部门要求其他条件。其中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和有相应的电信业务许可证这两点要求是目前绝大部分平台都无法满足的,也成为平台接入资金存管的最大难题。
  首先,完成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方面,虽然早在去年12月28日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就曾要求平台携带有关材料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但是执行效果却不好,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关于P2P网贷平台备案登记的相关规则还没有落地,就目前来说这一要求平台较难实现。因此,此次征求意见的实施过程中,需要银监会与相关监管部门搭配合作,促使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尽快落实备案登记相关政策,不然很难实现征求意见稿要求。
  其次,需要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方面,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就是我们常说的ICP经营性许可证,也称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其实也早在去年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就曾提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还应当依法向主管部门履行网站备案手续,涉及经营性电信业务的,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其中经营性电信业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据盈灿咨询不完全统计,以已与签订直接存管协议的130家P2P网贷平台为例,其中仅有31家获得ICP经营性许可证。虽然目前绝大部分平台都进行了ICP备案,但仅有少数平台获得ICP经营性许可证。
  表1 签约平台的ICP经营性许可证情况
  130家P2P签约直接存管 仅31家拿ICP证(附名单)
  银行开展存管业务门槛增高
  征求意见稿不仅对平台提出进入门槛要求,对存管行的资质、存管系统技术和业务规范也都作出相应的详细要求。首先,银行需满足有专门负责网贷资金存管部门,有自主开发运营的网贷存管系统,到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备案等六项资质要求才能开展存管业务。目前已开展资金存管业务的部分银行并未满足要求,如目前恒丰银行所开发的存管系统就没有符合征求意见稿中存管业务技术系统要求,但是银行如果有开展存管业务的意向的话满足这六项要求并不困难。其次对存管系统技术和业务规范的高要求能更有效地隔离平台自有资金和投资人的资金,避免平台直接触碰资金,杜绝资金池的可能性。
  此外,对银行作出的六点门槛要求和业务规范要求,特别是设立专门部门和自主开发运营存管系统不仅将会增加银行的成本,而且对银行技术有较高考验。因为银行本身对P2P网贷平台资金存管系统并不熟悉,需要从头开发资金存管系统,对技术要求较高,人工成本和运营成本均会相应增加,而且开发周期也会较长。
  信息披露再次被提及
  征求意见稿再次提及到平台信息披露。与8月1日中国互金协会刚发布的《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征求意见稿)》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不同的是,此次信息披露的主体不再是平台自身,而是存管行。
  征求意见稿指出存管行需按要求定期出具网贷机构资金存管报告,对网贷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网贷平台的交易规模、借贷余额、存管余额、借款人及出借人数量、逾期率、不良率、客户数量、平均借款期限及借款成本等信息进行公开披露。从中不难看出信息披露仍是监管的重点,由存管行进行公开披露逾期率和不良率等关键信息更具有权威性和更真实,当然这些关键性信息的披露直接将平台的运营情况、风控水平和资产质量摆在投资人面前,让市场检验和选择,进行新一轮的优胜劣汰,逾期率较高和经营状况不好的平台将面临出局。
  联合存管或被判死刑
  征求意见稿中最引起行业人士热议的条款就是“存管银行应对客户资金履行监督责任,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从该条款看目前备受关注的联合存管并不符合这个要求,或被判死刑。联合存管是由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推出联合存管方案,存管行开设平台存管账号,负责用户账户监管和资金存管功能,第三方支付担任技术辅佐,提供资金结算及所需的终端设备,是由第三方支付是为出借人和借款人代开结算资金账户和提供资金结算,并担任技术辅佐,其实系统也是由第三方支付公司和平台主导开发,这与征求意见稿中的条款要求是相违背。值得注意的是,这并没有判第三方支付死刑,征求意稿中并未指出不能利用第三方支付作为支付通道,未来第三方支付可能会以纯支付通道的形式出现在行业中。
  据盈灿咨询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15日,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的平台有130家,其中上线直接存管系统的平台有39家。而与银行签订联合存管的平台有46家,其中上线联合存管系统的平台有24家,这些平台和银行或面临整改。
  明确责任,为存管行免责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平台除必要的披露和监管要求外,不得用存管人做公开营销宣传。存管行担任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人不应被视为对网络借贷交易以及其他相关行为提供保证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存管行不对网贷资金本金及收益予以保证或承诺,不承担资金管理运用风险。这些条款不仅要求平台不得利用存管行作为宣传噱头,还为存管银行对平台经营风险兜底方面进行免责,明确告知投资人存管行不审核项目真实性和不保证收益,需自行判断真实性和承担责任,明确存管责任。由此可见监管层是鼓励银行积极开展资金存管业务,尽量消除银行开展资金存管业务的顾虑。
  《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首次对资金存管的定义、存管人和平台的资质、业务规范和职责进行详细解释,让P2P网贷行业参与者更清晰地认识资金存管,规范了资金存管业务,让银行和平台有政策可依。同时其对行业的高门槛无疑将增加平台的运营成本,预计部分中小平台将面临清场出局,行业将进行新一轮洗牌。但资金存管的真正落地确实有效地避免平台直接触碰资金和杜绝资金池的可能性,引导整个行业朝着规范有序的方向前进。
(责任编辑:余圆 UF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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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热线:86-10-
客服邮箱:随着监管日趋明确,未来P2P平台与银行的合作加速升温。银行资金存管作为网贷行业&安全行驶&必然通道,对于P2P平台而言,既然选择了远方,即便再难,也只能风雨兼程。
金融之家9月30日讯 & &ICP和EDI莫名其妙地成了互金圈的新晋&网红&,在此前并无过多走入投资者们的视野。
一心求合规的P2P平台,赚得满钵满盆的黄牛党中介,还有&造星&好手的媒体,联合把这两个互联网术语科普了千百遍。有一点很可笑,在没有相关政府部门出台正式文件前,讨论那么多的他们谁也不知道要办理哪个证?
因此,作为前&网红&的银行资金存管被抢了风头后,表示不服。事实上,在8月14日银监会所颁发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中指出了办理资金存管业务的前置条件&&&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获得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换言之,ICP/EDI都只是作为存管业务的&门槛&而存在。
也就是说,P2P平台要想坚持合规之路,银行资金存管才是&隐性牌照&。&只有银行存管系统建立,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资金池,保障客户资金安全。&新联在线副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陈智诚表示,银行资金存管能将绝大部分鱼目混珠、实力弱小的平台筛选出去,网贷行业合规化将是大势所趋。
银行存管到底有多难,以下是你所不知道的5个真相。
真相一:数据并不美好,上线平台不足60家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自8月24日银监会向银行下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之后,1个多月时间里,全国正式上线银行资金存管业务的P2P平台才3家,北上广仅新联在线1家。而截至2016年9月底,全国约有55家P2P平台上线了银行资金存管业务(不包括联合存管模式),占正常运营平台数量2235家的2.46%。
*截至9月28日,已上线资金存管业务的P2P平台(银行直连、银行存管两种模式)
从数据上看,并不美好。&上线存管业务平台数量之少,无不折射出传统金融对互金行业&长尾效益&的疑虑和担忧。&陈智诚坦言,所幸在政策以及官方舆论上,都一定程度地肯定和推动了资金存管的执行。
从此前宣称已签订银行资金存管系统的平台来看,存管业务主要分三种模式:银行直连、银行存管和&银行+支付公司&联合存管。根据《办法》所提出的&存管银行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联合存管这种模式或许已经被判&死刑&。
这进一步地缩减了P2P平台上线存管业务的数量,也让中小平台的存管之路走得更为艰难。
真相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仅7家开展存管业务
我国现有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从记者统计的数据来看,携手P2P平台合作开展存管业务的只有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浙商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恒丰银行这七家。
&事实上,在跟不同的银行谈合作前,你首先得要进了他们的&白名单&。&华南区一家已接入银行存管的P2P平台高层人士表示,在银行方他们合作的候选P2P平台里,平台的舆论口碑、媒体曝光量、行业排名等均会列入银行的日常舆情监控。签约之前,银行还会对平台的实缴资本、股东背景、业务流程、风控水平、交易资金总量、交易流水等指标,进行一系列的严苛考察。
其实不难理解银行方,特别是大型商业股份制银行,对网贷资金存管业务所采取的谨慎观望态度。其一,互联网金融作为传统金融的有效补充,在风控流程的规范化、管理运营的法制化上,相比银行还处于落后地位。其二,金融风险所固有的传染性,让银行更为之小心翼翼。
&在双方合作中,P2P处于被选择的地位。&一位资深的P2P从业人员透露,银行没有任何指定性的义务和责任去履行或者配合存管业务的开展,这大大增加了彼此合作的难度。银行主要从自身业务的发展战略和方向出发,同时会考察当地网贷行业整体数量和质量,通过层层审核才会签订存管业务。
真相三:不同银行存管有不同的风控审核机制
银行存管是否真的如&定海神针&般保护投资者的资金安全?据媒体爆料,部分银行&只确保资金指令的真实合法,防止客户资金被平台非法挪用&,无须对&网贷平台的投资项目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更不为任何平台风险担责。
但同时,也有部分银行对存管的平台对&网贷平台的投资项目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陈智诚表示,&不同的银行对存管业务有不同的风控和审核标准。&
真相四:银行合作标准&&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
银行是否愿意与P2P平台合作,除了对风险控制之外,存管收益也是衡量的标准。据知情人士表示,银行目前的收费模式主要为缴纳保证金,并且以&年费+交易笔数费率&收费。前者要求垫存数百万级资金在银行,后者根据平台交易规模以及交易活跃度来收取费用。
《指引》中规定,存管人根据存管金额、期限、服务内容等因素与委托人平等协商确定存管服务费,不得以开展存管业务为由开展捆绑销售并变相收取不合理费用。而据行内人士透露,部分银行一方面通过客户充值拉动银行存款业务,一方面通过广告的形式搭售理财产品,从而降低了存管系统的用户体验。
真相五:对P2P而言,存管业务最大成本是用户流失
银行资金存管系统难度系数高,最直接体现在人力配置的成本上。据多名P2P平台负责人表示,在启动资金存管系统到最后正式上线,公司的产品、支付、系统运维、开发工程师、测试、交互设计等相关人员全都扑到这个项目的开发过程中,人力成本很高。
据媒体相关报道,一个从零开始打造的资金存管系统,双方投入的人员配置均在30-50人之间。但这不是最令人担忧的成本考量。&接入银行系统,网站无论是从投资流程到页面设计都要重新调整,因此独立开发了新的网站版本。最担心的事是,原有客户对整套系统会否产生不适而造成用户流失。&陈智诚坦言,&因此我们推出新旧两个版本,同步推出详尽的官方操作指引,让用户去适应新版本,慢慢将用户从旧版本引流到新版本上。&
让用户去适应新的操作习惯是一个长期过程,如果用户因为不适应而产生退出心理,这是任何一家P2P平台承担不起的成本。
随着监管日趋明确,未来P2P平台与银行的合作加速升温。银行资金存管作为网贷行业&安全行驶&必然通道,对于P2P平台而言,既然选择了远方,即便再难,也只能风雨兼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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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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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12:08解读:P2P银行存管是什么概念?_网易财经
解读:P2P银行存管是什么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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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指导意见》正式出台,其中要求平台设立,引发业内广泛关注。那么,银行存管到底是个什么概念呢?笔者查阅资料,尝试进行详细解读。资金存管最初是在证券行业中诞生的。用户进行证券交易的资金,一开始是由证券公司在银行建立一个账户直接管理,但这样存在很大的风险,因为证券公司可以直接挪用用户的资金,而没有任何束缚。后来,监管层要求客户资金必须统一由商业银行存管。在这种存管模式下,证券公司只负责客户证券交易的管理,资金结算与管理由银行负责。需要重点注意的是,为防范券商虚构交易,挪用客户资金,银行能够同时根据证券登记公司的交易结算数据和券商的证券交易、股份管理数据进行核对,避免用户资金被挪用的可能性。该制度有效地在证券公司与客户资金间建立了隔离。也就是说,每一笔资金的流动,是有真实的证券交易背景的,并有数据纪录,银行可以核对数据。延伸到P2P行业,简而言之,银行存管就是:由银行管理资金,平台管理交易,做到资金与交易的分离,使得平台无法直接接触资金,避免客户资金被直接挪用。但这样衍生出一个问题,当P2P投资者的资金划转时,银行以哪种数据或信息,来对交易的真实性进行比对?前人人贷CEO顾崇伦认为,P2P的标的小,数量多,建立类似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成本会很高;此外,即使建立类似的第三方登记中心对各家P2P机构的交易进行登记,也无法对所有P2P标的的真实性进行有效地校验和保证,因为校验的工作量是巨大的。回过头来,我们看一下本次意见原文,原文指出:“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客户资金存管账户应接受独立审计并向客户公开审计结果。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管,并制定相关监管细则。”这段表述有两个核心信息点,即监管层所认定的存管,应当:1&#65380;客户资金和平台本身资金分开管理。2&#65380;客户资金账户接受独立审计,并公开审计结果。这至少对于资金存管进行了基础定义,可想而知的是,那些台公司运营资金与客户资金也混淆不分的草根班子,将彻底被监管否定。而另外,平台真实的客户资金存量,将被公之于众,而这些数据,是经过审计的!意见中还留有伏笔,即“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制定相关监管细则。”
也就是说,目前对于存管的定义与要求,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是否要求做p2p的投资端与理财端严格对应,从额度到期限一一对应?是否要求每一笔资金流转,都有相应的交易凭证做核对?都还有待具体的细则。可以确定的是,至少指导意见没有在这些方面做完全的限制,一切还有待银监会监管细则。(本文来源:P2P观察 作者:石万佳))
本文来源:网易财经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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