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 非机动车是应该买交强险还是买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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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变机动车你买保险了吗?交强险或代替电动车险
作者:陈芳
  浙江在线09月14日讯 这几天,三门的(化名)一家寝食难安,因为电动车伤人,他将承担16万元的巨额赔款。当法官告诉他,如果买了交强险就可以不用赔这么多,他悔得肠子都青了:“当初为什么不买交强险?”  次要责任赔了16万  事情还得从去年8月26日说起。那天,王林的三轮电动车与邵某的燃油机动车发生刮擦,造成邵某左小腿毁伤、左颞叶脑挫伤、枕骨骨折、蛛网下腔出血。  三门县公安局交警队认定,认定两人无证驾驶机动车,邵某会车时未减速靠右通行,其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王林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机动车,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邵某受伤后,在医院接受了左小腿截肢手术等治疗。因伤产生的各项损失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共计23万多元。  因双方就赔偿款意见不同,邵某将王林告上了法院。近日法院判决,王林赔偿给原告各项损失16万多。  如有买交强险只需赔4万  为什么负次要责任,却要赔这么多?  办理该案件的法官告诉记者,主要是因为王林驾驶的车辆被交警部门认定为机动车,而该车辆并未交强险。根据《浙江省实施办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机动车发生事故后,在有责的情况下,如未投保交强险,则对受害人的损失,驾驶员要在交强险限额内(包括医疗费用限额10000元,伤残限额110000元,财产限额2000元)先予赔偿,对超出部分再按责任比例来负担,而不是直接按照事故的责任比例负担损失。  法官所说的交强险,指的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如果他买了交强险,此次事故他只需承担4万元的赔偿,可减少12万元。”法官表示,很多车主缺乏买保险的意识,等到出事了才后悔。  交强险或代替电动车险  9月1日起,《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正式实施。按照新国标,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将被作为轻便摩托车而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照道理,凡是机动车都需要购买交强险才能上路。”椒江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永龙告诉记者,但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新的相关规定,所以在管理上还是按照老办法。  即便国家还未硬性规定,新国标的实施,对广大车主来说,还是一大利好消息。  “国家对机动车购买保险有强制规定,但对电动车以前是没有的,所以车主想买也没地方买。”人保车辆保险部经理潘云彪说,新国标的出台,对车主和保险公司均为利好。  潘云彪向记者解释,此前关于电动车保险,大多数是“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但对参保的电动车设有“门槛”,即不包括未经公安机关交通主管部门登记并核发牌证的电动车辆。但记者了解到,只有符合国标的电动车才可以在车管所上牌,超标电动车只能进行防盗备案登记。而市场上,真正符合国标的电动车只占小部分,这意味着,大部分“超标电动车”无处买保险。  新规对车主和保险公司均有好处  “如果强制规定后,以我们公司为例,50CC以下的轻便摩托车的只需每年60元,50CC到250CC排量的摩托车的保费是156元,最高赔付是12万元,对车主来说当然是好消息。”潘云彪说。  那对保险公司而言呢?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此前各家保险公司的电动,几乎全部遇冷。“刚推出时有人保,一段时间后就无人问津了。”平安财险个人业务部经理杨敏说,久而久之,保费低,赔付高的尴尬,让很多保险公司都不太愿意推广此类险种。  “交强险代替电动车险后,参保人员肯定大大增加。”潘云彪说,对公司自然有好处。  车主如何才能投保交强险呢?  潘云彪说,首先要明确自己的车确实属于机动车范畴,然后去车辆管理所上牌,之后凭行驶证和身份证就可办理保险业务。至于还未上牌的新车,可以凭购置发票和车辆合格证进行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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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也有第三者险,你知道吗
  最重要的还是遵守交通规则
  近日,市区某公司的员工金某在骑电动车上班途中,不小心将一位老太撞倒致重伤。至今,老太仍住在医院重症监护室里,昏迷不醒。要支付伤者的巨额治疗费,金某倍感压力。这段时间,金某所在公司的领导和同事得知实情后,为金某筹集了近2万元。
  记者21日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在每天的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车的占到三分之一,城区因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平均每天有30多起。电动车事故量大幅度攀升,与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有关,超速、闯红灯、逆行、驶入机动车道、随意变道、超载等行为,极易导致交通事故。
  机动车有交强险、意外险等保障险种,一旦出了事故,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大大减轻了出险车主的经济负担。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大多数人没有投保,因此,电动车引发的事故处理纠纷时有发生。使用电动车的人大多来自中低收入家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赔付能力较低,尤其造成人员重伤时,有责无能的矛盾较为突出,给事故赔偿和调解带来极大困扰。
  记者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公司了解到,该保险公司两年前就推出了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投保人每年交纳120元保险费,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按照实际情况,最多的可获赔11万元。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主要是针对第三方受伤进行赔偿,即电动车伤人事故,只赔付被电动车撞伤的一方。
  大多数电动车主并不了解电动车也可以投保,也有的车主知道电动车有第三者责任险但不愿意投保。由于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没有相应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施行电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制度。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公司业务员陈建英介绍说,保险公司曾在多家电动车经营门店向经营者和消费者推荐第三者责任险,主动购买第三者责任险的人寥寥无几,电动车保险遭冷遇。
  业内人士说,购买保险的电动车,必须在车管部门登记上牌。电动车上牌只需15元,没有上牌或无法办理上牌的电动车,都买不了保险。买一份保险,对于车主来说,就有了一份保障。当然,最重要的还是遵守交通规则,安全第一。
  (报料人:徐先生)&&&新闻热线:021-
电动车买保险是否可行
&nbsp&nbsp&nbsp&nbsp电动车凭借快捷、轻便的特点,成为南昌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与此同时,电动车也给市民带来了诸多烦恼:交通事故多发,雨天容易摔倒等,尤其是牵扯到赔付时,由于没有保险,往往让一些市民一筹莫展。&nbsp&nbsp&nbsp&nbsp不过,随着9月1日南昌市“史上最严”的《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目前,江西已经有两家保险公司试水“非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nbsp&nbsp&nbsp&nbsp数据&nbsp&nbsp&nbsp&nbsp南昌“电驴”交通事故死亡率达68.35%&nbsp&nbsp&nbsp&nbsp电动自行车俗称“电驴”,已经成为很多市民日常必备交通工具,南昌市公安交管局数据显示,2015年,南昌大约有138万辆电动车,其中有80万辆将要上牌。然而,电动自行车安全系数低,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差,在道路行驶时,交通事故频现,甚至成夺命凶器。&nbsp&nbsp&nbsp&nbsp近日,南昌市公安交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发生按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294起,共231人受伤。其中,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79起,占总数的26.87%;死亡54人,占总死亡人数的23.04%;受伤57人,占总受伤人数的24.68%。从这组数据可以看出来,去年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死亡率高达68.35%。&nbsp&nbsp&nbsp&nbsp调查&nbsp&nbsp&nbsp&nbsp市民对电驴上保险认知度低,出事后索赔难&nbsp&nbsp&nbsp&nbsp与以上重大交通事故相比,电动车造成的剐蹭和轻微碰撞更为频繁。记者从南昌市交警部门获悉,因为电动车无牌无证无保险,事后理赔能力弱,一旦出现事故,赔付往往成难题。例如3月17日,市民陈女士骑电动车去看望亲戚,不料在红谷八路街道与另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对方左腓骨上端骨折。此次交通事故划分为陈女士负全责。然而因为经济困难,陈女士在支付2000元医疗费后便开始逃避责任。尽管对方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但因生活拮据,让索赔也成了难题。&nbsp&nbsp&nbsp&nbsp此外,记者连日来在路面上采访了不少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知道给电动车买保险的人并不多。&nbsp&nbsp&nbsp&nbsp“一些电动车驾驶人为逃避赔偿,要么不承认侵权的事实、要么逃逸,或者无力支付,使受害人损失难得到赔偿。”江西浩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刚说,电动车价格虽然不过数千元,但是发生交通事故,侵权赔偿款上万元很正常,遇有严重伤亡的可达几十万元。许刚认为,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电动车强制保险制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被明确确定为非机动车,而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配套的《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至今没有强制要求电动车投保交强险,这是电动车买保险认知度低的主要原因。&nbsp&nbsp&nbsp&nbsp破局&nbsp&nbsp&nbsp&nbsp南昌出台管理条例让保险有了可行性&nbsp&nbsp&nbsp&nbsp一险企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以前很多企业不愿涉及电动自行车保险,主要是因为电动车无法按照机动车购买强制性保险。第一,它不像机动车有唯一编码与车牌;第二,驾驶员也无须取得相应的牌照资质。例如,一辆电动自行车出了事故,拿着其他人同品牌型号的车的保单来报案,是很难识别的。&nbsp&nbsp&nbsp&nbsp“现在南昌规定电动车必须上牌,车主与电动车基本上可以对上号,降低了很多保险企业的经营风险,另外《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中也提到,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人身伤害险和财产损失险。”江西一家推出电动自行车保险的公司市场经理熊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已经有两家保险企业在江西推出了“非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保费从50元~200元不等,保障期限都是一年。例如,一款售价100元的非机动车保险,对非机动车驾驶人遭遇交通事故时最高有10万元意外保障。(信息日报记者洪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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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买保险是否可行
日 08:28 来源:中国江西网
&nbsp&nbsp&nbsp&nbsp电动车凭借快捷、轻便的特点,成为南昌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与此同时,电动车也给市民带来了诸多烦恼:交通事故多发,雨天容易摔倒等,尤其是牵扯到赔付时,由于没有保险,往往让一些市民一筹莫展。&nbsp&nbsp&nbsp&nbsp不过,随着9月1日南昌市“史上最严”的《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目前,江西已经有两家保险公司试水“非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nbsp&nbsp&nbsp&nbsp数据&nbsp&nbsp&nbsp&nbsp南昌“电驴”交通事故死亡率达68.35%&nbsp&nbsp&nbsp&nbsp电动自行车俗称“电驴”,已经成为很多市民日常必备交通工具,南昌市公安交管局数据显示,2015年,南昌大约有138万辆电动车,其中有80万辆将要上牌。然而,电动自行车安全系数低,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差,在道路行驶时,交通事故频现,甚至成夺命凶器。&nbsp&nbsp&nbsp&nbsp近日,南昌市公安交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发生按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294起,共231人受伤。其中,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79起,占总数的26.87%;死亡54人,占总死亡人数的23.04%;受伤57人,占总受伤人数的24.68%。从这组数据可以看出来,去年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死亡率高达68.35%。&nbsp&nbsp&nbsp&nbsp调查&nbsp&nbsp&nbsp&nbsp市民对电驴上保险认知度低,出事后索赔难&nbsp&nbsp&nbsp&nbsp与以上重大交通事故相比,电动车造成的剐蹭和轻微碰撞更为频繁。记者从南昌市交警部门获悉,因为电动车无牌无证无保险,事后理赔能力弱,一旦出现事故,赔付往往成难题。例如3月17日,市民陈女士骑电动车去看望亲戚,不料在红谷八路街道与另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对方左腓骨上端骨折。此次交通事故划分为陈女士负全责。然而因为经济困难,陈女士在支付2000元医疗费后便开始逃避责任。尽管对方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但因生活拮据,让索赔也成了难题。&nbsp&nbsp&nbsp&nbsp此外,记者连日来在路面上采访了不少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知道给电动车买保险的人并不多。&nbsp&nbsp&nbsp&nbsp“一些电动车驾驶人为逃避赔偿,要么不承认侵权的事实、要么逃逸,或者无力支付,使受害人损失难得到赔偿。”江西浩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刚说,电动车价格虽然不过数千元,但是发生交通事故,侵权赔偿款上万元很正常,遇有严重伤亡的可达几十万元。许刚认为,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电动车强制保险制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被明确确定为非机动车,而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配套的《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至今没有强制要求电动车投保交强险,这是电动车买保险认知度低的主要原因。&nbsp&nbsp&nbsp&nbsp破局&nbsp&nbsp&nbsp&nbsp南昌出台管理条例让保险有了可行性&nbsp&nbsp&nbsp&nbsp一险企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以前很多企业不愿涉及电动自行车保险,主要是因为电动车无法按照机动车购买强制性保险。第一,它不像机动车有唯一编码与车牌;第二,驾驶员也无须取得相应的牌照资质。例如,一辆电动自行车出了事故,拿着其他人同品牌型号的车的保单来报案,是很难识别的。&nbsp&nbsp&nbsp&nbsp“现在南昌规定电动车必须上牌,车主与电动车基本上可以对上号,降低了很多保险企业的经营风险,另外《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中也提到,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人身伤害险和财产损失险。”江西一家推出电动自行车保险的公司市场经理熊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已经有两家保险企业在江西推出了“非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保费从50元~200元不等,保障期限都是一年。例如,一款售价100元的非机动车保险,对非机动车驾驶人遭遇交通事故时最高有10万元意外保障。(信息日报记者洪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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