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现售保障型保险产品停售要停售

停售将至,短期理财型保险还能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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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9月12日电
题:停售将至,短期理财型保险还能买吗?
  新华社记者 谭谟晓
  一大波保险产品将停售,短期理财型保险首当其冲,保障型产品将成主流。老百姓关心的是,短期理财型保险还能买吗?
  根据保监会5月发布的“134号文”,即《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10月1日前,保险公司要对“快速返还型”年金保险等产品完成自查和整改。
  记者采访多家保险公司了解到,部分公司已经停售与通知规定不相符的产品,个别公司正抢抓最后的时间搞“促销”冲保费。
  目前市场在售的一些年金保险以“主险分红型年金+附加万能账户”形式为主,期限短,即交即领,具有快速返还、收益高等特点,受到部分消费者青睐。
  专家表示,在10月1日之前,这些理财型保险产品仍是合规产品,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但这些产品保障成分较低,“收益率”也在下降,不是投资首选,要做好权衡。
  短期理财型保险产品将停售,保险公司必须在开发符合监管要求的新产品上下力气了。
  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教授朱铭来认为,保险公司开发设计保险产品时更多要往“保障”这个方向上靠,也就是说,目前市场上的理财型保险产品可能要进行重构。
  近年来,个别公司的万能险等产品发展走了样,把本是长期保障型的产品做成了短期理财型产品,成为此次整改的主要险种。记者走访中国平安、新华保险等保险公司发现,“134号文”对这些长期以来坚守“保障”的公司影响不大,他们的一些做法值得中小公司借鉴和学习。
  “以代理人渠道(自有渠道)销售长期保障型产品是中小公司转型的一个好方式。”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兼首席保险业务执行官李源祥说,平安人寿的万能险是保障型产品,保额高,期限长,侧重向客户提供死亡、意外等一揽子风险保障服务。
  他说,保险公司要合理设置保额和保费,通过拉长保险产品期限,扩大风险覆盖面,提高保障功能等吸引客户。
  专家表示,万能险之所以“万能”,是因为它可以被设计成各种类型的产品。如果设计成定期交费、保额适当的产品,保障期限拉长了,保障范围扩大了,保障额度大幅提高,它就和终身寿险没有差别了,这也是万能险转型的有效方法。
  华夏保险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司正按监管要求调整产品结构,压缩理财型产品规模,将长期期交与风险保障作为业务发展重点。到8月31日,中短存续期产品保费占比下降至17%。
  保障的归保障,理财的归理财。未来保险产品名称将更清晰明了,产品定名、产品说明书以及相关产品宣传材料中不得包含“理财”“投资计划”等表述。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对违反监管规定开发设计人身保险产品,或通过产品设计刻意规避监管规定的,保监会将依法采取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产品等监管措施,并严肃追究公司总经理、总精算师等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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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上市公司高管指出,上市公司理财资金规模显著增长与实体萎靡、传统行业不景气有关。
银行理财目前已成为普通百姓投资理财的主要方式之一,但由于销售误导、风险提示不足等问题,银行理财也随即成为消费者投诉的高发地。以前购买的保障型 保险产品 现在已经停售了,想增加保额,还可以吗?给我讲一下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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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购买的保障型 保险产品 现在已经停售了,想增加保额,还可以吗?给我讲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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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具体看是什么险种,一般只有万能险是能调整的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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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售的,肯定不能增加保额了。可以考虑购买同类型的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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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3月开始,保监会不断收紧中短存续期产品,2017年“134号文”(即《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印发后,众多保险公司更是需要在10月1日之前停售大量快速返还产品以及所有附加万能险以及附加投连险,业绩压力陡然加大。在10月1日之前尽可能多的完成全年任务成为诸多险企的典型心态。加上行业转型期个险渠道再度“走红”,个险人力暴涨,销售误导有所抬头。
根据保监会公布的上半年投诉数据显示,人身险公司上半年投诉总量为23433件,超过80%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与销售误导相关,包括夸大保险责任或收益、以其他金融产品名义进行不实宣传、营销扰民等。
如今,距10月1日仅剩40余天时间,在这之前,恐怕还将有一波销售误导来势汹汹,『慧保天下』整理了4类12种常见的销售误导行为,提醒大家注意识别,远离套路。
误导、虚假宣传
1、帮助投保人隐瞒病情、降低职业类别投保,甚至代替签字;
2、夸大保险责任、回避除外责任,导致保户不知道真实的保险责任;
3、宣称产品预定利率高,但是利率高不代表保费一定低,不代表实际的高收益;
4、宣称产品保障全面,实质是把好几份合同钉在一起;
个别保险代理人在销售保险产品时,为了把握“来之不易”的机会,会帮保户隐瞒病情,或者降低职业类别方便迅速签单。保险公司虽然有核保环节,但是真正出现问题,其解释也往往是保户隐瞒病情,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保险公司不同意给付保险金,但同意退还保单的账户价值(即现金价值)。该类行为大多出现在健康险产品的销售环节,最终结果往往是保户感觉受骗而进行投诉,长期累积必然直接影响保险行业的形象。
现阶段,国人保险意识虽有上升,但是真正了解保险产品的人毕竟是少数。加之,近两年万能险、投连险的异军突起,更多国人将保险作为一种理财产品在投资。营销员在销售产品时往往会将演示利率、预定利率当作实际利率进行宣传,甚至将“万能险”描述为无所不能的汇集医疗、健康、投资等功能于一身的明星产品。但是,真正等到产品到期后,保户得到的实际收益与宣传差距颇大,后续的投诉陆续跟来,给整个保险业形象造成了更多的负面影响。
5、宣称产品第一、最好、最全面、最便宜;
6、断章取义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权威媒体报道,为保险业、保险产品背书;
7、不断展示公司奖项或产品奖项,过度宣传附加服务而忽视产品本身;
近几年,随着保险热度上升,“保险”相关内容在央视和人民日报等权威媒体的曝光频率不断增加。保险营销也借势走上“高大上”之路:营销员断章取义,将这种正常的曝光“升华”成销售手段,利用央视等权威媒体“背书”来增加信誉度,让投资者“放心”——这是保险营销惯用的一张牌。保险是合法的金融产品,哪一天不需要权威媒体背书,保险业才真正算获得国人认可。
“新推出的XXXX产品,绝对秒杀其他公司同类产品”、“xx保险公司刚刚获得了xxxx奖项”……类似种种话术,也是营销员自我包装的表现。如同借央视等背书,类似行为是不断强调公司多么厉害,产品多么神奇,但这恰恰弱化了保险产品自己的“势”,是一种对保险业的不自信。
目前国内保险市场有200多家保险公司,保险产品更是数不胜数,但是各家保险产品同质化严重,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营销员一定要到处强调公司实力、产品能力。
8、赠礼、返佣,虽然被告知是违法行为但仍然难以根治,保户可能因小失大;
9、称自己也投保了某产品,“以身作则”式宣传,但不是每款产品都能匹配每个人;
以礼品、返还佣金等手段诱导保户购买保险产品屡见不鲜,比较常见的比如近段时间购买车险赠送油卡,虽然相关法律法规都对该种行为明令禁止,且屡屡整治,但是成效不大。
如果说车险销售赠送油卡还可以让消费者获得一定实惠,人身险赠礼则有时候更像是“买椟还珠”,为了“赠礼”投保保险产品,容易导致保户为了一时的利益忽略了保险的真实用途,为后续“恍然大悟”奋起投诉埋下了伏笔。
配合保险营销,很多礼品公司赚得盆钵满盈,推出的礼品也越来越花样繁多:端午有端午礼包,中秋有中秋礼包,凡是节假日都成为营销员抢购礼品的旺季。为拼业绩,营销员不惜自己花费不菲成本,促成了业绩,也成就了礼品公司。
10、造势停售、涨价、限购消息,传播虚假信息
11、无限扩大某条涉及保监会新闻,造成保户歪曲新闻理解;
前段时间,朋友圈里一条消息广泛流传:“《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于日起实施,返还型健康险即将停售,此后所有健康险均为消费型,有病赔钱,没病返本的时代已经终结……”,一些营销员借用“返还型健康险”表述混淆健康保险的特点和作用,并以此为产品“停售”造势,实为虚假宣传,借机促进产品销售。
该谣言一时之间愈演愈烈,保监会不得已出面辟谣,要求保险公司不得借用自查整改时机,虚假宣传,采取产品“炒停”等营销策略违规开展保险业务,违背保险最大诚实信用原则。
“134号文”成借口
12、假借“134号文”,称保险产品即将涨价。
近期,“134号文”又开始刷屏——本是为推动“保险姓保”而产生的一个文件,不成想却成为销售误导的由头。
真正的“134号文”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内容,作为消费者根本不可能去考证,就算看到的“原文照片”,实际上可能已经被万能的p图术处理过了,里面实际夹带了销售目的。到底“134号文”为何方神圣?请看,没错!『慧保天下』早在文件出台第一时间就做出了最全面的解读。
“134号文”字数虽不多,但针对目前市场上多种有可能“异化”为理财险的人身险产品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总之,这一回,光讲“保险姓保”是远远不够的,所有的人身险产品都要回归传统的设计思路以及设计理念。其中,引发人们最多关注的有两点:一是两全险以及年金险5年之内不得返还,二是万能险以及投连险不得以附加险形式存在。
保监会继续强化“保险姓保”理念,进一步压缩中短存续期产品的生存空间,而在10月1日之前必须停售的产品多是不符合该规定者,与“涨价”“太好而停售”没有任何关系,以此为理由进行宣传,典型的销售误导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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