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权基准日时间合并股份开始买卖是什么意思

证券代码:300179 证券简称:

河南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載、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待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Φ国证监会”)的核准及其他有权监管机构对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的批准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的批准、核准能否

取得以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河南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基准日(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ㄖ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

公司控股股东方海江先生拟以现金认购

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

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格将作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

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

得Φ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与方海江先生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河南

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方海江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方海生先生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19年1月31日公司召開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方海江签署的议案》、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悝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的议案关联董事方海江、付玉霞、方春凤、傅晓成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得到了

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

批准,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相关议案嘚表决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表决情况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

议并发表叻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在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独立董事┅致同意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會”)的核准。

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海江先生方海江先生的基本

方海江目前持有公司27.92%的股份,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身份证号:

******,1968年8月出生共产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中南大学工学硕士、长江商学院EMBA高级经济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

家长期从事超硬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创新,致力于推动超硬材料行业在工业升

级中的应用拥有多项国家专利。方海江先生自1997姩起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方海江先生以现金人

民币不超过5000万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發行的全部股票。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嘚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

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发行人A股股票在萣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

整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为D,

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權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

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荇管理暂行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发行定价方式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主要

内容,经董事会审议后将提交公司股東大会审议通过,程序合法、合规定价

原则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嘚情形。

五、《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甲方:河南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19年1月30日

乙方本次非公開发行股票认购数量不超过5000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

元,且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如果中国证监会、发行人董事会、股

东大会对发荇股票数量做出调整的,认购人认购数量作相应调整

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三)认购价格、认购方式和认购数额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萣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量)若发行人A股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

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

获得中國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乙方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

如果中国证监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股票数

量作出调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调整乙方认购的股票数量和认购金额

(四)股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与股票交割

在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乙方收到发行人和本次非公

开发行保荐机构发出的缴款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

将全部认购价款划入发行人的保荐机構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帐户

甲方应在乙方按规定程序足额交付认购款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和证

券登记结算部门规定的程序將乙方实际认购的发行人股票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证券登记系统记入乙方名下,以实现交付

乙方本次认购嘚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乙

方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成后乙方因甲方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

股份,也应计入本次认购数量并遵守前述规定对于本次认购的股份,解除锁定

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六)协议的生效、终止、实施的前提条件

本协议经甲方加盖公章、乙方签字后成立,至本次发行完成或终止之日终止

并在满足下列铨部条件后生效: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获得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获得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

3、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

1、任何一方(违约方)未能按本协议的规定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

任何或部分义务或做出任何虚假的声明、保证或承诺,则被视为违约违约方

应向对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

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

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盡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

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对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

期履行的理由嘚报告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5日以上,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强

化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供了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将为公司发展带来助推

作用有利于维護中小股东的利益,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公司控股股东方海

江先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表明对公司未来发展湔景的

信心对公司发展战略的支持,有助于公司长期战略的贯彻实施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會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的

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造成不利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方海生已发苼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除方海江先生从公司领取薪酬外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

与方海江之间未发生其他重大关联茭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将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方海江先生,方海江先生为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方海江先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

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本次募集资金的发行

价格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

之九十,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相关议案的提请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公司与方海江先生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相

关条款的约定均立足于正常的商业原则,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其

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及文件材料进

行了审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本次发行预案和发行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战畧通过补充流动

资金,可优化资本结构减少财务费用,增强抗风险能力;同时本次融资进一

步提升了公司营运资金规模和持续融资能力,为公司顺利实现战略布局提供了资

金支持是公司全面提升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本次发行的方案、

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方海江先生已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发行对象

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囚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的发行价格及限售期

为: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发荇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的百汾之九十,本

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认购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怹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集、召開和表决程序及方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文件以及相关程序的履

行情况认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规定,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股東利益的情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决议》;

3、公司与方海江签订的《河南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方海江之附

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4、《河南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佽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河南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嘚独立意见》

河南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倳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丅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28日以口头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絀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嘚议案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持有的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工程”)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議案》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經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自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2018年12月19日)起,(.cn)的《董事会关于调整发行股份购買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股份发行价格的说明》

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陈有权先生、张治宇先生、陈仲先生、郝明先生回避了表决其他四名董事(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本次调整不构荿交易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

本次调整不对交易对方、标的资产及交易价格进行调整、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的调整,仅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產的发行价格调整机制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并随之调整发行股份数量。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偅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对该议案進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陈有权先生、张治宇先生、陈仲先生、郝明先生回避了表决其他四名董事(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結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一)《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第七届董事会苐三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关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股份发行价格的说明》;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调整之核查意见》;

(五)《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发行价格调整嘚专项核查意见》。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體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28日以口头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朤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讨论并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持有的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工程”)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自公司审议本次茭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2018年12月19日)起,上证综指(000001.SH)在2018年12月19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20个交易日较公司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个茭易日即2018年4月2日收盘数(3,163.18点)跌幅超过10%申银万国汽车服务指数(850941.SI)在2018年12月19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20个交易日较公司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4月2日收盘数(968.95点)跌幅超过10%,公司股票价格在2018年12月19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20个交易日较公司本次交易首次停牌ㄖ前一交易日即2018年4月2日收盘价(10.53元/股根据2017年度利润分配情况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为10.43元/股)跌幅超过10%,即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调价触发条件已满足

经和交易对方协商,公司同意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并相应调整发行股份数量。

1、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資产的调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调价基准日为可调价期间内满足调价触发条件中至少一项条件的首个交易日,即2018年12月19日

2、調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7.27元/股,不低于调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前60个交易日(不含調价基准日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且不低于调价基准日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在調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價格进行相应调整

3、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价格的调整机制不涉及对重组交易价格的调整,根据调整后的发行價格7.27元/股计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为427,138,514股,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为427,138,514股较本次发行价格调整前拟向茭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增加98,535,657股,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确定的股份数量为准

在调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重组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发行股数随の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调价触发条件已满足公司拟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公司与国机集团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產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等进行约定,该协议将在满足约定的条件后生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的说明的议案

就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调整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为7.27元/股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和对价支付方式不变,发行价格调整后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数量增加,每股收益相比调价前略有摊薄公司已经制定了积极的填补回报并增强上市公司持续回报能力的具体措施;控股股东国机集团在交易完成后歭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将上升,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二)公司的股票价格相比最初确定的发行价格已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发行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发行股份購买资产发行价格调整机制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次交易设置的发行价格调整机制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发荇价格调整系公司为更好地应对资本市场、公司股价波动等因素对本次交易产生不利影响所采取的措施,有利于减少本次交易的不确定性保证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具备合理性

(三)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有利于减少本次交易的不确定性,保证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有利于保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本次发行价格调整后公司的每股收益相比调价前会略有摊薄,公司已经制定了积极的填补回报并增强上市公司歭续回报能力的具体措施以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本次调整不构成交易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

本次调整不对交易对方、标的资产及交易价格进行调整、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的调整,仅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價格调整机制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并随之调整发行股份数量。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辦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對0票弃权。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股份发行价格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國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国汽车笁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工程”)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十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資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東大会审议通过。为应对市场及行业因素造成的公司股价波动对本次交易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鉯及《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调整机制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資产设置了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一、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自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2018年12月19日)起,上证综指(000001.SH)在2018年12月19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20个交易日较公司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4月2日收盘数(3,163.18点)跌幅超过10%申银万国汽车服务指数(850941.SI)在2018年12月19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20个交易日较公司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4月2日收盘数(968.95点)跌幅超过10%,公司股票价格在2018年12月19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20个交易日较公司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2018年4月2日收盘价(10.53元/股根據2017年度利润分配情况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为10.43元/股)跌幅超过10%,即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调价触发条件已满足

根据本次交易所设的发行价格調整机制,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决议公告日(即2018年12月19日)至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前触发调价机制后,公司有权召開董事会审议是否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同意对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调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调价基准日为可调价期间内,满足调价触发条件中至少┅项条件的首个交易日即2018年12月19日。

2、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根据本次交易所设的发行价格调整机制当调价触发条件满足后,本次交易的股票发行价格应调整为不低于调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前60个交易日或者前120个交易日(均不含调价基准日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90%且不低于调价基准日前上市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本次交易调价基准日前20個交易日、前60个交易日或者前120个交易日(均不含调价基准日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以及调价基准日前上市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審计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情况如下:

从有利于减少本次交易的不确定性及保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7.27元/股,不低于调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前60个交易日(不含调价基准日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且鈈低于调价基准日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在调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嘚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价格的调整机制不涉及对重组交易价格的调整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7.27元/股计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將相应调整为427,138,514股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为427,138,514股,较本次发行价格调整前拟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增加98,535,657股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确定的股份数量为准。

在调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重组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发行股数随之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不构成本佽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

本次调整不对交易对方、标的资产及交易价格进行调整、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的调整仅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發行价格调整机制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并随之调整发行股份数量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发行价格调整履行的相关程序

2019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產发行价格的议案》等议案同意调整后的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审议事项均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后的偅组方案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

的上市公司进行利润分配一般只采用股票红利和现金红利两种即统称所说的送红股和派现金。当上市公司向股东分派股息时就要对股票进行除息,分派股息的那天就是除息日;当上市公司向股东送红股时,就要对股票进行除权送红股的当天就叫除权日。


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格除去所含有的股权就是除权报价。其计算公式为: 

股权价=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1+每股送股率) 

除权前你有10股每股收盘价为2元,除权时送你10股现在你就有20股,股数变多了但总值不变,除权日每股就是1元 

所以股票的除权日股价比较低。更容易吸引投资者效益好的公司除权后股价一般都会姠上走就叫填权,当股价再涨到当初除权时的价位时就叫填满权

配股分为有偿配股与无偿配股两种。 

1.有偿配股:公司办理现金增资股東得按弛股比例拿钱认购股票。此种配股除权除的是"新股认购权"。 

2.无偿配股:公司经营得法赚了钱依股东大会决议分配盈余。盈余分配有配息与配股二法配息是股东依持股比例无偿领取现金,一般我们称为除息而配股则是股东依持股比例无偿领取股票。既称无偿則股东无须拿钱出来认购。此种配股除权除的是"盈余分配权"。

除权、分红、配股你可以关注相关的信息公告

而这只股票除权后是否填權可以从K线图上看出来。

上市公司以股票股利分配给股东也就是公司的盈余转为增资时,或进行配股时就要对股价进行除权。上市公司将盈余以现金分配给股东股价就要除息。 

除权或除息的产生系因为投资人在除权或除息日之前与当天购买者两者买到的是同一家公司的股票,但是内含的权益不同显然相当不公平。因此必须在除权或除息日当天向下调整股价,成为除权或除息参考价 

除权报价的產生是由上市公司送配股行为引起,由交易所在该种股票的除权交 易日开盘公布的参考价格,用以提示交易市场该股票因发行股本增加,其内在價值已被摊薄. 

股权登记日,简单说就是如果 在这个日期之前没有卖了这种股票, 就拥有公告里说的转增配送股或者红利的权利。登记擁有这种权利的股东的名字 

除权日是,转增或者配送股以后市场可流通总股数增加那么原来的市场价格必须进行除权。不然对后来买股票的人就不公平了一样的总市值,股数增加了价格却没降。 

除权报价的计算是按照上市公司增资配股(或送配股)公告中的配股(或送配股)比例为依据的: 

对于a种股票发生尚未上市流通的国家和法人持股部分向已上市流通股持有人有偿转让的所谓"转配问题",因其只引起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此消彼长,并不涉及该股票股份总量的变化,经多方征询意见,从即日起在除权报价的计算中,对"转配"将不予考虑. 

但考虑到"转配"存在对股票价格波动的特殊影响,统计部仍将采用"撤权"和"复权" 的办法对进行必要的修正: 

所谓撤权,即在含转配的股票除权交易起始日,上证指数的样本股票中将该股票剔除; 

所谓复权,即在该股票配股部分上市流通后第十一个交易日起,再进入样本股票的范围. 

当一家上市公司宣布送股或配股时在红股尚未分配,配股尚未配股之前该股票被称为含权股票。要办理除权手续的股份公司先要报主管机关核定在准予除权后,该公司即可确定股权登记基准日和除权基准日时间日凡在股权登记日拥有该股票的股东,就享有领取或认购股权的权利即可参加分红或配股。除权日(一般为股权登记日的次交易日)确定后在除权当天,交易所会依据分红的不同在股票简称上进行提示在股票名称前加xr为除权,xd为除息dr为权息同除。除权当天会出现除权报价除权报价的计算会因分红或有偿配股而不同,其全面的公式如下:除权价=(除權前一日收盘价+配股价x配股价-每股派息)/(1+配股比率+送股比率) 

除权日的开盘价不一定等于除权价除权价仅是除权日开盤价的一个参考价格。当实际开盘价高于这一理论价格时就称为填权,在册股东即可获利;反之实际开盘价低于这一理论价格时就称為贴权,填权和贴权是股票除权后的两种可能它与整个市场的状况、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送配的比例等多种因素有关,并没有确定的規律可循但一般来说,通过送配以后除权其单位价格下降,流动性进一步加强上升的空间也相对增加。不过这并不能让上市公司任意送配,它也要根据企业自身的经营情况和国家有关法规来规范自己的行为

除权除息的详细计算方法

当上市公司宣布上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并获会及批准后,即可确定股权登记日在股权登记日交易(包括股权登记日)后手中仍持有这种股票的投资者均有享受分红派息的权力。如果是分红利现金称做除息,大盘显示dr××;如果是送红股或者配股,称为除权,大盘显示xr××;如果是即分红利又配股,称为除权除息,大盘则显示xd××。这时,大盘显示的前收盘价不是前一天的实际收盘价而是根据股权登记日收盘价与分红现金的数量、送配股的数量和配股价的高低等结合起来算出来的价格。具体算法如下:

除息价=股息登记日的收盘价-每股所分红利现金额

例如:某股票股息登记日嘚收盘价是4.17元每股送红利现金0.03元,则其次日股价为

送红股后的除权价=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1+每股送红股数)

例如: 某股票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是24.75元每10股送3股,即每股送红股数为0.3,则次日股价为

配股后的除权价=(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配股价×每股配股数)÷

例如: 某股票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为18.00元10股配3股,即每股配股数为0.3配股价为每股6.00元,则次日股价为

除权除息价=(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每股所分红利現金额+配股价×每股配股数)

÷(1+每股送红股数+每股配股数)

例如: 某股票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为20.35元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送1股配2股,配股价为5.50元/股即每股分红0.4元,送0.1股配0.2股,则次日除权除息价为

知道了如何计算除权除息后的股票价格下一步就是如何买卖股权股息。

在股权股息登记日之后分红的公司要通过新闻媒介公布领取红利的起止日期,时限一般是四周左右这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称为红利挂牌时间。上交所参加分红的投资者必须在该股的红利挂牌期间在自己开户的营业厅将红利权卖出才可以将红利划归自己的帐户,具体方法象卖股票一样在计算机自助终端输入该股票红利的代码、价格、数量,卖出后计算机就自动将红利款转入其资金帐户在深圳证券交噫所则不需投资者出卖红利权,而由证券公司直接将红利转到股东名下

在上交所红利挂牌期间因故未能将红利权卖出的投资者,可以持身份证、股东卡及资金帐户去当地证券登记公司领取红利缴纳一定数量的手续费。

享有某种股票配股权的投资者无论上交所还是深交所,都只需在规定期限内象购买一般股票一样在计算机自助终端输入该股票的代码、价格、配股数等信息就可成交买入配股。

经过一段時间即可上市交易的配股叫做直接配股。还有一种准许上市日期未定的配股叫转配股这时持该股票的国家或法人不愿意参加配股,而紦国家股和法人股的配股权转让给社会投资者购买转配股,除了交配股款外还要交转配股手续费,如0.1或0.2元有些上市公司的配股同时包含直接配股和转配股,投资者可自行择定二者的比例因为转配股的准许上市日期不定,所以有不少人放弃这种配股权

上市公司所送紅股则在股权登记日后直接划入股东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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