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发美容店卫生管理制度
1、理发媄容店经营单位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店内显眼处,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苼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营业
3、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和用品用具必须符合GB9666-1996《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的要求。
4、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监测。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6、空调场所应有新风供应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7、必须备有供患头癣等皮肤病的顾客专用的理发用具用后及時消毒。专用具必须单独存放并能正常使用。
8、应有齐全的、有明显标志的消毒设施和消毒制度配备足够数量供消毒周转用的理发工具、用具和毛巾。毛巾须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9、理发用毛巾应与烫发染发用毛巾分开,干净毛巾应存放在带门的专用存放柜内
10、剃须應使用一次性剃须球或一次性剃须刀片。理发工具应使用理发工具消毒箱进行消毒
11、室内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12、理发、烫發、染发、美容用的化学制剂、化妆品应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GB7916-87《化妆品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13、医学美容按医疗机构管理生活美容店不得开设医学美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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