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的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可以在溧阳医院生孩子报销吗?

【常州市享受待遇】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以下常州生育保险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5、符合常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职工各项补贴待遇分为: a.产检费补贴: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流引产的,补贴500元/人;7个月以上引产及生育的,补贴1000元/人。 b.生育费报销:4200元以内全额报销。超过4200元的部分,由基金支付90%,个人承担10%。 c.产假工资: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期间,单位按原工资标准给职工发放工资。 不同人群享受常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不同 参保在职女职工:可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生育津贴、计划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妇女病普查费用补偿待遇; 参保在职男职工:可享受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津贴待遇; 参保退休(退职)女职工:可享受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职工为就业配偶:可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失业女职工:可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待遇。 常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等政策的制定,从参保人员生育前的孕期开始,到产假结束,进行了全过程的保障,保障对象包括了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以及参保男职工未就业的配偶,考虑的非常全面。&【常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一、办理生育保险待遇需带的材料: 1、女职工: 本地生育(生育医疗费已在医院刷卡结算):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出院记录、原始发票、《常州市市区企业职工生育人员花名册》 外地生育:比本地所需材料多四项:明细清单、生育服务联系单、医保卡、单位出具回原籍生育的证明 2、失业女职工: 本地生育(生育医疗费已在医院刷卡结算):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复印件、失业待遇核定表复印件、出生证、出院记录、原始发票、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外地生育:比本地所需材料多三项:明细清单、生育服务联系单、医保卡 3、男职工: 本地生育:出生证、出院记录、原始发票、明细清单、女方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农村户口簿复印件、生育服务联系单、医保卡、《常州市市区企业职工生育人员花名册》 外地生育:比本地所需材料多一项:单位出具回原籍生育的证明 4、女职工未生育的流引产: 本地:两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病历及出院记录原件复印件、原始发票、《常州市市区企业职工生育人员花名册》 外地:比本地所需材料多三项:明细清单、医保卡、单位出具回原籍生育的证明 二、计划生育报销需携带材料 本地(计划生育医疗费已在医院刷卡结算,结算时需提供结婚证):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发票、《常州市市区企业职工计划生育人员花名册》 外地:比本地所需材料多三项:明细清单、医保卡、单位出具回原籍计划生育的证明 注:退休女职工在本地取环的医疗费直接在医院刷卡结算,若在外地取环的,医疗费报销所需材料: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发票、明细清单、医保卡 【常州生育保险的补偿标准】 生育津贴补偿标准:妊娠7个月(含)以上生产的按98天;妊娠3个月(含)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45天;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的按30天;如遇有难产或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的增加15天;如遇有晚育并自愿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增加30天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标准:市区上一年全部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纳入职工生育保险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贴、实时结算和零星报销相结合”的补偿办法,由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职工生育保险范围的,由参保人员自行承担: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妊娠后的产前检查费、产时住院医疗费、因生育引起的流、引产医疗费和妊娠期间至产后120天内因生育并发疾病(以下简称“因生育并发疾病”)的住院医疗费。因生育并发的疾病包括重度先兆子痫、子痫、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妊娠期急性脂肪肝、羊水栓塞、产后出血、产后急性肾功能衰竭、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产褥感染。因生育并发疾病的具体范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参保人员发生的产前检查费实行定额补贴。参保人员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流、引产的,产前检查费定额补贴标准为500元/人;7个月以上引产及生育的,产前检查费定额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参保人员产时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4200元以内部分由职工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超过4200元的部分,由基金支付90%,个人承担10%。参保人员因生育引起的流、引产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由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按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标准支付。参保人员因生育并发疾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由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承担10%。参保人员持职工医保IC卡在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产时住院医疗费、因生育引起的流、引产医疗费和因生育并发疾病的住院医疗费,应当由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实行刷卡实时结算。参保人员符合规定的急诊、抢救或异地(含市外转院,下同)生育,在非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应当由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由职工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按规定予以报销。   参保后失业的女职工在领取金期间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可按参保人员补偿标准的50%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避孕药皮下埋植(取出)术、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和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持职工医保IC卡在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应当由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实行刷卡实时结算。参保人员符合规定的急诊、抢救或异地计划生育,在非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应当由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由经办机构按规定予以报销。   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按国家规定享受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常州灵活就业者生育医疗费用将纳入医保】 刚当上妈妈的王黎帆本月4日又回到市妇幼保健院,在住院结账处拿到了退给她的2679.1元生育医疗费。同时,工作人员告诉她,凭相关材料还可到医保中心再领取1000元产前检查费补贴。 记者3月6日从市医保中心获悉,王黎帆成为常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中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第一人。 根据省相关政策,从今年开始,常州市将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参保人员除了缴纳规定的职工医保参保费用外,个人不用再额外缴费,实现了常州市生育保障制度全覆盖。经过前期程序开发和测试,本月起,常州市在全省率先落实这一新政,参加职工医保的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可以到开通生育业务的各级定点医院刷卡就医,享受相应待遇。 政策享受条件为: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发生生育的医疗费用前12个月处于连续参保状态,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 具体待遇包括: 1、产前检查费。实行定额补贴。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流(引)产的,补贴标准为500元/人;7个月以上引产及生育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2、住院分娩医疗费。符合规定部分,4200元以内部分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全额支付;超过4200元的部分,由基金支付90%,个人承担10%。 3、因生育引起的流(引)产费。符合规定部分,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4、住院期间诊治生育并发疾病的医疗费。符合规定部分,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承担10%。 对于日以后至3月1日之前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参保人员可以携带相关结算资料前往就诊医院退费结账处理,产前检查费用在医院结算完后,可至医保中心领取定额补贴。 据统计,目前市本级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有9万多人,其中,育龄期(20-40周岁)女性有20333人。截至目前,已有12名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到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56286.94元。据了解,在市妇幼保健院,一般正常顺产元,正常剖腹产元。 金坛、溧阳、武进政策实施相关准备工作也正在紧张进行中。 咨询热线:12333。 生育医疗费用 包括产前检查费、住院分娩医疗费、因生育引起的流(引)产医疗费和分娩住院期间诊治生育并发疾病医疗费。因生育并发疾病包括重度先兆子痫、子痫、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妊娠期急性脂肪肝、羊水栓塞、产后出血、产后急性肾功能衰竭、弥散性血管内凝血和产褥感染。 如何办理补偿手续 产前检查费由参保人员实施流(引)产手术或分娩住院后,凭社会保障卡(医保卡)、本人身份证和代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生育服务联系单、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发票、清单、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补偿手续。 住院分娩医疗费、因生育引起的流(引)产医疗费和分娩住院期间诊治生育并发疾病医疗费由参保人员直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实时结算。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或居住异地,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及产前检查费,凭社会保障卡(医保卡)、本人身份证和代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生育服务联系单、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发票、清单、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补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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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ICP备号&&&&如题,打算生完宝宝就辞职了。公司产假三个月,可不可以一生完就把资料准备好交给公司,产假期间拿到钱。有宝妈知道吗?
生完两个月内去报
我也想这样子,不知道可不可以
很快的!我的不到一个月就拿到手了……
#5 糖糖宝贝爱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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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妈你生孩子花了多少钱,一共报到多少呀
宝妈你生孩子花了多少钱,一共报到多少呀
花了大概四千多!报了有五千多点!具体记不清了……
国家规定3个月!晚育加30天!一共4个月!晚婚有15天假!破腹产加15天!难产加15天!你生完拿着生小孩的东西去给人事比如出院小结出生证明啦……!资料齐全的话不到一个月就报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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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客户端
&&相同预产期
&&同龄宝宝
&&非常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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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B2- 沪ICP备号凡是已领取嘉兴社会保障市民卡的参保人员均可登录网站,查询本人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到账记录、帐户消费以及待遇拨付等各类社保信息。...
摘要: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各国也给妓女制定了另类新规,好奇了吗?来一睹为快吧。
享社保、需培训、卖初夜,各国风尘女子规矩多。...
点击排行榜主办单位:溧阳市财政局 电话:(37 联系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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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调整溧阳市职工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发布时间:12-06-18浏览次数:139发布机构或部门:管理员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职工生育保险制度,提高生育保险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161号)、《关于调整常州市职工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常政规〔201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职工生育保险有关政策调整如下:&&&&一、实行职工生育保险常州市级统筹&&&&职工生育保险参加常州市级统筹,建立职工生育保险调剂金。每年按上一年度职工生育保险基金应收入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市级统筹调剂金,比例暂定为7%。调剂金在财政专户暂存,具体管理办法按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常州市财政局规定执行。&&&&二、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纳入职工生育保险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贴、费用报销相结合”的补偿办法,由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职工生育保险范围的,由参保人员自行承担。&&&&(一)生育的医疗费用&&&&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妊娠后的产前检查费、产时住院医疗费、因生育引起的流、引产医疗费和妊娠期间至产后120天内因生育并发疾病(以下简称“因生育并发疾病”)的住院医疗费。因生育并发的疾病包括重度先兆子痫、子痫、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妊娠期急性脂肪肝、羊水栓塞、产后出血、产后急性肾功能衰竭、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产褥感染。因生育并发疾病的具体范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参保人员发生的产前检查费实行定额补贴。参保人员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流、引产的,产前检查费定额补贴标准为500元/人;7个月以上引产及生育的,产前检查费定额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参保人员产时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4200元以内由职工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超过4200元的部分,由基金支付90%,个人承担10%。参保人员因生育引起的流、引产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由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按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标准支付。参保人员因生育并发疾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由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承担10%。参保人员符合规定的急诊、抢救或异地(含市转外院,下同)生育,在非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应当由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由职工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按规定予以报销。&&&&参保后失业的女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可按参保人员补偿标准的50%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避孕药皮下埋植(取出)术、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和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计划生育规定的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对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予以补偿:&&&&(一)放置宫内节育器,一次性补贴150元;&&&&(二)取出宫内节育器,一次性补贴200元;&&&&(三)流产一次性补贴250元;&&&&(四)引产一次性补贴1500元;&&&&(五)绝育手术一次性补贴2000元;&&&&(六)复通手术一次性补贴2000元。&&&&同时实施两种以上计划生育手术的,享受最高补偿标准的一种。已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待遇的,不再重复享受生育保险的有关待遇。&&&&参保人员在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应当由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由经办机构按规定予以报销。参保人员符合规定的急诊、抢救或异地计划生育,在非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应当由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由经办机构按规定予以报销。&&&&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按国家规定享受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不列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三、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参保人员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参保人员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对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8天(含)以上产假的女职工,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费,标准为常州市上一年度全部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四、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需要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人员,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人口计生部门、经办机构及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按规定加强对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人员相关情况的核查,不符合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经办机构按规定不予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符合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同时符合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有关待遇的,同类待遇部分只可选择其中一种,不得重复享受。&&&&五、生育保险用药和医疗服务项目管理&&&&生育保险用药范围按照国家和省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执行。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根据生育医疗的特点,按照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规定执行。对符合规定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时不分甲、乙类,不另行设定个人自付比例。&&&&六、本通知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我市以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今后,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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