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意外保险报销换义眼,保险公司能报销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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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可以报销多少费用
[导读]:在工伤认定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因长驻外地、异地安置、无卡人员等在定点及非定点医院住院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垫付,出院后10日内由单位或个人向所在辖区社保处工伤科申报审核。
  工伤保险费用支付(定点零星报销、非定点零星报销)  1.办事依据:《武汉市工伤职工医疗管理办法》(武劳社[2005]87号)  2.办事程序:  (1)在工伤认定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因长驻外地、异地安置、无卡人员等在定点及非定点医院住院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垫付,出院后10日内由单位或个人向所在辖区社保处工伤科申报审核。  (2)社保处工伤科对申报的工伤医疗费用进行审核,产生审核汇总表,20日前报工伤生育中心审核科。  (3)中心审核科进行复核,产生费用应付帐,次月10日前交付财务科。  3.须提交的材料:申报费用时需提交工伤认定书、非定点就医提供情况说明、发票、清单、出院小结(病历)、医嘱、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现金报销申报审核表;工伤医疗费用由单位领取,需提供正式收据(盖单位财务章)和账号,每月11-24日到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办理领款手续。  4.收费标准:无收费  5.收费依据:无收费  6.办事时限:30个工作日●【往下看,下一页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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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 闽ICP备号-23受工伤了,之前住院了公司保险报销了,回家过年后手恢复的还是不好,可能是粘连了,想年后再去动手术,公_百度知道
受工伤了,之前住院了公司保险报销了,回家过年后手恢复的还是不好,可能是粘连了,想年后再去动手术,公
公司还会给报销吗,之前住院了公司保险报销了?另外上海有医保卡能报销多少呢,手指不能弯曲能鉴定上吗,可能是粘连了,回家过年后手恢复的还是不好,想年后再去动手术,还没有进行工伤鉴定?,医保卡用完了还能报多少受工伤了
建议你通过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对你的保障,如果不是工伤单位没有义务给你报销,赶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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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发生后1年内报工伤。过期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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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我公司是100%买工伤保险的,可名字没确定,可以报销吗???_百度知道
我公司是100%买工伤保险的,可名字没确定,可以报销吗???
题是之前网上申报的时候就申报来全部员工的人数,后进来的员工工伤可以去社保报销吗,没去社保中心明确哪些人?,后来员工变动
提问者采纳
新来的个人还没交社保的话,应该就不能享受这些保障了理论上不行,社保由政府、公司、个人分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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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的工伤认定后应该都可以报销,及时办理员工人数的变更。保险费是根据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缴费费率确定的,如果你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不变,也应该可以报销。如果员工变动造成职工工资总额增加,补缴费用工伤保险是由单位全部承担费用为本单位职工集体交纳的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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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右眼摘除了,安装义眼&年龄27&男&每月工资六千&年底奖
浙江-温州&02-18 23:22&&悬赏 0&&发布者:ask201…… & 回答:(4) 剩余时间:
工伤右眼摘除了,安装义眼&年龄27&男&每月工资六千&年底奖金7000&私了赔偿索要28万&只愿给20万.&应该怎么处理!不想上法律,因为是亲戚想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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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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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继续谈吧。只有法院是强制判决的。
如果是上法院 能赔到28万!受伤是在台州!
你怎么知道能配到28万呢???
最少能赔多少啊!
[浙江-杭州]
回复时间:
你好,你咨询的问题可能涉及工伤认定问题,其工伤认定相应规定如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进一下问题可以本律师电话联系。
&&&&&&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明确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工伤的四种情形。根据规定,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并公布4起工伤保险行政纠纷典型案例。[1]&[5]
&&&&&&对于广受社会关注的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这部将于日施行的《规定》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
&&&&&&《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该问题由浙江坚定律师事务所王越华律师(原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的司法鉴定人,工伤案件专业律师)为你解答】
&&&&&&回答日期:&23:40:55
[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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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再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浙江-杭州]
102410积分
回复时间:
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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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律师工伤报销发票原件给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剩余没报部分部分公司凭什么入账?_百度知道
工伤报销发票原件给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剩余没报部分部分公司凭什么入账?
请问剩下的由公司承担部分凭什么原始单据入账,我们公司为其购买了商业保险,但是商业保险只赔付90%。但是在报商业保险的时候收据原件已经给了保险公司,剩余的应该由公司自己承担职工发生工伤
提问者采纳
以到保险公司开具理赔的分割单,分割单上就有没有报销部分的金额,凭分割单就可以在公司报销入账。分割单是合法的入账单证
提问者评价
谢谢,我第一次听说还有分割单,我去保险公司问问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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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复印一份啊。找必须公司把收据拿出来复印一份吧。再把复印件交给公司不就行了。
分割单,或者你去复印一下原件,应该可以报账的
一般情况下先在自己的单位报销,然后发票到保险公司报销剩余的部分,你这样也可以,只要拿着发票去报销剩余的部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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