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什么叫抽逃资金注册资金问题,还能否上市?

抽走多少注册资金才被定为、抽逃注册资金罪?_百度知道
抽走多少注册资金才被定为、抽逃注册资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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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159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  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3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四、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案(刑法第160条)  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发行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  2、伪造政府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凭证、单据的;  3、股民、债权人要求清退,无正当理由不予清退的;  4、利用非法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5、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  6、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提供虚假财会报告案(刑法第161条)  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造成股东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股票被取消上市资格或者交易被迫停牌的。  六、妨害清算案(刑法第162条)  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造成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七、隐匿、销毁会计资料案(刑法第162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隐匿、销毁的会计资料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为逃避依法查处而隐匿、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资料的。  八、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刑法第163条)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九、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案(刑法第164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十、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刑法第165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十一、为亲友非法牟利案(刑法第166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有关单位停产、破产的;  3、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二、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刑法第167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注册资本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应予追诉。  金融机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家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数额在一百万美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十三、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案(刑法第168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国有公司、企业停产或者破产的;  3、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四、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案(刑法第168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国有公司、企业停产或者破产的;  3、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五、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案(刑法第169条)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国有公司、企业停产或者破产的;  3、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六、伪造货币案(刑法第170条)  伪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追诉。  十七、出售、购买、运输假币案(刑法第171条第1款)  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十八、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案(刑法第171条第2款)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四百张(枚)以上的,应予追诉。  十九、持有、使用假币案(刑法第172条)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二十、变造货币案(刑法第173条)  变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二十一、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案(刑法第174条第1款)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期货、保险机构及其他金融机构的;  2、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期货、保险机构及其他金融机构筹备组织的。  二十二、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案(刑法第174条第2款)  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应予追诉。  二十三、高利转贷案(刑法第175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单位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二十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176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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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在资产负债表中能否看出公司抽逃注册资金?如果能,是怎么看出来的
在资产负债表中能否看出公司抽逃注册资金?如果能,是怎么看出来的
应该说不能准确的判断出是否是抽逃资金,但能从报表上怀凝是否抽逃资金。
主要从其他应收款看了,如果其他应收款金额过大,且与实收资本相差不是很大,就有可能怀凝是抽资行为了。当然,有此企业是把抽资放入预付账款。总之是看往来了。
有怀凝就要查账,从账本和凭证很容易看得出来。
那如果其他应收款为0 而其他应付款是负数 且于实收资本相差不大 我是否可以怀疑他。
值得怀凝,其他应付款的负数,其实就是的正数。
那如果我已经认定他为,但想把这张变的漂亮点 能否把其他应付款调整到存货 或者 在建工程 。如果能 怎么调?
这,恐怕没办法调吧,目前会计界对于抽资行为的会计处理,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只能以信得过的人的名义把钱借出去,但也存在风险。
有一种做法就是找个单位,签个合同,以的名义打款从银行打过去,不过这样的单位比较难找。
的感言:谢谢
其他回答 (2)
做的好是看不出来的,主要看货币资金,突然大量减少而没有合适的对应科目就有问题了,一般从其他应收应付款等往来中看出来
长期借款给人家,在其他应收款账户名下,虚列借款,通过从银行提取现金,虚增库存现金余额,白条抵库,从表上的货币资金和其中银行存款比差后发现现金余额高于存款,这二种情形就有‘抽逃注册资金’嫌疑。尤其是委托中间公司垫支注资款注册公司的,更白的体现‘抽逃注册资金’,银行存款从执照一到手就为零或很小,一笔头转出整个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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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208 条的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欺骗人和社会公众的,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 %以上10%以下的罚款。第209 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 %以上10%以下的罚款。第206 条规定,违反公司法规定,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 %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1 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上面是《公司法》中规定的和行政责任。行为人虚假出资或者抽逃注册资金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刑法》第159 条规定了虚假出资罪和抽逃出资罪: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将其资本抽回,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 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1 %以上10%以下。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158 条规定了虚报公司注册资本罪: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1 %以上5 %以下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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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客服QQ不进行法律咨询!)华菱集团从上市公司抽逃资金,华菱股份即将破产
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0年与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所属子公司拟与华菱集团所属子公司签署2010年度执行合同及2010年度相关金融服务协议等合同。依据相关合同,预计公司2010年全年与华菱集团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542,035万元,其中:关联采购及接受综合后勤服务为672,460万元,关联销售及提供劳务等为869,575万元。&&&&&&&&&&&&&&&&&&&&&&&&&&&&&&& 利益输送何时了!&&& 通过《关于公司与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议案》&&& 华菱集团将其每年从FORTESCUE LS GROUP LTD获得铁矿石长协量的60%分销给公司,由公司或其子公司直接与FMG进行货款结算,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向华菱集团支付铁矿石分销价格的3%作为矿石资源费。协议有效期:至日止。&&&&&&&&&&&&&&&&&&&&&&&&&&&&&&&& 要吃肉还要和骨汤!现在大家清楚了吧,这就是为什么华菱一季度会因为成本高而亏损的原因所在,根据目前钢铁公司(利润3%左右),以及华菱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高负债经营),华菱到2019年肯定会破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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