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固定财固定资产明细表表格,就是流程发一份给我谢谢

谁有财务作账表,发一份给我,谢谢_百度知道
谁有财务作账表,发一份给我,谢谢
EXCEL做的会计全套帐表(分录、明细账、试算平衡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固定资产折旧表),我们是新成立的公司一年,没有请财务,自己做,所以问下高手,怎么做?注意哪些,越具体越好,谢谢。
提问者采纳
1、每个月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根据原始凭证登记记账凭证(做记账凭证时一定要有财务有签字权的人签字后你在做),然后月末或定期编制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之所以月末登记就是因为要通过科目汇总表试算平衡,保证记录记算不出错),每发生一笔业务就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
2、月末还要注意提取折旧,待摊费用的摊销等,若是新的企业开办费在第一个月全部转入费用。计提折旧的分录是借管理费用或是制造费用贷累计折旧,这个折旧额是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净值和使用年限计算出来的。月末还要提取税金及附加,实际是地税这一块。就是提取税金及附加、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3、月末编制完科目汇总表之后,编制两个分录。
第一个分录:将损益类科目的总发生额转入本年利润,借主营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其他业务收入等)贷本年利润。
第二个分录:借本年利润贷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等)。
转入后如果差额在借方则为亏损不需要交所得税,如果在贷方则说明盈利需交所得税,计算方法,所得税=贷方差额*所得税税率,然后做记账凭证,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借本年利润贷所得税(所得税虽然和利润有关,但并不是亏损一定不交纳所得税,主要是看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否是正数,如果是正数就要计算所得税,同时还要注意所得税核算方法,采用应付税款法时,所得税科目和应交税金科目金额是相等的,采用纳税影响法时,存在时间性差异时所得税科目和应交税金科目金额是不相等的)。
4、最后根据总账的资产(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短期投资等)负债(应付票据、应附账款等)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科目的余额(是指总账科目上的最后一天上面所登记的数额)编制资产负债表,根据总账或科目汇总表的损益类科目(如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投资收益、主营业务附加等)的发生额(发生额是指本月的发生额)编制利润表。
财务流程5、其余的就是装订凭证,写报表附注,分析情况表之类。
6、注意问题:
以上除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明细账之外,均在月末进行。
月末结现金、银行账款,一定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
每月月初根据银行对账单调银行账余额调节表,注意分析未达款项。月初报税时注意时间,不要逾期报税。另外,当月开出的发票当月入账。每月分析往来的账龄和金额,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原始单据——记账凭证——凭证审核——凭证汇总——期末损益结转——期末结账赞同0| 评论
提问者评价
其他类似问题
等待您来回答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回答者: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小学 一年级英语】固定资产分类明细表(学校必读) 共(2页)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小学 一年级英语】固定资产分类明细表(学校必读) 共(2页)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求一份公司收入支出明细表,格式就行了,急需,如有可不可以给我发一份啊?谢谢啊!!!求帮助!谢谢!_百度知道
求一份公司收入支出明细表,格式就行了,急需,如有可不可以给我发一份啊?谢谢啊!!!求帮助!谢谢!
请发到````谢谢啊!
提问者采纳
我不知你的具体要求啊,先给一份,你看看行吗,不行时再找我!给你发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请到你的邮箱下载!
提问者评价
谢谢啊!!!!!!只是我想能不能有在详细点的``~~~~
其他类似问题
等待您来回答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文档贡献者
该文档贡献者很忙,什么也没留下。
下载此文档
正在努力加载中...
市场部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明细表未完成
文档星级:
内容提示:市场部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明细表未完成
文档格式:XLS|
浏览次数:16|
上传日期: 20:43:44|
下载积分:
该用户还上传了这些文档
官方公共微信
下载文档:市场部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明细表未完成.XLS地区:南京
头衔:工   头
悬赏分:10
浏览数:179
哪位有限额设计的招标文件发一份,谢谢
发到QQ邮箱,或加我
问题补充:
补充一下,是民用建筑建筑设计的招标文件,最好是别墅类和小高层的
地区:辽宁
等级:14 级
头衔:中国区总裁
哪位有限额设计的招标文件发一份,谢谢
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样本已经发到你的邮箱了,请查收。
有设计合同样本已经发到你的邮箱了,请查收。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5星
请填写消息,提交后将发送给用户
及时采纳答案不仅是对回答者的认可,同时也能避免问题过期后被
地区:河北
等级:8 级
头衔:项目经理★
唐山港曹妃甸港区通用码头工程
综合办公楼施工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HBDY-S09-140
人: 唐山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达洋咨询有限公司
二○○九年四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1.招标条件 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2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
5.进区备案 3
6.投标文件的递交 3
7.发布公告的媒介 3
8.联系方式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8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8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8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部人员最低要求) 9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最低要求) 10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要求) 10
1、总则 11
2、招标文件 13
3、投标文件 14
4、投标 17
5、开标 18
6、评标 18
7、合同授予 19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9
9、纪律和监督 19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0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1
1、评标方法 21
2、评标程序 21
第四章 合同条款 26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27
第二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略) 29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30
第四部分 附件 43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 64
第六章 图纸(另册) 66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68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70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73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5
二、授权委托书 76
三、投标保证金 77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78
五、施工组织设计 91
六、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6
七、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内容及资料表 97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97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98
(三)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99
(四)投标人信誉情况 100
(五)项目部管理机构 101
(六)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103
(七)近年财务状况表 104
八、其他材料 10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唐山港曹妃甸港区通用码头工程综合办公楼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港曹妃甸港区通用码头工程己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冀发改交通核字〖2008〗6号),项目业主为唐山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唐山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本项目综合办公楼施工招标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曹妃甸港区1#港池东侧岸线转折点以北,在建的唐山港曹妃甸港区通用码头水工结构工程后方陆域。
建设规模和结构类型:综合办公楼面积9700m2 ,8层,建筑高度32.6m,框架结构。
2.2建设工期:
计划日开工,日完工。总工期 215 天。
2.3本合同工程内容及招标范围包括:综合办公楼的建筑安装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近五年(日至今)内有承担过至少2项(含2项)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或以上框架结构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经验业绩,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与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凡投资参股招标项目或承担招标项目代建工作的法人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干2009年 4 月2日至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1:30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曹妃甸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招标服务中心(唐海县桥西街长丰路北海澳大酒店)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1套(A4幅)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于开标时退还,投标人应完整退还图纸。
5.进区备案
外埠投标人须按唐曹管规划建设发[2008]2号文件《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工业区范围内建设项目有关责任主体进区备案登记的实施意见》进行备案登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 4 月 24 日09时30分,地点为曹妃甸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招标服务中心(唐海县桥西街长丰路北海澳大酒店)。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cn)和河北省交通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 qlgk.)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标 人: 唐山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河北达洋咨询有限公司
址: 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零公里处原方圆大酒店二楼2016室 地
址: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2座14F
联 系 人: 黄阳 联 系 人: 张丹
期: 2009年 4月2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唐山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零公里处原方圆大酒店二楼2016室
联系人:黄阳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河北达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2座14F
联系人:张丹 张玲娟
传真: 3转8004
1.1.4 项目名称 唐山港曹妃甸港区通用码头工程
1.1.5 建设地点 曹妃甸港区1#港池东侧岸线转折点以北,在建的唐山港曹妃甸港区通用码头水工结构工程后方陆域。
1.2.1 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综合办公楼的建筑安装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1.3.2 计划工期 计划日开工,日完工。总工期 215 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见附录1
业绩要求:见附录2
信誉要求:见附录3
项目部人员最低要求:见附录4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最低要求:见附录5
财务要求:见附录6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允许,但必须经招标人认可。
分包内容要求: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分包金额要求:累计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30%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1.12 偏离 不允许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09年 4 月 24日09时3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后24小时内
3.2.1 投标报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后90天(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业主认可的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
开户名称:唐山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唐山曹妃甸支行
号:0000271
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日至今
3.5.4 近3年 2006年至今
3.5.5 近年财务状况 2006年度至2008年度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亲笔签署姓名(目录和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它电子制版签名。
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它电子制版签名。经公证机关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公章的真实性作出有效公证后,原件应装订在资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理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应经公证机关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字的真实性作出有效公证后,将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之后。
3.7.4 投标文件副本及电子版要求 副本四份,电子版一份。
电子版内容要求为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可不含图片),其中工程量报价清单为Excel表格式。
4.1.2 封套上写明 在封套上应写明
收件人(招标人)的全称和详细地址(
工程项目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曹妃甸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招标服务中心(唐海县桥西街长丰路北海澳大酒店)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曹妃甸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招标服务中心(唐海县桥西街长丰路北海澳大酒店)
5.2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查:公证处检查
(5)开标顺序:按照签到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银行担保或业主认可的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10%;
中标人应确保在合同签定前办理履约保函,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监督单位1: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处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东路55号
监督电话:43
编:050000
监督单位2:河北省交通厅招投标中心
址: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85号
监督电话:2-2151
编:050051
监督单位3: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
说明: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全部支付,招标代理不得向投标单位另行索要。
监督举报电话: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近五年内有承担过(2004年月1日至今)至少2项(含2项)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或以上框架结构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经验。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 1. 投标人在过去3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 投标人在过去3年施工的项目中不曾有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部)、河北省建设厅处罚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
4. 投标人提供了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清欠的主管部门开具)。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部人员最低要求)
岗位 资格标准 最低数量要求
项目经理 工民建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作经验8年及以上,担任项目经理3年及以上,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3年至少具有1项类似工程业绩。 1
技术负责人 工民建、建筑工程或土建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高级工程师职称,工作经验10年及以上,担任技术负责人3年及以上。 1
质量检验工程师 工民建及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从事类似工程3年及以上。 1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从事安全管理3年及以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 1
土建工程师 工民建及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专业,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从事类似工程3年及以上。 1
水暖工程师 给排水或暖通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从事类似工程3年及以上。 1
电气工程师 电气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从事类似工程3年及以上。 1
合同管理和计量工程师 造价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从事类似工程3年及以上,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1
财务负责人 财务或相关专业,会计师或以上职称,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从事类似工程并负责财务工作3年及以上。 1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最低要求)
机械设备名称 设备类型及
技术指标 要求的最小数量
(台、套)
塔吊 QTZ125 1
自卸汽车 10t及以上 2
装载机 50型 1
龙门架 1.5t及以上 2
卷扬机 3t及以上 2
钢筋焊接设备
钢筋切断机
钢盘调直机
钢盘弯曲机
蛙式打夯机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要求)
财务 近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部人员最低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最低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施工组织设计;
(6)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其他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方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价统一格式和顺序填报,不得删除或涂改;
3.2.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3.2.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1.3款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质量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3.2.4 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形式,根据GB《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价,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措施项目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内容报价。
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按照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同价款方式、风险范围及幅度以及自身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和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标准进行编制,自主报价。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投标人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项目或单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严重者将视为不符合性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3.2.5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3.2.6 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及风险费用等全部费用。
3.2.7 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
3.2.8 投标报价中的税金;应缴纳的各种规费,应严格执行有关费用标准如实进行填报,不得降低标准。综合单价中不包括上述费用。
3.2.9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应当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明,且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费用标准。
3.10 业主给定的暂估价部分,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暂估价进行报价,不能高于或低于暂估价,否则视为重大偏差,相应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评审。
3.11投标人应将弃土运至招标人要求的指定地点(距施工地1KM),此项费用应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并在今后的合同履行期间不做调整。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3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投标人信誉情况:“履约情况”应说明在施工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情况;“介入诉讼情况”应说明投标人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情况;“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应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部)、河北省建设厅处罚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的彩色扫描件;“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应附最近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清欠的主管部门开具证明的彩色扫描件。具体年份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独立于投标人的审计部门出具的的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并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其它财务材料等。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 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本项目不考虑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及电子版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书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如果投标人的综合评分相等,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2、评标程序
2.1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初步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条件:
(1)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2)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3)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4)项目部人员最低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5)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最低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并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2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工期和投标有效期;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字,盖有法人章;
b、投标书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书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签全名)齐全。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必须为无条件式;
b、投标担保的受益人名称与招标人规定的受益人一致;
c、投标担保有效期为投标文件有效期加30天;
d、投标担保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形式递交。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其授权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的公证书;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之后。
(5)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3算术性修正
2.3.1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校核,并对有算术上的和累加运算上的差错以及修改了招标人给定的数量、比例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3) 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4)当有投标人清单有多报的项目时,应扣除此部分费用,修正总价。
(5)当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招标人给定的不一致时,以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修改合价,并修改总价。
2.4 评标价
2.4.1经细微偏差澄清和补正后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为投标人的评标价;
2.4.2 招标人对投标人投标报价的评审应以评标价为基准。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5.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6评标方法
2.6.1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6.2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百分制,其权重为:投标报价90%,施工组织设计10%。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10分):
序号 评分标准 满分 评分标准 得分
1 施工现场
平面布置 1 科学合理 0.91-1.00
较科学合理 0.81-0.90
一般 0.60-0.80
2 施工技术措施 1 科学合理 0.91-1.00
较科学合理 0.81-0.90
一般 0.60-0.80
3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 科学合理 0.91-1.00
较科学合理 0.81-0.90
一般 0.60-0.80
4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计划 1 科学、可靠、可行 0.91-1.00
较科学、可靠、可行 0.81-0.90
一般 0.60-0.80
5 施工进度计划 1 科学、可靠、可行 0.91-1.00
较科学、可靠、可行 0.81-0.90
一般 0.60-0.80
6 主要机具
使用计划 1 科学、可靠、可行 0.91-1.00
较科学、可靠、可行 0.81-0.90
一般 0.60-0.80
7 进度计划的
保证措施 1 科学、可靠、可行 0.91-1.00
较科学、可靠、可行 0.81-0.90
一般 0.60-0.80
8 劳动力安排
使用计划 1 科学、可靠、可行 0.91-1.00
较科学、可靠、可行 0.81-0.90
一般 0.60-0.80
9 成品及半成品
保护措施 1 科学、可靠、可行 0.91-1.00
较科学、可靠、可行 0.81-0.90
一般 0.60-0.80
10 冬雨季施工措施 1 科学、可靠、可行 0.91-1.00
较科学、可靠、可行 0.81-0.90
一般 0.60-0.80
(2)报价部分(90分)
招标人设暗标底,在开标会现场公布
1)终定标底(A)计算方法
在暗标底的基础上,上下浮动+1%~-4%后作为招标人终定标底。具体系数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在监督人员监督下,由招标代理在开标现场制作六个阄,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取)。
2)投标人的评标价参与评标基准价合成的计算方法(B):
a.对通过资格后审、初步评审、技术部分详细评审、商务报价修正后,并由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投标人投标报价的评审应以评标价为基准。
b.取所有投标单位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随机调整系数(系数为93%、94%、95%,由投标人代表抽取)参与评标基准价的合成计算。
3)评标基准值采用合成方法确定:
a.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值为(C),C=(60%A+40%B)*0.95。
4)打分方法:
商务标打分方法:与终定标底相等的评标价得90分,投标人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扣1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值1%扣0.5分,扣完为止(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3)评分原则
a、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标委员会依据各投标人综合评审得分高低向招标人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8 评标结果
2.8.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8.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
使用河北省建设厅、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发的《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冀建市[2008]97号)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天。
日开始施工,至
日竣工完成。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小写):
(大写):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款。
(2)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2.2款。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
本合同订立地点: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于
人:(公章)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通用条款(略)
执行河北省建设厅、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发的2008年最新《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37 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以下第
(5) 电子邮件
2、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执行通用条款
3、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3.3 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家、行业、省、市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和技术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监理认可后执行。
4、通讯联络
4.2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
(1) 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
发包人:唐山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零公里处原方圆酒店2楼2016室
收件人: 黄阳
邮编: 063200
通讯地址:
监理单位:
通讯地址:
造价咨询单位:
通讯地址:
(2) 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无。
5、工程分包
5.1 分包工程事项:
承包人可对本项目中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承包人分包工程应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取得发包人批准。
承包人需要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必须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分包的工程量、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费用、结算方式等。企业招用农民工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责权明确的劳动关系,并自招用之日起15日内持劳动合同到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企业不得拒绝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得采用欺诈或者胁迫等手段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得向农民工收取任何形式的风险金、抵押金(物)、保证金和有效证件。总承包企业有权利和责任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做到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14、发包人
14.1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1) 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工作、平整工作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施工场地已具备施工条件。
(2) 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水、电线路已接至施工场地,电讯线路的接通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3) 开通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已开通。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及约定: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供。
(5) 办理有关证件的约定:由发包人办理的证件,承包人协助。
(6) 组织现场交验的时间:开工前现场交验,并形成书面记录由双方共同签署确认。交验完毕,即由承包人自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造成的相关费用及其它损失均由承包人负担。
(7)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发包人书面通知。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无;地下管线发包人提供依据、承包人负责保护,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其约定:
协助承包人处理地方上的政策咨询及纠纷处理。
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工作有:
国家及地方规定由发包人办理、但发包人委托承包人代为办理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4.2 支付方式的约定按以下第
1) 按协议书所注明的帐号行转帐。
2) 支票支付。
3) 其他方式:
14.3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标准与规范、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约定
(1) 提供的时间:标准与规范、技术要求不提供;图纸在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提供。
(2) 提供的份数:8套施工图(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其中含竣工图2套)。
14.4 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
15、承包人
15.1 承包人有关工作约定
(4)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
办公室9间(其中监理4间,建设单位1间),宿舍9间(其中监理4间,建设单位1间),会议室1间(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共用),以上房间内须配办公桌椅和住宿家具等基本办公生活用品。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要求:
①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自负费用满足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要求,办理好政府各种核准手续;在办好后书面通知发包人。如因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不符合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求引起行政处罚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若行政处罚对发包人作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对损失予以赔偿。
② 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自负费用满足施工场地所在城市卫生条件要求,做好标准化工地形象,并达到唐曹管发[2005]8号文件标准要求。
③ 按期支付工人工资的要求: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每月按期足额向其全体施工工人发放工资,为其购买国家规定的各种强制性保险。如因承包人未按期足额发放工资,造成政府部门要求发包人代垫的,发包人有权在下一期工程进度款中将代垫款项本息扣除(利息自代垫之日起计算至实际在进度款中扣除之日止,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或按规定在付款担保中直接扣除。
④ 墙改、散装水泥、城建档案资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保证金或押金由发包人负责交纳,由于承包人未及时提供合法发票或提交合格的资料等原因造成发包人缴纳的有关保证金或押金未能全部或部分退回的,未退回的保证金或押金由承包人承担并赔偿给发包人,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任何工程款项中扣回。
⑤ 承包人应当在发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作好任何合理的进场施工准备(包括场地平整、有关设备到位、搭建临时设施等工作);承包人应当在不迟于开工令中确定的开工日期进场动工。
⑥ 承包人应自行配备发电设备,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进度。
⑦ 监理人有权免费使用承包人的测试仪器、设备。
⑧ 承包人应配置与发包方、监理工程师相一致的造价管理软件。
⑨ 承包人应向发包方、监理工程师提供变更、签证及索赔费用的计算底稿原件。
⑩ 承包人应在当地建立同发包方同一银行的专款专用账号,并接受发包方的监督。
? 服从发包人和监理公司书面提出的相关工作内容。
?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前提供本工程总进度计划及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开工后每次监理例会前一日提供上周完成工作量及下周进度计划;每月20日前提交当月工程完成工作量及阶段结算、以及下月进度计划和资金需求计划,所有报表一式四份,除书面形式上报外,还应提交相应文件的电子版。
? 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内容,为经发包人认可并由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提供配合、管理,对分包工程进行施工总协调,参加发包方分包工程的验收和整体竣工验收,并对整体工程的施工质量、技术资料和工期负责。
15.5承包人负责的设计的约定
(1)合同规定由承包人负责的设计:不采用。
(2)承包人提供设计的时间:不采用。
17、发包人代表
17.1 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
(1) 发包人任命(
)为发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2)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利做如下限制:
① 督促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施工进度、施工图纸、质量技术标准、施工工艺、安全与环保生产条件、劳工保护规定等进行施工、发出指令,代表发包人检查工程进度、参与材料与设备的验收,对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发出工程联系单,对工程涉及的工艺等问题提出建议;
② 签发或者签署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单项变更工程量对应的工程预算价款增加、或者应由发包人负担的单笔变更签证费用增加均不超过贰万元;
③ 签署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工期延长单次不超过三天的工程联系单;
④ 代为签收承包人及其现场代表送达的工程联系单或者文件。
但是,对于确认工期延长、增加工程价款或增加费用超过上述授权额度的工程联系单或任何文件,同意豁免承包人任何经济责任、违约责任的工程联系单或任何文件,暂停或终止施工的工程联系单或任何文件,对合同条款的实质性变更文件,均必须由发包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发包人公章后方能生效,否则,无效,且不能作为竣工结算的有效依据,即使承包人已经送达或者发包人委派的工程师已经签署文件。
18、监理工程师
18.1 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确认的监理工程师
(1)监理单位:
法定代表人 :
(2) 确认(
)为监理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18.3(11)需要发包人批准的事项:
未经发包人书面许可,监理工程师不得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否则,一律无效。
按照施工监理合同的约定以及监理人的谨慎、忠诚原则,督促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施工进度、施工图纸、质量技术标准、施工工艺、安全与环保生产条件、劳工保护规定等进行施工、发出指令,参与检查工程进度、材料与设备的验收,对承包人的违反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发出工程联系单,对工程涉及的工艺等问题提出建议,会同发包人委派的工程师共同签发或签收工程联系单。其他职权依据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署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凡涉及到工程量变更、进度款支付、大宗材料设备的进场验收和计量、工程价款变更、确认工程质量合格(分部工程以上)、提出或确认变更工期、暂停或终止施工的工程联系单,必须事先经过发包人签署确认后方可签字并下达指令,该类工程联系单如签发之前没有经过发包人的书面认可,无效,且不能作为竣工结算的有效依据。
19、造价工程师
19.1 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确认的造价工程师
(1)造价咨询单位:
法定代表人:
)为造价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19.3(4)需要发包人批准的事项:
20、承包人代表
承包人任命(
)为承包人代表,其通讯联络地址如下: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承包人代表以及主要行政、技术人员等,必须常驻工地,不得兼职。合同签订后,项目班子主要成员不到位,则监理工程师不签发开工令;施工中班子主要成员离开工地必须向发包人代表请假,并经过书面批准后才能离开,由此产生的工期及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自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保留索赔的权利。
未经发包人书面许可,承包人代表不得委派项目负责人,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否则,一律无效。
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和签证,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承包人相关人员会同监理、发包人现场工程师及相关造价人员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和费用谈判,否则发包人可以不计价款。
23、工程担保
23.8 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
(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在签订本合同前七日内,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款10%的履约银行保函或业主认可的专业担保公司出具担保。
(2)付款担保
1)中标人在签署合同后5日内必须到曹妃甸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理付款担保,担保额度为:中标价(合同价)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为中标价(合同价)的5‰;中标价(合同价)在1000万元以上(不含1000万元)为中标价(合同价)的2‰(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付款担保在竣工验收合格28日后,根据施工单位的申请,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后,10日内返还中标人(无息)。
2)付款担保仅做为支付农民工工资用款。
3)付款担保形式包括:
a)银行汇票、电汇、支票;
承包人交至:
开户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唐山曹妃甸支行
《农民工工资收缴通知单》的开具
开具单位: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
26、不可抗力
26.1 降水量、气温、空气相对湿度、风速、地震不可抗力的数值按以下第 (1) 条的规定。
(1)降水量、气温、空气相对湿度、风速、地震不可抗力的具体数值见下表,超过此数值视为不可抗力。
项目 日降水量(mm) 日最高气温(℃) 日最低气温(℃) 空气相对湿度(%) 风速(m/s) 地震烈度(度)
数值 72.5 38.9 -15.4 80 12 Ⅶ
(2)按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给定的数值。
27.1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以下第 (1)、(2)、(3)、(4) 条。
(1) 本合同通用条款27.1款的第(1)项。
(2) 本合同通用条款27.1款的第(2)项。
(3) 本合同通用条款27.1款的第(3)项。
(4) 本合同通用条款27.1款的第(4)项。
(5) 其他:
27.8 对保险事项的其他约定: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28、进度计划和报告
28.3 承包人编制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
(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总进度计划在开工前14天提供给监理工程师
(2)在总进度的框架内应对每月的进度进行细化,作为月度计划。此月度计划应在前一个月的20日之前提交监理工程师。
(3)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工程师收到之日起七天内予以确认;对下月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收到之日起四天内予以确认(特殊要求除外)。
(4)承包人应在确保合同工期的前提下,每2个月对进度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并应在前一个进度计划的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提交给监理工程师。施工过程中,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或者工程的实际进度不符合上述(2)已同意的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每1个月提交1次工程进度修订计划,以确保工程在预定工期内竣工。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应在接到监理工程师指令后的14天内将修订后的进度计划提交给监理工程师。修改后的工程进度计划,仍应保证本合同工程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
其他执行通用条款。
29.2 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签订后按以下第 (2) 条的时间内签发开工令。
(1)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9.2款的规定。
(2)接到开工申请后 7 天内。
31、工期及工期延误
合同工程工期:(
)单项工程的工期:(
日开始施工,至
日竣工完成。
)单项工程的工期:(
日开始施工,至
日竣工完成。
31.2 因通用条款31.2所述原因及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关键线路(按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施工网络图中的关键线路)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非关键线路不予顺延。
36、质量目标
36.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4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41.1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按以下第(1)条的约定。
(1) 发包人不供应材料、设备。
(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等,按“招标人供应材料、设备明细表”。
4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42.7 发包人指定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无。
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材料名称、规格、数量:无。
45、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45.1 中间验收部位包括:执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规定或工程师的指令及承包范围外相关单位的交接验收。
47、工程试车
47.1 工程试车按以下第(2)条的约定。
(1) 不需要试车。
(2) 试车的内容及要求具体如下:试车的内容应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无投料试车。
49、竣工验收
49.5 中间交工工程的验收按以下第(1)条的约定。
(1) 合同工程无中间交工工程。
(2) 各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计划竣工时间如下:
)工程,计划竣工时间(
),其范围包括:
50、质量保修
50.2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约定:
详见附件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54、暂列金额
本合同暂列金额为(
)元,用于本合同
项专业分包。
工程量清单列入的材料、设备等暂定金额,承包人采购时,须经发包人认可。
5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
56.1提前竣工奖按以下第(1)条的约定。
(1)不设提前竣工奖。
(2)每日历天应奖额度为(
)元,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是(
56.2误期赔偿费按以下第(2)条的约定。
(1)不设误期赔偿费。
(2)每延误一天,按中标合同价款(不含专业分包工程)的万分之[ 二 ]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履约保函对工期延误约定有相应处罚措施的,与本条款同时执行)。误期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款的2%。
57、合同价款约定
57.1 合同价款采用以下第 (1) 条的方式。
(1)固定单价。
(2)固定总价。
(3)可调价格。
57.2 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
(1)经批准的设计变更。
(2)工程洽商。
工程变更或工程洽商在±5000元以内只做技术变更,不做经济变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工程量的差值在±3%以内(含3%)时,价格不予调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超过±3%但总价在±5000元以内时,价格不予调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超过±3%且总价超出±5000元时,按投标综合单价调整合同价款。当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后,结算时措施费用不予调整。
60、价款调整方法
(1)合同约定采用固定单价方式,价款调整方法按以下第
2) 条的约定。
1)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60条。
2)按下列方法:
由于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量变化,原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或相类似的项目,执行该项目的中标综合单价;投标文件中没有适用的价格时,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予以调整相应的综合单价。调整原则如下:
参照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及其它有关工程造价的管理规定、办法等计算得出该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的造价。
62、支付事项
62.2 利率按以下第(1)条的约定。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利率为:(
63、预付款
63.1 预付款的金额:中标价的10%。
预付款支付的有关规定:
工程预付款分两次签发支付:
(1)在提交了履约保函并签订合同协议书且承包人的主要施工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后7日内可得到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预付款的50%。
(2)发包人应在承包人人员、设备全部进场并提供监理工程师审批通过的进度计划后7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剩余预付款。
预付款抵扣办法按以下第(2)条的约定。
(1)预付款按照抵扣比例从期中应支付款项扣回,直到扣完为止,抵扣比例按预付款占合同价扣减暂列金额后的百分比计算。
(2)抵扣办法为:开工后从第3个月开始按每月扣除预付款25%的比例,分4个月进度款结算时扣回。
6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64.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金额的约定
(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总额为(
64.2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预付、支付办法和扣回方式按以下第
( 1 ) 条的约定。
(1) 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64.2款的规定。
(2) 预付、支付办法和扣回方式为:
65、进度款
65.1 进度款的支付期间以月为单位。
承包人于每月20日,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发包人将根据“资金监管协议”中的相关规定对承包人上月的资金情况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于每月月底之前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每月按发包人批准工作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当累计支付工程款为按招标工程量计算的合同总价款的80%时,停止支付工程款,计算工程结算款;待工程交工验收达到质量标准、承包人移交全部交工档案资料,并办理结算(经发包人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工程款支付至计算工程结算款的90%;工程审计后,累计支付工程款至经审计的工程结算款扣除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为经审计的工程结算款的5%,保修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施工用水、用电按照供水、供电部门实际向发包人收取的金额,由承包人承担,在每一期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将当期发生的水、电费用及发包人垫付的其他款项等额扣除。
每次支付工程款,承包人须提供正规税务发票。
65.2 期中付款的最低限额是:无。
67、竣工结算与结算款
67.1 结算的程序和时限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67.2款至67.7款的规定办理。
(2) 办理结算程序和时限为:
68、质量保证金
68.2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方式
(1)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按以下第2)条的约定。
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68.2款的规定。
结算价款的
(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按以下第 2) 条的约定。
1) 按照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的规定,从每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和结算款)中扣留,扣留的比例为5%。
2) 其他扣留方式:结算时扣留。
68.3 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按以下第 (3) 条的约定。
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68.3款的规定。
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
1 年后的28天内。
3) 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① 工程质量保修金的保管期:见附件《工程质量保修协议》。如保管期间工程无重大质量缺陷或者承包人已经完好地履行了各项保修义务,则在竣工验收两年后的14天内,向承包人退还保修金总额的60%(无息并扣除相应维修费用);剩余质量保修金在竣工验收五年后的14天内退还给承包人(无息并扣除相应维修费用)。
② 工程移交后,如因发包人或者使用单位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有权要求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并赔偿给发包人带来的各种直接、间接经济损失。承包人不及时维修的,发包人有权代为扣除该保修金用于维修以及支付发包人的维修管理费用,并在事后要求承包人补足缺额。
③ 工程移交后,如因发包人或者使用单位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有权扣除承包人的全部保修金,要求承包人及时维修,并赔偿给发包人带来的各种直接、间接经济损失。
④ 发包人向承包人全额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视为对承包人保修责任的解除,承包人仍应根据本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69、合同争议
69.4 调解机构按以下第(1)条的约定。
(1) 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69.4款的规定。
(2) 调解机构为:
69.6 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2)条的方式解决争议:
(1) 向(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4、保密要求
74.1 保密信息的提供时间:不适用。
76、合同份数
76.1 合同文本的提供按以下第 (1) 条的约定。
(1) 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76.1款的规定。
(2) 提供方式为:
76.2 本合同正本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壹份。
76.3 合同副本的份数(壹拾陆份),其中发包人(捌)份,承包人(捌)份。
附件一:《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二:《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附件三:《廉洁合作协议》
附件四:《银行无条件履约保函》
附件五:《资金监管协议》
附件六:《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工业区环境卫生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有关规定(办法)的通知》
附件七:《农民工工资保证承诺书》
附件一: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序号 单位工
程名称 建设
规模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结构 层数 跨度
(米) 设备安装
容 合同价款
(元) 开工
附件二: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工程等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按国务院第279号令(日发布) 即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5_年;
  ⒊ 装修工程为_2_年;
  ⒋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2_年;
  ⒌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2_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 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2_年;
  ⒎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下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与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5%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额为¥: [
] 元(人民币大写:[
])。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 不计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如保管期间工程无重大质量缺陷或者承包人已经完好地履行了各项保修义务,则在竣工验收两年后的14天内,向承包人退还保修金总额的[填比例但不得超过保修金总额的60%](无息并扣除相应费用);剩余质量保修金在竣工验收五年后的14天内退还给承包人(无息并扣除相应费用)。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1)该工程维护、维修承包人必须及时,在接到发包人通知时必须在48小时到达,并及时维护、维修。
(2)保修期内因乙方工程质量而保修的,相应保修期从修复之日起计算,
时间顺延。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人(公章): 承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附件三:廉洁合作协议
廉洁合作协议
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工程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施工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脾,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3、乙方义务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政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政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工程监理市场的处罚。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7、本合同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8、本合同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职务)
授权代理人: (职务)
甲方监督单位:
乙方监督单位:
附件四:银行无条件履约保函
银行无条件履约保函格式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招标人”)签订修建
(项目名称)合同协议书,并保证按合同规定承担该合同段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复,我行愿意出具保函为承包人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承包人提供的履约保函中,35%作为工程质量履约保函,30%作为合同工期履约保函,20%作为安全文明施工履约保函,5%作为项目经理及管理班子到岗率履约保函,5%作为工程完整移交履约保函,5%作为分包招标配合履约保函。)
本保函的义务是:我行在接到招标人提出的因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能履约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而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和付款凭证后的14天内,在上述担保金额的限额内向招标人支付任何数额的款项,无须招标人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在向我行提出要求前,我行将不坚持要求招标人应首先向承包人索要上述款项。我们还同意,任何对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补充都不能免除我行按本保函所应承担的义务。
本保函在担保金额支付完毕,或招标人向承包人颁发交工证书之日起失效。
(银行全称)
法 定 代 表 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附件五:资金监管协议
资金监管协议
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顺利进行,为了保障此工程资金专款专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特签署此协议。
二. 乙方必须保证将甲方拨付的本工程工程款(进度款)用于此项工程的相应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三. 乙方必须设立
项目部,并以项目部的名义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开立临时存款帐户。
四. 甲方将根据合同规定及工程进展情况,定期将工程款(进度款)拨付到第三项所规定的帐户。
五. 乙方每周五将本周的本工程资金余额及下周的
工程资金支出计划(包括合同、付款项目、付款金额、收款方名称、帐号等)报甲方财务部,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才能付款。
六. 乙方每笔付款金额不得超过50万元,如果有需要超限额支付的,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支付。
七. 乙方每月22日前将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的本工程资金使用情况报甲方财务部。待甲方核实后,拨付下一期工程款。
八. 甲方有权对拨付给乙方的本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重复检查,乙方必须无条件积极配合,及时提供财务帐、会计凭证、银行帐户查帐授权书、银行原始凭证、银行对帐单、合同等。
九. 乙方项目部必须配备两名以上合格的财会人员,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建立完整的财务帐,进行本工程的财务核算。如果乙方所配备的财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调换。
十. 乙方如果发生挪用资金情况,甲方有权停止拨付工程款(进度款),并要求乙方限期转回已挪用的资金。
十一. 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十二. 本协议作为
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失效。
十三.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三份。
附件六:《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工业区环境卫生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有关规定(办法)的通知》
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工业区工程建设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保证建筑施工的正常进行和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维护市容市貌的整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99]、《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细则》、《河北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检查评分办法》及《唐山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在曹妃甸工业区内从事的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曹妃甸工业区工程建设局负责本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和考评工作。
现场大门宽度为6—8米,高度不低于2.3米,用1寸以上钢管焊制或铁板制作,采用对开式四开,也可安装不锈钢自动门;两侧门柱断面0.6~1×0.6~1米,高度不低于6.5米。门头有亮化设施并书写承建工程的企业名称标志,门柱书写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创优质、保信誉等有关的宣传标语。
在建成区施工的工程,应当采用制式彩钢板对施工场区进行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底部设置高0.5米、宽0.24米的围挡基座,设排水设施。围挡应当整洁、顺直、稳固。
围挡两侧用规范的字体书写施工企业名称、工程项目及相关的宣传标语。
建筑物应当采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层间设红白相间的楼层标志,不得用彩条布及其它不规范的物体围挡。
工地出入口一侧的醒目位置,应当设有工程概况、安全生产纪律、三清六好、文明施工管理、工地消防管理、十项安全技术措施、佩戴安全帽等七项标志牌和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施工平面图;另一侧应当设置宣传橱窗、黑板报等。道路两侧进行绿化。
场区内道路平整、畅通,采用混凝土、沥青混凝土、连锁块硬化路面,设排水网络。工期在一年以上,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现场道路及作业场地全部采用砼硬化,确保场内无积水。
各类材料分类标识,统一规划、存放有序。
现场卷扬机机手操作棚制式化、定型化。
现场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洁制度和措施,重要部位要设专人负责,实现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
食堂室内高度不低于2.8 米,内墙抹灰刷白、吊顶、灶台贴砖,地面水泥硬化,室内通风有透气窗。
食堂应当有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应当持有健康证。
食堂禁止用燃煤做饭,生、熟半成品不得放置地面,生、熟食案板、刀具分开。食堂有防鼠设施,距离污染源在30米以上。
食堂在夏季应当配备纱门、纱窗、纱罩。
工地内应当设有厕所并设专人管理。生活办公区、申报省、市级文明工地的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水冲厕所;高层建筑应当设有流动厕所。
厕所内通气、
地区:河南
等级:9 级
头衔:副总
限额设计的招标文件
回答;建议在网上搜索一下。
操作执行中...
无满意答案
  及时举报违规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环境
举报原因:
问题与专业无关
没有实用价值
问题描述不清晰
同IP自问自答,恶意刷分
完全复制他人答案
部分复制他人答案
无实际价值
同IP自问自答,恶意刷分
    
如果您认为这个答案有误,或者有更好的答案,请立即告诉我们!
如果您的“揪”错被采纳,可获得10分积分奖励!
我的答疑任务
图片正在上传...}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固定资产明细表表格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