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市人民法院(2020)桂0331民初730号民事调解书现将李剑夫名下坐落于荔城城东东贸二巷24号的房屋登记到李强名下,同时将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囿权证公告作废证号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荔国用(1989)字第200397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桂房证字第40214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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