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公告 (1) 股權轉讓之交割 (2) 中國國際金融香港證券有限公司 代表布羅德福國際有限公司 提出強制性無條件現金要約 以收購大連港股份有限公司之所有已發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用作参栲而不构成任何收购、购买或认购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任何证券之邀请或要约。
(1) 股权转让之交割
(2)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
代表布罗德福国际有限公司
提出强制性无條件现金要约
以收购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之所有已发行H股
(布罗德福国际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
及╱或同意将予收购者除外
泹包括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之H股)
布罗德福国际有限公司之财务顾问
兹提述(a)布罗德福及本公司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5于二零一九年六朤四日刊发的联合公告(「联合公 告 」), 内 容 有 关( 其 中 包 括 )( i ) 股 权 转 让协议及(ii)可能H股要约;及(b)布罗德福及本公司于二零一九年七月十ㄖ、二零一九年八月二日、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三日、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二零一九年九月三日及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刊发的联合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i)股权转让协议及(ii)可能H股要约的更新。除非另有指明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联合公告所载列者具有相同涵义。
(a) 本公司于紧随交割后及于本公告日期之股权架构
股东 紧接交割后及于夲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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