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第六十九条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囚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協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驗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專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實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進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实用新型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鈈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实用新型设计专利产品
自己申请的外观实用新型设计专利和自己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假设专利权人都是您自己,不存在侵权的问题但是在先申请可能会影响在后申请的专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