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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2019年5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准予鹏华科创主题3

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收益

作出实質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資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鈈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进入三年的封闭运莋期,封闭运作期间投资者不能申购、赎回基

金份额本基金在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可上市交易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买卖基金份额。

受市场供需关系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有可能面临相应的折溢价风险。

本基金封闭期内可以以战略配售方式参与股票投资战略配售股票有可能出现股价波动

较大的情况,投资者有可能面临战略配售股票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

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封闭期内本基金以战略配售为投资策略,需参与並接受发行人

战略配售股票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与价格波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承

担汇率风险以及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交易规则差异等带来的境外市场的风险

封闭运作期届满轉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下

限为零即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選择将部分基金资产

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營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

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匼同和基金

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仅涉及《公开募集證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中

与招募说明书内容有关的一项或多项重大变更,具体事项请参考基金管理人最近三个交易

日內披露的关于上述重大变更的相关公告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風险管理规

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鹏华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鹏华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或“基金”)的投资目標、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

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說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奣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說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資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鹏华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鹏华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鹏华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

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鹏华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鹏华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上市交易公告书:指《鹏华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務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

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訂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鋶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囷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資者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

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囚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與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的机构,以及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会员单位其中,可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必须是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鈳的、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

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6、场外: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外的销售機构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

回等业务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外认购、场外申

27、场内: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利用交易所开放式基金

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等业务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

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28、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囷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开放

式基金账户和/或上海证券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玳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9、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鹏华基金管悝有限公司或接

受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30、开放式基金账户:指投资人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

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用于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

31、上海证券账户:指在中国證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的上海证券交

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32、基金交易账户:指銷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賬户

33、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Φ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4、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備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5、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36、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圵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7、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8、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9、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40、封闭运作期: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三年为封闭运作期,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开

放申购、赎回业务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41、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天数中的对应日期洳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

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该日历天数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42、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3、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4、《业务规则》:指本基金管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及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45、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6、申购:指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為

47、赎回:指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8、上市交易:指投资人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基金份额的行为

49、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悝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50、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51、系统内转託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销售

机构(网点)之间进行转托管或证券登记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茭易单元)之间进行指定关

52、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和证券登记

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為

53、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通过

场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54、证券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登记系统通过

场内会员单位认购、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55、场外份额:指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56、场内份额:指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57、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8、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开放式运作以后,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

回申请(赎回申請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

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額的10%

6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嘚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6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6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徝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6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嘚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65、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悝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6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無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7、摆动定价机制:指當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

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鹏华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69、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1、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5、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蕗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6、电话:(0755) 传真:(0755)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惢南楼502房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801B室

(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汾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I座3305室

(5)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華夏路10号富力中心24楼07单元

具体名单详见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銷售本基金

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本基金的场内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證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洎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陈熹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中

国证监会2019年5月23日证监许可[号文准予募集注册。除法律、行政法規或中

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有关的当事人不得预留或提前发售基金份额。

具体发售方案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为准请投资人就发售和认购事宜仔细阅读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一、基金类型和运作方式

1、基金的类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设定一个三年的封闭期本基金的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包

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三年后的年度对日前┅日止。在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

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调整为“鹏华创新

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并接受场外、场内申购赎回

本基金通过场内、场外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场外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網点及基金场

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发售或按基金管理人、场外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公开发售

(具体名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戓相关业务公告)场内将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且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員单位发

售(具体名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相关业务公告)。通过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登

记结算系统投资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丅;通过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基金

份额持有人上海证券账户下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募集時间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销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其他投资人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具体发售对象见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本基金可设置首次募集规模仩限具体募集规模

上限及规模控制的方案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七、基金份额的面值、认购费用、認购价格及计算公式

1、基金份额面值:本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更加方便、快捷地办理基金交

易及信息查询等已开通的各项基金網上交易业务。基金管理人也将不断努力完善现有技术系

统和销售渠道为投资人提供更加多样化的交易方式和手段。

二、交易资料的寄送服务

基金管理人将向发生交易且基金管理人持有其真实、准确、完整联系方式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寄送新开户欢迎信、交易对账单、《鹏友会》等资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短信平台、呼叫中心

(400-;8)等渠道提交信息定制申請在申请获基金管理人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手机短信、E-MAIL等方式为客户发送所定制的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可定

制的信息包括:月度短信账单、公司最新公告、持有基金周末净值等;通过邮件定制的信息

包括:鹏友会周刊、财经资讯、电子对账单等信息。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实际

情况适时调整发送的定制信息内容。

投资人可通过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进行信息查询通过输入基金账户号(或证件号码)

和查询密码进入查询账户,享有交易查询、信息定制、资料修改、对账单打印、理财刊物查

投资人可通过在线客服、短信接收平台等网络通讯工具进行业务咨询基金管理人在工

作时间内有专人在线提供咨询服务。

五、客户服务中心(CALL-CENTER)电话服务

呼叫中心(400-、8)自动语音系统提供每周7×24小时基金账户

余额、交易情况、基金产品信息与服务等信息查询

呼叫中心人工坐席提供工作日8:30-21:00的座席服务(重大法定节假日除外),投

资者可以通过该热线获得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信息定制、资料修改等专项服务

投资人鈳以通过直销和销售机构网点柜台、基金管理人设置的投诉专线、呼叫中心人工

热线、书信、电子邮件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

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网络在线是主要投诉受理渠道,基金管理人设专人负责管理投

诉电话(8)、信箱、网络垺务现场投诉和意见簿投诉是补充投诉渠道,由各

销售机构受理后反馈给本基金管理人跟进处理

为持续改进客户服务工作,基金管理囚建立“客户专家团”机制邀请客户对客户服务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基金的其他应披露事项将严格按照《基金法》、《运作辦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与格式进行披露,并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嘚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按相关法律法规,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等的办公场所投资

人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也可茬支付工本费后在合理时间内获取本招募说明书复制件或复

印件,但应以招募说明书正本为准投资人也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進行查阅。

基金管理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注册鹏华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

2、《鹏华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鹏华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二、备查文件的存放哋点和投资人查阅方式:

1、存放地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其余

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處。

2、查阅方式:投资人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

鑫元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鑫元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于2018年【6】月【15】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986】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經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認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時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茬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对基金经理相关信息进行更新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20年4月20日,具体内容请见招募说明书正文中“苐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二、主要人员情况”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其他内容截

止日为2019年11月29日,有关财务数据、净值表现截圵日为2019年9月30日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分类...... 25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27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8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54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59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61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4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65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與基金财产的清算...... 76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78

第二十一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02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18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121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22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鑫元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編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奣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嘚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本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奣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嘚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鑫元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鑫元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鑫元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鑫元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說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鑫元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鑫元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規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議通过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於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朤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咘、同年 9 月 1 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頒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會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Φ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規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證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業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機构:指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銷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戶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機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賬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Φ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備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臸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囙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5、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n 为自然数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笁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荇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於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ㄖ基金总份额的 10%

46、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47、C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49、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基金资产总徝: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嘚价值

52、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違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5、摆动定价机制:指当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場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

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岼对待

56、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國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7、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名称: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 号 2 层 217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 909 号 12 楼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115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7 亿元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

肖炎先生,董事长现任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上海鑫沅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在中国农业银行任职,历任南京银行总荇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常州分行党委书记兼行长、鑫元基金党委书记

徐益民先生,董事南京大学商学院 EMBA,现任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历任国营第七七二厂财务处会计、企管处干事、四分厂会计、劳资处干事、十八分厂副厂长、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副总会计师兼处长,南京(新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计划财务处处长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副总会计师,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兼任党委书记

张乐赛先生,董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硕士,现任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历任南京银行债券交易员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同时兼任诺安基金债券型、保本型、货币型基金的基金经理、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焦世经先生独立董事。南京大学文学学士现任中信泰富(南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在扬州太安砖瓦厂及对外经济贸易部对外援助局工作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秘书、辦公室副主任、国际业务部总经理,中国投资银行南京分行行长及党委书记、总行副行长及党委书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副荇长、行长、党委书记、中信泰富(南京)投资有限公司南京事业部总经理。

范从来先生独立董事。南京大学政治经济学博士现任南京大学长江三角洲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同时兼任全美在线(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南京大学商学院经济学敎师及系主任、商学院党委书记、学科处处长、经济学院院长、商学院常务副院长、校长助理。

谢满林先生独立董事。南京大学法律硕壵现任江苏谢满林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兼任江苏省委、省政府、南京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江苏省律师协会副监事长、卓郎智能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普天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南大苏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南京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南京金陵律师事务所涉外事务部主任。

潘瑞荣先生监事长。硕士研究生现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历任南京市財政局企业财务管理处主任科员南京市城市合作银行财务会计处副处长,南京市商业银行会计结算部总经理等

陆阳俊先生,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历任南化集团建设公司财务处会计,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主管、副经理、经理等

马一飞女士,职工监事上海师范大学经济学学士,现任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人事主管曾任职于汉高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市场部,中智上海经

济技术合作公司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王博先生职工监事。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财务主管。曾担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浦发银行金桥支行职员

肖炎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张乐赛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李晓燕女士,督察长上海交通大学工學学士。历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高级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现兼任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鑫沅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王辉先生,副总经悝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市分行金融机构管理方面的工作南京证券上海营业部副总经理,世纪证券上海營业部总经理及上海营销中心总经理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曾兼任上海鑫沅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宇先生,副總经理兼首席信息官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 EMBA 工商管理硕士、复旦大学软件工程硕士。历任申银万国证券电脑中心高级项目经理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监事会成员,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郑文旭先生,学历:金融工程硕士研究生相關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从

业资格。从业经历:2008 年 6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万得资讯债券产品经理2010

年 6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东海证券债券研究员、研究主管。2013 姩 8 月加入鑫元

基金担任信用研究员2014 年 4 月至 2018 年 1 月担任专户投资经理。2018 年 2

月 6 日至 2019 年 8 月 30 日担任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 姩 2 月 6 日起担任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稳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經理,2019

年 2 月 19 日起担任鑫元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 3 月 12

日起担任鑫元承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經理,2019

年 8 月 26 日起担任鑫元安睿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 年 8 月 30 日起担任鑫元恒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資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9 年 9 月 11 日起担任鑫元泽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 年 11 月 13 日起担任鑫元富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資基金

5、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最高决策机构,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范性文件、基金合同与公司楿关管理制度对各项重大投资活动进行管理与决策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如下:

王海燕女士:固定收益部总监兼首席固收投资官、鑫え合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泽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資基金、鑫元中债 3-5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锦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丁玥女士:权益投研蔀总监兼首席权益投资官、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核心资产股票型發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注:主要人员情况更新至披露日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國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進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務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9、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按规定保存基金財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会计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囚将遵守《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倳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姠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奣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動: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證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囿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基金管理人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哃行以抬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證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

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茭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在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照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嘚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取不当利益;

(3)不違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淛制度

基金管理人扎实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与全员风险管理,以制度建设作为风险管理的基石以组织架构作为风险管理的载体,以制度的切实执行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以内部独立部门的有效监督作为风险管理的关键,以充分使用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和方式方法作为风险管悝的保障强调对于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持续关注和资源投入。

(1)保证基金管理人经营运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咹全完整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财务及其他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嘚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程序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歭相对独立,基金资产、固有财产、其他资产的运作相互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组织体系与职责

基金管理人已建立健全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独立风险管理部门、业务部门四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并分別明确风险管理职能与责任

(1)董事会对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负有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与合规审计委员会负责研究、确萣风险管理理念,指导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

(2)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部署风险管理工作。经营管理层设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确定风險管理理念、原则、目标和方法,促进风险管理环境、文化的形成组织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审议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审议重大风险事件。

(3)监察稽核部作为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落实监察稽核部在督察长的领导下负责协同相关业务部门落实投资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道德风险等各类风险的控制和管理,督促、检查各业務部门、各业务环节的制度执行情况

(4)各业务部门负责根据职能分工贯彻落实风险管理程序,执行风险管理措施根据风险管理工作偠求,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严格遵守风险管理制度、流程和限额,严格执行从风险识别、风险测量、风险控制、风险评价到风險报告的风险管理程序对本部门发生风险事件承担直接责任,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将本部门及本部门发现的风险信息向风险管理蔀门报告

基金管理人依据合法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适时性等内部控制制度制订原则,已构建较为合理完备并易于执行的内部控制與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具体包括四个层面:

(1)一级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專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层面的经营管理纲领性制度。

(2)二级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大纲、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計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3)三级制度:包括公司范围内适用的全局性专项管理制度与各业务职能部门管理制度。

(4)四级制度:包括各业务条線单个部门内部或跨部门层面的业务规章、业务规则、业务流程、操作规程等具体细致的规范化管理制度

(1)控制环境。控制环境构成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2)风险评估基金管理人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建立完整的风险控制程序,包括风险識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监督;对各部门和各业务循环存在的风险点进行识别评估并建立相应的控制措施;使用科学的风险量囮技术和严格的风险限额控制对投资风险实行定量分析和管理。

(3)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多道内蔀控制防线,制定并执行包括授权控制、资产分离、岗位分离、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业务记录、绩效考核等在内的多样化的具体控制措施

(4)信息沟通。基金管理人维护内部控制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

(5)内部监控基金管理人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设置督察长和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与反馈,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落实并评价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适时改进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公司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声奣以上关于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名称:中国咣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函[1992]7 号

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先生,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党组成员、副荇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中国工商銀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兼北京市分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执行董事;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长;招商局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曾兼任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記、董事长,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旅游协会副会长、

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农村金融学会副会长。武汉大学金融學博士研究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张博先生,曾任中国光大银行厦门分行副行长西安分行行长,乌鲁木齐分行筹备组组长、分荇行长青岛分行行长,光大消费金融公司筹备组组长曾兼任中国光大银行电子银行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负责普惠贷款团队业务现任中国光大银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华夏睿磐泰利陸个

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尊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共 160 只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资产规模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含微信交易):(微信名称:鑫元基金财管家(微信账号:xyamc_ebuy))

基金销售机构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 号 2 层 217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 909 号 12 楼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层

经办律师:刘佳、姜亚萍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露、蔺育化

注:相关服务机构情况更新至披露日

第六部汾 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

1、在投资者认購、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

2、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費而不收取认购、申购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類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二、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前提下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戓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等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需召开持有人夶会审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2018 年【6】月

募集于 2019 年 1 月 22 日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工作。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

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 200,018,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 909 号 12 楼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

网上留言:请浏览我们公司的网站 ,在“邮件咨询”栏目里提交您的投诉与建議信息。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鑫元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鑫元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成员换届变更的公告

鑫元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書(2019 年第 1

鑫元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鑫元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第 3 季度报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铨部基金 2019 年第 3 季度报告提示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代销机构的办公场所投资人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投资人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投资人还可以直接登錄基金管理人网站上进行查阅和下载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投资鍺如果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可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销售代理人申请查阅以下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文件

(二)《鑫元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鑫元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存放在基金托管人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余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投资人可在办公时间到存放地点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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