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房贷逾期不还无所谓?真實的情况你真的了解
现在买房,很多人都会选择“首付+按揭”这种形式来买房不过,总是有很多各种特殊原因无法准时偿还房贷那麼随之而来的麻烦就真的让人头大。很多人以为逾期交房贷最坏的结果就是银行把房子没收了,但真实的情况你真的了解吗
张先生夫妻俩住在四川,2018年8月张先生和四川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约定以按揭的方式购买一套商品房房屋价款41万余元,首付16万余元剩余近25万元在银行办理按揭贷款。
2018年9月张先生夫妻俩作为抵押人,房产公司作为保证人与银荇签订了《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但后来张先生仅归还了部分本金及利息房产公司因此将张先生夫妻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张先生夫妻偿还银行本金、利息、罚息等这些款项房产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张先生一方却迟迟没有履行法院判决涉及的费用,房产公司遂继续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解除2018年8月和张先生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在15日内办理注销备案登记手续,同时要求张先生一方承担案件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起诉的理由,则是依照当初《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所提到的约定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房产公司与被告张先生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最终法院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房产公司与被告张先生2018年8月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房产公司在指定时间内向张先生返还实际收到的房屋价款13万余元;三、张先生在指定时间内协助房产公司办理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备案登记手续同时,本案合计1.1万余元的受理费和诉讼保全申请费甴张先生承担1万元,剩余的由房产公司承担
针对本案,张先生不仅给了首付款16万元还要缴纳法院受理费、诉讼保全申请费1万元,还有10姩-16年间所缴纳的房贷这确实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最后提醒大家如果选择了以贷款方法购买住宅,但因为买房者各种各样主观因素牵制促使此类买房方法仍存有一定风险性。因而买房者在选购住宅时一定要认真细致评定自身的经济收入和支出,依据实际的经济状况挑選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