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忘记投保如实告知知怎么办,会不会影响理赔

重大疾病保险理赔遭拒 你投保时“如实告知”了吗?
重大疾病保险理赔遭拒 你投保时“如实告知”了吗?
【案情简介】
李先生此前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0万元。保险期间内,李先生因“发作性眩晕”住院,诊断为脑梗死、冠心病。两个半月后,李先生就此向保险公司申请重大疾病理赔。保险公司在理赔调查中发现,李先生在投保前已有高血压及心肌梗塞病史,但在投保单的健康告知处未如实告知,因此拒赔。
【案件评析】
“如实告知义务”是《保险法》约定的投保人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且未告知的事项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投保时应当按照投保书的询问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职业等相关内容,否则将影响后续理赔决定,并可能对保单的效力产生影响。
有些投保人在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时候,会被拒赔,这时候,大部分人往往会将怨气倾泻在保险公司,认为保险公司不履行责任,从而对保险乃至现代契约精神产生怀疑,并从此拒绝保险,最终很可能因为这种不信任而遭受更大的损失。
而本案中当事人李先生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上述疾病,经核保评估后判定李先生未告知的疾病属于拒保疾病,按照《保险法》及保险合同的约定,需解除保险合同,退还保险费,拒付此次理赔申请。由此得出:参保前只有尽到如实告知义务,才能确保后续的理赔之路合法合规。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保险行为事实上是在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建立一种契约关系,它有明确的程序和步骤,也有清晰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投保人和保险公司而言,合同一旦确定,就意味着契约的订立,双方必须在合同的前提下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大部分纠纷,在于投保人对此缺乏足够的了解,这就要求不仅投保人得有清晰的契约意识,同时,保险公司更得在事前事后做出大量的工作,将保险合同的条款与投保人分说清楚,最终达成共识。
注:以上案例由北京保险行业协会提供
京华时报记者牛颖惠整理如果买保险没有如实告知是否吸烟,会影响以后理赔吗_百度知道
如果买保险没有如实告知是否吸烟,会影响以后理赔吗
09年10月1日以后实行的新保险法,针对保险公司的“两年不可抗辩”条款,要是09年10月1号之前买的保险,还受这个法律保护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要看三点:一,你的吸烟量大不大,比如一天三四根这种,就没有关系,将来加保或者承保后跟公司补充告知就可以了!大的话就要及时告诉保险公司,不然将来如果不幸发生 吸烟方面的疾病,公司有理由拒赔!(例如肺部疾病,要看各个保险公司的具体规定了!建议打电话咨询下!)二,吸烟的年限,如果您吸烟是在买保险之后的事情,就不要紧了!但是比如你是5年,10年之前就吸烟的话,我建议你还是跟保险公司做补充告知吧!三,如果上述两者都是否定答案,那么,还要看您的保单侧重点在哪里了,如果是侧重重大疾病这块,秉持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我觉得还是建议你做补充告知,如果您买的是无疾病保障的那种 意外险啦,投资保险了之类的,就没有必要了,因为没有保险责任啊~~呵呵我的回答不够精确,再次重申,秉持对自己负责的态度 我建议 您还是重点咨询下您的保险公司,看他们怎么问 您怎么回答,他们会给您最好的答案的!回答完毕,谢谢!~
采纳率:46%
平时吸烟不是很多或是目前减少吸烟了,关系不大。
当然受保护。
不会。可以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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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会不会理赔投保前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单?
案例:日,玛利亚(化名)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是刘安(化名,玛利亚的丈夫)。日,刘安被查出患有肝癌。此时,保险公司经过查阅刘安的病例得知其患有乙肝20多年,保险公司依据此病例认为刘安在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自己有既往病史,遂拒绝赔付保险金,同时决定终止保险合同。玛利亚称自己不知道刘安是乙肝患者,自己并不存在故意或过失,遂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在庭审时,保险公司向法院提交了刘安向医生陈述的患有乙肝20多年的病历记录,法院还查明投保单中书面回答的保险公司的询问是保险公司人自己填写的。分歧:本案形成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玛利亚虽不是故意带病投保,但她是可以知道被保险人长期身患疾病,主观上是有过失的。玛利亚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被保险人的情况属于重要事项,该情况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保险公司拒赔理由成立,应该驳回原告起诉。另一种意见认为:虽未如实告知义务是一种被动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进行询问,就保险公司询问的问题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必须如实告知,没有如实告知的,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本案中,保险公司是否对中玛利亚询问是关键,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保险公司代理人没有逐条询问玛利亚被保险人情况,投保单中的回答是保险代理人代替玛利亚填写的,所以,保险公司根本没有询问玛利亚被保险人的情况,玛利亚不存在不如实告知的情景,应该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最终法院采纳立第二种观点。律师点评:&新《》实施后,增加了一条“不可抗辩条款”具体表述为:“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且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根据此条款规定,法律对保险公司合同解除权进行限制,保险合同成立以后两年内保险公司知道解除是有以后可以行使解除权,超过两年,不管什么事由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加大了保险公司的审查义务。此后,基本杜绝了保险公司在投保人没有发生保险事故时安心收取保险费,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才开始调查,发现问题就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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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律师优质解答买保险是一个双向选择的事情,不仅消费者在挑选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同样也要核实被保险人是否满足保险产品的要求,还包括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职业等信息。怎么投保才最正确呢?其实很多人对于自己的健康状况不是很了解,或者一时没有想起来自己有过哪些病史,导致疾病告知中未如实填写,这种情况在理赔时肯定会引起纠纷,那么,买了保险之后意识到如实告知的重要性,有什么办法可以弥补吗,对保险理赔会有影响吗?
一、及时补充告知很多人在投保时对于如实告知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导致隐瞒了一部分疾病之后顺利承保,但是又担心后面会影响理赔,有什么办法补救呢?这时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补充告知。补充告知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直接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向对方阐述自己之前买了一份什么保险产品,但是有些健康异常忘记告知了,现在想要补充进来,然后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告诉给客服就可以了。但是并不是补充告知之后就可以安枕无忧了,对于保单的异常,保险公司会重新根据被保险人的情况进行核保,这期间可能会让你提供病历资料或体检,然后给出核保结论。一般的核保结论可能因为有疾病但是对保单并无影响,保险继续有效,一种可能因为疾病与保险的部分条款产生冲突,保单无效,保险合同解除,这种情况下不同的保险公司对于保费的处理方式都不同,有的会退还部分保费,有的不会退还保费,这些都需要与保险公司协商。
二、未及时补充告知后出险如果被保险人未意识到如实告知的重要性,发生了事故保险公司会理赔吗?这时保险公司也会根据事故进行分析,如果疾病满足了下面这两个条件:与申请理赔的疾病有直接因果关系。既是导致后者发生的近因,影响保险人是否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赔付责任,也无需退还保费,这对于被保险人来说是一种损失。所以千万不要小看了如实告知的条款,如果没有诚实的告诉保险公司自己的健康状况,最后受损的是自己的利益。也千万不要抱着侥幸的心态,认为保险公司查不出来,保险公司与社保以及医院都是有合作的,只要在医院用社保卡或者身份证进行挂号看病,保险公司都能查询,并且会作为证据被记录下来,一旦出险后,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进行理赔。特别声明:本文为网易自媒体平台“网易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观点。网易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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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dingyue.nosdn.127.net/XUgUZclHkx0RWxcg8bNYpG6PxZhstYARciGFZJ08J4doO4compressflag.png【干货】投保忘记如实告知怎么办,会不会影响理赔?
有时候亲戚是保险业务员,架不住劝说,让他代买了一份保险,结果忘记健康告知,“理赔”时有没有影响?有没有补救措施呢?
我们先来看看《保险法》对“如实告知”相关的规定: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这里特别要注意的是“足以影响”,因为这个词决定了日后理赔效果。如果日后出现的病症在合同保障范围之内,而且跟投保前的身体疾患无关系,保险公司一般还是会赔付的。但这个词主观性比较强,保险公司也有可能不赔钱,这就要寻求司法帮助,对簿公堂了。
这时,可能有人会问不是有“两年不可抗辩”吗?过了两年,理赔就能按照合同执行了吗?
这条款项在《保险法》是这么描述的: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但是下面紧接着也作了说明: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所以,虽然有“不可抗辩”条款的约束,两年过,保险公司不能主动解除合同,但是对于故意隐瞒的行为,法律层面上也是不允支持的。
如果真的遇到这种情况,具体做法可以参考以下几种:
1、健康告知由保险员填写,保险合同的签署是否也不是本人呢?如果在投保时不是本人亲笔签名的话,保险合同是属于无效合同的,可以随时要求全额退款。
2、保险是否在犹豫期?如果还在犹豫期内的话可以申请无条件全额退还保费,仅会损失几块钱的成本费用。
3、尽快进行补充告知。可以联系业务人员或者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客服电话、官网、柜台)办理补充告知手续。保险公司会根据情况要求加费、拒保、除外、退保等等。
保险合同的签订遵循的是“最大诚信原则”,“如实告知”是保险合同履行的前提,否则会为我们的日后“理赔”留下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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