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年何年何月何处参加工作作,工作25年被无故清退

马边彝族自治县1994年至2006年机构编制工作概况
马边县机构编制工作概况
【概述】  编制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一项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人员编制为管理对象的综合性工作,其目的是为国家顺利完成各项管理任务提供组织保证,指导方针是“精兵简政”。马边彝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简称县编委)是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委、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负责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组成人员为:县委编委会主任为县委书记;副主任为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组织部部长、县政府分管人事工作副县长;成员为县委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编办主任、县财政局局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马边彝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编办)是县编委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县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县政府的工作机构,在县编委的领导下负责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执行县编委的决议和决定,承办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方面的具体事宜及日常工作。
【县、区、乡机构改革】&&
1994年至2006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马边彝族自治县先后在1996年、2001年、2005年进行了三次大的机构改革。
日,国务院发出[1984]国函字第59号文,决定“设立马边彝族自治县,撤销马边县。自治县隶属乐山地区。” 198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发下达了《关于县级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转发省编委&关于核定县级党政群机关编制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1984]55号);日,乐山地区编委下发《关于核定县级党政群机关编制的通知》,分配给马边县县级党政群机关编制408名,县级党政群工作机构57个。
1996年的机构改革&&& 1993年3月,中共中央下发《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方案&和&关于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中发[1993]7号);1995年4月,四川省政府召开全省机构改革会议,落实中央部署(川委发[1995]11号);1996年年初,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县、乡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乐委发[1996]18号)。日,《马边彝族自治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上报市政府,年底,市委、市政府以《关于马边彝族自治县县乡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乐委[1996]49号)文批准。日,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全县县乡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马委发[1997]7号)文件,全县机构改革开始实施。此次机构改革的任务是按照政企职责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转变各机构的职能,减少职能交叉,理顺各方面的关系,调整人员结构,精简内部机构和人员,改善干部结构,达到精兵简政,提高办事效率,以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到1997年底改革结束,县级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410名,比1995年底实有人员623名减少213名,精简34.19%。县委、县政府工作机构共设28个,比原有57个减少29个,精简50.9%。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县、乡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乐委发[1996]18号)文件精神,马边彝族自治县是多民族聚居县,地域辽阔,故保留区的建制。全县实有6个区,下辖1个镇、28个乡。按乡镇类别标准核定行政编制524名,比1995年底实有人数504名增加20名,增加3.97%,其中区的编制占乡镇总编制。改革后,自治县县、区、乡(镇)机关行政编制比1995年底实有人员精简17.1%。实行单列管理的政法编制204名。
2001年的机构改革&&& 2001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1999]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乡人员编制精简的意见》(中办发[2000]30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四川省市县乡机构改革的意见》(川委发[2001]12号)文件精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于日制发《关于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乐委办发[2001]13号),市委、市政府于10月8日制发《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意见》(乐委发[2001]20号)。日,经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马边彝族自治县区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马委发[2001]9号),区乡镇机构改革改革工作启动。日,《关于马边彝族自治县县乡机构改革方案》上报市政府,经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批准(乐委[2001]53号),11月29日,印发《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马委发[2001]20号),县级机构改革正式实施。
此次改革,坚持和遵循政企、政事、政社分开的原则,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WTO的规则,强调转变政府职能;坚持和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调整政府组织机构,精兵简政、优化结构,提高效率;坚持和遵循权责一致,相同或相近的职能交由同一部门承担的原则,合理划分和界定各部门职责权限,减少交叉扯皮,解决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问题,理顺条块以及县、乡之间的关系;坚持和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加强行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机构改革。改革后,县级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由原362名减至291名(其中物价检查所行政编制1名),精简20%。政法专项编制由原204名减至186名,精简10%。县委、县政府工作机构共设23个,比原有29个减少6个,精简20.69%。撤销各区委、区公所,其在职人员调整安置在原辖区范围内的乡镇。改革后的乡镇行政编制为428名,比实有在职人员529名减少101名,精简19.09%。乡镇为29个,其中大乡镇7个、中等乡10个、小乡12个。乡镇党政机关的办事机构综合设置,大乡镇设4个,中等乡和小乡设3个。
2005年的机构改革
县政府机构改革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03]15),日,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市(州)、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川委办[2004]36号),2005年初,乐山市委、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市、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乐委发[2005]4号)。日,乐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关于印发&马边彝族自治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乐委办[2005]54号)文件批准。日,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县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马委发[2005]9号),县政府机构改革正式开始。此次改革,坚持政企、政事分开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政府部门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保证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积极推进政府部门职能整合和机构调整,优化人员结构,理顺关系;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推进改革。机构设置不搞一刀切,也不要求上下完全对口。积极探索符合各地特点的改革路子,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逐步实现政府职能、机构、编制和工作程序的法定化。县政府职能整合和机构调整:县财政局不再挂县国有资产管理局的牌子,其职能并入县财政局;撤销县矿产资源管理局,将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职能划入县国土资源建设局,调整后,原县国土资源建设局改为县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将县建设局改为县规划和建设局,挂环境保护局牌子;将县发展计划经济局改为县发展改革经济局,挂商务局牌子;县计划生育局更名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将县卫生局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监管职能划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事故的工作由县政府领导。县政府工作机构未作调整的,保留不变。调整后,县政府工作机构为16个。人员编制调整:县政府职能整合后,凡涉及机构和职能调整的部门,重新核定人员编制,所需编制在上级核定的行政总编制内调整。领导职数严格按中央、省、市有关规定核定。
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4]12号)、《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4]35号)精神,日,乐山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乐山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乐府发[2005]27号)。日,县国土资源建设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行文《关于马边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马边国土资[2005]55号),实施改革。此次改革,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进一步加强国家对国土资源的宏观调控,强化县人民政府保护土地资源的责任;全面推行依法行政,确保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得以全面实行;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积极推进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职能整合和机构调整,优化人员结构,理顺关系;坚持业务归类、职能整合的原则综合设置内部机构。改革后,撤销县矿管局,职能划入县国土资源建设局,合并后名称更名为“马边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马边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马府办编[2006]1号),核定县国土资源局行政编制10名,地方内控编制7名,机关后勤编制4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级职数6名;内设股室6个;下属事业单位6个,事业编制37名(其中5个单位为经费自筹,事业编制31名);派出机构6个,事业编制24名。
【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
1994年至2006年,马边彝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分别于1996年和2001年进行了二次机构改革。
1996年的机构改革&&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马边彝族自治县县乡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乐委[1996]49号)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县乡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马委发[1997]7号)文件要求,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要有利于增强事业单位的生机活力,有利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有利于减轻国家财政负担。改革的原则是政事分开和推进事业单位的社会化,目的是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自身发展规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改革,使事业单位“吃财政”饭的人数平均减少约10%。此次事业单位改革实行分步推进。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按《中共中央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通知》(中发[1993]7号)和《关于四川省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川委发[1995]11号)文件要求与行政机构改革同步进行。改革后,县档案局与县档案馆、县志办合并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履行档案保管、使用、地方志编纂管理三种职能;县地震办与县地震台合并,更名为县地震监测中心,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县自考办并入县招生办,为县教育科技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撤销县二轻局,组建县二轻总会,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县农机局更名为县农机事业管理局,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后的县直属事业单位为7个,其中县委直属事业单位2个:县委党校、县党史办;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5个:县大风顶自然保护区管理所、县农机事业管理局、县地震监测中心、县二轻总会、县档案局(馆)。1998年3月,经县编委研究同意:成立马边彝族自治县城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县政府直属工作局,下设城管执法监察大队和环卫所(城建局成建制划转)2个股级事业单位(马编委发[1998]05号);将马边彝族自治县粮食局定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局(马编委发[1998]06号)。至此,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增加至7个。
2001年的机构改革&& 根据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委、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马边彝族自治县区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马委发[2001]9号)和《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马委发[2001]20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是实行政事分开,推进事业单位社会化。改革的任务:县直各部门派驻乡镇有事业机构,凡能下放乡镇管理的,坚决下放;按照农业区域布局和专业特点,将设置过多过散的机构归并为综合性机构,乡镇“站、所”归并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调整农村中小学校布局,合理配置现有教育资源;改革乡镇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健全和完善社会服务功能。改革后的乡镇事业单位编制为1761名,比原编制2201名减少440名,精简20%。撤销6个区教办,其人员由县教科局调整安排到原各区教办所辖的中小学校。撤销各区林业站、农机站、农经站、水管站,其人员分别由县直各主管部门调整、安置在原辖区内的乡镇站所。将林业站、农机站、农经站合并组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保留各站牌子。建立广播文化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单独设置,按照各自职能开展工作。片区设置农机服务中心,保留农机站牌子。片区设置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并逐步向企业化管理过渡。在原各区公所所在地的乡设立水管站,负责片区内的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农村中小学方案另行制定。各单位编制重新核定。改革后的县直属事业单位:撤销二轻总会,职能并入新组建的发展计划经济局;县招生办改为新组建的教育文体局直属事业单位,挂自学考试办公室牌子。改革后的县直属事业单位为12个:县委党校、县党史办(挂靠县委组织部)、县矿管办、县城管办、县粮食局、县畜牧局、县广播电视局、县四川马边大风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档案局(与档案馆一套人员,两块牌子)、县地震办、县农机事业管理局、县供销社。
【机构编制日常管理】
1994年至2006年,确立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编制管理体制,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组织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实行首长责任制,坚决贯彻“一支笔审批原则”,凡涉及机构编制增减、领导职数的核定、经费供给形式的确定、职能的调整、股级行政事业单位设置或调整等事宜,由单位提出申请,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提交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副科级(含副科)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或调整,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后,报市编委审批。
1994年,围绕理顺关系,转变职能,清理全县51个党政机构的职能交叉情况,严格编制控制,党政机关自行消肿67人。
1998年,经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冻结机构编制的通知&的通知》(马委办以[1998]21号),从严控制各部门机构编制,职能调整和任务增加的部门也不再增加机构编制,防止人员编制反弹。
1999年4月,经县编委研究同意,印发了《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和规范人事调配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全县机构编制管理、人事调配、军转安置、大中专毕业生的分配审批程序,强调了新形势下机构编制管理的新思路,严格了机构编制的审批制度,规范了机构编制管理权限。7月,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县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对全县行政、事业人员编制与财政经费实行同步管理的通知》(马编发[1999]7号),建立“两卡”:县编办建立《人员编制卡片》,对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卡片管理;县财政局建立《人员经费供给卡片》,对财政拨款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卡片管理,实现因事设岗、以编定员、编随人走、按编定供的编供互控管理机制。
2000年,根据乐山市委办公室《关于清理清退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临时人员的意见》(乐委办发[2000]5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下发了《关于清理清退区、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临时人员的通知》,清理清退临时人员255名(其中代课教师100名)。
2002年,县编委办会同县纪委(监察局)对各部门行政审批权限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理顺各部门权责关系。会同组织、人事、财政部门清理停薪留职人员。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因地制宜,撤并兼容”的原则,压缩校点,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校点的布局。严把人员“进口关”,从严控制县外、企业调入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凡缺编单位进人坚持从党政群机关内部调剂,严格执行“超编单位出二进一、满编单位出一进一”的规定。
2006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将原29个乡镇撤并为20个乡镇,人员编制整体归并。清理具有授权执法事业机构17个,事业编制104名;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事业单位12个,事业编制136名。做好乡镇机构改革调查摸底工作,为2007年乡镇机构改革做好准备。
综合管理全县事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工作&& 根据国务院第411号令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健全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不断加强。截止2006年5月底,向全县193个事业单位颁发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事项变更的档案管理。
& &&1994年至2006年干部实有数统计:
党群(含人大、政协)
行政(含乡镇、公检法司)
1994年至2006年县编办领导名单:
任职起止时间
以上资料来源于编办现存文书档案。
&&& &&&&&&&&&&&&&&&&&&&&&&&&&&&&&&&&(审核:夏仪华&&&& 撰稿:&邹代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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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94年国地税分家到地税局干助征员一直到2000年地税...
你好,我是94年国地税分家到地税局干助征员一直到2000年地税局清退临时工时,当时的局长让我回沁水县下川地税培训部工作至今,从没清退,一直发放工资到现在,今年1月19日地税局与文旅公司签了合同,地税局和我从来就没签合同,也没交各种保险,现在突然不让我干象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赔偿金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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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用人单位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不然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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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7月3号去单位实习,实习一个月,签了实习合同。一个月后转正,转正时说了转正工资和五险的多少。但是到现在,单位一直没有和我签合同,也没有缴纳五险,只是发了工资。现在单位准备清我,我应该怎么做,获得什么赔偿?
我有更好的答案
因为你在这个单位工作的时间并不长,就是赔偿也没多少。没签订劳动合同好办的多,你可以这个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违反劳动法为由,去劳动仲裁委投诉也可去法院起诉。
直接去劳动局寻求帮助吗?我具体应该怎么做,要求公司补偿哪些?
先去咨询,听听政策方面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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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未为你交五险,你可以要求单位为你补交五险。
3、如果单位要清理你,因你工作未满六个月,你可以要求单位补偿你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我可以这样要求公司进行补偿吗,按照你上面所说的?单位清退了,我直接去劳动局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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