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丈夫瞒着妻子借钱老公卖房 能要求买主退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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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6:03
香油们可以看下之前的帖子,之前她男朋友威胁我,我和家人商量下退她一万,主要我快生孩子了,没有精力和她费,让共同朋友去说退她一万,她不同意,现在又这样来和我说,知道我生孩子一直没找我,感觉是给了我莫大的恩惠,房屋买卖,她违约,男朋友威胁我,找黑社会,从这说话的口气,她是真觉得自己没有问题?自己违约还这么强硬?气的奶都要没了,说自己没钱是拖拖她,不是她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以后不会和这种人继续打交道相关链接卖房买家违约现在还要被威胁怎么办?合同对她没有约束力说我坑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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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违约是不需要退钱的。有合同就有保证。中介会帮你解决的,就算她告你也不占便宜的,合同写的清清楚楚,定金不退的
我要是你,这个钱早就给了,不是怕什么恶势力,本来就不是自己的钱,好歹也是盆友一场,还是认识的……反正要是我做不出来,对方拿不出钱,一二三的失约可以把钱给她,重新找买家。
另外我告诉你,我卖房也遇到一对老夫妻付了1万定金,后来凑不出钱,回来和我说,我二话不说就退给人家了,我知道法律上我可以不退,但是自己良心过不去,总觉得不是自己的……
&&引用楼主cdhhyl于03-09 07:11发表的&&:另外我告诉你,我卖房也遇到一对老夫妻付了1万定金,后来凑不出钱,回来和我说,我二话不说就退给人家了,我知道法律上我可以不退,但是自己良心过不去,总觉得不是自己的…… 老人家不容易,要我也退,看情况吧,我们定金给了,没买,反正没退给我们,我们也按合同走认了,她这个威胁我,现在说话还不客气,我觉得有点那个吧
&&引用楼主cdhhyl于03-09 07:06发表的&&:我要是你,这个钱早就给了,不是怕什么恶势力,本来就不是自己的钱,好歹也是盆友一场,还是认识的……反正要是我做不出来,对方拿不出钱,一二三的失约可以把钱给她,重新找买家。 她让我等她凑钱啊
普通的凡人
九品芝麻官
&&引用楼主cdhhyl于03-09 07:06发表的&&:我要是你,这个钱早就给了,不是怕什么恶势力,本来就不是自己的钱,好歹也是盆友一场,还是认识的……反正要是我做不出来,对方拿不出钱,一二三的失约可以把钱给她,重新找买家。 合同写着玩的呢,傻子!
&&引用楼主普通的凡人于03-09 09:28发表的&&:合同写着玩的呢,傻子! 两句话,第一句你的观点,合法!第二句你直接把你名字写在后面了,佩服!!
&&引用楼主cdhhyl于03-09 11:13发表的&&:两句话,第一句你的观点,合法!第二句你直接把你名字写在后面了,佩服!! 我没看到我的名字了,你说的佩服就更不懂了,就和大家说的,如果都可以这样,为什么要签合同,她自己也是做生意的,她也和别人签合同,合同就是约束了别人对他没有约束力?定金两万,退一万,我自己还另外付了4500利息,我没看出来我那里坑了她,前前后后我等了她好几个月,她要等,让过户给别人也同意,问全款能不能,不给回复,有这样的?之前你给个回复吧,不回复我,我只能让中介给她打电话,后面让她男朋友威胁我,如果换位是你,你能把两万全部推给他,我佩服你,真心的
&&引用楼主小葵葵lee于03-09 11:40发表的&&:我没看到我的名字了,你说的佩服就更不懂了,就和大家说的,如果都可以这样,为什么要签合同,她自己也是做生意的,她也和别人签合同,合同就是约束了别人对他没有约束力?定金两万,退一万,我自己还另外付了4500利息,我没看出来我那里坑了她,前前后后我等了她好几个月,她要等,让过户给别人也同意,问全款能不能,不给回复,有这样的?之前你给个回复吧,不回复我,我只能让中介给她打电话,后面让她男朋友威胁我,如果换位是你,你能把两万全部推给他,我佩服你,真心的 我这个不是回复你的,是回复那个出口成脏的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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瞒着妻子卖房筹药费无效 退钱还要赔搬家费
  华龙网讯 忠县男子张某以8万元的价格,将自己的房屋卖给了病友,可后来法院却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张某不但要退购房款,还要赔偿搬家费等损失1.8万元,这是咋回事?昨日,记者从忠县法院了解到,原来该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某却瞒着妻子卖房,结果被妻子告到法院。
  无力还钱卖房给病友
  张某是个“老病号”,患有高血压等病,需长期用药和理疗。然而,他与妻子关系不好,经常吵架。2011年,他又因病住院。在求助妻子和女儿无果的情况下,张某打算把唯一房子卖了,筹钱给自己治病,但一直未找到买主。于是,他只好到处借钱。同年12月,他找病友江某先后借了3万元。
  借钱总是要还的,随后不久,江某催张某还钱,没钱的张某便向江某说:“你可以买我的房子,以此用来抵借款。”日,江某接受了张某的提议,于当日与张某签订了买房协议,约定房款为8万元。
  协议签订后,扣除借款3万元后,江某支付了张某购房款5万元。张某随即搬出,江某和妻子于日住进该房。然而,江某虽然“买下”了张某的房屋,但张某称妻子谭娜(化名)远在湖南,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2012年8月,江某将张某夫妇告上法院,要求张某夫妇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案件审理中,谭娜称对卖房一事不知情,且不愿出售房屋。随后,江某撤诉。
  “他是背着我卖的房”
  据悉,张某卖给江某的这套房屋,位于忠县忠州镇忠州大道,面积60平方米。该房是他与妻子谭娜(化名)婚后共同购买的。因与丈夫闹矛盾,谭娜从2009年9月开始,便投奔在湖南长沙的女儿处,夫妻俩一直无联系。
  日,谭娜将丈夫张某及江某告上法院,请求法院确认二人于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将房屋腾出交给她。庭审中,谭娜称,她对丈夫卖房一事毫不知情,“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张某背着我把房子卖了,而且8万元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
  张某辩称,他在出售房屋时打电话告知了女儿,谭娜对此未提出异议,应视为谭娜同意他卖房。江某则辩称,买房前询问过谭娜是否知情,“即使合同无效,我也没过错,张某应当退还购房款并赔偿搬家及缔约过失损失共3万元”。
  房屋买卖被判无效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出售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张某未经谭娜同意,擅自将该房屋卖给江某,侵犯了谭娜对该房屋享有的财产所有权。虽然张某辩称事先电话告知其女儿,但张某未提供证据证明,即便他告知了女儿,也不能认定谭娜知道并同意。张某的过错在于未征得谭娜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应承担主要责任。
  而江某明知张某夫妇关系不和,在购房时应尽到合理的注意及审查义务,在未征得谭娜同意下签订购房协议,其行为侵害了谭娜的权利,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近日,忠县法院一审判决:张某返还江某8万元购房款,赔偿江某的搬家费等损失的60%即1.8万元。
记者 陈保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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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先签买房合同后再签了卖房合同(售后公房未交易过的)。可以退买房时所交契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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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经纪人
退不了,契税是一种行为税,就像古代的契约,双方达定物品交易的价格,“购买人”需要给“见证人”一些钱财,来为此保障合同的有效化,也是为了制约“出售人”见物品升值而反悔和停止合同。您已经签了购房合同,所以就需要交纳契税。“购买人”就是您,“见证人”就是国家,“出售人”就是开发商和业主。您再和其他人交易,只是您的身份转化为了“出售人”。购买您房子的人还要向国家交纳契税来维持你们的合同!详情咨询:158 ...
退不了,契税是一种行为税,就像古代的契约,双方达定物品交易的价格,“购买人”需要给“见证人”一些钱财,来为此保障合同的有效化,也是为了制约“出售人”见物品升值而反悔和停止合同。您已经签了购房合同,所以就需要交纳契税。“购买人”就是您,“见证人”就是国家,“出售人”就是开发商和业主。您再和其他人交易,只是您的身份转化为了“出售人”。购买您房子的人还要向国家交纳契税来维持你们的合同!详情咨询: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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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经纪人
您好,可以退的。。。。。。。。。。。。。。。。。。
二手房经纪人
不能退,因为本次买房是算作二次购房
二手房经纪人
可以的,退税规定是所售公房和所购住房签订买卖合同时间在一年之内就可以,必须要保存好出售房屋的全额统一发票第三联(收款方)还有相应的材料,可以到税务局退税窗口咨询
二手房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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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时间: 16:34:16
隐瞒凶宅历史 被判退房款 法院认为发生过凶杀案可造成房屋贬值 交易时应如实告知买家 备受关注的成都凶宅买卖案,金牛区法院审理后昨日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人们对住宅内发生的凶杀案件感到恐惧和忌讳,这种情况可能造成房屋贬值,卖方应如实告知。 因此,法院判决
隐瞒&凶宅&历史 被判款
法院认为发生过凶杀案可造成房屋贬值 交易时应如实告知买家
备受关注的成都&凶宅&买卖案,金牛区法院审理后昨日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人们对住宅内发生的凶杀案件感到恐惧和忌讳,这种情况可能造成房屋贬值,卖方应如实告知。 因此,法院判决撤销双方签订的,卖方退还全部房款31.8万元。
回放 买到&凶宅& 告到法院要求退款
去年9月,在成都工作的李骞通过,以31.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位于金牛区为民路的近70平方米的。10月12日,李骞向房主刘少文付款后,拿到了房子。然而,李骞装修时却从邻居处得知,这套房子里曾发生过凶杀案。李骞到派出所了解到,5年前,房主的儿子曾在房间里将一名小女孩杀害并碎尸肢解,并被判处。李骞找到中介,但中介的人表示不清楚这件事。随后,李骞多次联系刘少文夫妇要求退房,均遭到拒绝。无奈之下,李骞到法院,要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并退款。
激辩 忌讳&凶宅&是风俗还是迷信
去年12月3日,金牛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李骞认为,这样的房子使人产生恐惧,无论是谁都不敢住。
然而,刘少文却认为,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卖方必须告知房屋的&历史&。&法律和上没有&凶宅&一说。发生过命案的房屋并不影响正常使用。&刘少文说,&李骞认为曾死过人的房屋就不能住,是一种迷信心理,不值得社会提倡。&
判决 构成欺诈 退还全部房款
昨日上午9时,金牛区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双方当事人均未到庭,而是由其代理人出庭听判。
法院认为,人们对在住宅内发生的凶杀碎尸肢解事件感到恐惧和忌讳,是一种客观现象。房屋会因购买者避讳而贬值。根据《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规定,刘少文应当向李骞告知该房内曾发生凶杀案件。由于刘少文未履行告知义务,其行为已构成欺诈。
法院一审判决,撤销李骞与刘少文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刘少文退还购房款31.8万元。由于李骞在订立合同时未全面了解房屋状况,法院象征性地判决其应承担部分诉讼费用719元,而刘少文则负担4074.5元。
出租房屋也应告知&历史&
&不止是买房,出租房也是如此,对这类可能造成房屋折价的情况,无论房主还是中介公司,都应如实告知。&该案主审法官舒旭东告诉记者。
认为&凶宅&不能住是否算是迷信?舒旭东认为,善良风俗是人们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不能说是封建迷信。陈太富 记者 袁钲钲 摄影 韩杰
A查病历,会有病史记载。再做判断。
A如有证据证明对方没有尽到抚养孩子的义务,可以申请变更孩子抚养权。
A你没申诉成功的情况下是生效的
A你好,根据你表述的情况,可以请求法院要求偿还。具体可以致电或者添加微信咨询详情。
A你好,如果未共同生活,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A你们之间构成借贷关系,债权人可以提供借条汇款单录音等证据证明借款情况,协商不成,可以走法律途径!如果有担保人,担保人在担保期内要承担担保责任。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供借条、汇款单、证人证言等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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