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窃取公司窃取商业秘密密你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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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窃取公司资料是否构成犯罪?
我司有员工窃取公司资料,该如何处理?
4e40b11f8***
若窃取的资料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并造成公司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则涉嫌犯罪。
4条律师回答
报警处理。
要看该资料是否是保密资料,还要看是否会对公司造成损害。
报警处理。
向公安机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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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盗取公司商业秘密另立山头当老板被判刑
摘要:员工盗取公司商业秘密成立同类型企业,生产销售与原公司完全相同的产品,并以低廉的价格抢走原公司的老客户,造成原公司损失达三百万余元。
&&&&&&& 员工盗取公司商业秘密成立同类型企业,生产销售与原公司完全相同的产品,并以低廉的价格抢走原公司的老客户,造成原公司损失达三百万余元。近日该案的5名被告人因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宜兴法院分别被判处1年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最高250万元的罚金,没收一切违法所得。
  事件回放:前雇员的创业之路
  明珠机械公司是一家生产、销售各类过滤机、分离机、泵等的公司。从2010年年底开始,公司就发现有另一家公司在市场上通过大幅降价等方式销售与其公司完全相同的产品,造成大量客户流失,损失巨大。为此,明珠公司专门到工商部门查阅对方的工商登记资料,发现该公司的法人代表明某和股东陈某居然都曾是自己公司的职工。难道这一切都是巧合?经过一轮详细调查,一场里应外合窃取商业机密的&潜伏&大戏浮出水面。
  早在2001年,陈某就进入明珠公司做了一名技术员,同时也结识了做销售员的明某,两人关系一直比较好。虽然2004年陈某辞职离开公司,但其深知自己的老东家技术先进,产品过硬,利润十分丰厚。2009年初,陈某回宜兴参加明某的婚宴,两人聊天时谈到了创业。既然两个人一个曾经是公司的技术员,一个还在做公司的销售员,何不利用掌握的技术和客户资源成立一家公司,自己当老板赚钱某呢?有了这样的想法,陈某和明某遂于2009年6月注册成立了一家机械公司,注册资金51万元,由明某任法定代表人,陈某做股东,开始了两人&明某修栈道、暗度陈某仓&的创业之路。
  按照两人商量好的计划,明某负责潜伏在机械公司做销售,一旦知悉客户有需求,就通知陈某找到该客户,称自己公司的产品功能与明珠公司一模一样,却价格低廉,趁机大力推销自己公司的产品。此后,原明珠公司的一些常年客户纷纷与这家&价廉物美&的机械公司建立关系,为明某和陈某带来了滚滚财源。
  然而,陈某这个技术员毕竟只在明珠公司做了四年的技术员,不能掌握一些最先进的生产技术,时间一长,两人这个完全不具备开发能力的公司就在技术上捉襟见肘,难以应付客户的越来越高的需求。为难之际,两个人再次把主意打到了曾经的雇主明珠公司头上。2009年10月,为了完成南通一家公司购买过滤机的合同,明某以好处费2000元利诱明珠公司技术员陆某,将其需要的技术图纸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偷出。陈某则与其妻子找到另一技术员吴某,以6800元好处费分批次弄到了其他几套图纸。
  正当明某、陈某等人为自己蒸蒸日上的事业窃喜时,2010年12月,发觉存有&内鬼&的明珠公司向公安部门报了案。2011年1月,明某、陈某、陆某三人被抓获,嫌疑人钱某、吴某也先后投案自首。
  庭审现场: 被判侵犯商业机密罪&人财两失&
  2012年4月,陈某、明某等人侵犯商业机密一案在江苏省宜兴法院公开庭审。
  法庭上,明珠公司表示,被告陈某、明某等人的行为给该公司带来了巨大损失,这些损失不但是被告盗取公司技术、抢夺客户资源所带来的直接损失,还包括因被告公司低价恶性竞争导致明珠公司被迫以较低的价格向客户销售产品而造成的差价损失。 &我们不能因为对方的退出而立即提高产品的售价&,明珠公司代表痛心地说:&所以这部分差价损失不仅发生在被告侵权期间,而且可以预见还将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发生。&为此,明珠公司认为被告人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情节极其恶劣,请求法院从重处罚。
  对于检察机关和明珠公司的指控,多数被告人愿意认罪,但对于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告等人不同程度地表示出异议。被告人明某辩称,其通过被告人陆某提供的图纸,是陆某凭借自己的技术经验设计出来的,而非明珠公司的商业秘密。被告人陆某的辩护人提出,涉案机器的外形部分是一目了然的,完全可以通过观察和测量获知,不属于明珠公司的商业秘密。
  然而,根据权威机构技术出具的鉴定报告,明珠公司过滤机的技术图纸中所反映的尺寸公差、形位公差、焊接符号、表面粗糙度、材料热处理技术要求等工艺参数,不可能通过公开渠道直接、容易获得,不通过大量的试验及在生产实践中经过摸索付出一定的代价,仅凭上述拆卸后能见的表观结构经测绘而加以模仿,难以具体进行同类过滤机的生产。显然,这些图纸和数据都应是明珠公司的商业秘密,而非目测可以仿制,更不可能是陆某的私人发明。
  据此,宜兴法院认为被告公司、被告人明某、陈某、陆某、吴某、钱某的行为均构成了侵犯商业秘密罪,均应予以惩处。经审计,明某等人的行为给明珠公司造成损失339万余元,净获利217余万元。结合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及认罪态度等因素,依据我国《》有关规定,宜兴法院最终作出裁决,被告机械公司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被告人明某犯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50万元;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30万元;被告人陆某犯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处罚金1.5万元;被告人钱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此外,法院还判决追缴被告公司所有违法所得人民币217余万元,上缴国库。
  案后思考:保护商业机密不仅是企业的责任
  案件判决后,该案承办法官宜兴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何利萍法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何利萍介绍,该案是宜兴法院成立知识产权庭以来审判的&侵犯商业秘密&第一案。&现在看来,商业秘密是高新技术企业繁荣昌盛的法宝,但同样的,一旦机密被窃取,也会使企业蒙受巨大的损失。&她认为,商业秘密是一种无形财产,不像有形财产那样可以具体准确地认定或测量,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所造成的损失,往往也不直接表现为有形物的损毁、减少或者灭失,更多地表现为权利人竞争优势的降低、市场份额的减少甚至商业秘密因被公开而灭失。&因此,如今很多高科技企业都越来越重视对商业机密的保护,不少企业都制订了相关保密制度。&本案中,被告人明某、陈某、陆某、吴某、钱某原均系明珠公司职工,在职期间,除被告人陈某外,公司都与他们签有保密协议,约定公司所有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图纸、客户名单等多种信息),职工均具有保密义务,保密期为在职期间至商业秘密公开或失去商业价值止。同时,明珠公司对所拥有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也都采取了使用保密软件、专人管理、严格审批制度等保密措施。
  既然公司的保密管理如此完备,为何商业机密还是泄露了出去?&案件的发生充分说明,保护商业机密不仅仅是企业的责任。&何利萍认为,要解决商业机密的泄露隐患,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要让&公平竞争&原则和&侵权意识&获得社会普遍的认同。以本案为例,被告人都受过高等教育,却将掌握的技术和客户信息视为自己的资源,通过不正当竞争攫取利益。购买产品的客户里也有不少都是明珠公司的老客户,很难相信他们会对该公司产品的独创性一无所知,可是仅仅因为被告公司报价低廉,他们就没有或者说不愿意去思考其中的缘由,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被告公司。&因此,如果没有普遍的公平原则和侵权意识,再严密的保密协议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也会成为一纸空文。&何利萍感慨地说。
  对于该案的审判,南京大学法学院学副教授张淼认为,的运行是惩治犯罪的有效手段,商业机密这一无形资产同样需要的保护。他表示,长期以来,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保护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刑法对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惩罚的力度也受到很大的限制。一方面,刑法对此此类案件规定的入罪数额标准过于刚性,容易导致刑法适用中的被动局面,另一方面,很多人侵权意识淡薄,认为只要自己掌握了技术和客源,就可以另立门户,殊不知该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的红线,将会受到刑事处罚。张教授同时指出,在经济与科技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无形资产所带来的利益会变得非常突出。对于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中的国家而言,知识产权等&技术财产&的保护尤其重要,法律的保护会间接促进技术的创新与发展,进而成为决定国家发展的核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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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常言说,创业难守业更难,很多企业在创业过程中没遇到过什么问题,但创业成功后也就是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就会出现很多意想不到的问题。比如员工窃取公司秘密,这是一项很致命很严重的事件。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经营秘密等。商业秘密一旦被窃取,公
核心提示:常言说,创业难守业更难,很多企业在创业过程中没遇到过什么问题,但创业成功后也就是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就会出现很多意想不到的问题。比如员工窃取公司秘密,这是一项很致命很严重的事件。包括:技术秘密、经营秘密等。商业秘密一旦被窃取,公司会受到致命的打击,有的甚至破产。下面举一例子让创业和守业的朋友引起重视(注:真人真事,绝非虚构)。 案件介绍:2005年黄某应聘到广东某公司任厂长,主要负责厂里的技术开发工作。当时公司花高额资金聘请了韩国技术员开发国内少有的新产品,韩国技术员手把手教黄某掌握该技术。黄某在学到该技术并在公司刚生产产品几个月后,偷出公司图纸,然后与他人在佛山合股办厂,并把产品低价卖给公司原来客户。公司在市面上发现有人仿冒产品后生意受到严重打击。看到生意一天比一天差,公司被逼维权。 但这次维权非常棘手。第一、目前公司只是怀疑黄某偷出技术图纸与别人共同生产同类产品,而没有直接证明能证明。第二、公司不知道仿冒产品在哪里生产,是谁生产?第三、公司无法确定仿冒产品是否采用同一图纸生产出来的,也就是说无法确认市场上流出的产品是否就是用自己公司图纸所生产。第四、公司没有证明图纸是否为商业秘密。 法律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根据的规定,行为人必须是有盗窃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同时要对权利人造成重大的损失。 维权经过:经过分析,对黄某窃取公司商业秘密的维权如果是从民事入手的话,这种涉及的案件必须到中院一级法院才能受理,官司打下来起码要二到三年时间,这样黄某完全可以一边生产一边打官司,可以继续实施侵害行为,这样对公司经营不利。如果采取刑事措施,如果公安局后必须抓人,采取强制手段,这样一下子就把竞争对手压下去,无其他经营的后顾之忧。但如果通过刑事手段,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否则公安机关不会立案,鉴于本案没有任何证据,故公司决定从以下方面入手: 首先、找到黄某的生产基地;其次、要知道黄某生产产品的技术来源;第三、要知道黄某销售客户;第四、要确定黄某对公司侵害的损是否达到一定程度;第五、要认定公司图纸为商业秘密。基于思路明确,我们从如下步骤入手。1、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审计师事务所对黄离职后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公司因侵权受到的损失。后经审计公司直接损失80多万,加上购买技术所花的40万技术费共120万元,远远超过了侵犯商业秘密案的立案起点。2、由公司把技术图纸送到广东省司法鉴定所,鉴定图纸是否为商业秘密,两个月后,省司法鉴定所鉴定公司图纸为一级商业秘密。3、由别人假装购买产品的客户与黄某联系,找到该公司的生产地址及产品。几经周折后与黄某接上头,并从其公司购买不少样品,并进行现场录音,终于解决了生产地址与侵权产品的问题。4、为了取得有力证据,几过多次周折,受委托人与佛山公证处以客户名义到侵权厂家购买产品并作了现场证据保全(即现场公证)。同时把黄某如何得到技术、产品如何质量过硬等全部进行了录音。5、通过与黄某多次接触,受委托人以想购买大产品为名,引出黄某另外两个,并对他们谈话进行现场录音。 取得了以上证据后,公司把资料送到江门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因为证据较全,公安局马上立案。2008年5月,受委托人带上现金到侵权厂家进货,在中午吃饭时公安局把三个侵权人一举抓获。案件顺利侦结。 2009年2月,江门人民法院对黄某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决邱某有期徒刑一年,陈某和杨某因涉案数目较小而,后不够成犯罪而释放。 涉案三人现在正被公司提起侵权引起的民事索赔官司。 案件点评:此案为知识产权纠纷案,知识产权专业性比较强,取证很难,本案的取证时间花去了一年多时间,历经许多曲折,由于该市公安局从来没成功办办理过知识产权刑事案子,立案后律师曾多次到公安局去宣讲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规定与争议问题。公安局没办过这类型案子,同样该地检察院、法院也也同样没有办理过这种案子。律师只能就各个单位去沟通,达到对法律的统一理解。后来据检察院调查,在此案前,国内因侵犯商业秘密案子能直接判刑定罪的共有14个,而这个案子能成功定罪在国内是第15个。非常成功。案件的侦查、取证对其他企业办法知识产权案有非常有利的参考。 创业难守业更难,在此提醒各位创业者,在你即将成功时,千万记住如何保护好你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经营秘密、客户秘密和进货秘密,以维护好自己的切身利益。万一你碰到类似的情况,千万记住要收集好证据,保留证据,同时采取适应的法律途径。
A案情复杂,具体建议携带材料预约任涌律师咨询,十五年法律从业经验
A你好,术业有专攻,协议这么专业的东西,建议尽量委托律师代为起草,祝好运?
A你有什么问题吗?。。。。
A你好!及时委托律师调查取证,调查被拘留的原因及相关的证据问题,具体建议当面详谈。
A如果不是商业秘密,那么公司告你也没任何意义的
A你好,这是双向的,单位要支付一定费用,你违约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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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问题怎么破,经侦微课堂给你答案
  5月15日下午,浙江省经济犯罪侦防协会开展了&助力平安 护航浙商&&&&5&15&服务会员集中咨询活动,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金融支队副支队长张敏、税收支队副支队长陈海荣、执法监督支队副支队长金亮亮、市场秩序支队政委褚伟正、知识产权支队副支队长卢一伟担任嘉宾,为广大会员讲解遭受经济犯罪侵害时的刑事救济之道、防控经济犯罪侵犯的应对之策。
  问:如果发现企业员工存在窃取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企业该收集哪些报案材料?
  答:企业可以先收集能够证明被窃取的是商业秘密的相关证据,如它的商业价值和不为人知性,还要收集商业秘密遭受侵害的事实证据和损害的认定方面等证据,如果双方签署过保密协议,企业可以将保密协议和支付履行保密责任的费用证明一并收集好,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问:企业内部查证与认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为比较困难,有没有什么诀窍?
  答:可以从四个方面来认定和查证:一是双方发生财务往来的背景,双方是否存在亲友关系或者历史交往的情形和程度;二是双方财务往来的缘由、时机和方式,提供财务方对接收方是否有职务上的请托;三是接收方是否通过职务上的便利为提供方谋取便利;四是往来价值的情况如钱物往来的情况。
  问:我们注册过的品牌被很多非授权单位或个人非法流通,扰乱了公司的价格体系,影响恶劣,我们公司该怎么办?
  答:这个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假冒你公司品牌的商品,这部分你可以以对方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或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向公安机关报案,要随案附上一些对方有犯罪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发现假冒商品的生产源头来自浙江,可以直接到源头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报案;一种是对方通过非官方渠道获得货源,这种情况属于民事纠纷,建议通过民事途径解决。
  问:我们在外省发现一个假冒我们公司商标生产的行为,根据调查,其生产源头来自浙江,由于该案已经在外省公安立案,如果想在浙江报案打击源头,可以吗?
  答:如果外省公安机关已将涉嫌假冒生产这一犯罪情形立案,可以由立案机关向浙江公安机关发送请求协查的函。如果这一犯罪情形没有立案侦查,可以由立案机关将线索移交给浙江公安机关,你们也可以直接向浙江公安机关报案,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外省未就这一行为立案,你们可以将目前掌握的物流信息、涉案资金流动信息、涉嫌假冒的认定材料等相关证据交源头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查后视情况立案。咨询热线:400-676-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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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窃取单位秘密如何处置?
单位一员工用手机拍下了员工的工资表,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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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表怎么就是单位秘密了啊?商业秘密要综合考虑知悉范围、认知难度、获取难度,工资表并不属于商业机密或者秘密之类的东西。他拍这些东西,可能是用来和公司进行举报投诉、劳动仲裁等不利于公司的行为,但公司只要行的端做得正恐怕也没什么可怕的。拍工资表,这并没有什么不可以的。本来就具有公开性,想以此处理他,不可能。如果你们真有什么不合规的地
工资表怎么就是单位秘密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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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拍这些东西,可能是用来和公司进行举报投诉、劳动仲裁等不利于公司的行为,但公司只要行的端做得正恐怕也没什么可怕的。
拍工资表,这并没有什么不可以的。本来就具有公开性,想以此处理他,不可能。
如果你们真有什么不合规的地方,应早日整改。
如果你们担心员工劳动仲裁的,应早作应诉准备。
3条律师回答
商业秘密要综合考虑知悉范围、认知难度、获取难度,工资表并不属于商业机密或者秘密之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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