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选调生管理办法通村油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试行)》(黔交建设[2011]49 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镇市2013年通村油路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清镇市2013年通村油路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3年4月22日
清镇市2013年通村油路项目
建设实施方案
&&& 为进一步加快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切实发挥好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协调发展。按照省和贵阳市实施农村公路建设,推进城乡经济更好更快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2013年农村村级公路建设任务和技术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委十一届二次会议、贵阳市委九届二次全会及清镇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要求,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的原则,继续推进加大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使之成为改善农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农村经济的坚实基础,
二、建设规模和实施单位
根据省和贵阳市&十二五&农村通村油路项目实施计划,按照省和贵阳市大力推进通村公路建设的有关精神。&十二五&期间贵阳市100%行政村通畅的目标。为确保能及时、有效、按时完成建设目标,2013年通村油路建设由清镇市交通运输局按照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下达的改造建设计划进行组织实施。
三、组织保障
(一)成立清镇市通村油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由市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由各有关单位、部门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决策、监督和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1)。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通运输局,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抽调人员组成,负责项目相关事务协调、施工现场检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二)项目所属乡镇成立通村油路建设和管养协调工作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按照市领导小组安排的责任目标,组织协助实施辖区内的通村油路建设改造项目,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改造项目涉及所需的用地、拆迁和青苗补偿协调工作。负责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挡工堵路等矛盾和问题;负责争取&一事一议&项目及其他部门资金参与通村油路建设;负责组织公路沿线受益群众投工投劳参与建设,按照建设标准完成计划项目路基工程的实施,及时验收移交市领导小组以便实施路面硬化,确保村公路建设顺利实施。同时,负责本辖区内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工作,沿途村寨要制定村规民约,进一步提高村民的爱路护路意识,确保公路完好畅通。
四、工作职责
(一)市交通运输局作为项目业主,负责组织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建设报批、按照相关要求(规定)选定施工单位及组建监理组或聘请有资质的社会监理对项目实施进行管理等前期准备工作,负责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工程进度审核、组织竣工验收、工程审计报批和财务结算报批等方面的工作。
(二)市发改局负责配合完成项目的立项申报审批、协调上级主管部门落实项目建设所需相关手续,项目完成后参与初步验收,并配合将合格工程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市级验收。
(三)市财政局负责筹措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及时到位,加强上级资金专户监管,掌握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工程进度情况,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完成后参与初步验收,及时组织财务结算的审批。
(四)市审计局负责参与工程建设管理及初步验收,对项目施工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对工程进行审计及时完善审计结算等相关工作。
(五)市监察局负责对工程的发包流程及相关工作进行实时监督管理,并及时指导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六)市国土局负责公路建设用地的统筹协调,配合做好公路建设所需砂石点料场选点等手续的办理工作,配合乡镇做好土地协调工作和督促关闭完工项目的砂石点工作。
(七)市安监局配合做好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管工作,配合做好公路建设所需砂石点料场选点等手续的办理及监管工作。
(八)市公安局负责民爆物品的手续办理审批,严格对民爆物品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同时负责项目实施中的治安管理工作和及时处理挡工堵路等群体性事件,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九)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移民局等部门负责协调、争取上级部门资金参与村公路的建设改造工作。
五、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按照贵阳市交通运输局、贵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贵阳市通村油路改造工程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筑交通〔2012〕111号)精神执行。
(一)项目业主
<span lang="EN-US" style="font-family: 仿宋_GB年通村油路项目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为按时完成工程项目的建设目标,市交通运输局可将部分工程项目委托给项目所属乡镇进行实施代建。
(二)施工单位招标及招标代理单位选定
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16号》的相关规定及贵州省发改委、贵州省监察厅、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水利厅文件,《关于印发〈贵州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简易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黔发改法规〔2012〕2073号)、贵阳市人民政府文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筑府发〔2012〕52号)、贵阳市公路处《关于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组织方式〉和〈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举报处理程序〉的通知的通知》(筑路〔2012〕68号)的有关精神,按照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招标选定施工单位;招标代理单位的选定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要求,凡不超过规定的业主单位可直接委托有资质、信誉好、经验丰富的招标代理单位,代理我市2013年通村油路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投标。
1、路基工程:对路基宽度达不到5米宽要求的通村油路项目,项目所属乡镇负责争取国家&一事一议&项目资金或其他部门资金,以及组织公路沿线受益群众投工投劳对路基工程进行建设,将路基工程开挖建设完成,达到通村油路建设路基宽度标准要求后,经市领导小组检查验收合格后移交给市交通运输局进行路面主体工程及附属设施工程的实施。
&&& 同时按照一路一档要求做好群众投工投劳建设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并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及主管部门备案。
&&&&& & 2、路面工程:乡镇完成路基工程开挖建设经验收合格移交后,由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主体工程(路面工程、防护工程、安保工程等)和附属设施,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有关规定选择信誉好、实力强、有资质的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三)合同签订
业主和施工单位需签订施工合同,同时签订廉政合同、安全合同、计划生育合同及民工工资支付承诺,并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实施合同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市监察局或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四)竣工验收
&&& 根据交通部交法公路交公路发[号、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通村油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1]49号)、贵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贵阳市&十二五&期间通村油路建设管理的意见》(筑交[2011]80号)、贵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规范我市通村油路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筑交通[2011]57号)、贵阳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与实施细则》及《贵阳市&十二五&期间通村油路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方案(试行)》、《关于加强贵阳市&十二五&期间通村油路建设管理的意见》、《贵阳市通村油路改造工程管理实施办法》、按照贵阳市交通运输局、贵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贵阳市通村油路改造工程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筑交通〔2012〕11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提供工程的验收资料需具有项目竣工主体报告、竣工文件汇编资料,由市领导小组安排验收小组组织初步验收,提出工程量核定意见并签发质量鉴定书。在项目初验合格后,由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市交通局向贵阳市申请市级综合验收,在贵阳市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下达批复文件后及时办理工程决算及转固等工作。
六、技术标准
按照《贵州省通村油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和《贵阳市村级公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贵阳市通村油路改造工程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遵循充分利用旧路资源&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的原则,完善防护工程及排水设施,着重提高路面等级,增强晴雨通行能力,减少养护费用的原则,结合各项目的交通量发展前景及地形情况综合考虑,合理确定技术标准,以确保公路建成后的使用质量,做到工程建设质量、投资和效益的统一。
(一)等级标准
按照贵阳市交通运输局、贵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贵阳市通村油路改造工程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筑交通〔2012〕111号)精神,依据省交通厅《贵州省乡村公路技术标准》(DBJ22-028-97)、《贵州省通村油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和《贵阳市村级公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工程技术标准,尽量利用原路改扩建,避免大改大调或大填大挖占用有限耕地资源。对工程艰巨、难度较大、征地拆迁较多的路段,地质不良路段,在省标规定的范围内,个别指标可适当降低,即纵坡可适当延长50至100米,弯道直线间的距离可适当缩短10米,但应满足行政村内主要机动车辆的通行要求。
(二)路基宽度
路基宽度原则上采取5米宽(4.5米加排水边沟加错车道),错车道在适当距离内设置,每公里不少于3处。对特殊困难地段可适当降低路基标准。
(三)路面工程
为便于今后使用和管理养护,路面结构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宽度不得低于3.5米,混凝土强度不小于C30号,水泥混凝土面层厚度不小于18cm,基层厚度不小于12cm,基层采用填隙碎石层(湿法施工)、级配碎石或矿渣等,并进行压实。在石质路段或稳固的老路段可取消底基层。
(四)路基排水及防护工程
对汇水面积较大的路段,边沟尺寸要加宽或加深,并根据实际情况增设截水沟或管涵;对长年积水路段、土质路段及通过人口居住密集路段的边沟可按浆砌片石边沟设计;对于高挖方或土质松散等不稳定边坡宜设置挡土墙或种植花草树木;对路线通过水田或好土路段,路基宜设计为外坡垂直的挡土墙或护肩墙,以防止水对路基的浸泡及人为蚕食公路,同时也减少占地。
七、工程监理与质量监督
为确保项目的工程质量,2013年通村油路建设实行工程监理制度,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16号》的相关规定及贵州省发改委、贵州省监察厅、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水利厅文件,《关于印发〈贵州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简易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黔发改法规〔2012〕2073号)、贵阳市人民政府文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筑府发〔2012〕52号)、贵阳市公路处《关于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组织方式〉和〈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举报处理程序〉的通知的通知》(筑路〔2012〕68号)的有关精神,可组建监理组或聘请社会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实施对2013年通村油路建设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同时,由项目所属乡镇负责推荐1至2名义务监督员参与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管理,并倡导和鼓励沿途村干部及村民义务参与公路建设的质量监督管理。
八、资金筹措和管理
(一)2013年通村油路村公路硬化项目建设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资金共同投入,结合我市财力实际,我市2013年通村油路建设项目计划投资每公里为47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每公里补助资金25万元;贵阳市资金每公里补助10万元,我市匹配资金为每公里不低于12万元(含间接费)。
(二)为便于通村油路的施工进度、质量监管等工作的开展,项目间接费在本级财政匹配资金中列支,间接费按照贵阳市交通运输局、贵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贵阳市通村油路改造工程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筑交通〔2012〕111号)文件执行。
(三)2013年通村油路各实施项目工程建安费按照贵阳市交通运输局、贵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贵阳市通村油路改造工程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筑交通〔2012〕111号)文件扣除间接费后作为项目工程建安费。
九、安全生产
通村油路村公路建设改造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有关单位和部门要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定期到工地开展安全检查,针对薄弱环节加强管理,严格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乡镇安监站和派出所要对爆破物品及其他危险品加强管理,切实保护施工人员及公路沿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乡镇同时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生产。
&&&&&&&&&&&&&&&&&&&&
附件:1.清镇市通村油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名单
&&&&& 2.清镇市2013年通村油路建设项目明细表(建制村
&&&&&&& 通沥青、水泥路)
清镇市通村油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名单
&&& 组 长:陈洪林(市政府副市长)
&&& 副组长:廖& 斌(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 林洪良(市交通局局长)
&&&&&&&&&&& 马& 隽(市发改局局长)
&&&&&&&&&&& 张& 涛(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胡文院(市公安局局长)
&&&&&&& 胡志坤(市审计局局长)
&&&&&&& 蒲& 蓉(市监察局局长)
&&&&&&& 罗开珍(市国土局局长)
&&&&& &&罗朝志(市安监局局长)
&&&&&&& 王兴春(市移民局局长)
&&&&&&& 周厚军(市农业局局长)
&&&&&&& 彭& 松(红枫湖镇镇长)
&&&&&&& 廖& 磊(站街镇镇长)
&&&&&&& 张永秋(卫城镇镇长)
&&&&&&& 邓延旭(王庄乡乡长)
&&&&&&& 陈& 昆(新店镇镇长)
&&&&&&& 董& 刚(暗流乡乡长)
&&&&&&& 冉& 伟(流长乡乡长)
&&&&&&& 左乾荣(犁倭乡乡长)
&&&&&&& 王启荣(麦格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通运输局,由林洪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交通运输局出台《通村油(水泥)路建设工程质量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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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我县通村油(水泥)路建设质量管理,全面推进工程快捷、优质、安全建设,根据《农村公路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第3号)、《贵州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通村油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黔东南州通村沥青(水泥)》路改造工程建设管理推进意见(试行)的通知(州交建设〔2014〕15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制订了黎交通(2016)2号《关于印发&黎平县交通运输局通村沥青(水泥)路建设工程质量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提高。
具体措施是:一是工程质量管理奖惩制度。即对工程质量、技术要求、合同承包、施工队伍、拖欠民工工资、安全生产等制定相应的目标要求及标准,予以相应的奖惩制度。二是工程进度款拨付及工程资金管理。即对质量保证金、农民工资保证金、工程款拨付、竣工资料编制、审计、竣工验收、竣工决算、项目公示及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参与监督管理等制定相应的规定。
该《办法》的出台,为着力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监督管理水平,为实现我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路的建设奠定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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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府办发〔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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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简易程序规定(试行)》
黔发改法规〔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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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终端管理办法(试行)》
黔专管〔20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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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评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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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发改法规〔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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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对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等格式的规定》
黔财采〔2006〕35号
贵州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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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财采〔2006〕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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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与投诉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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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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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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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收退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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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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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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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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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府办发〔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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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府办发〔号
《道真县关于实行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简易程序的意见》
道府发〔2012〕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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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办发[2012]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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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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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府办发〔2015〕62号
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南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的通知
思府办发〔号
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
思府办发〔号
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南县国有建设有地使用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的通知
思府办发〔号
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思府办发〔号
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南县国有产权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思府办发〔号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
松府办〔号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松府办〔号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流程的通知》
铜府办发〔2014〕13号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铜府办发〔号
《中共铜仁市委办公室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的意见》
铜党办发〔2014〕93号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进场交易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铜交易发〔2014〕26号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
印府办发〔2015〕1号
《松桃苗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细则(试行)》
松府办发〔号
《松桃苗族自治县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
松府办发〔号
关于印发《德江县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超概管理的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德府办发[号
《关于印发石阡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石府办发[2015]60号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
松府办发[2015]58号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统一进场交易管理的通知》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对招标代理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通知》
铜交易发〔2014〕23号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有关事宜的通知》
铜交易发〔2014〕28号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印府办发〔2015〕2号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印府办发〔2015〕62号
《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山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万府发〔2015〕9号
《玉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玉府办发〔号
《玉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
玉府办发〔号
《关于印发铜仁市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铜府办发〔号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工程交易流程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毕资发〔2013〕13号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机构场内交易诚信评价办法》的通知
毕资发〔2013〕41号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建立场内交易诚信中介机构库的通知》
毕资发〔2013〕43号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土地矿权交易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毕公资交发〔2015〕8号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土地矿权交易服务工作的函》
毕公资交发〔2015〕9号
《岑巩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实施方案》
岑府办发〔2015〕51号
《剑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河县行政事业单位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剑府办发〔2014〕8号
台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
台府发〔2015〕17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屏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锦府办发〔2015〕54号
《从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招投标工作的通知》
从府办发〔2015〕3号
《镇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远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镇府发〔2015〕11号
《荔波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荔府办〔号
《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罗府办发〔号
《关于规范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秩序的通知》
独委办字〔2014〕48号
《关于印发龙里县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龙府办发〔2014〕32号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州府办发〔号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纳入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通知》
州府办发〔号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指派招标人代表组建评标委员会工作的通知》
州资源中心通〔2015〕8号
黔西南州国土资源局、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
州国土资发〔号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州府办发〔2014〕31号
关于印发《贵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贵安新区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目录(暂行)》的通知
黔贵安公管办发〔2014〕1号
废止的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目录(共46件)
《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黔价房〔号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
《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黔发改法规[号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
关于印发《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黔安监规划【2014】37号
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贵州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黔财采〔2002〕2号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黔财采〔2002〕9号
贵州省财政厅
《关于竞争性谈判方式有关问题的规定》
黔财采〔2006〕34号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暂行规定》
黔财采〔2006〕36号
贵州省财政厅
《关于办理延续政府采购乙级代理机构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黔财采〔2009〕35号
贵州省财政厅
《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黔财采〔2010〕25号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促进自主创新产品发展的实施意见》
黔财采〔2008〕12号
贵州省财政厅
《遵义市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方案(试行)》
遵府办发〔号
《遵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试行)》
遵府办发〔号
《遵义市招标代理机构库管理办法(暂行)》
遵市公管办发〔2014〕1号
关于印发《遵义市政府投资工程和政府采购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遵市公管办发〔2014〕4号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遵市公管办发〔2015〕1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水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五项制度的通知
赤府办发〔2011〕8号
关于印发《遵义市新蒲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遵新党办发〔2015〕27号
《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县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通知》
绥府办通〔2015〕29号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Q/CSG-GZPG5号
《六盘水供电局非招标采购管理业务指导书》
QCSG-GZPG-LPS 5号
《关于印发石阡县综合评标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石府办发〔号
《关于印发石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石府办发〔2014〕79号
《关于印发石阡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石府办发[号
《关于印发德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德府办发[号
《德江县关于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德府办发[号
《德江县关于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试行事项的通知》
德府办函[2014]8号
《德江县关于成立县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德府办发[号
关于印发《德江县政府集中采购工业园区产品实施办法》通知
德财采字[2013]01号
《德江县关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德价费[2013]06号
安顺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
安市交〔2014〕97号
安顺市住房和城建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招投标相关情况说明的通知》
安市住建通 〔2014〕94号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机构场内交易随机抽取办法(试行)》的通知
毕资发〔2013〕42号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建立投标企业(供应商、竞买人)库的通知》
毕公资交发〔2015〕6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财政性投入工程项目招标的通知》
凯府发〔2009〕44号
《黔东南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概(预)算审计评审实施办法》
黔府办发〔号
《关于组建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库的通知》
独府办发〔2016〕35号
《关于印发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独府办发〔2016〕36号
《贵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
《贵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代保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长顺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
长府发〔2011〕20号
《长顺县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管理办法(试行)》
长党办发〔2011〕7号
关于印发龙里县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竞争性谈判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龙府办发〔2014〕90号
《荔波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
荔府办〔号
《关于“建立黔西南州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库有关问题”的通知》
州建招标通〔2015〕1号
《仁怀市关于公布2015年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通知》
仁府办函〔2015〕11号
《威宁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威府通〔2014〕47号
失效的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目录(共5件)
关于印发《贵州省入黔省外企业从业资质核验管理规定》的通知
黔建建通〔号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沿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工作规则(试行)》
沿交易发〔2014〕3号
《遵义市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遵义市人民政府令第47号
《贵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场内管理暂行办法》
黔贵安公资发〔2013〕9号
《关于开展新区工程建设招标领域信用建设工作的通知》
黔贵安公管办发〔20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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