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台的房产新政对公积金贷款逾期新政策有影响吗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意见》,5月1日起,兰州市住房公积金开始执行区域性限购政策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实施限购,缴存职工家庭在市内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之前的不低于20%提至不低于30%。下面是学优网为大家带来的兰州公积金贷款新政策解读的知识,欢迎阅读。兰州公积金贷款新政策解读此前,兰州市住建局发布通知,对于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首付款比例也调整为不低于30%。一、实行区域性限购政策对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实施限购(含高新区、经济区、九州开发区,不包括高新区榆中园区)。以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非兰州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一套(含一套)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购区域内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兰州市户籍家庭(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名为兰州市户籍或一名驻兰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在限购区域已有两套(含两套)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购区域内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二、在限购区域实行区域差别化公积金贷款政策缴存职工家庭在兰州市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20%提高至不低于30%;在兰州市非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仍按不低于20%的政策执行文章出自,转载请保留此链接!。兰州市户籍的缴存职工家庭已有一套住房,为改善居住条件在兰州市限购区域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20%提高至不低于40%;兰州市户籍及非兰州市户籍的缴存职工家庭已有一套住房,为改善居住条件在兰州市非限购区域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仍按不低于20%的政策执行。三、首套房及二套房的认定仍按《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操作规程》(兰住金〔2017〕10号)的规定执行。四、本通知自日起执行,之前已录入中心系统但未发放的,仍按原有政策执行。五、本通知执行后,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六、铁路分中心参照执行。最近更新: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看完本文,记得打分哦:很好下载Doc格式文档马上分享给朋友:?知道苹果代表什么吗实用文章,深受网友追捧比较有用,值得网友借鉴没有价值,写作仍需努力相关保险代理人:
48小时热门&&& 2016年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2016年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提交需求,马上获得5家保险公司报价给谁投保:出生年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积金的保障功能,加大对职工住房消费的力度,根据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对公积金贷款做出如下调整。2016年有哪些新政策呢?本文将为大家详细讲述2016年公积金贷款新政策。相关阅读&&&2016年公积金贷款新政策一、贷款额度和年限1.提高额度计算系数。贷款额度计算系数由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30%提高至50%。2.贷款提取综合计算。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与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住房公积金提取应在申请贷款之前一次性办理。3.延长贷款年限。贷款年限延长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二.省内异地贷款职工及配偶一方工作地或户籍地在东营,在省内其他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东营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在我市申请贷款。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省内其他城市工作的,在工作地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在我市申请贷款。省内异地贷款担保按异地贷款政策执行。三.商转公业务1.贷款条件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或工作地购买自住住房时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住房贷款未结清,符合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将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称商转公)。商转公申请人必须为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产权共有人。2.申请资料除现行贷款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供:①.商业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3.贷款额度商转公可贷额度按现行规定计算,并不得超过拟归还的商业住房贷款本金。4.其他规定①.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须在30日内办结提前还款手续,逾期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②.公积金中心收到商业住房贷款提前还款证明后,将贷款审批资料转交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③.选择房产抵押担保方式,抵押物需评估的,按规定评估。商转公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借款申请人承担。④.东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率超过85%时,停止商转公的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1.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以下称职工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2.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仍为40%。3.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一.放宽购房提取条件1.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3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2.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 1 年内,贷款办理之前,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二.调整还贷及担保人提取条件1.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年限延长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5年后,为保障贷款资金安全,借款人到法定退休年龄贷款未结清的,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必须保留一年的缴存额,贷款结清前,不得销户提取。2.担保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提取条件的,担保人在留存一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基础上,可在购买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支付房租、支付物业费及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前一篇:后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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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影响房地产的政策
学习啦【房地产知识】 编辑:冰芝
2016年过半,回顾上半年的房地产市场,全国政策面延续宽松基调,调首付、降税负、宽信贷,地方政策则随市场效果显著分化,大部分城市全面刺激,城市开始收紧。下面是学习啦小编带来关于2016影响房地产的政策的内容,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全国政策:延续宽松基调
从全国层面来看,2016年上半年,全国政策面延续宽松基调,中央调首付、降税负、宽信贷,为了全年落实&去库存&,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全国性刺激政策,包括下调不限购城市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低至20%,多部委联合发文下调契税、营业税等,以及5月1日全面&营改增&,交易税负较之前再降4.8%。与此同时,央行维持宽松信贷,一季度人民币贷款新增4.61万亿元,同比多增9301亿元,其中很大一部分流向了房地产市场。政策面和资金面的全面宽松,直接推动了购房需求释放,市场成交量迅速回升。
2016影响房地产的政策一:&二孩&政策
&二孩&政策在2016年正式实施之后,家庭对改善性住房的需求更为强烈,三居、四居的购房者比例明显增加。部分家长提前出手抢购具有优质资源的学区房,从而推高此类学区房的价格。
2016影响房地产的政策二:&营改增
3月24日,财政部公布营改增,明确自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之外的地区。
2016影响房地产的政策三:&降准
中国人民银行,自日起,普遍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此次降准,可能释放出亿元的资金给市场。
2016影响房地产的政策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6月3日下午,国务院办公厅通过&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指出,实行购租并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途径。要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健全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赁体系,支持住房租赁消费,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发展住房租赁企业,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
2016影响房地产的政策五:&推广街区制
2月21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2016影响房地产的政策六:&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
4月15日,住建部发布新政决定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市场主体减负、增加职工现金收入。这一新政主要内容包含:1、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2、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从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3、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2016影响房地产的政策七:&降契税
2月19日,财政部等三部门发文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对个人购买家庭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 90平方米以上的,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本自 日起执行。
2016影响房地产的政策八:&按揭首套房首付降至2成
2月2日,央行银监会发布通知,对房地产贷款政策作出调整:在不实施&限购&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较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较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2016影响房地产的政策九:&公积金存款利率升至1.5%
经国务院同意,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决定自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调整为1.50%。
2016影响房地产的政策十:&禁止承诺学区房
国家总局发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从日开始,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规定中明确,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凡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发布广告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2016影响房地产的地方政策:因城施策
1、热点城市:控制需求,限购、限价与限贷
上半年,热点一二线城市楼市火爆,一派火热景象中似乎又看到了2009年、2013年的影子,无数次市场都经历了&市场热-政策出-土地热-市场冷&的周期轮回,2016年恐将难以摆脱再次落入窠臼的宿命:政策收紧、热点城市成交降温,下半年各指标增速将有所下滑,市场或迎来转折点。
(1)加码&限购、限贷&政策。3月,上海、深圳相继提高非本地户籍家庭购房社保缴纳年限,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严禁&首付贷&、&房产众筹&等变相贷款。4月,廊坊下发限购令,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在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区、香河县和固安县限购1套住房,且首付比例不低于30%。5月,北京通州区限购商住公寓,购买通州区商住公寓家庭需满足本市住宅限购条件,且计入家庭的住房套数。
(2)&限房价、限地价&。3月,苏州规定项目申报价格每年涨幅不宜超过12%;4月,南京跟进并实行8%-12%的区间调控,进一步加大了对中高端改善型楼盘的调控力度。不过,&限价令&难以改变房价看涨市场预期,更难逆转库存持续走低、市场供不 应求格局,催生土地市场火爆、地价飚涨。5月,苏州首创性地祭出&土地限价令&,对地块设定较高溢价,对报价超过溢价地块直接流标。南京紧随其后,实行土地出让高限价。不过,苏州南京土地市场并没有明显降温,反而引发土地流拍的怪相。
(3)收紧信贷。几乎与上海、深圳出台紧缩政策同时,武汉也在3月底下调公积金贷款额度,6月,合肥出台差别化房贷政策,首套房贷结清二套首付4成,未结清首付5成,三套首付6成,第三套停止使用公积金贷款。这些城市调降金融杠杆直接降低购房者支付能力。
2、非热点城市:近30个省市出台全面刺激方案
区别于一线及部分热点二线城市对楼市过热的限制政策,大部分三四线非热点城市库存压力大、地方政府土地财政依赖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上半年,至少已有28个省区市出台去库存相关方案,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诸多省市对&去库存&时间表和路线图都立下明确&军令状&。首先是广东省在3月初就全面提出各地市去库存目标;安徽省也提出要用3 年左右时间,库存2500万平方米;江苏省要求到年底各市商品房去化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0个月。为了落实这样的目标,各地方具体的措施、方法集中在以下六个方面:
(1)鼓励农民进城买房。目前仍停留在省级层面,大都缺乏细则内容,市级层面还未全面铺开,仅宁波单个城市跟进了鼓励农民进城买房的政策。值得一提的是,在广西,明确支持农民工等新市民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每套享有1万元补助;山东则提出对城镇首次购买住房的农民给予财政补贴、减免等支持。
(2)货币化安置。不仅囊括沈阳、西安这类高库存城市,而且以南京为代表并无去库存隐忧的热点城市也在持续跟进。海南省更是提出了明确的任务指标,2016年全省棚改计划任务3.48万套,其中货币化安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棚改计划的50%。济南也将棚改货币化安置以具体化,较高可获被征收房屋价值20%奖励。
(3)公积金。涉及城市较多,内容较为丰富,包括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鼓励农民工缴存公积金,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等多个方面。值得一提的是,武汉、长沙都明确要求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尤其是辽宁、江西都要求将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
(4)调减或暂停土地供应。全部集中在省级层面,尚未有地市级城市跟进。省级层面一般会提出具体的调控目标,以湖南省为例,去化周期在3年及3年以上的城市停止房地产用地供应;海南更为严格,对于消化周期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市县,不仅暂停办理新增用地审批,而且暂停新建项目规划报建审批。
(5)购房补贴。对楼市成交量影响较为直接,以金华、萍乡和兴国为代表的三四线城市居多,大连、沈阳、南宁等部分二线城市也有所涉及。各城市补贴力度不一,或是按照合同成交金额的固定比例给予补贴,或是按照建筑面积给予金额不等的购房补贴,大连补贴力度较大,给予高层次人才较多300万元安家费。
(6)库存房屋改变用途、允许土地转性。山东支持各地收购或长期租用符合条件的商业房、写字楼,改造为中小学、幼儿园、养老院用房;福建允许部分商业办公用地可转商住用地,支持房地产企业调整产品结构。
三、下半年楼市调控或升级到&一城一策&
总体看,下半年一线城市需要维持现有的政策导向,保持平稳;二线城市可以针对楼市过热的区域果断出台针对性政策;三、四线城市则需要加大去库存力度。
在全国楼市政策整体宽严相济的格局下,各地方政府仍然是下半年政策的主导者和落实者,一方面,热点一线和二线城市如南京、苏州、合肥等落实现有紧缩政策的同时,不排除根据市场变化继续加码的可能。而对于非热点城市来说,&去库存&仍将是下半年主旋律,尤其是城市吸附力不足、人口净流出的三、四线城市,楼市库存风险悬而未决,预计下半年整体政策面保持宽松,28个已经出台刺激性政策省市除了全面落实政策实施外,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势有侧重、有重点地调整实施,稳定当地房地产市场预期。受到房地产市场区域分化等因素影响,调控政策也将逐渐趋于多元化。未来调控政策将开始&托底盖帽&,不仅仅是分城施策,更多的可能将会升级到一城一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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