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房子已经付了一部分房款付清证明.已经网签.缴税.未过户.未入住.现在被法

房子入住不久突然被查封 开发商没给网签备案业主倒霉
[提要]潍坊的徐女士在世贸中心小区买了一套商品房,然后在她入住不久之后,却收到了法院的房屋查封通知书。
  本报潍坊3月22日讯(记者 赵磊 王琳) 潍坊的徐女士在世贸中心小区买了一套商品房,然后在她入住不久之后,却收到了法院的房屋查封通知书。原来,小区的开发商和建筑商之间有合同纠纷,而开发商当初忘记给部分业主网签备案,房子仍在开发商名下,所以会被查封。开发商称,目前此事正在协调。
  3月20日,潍坊的徐女士和一些邻居一起到潍坊置城实业有限公司的办公楼内,他们要向开发商讨要说法。原来,徐女士早在2010年的时候,就在世贸中心小区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上标明的建筑面积是80.55平方米。自从买了这个房子之后,徐女士就遭遇了诸多的烦心事,合同上标明2011年底交房,结果房子延期两年半才交房。如今交房半年多,但是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至今没有拿到手,另外,徐女士发现房子的面积也有问题,竟然比合同上少了5个多平方米,只有75.33平方米。
  还有更烦心的事,就在上个星期,徐女士家的防盗门上突然贴上了一张《查封、冻结财产告知书》。《告知书》上写明:原告(反诉被告)潍坊中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反诉原告)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被告(反诉原告)申请查封原告(反诉被告)名下置城世贸中心现房114套。
  &我们的房子之所以会被查封,是因为开发商没有给我们网签备案,房子还在开发商名下。所以现在开发商有了合同纠纷,法院就查封了开发商名下的财产。我们买房子都四五年了,开发商竟然没给我们备案,实在是太气人了!&徐女士说,许多业主跟她的情况一样,因为房产被查封,所以现在更是无法网签备案,更不用说办出房产证来了。
  开发商承诺两个月内&解封&
  记者联系上了潍坊置城实业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杨经理。&最初买房的一批业主,工作人员工作有失误,没有给他们网签。后来,因为官司的原因,法院不知道房子已经卖了,于是查封了。这个情况我们已经上报给法院了,两个月内就能解封。&杨经理说。
  除了房子被查封,徐女士等业主还关心违约金什么时候能拿到。徐女士说,为了找开发商讨要违约金,他们十几个业主分成好几组,轮流在开发商办公室守候。但是,违约金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另外,业主王女士也向记者反映,她购买了世贸中心3号楼的一套商品房,3号楼却至今没有完工,&我的合同上写着交房日期是日,但是房子封顶之后就一直没有再继续动工。&王女士说,如今房子已经延期交房近两年,交房的日子仍然遥遥无期。
  &违约金的问题我已经跟业主解释了,我们将其他房产降价出售后,逐步给业主解决这些问题,但是他们始终不同意,并且情绪激动地占了我们的办公楼。&杨经理说。对于3号楼延期交房的问题,杨经理解释,因为与建筑方有纠纷,他们已经准备找新的建筑单位来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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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凡、杨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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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网签后才支付房款
&&&&南都讯&记者陈海燕&通讯员雪花 随着大亚湾楼市成交量增加和价格上涨,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也屡见不鲜。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近期大亚湾区房管局联合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区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代理机构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无预售许可证不得卖房&&&&以往,少部分开发商为了尽快回笼资金,解决银行贷款问题,在没有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就开始对外宣传并收取购房者定金,有的开发商甚至卖楼花。这些现象导致的购房纠纷层出不穷。对此,大亚湾房管局出台新规,要求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取得《广东省惠州大亚湾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大亚湾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销售商品房,不得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或以任何形式收取购房人的定金、预定款等,不得开展任何展销活动。&&&&未网签前不得要求付款&&&&近几年,在大亚湾房地产市场发生过的购房纠纷中,有开发商卖房给业主时只是草签了合同。在没有网签之前,业主已支付了首付款或全款。后来业主发现购买的房子已被银行查封,而没有网签,房子产权根本不在自己名下。例如大亚湾澳头楼盘菁华园事件以及西区紫辰名苑业主维权事件等。&&&&对此,大亚湾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新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书等书面协议、收取预购定金前,销售人员应向购房人讲解《商品房购房须知》相关内容,提醒购房注意事项,双方应在《商品房购房须知》上签字确认;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书等书面协议、收取预购定金3日内将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商品房购房须知》提交至区房管局房产管理股;与购房人正式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才能要求购房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支付房款,在未网签购房合同前不得要求购房人支付除定金外的任何房款。购房款须直接存入预售款专用账户,开发企业不得另设账户收存商品房预售房款。&&&&另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网签之日起30日内,向区房管局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监督:失信企业将被曝光&&&&此外,大亚湾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已抵押的房屋,在销售时应按照《担保法》第49条规定,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书等书面协议、收取预购定金前将抵押情况告知购房人,并与购房人约定解除抵押的具体时间。&&&&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售许可证延期、预售资金查验、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等业务以及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大亚湾区房管局将自动采集上述信息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公开。&&&&大亚湾区房管局将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市场的检查、不定期进行抽查,确保开发企业合法、合规销售。&&&&提醒&&&&更多信息可关注“大亚湾房管”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管理局网站了解。也可致电6,或到大亚湾区房产管理局信访接待室表达诉求。大亚湾区房产管理局地址:惠州市大亚湾区石化大道中420-4号。购买二手房子 已经签合同 交了5万定金 约定3个月内过户交全款. 网签已经做完.期间 业主可以违约吗?还是网签完就不能违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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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号交完首付没权利买房原来房子已经被网签编辑:张亮 来源:大连晚报  
6月20日,市民姜先生在西岗区长江路附近购买了一处公寓,因是现房,又着急使用,便立刻交了首付。本以为很快就可以办理贷款入住,可直到现在这些手续也办不了,原因是该房此前被出售,现在还未办理完网上撤签手续,无法办理贷款。姜先生认为,开发商这种行为和一房两卖没什么区别。
姜先生说,他想买一套公寓做办公室,在市内多处楼盘看过后最终决定,在长江路附近一处楼盘购买一套47.1平方米的房子。这处楼盘已经是现房了,但目前入住的业主并不多。“我很着急使用这套房子,也正是看房子是现房,才决定购买。”
6月20日,姜先生交纳了近30万元的首付款,剩下近30万元房款打算贷款。交首付时,他在售楼处签了购房合同,对方表示,合同要进行备案,便将合同全部拿走。售楼员表示,这套房屋以前曾出售过,业主因贷款有些问题,才没办法购买。“那时,我还询问这样会不会是二套房,售楼员称不是,再没有说什么。”在交完首付后,售楼员让他两天后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到时售楼处会将所有的资料和手续送到银行。
“我在银行办理贷款时得知,如果正常,15个工作日贷款就可以批下来。”可姜先生等了15个工作日再与银行联系时却得知,售楼处根本没有把他的手续送过来,贷款也没开始办。这时,姜先生再到售楼处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此前买房的那位业主已经办理了网签手续,可网签还没有撤除,他也没有权利去购买这套房子。“这不是一房两卖吗?”姜先生说,如果买房时售楼处将情况说明,他一定会考虑是否购买这套房子。
7月9日,该售楼处的陈总监表示,这套房子出售给姜先生时,就低于正常的售价,而且,现在网签也撤销了,已经可以正常办理手续了,他们很快会通知姜先生的。当询问这种销售是否属于一房两卖时,陈总监表示,卖房时已将情况与姜先生说了,至于其他情况,他不方便接受采访。
对此,辽宁仕鹏律师事务所刘甲明律师表示,在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同期办理网签手续,即所签订的合同应在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以防止一房多卖的发生。若开发商在先前合同网签未被撤销的情形下,又对外处分该房屋,并与第三人签订买卖合同等,则其行为涉嫌一房两卖,应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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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您来函告知(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民权街162号广电中心天健网),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个工作日内删除相关内容;编辑电话:二手房交易 网签过后谨防原房东通过抵押变现
来源:广州日报 日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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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实施网签已将近两年,网签的便利性和安全性日渐受到认可,网签系统可以锁定交易的房源,业主不可以再通过网签系统与不同的买家同时签约成交。然而,市民较少留意的是,已网签的房屋其实只是相当于在存量房交易系统中进行一个&预约&而已,一日未递件过户一日都尚有变化的可能性,业主可以拿着已网签的房屋通过抵押方式变现。最近,北京市就有一对夫妇遇到同样的麻烦,夫妇俩买房并经网签后,房屋竟遭原房主抵押,他们一怒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撤销市住建委的房屋抵押登记。不过,法院认定市住建委依规办理驳回诉求。
亿达按揭副总经理叶筱葳表示,广州市二手房网签系统与北京网签系统差别不大,网签后的房屋在房管局系统不会具有特别记号,因此这种房屋&一签一押&的情况在广州也存在理论上的可能性。广州市房屋交易登记中心有关人士和法律界人士都表示,根据规定,房屋网签但未递件,业主的确仍然有权处置其房产,这个事件主要是业主违约,买房者应警惕有关风险。文/图:记者 李凤荷
事件重放:买家交了首期 房屋已网签却可以被抵押
赵某和孙某是北京市一对&80后&小夫妻,去年底,他们与李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84万余元的价格购买李某位于昌平区的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屋,随后支付了首付款55万元。今年2月,该房屋买卖合同已网签。由于该房屋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北京市某银行),因此房屋一直未能办理过户,夫妇俩便与李某签订了解约协议。但因李某迟迟未将房款退还给赵某夫妇,后来他们又与李某再次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于今年6月入住。但此后,房屋所有权人李某又将房屋抵押给了周某,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赵某夫妇起诉称,市住建委在他们已办理网签手续且并未撤销时,又为他人办理该房屋的抵押登记,且周某办理抵押登记的行为程序违法,依法应予撤销。北京市住建委辩称,李某和周某依法提交了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的所有法律手续和证明材料。市住建委认为其符合《房屋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遂为两人办理了抵押登记,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北京市天如律师事务所丁海洋律师表示,房屋产权证是《物权法》规定的唯一合法的物权凭证,网签并不代表房屋买卖交易完成,只有在做完产权变更登记后所有权才转移。对于住建委来说,进行抵押登记,只需审查房屋是否存在权利瑕疵,产权证是否属于抵押人,而是否网签不属于其审查范围。此案中主要是卖房人违约。对于买房者来说,未过户的房产存在一定的交易风险,最好在合同里明确约定,如果出现权利瑕疵,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按揭人士分析:网签属&预约& 产权不过户仍属业主所有
亿达按揭叶筱葳表示,网签在某种程度上只属于&预约&,未到产权转移的状态,故此房屋仍存在被抵押的可能性。她分析北京案例后认为,这个案例有可能属于买卖双方直接交易且业主需要以买家的首期款来赎契的情况,业主自行赎契后再把房产抵押给第三方。
叶筱葳表示,对于买家垫资让业主赎契的情况,按揭中介人士非常谨慎,怕就怕出现类似北京业主李某的情况,赎契后不履行卖房责任。若这对夫妇由中介从旁协助,中介人士会监督业主取消网银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远程转账的方式,首期款只可用于赎契,赎契后的房产证也一定由中介保管,防止业主持无抵押的房产证再放盘或抵押给别人。
[责任编辑:余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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