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采砂风险证转让未过户什么风险

车辆转让后未过户,出了大事(这条法律不懂,后悔莫及)
来源|中国法院网石城频道作者|周芳洁警惕:车辆转让后未过户,不能对抗强制执行【案情】王某因做生意向李某借款20万元,到期后经李某催缴一直未归还,甚至到后来一直下落不明。李某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了诉讼保全,法院对王某名下的一辆奔驰汽车进行了查封。后法院作出缺席判决,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在判决书生效后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从余某处扣押了该轿车。余某对此提出执行异议,称该车是其从王某处购买有购车协议为证,购车协议是发生在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前一个月,双方以25万元的价格成交的,但一直到现在未办理过户登记。余某认为其拥有该车所有权,请求法院中止执行,解除查封,将车辆归还,并责成车辆登记人完成车辆过户手续。那么,法院能够对已经交易但未过户的车辆进行查封强制执行吗?【评析】笔者认为,未经过户登记的车辆不能对抗一般债权人,法院可以对未进行过户登记的车辆予以强制执行。理由如下:首先,根据《物权法》第24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物权的设立、转让,公示的方法为交付,交付行为完成后,占有动产的人一般被推定为真正的权利人。但对于特定的动产(如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一般为财产价值较高的动产),《物权法》规定对于该类特定动产的物权变动,非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7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善意第三人中善意针对主观状态所讲,与恶意相对,“第三人”系针对买卖双方来讲,与当事人相对,指当事人以外的人。如果非要把“善意”解释为“善意取得”,把“第三人”解释为“要对争议标的物主张物权或者准物权的”当事人以外的人,这都超越了法律条文字面上本来体现的含义。其次,机动车等特殊动产往往价值较大,将登记作为对抗条件才足以充分贯彻物权公示原则;国家是积极倡导机动车物权变动登记的,而不是弱化登记。这既是基于民法领域的立法考量,也是基于其他法律领域的立法考量,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即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如果赋予未经登记的物权变动具有对世的效力,则会为被执行人与他人串通逃避债务提供法律上的可能,可能会导致人民法院难以决断买卖、交付的真实性,进而导致法院难以执行被查封的财产,产生大量的司法实践难题。本案中,按照《物权法》的规定,车辆作为特殊动产,依法应办理车辆所有权的登记,才发生权利变动的公示效力。因双方就该车辆一直未办理过户,因而不发生所有权变更的公示效力。李某在诉讼中,申请法院查封王某的财产,法院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查封登记在王某名下的车辆,并强制执行符合法定程序。鉴于双方一直拖延未办理车辆所有权变更登记,因而余某不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7条及余某没有过错为由对抗法院采取的执行强制措施的效力。综上所述,物权须依法取得,机动车等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非经依法登记,不能具有对世性。余某主张购车属实,也不能对抗被告李某,李某有权申请执行仍然登记在王某某名下的车辆。机动车的新购、转让等行为较为普遍,无论是新车的购车人或是二手车的购车人,为了更好地保障自己作为购车人的合法权益,应在购车合同签订后及时办理车辆所有权的设立或转让登记,否则当出现卖本案中的情形或一车二卖的情况时,购车人将因未办理车辆登记手续而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自己对车辆享有的权益很可能受到意想不到的损失。2016最值得关注的法律自媒体↓↓↓等待您的品鉴↓↓↓法务之家ID:law114-com-cn
馆藏&14475
TA的最新馆藏18:解放周末?说法
车辆买卖未过户事故风险谁承担
& 18:解放周末?说法 & 稿件来源:解放日报 & 作者:潘家永
  郑航读者来信说:最近,我换了辆新车,原来那辆半成新的旧车低价转让给了我的一个朋友,我由于工作太忙,一直没有抽出时间去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请问,如果他开着这辆未过户的车出了事故,我是否要承担责任?&&&&现就你的问题答复如下:&&&&车辆属于动产范畴,车辆买卖过户登记,并非所有权变动的公示方式,而是一种行政管理措施。&&&&我国《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24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上述规定中所称的&“善意第三人”是基于对公示登记资料的信赖而发生交易的,而交通事故的发生与是否信赖公示登记资料没有任何关系。因此,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不属于&《物权法》第24条所称的“善意第三人”。&&&&这就是说,机动车买卖,只要车辆交付给了买主,车辆的所有权就立即发生转移,未过户登记不影响所有权转移和风险承担。车辆交付后而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其间发生事故,责任也应该由车辆的买受人承担。(潘家永)
解放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
解放牛网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采砂权证是否可以承包转让_破碎机厂家
采砂权证是否可以承包转让
采砂权证是否可以承包转让,在自己承包的土地内直接开采砂石可以吗?本人承包了块土地,但是土地灌溉困难,而且贫瘠种植起来很是老火,现在我想进行土改造,但是这是个困难的过程。面临有很多问题,就说重点嘛,现在就想把地改低一些好浇灌。但是会有砂石挖起来又不好处理,为了减低成本,就将砂石出售这样做会有什么后果?发布者:状态:已过期回复村官是否可以承包土地自己来经营您好!由于家人清明节不慎烧了当地一位村干部承包的土地结果赔偿金额他一再的往上加,也有林业部门来看过他们说没有烧什么值钱的东西,但是后面的交涉中他们有意偏袒承包者,在协商不成之后还一起去吃饭,这些我们该怎么办,我弟弟今年满,不是故意犯罪,烧的面积不超过公顷,如果经过法律途进会不会对他有影响,发布者:章炎状态:已过期回复我家土地承包给本村村民,他有权力办自己的房照吗、承包费不给我,我可以收回土地吗我家土地承包给本村村民,他没经过我允许,有。采砂权证是否可以承包转让,江苏省如皋市石庄镇读者王某来电:我父母准备把他们的承包田转让给我耕种。请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应该怎么变更?答:变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应提交书面申请报告(需由村、组盖章签字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土地经营权证原件,并将以上材料交相关部门审核。经调查无误后,做好变更登记备档,再向县级有关部门提交审核材料申请变更。(《农家致富》年第期):凌洁。采砂权证是否可以承包转让,编辑同志:我是一位下岗工人,两年前,通过竞拍的方式,我获得了某村一块荒山的承包经营权,为期年。现单位要我回去上班,我准备将荒山的承包经营权转让出去,可经营权证一直没有发下来。请问,没有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荒山可以转让吗?读者天晓天晓读者: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条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条的规定,承包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才具有物权的性质,才可以自主决定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及其他方式流转。但是,为保护承包方的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条规定:“承包方未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即以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请求确认该流转无效的,应予支持。但非因承包方原因未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的。采砂权证是否可以承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可以进行转让吗郭山东东营拆迁安置浏览次投诉收藏我们家有一块果园,是当时村里面承包给我们的使用年是年,现在还有年到期,有人想买我们家那块地,家人就签了个合同转让承包权给对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有一条也明确写着承包期内允许转让、转包。现在我们地方的土地局找我们说属于违法行为,而且村委里面竟然说没有超过万就合法,超过万就违法,要求我们退钱,但是已经跟对方签合同了,当时跟对方的合同上有些一条是如有一方违约,要双倍赔偿。我想问一下,我们承包期内转让土地是违法的吗?如果中止合同是属于我们违约吗?我也要咨询推荐:山东律师东营律师拆迁安置律师东营拆迁安置律师孙志强华律认证律师咨询湖北荆州/p.p详细尽责解答法律难题咨询电话/承包期内允许转让、转包,是指在本集体组织内部流转。如果不是这样,合同违法,没有效力。黄荣普通注册律师咨询江苏无锡/.。采砂权证是否可以承包转让,前几天,所里讨论学习,刘律师提出这样的一个问题:某人在承包地上种植一批林木,在尚未取得林木权属证的时候,将其转让给了另外一个人。现在问题是:该林木转让协议是否有效?刘律师认为,林木转让需要取得林权证,经政府部门确权之后方可转让。在讨论过程中,吴律师提出自己的观点,极端的把物权和债权分开,认为不管这个物权是否取得,也不管该物是谁的,只要双方签订合同的时候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该合同就是有效的。对此我是不认同的。以下表达我的观点:首先,我认为合同是有效的。因为该合同确实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而且,重要的一点,该转让人也是合法占有该林木的。因为林木是其种植的,且种植在自己的承包地上。根据公示公信原则,在其承包地上的东西,肯定是其所有无疑,其无须向任何人举证证明这些东西是他的,如果有人认为该林木不是他的,则其必须拿出足够证据予以。采砂权证是否可以承包转让,本报广州讯广东省人大日前正式对外发布《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至此,管理规范不明确、权力与责任不统一的广东河道管理体制终于划上了句号。长期以来,广东的河道采砂管理一直没有确定的主管部门,导致管理矛盾的现象时有发生。管理法规不统一,致使对非法采砂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乱挖滥采河砂的现象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造成河床下切、河流流势改变,破坏河床稳定和供水工程的设计性能,严重影响了防洪、供水和航运设施安全。新公布的《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确定,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河道采砂实行统一管理和监督,其他相关部门依照条例规定做好相关的工作。该《条例》的特色,一是因时制宜,划定年度可采区、禁采区。二是采砂许可权公开招标。规定通过招标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采砂许可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征求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的意见,投标人中标后,直接予以发证。(张翼鹏欧星)又讯东莞市。采砂权证是否可以承包转让,王松双在会上介绍,《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章第条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所以只有取得林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后,才能转让土地承包权。”王松双说,目前三名承包人均未拿到两证,因此尚不满足转让条件。平谷区农工委副书记陈新华在会后对此解释称,承包人要取得两证,要先经过村委会再向政府部门申请,公示期要天,“我们可以特事特办,但最快也要天。”回应“我们没听过要得到两证才能流转。”两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代表表示,如果转让承包权需要两证,当初张玉旺承包土地时,村委会也没有证件,是否表示当初的承包非法。两名代表说,村民一直都没有听说过,需要取得林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才能转让土地承包权的说法,“如果这样,村民哪还敢承包土地,一旦包不起怎么。采砂权证是否可以承包转让,承包地流转如何给承包人分钱承包地在承包期间,承包人的户口农转非,但是地还存在,现在生产队把地流转,承包人是否还能分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我包拉公顷土地,承包年,承包费元,还剩年,对方要元。对方以显失公平为由。但以过年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郭律师好!村民甲和村民乙,为了种田方便,双方口头商定互换土地(没约定期限),在互换土地的十多年中,双方没发生国任何争议。最近,因为政府要征地,为了获得征地费用,双方发生了争议。村民甲想要结束该口头协议,不和乙互换土地了。村民乙不同意,他认为自己在该地上经营了十多年,已经是自己的土地了,不愿意归还。如果起诉的话,村民甲可能能胜诉吗?对于这种问题应该怎么解决了?耕地转包。承包商有权垒墙包地吗?我家院子外有一片地。是另外一个村所有的。现在他们把那快地承包给了别人。那人要垒墙把那快地包起来。他一垒墙我们家出门就看不到两边的车了。而。采砂权证是否可以承包转让,我父亲承包了亩的果园,现在他的身体非常得不好,想把果园分给两个儿子,但我问了一下我的朋友,他说:如果现在的承包人如果不在了,政府有权收回果园的承包权,那样这个果园以后产生的经济效益就与我家无关了,如果想保住过院的承包权,就只能在我父亲健在时就将林权证上的名字换成儿子的,那我想问是这样的吗?是这样的话,怎样去改林权证上的名字?是不是承包合同都要重新签?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林地,以及其它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林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宜林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方式承包。农村林地承包后,林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只是使用权变化。林地的所有权权利人是发包者,林地的使用权权利人及其林地上林木的所有权权利人是承包者。农村林地承包后,可以依法流。采砂权证是否可以承包转让,年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没有原承包方没有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转让是否有效?原承包方没有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转让是否有效?问题来自:河北邯郸悬赏:分咨询人:应该无效,但实际中土地问题比较复杂,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建议拿合同当面咨询律师。内容描述问题内容应尽可能陈述清楚,详细的描述事情的经过,有利于律师对整个事情的了解,便于更精确的回答您的问题!如果您有任何法律问题,请点此免费法律咨询,万名律师立刻为您提供在线及时权威的解答。采砂权证是否可以承包转让,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和省凌河保护区管理局联合下发了《辽宁省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辽宁省凌河保护区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号),规范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管理重要的政策性文件。办法规定,河道采砂权出让全部采取招标、拍卖和挂牌方式进行。水行政主管部门、河道管理机构通过招标、拍卖和挂牌方式出让河道采砂权而取得的价款收入,属于非税收入,应全额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河道采砂综合治理、河道生态建设、河道工程维修加固、设施更新改造等。办法的出台,对强化和规范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管理,杜绝滥采、滥挖、随意采砂等行为给河道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加大河道采砂综合治理力度,维护河道管理秩序,实现河道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pre:next:免费找律师:400-888-8340
欢迎您来到我的个人主页!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直接打电话与我沟通。我会及时的帮您解决法律问题。
吴娟律师法律咨询室!
您所在的位置: > >
解决问题总数: 1115
所在地区:湖北 - 武汉
手  机:
电  话:027-
邮  箱:
(电话咨询免费,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
执业证号:16990
执业机构:湖北哲思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武汉市中央商务区淮海路泛海国际SOHO城3栋803(地铁3号线D出口前行300米)
诉讼费快速计算器
输入涉案标的( 即涉案金额 )
费用计算结果
1、主要适用于标的明确的财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的计算;
2、根据日实施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计算(元);
3、不明之处请咨询本律师。
律师所在地图
标  题:
发文字号:
颁布单位:
购置房屋15年未过户,法院判决转让方协助过户
时间:  浏览量 0  评论 0     
【案情】赵某和张某系夫妇,共育有二女一子。赵某和丈夫张某与其子女共同居住在武汉市武昌区某小区一套100平米的住房里,1997年张某因病去世后,1998年年初赵某就将该房产以14.4万元价格出售给楼下邻居曾某。双方签定了购房协议,曾某按协议约定交付了全部房款后,搬进所购房屋居住,赵某也依约将房屋权属证件交予曾某,此后,双方一直未有异议。后赵某搬离居住地后,曾某一直未能找到其下落,另想到自己买的房屋二证都在自己手上,房屋过不过户问题都不大,于是过户的事情就一直搁置到15年的今天。后该小区被定为拆迁范围,曾某才想起自己房屋过户的事情,于是他千辛万苦找到赵某,要求其配合过户,但赵某却以其子女未同意售房为由,拒绝配合过户。2011年4月19日曾某委托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吴娟律师代理此案,并将赵某和其三个子女一并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履行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并配合过户。&&  &
法院一审审理后判决支持了曾某的诉讼请求。赵某及其子女不服提起上诉,武汉市中院开庭审理了本案,并维持一审判决。&
本案的焦点在于涉案的房屋作为遗产没有进行分割,该房屋究竟归谁所有?赵某与其子女作为房屋共有人,擅自处理子女的房屋所有权利是否有法律效力?房屋购置期满15年要求过户是否过了诉讼时效?
【承办律师点评】
案件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的争议非常大,案件本身虽然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但同时涉及了继承、不动产善意取得等诸多法律问题。此外,本案从赵某将房屋卖给曾某到原告起诉的时间跨度也比较大。
首先,涉案房屋是未进行分割的遗产。赵某和她的子女对房屋的共有是共同共有。所谓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基于共同关心,共同享有一物的所有权。一般来讲,共同共有都是根据共同关系产生,这种共同共有关系或者是由法律直接规定,或者由合同规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共同继承的财产属于共同共有的财产,即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以前,两个以上的继承人对之享有继承权的遗产。在对遗产进行分割时,共同继承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确定各自的份额。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本案中,因赵某和她的三个子女没有对张某的遗产进行分割,故此赵某及三个子女对张某遗留的房产享有共同共有权。
在庭审过程中,赵某子女辩称,自己母亲在卖房时,未经三个子女同意,擅自将房屋出售给曾某,明显侵犯了三个子女的法定继承权,赵某即便要出售也只能出售其占有的份额,而不能出售整个房屋,故,应驳回曾某的诉请。对此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吴娟律师在庭审时提出自己的代理观点,虽然赵某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三子女的财产份额,但赵某的行为构成了表见代理,且曾某善意取得了涉案房屋,曾某完全可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表见代理是《合同法》第49条规定,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本案中赵某的三个子女虽然没有在房屋买卖协议中签字认可,但是在房屋买卖协议签定前,三子女一直与赵某共同居住于诉争的房屋内,且赵某将房屋交付曾某使用,曾某从1998年2月入住该房屋15年之久,三子女均未提出任何异议或主张权利,且张某去世后诉争的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在出售人赵某一人名下,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买受人曾某有理由相信出卖人系房屋的完全权利人,其与出卖人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有效。买售人曾某已经尽到自己基本的审查义务,而赵某的行为也构成了表见代理,其行为是合法有效的,虽然赵某的行为侵犯了三子女财产的合法权益,但三子女可另行向赵某主张。
&& 在我国物权法生效后,善意取得制度既可以适用于动产,又可以适用于不动产。这是我国对善意取得制度适用的一个重大修订。也就是说本案中涉案的房屋虽然是属于不动产,但依然使用善意取得。所谓善意取得是指无处分权的占有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让与第三人时,受让人因善意而依法取得该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制度。一般来讲,善意取得应具备下列要件:一是标的物为依法可流通的不动产或动产。二是让与人对所让与的不动产或动产无处分权。善意取得,以让与人无权让与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为前提条件。三是受让人以合理价格受让。我国物权法规定,善意取得的受让不但要求是有偿的,还要求是以合理价格受让。四是受让人在受让时必须是善意的。五是财产已完成登记或交付。
本案中曾某受让房屋是基于善意的。本案中,涉案房屋在原告赵某之夫张某去世后虽未进行分割继承,但作为张某的妻子赵某与原告曾某就涉案房屋的买卖达成一致,并已履行完毕,并不违背当地风俗,且在以后长达近15年的时间里,原、被告双方一直未有异议。此外,曾某当时购买房屋的价格为1200元每平米,根据当时市场的行情标准是合理的。另一个理由主要是出于保护市场交易的安全。本案中,因近年来很多地方旧城改造拆迁,加之房价逐年攀升,房屋单价翻了快十翻,于是买卖双方容易发生矛盾,如果确认未过户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显然不利于市场交易安全,而且有悖于民法的最大诚信原则。基于上述两个理由,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普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吴娟的观点。
在庭审时,被告均提出原、被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间距起诉已经有15年之久,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吴娟律师认为出卖人已经将房屋交付于买受人,买受人亦已实现对房屋的占有,买受人请求出卖人转移房屋所有权、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请求权具有物权性质,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曾某虽然是15年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办理过户手续,应当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规定。
以上案例为律师原创,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他们以拍摄绝美旅游照知名,每张最高能卖9千美元。
运输公司称监控坏了,司机称老人下车后自己摔倒了。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公众平台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
  【案例】:
  近日,衡阳市某村民范某心情烦杂,向笔者诉说称:“自己一辈子本本分分,没有想到因为卖一辆摩托车还惹上了官司,成了被告。”交谈中得知事情原尾,去年范某因为置换新车,把原本跟随自己3年的宗申-125型摩托车以1800元的价格转让给了同村的蒋某,双方签订协议并完成了车辆交付,但唯独没有去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就在2016年的1月3号的晚上,蒋某驾驶该摩托车行驶在回家的路上撞倒了隔壁村农妇彭某,造成彭某右大腿开裂、创伤性骨折,住院1个多月才出院,蒋某除支付医药费1000元外,不同意再承担一分钱费用。无奈,彭某委托律师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范某、蒋某赔偿损失。范某为此感觉非常冤枉,怎么卖个车还要被告呢?于是,范某向笔者咨询自己该不该承担这起事故的责任?
  【说法】:
  本案中摩托车出卖人(原车主)范某要不要承担责任,我们要根据相关法律进行阐述、分析,湖南楚章律师事务所许小军说,从理论上来讲,彭某起诉实际侵权人、车主来承担赔偿责任并没有什么不对,是完全可以的。但实践中,原车主范某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那就要另当别论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物权法》第3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机动车属于动产,但又是价值较高、使用期限较长的特殊动产。因此《物权法》第24条又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在交付时发生效力,未经登记,只是缺少公示而不产生公信力,在交易过程中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许小军还说,本案中范某与蒋某之间已经以买卖的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原机动车所有人范某已经不是真正的所有权人,更不是机动车的占有人,他不具有机动车的实质所有权,丧失了对机动车运行的支配能力,不具有防范事故发生的控制力。其次,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以过户登记作为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
  综上所述,本案中机动车发生事故所产生的赔偿责任应当由买受人蒋某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承担,出卖人范某不需要对此事故承担责任。(文/湖南楚章律师事务所 许小军)
欢迎举报抄袭、转载、暴力色情及含有欺诈和虚假信息的不良文章。
请先登录再操作
请先登录再操作
微信扫一扫分享至朋友圈
搜狐公众平台官方账号
生活时尚&搭配博主 /生活时尚自媒体 /时尚类书籍作者
搜狐网教育频道官方账号
全球最大华文占星网站-专业研究星座命理及测算服务机构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是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和特征...
主演:黄晓明/陈乔恩/乔任梁/谢君豪/吕佳容/戚迹
主演:陈晓/陈妍希/张馨予/杨明娜/毛晓彤/孙耀琦
主演:陈键锋/李依晓/张迪/郑亦桐/张明明/何彦霓
主演:尚格?云顿/乔?弗拉尼甘/Bianca Bree
主演:艾斯?库珀/ 查宁?塔图姆/ 乔纳?希尔
baby14岁写真曝光
李冰冰向成龙撒娇争宠
李湘遭闺蜜曝光旧爱
美女模特教老板走秀
曝搬砖男神奇葩择偶观
柳岩被迫成赚钱工具
大屁小P虐心恋
匆匆那年大结局
乔杉遭粉丝骚扰
男闺蜜的尴尬初夜
客服热线:86-10-
客服邮箱:}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抵押车债权转让不过户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